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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規中矩

轉「法相」為道用的教授

  假如還沒弄清一切諸法的性相,就開始進行所謂的「修行」,那麼,藉此所謂的「修行」,所作的一切所謂的「善行」,也就都會像是用幻術變化出的蒙人的「幻化人」一樣,而流落為蒙人的貌似的假相了。

  《傾城佳麗》第六則

  敬禮上師!

  大寶上師曾經這樣教誨說:

  寂天菩薩所著的《入菩薩行論》中,有偈云:

  此暇滿身極難得,

  于此成辦自利時,

  倘若今生利未辦,

  後世怎得此圓滿?

  這個具備十八種「暇滿」的寶貴人身

  真的是極其難得的呀!

  我們現在既然已經有幸獲得了

  這個難得的「暇滿人身」,

  那麼,

  就正好是有志之士們

  得成自利的大好時機,

  如果未能依靠

  這個難得的「暇滿人身」,

  成辦長遠的利樂,

  那麼,

  等到我們的後世呀,

  又怎麼能再度獲得

  這種勝妙的「暇滿人身」呢?

  這里所謂的「暇」,是指由于我們遠離了「八無暇處」,因而,稱之為「閒暇」。

  另外,我們這個具全「自他十種圓滿」的寶貴人身,的確是極其難得的;雖然我們現在有幸獲得了它,但是,由于死亡的怖畏,遲早一定會降臨到我們的頭上,因而,我們也沒有長生不老的的權力與自由。

  當大限來臨的時候,我們便不得不打點行裝,準備遷往另一個未知的世界,在這種情形之下,不管是靈丹妙藥,還是真言咒語,不管是聰明才智,還是邏輯辯論,要知道,無論哪一樣,都同樣是無能為力的;在這種情形之下,就像日落西山一般,無論用什麼方法,都難以中流砥柱、力挽狂瀾。

  在這回天乏術的時候,除了我們曾經踏實實修過的「聖法」這顆救星、這位怙主之外,無論其他的什麼,也真的都是無所裨益、愛莫能助的,因而,那些想要逃脫死亡怖畏的人們,實在是沒有辦法不實修佛法的呀!

  對于一個真心向道的修行人來說,單靠一種類似拾人牙慧,或是徒逞口舌之快的浮光掠影之「法」,在我們死到臨頭的時候,是起不到什麼作用的,因而,我們必須從內心深處、由衷地實修佛陀的聖教。

  另外,對于一個真心向道的修行人來說,又先要了解下文所述的這些諸法的性相;在了解了這些性相之後,又要藉此矯正存在于我們思想中的扭曲的觀點,以期使它中規中矩、正直如法;最後,才是應該借助于這種正確的認識,來踏踏實實地實踐各種善行。

  假如還沒弄清一切諸法的性相,就開始進行所謂的「修行」,那麼,藉此所謂的「修行」,所作的一切所謂的「善行」,也就都會像是用幻術變化出的蒙人的「幻化人」一樣,而流落為蒙人的貌似的假相了。基于這種原因,以下將要開示這個轉「諸法性相」,作為修道助伴的教授。

  首先,我們先說說「性相」的意思。

  我們前文說,「如果還沒有弄清楚一切諸法的性相,就開始進行所謂的『修行』,那麼,藉此所謂的『修行』,所作的一切所謂的『善行』,也都會流落為貌似的假相」。

  這其中所謂的「一切諸法」的「法」,總體而言,雖然為數繁多;但是,如果我們概括起來,大略有以下四種類型,如果不能如實地了解它們的性相,那麼,所作的一切所謂的「善行」,也都會流落為貌似的假相了。

  ◆ 第一,如果我們尚未了解,一切因緣和合的「有為之法」的性相,都是「無常」的,那麼,不管我們修持了什麼樣的善行,也都已被顧慮今生苦樂得失的雜心妄想之所牽累,而流落于貌似的假相了呀!

  ◆ 第二,如果我們尚未了解,一切「因果之法」的性相,是相互依存、相互關聯地緣起而生,那麼,我們所守護的一切戒行,也都已經流落于貌似的假相了呀!

  ◆ 第三,囊括于「五道」,或者說「六道」的一切有情眾生,都是我們(往昔世)的大恩父母,而且,所有的大恩父母,也都和我們自己一樣,有著無邊的痛楚,如果不了解這一點,如果沒在心中生出「如母的悲心」,那麼,一切所謂的「利樂有情」,也都已經流落于貌似的假相了呀!

  ◆ 第四,一切人所共見、人所共知的現象界的萬事萬物的法爾實相,都是本來無生的法身的本性,假如我們未能如此地了知,那麼,所謂的「無貪無著」,也都已經流落于貌似的假相了呀!

