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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夫稼穡般確認實修證量的教授
為了獲得正等圓滿的大覺佛果,那些實修了義教法的人們,首先,他們應將外顯的境相抉擇為「心」,來進行實修;其次,又要將心性抉擇為「空」,來進行實修,另外,還必須對于整個的「所知」,斷除增益;最後,則要(將一切諸法)抉擇為「不二的義趣」,來進行實修。
《傾城佳麗》第十七則
敬禮上師!
大寶上師曾經這樣教誨說:
總體而言,一個具有大乘種性的補特伽羅,由于認識到了輪迴的過患以及涅槃的功德,而會希望近一步地斷除輪迴並獲得涅槃,基于這種緣故,對于這樣的一位修行人而言,那麼,接下來,他就必須腳踏實地地踏實實修佛法的聖道。
所謂的「實修」,其中又可以分為以下兩種類型,那也就是:
一、實修不了義的「方便之道」;
二、實修了義的、能夠使我們證悟究竟實相的「智慧之道」。
正如上文所講的那樣,我們無論是實修「不了義的方便之道」,還是實修「了義的智慧之道」,在實修的過程之中,是絕對不可能不升起「相應的體驗」,或者換句話說,是絕對不可能不升起「相應的證悟特徵」的。
假如未曾升起相應的體驗或特徵,那麼,只能說明此人沒有好好地踏實實修過;或者說,此人只是作了些貌似的「實修」,而沒有在自己的身心之中,對于所修的教法,產生出真正的認同;或者說,此人只是生起過一些零星的認同,但卻沒有獲得打成一片的穩定程度。
另外,總體而言,對于認識證悟的特徵來說,其中又可以分為以下兩種類型,那也就是:
一、認識「不了義方便之道」的修行證量;
二、認識「了義的、能夠使我們證悟究竟實相的智慧之道」的修行證量。
在此兩者之中,我們暫不開演作為第一種類型的「認識不了義方便之道修持證量」方面的教授,而從實修「了義的、能夠使我們證悟究竟實相的智慧之道」所得體驗,或者說從「證悟的特徵」這些方面,來講講這個猶如「農夫稼穡」般的、能夠使我們認識實修證量的教授。
打個比方說,這就如同從事稼穡的農夫們,首先,他們應該明了耕田的時間;其次,又必須掌握播種的時間;最後,還要懂得收穫的時間。假如他們並未掌握上述這些相應的時節因緣,那麼,我們就完全可以想見,這些人是不可能指望收穫豐碩的秋實之果的。
同樣道理,為了獲得正等圓滿的大覺佛果,那些實修了義教法的人們,首先,他們應該將外顯的境相抉擇為「心」,來進行實修;其次,又要將心性抉擇為「空」,來進行實修,另外,還必須對于整個的「所知」,斷除增益;最後,則要(將一切諸法)抉擇為「不二的義趣」,來進行實修。
◆ 在如此實修的過程中,倘若我們真正已將外顯的境相抉擇為「心」了,那麼,自然就應該升起「某某」相應的證悟特徵;反之,假如未曾呈現出這些證悟的特徵,那麼,就算有人夸夸其談地說什麼「我已將顯境抉擇為『心』了」,其實,我們也完全可以想見,這人也不可能如其所說般地真正地得到了這種抉擇。
◆ 在將心性抉擇為「空」而進行實修的階段,倘若我們真正已將心性抉擇為「空」了,那麼,自然是應該升起「某某」相應的證悟特徵的;反之,假如未曾呈現出這些證悟的特徵,那麼,就算有人夸夸其談地說什麼「我已經斷除了對于「所知」的增益了」,其實,我們也完全可以想見,這人也不可能如其所說般地真正地得到了這種斷除啊!
◆ 在(將一切諸法)抉擇為「不二的義趣」而進行實修的階段,倘若我們真正已經(將一切諸法)抉擇為「不二的義趣」了,那麼,自然就應該升起「某某」相應的證悟特徵;反之,假如未曾呈現出這些證悟的特徵,那麼,就算有人夸夸其談地說什麼「我已經(將一切諸法)抉擇為『不二的義趣』了」,其實,我們也完全可以想見,這人也不可能如其所說般地真正地得到了這種抉擇。
因此,我們應該考慮到上述的內容,在充分認識了「修行的證量」之後,再進行踏實的實修,若果如此,那麼,對于獲得正等圓滿的大覺佛果來說,也就沒有什麼困難可言了。
基于以上緣故,因而,以下將會開示這個有關修行證量的教授。
這個「猶如農夫辨識稼穡時節般的、認識『體驗與證悟之量』的教授」,共有四個方面的內容:
教授之一:我們應該把這些由「紅白陰陽之力」而顯出的境相,了知為「心」,並且,我們也應該懂得,萬象的這些境相,也不是存在于(心)外的真實的事物,而只是自心迷謬的顯現罷了。
有關這層道理,如《般若八千頌》中有偈亦云:
以心迷謬顯此境。
因為「心」的迷謬,
所以才顯現出了
這些外在的境相。
在《大方廣佛華嚴經》中,也有教誨說:
噫!
