應成式辯論形式(祁順來)
應成式辯論形式 作者:祁順來
應成式辯論形式 應成辯論在藏區經歷了1000多年的歲月。自阿底峽尊者授意俄·雷貝喜饒于桑普寺建性相院(講經院),由其侄羅丹喜饒發揚光大。由恰巴曲桑開創攝類辯論,弘揚性相辯論風規,恰巴之再傳弟子納秀·堅貝多吉于納唐建辯論理論和立宗規則,一直至今,由諸多學者的補充修訂,使藏傳因明辯論更加完美,更具特色。 藏傳佛教派系繁多,但其哲學觀點皆屬中觀應成思想,不論是寧瑪派、噶舉派、薩迦派、格魯派,從整體哲學觀點上都未超出龍樹、月稱的中觀應成見地,所以藏傳因明辯論都采用了具有反駁論證特點的應成推論式。 以應成駁論式為主的藏傳因明辯論,是在佛教寺院研習佛學經論所采取的一種辯論方式,所以辯論的立敵雙方其主要觀點並非在對立情況下進行,卻是在一個同一觀點的前提下,為進一步熟練掌握、深透理解、相互學習、共同提高而進行的。當然也不可排除由于傳承門規的差異而引起辯論。經院內部的辯論,一般由攝類開始,逐步升級,經《心明論》、《因正理論》到《釋量論》,完成因明一級後,再升為《現觀》、《中觀》、《俱舍》等五部經論。辯論有二人對辯、班級集體辯論、立宗辯論(以自派文獻或觀點立宗通過辯論取得格西學位)等。 這里我們以拉卜楞寺郭芒巴門規班級辯論看藏傳因明應成辯論形式。 辯論前,確定辯論人員和仲裁人,約定辯論時間和地點,雙方背誦經典,熟練辯論內容,到時雙方一同進場。場中參辯者一邊擊掌,一邊高吼,以示辯論雄風。場中立宗者多人團坐一處,前方由論理者豎排兩行齊坐,後方端坐仲裁者數人。首先集體念誦頌詞:「我佛釋迦能仁初發殊勝菩提心,次于三大阿僧祗劫中積聚資糧,後于金剛座頂修得正果,于鹿野苑為五比丘初轉四諦法輪,于靈鷲山二轉無相法輪,于吠舍釐城三轉廣分別法輪,降服外道六師之邪說,將益樂之根本佛陀聖教發揚光大。」 辯論開始,由論理者一人站立于眾立宗者前,擊掌,右手指尖與左手拇指相齊,逐漸舉起,口中誦「邸」梵文dvsvi,「邸」為文殊菩薩種子字,是簡頌文殊真言,祈求文殊賜于殊勝智慧。拋放應成時,右手舉至耳根,左手手心朝下示蓋壓狀。象徵招引一切惡趣置往善道,關閉往生惡趣之門徑。拋論式「應成常住,非物故。」與此同時,將右手念珠一端掛于左手腕,左腳稍起做蹬足狀,擊掌、蹬足與口中所拋論式之「故」聲同時發出。此時立宗者(班級眾僧)昂首端坐,齊答「許」,承認是常住。接著論理者將左手腕之念珠取下,繼續反駁立宗者之答復,「應成非常住,是物故」。吐「故」聲與擊掌、蹬足同時發出。對此應成,立宗者答「因不成立」,表示「是物」這一因不能成立。論理者繼續反駁:「應成物,凡顏色皆為紅色故」。如此以攝類辯論為起點,隨後正式進入辯論內容。 論理者所拋論式,都要遵循應成式答辯規則,不可以口語表述。 當論理者不知所立宗義向立宗者發問時,腰身微躬,雙手置于膝上,細心問詢。若立宗者未聽清所拋論式需向論理者發問時,不可以口語「什麼」、「說什麼」等,必須以辯論術語「明確拋示應成」、「復示應成」等語發問。對論理者所拋論式被立宗者答辯駁回,無法再組織應成反駁時,立宗者可摧逼論理者,高聲說「請迅速拋示應成」、「請拋示」等,並雙手按膝,挺胸端坐,顯示能堅守宗言的自豪狀。 辯論進入高潮時,論理者所拋論式趨于複雜、難解,立宗者之答復隨之迅速、準確。如立宗者對正確論式答「許」、「極許」、「特許」等,對不成因論式答「因不成立」、「此因九年不成」、「此因萬劫不成」等,顯得對論理者的發難毫不在意。有時立宗者也可露出右手彈指,為反駁論理者之立因和周遍,反拋論式。