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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講義

──民國三十一年春講于四川法王學院── (p.1~20) 釋開仁編1.2007/1/15 【懸論】(p.1-2)

一、普遍流通于中國佛教界 金剛經,在中國佛教界,流行極為普遍。 (一)、各宗均有注疏 如三論、天台、賢首、唯識各宗,都有注疏。2 尤以唐宋來盛極一時的禪宗,與本經結有深厚的因緣。傳說:參禮黃梅的六祖慧能,就是聽了本經「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而開悟的。六祖以前,禪宗以《楞伽》印心,此後《金剛經》即代替了《楞伽》。3 (二)、為科舉考試學科 宋代,出家人的考試,有《金剛經》一科,可見他的弘通之盛! (三)、契應中國佛教的特點 本經的弘通,也有他的特殊因緣。中國佛教的特點, 1、重實行 如台、賢、禪、淨各宗,都注重行持,尤重于從定發慧的體悟。 2、好簡易 國人的習性好簡,卷帙4浩繁的經論,是極難普遍流通的。 ※本經既重般若的悟證,卷帙又不多,恰合中國人的口味,所以能特別的盛行起來!

二、本經的文義難解 本經的文義次第,是極為難解的。 (一)、經典的宗趣 「修多羅(sUtra)次第所顯」,如不明全經的文義次第,即不能理解一經的宗趣。 (二)、印度學者所公認 無著說:「金剛難壞句義聚,一切聖人不能入」5。 世親說:「法門句義及次第,世間不解離明慧」6。 ※本經文義次第的艱深,實為印度學者所公認!

三、講記的緣起 所以,我國本經的注疏雖多,大抵流于泛論空談,少有能發見全經脈絡而握得宗要的!關于這,我想多少提供一點意見。

【一.釋經題】(p.2-15)

壹、印順導師的解說 一、金剛 本經名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試為分離而綜合的解說。 (一)、世間的金剛特點 金剛,為世間寶物,即金剛石之類。世間的金剛,屬于炭質的化合物,有三種特點: 1、堅常 堅是堅固,即不易破壞;常是不變,即不易轉化。 2、明淨 明是透明的,能反映各種色采而閃鑠地放光;淨是純潔的,即使落在污穢的地方,也還是那樣的清淨不染。 3、快利 他的力用極強,能破壞一切固體物,而鐵石等卻不能摧壞他。 (二)、二類金剛 然金剛實有二類: 1、金剛寶,如菩薩寶冠所莊嚴的。 2、世間金剛石之類。世間的金剛,雖不易破壞而還是可壞的。 ※《智論》說:把金剛放在龜殼上,用羊角去捶擊,即可以破碎。7唯有菩薩莊嚴的金剛寶,才真的能壞一切而不為一切所壞。

二、般若 (一)、般若的意義 般若(prajJA),華言慧。 (二)、般若會上的四個問題 從前,須菩提在般若會上,曾提出四個問題──何者般若,何名般若,般若何用,般若屬誰。8今隨順龍樹論而略為解說: 1、何者般若 佛說的般若,到底是什麼?依佛所說的內容而論,略有三種: (1)總說三種般若 A、實相般若 《智論》說:『般若者,即一切諸法實相,不可破,不可壞』9。如經中說的『菩薩應安住般若波羅蜜』10,即指實相而言。 B、觀照般若 觀照,即觀察的智慧,《智論》說:『從初發心求一切種智,于其中間,知諸法實相慧,是般若波羅蜜』11。 C、文字般若 如經中說:『般若當于何求?當于須菩提所說中求』12,此即指章句經卷說的。

