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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佛之道 11 大乘不共法 般若波羅蜜

《成佛之道》〈大乘不共法〉

陸、般若波羅蜜(p.334~p.369)

釋厚觀(2003.2.26)

一、(p.334)般若之殊勝 [般若波羅蜜,最尊最第一!解脫之所依,諸佛所從出。]

(一)般若是佛法的根本,是凡夫與聖者、世間法與出世間法的差別所在。

(二)般若是三乘解脫的所依處,一切無漏功德、一切諸佛皆依般若而有。

(三)般若為二乘聖者的生母,又是佛菩薩的生母。(p.335)

《大品般若經》卷14〈佛母品第48〉(大正8,323b3-10)

是深般若波羅蜜能生諸佛,能與諸佛一切智,能示世間相,以是故,諸佛常以佛眼視是深般若波羅蜜。又以般若波羅蜜能生禪那波羅蜜乃至檀那波羅蜜,能生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能生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能生佛十力乃至一切種智,如是般若波羅蜜能生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辟支佛、諸佛。

二、(p.335)般若是三乘共學的法門,還是大乘不共的法門?

(一)約般若的廣義說:

1、專約能生聖法說:般若是三乘共學的法門。

2、依般若證入空性來說:三乘觀慧有方便淺深的不同,但同樣的契入法性中。

(1)聲聞如毛孔空,菩薩如太虛空。

※《大智度論》卷79(大正25,618c14-18)

二乘得空有分有量,諸佛菩薩無分無量。如渴者飲河,不過自足,何得言俱行空不應有異。又如毛孔之空欲比十方空無有是理。是故比佛、菩薩千萬億分不及一。

※《大智度論》卷35(大正25,322a2-11)

【經】舍利弗!于汝意云何?諸聲聞辟支佛頗有是念:我等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度一切眾生,令得無余涅槃不?舍利弗言:不也,世尊!佛告舍利弗:以是因緣故,當知諸聲聞、辟支佛智慧,欲比菩薩摩訶薩智慧,百分不及一,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論】問曰:上已反問舍利弗事已定,今何以複問。

答曰:以舍利弗欲以須陀洹同得解脫故與諸佛菩薩等,而佛不聽,譬如有人欲以毛孔之空與虛空等,以是故佛重質其事。

(2)三獸(兔、馬、象)渡河,唯香象才能徹底。(p.335)

※《大毗婆沙論》卷143(大正27,735b16-21)

若有于甚深緣起河能盡源底,說名為佛,二乘不爾,故經喻以三獸渡河,謂兔、馬、象。兔于水上但浮而渡;馬或履地或浮而渡;香象恆時蹈底而渡。聲聞、獨覺及與如來,渡緣起河如次亦爾。

(二)約般若的深義說:

1、約與菩提心、大悲心相應的般若言:「般若但屬菩薩。」

2、般若能攝導萬行而趣向佛道,是一切波羅蜜多的總相。

☆般若屬誰:

A、就第一義諦言:第一義中無知者、見者、得者;一切法無我、無我所相,

諸法但空,故般若無所屬。

B、就世俗諦而言:般若僅屬于菩薩。

※《大智度論》卷43(大正25,370c-371a)

是誰般若波羅蜜者,第一義中無知者、見者、得者;一切法無我、無我所相,諸法但空,因緣和合相續生。若爾般若波羅蜜當屬誰?

佛法有二種:一者世諦,二者第一義諦。為世諦故般若波羅蜜屬菩薩。

凡夫人法種種過罪,不清淨故則不屬凡夫人。般若波羅蜜畢竟清淨,凡夫所不樂。如蠅樂處不淨,不好蓮花。凡夫人雖復離欲,有吾我心,著離欲法故,不樂般若波羅蜜。

聲聞、辟支佛雖欲樂般若波羅蜜,無深慈悲故,大厭世間,一心向涅槃。是故不能具足得般若波羅蜜。

是般若波羅蜜,菩薩成佛時轉名一切種智。

以是故般若不屬佛,不屬聲聞、辟支佛,不屬凡夫,但屬菩薩。

☆般若之妙用:

A、證真實以脫生死:是三乘般若所共的。

B、導萬行以入智海:是菩薩般若的不共妙用。

※印順法師《般若經講記》p.10-11

般若何用:從般若是實相說,這是萬化的本性──一切法畢竟空故,世出世法無不依緣而成立。這是迷悟的根源──眾生所以有迷有悟,凡夫所以有內有外,聖人所以有大有小,有究竟有不究竟,皆由對于實相的迷悟淺深而來,所以本經(《金剛經》)說:「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從般若是觀慧與實相相應慧說,可有二義:

一、證真實以脫生死:一切眾生,因不見性空如實相,所以依緣起因果而成為雜染的流轉。要解脫生死,必由空無我慧為方便。這觀慧,或名正見,或名正觀,或名正思惟,或名毗缽舍那,或名般若。從有漏的聞思修慧,引發能所不二的般若,才能離煩惱而得解脫。解脫道的觀慧,唯一是空無我慧,所以說:『離三解脫門,無道無果』。

二、導萬行以入智海:大乘般若的妙用,不僅為個人的生死解脫,而重在利他的萬行。一般人修布施、持戒等,只能感人天善報,不能得解脫,不能積集為成佛的資糧。聲聞行者解脫了生死,又缺乏利濟眾生的大行。菩薩綜合了智行與悲行,以空慧得解脫;而即以大悲為本的無所得為大方便,策導萬行,普度眾生,以此萬行的因華,莊嚴無上的佛果。要般若通達法性空,方能攝導所修的大行而成佛。

這二種中,證真實以脫生死,是三乘般若所共的;導萬行以入智海,是菩薩般若的不共妙用。

三、(p.336)修學般若的歷程[現證由修得,修復由思聞;善友及多聞,實為慧所依。]

(一)「般若定實相,甚深極重。智慧輕薄,是故不能稱。」

1、《大品般若經》卷14〈問相品第49〉(大正8,327a)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是般若波羅蜜為大事故起。世尊!是般若波羅蜜為不可思議事故起。世尊!是般若波羅蜜為不可稱事故起。世尊!是般若波羅蜜為無量事故起。世尊!是般若波羅蜜為無等等事故起。

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云何般若波羅蜜為不可稱事故起?須菩提!一切眾生中,無有能思惟稱佛法、如來法、自然人法、一切智人法。以是故,須菩提!般若波羅蜜為不可稱事故起。

(※《大智度論》卷70,大正25,551a15-b3)

2、《大智度論》卷70(大正25,552a2-8)

不可稱者,稱名智慧。般若定實相,甚深極重;智慧輕薄,是故不能稱。又般若多,智慧少故,不能稱。又般若利益處廣,未成,能與世間果報;成已,與道果報。又究竟盡知故名稱,般若波羅蜜無能稱知,若常、若無常,若實、若虛,若有、若無,如是等不可稱義,應當知。

(二)親近善友、多聞薰習→聞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現證慧。

(三種般若)

1、聞所成慧(文)—–┬A、文字般若–┐

┌–┘ │

2、思所成慧(文、義)┴–┬B、觀照般若 –┴-世俗般若

┌—┘

3、修所成慧(義)-┘

4、現證慧–––––C、實相般若––勝義般若

※《成佛之道》(增注本)p.337:

現證慧是實相般若,是勝義般若。修思慧是觀照般若。思聞慧是文字般若(思慧是依文的,也可不依文的)。聞思修是世俗般若,因為可為勝義般若的因緣,因中說果,也就假名為般若了。修學般若,所以般若經論,為聞思對象,也是必要的資糧了。

(※參見印順法師:《般若經講記》p.3- p.9)

(三)「聞、思、修」與「文、義」之關系

《俱舍論》卷22〈賢聖品第6〉(大正29,116c2-23)

「將趣見諦道  應住戒勤修  聞思修所成  謂名俱義境」

論曰:諸有發心將趣見諦,應先安住清淨尸羅,然後勤修聞所成等。謂先攝受順見諦聞,聞已勤求所聞法義,聞法義已無倒思惟,思已方能依定修習。行者如是住戒勤修,依聞所成慧起思所成慧,依思所成慧起修所成慧。此三慧相差別云何?毗婆沙師謂:三慧相緣名俱義,如次有別。

聞所成慧唯緣名境,未能舍文而觀義故。

思所成慧緣名義境,有時由文引義,有時由義引文。未全舍文而觀義故。

修所成慧唯緣義境,已能舍文唯觀義故。

譬若有人浮深駛水,曾未學者不舍所依,曾學未成或舍或執,曾善學者不待所依,自力浮渡,三慧亦爾。

有言:若爾思慧不成,謂此既通緣名緣義,如次應是聞修所成。今詳三相無過別者,謂修行者依聞至教所生勝慧名聞所成;依思正理所生勝慧名思所成;依修等持所生勝慧名修所成。說所成言顯三勝慧是聞思等三因所成,猶如世間于命牛等,如次說是食草所成。

(四)(p.338)「多聞」之意義

1、從何處聞:『若從佛聞,若從弟子聞,若從經中聞』。

2、「十法行」是聞、思、修三慧的詳細敘述:『一、書寫,二、供養,三、施他,四、若他誦讀,專心諦聽;五、自披讀;六、受持;七、正為他開演文義;八、諷誦;九、思惟;十、修習』。其中的第一至第八項即是聞慧的內容;第九項是思慧;第十項是修慧。

3、注意事項:

(1)多聞,並非廣識名相而已,而是要聞無常、無我、空性,並通達之。

a、聲聞法:聞無常、無我。

b、大乘法:聞空性不生不滅。1

(2)如以聞慧為對于修習般若無用,是不合佛法的,是會漂流于三藏教典以外的。但是,這雖是必要的,但還是初步的,還要依此而向思、修前進!