為難對方。 .如果立宗者(立論者)失誤,承許不該接受之應成法時,論理者更加趾高氣揚,高聲拋示論式,辯論愈加激烈,左臂袈裟不時滑落于手腕,此時論理者將袈裟纏于腰間,進行更加猛烈地進攻,不時雙手插腰或用右手拉扯念珠,左手示征服對方威嚴狀,有時揚起右手,表示揚起文殊智慧劍,斷除無明。揚起左手,表示舉起蓮花瓣上之般若經函。雙手相接,表示以智慧聞思般若經論。手掌向外推出,表示斷除此等疑惑等。若立宗者出現自相矛盾(前後承許相矛盾)時,論理者作出兩手交叉,手背相對,口中呼「喳」、「喳」,表示承許出現相違,已脫失宗言。當立宗者對所拋論式不能及時回答,需要認真分析而耽誤時間時,論理者催逼「恰爾」、「恰爾」,藏語ychvr,意為請速反應所拋應成之答復。當論理者所拋論式是一真應成,立宗者承許因事和應成法在諍事有法上成立,卻不承認論式之周遍時,論理者再次論證論式周遍成立,使立宗者不得不承認論式之「三輪」成立,「三輪」指論式之立因、周遍和立宗三者被立宗者所認許,論理者將手中念珠收起,握于右手中,在立宗者頭頂繞三圈,口中呼「科爾松」,藏語『vkhorgsum,或「科若若邸」。「三輪」有右轉和左轉二種,右轉時面向右方,左轉時面向左方。由于立宗者失誤,出現承許「三輪」,與自宗相違時,「科爾松」是右轉,表示願汝(立宗者)能夠了悟我(論理者)所悟之教言與正理。「科爾松」左轉,是論理者所拋論式被立宗者逐一破解,對論理者造成困難時所用,論理者右手握念珠于立宗者頭頂左繞三圈後,縮手于自之胸前,表示願我能了悟汝(立宗者)所悟之教言與正理。當立宗者嚴重脫失宗義和論理者理路松馳造成失誤時,對方和仲裁人可發出「呵!哈、哈、哈、哈」聲,表示對失誤的譏諷,其要求「呵」聲高而長,每一「哈」字單獨發出,節奏緩慢,「哈」聲清晰,最後「哈」聲逐漸低落而拖長。每發「哈」聲時擊掌,掌聲與「哈」聲同時發出。論理者不能過于靠近立宗者,若緊貼立宗者不但對立宗者不敬,而且妨礙立宗者回答,仲裁人和旁聽者難以聽清立宗者之答復。在攝類辯論時,一般要求明確陳述應成式之每一成份,不可省略有法,不可吱吱唔唔,含糊不清。由于應成式之因事過長且複雜,不便重複時,可用「已許故」或「汝所承許之宗義故」等代替。論理者在引用經典語言為論式因事時,首先點明此為某某聖者之觀點,然後引用其語言,如「此為三界上師宗喀巴大師之見解,汝須承許故」等。對論理者所拋論式,立宗者逐一作出答復,一般有上述4種及其特殊論式的答復外,不必多言,也不允許用更多的語言去闡述。若論理者對這一簡短的答案持有疑惑,可進一步要求立宗者陳述具體答案,如對「聲音應成非常住,所作性故」的論式,立宗者答「許」,論理者進一步要求:「請述許義」,立宗者必須講述所許義,即「許聲音是非常住」。若答「因不成立」,論理者提出「請述因不成立義」,立宗者必須答「聲音是所作性之立因不成立」。若答「周遍不定」,論理者提出「請述周遍義」,立宗者答「凡所作不遍于非常住」等。 總之,藏傳因明應成辯論,作為每一個參辯者,應具備一定的條件和品格,論理者所依經典準確,語言精煉,聲音宏亮,理路清晰,精神飽滿,發揚蹈厲,顯示一個飽讀經書、善言能辯的進攻者的英姿。 立宗者要昂首端坐,毫不畏縮,斷定周遍,回答堅決,顯示一個對自宗具有堅定信念,不論對方如何發難,皆能駁回的立宗者的威嚴。仲裁人對辯論雙方的見解,不偏不倚.正確裁決等,這些都是辯論者應該遵循的規則,也是辯論者應該具備的資質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