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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壩活佛講因明(簡要筆記六)

時間:2001年11月16日星期五晚7:00-10:00點 地點:宣武門再往南一站,校場口,路東,招商銀行806室。

(說明:這次講座有多處沒聽明白,參考了一位師兄的筆記也改善不多,只因已經公布了五次,不好意思中斷,硬著頭皮把這半通不通的筆記抄上來,大家批判。)

今天講現量(品)中的四個現前識:一、根現前識,二意現前識,三、自證現前識,四、瑜伽現前識。  一、根現前識。分根現前識,和根現量兩部分。   (一)根現前識定義:各自增上緣有色根中所生的對境識。   解釋定義。(各自是六識各自)增上緣,緣有四種,1、因緣,2、增上緣,3、所緣緣,4、等無間緣。增上緣,是幫助識加強影響力的緣。如,眼根的主要作用,能加強眼識對外在事物能看見的力量。增上緣,必是有色的根所生的,而且必是針對外境的識。 (二)根現量定義:各自增上緣有色根中所生的,離分別心、無有錯亂的耽著識。在根現前識定義的基礎上,加上離分別心,無有錯亂,和必是具有色的,也就是必是具有實體的。 解釋定義。定義就是性相,有三個特徵。 1、根識如何脫離分別心。 先看是明里,還是暗里。明里,是可以用現量所得的事物,比如,我現量可見桌子上這個瓶里有多少水。暗里,是必須用比量所證的一切事物。比如,他的包里有沒有糖?我不能現量看見,只能根據他現在正在吃糖,推測可能他的包里還有糖。 還有一種非常暗里,比量都不可證,必須通過聖者言論比如佛經來暫時成立。 現前識無法知,必是比量知道的? 兩種回答。(1)現前識可知的現量的名詞必須通過比量所證。(另一位師兄的記錄是:具不具備分別心,只有現量可知,這個名字只有比量可知。)批駁:不一定。現量的內容必須通過比量才能知道,而名言也可以現量可證,不能絕對化。或說,現量的內容必須通過現量才能知道,但名是比量可知,所以不矛盾。 (2)分別心和根識兩個對某一事物產生認識時,現前識是離分別心,現前識才能知道。單獨的根識見對境時,則通過現量才可知。就是說,分別心和根識一塊兒看時可知,是離分別心。批駁:因為分別心和根現量同時見水時,也有時能現前識直接察覺是否具有分別心,根識也有通過比量知道見水時無有分別心,所以不一定。 批駁之後,立自己的觀點:如果沒有學過外道因明,但有相當智慧的人,一見現前識見水,通過意識的現量就可分別,眼見水的情景是離分別心的。但如果學過外道因明,已經具有現前識不離分別心觀點的人,就脫離不了習氣,見水時就沒辦法產生沒分別心的念頭,因為他一直認為一切現量是不離分別心的,所以就沒法顯現。必須用比量說服他,根反映給意識,意識直接識別出,沒有通過比量。對沒學過因明的人是明里,對學過外道因明的人是暗里,所以是不矛盾的。 現前識,現量直接知道的,不是推理、幻想。雖然比量是量,還是分別心,因為是推理出來的,當然不管是正確不正確,推測,思考就是分別心。 有人說,看色體的根識是離分別心的,因為它是能明顯地(明確地)知道對境的一種識體。因為如果是分別心,對境不會是明顯的,而是模糊的。如,通過見煙知有火,因為未見火,不知火的具體形態,比如是火的寬窄高度等都不知道,只是推測有火,所以是模糊的。而現量所證是明顯的,明確的。時間關系下面的就不再說了。 2、無錯亂之心。 見色體的根識是不錯亂的,因為所見的對境,就如所見對境之像那樣存在著,如實有故。