四、(p.338)標示宗依 [般若本無二,隨機行有別;般若諸經論,于此最親切。]

(一) 佛所開示的般若學,是依緣起法而顯勝義法性的法門。

(二) 從「般若」的內容──體證的內容來說,本來是無二無別的。一切菩薩所分證的,十方諸佛所圓證的,平等平等。

(三)(p.339)由于眾生之根性好樂不同,如來隨機說法也有差異;學者的思想方式不完全相同,理解法義而作為觀慧的所緣,也就不能全同。修行的次第先後,也會有多少差別。因此佛法產生了以下三種現象:

1、隨機異說。

2、同聞異解。

3、經同論異。

(四)(p.339)「性空唯名系」所依之經論:

1、經:《般若經》。

2、論:(1)龍樹的《大智度論》、《中論》、《七十空性論》、《六十如理論》、《十二門論》、《迴諍論》、《寶鬘論》。

(2)提婆的《百論》。

五、(p.340)總敘「二諦」[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依俗得真諦,依真得解脫。]

(一) 二諦法門(世俗諦、勝義諦),為般若正觀的要門。

(二) 二諦的定義:

1、世俗諦(俗諦):世間的真實-在世俗共許的認識上,承認其相對的確實性、妥當性。

2、勝義諦(真諦):究竟的真實-聖者無分別智所共證的究極真實。

(三)世俗諦

1、眾生自身(身、心),與眾生相對的世間萬有,都叫做法。(眾生自身––世間萬有)

每一法──物理的,生理的,心理的,都有必然的因果關系,所以能從中發見制御物質,修治身心,齊家治國的法則。這是看來確實如此的,一致公認;這一常識的世界,就叫做俗諦的。

2、世俗諦中,有淺顯的,也有深隱的,雖有淺深不等,但都是庸常心識的知識。

(1) 淺顯的:如木石等物質,是人人可見的;如現生,是人人知道的。

(2) 深隱的:如原子,電子,是經科學儀器才能發見的。前生與來生,要有天眼才能明見的。

3、如佛說三界、六道、五蘊、六處、煩惱、業、苦等,也都是世俗諦的說明。

(四)(p.341)依俗諦而見真諦,依真諦而得解脫。

1、佛法的修學,就是要從現實世間(俗諦)的正觀中,發見其錯誤,不實在,去妄顯真,深入到世間真相的體現。這究竟真相,名為勝義諦,因為是特殊體驗的境地,而是聖者所公認的。

2、般若,般若的修習,就是達成:依俗諦而見真諦,由虛妄而見真實,從凡入聖的法門。

3、說真諦,切勿幻想為離現實世間的另一東西。佛說二諦,指出了世俗共知的現實以外,還有聖者共證的真相。但這是一切法的本相,並非離現實世間而存在,所以非依俗諦,是不能得真諦的,這就是『即相顯性』。(p.342)

4、說二諦,教人修學依俗而得真的般若;得般若,就能依真諦的體見,豁破無明妄執,與勝義相應,也就能得解脫,更進而成佛了!(p.342)

(五)《中論》〈觀四諦品第24〉(大正30,32c16-33a7)

諸佛依二諦  為眾生說法  一以世俗諦  二第一義諦

若人不能知  分別于二諦  則于深佛法  不知真實義

世俗諦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間顛倒故生虛妄法,于世間是實。諸賢聖真知顛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無生,于聖人是第一義諦名為實。諸佛依是二諦,而為眾生說法。若人不能如實分別二諦,則于甚深佛法,不知實義。若謂一切法不生是第一義諦,不須第二俗諦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不依俗諦  不得第一義  不得第一義  則不得涅槃

第一義皆因言說,言說是世俗,是故若不依世俗,第一義則不可說。若不得第一義,云何得至涅槃。是故諸法雖無生,而有二諦。

(參見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453- p.461;《中觀今論》p.205- p.230)

六、(p.342)分別世諦 [世俗假施設,名言識所識。名假受法假,正倒善分別。]

(一)眾生慣習的常識心境,似乎是實在的,所以隱蔽了真相。如能依此而了達為世俗的,假名施設的,就有向真實的可能了。(p.343)

(二)(p.343)世俗假施設,名言識所識

1、「假施設」:假施設,或譯為『假名』。這不是說沒有,也不是指冬瓜話葫蘆的亂說一通。這是說:我們所認識到的,是依種種因緣,種種關系而成立的。這不是實體的,所以是假;依因緣而成為這,成為那,所以叫施設。假而施設為這為那,就叫做假名,假名就是常識中的一切。約認識的心來說,這是「名言識所識」知的。(p.343)

2、「名言識」:當一個印象,概念,顯現在我們的心境時,就明了區別而覺得:這是什麼,那是什麼,與我們的語言稱說對象相同,所以叫名言識,就是一般世俗的認識。(p.343)

※我們的認識都是依慣習的心境而來;世間以為如此,就以為如此的。在這不尋求真相的世俗共認的基本知識上,發展為世間的一切知識。如一一的尋求究竟相,那世俗知識就不能成立了。

(三)(p.344)三假:名假、受假、法假

1、名假:名字波羅聶提(nAmasaGketa- prajJapti),是稱說「法」與「受」的名字,名字是世俗共許的假施設。

※如能了知名與義是不一定相應的,就能破除以名為實的執著。

2、受假:(取假)受波羅聶提(upAdAya-prajJapti),「受」是依攬眾緣和合的意思。如五蘊和合為眾生,枝葉等和合為樹。

※如知道這是種種因緣攝取而成的一合相,則誤認復合物為實體之執著便可破除。

3、法假:法波羅聶提(dharma- prajJapti),如色、受、想、行、識等一一法,阿毗達磨論論師以為是實法有的,《般若經》稱之為法假施設。

※法假,是分析到不失自性的,但這些法也是關系所決定的,離了因緣,它並不能自己如此,所以也是假施設的。

(參見印順法師:《空之探究》p.233-p.242;《印度佛教思想史》p.130-p.131)

A、《大品般若經》立「三假」(卷2,大正8,230b~c)

爾時,佛告慧命須菩提:汝當教諸菩薩摩訶薩般若波羅蜜。……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所說菩薩、菩薩字,何等法名菩薩?世尊!我等不見是法名菩薩,云何教菩薩般若波羅蜜?

B、《大智度論》對「三假」的解釋(卷41,大正25,358a4~c8)

須菩提大明菩薩尊貴,佛亦然可。令須菩提欲于實相法中說,是故言:一切法中求菩薩不可得。菩薩不可得故,字亦不可得。菩薩、菩薩字不可得故,般若波羅蜜亦不可得。是三事不可得故,我云何當教菩薩般若波羅蜜。

問曰:佛命須菩提為諸菩薩說般若,而須菩提言無菩薩,與佛相反,佛何以同之?

答曰:有二種說:一者、著心說;二者、不著心說。今須菩提以不著心說空,佛不訶之!復次,須菩提常行空三昧,知諸法空。故佛告須菩提:為諸菩薩說般若波羅蜜。而菩薩畢竟空,是故須菩提驚言:云何名菩薩?

佛即述成,菩薩如是從發心已來,乃至佛道,皆畢竟空故不可得,若如是教者,是即教菩薩般若波羅蜜。……

是中佛說譬喻:如五眾和合故名為我,實我不可得,眾生乃至知者、見者,皆是五眾因緣和合生假名法。是諸法實不生不滅,世間但用名字說。菩薩、菩薩字、般若波羅蜜亦如是,皆是因緣和合假名法。……菩薩應如是學三種波羅聶提。

五眾等法,是名法波羅聶提。

五眾因緣和合故名為眾生,諸骨和合故名為頭骨。如根、莖、枝、葉和合故名為樹,是名受波羅聶提。

用是名字,取二法相,說是二種,是為名字波羅聶提。

復次,眾微塵法和合故,有粗法生;如微塵和合故有粗色,是名法波羅聶提。從法有法故。

是粗法和合有名字生;如能照、能燒,有火名字生;名色有故為人,名色是法,人是假名,是為受波羅聶提;取色取名,故名為受。

多名字邊,更有名字,如梁、椽、瓦等名字邊,更有屋名字生;如樹枝、樹葉名字邊,有樹名生,是為名字波羅聶提。

行者先壞名字波羅聶提,到受波羅聶提;次破受波羅聶提,到法波羅聶提;破法波羅聶提,到諸法實相中。諸法實相,即是諸法及名字空般若波羅蜜。

(四)(p.345)「正世俗」與「倒世俗」

1、正世俗:如白天的人事活動,是現實時空中的事實,是別人所可以證知為實在的。世俗法中,這是被認為實在的,名為正世俗。

2、倒世俗:如夢中與人相見,說話做事,在世俗法中,也可知是虛妄不實的。

(1)境的惑亂:如插筆入水杯中,見筆是曲折的。

(2)根的惑亂:如眼有眚翳,見到空花亂墜。

(3)識的惑亂:如心有成見的,所有錯誤的見解。

※佛每以倒世俗(如水中月,夢境,空花等)的虛妄惑亂,喻說正世俗的惑亂不實。

(五)(p.346)以「易解空」喻「難解空」。

《大智度論》卷6(大正25,105b28~c2):

問曰:若諸法十譬喻皆空無異者,何以但以十事為喻,不以山河石壁等為喻?

