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鑑真相
明鏡般昭示實修真相的教授
無論是「有相之修」,還是「無相之修」,在修持過程之中,我們都需要用智慧確切地了解它們各自相應的「覺受」和「證悟」等方面的真實情況。
《傾城佳麗》第十四則
敬禮上師!
大寶上師曾經這樣教誨說:
今天,我們要開示一下這個「依靠了義教法的要點,而使我們成辦正等圓滿的大覺佛果的方法」。
或許有人會想,既然有情眾生都希望在自己心中,成就正等圓滿的佛果,那麼,在「有情眾生」與「大覺佛陀」二者之間,究竟有沒有某種內在的關聯呢?
回答是肯定的——當然不是沒有,在它們兩者之間,肯定存在著某種程度上的關聯。
既然如此,那麼,它們二者是有因果的關系?還是有「互相觀待之法」的關系?還是有「本性同一」的關系?
◆第一,眾生與佛陀,二者之間並非存在著如同依靠「有生命力的種子之因」,長出「綠色苗芽之果」的這樣的一種能生、所生的關系。若爾,則有以下過失:猶如其「因」——有情眾生,是迷謬的本性,那麼,作為果的大覺佛陀,也同樣應該會有迷謬的存在了呀!
◆第二,眾生與佛陀,二者之間很顯然也不是如同外甥和舅父、長兄與小弟般的互相觀待之法的關系。若爾,法身則有流于心識行境的過失了。
那麼,兩者之間,究竟存在著怎樣的關系呢?
兩者之間,其實是「本性同一」的關系。
那麼,兩者的本性,又在哪個方面是同一的呢?
在「心」這個方面,是同一的。
我們知道,大覺佛陀的本性,固然是不可思議、不可言說的,但是,有情眾生的「心的本性」,也同樣是不可思議、不可言說、超越思想意識的。既然如此,因而,我們說有情眾生與大覺佛陀的本性,在「心」這個方面是同體一致的呀!
或許有人會想,假如正像上文所講的那樣,兩者的本性是同一的,那麼,這不是等于說我們就不需要成佛了嗎?
實際上並非如此。
在實際理地上,雖然「眾生即佛陀」、「煩惱即菩提」,這當然是沒錯的,但是,對于這種放之四海而皆準的事實,因為我們未能如實地認識、理解和證悟,所以徒增了無量的迷謬,從而,我們也就浪跡于輪迴,升起了林林總總、紛紛揚揚的「二顯、二執之念」了。
因為人人都希望淨化迷謬的心念,所以,我們就有必要證悟存在于有情眾生與大覺佛陀之間的那種「不二」性、「本性同一」性。
為了證悟生佛之間的這種不二性,本性同一性,那麼,我們就應該在確斷了實相的道理之後,再進行串習薰修了。
就串習薰修而言,又可以分為:
一、有相之修;
二、無相之修。
無論是「有相之修」,還是「無相之修」,在修持過程之中,我們都需要用智慧確切地了解它們各自相應的「覺受」和「證悟」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因而,以下我們將開演這個「猶如明鏡般的、能夠明白昭示真實情況」的教授。
另外,這里所謂的「真實情況」,是指「有相之修」等所有修持方面的真實情況。
我們說這種教授「猶如明境」、「能夠明白昭示」,這是因為,如同依靠鑑物的明鏡,我們就可以確切地了解自己的面孔,是否美麗英俊等所有情況了,同樣道理,藉助于聽聞這種教授,就能夠幫助我們確切地了解所有修持的真實情況了。
假如我們未經聽聞這種教授,那麼,就不能確切地了解有關修持的實際情況,這也就容易使我們流于懵懵懂懂、盲修瞎練的境地了,因此,以下才要開演這個「猶如明鏡般的、能夠明白昭示真實情況」的教授。
這個「猶如明鏡般的、能夠明白昭示真實情況」的教授,共有四個方面的內容:
教授之一:我們所作的一切「有相之修」,都是無常有壞的。
正如上文所講述的那樣,總體而言,所謂的「修」,共有兩種類型:也就是修持有關「有相」方面的內容,以及修持有關「無相」方面的內容。
◆第一, 「有相之修」是指:諸如在修持慈心、悲心和菩提心的時候,沒有用「三輪體空」印定封持;或者諸如在修持「生起次第」,以及在修持脈、氣等等觀修的時候,沒有用「無生之印」,印定封持。因為這些修持都是有相的、停留在心識境界上的有為造作之修,所以,都是無常有壞的;又由于作為「因」的這種有相的修持,是屬于有為和合的事物,因而,它最終不過是形成有為輪迴之果的根因罷了呀!
◆第二, 「無相之修」是指:修持無相的法界甚深空性的道理。要知道,這種修持,才是能夠使我們獲得無為「無住涅槃」的根因呀!