諸佛子眾,
此諸三界,
唯心而已!
嗨!佛子們啊,
這整個的三界,
都只不過是「心」罷了呀!
有關這層道理,在薩惹哈的《道歌》之中,也曾提到:
輪迴的本性,就是「心」的體性。
其中又云:
射箭愚人如是說時,
汝等應宜如是知也。
在我這個射箭的愚人{85}這樣講的時候,
你們也應該設法這樣地去了解呀!
另外,《炬論》中有偈亦云:
諸法唯是心迷謬,
除心而外無念想。
一切諸法,
都不過是自心迷謬的現象罷了,
除了「心」之外,
是沒有(幻現諸法的)念想的。
借助于從引經據典和邏輯推理這些方面,如此地抉擇著進行了修習,那麼,我們就可以把這些外在的現象,確斷為唯是自心的迷謬(的幻現)了。
證悟了外境的如幻顯現,與趣入不貪外境的自然解脫,這兩方面是同時產生的,打個比方說,這就如同在陽焰中顯現出水的時候,借助于明白了那是虛幻不實的陽焰而了解到從來未曾有過一滴水,與消弭執水的妄想,這兩方面是同時產生的一樣啊!
(接著,岡波巴大師又)開示說:
倘若尚未滅除對于外顯境相的貪著,不知道這些現象如幻如化,那麼,就算有人夸夸其談地說什麼「我已經將外顯的境相,抉擇為自心了」,在此情形下,其實我們也完全可以想見,此人也絕不可能如其所說般地真正已將外境抉擇成了自心;或者,就算是略有抉擇,但卻也尚未達到穩定不變的地步。因而,此時尚需如前所述般地,透過引經據典和理智分析這兩個方面,而來不厭其煩地反復抉擇著進行修習呀!
教授之二:在如此地了解了這些森羅的現象,並非是存在于(心)外的真實之法,從而認識到這些境相只是自心的迷謬(的幻現)之後,我們就應該把心識的注意力收攝回來,反觀自心;透過仔細地觀察,就會發現,此「心」既不成其為某種實體,也不成其為某種形貌,而不過只是猶如廣袤無垠的虛空一樣啊!
有關這層道理,如續部經典中有偈亦云:
心性光明性,
煩惱忽爾性。
心的本性是光明的,
而眾煩惱,
卻是忽爾(升起)的。
同樣道理,在薩惹哈所著的《道歌》中,有偈亦云:
應持此心如太虛。
我們應該把這個「心」呀,
看作是猶如虛空一樣啊!
又云:
于此本淨虛空性,
觀而察之滅其見。
對于「心」所具有的這種
本來清淨的虛空的本性,
反複不斷地去觀察它吧!
經過再再地觀察之後,
「見」也就會自然地滅去了。
又云:
未緣貪欲未緣嗔與痴,
縱于何時亦未緣三毒,
而云一切諸法如虛空,
如是知者彼將成勝者。
未曾緣對貪欲,
也未曾緣對嗔恚與愚痴,
假如我們在任何時候
都未曾緣對
與此三毒煩惱有關的情緒與事物,
那麼,這個時候,
我們就會深深地感悟、並由衷地說道:
「一切諸法原來是猶如虛空一樣的啊!」
倘若誰能如此地認識到了這一點兒,
那麼,
這個人就將成為戰勝煩惱的勝者了。
有關這層道理,如《炬論》中有偈亦云:
此心本無生,
何來能修者。
這個「心」吶,
本來就是無生(無滅)的呀!
對于這個「無生(無滅)之心」啊,
又哪里有那些能修的行者們呢?
借助于如此地引經據典與理智分析而抉擇著進行實修,那麼,我們就可以將心性抉擇為「空」並斷掉「增益」的迷惑了。
這樣,將「心的法性」抉擇為「空」並斷掉了增益的迷惑,與平息貪嗔的傷害,這兩方面是同時出現的,打個比方說,這就好比是把繩子誤認成了蟒蛇一樣,一旦我們意識到了那是繩子,並且真正看清了那是繩子,這種狀況與(繩子)既不再幻現為蟒蛇而我們也不會再執以為蟒蛇這種情形,二者是同時出現的一樣啊!