答曰:諸法雖空而有分別,有難解空,有易解空。今以易解空喻難解空。

※十喻:如幻、如[陽]焰、如水中月、如虛空、如響、如犍闥婆城、如夢、如影、如鏡中像、如化。(參見《大智度論》卷6,大正25,101c~105c)

七、(p.346)順勝義觀慧 [自性如何有?是觀順勝義。]

(一)自性:自體、自有、自成,本來如此,自己如此,永遠如此。

(二)順于勝義的觀慧:觀察自性如何而有,而趣入勝義(究竟真實)的智慧。

勝義諦是究竟真實的體驗;依世俗事而作徹求究竟自性的觀察,觀察他如何而有。這種觀察,名為順于勝義的觀慧。(p.347)

1、從「前後延續」中:觀察什麼是最先的,最先的怎麼會生起?(p.348)

2、從「彼此相關」中:觀察彼此的絕對差別性是什麼,怎麼會成為彼此的獨立體?

3、從「小」觀之:約受假來說,觀集微成著,那不能再小的,到底是什麼?這是怎樣的存在與生起。

4、從「大」觀之:如以為宇宙的實體是同一的,觀察這同一體是什麼,是怎樣的存在?一體怎能成為差別?

勝義觀慧──從聞而思而修,專是觀察自性而深入究竟。這才能徹破眾生的根本愚迷,通達世間的實相。(p.348)

八、(p.348)觀空證滅 [苦因于惑業,業惑由分別,分別由戲論,戲論依空滅。]

☆ 戲論 → 分別 → 惑 → 業 → 苦

(一)「苦生由業集,業集復由惑,發業與潤生,緣會感苦果。」(《成佛之道》p.154)

(二)「惑」是無明──我我所見為主的煩惱,經說『無明,不正思惟』為因,就是由不如理的虛妄「分別」而起。(p.349)

※《雜阿含經》卷13(334經),大正2,92b21~c1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今當為汝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諦聽,善思,謂有因有緣有縛法經。云何有因有緣有縛法經?謂眼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為眼因、眼緣、眼縛?謂眼,業因、業緣、業縛。業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為業因、業緣、業縛?謂業,愛因、愛緣、愛縛。愛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為愛因、愛緣、愛縛?謂愛,無明因、無明緣、無明縛。無明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無明因、無明緣、無明縛?謂無明,不正思惟因、不正思惟緣、不正思惟縛。不正思惟有因、有緣、有縛,何等不正思惟因、不正思惟緣、不正思惟縛?謂緣眼、色,生不正思惟,生于痴。緣眼、色,生不正思惟,生于癡,彼癡者是無明,痴求欲名為愛,愛所作名為業。如是比丘!不正思惟因無明,無明因愛,愛因為業,業因為眼2。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是名有因有緣有縛法經。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表單的底部

(參見印順法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上)p.412)

☆無明觸 → 不正思惟 → 無明 → 愛 → 業 → 眼、耳、鼻、舌、身、意。

※《瑜伽師地論》卷92,大正30,825c27~826b14:

若于諸根無護行者,由樂聽聞不正法故,便生無明觸所生起染污作意。即此作意增上力故,于當來世諸處生起,所有過患不如實知。不如實知彼過患故,便起希求;希求彼故,造作增長彼相應業;造作增長相應業故,于當來世六處生起,如是名為順次道理。

逆次第者,謂彼六處以業為因;業,愛為因;愛復用彼無明為因;無明複用不如正理作意為因;不正作意複用無明觸為其因。又于此中,先所造業是現法受六處之因,現法造業是次生受六處之緣,或是後受六處由藉。愛等、業等,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復次、由二因緣,後有生起:一、後有業,二、後有愛。而但說言諸有情類隨業而行,不言隨愛。何以故?略有三愛:一者、欲愛,二者、色愛,三、無色愛。此中欲愛,是不善者雖有異熟,然若不起惡不善業,終不能與惡趣異熟。若欲界愛,于無明觸所生諸受起希求時,于可愛境發生貪欲,于可憎境發生瞋恚,于可迷境發生愚癡,由此三種增上力故,行不善業;由此業故,生諸惡趣。非但由彼貪、瞋、痴纏,定墮惡趣,然即此愛于所造業異熟生時,能為助伴。又由希求可愛境界增上力故,修行善行──身、語、意業,由此為因,得生善趣。此中可愛諸異熟果,但應用業為引生因,非染性愛。

又若此愛,色、無色系,雖非不善,然是染污,一切皆非有異熟果。又即由此色、無色愛,名有愛者。彼由聽聞正法因故,于其欲界觀粗鄙相,證得明觸,而生世間如理作意相應諸受,調伏欲界貪、瞋、癡等,造修所成善有漏業。由于此間造彼業故,當得生彼,不由于彼染污性愛;然即此愛,于所造業異熟生時,能為助伴,是故但說諸有情類,隨業而行,不言隨愛。

(三)(p.349)戲論(prapaJca)3:

1、經說『無明,不正思惟』為因,就是由不如理的虛妄分別而起。為什麼眾生的心識,總是妄「分別」而不能如實知呢?這是由于戲論。

2、什麼叫戲論?妄分別是不離境相而現起的,妄分別生時,直覺得境是實在的,這似乎是自體如此,與分別心等無關的。這不只是妄分別的錯覺,在凡夫的心境中,那個境相,也確是現為這樣的。這是錯誤的根本來源,是不合實際的。

3、不能如實理解勝義諦,而產生種種錯誤的認識,乃至引起各式各樣的語言文字,皆是戲論。(將無自性誤執為自性,這是最根本的戲論)

(四)(p.349)戲論依空滅

1、依「空」滅「戲論」:依于尋求自性不可得的空觀,不斷修習而能夠滅除戲論。戲論滅了,妄分別就失卻對象而不起。

分別心息,就是般若現前,當然不再起惑造業,不再苦體相續而解脫了。

2、《中論》〈觀法品第十八〉第五頌(大正30,23c)

「業煩惱滅故,名之為解脫,業煩惱非實,入空戲論滅。」

3、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330~331:

有情有老病死的現象,是由諸業所感的;諸業是由煩惱所引起的。所以,「業煩惱滅」了,即能截斷生死的源流,「名之為解脫」。解脫,不但是未來生死的不起。現實的有情,如能離去系縛,能現證寂滅的不生,這也就是解脫。一般說了生死,不是到沒有生死時,才叫了脫;是說一旦體悟空性,不再為煩惱所系縛,現身即得無累的解脫。解脫是現實所能經驗得的;否則,現生不知,一味的寄托在未來,解脫也就夠渺茫了!

為什麼煩惱業可滅而得解脫呢?因為,「業」與「煩惱」,本是「非實」,無自性的。不過因妄執自性,起種種戲論分別而幻成的。如煩惱業有實自性,不從緣起,那就絕對能不滅,也就不能解脫。好在是無實自性的,所以離去造成煩惱業的因緣,即悟「入空」性,一切的「戲論」都「滅」了。戲論息滅,煩惱就不起;畢故不造新,即能得真正的解脫。戲論雖多,主要的有兩種:愛戲論,是財物、色欲的貪戀;見戲論,是思想的固執。通達了無實自性,這一切就都不起了!

梵文及藏文,後一頌的初二句,束為一句;次二句開為三句。是:『業惑盡解脫;業惑從分別,分別從戲論,因空而得滅』。語句雖不同,意思是一樣的。就是:煩惱、業是從虛妄分別起的;虛妄分別,是從無我現我,無法現法的自性戲論而生的;要滅除這些,須悟入空性。悟入了空性,就滅戲論;戲論滅,虛妄分別滅;虛妄分別滅,煩惱滅;煩惱滅業滅;業滅生死滅;生死滅就得解脫了。

九、(p.350)法空觀:緣起性空[諸法因緣生,緣生無性空。空故不生滅,常住寂靜相。]

(一) 緣起:

1、佛開示緣起法,說明了「諸法」──外而器界,內而身心;大至宇宙,小到微塵,都從「因緣生」的。也就是,一切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4的。我們如離了這現實經驗的一切,因果法則,那就什麼也無從說起,更不要說論證諸法的真相了。

2、一切從因緣生的,無論是前後關系的因緣生,或同時關系的因緣生,就可知諸法是無自性的。

(有關「緣起」,參見印順法師《中觀今論》p.60- p.63;《空之探究》p.218- p.233)

(二)自性:自有自成、單一獨存、恆常不變、實在性。(p.350-351)

 1、自性,這一名詞,有自有自成的意義。實在的,應該是不依他而自有的,也應該是獨存的。因為,如依他因緣,就受因緣所決定,支配,不能說自己如此,與他無關了。實有而自有的,獨存的,也應該是常在的。因為,離去了因緣,就不能從自體而說明變化。假使說:自身有此變化可能性,那自身就不是單一性的自體,而有相對的矛盾性,這應該是因緣所起,而不是自性有了。