(2)別說三種般若 A、實相般若 a、離一切相 實相即諸法如實相,不可以「有」、「無」等去敘述他,也不可以「彼此」、「大小」等去想象他,實相是離一切相──言語相、文字相、心緣相,而無可取著的。13《智論》說:『般若如大火聚,四邊不可觸』14;古德說:「說似一物即不中」15,都指示這超越戲論而唯證相應的實相。凡夫的所知所見,無不為自性的戲論所亂,一切是錯誤的。這種虛誑妄取相,不但不見如實空相,也不能如實了達如幻的行相。 從見中道而成佛的圓證實相說:從畢竟寂滅中,徹見一切法的體、用、因、果,離一切相,即一切法。如《法華經》說:『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16。所以,空寂與緣起相,無不是如實的。但這是非凡愚的亂相、亂識所得,必須離戲論的虛誑妄取相,那就非「空無所得」不可。 所以,經論所說的實相,每側重于如實空性、無性。要見性相、空有無礙的如實相,請先透此「都無所得」一關──迷悟的關鍵所在。 b、空有無礙 實相──約理性邊說,是空還是有?《中論》說:『空則不可說,非空不可說,共不共叵說,但以假名說』17。實相非凡常的思想,世俗的語言可表達,這如何可以說是空是有,更因此而諍論? 然而,實相非離一切而別有實體,所以不應離文字而說實相。同時,不假藉言說,更無法引導眾生離執而契入,所以「不壞假名而說法性」18,即不妨以「有」、「空」去表示他。《中論》說:『一切實非實,亦實亦非實,非實非非實,是名諸佛法』19。末句,或譯「諸法之實相」。眾生的不能徹悟實相,病根在執有我法的自性;所以見色聞聲時,總以為色聲的本質是這樣的,確實是這樣的,自己是這樣的。由于這一根本的執見,即為生死根本。 所以,經中所說的實相,處處說非有,說自性不可得。本經也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高揚此實相無相的教說,尊為「不二解脫之門」。即是說:實相非空非有,而在「寄言離執」的教意說,實相是順于「空」的;但不要忘卻「為可度眾生說是畢竟空」! c、離能所的對立 有人說:實相是客觀真理,非佛作亦非余人作,是般若所證的。 有人說:實相為超越能所的──絕對的主觀真心,即心自性。 依《智論》說:『觀是一邊,緣是一邊,離此二邊說中道』20。離此客觀的真理與絕待的真心,才能與實相相應。實相,在論理的說明上,是般若所證的,所以每被想象為「所」邊。同時,在定慧的修持上,即心離執而契入,所以每被倒執為「能」邊。其實,不落能所,更有甚麼「所證」與「真心」可說!

B、觀照般若 再作三節解說: (A)、凡、外、小智之料簡21 凡、外、小智之料簡22: a、凡夫 世間凡夫也各有智慧,如文學的創作,藝術的優美,哲學與科學的昌明,以及政治、經濟等一切,都是智慧的結晶;沒有智慧,就不會有這些建樹。但這是世間的,利害參半的。如飛機的發明,在交通便利上,是有益人群的;但用他來作戰,就有害了。常人所有的「俗智俗慧」,偏于事相的,含有雜染的,不能說是般若。 b、外道 外道也有他們的智慧,像印度的婆羅門,西歐的基督教等。他們的智慧,以人間為丑惡的,痛苦的,要求升到一個美妙的、安樂的天國。于是乎行慈善,持戒,禱告,念誦,修定等。這種希求離此生彼的「邪智邪慧」,如尺蠖23的取一舍一,沒有解脫的可能,不能說是般若。 c、二乘行者 二乘行者得無我我所慧,解脫生死,可以稱為般若;但也不是《般若經》所說的般若。大乘的諸法實相慧,要有大悲方便助成的;悲智不二的般若,決非二乘的「偏智偏慧」可比。 d、小結 離此三種,菩薩大悲相應的平等大慧,才是般若。 (B)、空、般若、菩提之轉化 《智論》說:『般若是一法,隨機而異稱』24。如大乘行者從初抉擇觀察我法無性入門,所以名為空觀或空慧。不過,這時的空慧還沒有成就;如真能徹悟諸法空相,就轉名般若;所以《智論》說:『未成就名空,已成就名般若』25。般若到了究竟圓滿,即名為無上菩提。所以說:『因名般若,果名薩婆若』26──一切種智。羅什說:薩婆若即是老般若27。約始終淺深說,有此三名,實際即是一般若。如幼年名孩童,讀書即名學生,長大務農作工又名為農夫或工人。因此說:『般若是一法,隨機而異稱』。 (C)、般若、方便之同異 般若是智慧,方便也是智慧。《智論》比喻說:般若如金,方便如熟鍊了的金,可作種種飾物。28菩薩初以般若慧觀一切法空,如通達諸法空性,即能引發無方的巧用,名為方便。經上說:『以無所得為方便』29。假使離了性空慧,方便也就不成其為方便了! 所以,般若與方便,不一不異:般若側重于法空的體證;方便側重于救濟眾生的大行,即以便宜的方法利濟眾生。《智論》這樣說:『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30。

C、文字般若 文字,指佛所說的一切言教。常人以書籍為文字,其實,文字不盡是書本的。書籍,是依色塵而假立的文字;但佛世卻是以音聲作文字。佛怎麼說,弟子即怎麼聽受。所以,佛經以名句文身31而立,而名句文身是依聲假立的。或者偏愛不立文字,以教義的鑽研為文字而加以呵斥,不知言說開示即是文字。凡能表顯意義,或正或反以使人理解的,都是文字相。筆墨所寫的,口頭說的,以及做手勢,捉鼻子、豎拂、擎拳,那一樣不是文字!文字雖不即是實義,而到底因文字而入實義;如離卻文字,即凡聖永隔!此處說的文字,指《大般若經》中的第九分。

