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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證的聖境

禪修中所經驗的光朗、明晰,便是「覺受」;在此覺受狀態,無所散亂,便是「安住」;透過智慧觀照,知其不成為任何的體性,便是「證悟」。

  《吉祥薈萃》第四則

  至尊岡波巴大師又曾這樣教誨說:

  有四種因由,能使寂止奢摩他{14}生起:

  一、藉由上師加持之力,使之生起;

  二、藉由因緣而生;

  三、藉由積集資糧而生;

  四、藉由淨化罪障而生。

  另外,究實論之,未被主觀更動、未被妄念污染的本元心性,本來光明、清淨,並在一切時候,都是相續不斷的。(但在證悟這個本源心性的過程中),又有兩種情況,值得注意:

  一、(真實證悟心性的) 「確定賢良的境界」;

  二、(貌似證悟心性的) 「並非確定賢良的境界」。

  ◆ 藉由將心性證悟為猶如秋日的長空、證悟為「不二」,所以,可以上不求佛果、下不怖輪迴,而且,即使別人想改變,也改變不了我們對于這種親證見解的認同,這就是(真實證悟心性的) 「確定賢良的境界」;

  ◆ (貌似證悟心性的) 「並非確定賢良的境界」,也有四種覺受經驗{15},即是寂止奢摩他的「樂」、「明」和「無念」。倘若「樂」、「明」、「無念」的感受狀態,時有時無,不能打成一片,以(「明」與) 「無念」為因,便有返墮下地之虞,也有斷落在「色界和無色界之因」{16}的危險。

  翻譯手記:這里似有脫字現象,加于括號中。因為「無念」只構成生于「無色界之因」,而不構成生于「色界之因」。岡波巴大師曾在多處提到這種觀點,可參閱。

  所以,在學習識自本心的時候,最初,先要訓練心識,使之光光朗朗、明明晰晰;其次,應該鍛鍊心識,使之集中而不散亂;最後,需要在(本無散亂的)心識本性上,本無散亂地契合。當我們已經對于這個「心識本性」,修習成熟的時候,也就會對于自心本性,產生定解。

  若未流于心性之外,心念還是可以一如既往地自然發散,(但是,這種心念的發散,並不能障礙心性的清淨,)這叫做「『心念』成其為心性的助伴」。

  打個比方說,這就如同虛空一般,虛空雖然本性至極清淨,但是,也還是會有各種云、霧、晨靄等等飄來飄去,不過,那些也只是飄過虛空的匆匆的過客罷了。

  假如不能自如地收放心念,也還是不對的,那有生在無色界的危險。

  在實修的時候,應該先以一剎那完成「生起次第」的全部觀修,在一剎那圓滿憶念生起本尊天身{17}之後,接下來,便應只是浸淫在光明的修習中了。

  另外,那禪修中所經驗的光朗、明晰,便是「覺受」;在此覺受狀態,無所散亂,便是「安住」;透過智慧觀照,知其不成為任何的體性,便是「證悟」。

  一位具有證悟的上師,在遇到一個真正能夠心舍此生的具弟子後,會先傳給他「使未成熟者賴以成熟」的四種灌頂{18};其次,就會再傳給他「使未解脫者賴以解脫」的實修方法——生起和圓滿兩種次第{19}。

  在「生起次第」階段,需要修習「如幻天身」,以及修習「脈」、「氣」;「有戲論圓滿次第」,也是如此地修習{20};而在「無戲論圓滿次第」階段,則是設法真實直觀地現見自心的空性與光明。

  通過如此地修習「生圓二次第」,將會產生各種內證的功德;但這些功德的產生,又是靠著棲心實修于蘭若靜處,才得以成辦的。

  在修持過程中,如果產生了「身安樂」,便會有「心安樂」跟著出現,(再進一步修持,)內在也會升起「五種徵相」,一般說來,也會產生「八種功德」{21}。

  當「如煙」(等)的徵相和利益{22}升起的時候,外氣就會斷滅而趣入中脈;

  當第二種徵相升起的時候,將會感受到「明相」{23}的境界,這里所謂的「境界」,不是說是我們看到的外在的境界,而是指內在的「自心對于心性的體驗」;

  當第三種徵相升起的時候,將會在內心的境界中,現起光明和無念——那是(有為之)修的究竟,這時,心、風已進入正確的地方了{24};

  當第四種徵相升起的時候,就會明曉一切法性,並將成就「四種事業」{25},這就是所謂的「見解的真義」。此時,對于心性,我們也就產生了定解。

  ◆ 這里所謂的「明曉一切法性」,是說一切輪迴、涅槃之法,我們都已透過證悟,而顯現為光明;

  ◆ 這里所謂的「將成就四種事業」,是說假如我們希望成辦「四種事業」,這時,不必依賴繁雜的念誦等等,也可以不太費力地如願以償。

  當「風」趣入光明時,就會產生「本然之知」的徵相——也就是出現身如彩虹,或者出現身如光團。假如真的產生了這些不同尋常的現象,也就是產生了「本然之知」的徵相了。

  這個時候,既無「能見」(之人),也無「所見」(之物),對于這種(超越二元對立的)狀態,經中就叫它「空性」;這種狀態,又是超出三界,而且是「離心意識」的,所以,經中又叫它「無願」。

  ——岡波巴大師全集《吉祥薈萃第一輯·吉祥薈萃》第四則竟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