2、觀一切法是緣起的存在,所以不能是自有的,獨存的,常在的,也就決非如分別心所現那樣的實在性。

3、自性即非緣起,緣起即無自性。5

(有關「自性」,參見印順法師《中觀今論》p.64- p.70)

(三)(p.351)空:

1、無自性而現為自性有,所以是戲論惑亂。是戲論有,也就可知是無自性的;無自性的,佛就稱之為「空」。

2、「空」不是什麼都沒有,而是說自性不可得,是無自性,無自性故稱之為空。6

(有關「空」,參見《中觀今論》p.70-79;《空之探究》p.243-255)

(四)(p.351)緣起、無自性、空、假名、中道

1、自性不可得的一切法,只是世俗的施設有──假名有,空是不礙于假名有的:空的,所以是假名有的,因緣生的;因緣生的假名有,所以知道是無性空的。

2、緣起觀,無性觀,空觀,假名觀,是同一的不同觀察,其實是一樣的。所以說:「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

3、《中論》卷4〈觀四諦品第24〉,大正30,33b:

「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

凡是眾多因緣所生的法,我們說它就是空性,這(空性)是假名,(空性)也是中道。

※ 有關「緣起、無自性、空、假名、中道」,參見:

(1)印順法師:《中觀今論》p.59- p.81;(2)印順法師:《空之探究》p.216- p.265。

(五)(p.351- p.352)「空故不生滅,常住寂靜相。」

☆萬化的生生滅滅→緣起無自性、空→實際上是不生不滅、常住寂靜相。

1、透過無性空而深觀一切法的底里時,知道現實的一切是無自性的假有;有無、生滅,並沒有真實的有無、生滅。

2、 儘管萬化的生生滅滅,生滅不息,而以「空」無自性「故」,一切是假生假滅,而實是「不生滅」的。

3、 一切法本來是這樣的不生不滅,是如如不動的「常住」。這不是離生滅而別說不生滅,是直指生滅的當體──本性,就是不生滅的7。因此,世相儘管是這樣的生滅不息,動亂不已,而其實是常自「寂靜相」的。動亂的當體是寂靜,也不是離動亂的一切而別說寂靜的。

4、 依緣起法,作尋求自性的勝義觀時,就逐漸揭開了一切法的本性,如經上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解深密經》卷2,大正16,693c)

十、(p.352)一切無自性空的勝義觀,可攝為二大門:

(一)法空觀:最扼要的是「觀四門不生」

1、不自生

2、不他生

3、不共生

4、不無因生

(二)我空觀:五求門

1、我不即是蘊

2、非離蘊有我

3、五蘊非屬于我

4、五蘊不在我中

5、我不在五蘊中

十一、(p.352)觀四門不生 法不自他生,不共不無因,觀是法空性,一切本不生。(p.353)四門不生:(參見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60- p.62)

1、不自生

 (1)自生之定義:自生是自己生起自己的意思。若是自己生自己,那麼在沒有生起以前,和已經生起之後,二者是沒差別的,若有差別就不是自己生自己了。

(2)自生之過失:「生」的意義是本來「沒有」而後來「有」才叫作「生」,有「生」則必有「能生」與「所生」。

A、問:「未生時的自體」(能生)存在或不存在?

a、若未生的自體不存在→那怎能從不存在的自己而生起自體呢?(犯生不成之過)

b、若未生的自體已經存在→既然自體已經存在了,就不需要再生個自體了。

B、問:若「自體」(能生)一定還要「生」起「自體」(所生)的話,那麼這「能生的自體」與「所生的自體」是否相同呢?

a、若「能生的自體」與「所生的自體」不同→既然二者不同,就不再是自己生自己了。

b、若「能生的自體」與「所生的自體」相同→假如說:未生的自體、已生的自體,毫無不同,那就應該沒有生與未生的差別了。而且,自體能生自體,生起了還是那樣的自體,那就應該再生起自體,而犯有無窮生的過失。(犯無窮生之過)(《成佛之道》(增注本)p.354)

2、(p.354)不他生:

(1)他生之定義:「他」是與「自」對立,是由另有自性的「他」而生起。

(2)他生之過失:

A、總門:一切法無非是「自」,「自」之外無復有「他」,若破「自」即破「他」。

B、相即:如「他」于「他」即是「自」,破「自」即破「他」。

C、相待:待「自」故有「他」,「自」若不成,「他」亦不立。

(參見 吉藏《中觀論疏》卷第三本,大正42,42c5-8)

3、(p.354)不共生:

(1)共生之定義:共生是「自生」與「他生」的綜合。

(2)共生之過失:「自生」不成立,「他生」不成立,自生與他生都不成,那共生又怎能成立呢?

4、(p.355)不無因生:

若無因而有的話,布施、持戒等應墮地獄;五逆、十惡應當生天。但這是不可能的!

(二)《中論》卷1〈觀因緣品第1〉(大正30,2b6-17)

諸法不自生  亦不從他生  不共不無因  是故知無生

不自生者,萬物無有從自體生,必待眾因。復次,若從自體生,則一法有二體:一謂生,二謂生者。若離余因從自體生者,則無因無緣。又生更有生,生則無窮。

自無故他亦無。何以故?有自故有他,若不從自生,亦不從他生。

共生則有二過,自生他生故。

若無因而有萬物者,是則為常。是事不然,無因則無果,若無因有果者,布施、持戒等應墮地獄,十惡、五逆應當生天。以無因故。

(參見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59- p.64)

(三)(p.355)一切法無自性空,一切法本不生。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19引經〈上士道 毗缽舍那〉

《無熱惱請問經》云:「若從緣生即無生,于彼非有生自性,若法仗緣說彼空,若了知空不放逸。」初句說言「緣生即無生」,第二句顯示無生之理云:「于彼非有生自性」是于所破加簡別,言謂無性生。

(福智之聲出版社,p.447-p.448)

※《法華經》卷1〈方便品第2〉:「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大正9,8b)

十二、(p.355)我空觀 [我不即是蘊,亦復非離蘊,不屬不相在,是故知無我。]

(一)「我」有二種:「補特伽羅我」與「薩迦耶我」

1、補特伽羅(pudgala):數取趣,不斷在生死中受生的個體。

補特伽羅我執:無論是自己,別人,畜生,都有身心和合的個體,都可說有世俗假我的(受假)。但眾生不能悟解,總以為是實體性的眾生在輪迴,就成為補特伽羅我執。

2、薩迦耶(satkAya):

(1)薩(sat):有;虛偽;移轉。

(2)迦耶(kAya):身、聚集。

薩迦耶見:又稱有身見(satkAyadRSTi)。在自己的身心和合中,生起自我的感覺,與我愛、我慢的特性相應,與他對立起來(名假)。這是根本沒有的妄執──薩迦耶見。

(有關「薩迦耶見」,參見:《望月佛教大辭典》(二)p.1442下~p.1444下)

(二)(p.356)薩迦耶我執唯于自身而起

1、對他人,有補特伽羅我執;對自己,有補特伽羅我執,更有薩迦耶見的我執。(p.356)

2、《大毗婆沙論》卷49(大正27,255a):

此見于有身轉,故名有身見。

此見于自身轉,非他身;于有身轉,非無身,故名有身見。

余見于自身轉或于他身轉;于有身轉,或于無身轉,故不名有身。

(三)(p.356)「俱生我執」與「分別我執」

(四)(p.356)自我的特性:

1、實:實有。

2、一:自有。

3、常:常有。

4、樂:主宰、自在。

※薩迦耶我執:實有(實)、自有(一)、常有(常),為自我內含的特性。這與執法有自性的自性,定義完全一樣。所以約法說無自性,約眾生說無我,其實是可通的。所以說為法無自性空,我無自性空,又說為法無我,人(補特伽羅)無我。可是薩迦耶我執,又在這實,一,常的妄執上,進而說樂。覺得自身為獨立的,就覺得是自由自在的。從我(妄執)的本性說,我是樂的;從我所表現的作用說,是自我作主,由我支配(主宰,是我的定義)的權力意志。所以薩迦耶我,是以主宰欲而顯出特色。不過,如通達無自性,通達實,一,常的我不可得,主宰的自在我,也就失卻存在的基石而遣除了。這些,是觀我空所必應了達的意義。(《成佛之道》p.356-357)

(五)佛法中所說的無我,主要在不起薩迦耶見。

※印順法師《中觀今論》p.250:

不悟補特伽羅我假名有,起人我見,因而引起薩迦耶見,執我我所。如能達補特伽羅我性空,即不起薩迦耶見,也自然不執我所依我所取的我所。約此意,所以不執我,法執──我所也就不起了。不執我法實有自性,實執破除,即不起煩惱、造業、受果,幻現的生死流轉,也即能寂滅。

※印順法師《中觀今論》p.243~p.244:

 1、你、我、人、畜,都是有情,緣有情而起實有自性執,是人我見,又名補特伽羅我執。不得我空觀的,對這凡是有生命的,都會生起此我執。但此我執不是薩迦耶見,薩迦耶見是專在自己身心中,直感自我的實在。對其他的人畜,雖見為實在的補特伽羅,不會生起自我的執見。故人我見與薩迦耶見,極為不同。

2、佛法中所說的無我,主要在不起薩迦耶見。但有薩迦耶見的,必起補特伽羅我見;起補特伽羅我見的,如緣他補特伽羅,即不起薩迦耶見。

3、薩迦耶見必依補特伽羅我見而起,所以《阿含經》說我空,也即觀五蘊而說補特伽羅我不可得,也即能因此而破除薩迦耶見。補特伽羅的我執既無,薩迦耶見即失卻依托而不復存在。要離薩迦耶見,必須不起補特伽羅我執。要想不起補特伽羅我執,也要不起法我執,所以經中觀六處無我時,即明一一處的無實。

4、大乘法明一切法空,而結歸于「一切法尚空,何況我耶」?假名的補特伽羅,依假名的五蘊法而安立,所以悟得法無性,補特伽羅的自性見,即隨而不起。依假名的補特伽羅(間接依五蘊)引起取識相應的薩迦耶見,所以悟得補特伽羅無性,補特伽羅我不可得,薩迦耶見的我執也即無從安立。根本佛教注重遠離薩迦耶見,與大乘的廣明一切法性空,意趣完全一致。

(六)(p.357)我與五蘊

1、即蘊計我:

(1)蘊:眾多、生滅無常、苦、不自在。

(2)我:獨一、恆常不變、樂、自在。

→若執蘊即是我,則「我」就會變成多、無常、苦、不自在,與「我」之定義 不合。

2、(p.357)離蘊計我:

→若離蘊有我,此「我」究竟在何處?此「我」是怎樣的一個形態?