D、結:三般若與聞、思、修、證32  初學般若,應先于文教聽聞、受持,以聞思慧為主。經合理的思考、明達,進而攝心以觀察緣起無自性,即觀照般若,以思修慧為主。如得離一切妄想戲論,現覺實相,即實相般若了。這三者,同明般若而各有所重,如意在實相,即能所並寂而非名言思惟可及。如意在觀慧,即依境成觀,以離相無住的相應為宗。如意在文字,即重在安立二諦,抉擇空有。

文字般若 初學般若,應先于文教聽聞、受持,以聞思慧為主。 重在安立二諦,抉擇空有。 觀照般若 經合理的思考、明達,進而攝心以觀察緣起無自性,即觀照般若,以思修慧為主。 依境成觀,以離相無住的相應為宗。 實相般若 如得離一切妄想戲論,現覺實相,即實相般若了。 能所並寂而非名言思惟可及。

2、何名般若﹙般若究竟指什麼﹚ 為什麼稱為般若?在這一問題中,即抉示出般若究竟指什麼?應該說: (1)、實相般若 般若是實相; (2)、觀照般若與文字般若 觀慧與文字,是約某種意義而說為般若的。 A、觀照般若 如觀慧,因依之深入而能現覺實相──般若,所以也稱為般若。觀慧是因,實相是──非果之果,即是因得果名。又,實相不是所觀的,但觀慧卻緣相而間接的觀察他;為境而引生觀慧,所以也可假說為從境──實相般若而名為般若。 B、文字般若 至于文字,約他的能詮實相,及藉此能詮教而起觀,得證實相──般若,所以也就從所詮而名為般若。 (3)、世俗名言無法表顯實相 般若,本是世間舊有的名詞,指智慧而言。但佛陀所要開示的,即正覺現證的──能所不二的實相,本非世間「般若」的名義所能恰當,但又不能不安立名言以化導眾生。33從由觀慧為方便而可能到達如實證知的意義說,還是采用「般若」一名。不過,雖稱之為般若,而到底不很完備的,所以《智論》說:『般若定實相,智慧淺薄,不可以稱34』35。

3、般若何用 (1)、從般若是實相說 從般若是實相說,這是萬化的本性──一切法畢竟空故,世出世法無不依緣而成立。這是迷悟的根源──眾生所以有迷有悟,凡夫所以有內有外,聖人所以有大有小,有究竟有不究竟,皆由對于實相的迷悟淺深而來,所以本經說:『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2)、從般若是觀慧與實相相應慧說 從般若是觀慧與實相相應慧說,可有二義: A、證真實以脫生死 一切眾生,因不見性空如實相,所以依緣起因果而成為雜染的流轉。要解脫生死,必由空無我慧為方便。這觀慧,或名正見,或名正觀,或名正思惟,或名毗缽舍那,或名般若。從有漏的聞思修慧,引發能所不二的般若,才能離煩惱而得解脫。解脫道的觀慧,唯一是空無我慧,所以說:『離三解脫門,無道無果』36。 B、導萬行以入智海 大乘般若的妙用,不僅為個人的生死解脫,而重在利他的萬行。一般人修布施、持戒等,只能感人天善報,不能得解脫,不能積集為成佛的資糧。聲聞行者解脫了生死,又缺乏利濟眾生的大行。菩薩綜合了智行與悲行,以空慧得解脫;而即以大悲為本的無所得為大方便,策導萬行,普度眾生,以此萬行的因華,莊嚴無上的佛果。要般若通達法性空,方能攝導所修的大行而成佛。這二種中,證真實以脫生死,是三乘般若所共的;導萬行以入智海,是菩薩般若的不共妙用。

4、般若屬誰 (1)、般若是通教三乘,但為菩薩 約實相般若說,這是三乘所共證的,即屬于三乘聖者。約觀慧般若說,如約解脫生死說,般若即通于三乘。所以經中說:『欲學聲聞地,當應聞般若波羅蜜。欲學辟支佛地,應聞般若波羅蜜。欲學菩薩地,亦當應聞般若波羅蜜』37。 但佛說般若波羅蜜經,實為教化菩薩,即屬于菩薩。如本經說:『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38。《解深密經》也說:第二時教『惟為發趣修大乘者說』39。不過,佛說般若,雖說但為菩薩40,而也有二乘在座旁聽。經說:要得二乘果,必須學般若,這固然是三乘同入一法性,也即是解脫生死的不二門──空無我慧。然也就是密化二乘,使他們聽聞大乘勝法,久久薰習成熟,即可宣告「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而迴心向大了。所以般若是「通教三乘,但為菩薩」。 從前,成論大乘師說:般若是通教,不夠深刻;唯識大乘師說:般若但為菩薩,不夠普遍。總之,照他們看,般若是不究竟,「通」又不好,「但」又不好,這可說是『般若甚深,諸多留難』!那里知道般若通教三乘,但為菩薩,深廣無礙,如日正中!這所以般若于一切大乘經中,獨名為大! (2)、般若但屬菩薩的理由 般若屬于菩薩,為什麼不屬于佛?約般若唯一而貫徹始終說,如來當然也有般若。不過,佛說般若,重在實相慧離言發悟,策導萬行。般若「以行為宗」,所以與側重境相而嚴密分析,側重果德而擬議圓融者不同。