(接著,岡波巴大師又)開示說:
倘若煩惱尚未趣入「本自開解」(的境界),那麼,就算有人夸夸其談地說什麼「我已將心性抉擇成『光明法身』了」,在這種情形之下,其實我們也完全可以想見,此人絕對不可能如其所說般地真正地將心性抉擇成了「光明法身」;或者,就算是略有抉擇,但卻也尚未達到穩定不變的地步。因而,此時尚需如前所述般地,透過引經據典和理智分析這兩個方面,而來不厭其煩地反復抉擇著進行修習呀!
教授之三:一切「所知」諸法,雖然浩渺難計,但若總攝起來,也就無不囊括在「輪迴」與「涅槃」這兩者之中了;對于一切輪迴與涅槃之法,我們借助于邏輯推理來進行觀察與分析,從而斷除了增益的迷惑這種狀況,與將一切輪涅、苦樂等「顯稱之法」的法性,認知為「無生」而在無所更改的實相的狀態之中,自然任運地安處于本地風光這種情形,二者是同時出現的。打個比方說,這就好像是烏鴉顧戀方舟一樣呀!
有關這層道理,如《大乘經莊嚴論》中有偈亦云:
具慧善曉無二已,
不執無二處法界。
那些具有頭腦的智者,
在明曉了無二的道理之後,
就不應該再有這種「無二之心」,
而要安然地處[融]于法界了呀!
同樣道理,如《炬論》中有偈亦云:
言議禍首唯此心,
若此無生無質本,
自然無修無可修,
名言又于何處設?
喋喋不休的罪魁禍首,
就是此「心」本身;
如果說(此心)無生
並且沒有實際的質體、
沒有(能依的)基礎的話,
那麼,
自然也就是沒有什麼可修的了,
(在這種情形之下,)
哪里又有名言施設的余地呢?
另外,印度八十四大成就者之一的薩惹哈,也曾這樣教誨說:
唯于非異本知一方面,
以置自性之心自周遍。
只是在不異的本然之知這個方面,
以安放于自性的心,
周遍自己。
(接著,岡波巴大師又)開示說:
儘管已經有過了這樣的修持,若依舊不能安處于實相的狀態,而尚為「昏沉」、「掉舉」的污垢之所玷染的話,那麼,就算有人夸夸其談地說什麼「對于『所知』,我已經確斷了增益的迷惑」,在這種情形之下,其實我們也完全可以想見,此人絕對不可能如其所說般地真正地確斷了「增益的迷惑」;或者,就算是略有確斷,但卻也尚未達到穩定不變的地步。因而,此時尚需如前所述般地,透過引經據典和理智分析這兩個方面,而來不厭其煩地反復抉擇著進行修習呀。
教授之四:總而言之,「輪迴」與「涅槃」不二、「功德」與「過失」不二、「現象」與「空性」不二、「所斷」與「對治」、「修為」與「無修」等等,這所有的一切,在法性無生的狀態之中,也都是平等一味、無少分別的呀!
有關這層道理,如聖者龍樹菩薩也曾教誨說:
輪迴與涅槃,
二者無少別;
若證輪迴性,
即稱為涅槃!
這輪迴與涅槃呀,
二者是沒有什麼不同的;
如果我們證悟了輪迴的法性,
那麼,
就恰恰是叫做「涅槃」了呀!
同樣道理,在薩惹哈的《道歌》之中,有偈亦云:
若誰多事妄說為善惡,
彼以此行作繭自纏縛!
那自找煩惱的多事之人,
他會合于或「善」或「惡」(二元對立的觀念)
而說(或是或非);
這種人,
他會由于這種(二元對立的)行徑,
而自己束縛了自己呀!
(接著,岡波巴大師又)開示說:
我們應該如此地借助于引經據典和理智的分析,不厭其煩地再再抉擇著修持以上的道理。
(接著,岡波巴大師又)開示說:
「能、所二顯」的妄念的淨化,與「不二義趣」的證悟,這兩方面是同時出現的,打個比方說,這就如同我們對于「幻化的象馬」,如實地了解到那僅僅只是騙人的幻術,這種狀況與「遠離對于象馬的執著」這種情形,二者是同時出現的一樣啊!
另外,倘若我們尚未淨化外在的「能、所二顯」的妄念,那麼,就算有人夸夸其談地說什麼「我已證悟了內在的『不二義趣』了」,在此情形下,其實我們也完全可以想見,此人實際上也絕對不可能如其所說般地真正如實地證悟了「不二義趣」啊!因而,此時尚需如前所述般地,借助于經典的引證和理智的分析這兩方面,而來不厭其煩地反復抉擇著進行修習呀!
——怙主月光童子教敕之《吉祥薈萃第二輯·傾城佳麗》第十七則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