若離了五蘊,就怎麼也不能形容,不能證明我的存在,不能顯出我的作用。

※《中觀論頌講記》p.323:

我如異于五陰,我與陰分離獨在,即不能以五陰的相用去說明。不以五陰為我的相,那我就不是物質的,也不是精神的,非見聞覺知的;那所說的離蘊我,究竟是什麼呢?

3、(p.358)五蘊屬我所有:

如人有物,應該明顯的有別體可說。然而離了五陰,無法證實我的存在,故

不能說我擁有五蘊,五蘊屬我所有。

4、(p.358)五蘊在我之中

5、(p.358)我在五蘊之中

相在(五蘊在我之中、我在五蘊之中),如人在床上。這都是同時存在,可以明確的區別出來。但執相屬,相在的我執,如離了五蘊,怎麼也不能證明為別有我體,所以都不能成立。經這樣的觀察,「故知」是「無我」的,並沒有眾生妄執那樣的我體;我不過是依身心和合相續的統一性,而假名施設而已。

※《大智度論》卷99,大正25,746b26-c26:

如經中佛自說因緣:五眾非佛,離五眾亦無佛,五眾不在佛中,佛不在五眾中,佛非五眾有。

何以故?五眾是五,佛是一,一不作五,五不作一。又五眾無自性故,虛誑不實。佛自說一切無誑法中,我最第一,是故五眾不即是佛。

復次,若五眾即是佛,諸有五眾者,皆應是佛。

問曰:以是難故,我先說第一清淨五眾,三十二相等名為佛。

答曰:三十二相等,菩薩時亦有,何以不名為佛?

問曰:爾時,雖有相好莊嚴身,而無一切種智;若一切種智在第一妙色身中,是即名為佛。

答曰:一切應智,般若中說是寂滅相、無戲論,若得是法,則名無所得,無所得故名為佛,佛即是空。如是等因緣故,五眾不得即是佛。

離是五眾亦無佛,所以者何?離是五眾,更無余法可說;如離五指更無拳法可說。

問曰:何以故無拳法?形亦異,力用亦異;若但是指者,不應異,因五指合故拳法生;是拳法雖無常生滅,不得言無。

答曰:是拳法若定有,除五指應更有拳可見,亦不須因五指。如是等因緣,離五指更無有拳;佛亦如是,離五眾則無有佛。

佛不在五眾中,五眾不在佛中。何以故?異不可得故。若五眾異佛者,佛應在五眾中,但是事不然。

佛亦不有(大正藏原作「在」)五眾,所以者何?離五眾無佛,離佛亦無五眾。譬如比丘有三衣缽故,可得言有,但佛與五眾不得別異,是故不得言佛有五眾。

如是五種求佛不可得故,當知無佛,佛無故無來無去。

※有關「我與五蘊」,另參見:

1、《大智度論》卷42,大正25,368c28-369a12;卷55,454c18-455a13;卷72,564c4-9)

2、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觀然可然品第10〉p.208- p.209(五求門)。

3、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觀法品第18〉p.321- p.324。

4、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觀如來品第22〉p.404- p.406。

十三、(p.358)我空與法空互相證成

[若無有我者,何得有我所?諸法性尚空,何況于彼我!]

(一)(p.359)「我」與「我所」

1、 我 :我是受假,是取身心而成立的。

2、我所:我所有的、我所依的都是法。

(1)我所有法:如我的身體、財產、名位,凡系屬于我的,就是我所有的法。

(2)我所依法:五蘊、六處、六界、六識,都是我所依的法。

※無我,就沒有我所,所以我空也就法空了。

反之,諸法的自性,似乎是真實的,尚且是空的,何況那依法而立的我?這更不消說是空的了。(p.359)

(二)(p.359)各學派對「我空」、「法空」之看法

1、西北印的說一切有系:以為佛但說無我,法是不空的。(如毗曇系)

2、中南印的大眾系:佛說我空,也說法空。(如《成實論》)

3、瑜伽宗:小乘但說我空,大乘說我法二空。(近于西北印的有部系)

4、中觀宗:小乘有我法二空,大乘也是我法二空。(近于中南印的學派)

(1)清辨說:小乘唯悟我空,大乘悟我法二空。

(2)月稱說:大乘固然悟我法二空,小乘也同樣的可以悟入我法二空性。

(參見《中觀論頌講記》p.316)

(三)(p.360)龍樹對我空、法空之看法:凡通達「我空」的,一定能通達「法空」。

1、二乘聖者急求證悟,雖不廣觀一切法空,但不會執著法是實有的。

 2、大乘雖廣觀一切法空,而由博反約的正觀,仍是從無我、無我所悟入。

(1)《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87b13-17)

略說有二種空:眾生空、法空。小乘弟子鈍根故為說眾生空,我我所無故則不著余法。大乘弟子利根故為說法空,即時知世間常空如涅槃。

(2)《大智度論》卷26,(大正25,254a8-10)

不大利根眾生,為說無我。利根深智眾生,說諸法本末空,何以故?若無我,則舍諸法。

(3)《大智度論》卷26,(大正25,254a14-17)

佛法二種說:若了了說則言一切諸法空;若方便說則言無我。是二種說法皆入般若波羅蜜相中,以是故佛經中說:趣涅槃道皆同一向,無有異道。

(4)《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92b12-16)

若無我、無我所,自然得法空。以人多著我及我所故,佛但說無我、無我所,如是應當知一切法空。若我、我所法尚不著,何況余法。以是故,眾生空、法空終歸一義,是名性空。

(5)《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87b28-c6)

聲聞者但破吾我因緣生諸煩惱,離諸法愛,畏怖老病死惡道之苦,不復欲本末推求了了壞破諸法,但以得脫為事。

大乘者破三界獄、降伏魔眾、斷諸結使及滅習氣,了知一切諸法本末,通達無礙,破散諸法,令世間如涅槃同寂滅相,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將一切眾生令出三界。

(6)《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88 c26~29)

問曰:我我所及常相不可得故應空,云何言有為法有為法相空?

答曰:若無眾生,法無所依。又無常故無住時,無住時故不可得,知是故法亦空。

(7)《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92b12-15)

若無我、無我所,自然得法空。以人多著我及我所故,佛但說無我、無我所。如是應當知一切法空,若我、我所法尚不著,何況余法。

(8)(p.361)依《中論》「觀法品」的開示,雖廣觀一切法空,不生不滅,而由博返約的正觀,還是從無我我所悟入。

(9)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觀法品第18〉p.317- p.318:

中觀論論究的法相,是阿含經,從頭至尾,都是顯示釋尊的根本教法。釋尊開示所悟的如實法;論主即依經作論,如實的顯示出來。佛的根本教典,主要的明體悟我空,所以論主說阿含多明無我,多說我空。但佛的本意,生死根本,是妄執實有,特別是妄執實有的自我,所以多開示無我空。如能真的解了我空,也就能進而體悟諸法無實的法空了。但一分聲聞學者,不能理解這點,以為不見有我,確實有法,是佛說的究竟義。龍樹見到了這種情形,認為沒有領悟佛的本意;他們如執著諸法實有,也決不能了解我空。所以在本論中,一一指出他們的錯誤,使他們了解法性本空。學問不厭廣博,而觀行要扼其關要;所以本品正論觀法,如不見有我,也就沒有我所法,正見一切諸法的本來空寂性了。從破我下手,顯示諸法的真實,為三乘學者共由的解脫門。明我空,不但是聲聞;說法空,也不但是菩薩。一切法性空,卻要從我空入手,此是本論如實體見釋尊教意的特色。

(四)(p.361)凡是通達我空的,一定能通達法空;可以不深觀法空,不開顯法空,而決不會堅執自性有而障礙法空的。如執法實有,那他不但不解法空,也是不解我空的;不但不除法執,也是不除我執的。

1、《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8,749b)

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2、印順法師《般若經講記》p.49- p.53:

我、人等四相,合為一我相:無此我相,即離我相的執著而得我空。無法相,即離諸法的自性執而得法空。無非法相,即離我法二空的空相執而得空空。執我是我見,執法非法是我所(法)見;執有我有法是有見,執非法相是無見。般若離我我所、有無等一切戲論妄執,所以說『畢竟空中有無戲論皆滅』。能三相並寂,即能于般若無相生一念清淨心。……

依眾生的自體轉,執有主宰的存在自體,即我執;于所取的法相上轉,執有存在的實性,是法執;這是于有為法起執;如于無為空寂不生不滅上轉,執有存在自性,即非法執。所以,執取法相而不悟法空,執非法相而不悟空空,終究是不能廓清妄執的根源,不知此等于不知彼,所以也不得我空了。……

筏喻經8,出增一阿含中。法與非法,有二義:

一、法指合理的八正道,非法即不合理的八邪。法與非法,即善的與惡的。如來教人止惡行善;但善行也不可取著,取著即轉生戲論──「法愛生」,而不能悟入無生。約「以舍舍福」說,善法尚且不可取著,何況惡邪的非法?