因此,從究竟層面上來看,「有相之修」最後還是應該被拋棄的,(那不過是「化城」、是接引我們進步的台階罷了);而唯有「無相之修」,才是我們應該究竟成辦的呀!
如果我們不懂得「無相之修」,那麼,來自于上師的加持,以及來自于實修體會的經驗之法,都是會灰飛煙滅的;如果我們不懂得「無相之修」,那麼,就算我們憑藉甚深方便的要點,產生了「樂、明、無念」三種體驗,或者說就算我們憑藉甚深方便的要點,產生了善妙的三摩地,其實也照樣還是不能斷除增益的迷惑、不能認識法性的道理呀!
如果我們還是會被紛雜的事件攪亂身心,或者在離開上師之後,對于師長的恭敬和信心,還是會出現增減的變化,那麼,此時的證境,也還只是處于「體驗」或者「三摩地」的階段呀!(而遠遠沒有達到實相的境界。)
有關這層道理,如《入菩薩行論》中有偈亦云:
遠離空性心,
滅除還復生,
猶如無想定。
遠離本然空性的有為造作之心,
就算勉強滅除了它,
但它還是會重新生起的,
這就如同外道所修持的「無想定」一樣呀!
有關實相方面的內容,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來講述:
一、念境的實相;
二、法界的實相。
◆第一, 「念境的實相」,又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也就是內在的「心念的實相」,以及外在的「顯境的實相」。心念的實相,就是心念與空性不二呀!而顯境的實相,就是顯境與空性不二呀!
◆第二, 「法界的實相」,就是將法界確斷為遠離一切有為戲論諸邊,並對這種所確認了的實相的義趣,未經心識更改的狀態。
另外,透過將內心的「心念」與「空性」確斷為不二的悟境,那麼,(平常心)也就不會再有被滅除「心念」與修持「無念」等二元對立的思想,之所更改攪擾的狀況存在了呀!
透過將外在的「顯境」與「空性」確斷為不二的悟境,那麼,(平常心)也就不會再有被滅除「顯境」與修持「無念」等二元對立的思想,之所更改攪擾的狀況存在了呀!
有關這層道理,如《炬論》中有偈亦云:
于如陽焰心顯境,
知其性已無更動,
不知陽焰則有更。
對于猶如陽焰般的「心」所顯現的現象,
假如我們了解了它們的本性,
那麼,(我們的本源心性)
就不會再(追隨著它們)
而有所更動改變了;
倘若我們不了解它們的本性,
那麼,(我們的本源心性)
就會像(我們的心情)追隨著陽焰中的事物
(而或喜或悲地)有所更動改變一樣啊!
倘若(此「心」)有所變動更改的話,那麼,我們是不會證悟「念、境實相」的呀!
假如我們把「法界實相」的這種不可思議、不可言說、不立文字的甚深義趣,用智慧將它確斷成了「超越心識」的境界,那麼,在這種「超越心識」的義趣之中,也就不會再有被「有無」、「是非」等二元對立的心識,之所更改攪擾的狀況存在了呀!
有關這層道理,如《炬論》中有偈亦云:
既知不離自性本身已,
若不隨順增益孩愚轉,
則于自性本身全無更。
既然了解了(法界的實相)
是不離「自性」其本身的,
因而,假如我們未曾追隨「增益」的孩愚,
那麼,就是說,
對于「自性」其本身,
我們是全然地未經更動過的。
由此觀之,假如此「心」業已經過了更動改變,那麼,我們是絕對不會證悟「法界實相」的呀!
另外,在這種「遠離一切有為戲論諸邊」的狀態本身當中,要知道,「無所更改的覺性」本身,就是法身啊!
這種不動搖于此狀態之外、不離此性的狀況,就叫做「從無明的昏睡中醒來了」,藉此,我們就可以將「現象」認知為「心」了;憑藉著「將『現象』認知為『心』」,我們也就自然可以曉得:從未有過「非心的外物」,這層道理了。
另外,又因為已將此「心」認知為法性了,所以,我們不必「斷除五毒」,而五毒自然會在它們的本元自處,自然而然地得以淨化了呀!對于這種狀況,(在名言施設上,)我們既叫它「斷除了障蔽」,又叫它「獲得了菩提」。
有關這層道理,如《炬論》中有偈亦云:
如夢醒來離諸色,
佛說斷障得菩提。
就像從夢中醒來,
而會遠離各種(夢中的)色相一般,
佛說:「『斷除了障蔽』,就是『獲得了菩提』。」
有關上文的道理,至尊米拉日巴尊者也曾教誨說:
那「未經更改之心」本身,即是法身呀!
[譯按:上文說「共有四個方面的內容」,但找來找去,實際上只是講了一種,此中恐有脫漏之處,望諸方家識之為盼。]
——怙主月光童子教敕之《吉祥薈萃第二輯·傾城佳麗》第十四則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