如,這個東西是綠的,我不會看成是黃的,是長的,我不會看成是短的,這叫不錯亂。他是怎樣看到的,他所見的對境就如那樣地存在著。 (1)根現量是離錯亂的。不同看法:見色體的根識所看到的色體是不是它所看到的現象?(是。)所見的(顯現的)色體是不是色體?(是。)難道不是識體嗎?難道所見的不是顏色、形狀嗎?(……)所見對境是色體,如果看色體的根識本身也是色體,這樣的話,即是識體,又是色體,難道有兩種實體嗎? 見色體的根識是不錯亂之心,因為所見對境如實存在著。膽囊炎病人所見一切都是黃色的情況,是不是錯亂的?(是。)(說這個錯亂,用什麼標準?)所見到的,與所見的對境能對上號。 3、依靠有色之根(才能明白識相)。 此問題上,有經部與唯識兩種不同觀點。先說經部觀點。現前識,依靠根來分辨,識不是單獨見色。根,用現在的說法,好像類似于感覺器官的神經細胞之類,這只是個讓現在的人想像的比喻,指一種我們看不到的很細的色體,在眼眶內形成橢圓形的形相,幫助眼識收集外境的形相,以讓它認識明白。 依靠感覺知所在的根,才能看到色。依經部觀點,要靠三個緣。1、增上緣,2、所緣緣,3、等無間緣,才能生起根識。1、增上緣:對于生果能增強力度者。2、所緣緣:能使心識生成境像(對外境現象的模擬),這個境像,就像我們看電視轉播的足球賽,並不是真正球賽本身,而是生成的境像。看到色體後,使心識能感覺到的一種形相。3、等無間緣:前識滅後,第二剎那識馬上生起的功能,就是能接班的心識。就好像我們上班的換班,站崗的換崗一樣。任何有為法都是剎那生滅的。剎那的長短,依經部說,是打一響指時間的六十五分之一,中觀認為,可分無數分,物質大小無邊,時間長短也無邊,本質上是虛空。中觀認為經部說的微塵,那是太大了,一毛孔中能夠容納所有微塵數的三千大千世界。現象是可變的,但本質是虛空。 眼根見色時三種功能。1、能感覺到色體的一種形態。2、能(在眼根中)顯現出色體的模樣、圖像。眼根看到的色體不是直接的外在現象的真相,而是化到眼內的假象,眼睛以這個來判斷外在事物。3、能抓住現象直接轉移匯報給意識來了別。 等無間緣,眼根見色時,立刻產生的新意識,是由前意識演變過來的,前識是因,所以有相續。 沒有增上緣,等無間緣和所緣緣能否看見?偶然也能生起,但無力度,所以要靠根加強力度,才能正確肯定地反映事物,彙報給意識。根現前識就講這些。

二、意現前識。分四部分:(一)能說明意現前識的量。(二)性相,也就是定義。(三)三個緣。(四)如何可以生起意現前識的方法。 (一)說明意現前識的量,是通過現量可以知道的,因為自證現前識是專門觀察內在六識的現前識,所以可以知道意現前識。反駁:很難說。自證現前識能了悟意現前識,自證現前識所知的,不是量本身的狀況(外境是什麼相狀),而是知道量看了或說感覺了什麼東西,這兩個不是一回事,對不上號。 這個列在非常暗里當中,沒法用周遍來說明,只好通過佛經來說明。如,有些很細微的因果關系,用佛經說明叫“信任比量”,以此說明叫非常暗里。 (二)性相(定義):自因意根所生的,能了別外在事物的,離分別心,無錯亂之心的意識。怎麼理解根現前識所生起的等無間意識所生的,而且離分別心無錯亂之心?自己的增上緣是意根,類似于現在說的腦神經細胞,是意識所在處的根,能力是能直接了別、識別外在的一切事物,它又必須是離分別心無錯亂之心。什麼叫有分別心?一是推理的,二是現前認識不清的。比如,我現在看到瓶,反映給意識,判斷很精確,就不是有分別心的。而如果我猜測這人門後有個凳子,也不知是什麼樣子,十分模糊,這就是有分別心。錯亂不是意現前識,如膽囊炎病人所見的黃色。 (三)三個緣。