二、法指有為相,在修行中即八正道等;非法指平等空性。意思說:緣起的禪慧等功德,尚且空無自性,不可取執,那里還可以取著非法的空相呢?本經約後義說。

十四、(p.362)初學從身起觀[惑業由分別,分別由于心,心復依于身,是故先觀身。]

(一)心 → 妄分別(不正思惟) → 惑 → 業。

生死是由于惑、業,惑、業由于分別,參見《成佛之道》(增注本)p.348:

「苦因于惑業,業惑由分別,分別由戲論,戲論依空滅。」

(二)惑亂的妄分別,是由于心,心又是依于身,故先觀身不淨、苦、空、無常、無我。

《成佛之道》p.363:

四念處以觀身為先,觀身不淨,觀身為不淨、苦、無常、無我,就能悟入身空。對身體的妄執愛著,能降伏了,再觀身心世界的一切法空──無我無我所,就能趣入解脫。

(三)(p.362)此身實為眾生堅固執著的所在。貪、愛、喜、樂阿賴耶,所以生死不了;而阿賴耶的所以愛著,確在『此識于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義』9的取著。

1、印順法師《如來藏之研究》p.241

阿賴耶──藏,是窟、宅那樣的藏。《攝大乘論》中,玄奘譯義為「攝藏」、「執藏」。攝藏,魏佛陀扇多譯作「依」;陳譯作「隱藏」;隋譯作「依住」。玄奘所譯《解深密經》說:「亦名阿賴耶識,何以故?由此識于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義故」;「攝受藏隱」,《深密解脫經》作:「以彼身中住著故」。阿賴耶有隱藏、依住的意義,如依住在窟宅中,也就是隱藏在窟宅中。

2、演培法師《解深密經語體釋》《諦觀全集》3(經釋三),p.151-152

阿賴耶識,是依住依著的意思,古譯經論中,很多譯為依處、依住、或依著的,後人才譯為藏識的。小乘經中雖有賴耶之名,但與大乘經的解釋不同。大乘經說一切種子心識有依、住、著的特性,所以藏識具有能藏、所藏、執藏的三義。依本經說明賴耶,只有攝藏一義。一切種子心識,所以又名阿賴耶識者,是因此識于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的緣故。

藏隱是依住義,賴耶隱藏、依住在根身中,離則無所隱藏、依住。大眾部說的『心偏于身』,就含有依住根身而存在的意思。此依執受義推論出來的:執受有所執受的根身,能執受的心識。根身要由心識的執取,才能成為生動的有機體,接觸外境,才能引起感覺的反應,如觸手削足以及無論刺激身體那一部分,都會引起感覺可知。

本經說的攝受藏隱,即一方面攝受根身,一方面又隱藏在根身中。小乘經中說:「心遠行獨行,無身寐于窟」。沒有身形的心識而寐于窟中,當知這窟就是身體。因此,身心就發生了共同安危的關系:根身起了變化,心就隨之變化,根身崩潰腐爛,識就失去藏所;反之,心識起了變化,根身隨亦變化,心識離了根身,根身亦即無法支持。如人身體強健,精神即活潑,精神活潑,身體亦即強健。根身與心識,是怎樣的安危相共、休戚相關,于此可見了!

(四)(p.362)心是剎那不住的,所以如執心為常住的,論稱為『如梵天王說』。

《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88c29-289a8)

問曰:我、我所及常相不可得故應空,云何言有為法有為法相空?

答曰:若無眾生,法無所依。又無常故無住時,無住時故不可得知,是故法亦空。

問曰:有為法中,常相不可得,不可得者,為是眾生空,為是法空?

答曰:有人言:我心顛倒,故計我為常,是常空,則入眾生空。

有人言:以心為常,如梵天王說:是四大,四大造色悉皆無常,心意識是常。是常空,則入法空。

或有人言:五眾即是常,如色眾雖復變化而亦不滅,余眾如心說。五眾空,即是法空。是故常空,亦入法空中。

(五)「由心論」與「唯心論」

1、由心論:依心而起惑造業;身與心是緣起的。

從依心而起惑造業來說,佛法分明為由心論的人生觀;重視自心的清淨,當然是佛法的目的。然心是依于身的,此身實為眾生堅固執著的所在。(p.362)

2、唯心論:一切唯心造。

佛法中,有的直捷了當,以心為主。理解是唯心的;修行是直下觀心的。這與一般根性,愛著自身的眾生,不一定適合。因為這如不嚴密包圍,不攻破堡壘,就想擒賊擒王,實在是說來容易做來難的。(p.363)

(六)(p.362)佛稱「四念處」為「一乘道」

1、《雜阿含經》卷24(607經),大正2,171a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一乘道,淨諸眾生,令越憂悲,滅惱苦,得如實法,所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印順法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中)p.236)

2、「一乘道」(ekAyana-magga)之意義

在四根本尼柯耶中,「一乘道」的說法只用在四念處,但後出的南傳《大義釋》(Niddesa I,p.455-456)把「一乘道」(ekAyana-magga)適用在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等七組法門。《大義釋》說釋尊是「一」,因為他獨一無伴侶、一向無煩惱、已經通過一乘道、獨一證得無上正等正覺。

一乘道究竟是指什麼?巴利注釋書《長部注》(SumaGgalavilAsinI III p.743-744)與《中部注》(PapaJcasUdanI I , p.229-230)提出五種基本方式來解說:

(1)Ayana很單純的,不過是magga的同義語;所以ekAyano ayaM maggo 是說:此道(眾生清淨之道)是單一之道,而不是叉道。

(2)ekAyana的道,是指行者必須單獨通過。所謂「單獨」是指行者已經遠離大眾,並且以出離心而舍感覺的客體。

(3)一乘道(ekAyana path)所以是一,在于它是最好的,也就是一切有情最為第一,這就是指佛陀。

(4)一乘道是只有在一個地方發生,或只有在一個地方發現的「道」。就此一經文的文義,就是佛陀的法、毗奈耶。

(5)最後,一個稱之為一乘的道,是行者只有去到一個地方,亦即是涅槃。

(參見:Gethin, R. M. L. The Buddhist Path to Awakening, A Study of the Bodhi-PakkhiyA DhammA, Leiden : E. J. Brill, 1992, pp.59-61)

十五、(p.363)離內外執契真實[無我無我所,內外一切離,儘息諸分別,是為契真實。]

(一) 以「無我無我所」的正觀,觀察內而身心,外而世界,知道這一切都是似有真實而無自性的。觀我無自性,名我空觀;觀法無自性,名法空觀。

由于空觀的修習成就,能離一切法的戲論相,也就不于一切而起我我所執。因此,儘息所有的諸分別。

現證的般若現前,就是契入一切法的真實相;這名為空性,法性,法界,真如等,都只是假立名言。這實是超脫一切分別妄執,超越時空性,質量性,而證入絕待的正法。

(二)(p.364)「諸法不生故,般若波羅蜜應生。」

1、【經】《大品般若經》卷11〈照明品第四十〉(大正8,302 c17~28)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云何應生般若波羅蜜?佛告舍利弗:色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受想行識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檀那波羅蜜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乃至禪那波羅蜜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佛十力乃至一切智,一切種智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如是諸法不生故般若波羅蜜應生。舍利弗言:世尊!云何色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乃至一切諸法不生故般若波羅蜜應生?佛言:色不起、不生、不得、不失故。乃至一切諸法不起、不生、不得、不失故,般若波羅蜜生。(《大智度論》卷40,大正25,496c22-497a4)

2、【論】《大智度論》卷40,大正25,498b7-13:

舍利弗已問供養般若事,今問行者云何生般若波羅蜜?