  由此可見,如果我們不了解一切萬法的性相,那麼,一切所謂的「善行」,就都會流落為猶如(幻術幻出的)「幻化人」般的貌似的假相。基于這種原因,因而,以下將這個「轉『性相』為道用的教授」開為四個方面,而來作些必要的表述。

  教授之一:如果我們未曾修過「死亡無常」,或者,雖曾修習,但卻未能在身心之中,生起對于「死亡無常」的強烈的感受和認同,那麼,在這種情形之下,所謂的「修法」,也都已經流落為蒙人的貌似的假相了。

  這則教授的意思是說:總體而言,如果我們希望逃脫輪迴的苦難,而獲得涅槃的安樂,就必須修持佛陀的聖法;但是,對于「修法」這個重要的事情來說,我們又不能流落為貌似的假相,而是應該設法走上佛陀的正道;如果我們希望走上佛陀的正道,就必須修習無常。

  這是因為,如果不是這樣的話,那麼,即便我們自以為是地認為:「我行道嘍!我修法嘍!」但是,因為那所修的所謂的「法」,由于充斥、升騰著顧戀今生的私心雜念,所以,無論我們怎樣自以為是地去做這些所謂的修法之事,也絕不可能跳出輪迴苦海;由于我們人人都希望逃離輪迴的苦難,因而,在我們去做任何一種善行之前,都應該真心地修習一次「無常」。

  透過這樣的修習,如果在我們的身心之中,產生了這種「無常」的法行覺受,那麼,我們的心思,就不會再顧戀于今生暫時的作業和事務了,而是會展露出一種「無需無求」的知足情懷;一旦我們產生了這樣的心態,所修之法,如果說沒有走上佛陀的正道,那麼,在宇宙萬物之間,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事情,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們所作的一切善行,也都會是符合要求、真實不虛的了。

  教授之二:總體而言,修行人必須守護清淨的戒律。就守護清淨戒律而言,先要藉助于修習「業、因、果」,而對因果的萬有法則,深信不疑;否則,即便我們修習了「業、因、果」,但是若並未深信「業、因、果」,那麼,所謂的「守護了清淨的戒律」,也不過只是蒙人的貌似的假相罷了。

  這則教授的意思是說:那所謂的「守護了清淨的戒律」,已經流入裝模作樣的「作秀」的形式了。由于這種所謂的「守護戒律」,已經流入了應付別人的「我守護戒律嘍!」這種心口不一的表面的炫耀,因而,這種人在私下里並不能按照戒律的要求,真正如法地去做。

  假如采取了這樣的方式,那麼,不管我們怎樣地去「守護」戒律,也還是沒有任何辦法跳出輪迴苦海的——這是因為,在我們的身心之中,並沒有生起「具有厭離心的戒律」呀!

  由此觀之,如果我們希望守護清淨的戒律,就必須修習「業、因、果」這個佛法的重要環節。

  倘若我們透過修習「業、因、果」,而在身心中產生了強烈的覺受和認同,假如我們因此而深信了因果,那麼,對于「清淨戒律」的守護,就會從根本上、正本清源地產生了,一種絕對會讓我們出離輪迴苦海的真正合格的清淨戒律,也就會自然而然地呈現出來了。

  教授之三:如果事先尚未生起「慈心、悲心和菩提心」,那麼,就算我們去做所謂的「利他之事」,也不過是道貌岸然的貌似的假相罷了。

  這則教授的意思是說:對于證得「正等正覺的圓滿佛果」來說,諸菩薩們在道位上,固然需要成辦利樂有情的光輝事業,但是,在此之前,卻必須透過不斷地修習「慈心、悲心和菩提心」,而使「慈心、悲心和菩提心」這三種特質,在身心之中,真實地生發出來。

  不管我們做過了多少的、以自私自利作為究竟目的的所謂的「利他之事」,也都絕對不可能走上佛陀的正道,因為這種所謂的「利他之事」,只是貌似利他的蒙人的假相呀!

  由此可見,如果我們做些利他的光輝事業,事先就必須用「慈心、悲心和菩提心」這三種特質,來調治我們的身心,這是因為,如果我們的身心,已經在這三個方面得到了調治,那麼,不帶有任何私人目的的真實的利他,也就會隨之展露出來了——要知道,這樣的利他,才不是與佛陀的正道南轅北轍、背道而馳的呀!

  教授之四:諸菩薩們,在廣行利他事業的時候,又應該無貪、無著、無執地去做。

  為了達到這種目的,諸菩薩們,應該借助于在禪定等持中專修「諸法甚深空性」之力,而使自己在「後得位」的日常處事當中,在面對一切境界的時候,都能在心境上感受到,這些都如幻術幻化出的景象一般。

  倘若事先未曾專修「諸法甚深空性」,或者是,雖然在禪定等持的階段,專修了「空性深義」,但是,在「後得位」的日常處事當中,卻未能將林林總總的外顯的境相,了知為幻化,那麼,在這種情形之下,所有夸夸其談的所謂的「無貪無著」,其實,也都不過是道貌岸然的貌似的假相罷了!

  這是因為,這種情形,就像是被灰燼掩蓋著的暗火一樣,由于在淵深的心底,尚且存在著「我執」的堅牢死結,因而,是不可能真正走上佛陀的正道的。

  如果在淵深的心底,已經徹底地解開了執著外物的堅牢死結,那麼,我們就可以和「實執的纏縛」,徹底地一刀兩斷了。

  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們的身心之中,就會展露出「不貪不著」的知足情懷,而且,在這種情形之下,也就自然不再渴求「修持之果」了,或者說,在這種情形之下,也會展露出「無所觀待」的超然心態。

  如果在我們的身心之中,真正呈現了上述的情形,那麼,我們所走的這個「道」,就真的是真正合格的佛陀正道了。

  ──怙主月光童子教敕之《吉祥薈萃第二輯·傾城佳麗》第六則竟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