1、所生的前一剎那意根是等無間緣。2、同時意根所識別的對境是所緣緣。3、前一剎那所發生的意識就是增上緣。有因果關系。 意現前識不是非常暗里,因為它是自證現前識所可以看到的識體。回答:不周遍。自證現前識能看到的,不一定是非常暗里。因為角度不一樣,意識怎麼看,不是意識本身,不是分別心,不能推理,因為是現前識。反駁:如你堅持這樣,具有無我特徵(特點)的凡夫的意識,難道自證現前識知道? (有人問:如果只有兩個人,一個是有眼病的人,一個是正常人,一個見是黃色,一個見是白色,算誰對誰錯?怎麼叫與對境相合?)相合的標準是共許,對錯不過是人們共同所定的,本質也是空。比如,印度的四種姓,在印度就是對的,在我們就是錯的。再如老鼠如果看東西都是黑白兩色的,那它們就在這個共同基礎上建立它們的標準。(見色容易定標準,要是比較抽象的,比如,我可以信基督教、伊斯蘭教、或者是佛教,哪個算正確呢?這個標準是什麼?)學因明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學了因明你能看出破綻,識別真假。比如,宗教都說是為了減少痛苦,增加快樂。你可以考察它們能否達到這個目的,用的方法正確不正確。其它宗教用的是母親對孩子教導式的(善權?角度的)辦法,孩子不懂甚至想強迫他這樣做那樣做,佛教用的是尋找苦的根源的辦法,是從道理上找到造成苦的原因, 為什麼有苦?苦有三種:行苦,壞苦,苦苦。 一、行苦,就是不自在的苦,生死不自在,沒有自由,生到哪里去?沒自由,遭遇災難也沒自由,科學不能解決很多問題,比如對一個國家的強大力量的外部干涉,意外事故等,科學無法擺脫困境,很多問題不是人為可以改變的。 二、壞苦,人們說的快樂並不是快樂,全是苦。人們站久了,就覺得坐下來是快樂,可坐得久了,又覺得站起來活動活動是快樂。如果是真快樂,就應該越積累得多就越快樂。比如吃東西如果是快樂,就應該越吃得多越快樂,但實際上不是。兩個人愛得死去活來,可父母就是不同意,于是就喝毒藥殉情,結果在醫院救過來了,父母第一句話就是同意你們結婚,好,幸福來了,可過了兩年,兩個人又鬧離婚了。所以人並非是追求一種事物,而是追求新鮮感,神秘感,越難得,越模糊就越想追求。 三、苦苦。像生老病死的苦,有希求而得不到的苦,喜愛的人或東西要離開的苦,不喜歡的事情非要來的苦等。要想脫離痛苦,就必須找到痛苦的根源,能找到原因,就有了脫離痛苦的辦法。痛苦的根源實際上是業力,造業的根源就是六大煩惱:貪、嗔、癡、慢、疑和邪見,自私,嫉妒,狂熱的心等,都能直接帶來痛苦。貪,得不到就是苦。嗔,別人對自己有點傷害,如果想,這是正常的,人就是自私的嘛,也就沒事兒了。可是受不了,非要加以十倍的報復,對方更受不了,又回以百倍的報復,你又發誓要回以千倍的報復,……痛苦也就在跟著加倍。癡,不知道該不該貪、該不該嗔,該不該在乎。自私,本來是越自私越得不到,越為他人著想你就會得到的越多,但人們就光想沾便宜,所以就感到痛苦。像嫉妒,人家越樂他越苦,不是自找倒霉嗎?傲慢,狂熱,本來可能做成的事,起傲慢,一狂熱,爬得越高摔得越重。 沒有種就沒有果,所以去苦就是要拔根。前面這就是講的苦和集,苦和造成它的原因找到了,要斷集,就要有個去處,否則就沒果了,所以滅是果,滅的是人我執和法我執,滅的是煩惱障和所知障,二執二障一滅,就不會因此受折磨了。因為執著有我才有我的,執著有我的,才會想到要好的我的,否則不會為我奮斗。我,有沒有?為什麼要成立個我?“我”就像什麼什麼集團,什麼什麼公司一樣。這個公司的來源就是非常荒唐的。