佛答:若行者觀色等諸法不生相,是則生般若波羅蜜。

舍利弗復問:云何觀色等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

答曰:色等因緣和合起,行者知色虛妄不令起,不起故不生,不生故不得,不得故不失。

(三)(p.364)悟入「無分別性」,依《華嚴經》〈十地品〉說:這是二乘所共得的。

《大方廣佛華嚴經》(六十華嚴)卷26〈十地品第22之4〉,(大正9,564b7-565a11)

菩薩摩訶薩已習七地微妙行慧,方便道淨,善集助道法,具大願力。諸佛神力所護,自善根得力,常念隨順如來力、無畏、不共法,直心深心清淨,成就福德智慧,大慈大悲不舍眾生,修行無量智道,入諸法本來無生、無起、無相、無成、無壞,無來、無去,無初、無中、無後,入如來智,一切心意識,憶想分別,無所貪著,一切法如虛空性,是名菩薩得無生法忍,入第八地,入不動地,名為深行菩薩。一切世間所不能測,離一切相,離一切想,一切貪著,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壞,深大遠離,而現在前。

譬如比丘得于神通,心得自在,次第乃入滅盡定,一切動心,憶想分別,皆悉盡滅。菩薩亦如是,菩薩住是地,諸勤方便身口意行,皆悉息滅,住大遠離。

如人夢中欲渡深水,發大精進,施大方便,未渡之間,忽然便覺,諸方便事,皆悉放舍。菩薩亦如是,從初已來,發大精進,廣修道行,至不動地,一切皆舍,不行二心,諸所憶想,不復現前。

譬如生梵世者,欲界煩惱不現在前。菩薩亦如是,住不動地,一切心意識不現在前,乃至佛心、菩提心、涅槃心,尚不現前,何況當生諸世間心。

佛子!是菩薩隨順是地,以本願力故。又諸佛為現其身,住在諸地法流水中,與如來智慧為作因緣。諸佛皆作是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得是第一忍,順一切佛法。善男子!我有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汝今未得為得,是故勤加精進,亦莫舍此忍門。

善男子!汝雖得此第一甚深寂滅解脫,一切凡夫離寂滅法,常為煩惱覺觀所害,汝當愍此一切眾生。

又善男子!汝應念本所願,欲利益眾生,欲得不可思議智慧門。

又善男子!一切法性,一切法相,有佛無佛,常住不異。一切如來不以得此法故說名為佛,聲聞辟支佛亦得此寂滅無分別法。

善男子!汝觀我等無量清淨身相,無量智慧,無量清淨國土,無量方便,無量圓光,無量淨音,汝今應起如是等事。

又善男子!汝今適得此一法明,所謂一切法寂滅無有分別,我等所得無量無邊,汝應精勤起此諸法。

善男子!十方無量國土,無量眾生,無量諸法差別,汝應如實通達是事,隨順如是智。是菩薩諸佛與如是等無量無邊起智慧門因緣,以此無量門故,是菩薩能起無量智業,皆悉成就。

諸佛子!若諸佛不與菩薩起智慧門者,是菩薩畢竟取于涅槃,棄舍利益一切眾生,以諸佛與此無量無邊起智慧門故,于一念中,所生智慧,比從初地已來乃至七地,百分不及一,無量無邊阿僧祇分不及一,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所以者何?先以一身修集功德,今此地中,得無量身修菩薩道,以無量音聲,無量智慧,無量生處,無量清淨國土,無量教化眾生,供養給侍無量諸佛,隨順無量佛法,無量神通力,無量大會差別,無量身口意業,集一切菩薩所行道,以不動法故。

佛子!譬人乘船欲渡大海,未至大海多用功力。入海以風,無復艱礙。一日之行過先功力,于百千歲,所不能及。菩薩亦如是,多集善根,乘大乘船,入菩薩所行大智慧海,不施功力,能近一切諸佛智慧,比本所行,若一劫,若百千萬劫,所不能及。

※另參見《十住經》卷3(大正10,520c10-521b9);《大智度論》(卷10,大正25,132a18-b13);(卷29,272a);(卷48,405c-406a);(卷50,418a)。

(四)(p.364)《般若經論》也說:「二乘智斷,即是菩薩無生法忍。」

1、【經】《大品般若經》卷22〈遍學品第74〉(大正8,381b23~c2)

須菩提!是八人10若智、若斷,是菩薩無生法忍。須陀洹若智、若斷,斯陀含若智、若斷,阿那含若智、若斷,阿羅漢若智、若斷,辟支佛若智、若斷,皆是菩薩無生忍。菩薩學如是聲聞、辟支佛道,以道種智入菩薩位,入菩薩位已,以一切種智斷一切煩惱習得佛道。如是須菩提!菩薩摩訶薩遍學諸道具足,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已,以果饒益眾生。

(另參見:《大品般若經》卷15〈成辦品第50〉,大正8,328b)

2、【論】《大智度論》卷86,大正25,662b16-24

佛示須菩提:二乘人于諸佛菩薩智慧得少氣分,是故八人若智若斷,乃至辟支佛若智若斷,皆是菩薩無生法忍。智,名學人八智11,無學或九或十12。斷,名斷十種結使,所謂上、下分十結13。須陀洹、斯陀含,略說斷三結14,廣說斷八十八結15;阿那含略說斷五下分結,廣說斷九十二16;阿羅漢略說三漏盡,廣說斷一切煩惱;是名智斷,智斷皆是菩薩忍。

(另參見《大智度論》卷71,大正25,555a3-24)

(五)(p.364)二乘與佛菩薩之異同點

1、二乘與佛菩薩之相同點:同樣悟入諸法實相,同證無分別法性。

2、二乘與佛菩薩之相異處:

(1)就「願行」而言:佛菩薩有菩提心、大悲心,回向利他,以本願力廣度眾生。

(2)就「斷煩惱、習氣」而言:

聲聞于一切法不著我我所,斷煩惱障。

菩薩不但以我法空性慧,證無分別法性,斷煩惱障,更能深修法空,離一切戲論,盡一切習氣,得純無相行,圓滿最清淨法界而成佛。(p.364)

十六、(p.364)善知「無分別」[真實無分別,勿流于邪計!修習中觀行,無自性分別。]

(一)(p.365)無分別之種類:

1、如木、石等。

2、無想定:心、心所法都不起。

3、無功用,自然而然的不作意,(有漏五識及睡悶等都是如此。)

4、二禪以上,無尋無伺的無分別。

5、無自性分別,無分別智證。(從自性分別不可得,而入于無分別法性的現證。)

(1)現證的般若:名「無分別智」。

(2)證悟的法性:名「無分別法性」。

(二)(p.366)「自性分別」之意義:

「自性分別」是對于非真實而似真實的戲論相,著相而以為自性有的。自性有,是我我所執的著處;如起自性分別,就不能達我法空,不能離我我所執了。

(三)(p.366)「修習中觀行,無自性分別」

1、修習「空觀」,理解「自性分別」不可得→通向離言無分別的智證。

2、經說「不應念,不應取,不應分別」之真義:

(1)分別,不一定是自性分別,而分別自性分別不可得──空觀,不但不是執著,而且是通向離言無分別智證的大方便!

(2)應分別、抉擇、觀察,此自性有是不可得的,一絲毫的自性有都沒有,才能盡離自性有分別。離此自性有分別,就是觀空──無自性分別。

(3)經說的不應念,不應取,不應分別,是說:不應念自性有,不應如自性有而取,不應起自性有的分別。不是說修學般若,什麼都不念,不思,不分別。如一切分別而都是執著,那佛說聞思修慧,不是顛倒了嗎?如無分別智現前,而不須聞思修慧的引發,那也成為無因而有了!

(四)(p.366)不著相,不作意分別

在從修無分別觀──觀自性分別不可得,臨近趣入無分別智證時,如著力于分別,抉擇,也是障礙,所以經說不應念等。這名為『順道法愛』,如食『生』不消化而成病。……所以,在觀心成就,純運而轉時,不可再作意去分別,抉擇。其實,這也還是不著相,不作意分別的意思。

(五)(p.366)「順道法愛生」(生:ama=不熟)

1、【經】《大品般若經》卷3,〈勸學品第8〉,大正8,233b3-22

舍利弗問須菩提:云何名菩薩生?須菩提答舍利弗言:生名法愛。舍利弗言:何等法愛?須菩提言: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色是空,受念著,受想行識是空,受念著。舍利弗!是名菩薩摩訶薩順道法愛生。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色是無相,受念著,受想行識是無相,受念著。色是無作,受念著,受想行識是無作,受念著。色是寂滅,受念著,受想行識是寂滅,受念著。色是無常乃至識,色是苦乃至識,色是無我乃至識,受念著,是為菩薩順道法愛生。是苦應知、集應斷、盡應證、道應修,是垢法、是淨法,是應近、是不應近,是菩薩所應行、是非菩薩所應行;是菩薩道、是非菩薩道;是菩薩學、是非菩薩學;是菩薩檀那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是非菩薩檀那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是菩薩方便、是非菩薩方便;是菩薩熟、是非菩薩熟;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是諸法受念著,是為菩薩摩訶薩順道法愛生。

2、【論】《大智度論》卷41,大正25,361c23-362a23

法愛,于無生法忍中,無有利益,故名曰生;譬如多食不消,若不療治,于身為患。菩薩亦如是,初發心時,貪愛法食,所謂無方便行諸善法,深心系著于無生法忍,是則為生、為病;以著法愛故,于不生不滅亦愛;譬如必死之人,雖加諸藥,藥反成病;是菩薩于畢竟空,不生不滅法忍中而生愛著,反為其患!法愛于人天中為妙,于無生法忍為累。一切法中憶想分別,諸觀是非,隨法而愛,是名為生,不任盛諸法實相水;與生相違,是名菩薩熟。

問曰:是一事,何以故名得頂?名為位?名為不生?

答曰:于柔順忍、無生忍中間所有法,名為頂;住是頂,上直趣佛道,不復畏墮。譬如聲聞法中暖、忍中間,名為頂法。

問曰:若得頂不墮,今云何言頂墮?

答曰:垂近應得而失者,名為墮;為頂者,智慧安隱,則不畏墮;譬如上山,既得到頂,則不畏墮;未到之間,傾危畏墮。頂增長堅固,名為菩薩位。入是位中,一切結使,一切魔民,不能動搖。亦名無生法忍,所以者何?異于生故;愛等結使,雜諸善法,名為生。

復次,無諸法實相智慧火,故名為生;有諸法實相智慧火,故名為熟。是人能信受諸佛實相智慧,故名為熟;譬如熟瓶能盛受水,生則爛壞。

復次,依止生滅智慧故得離顛倒,離生滅智慧故不生不滅,是名無生法;能信、能受、能持故,名為忍。

復次,位者,拔一切無常等諸觀法,故名為位;若不如是,是為順道法愛生。

十七、(p.367)止觀相應善入寂滅

 [以無性正見,觀察及安住。止觀互相應,善入于寂滅。]

(一)(p.367)世俗假名有,自性不可得。

想修學般若,契悟真實,先要對于一切是世俗假名有,自性不可得,深細抉擇,而得空有無礙的堅固正見。假名有與無性空,是相成不相礙的。所以說:『宛然有而畢竟空,畢竟空而宛然有』。

(二)(p.367)聞慧、思慧的修習:

有極無自性的正見,而不壞世俗緣起有的一切,這就是聞思慧的學習。

(三)(p.367-368)修慧之學習:

1、如修止而已得到輕安,已經成就正定,就可以不礙假有的空性正見,依定修觀,入于修慧階段。

(1)有分別影像:以無性空為所緣而修「觀察」。

(2)無分別影像:以無性空為所緣而修「安住」(不加觀察的無分別)。

如安住了,再修觀察;這樣的止觀雜修,都是以無性空為所緣的。

2、修觀成就

觀心純熟時,安住,明顯,澄淨,如淨虛空的離一切云翳一樣。那時,『一切法趣空』,觀一切法相,無一法可當情而住的,都如輕煙一樣。修觀將成就時,應緩功力,等到由觀力而重發輕安,才名修觀成就。

(四)(p.368)止觀雙運,善入于寂滅

修觀成就以後,就「止觀互相應」,名為止觀雙運。

1、以無分別觀慧→能起無分別住心。

2、以無分別住心→能起無分別觀慧。

止觀均等,觀力深徹;末了,空相也脫落不現,就善入于無生的寂滅法性。到此,般若──無分別智現前。

(五)(p.368)「般若波羅蜜,能滅諸邪見煩惱戲論,將至畢竟空中。」

《大智度論》卷71,大正25,556b26-27:

「般若波羅蜜,能滅諸邪見煩惱戲論,將至畢竟空中。方便將出畢竟空。」

※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

(六)(p.368)「慧眼都無所見」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初分)卷8〈轉生品第四之一〉,大正5,43b13~28:

爾時舍利子復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摩訶薩得淨慧眼?

佛告具壽舍利子言:舍利子!諸菩薩摩訶薩得淨慧眼,不見有法若有為若無為,不見有法若有漏若無漏,不見有法若世間若出世間,不見有法若有罪若無罪,不見有法若雜染若清淨,不見有法若有色若無色,不見有法若有對若無對,不見有法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不見有法若欲界系、若色界系、若無色界系,不見有法若善、若不善、若無記,不見有法若見所斷、若修所斷、若非所斷,不見有法若學、若無學、若非學非無學,乃至一切法若自性若差別都無所見。舍利子!是菩薩摩訶薩得淨慧眼,于一切法非見非不見,非聞非不聞,非覺非不覺,非識非不識。舍利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得淨慧眼。

(參見:《大品般若經》卷2,大正8?227b-c;印順法師《如來藏之研究》p.90- p.91)

(七)(p.368)「真見道」與「相見道」

1、護法等菩薩造《成唯識論》卷9(大正31,50b14-17):

前真見道證唯識性。後相見道證唯識相。……

前真見道根本智攝,後相見道後得智攝。

2、印順法師《辨法法性論講記》(收入《華雨集》第一冊p.261- p.262)

見道有二:一為真見道;二為相見道。正見是真見道,如《般若經》說:『慧眼于一切法都無所見』。真正的般若現前,一切的法都不現前。這就是畢竟空性,或名真如,或名法性。無能取、所取,無能詮、所詮,平等平等。菩薩在定中真見道,一切法都不可得,從真見道出定後,從般若起方便,或名後得智。……通達空性是什麼樣的,在後得智中,以世間語言、思想表達出來。法性是這樣那樣,其實這已不是真實的,因為有相可得,所以名相見道。

真見道時,般若是無相的,沒有一切相,空相也沒有。當時是一切相不可得,唯識家如此說,中觀家也如此說。真見道證得真如,真如就是法性。沒有虛妄的,名真;這虛妄的有能取、所取的對立,能詮、所詮的差別,觸證得無二無別的,所以名為如。真見道是一切法相不現前的。般若經說:『一切法不生,則般若生』,就是這個意義。

(參見《成唯識論》卷9,大正31,50a5-b17)

十八、(p.368)依般若圓滿諸功德

[善哉真般若!善哉真解脫!依無等聖智,圓滿諸功德!]

「涅槃德」與「大菩提德」皆依般若波羅蜜,才能圓滿。

(一) 涅槃:共三乘。

「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二) 無上菩提:不共二乘。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1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4,大正16,507a6~16:

「大慧!如是不生不滅,不方便修則為不善,是故應當善修方便,莫隨言說如視指端。是故大慧!于真實義當方便修。真實義者,微妙寂靜,是涅槃因,言說者妄想合,妄想者集生死。大慧!實義者從多聞者得,大慧!多聞者,謂善于義,非善言說。善義者,不隨一切外道經論,身自不隨,亦不令他隨,是則名曰大德多聞。是故欲求義者,當親近多聞所謂善義者。當親近多聞所謂善義,與此相違,計著言說,應當遠離。」

2 以不正思惟為因,而有無明;以無明為因,而有愛;以愛為因而有業;以業為因而有眼、耳、鼻、舌、身、意。

3 「戲論」(prapaJca)之語義:

(1)言語的過度擴張。(梵文語義)

(2)認識上主觀因素的進入。(共通于梵巴文獻)

(3)對真實(tattva)的諸種言說與理論。

(4)也有就前列三者而稱其為「障礙」的意思 – 巴利語源及其用例。

(參見:萬金川《龍樹的語言概念》正觀出版社,民國84年2月初版,p.144)

4 《雜阿含經》卷10(262經),大正2,66c25-67a8:

爾時、阿難語闡陀言:「我親從佛聞,教摩訶迦旃延言:世人顛倒,依于二邊,若有、若無。世人取諸境界,心便計著。迦旃延!若不受,不取,不住,不計于我,此苦生時生、滅時滅。迦旃延!于此不疑、不惑,不由于他而能自知,是名正見如來所說。所以者何?迦旃延!如實正觀世間集者,則不生世間無見;如實正觀世間滅,則不生世間有見。迦旃延!如來離于二邊,說于中道: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緣無明有行,乃至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所謂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謂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

(參見 印順法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上)p.55)

5 《中論》卷3〈觀有無品第15〉,大正30,19c20-28:

眾緣中有性 是事則不然 性從眾緣出 即名為作法

若諸法有性,不應從眾緣出。何以故?若從眾緣出,即是作法,無有定性。

問曰:若諸法性從眾緣作,有何咎?

答曰:性若是作者 云何有此義 性名為無作 不待異法成。

6 《大智度論》卷37:「因緣和合生,是法無自性,若無自性即是空。」(大正25,331b)

7 「無常生滅」即是「不生不滅」,參見:《大智度論》卷22,大正25,222b27-c6;印順法師《中觀今論》p.25- p.39。

8 《增壹阿含經》卷38,大正2,760 a26:「佛告比丘:善法猶可舍,何況非法。」

《筏喻經》,參見:《增壹阿含經》卷38〈馬血天子問八政品第43〉(5),大正2,759c28-760b12。

9 《解深密經》卷1,大正16,692b3-18:

爾時,世尊告廣慧菩薩摩訶薩曰:……吾當為汝說心意識秘密之義。廣慧當知:于六趣生死彼彼有情,墮彼彼有情眾中,或在卵生、或在胎生、或在濕生、或在化生身分生起。于中最初一切種子心識成熟、展轉、和合、增長、廣大。依二執受:一者有色諸根及所依執受;二者相名分別言說戲論習氣執受。有色界中具二執受,無色界中不具二種。

廣慧!此識亦名阿陀那識,何以故?由此識于身隨逐執持故。

亦名阿賴耶識。何以故?由此識于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義故。

亦名為心。何以故?由此識色聲香味觸等,積集滋長故。

10 「八人」是「第八人」的意思,即是「須陀洹向」。

11 「學人八智」,有學聖者有八智:法智、比智(類智)、他心智、世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

12 無學聖者有九智或十智。時解脫阿羅漢九智:八智加上盡智;非時解脫阿羅漢:九智再加上無生智。

13 五上分結:色貪、無色貪、掉舉、慢、無明;五下分結:薩迦耶見、戒禁取見、疑、欲貪、瞋。

14 初果聖者斷三結:薩迦耶見、戒禁取見、疑。

15 「八十八結」即是見惑八十八使。(主要為貪、瞋、癡、慢、疑、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等十種煩惱;欲界32種,色界28種,無色界28種,合計88種煩惱。)

16 「九十二結」即是見惑八十八使加上欲界四種修惑(貪、瞋、癡、慢)。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