這五六個人本來就是有的,沒什麼公司,這幾個人互相說了一些話,寫了一篇字,到一個(負責批准的)地方交上去,那個人在上面又寫了幾個字,這幾個字要是寫成這個樣子,這公司就還是沒有,要是寫成另外一種樣子,這公司就有了。然後這幾個人就開始沒完沒了了,為要這個公司拼搏,為公司受苦,公司有損失了,就像剮自己的肉一樣疼,公司要好一點兒,就發狂似的高興,一切喜怒哀樂就這樣來了。要是有一天,那個人又在一張紙上寫了幾個字,這個公司就沒了,破產了,人也還在,紙也還在,就因為多了一篇字,公司就又沒了。 “我”也是這樣,五蘊,就像五個人,集合到一起,其中最狡猾的是思,他覺得有個我好,連文章都不用寫,就成立了個我,然後就為我開始拼搏,追求,報復,一旦有了我,一切喜怒哀樂又出來了。真正說起來,色是不是我?這胳膊是不是我?不是。腿是不是我?不是。骨頭是不是我?肉是不是我?感受是不是我?也不是。想、行、思等也都是每剎那在變,如果它們是我,那就有無數個我了,而且也已經有無數個我滅掉了。月稱論師說,首先在五蘊上成立了我,又成立法,就是我的,為了我的多一點兒,他的少一點兒,我的好一點兒,他的差一點兒,貪嗔癡等都出來了。所以要破了人我執和法我執,就沒有了為我的苦樂,也就不會有受等,就是得到了涅槃。 要得到了滅的果,就必須有方法,這就是道。一、要改善不良的思維、行為,就要對滅果產生興趣,這就是出離心,生出離心的方法,就是要真實見到六道的苦。二、不僅自己要脫離苦,一切眾生都是自己的父母,所以也要生起解救他們的心,這就是菩提心,沒有菩提心,成就不了大覺佛陀的事業。三、除了布施持戒忍辱等,還必須有堅固的定,至少初禪以上,否則就無法徹底斷二執。因為人常常想的東西就會產生興趣,比如有一個朋友,常在你面前提某一個人好或是壞,每天提兩三次,一個月一共提了大約30分鍾,你自己想了也不過20分鍾,可你就會對某個人產生好或是壞的印象,造成先入之見,再見到這個人的時候,就會受到這種先入之見的影響。而我們入定,一次就可以達到幾小時幾天甚至更長的時間,這種力量有多大。 如何破我執,思維五蘊不是我,到處都找不到我,完全落空了的時候,就入定一段時間,出定後又思考無我,落空了又入定,觀察和入定合二為一,事實確是這樣,很多事實可以證明,誰也說服不了他是實有的,這樣對習氣影響的後果是不可思議的,一切萬法本性空的情況下入定,下坐後也能這樣見一切,心已經沒有實有的狀態,有正確的思維,入定中形成習氣,見到任何事物都是假的,還會為它去執著嗎?這只是談的資糧道的感覺,證道就不是這樣了,是完全的證入。要得定必須持很清淨的戒律,管不住手腳就更管不心。 比如,一群特別喜歡馬的人看到一匹變出來的幻馬,有一半人知道這是變出來的,有一半人不知道這是變出來的,不知道是變的幻馬的人,就可能喜歡的不得了,如果有人搶走了就會起嗔心,甚至會不惜代價把馬賣下來。而知道是變出來的人就不會起貪圖心,也不會因此而受苦,誰把這馬殺了他也不心疼。人們感覺疼不是身疼,而是心疼,比如騎了個新摩托,擦著了一點兒也心疼得不得了,甚至一條胳膊都跟著疼起來,因為他把車當成我的一部分了,成了我的了。如果是騎個破車呢,他就怎麼騎都很舒服,壞了也不心疼,他就覺得這車不是我。再比如,有人扭了他一下,就覺得很疼,而他去按摩,把皮膚都扭紅了,他還覺得很舒服。所以心疼就是疼,不是身疼。 我為什麼出家?因為不相信科學能比佛法消除痛苦,其它宗教不知道苦的根源,所以只是起一種精神安慰的作用,追求快樂,不是追求真正究竟快樂的方法。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