三、波羅蜜 41 (一)、到彼岸 梵語波羅蜜(pAramitA),譯為到彼岸42,簡譯為度。到彼岸,是說修學而能從此到彼,不是說已經到了。所以,重在從此到彼的行法,凡可由之而出生死到菩提的,都可以稱為波羅蜜。 經中或說六波羅蜜,或說十波羅蜜,但真實的波羅蜜,唯是般若,其他都是假名波羅蜜。因為,沒有空慧策導,布施等即不成為波羅蜜了。43 (二)、事究竟 聲聞乘法,能度生死河到涅槃岸,為什麼不名波羅蜜?因為,波羅蜜又有「事究竟」44的意義,所以要能究盡諸法實相,圓成自利利他的一切功德,才名為波羅蜜。聲聞的三無漏學,不能究竟,所以不名為波羅蜜。

四、經 梵語修多羅,譯為經。本義是線,線有貫穿、攝持不令散失的作用。如來隨機說法,後由結集者把他編集起來,佛法才能流傳到現在;如線的貫華不散一樣,所以名為經。45

貳、羅什和玄奘兩系的解說不同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有兩系解說不同: 一、金剛 (一)、玄奘等傳說 般若是能斷的智慧,金剛如所斷的煩惱。煩惱的微細分,到成佛方能斷淨,深細難斷,如金剛的難于破壞一樣。所以,譯為「能斷金剛(的)般若」。 (二)、羅什下的傳說 金剛比喻般若。般若能破壞一切戲論妄執,不為妄執所壞;他的堅、明、利,如金剛一樣。 (三)、導師對金剛的看法 然金剛本有兩類:一是能破一切而不為一切所壞的,一是雖堅強難破而還是可以壞的,已如前面所說。所以,或以金剛喻般若,或以金剛喻煩惱,此兩說都是可通的。不過,切實的說,應該以金剛喻般若。 考無著的《金剛經論》說: 1、如金剛杵的『初後闊,中則狹』46;這是以金剛喻信行地、淨心地47、及如來地的智體的。 2、金剛有遮邪顯正二義,不但比喻所遣的邪行,他也是「細牢」的──『細者智因故,牢者不可壞故』,比喻堅實深細的智因──實相。 無著並沒有金剛比喻煩惱的意義,所以法相學者譯為「能斷金剛般若」,值得懷疑!至少,這不是梵本的原始意義。 二、般若 般若有二類: 1、拙慧 這是偏于事相的分析,這是雜染的,這是清淨的;這是應滅除的,這是應證得的;要破除妄染,才能證得真淨。這如冶48金的,要煉去渣滓49,方能得純淨的黃金。 2、巧慧 這是從一切法本性中去融觀一切,觀煩惱業苦當體即空,直顯諸法實相,實無少法可破,也別無少法可得,一切「不壞不失」。如有神通的,點石可以成金。又如求水,拙慧者非鑿開冰層,從冰下去求水不可;而巧慧者知道冰即是水,一經般若烈火,冰都是水了。所以,巧慧者的深觀,法法都性空本淨,法法不生不滅如涅槃,法法即實相,從沒有減什麼增什麼。這不增不減、不失不壞慧,即金剛般若。 三、波羅蜜 般若為大乘道體,為五度眼目;為般若所攝持,萬行始能到達究竟佛果,成為波羅蜜。50然而,般若也需要眾行的莊嚴,如沒有眾行助成,般若也即等于二乘的偏真智,不成其為波羅蜜。51所以,般若為菩薩行的宗主,而又離不了萬行。龍樹因此說:說般若波羅蜜,即等于說六波羅蜜。52 發菩提心者,能以如金剛的妙慧,徹悟不失不壞的諸法如實相,依菩薩修行的次第方便,廣行利他事業,則能到達究竟彼岸──無上菩提,所以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 四、經 以文句安布,詮表這甚深法門,所以又稱之為經。

【二.示宗要】(p.15-18)

一、全經大義 全經大義,再扼要的提示二點: (一)、金剛般若即無上遍正覺 本經以金剛般若為名,而內容多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佛為須菩提說如此發心,直至究竟菩提,徹始徹終的歸宗于離相無住。說無上遍正覺為『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于是法中無實無虛』:都是從般若無住以開示無上遍正覺。般若無所住,無所住而生其心;不取諸相,即生實相,即名為佛。須知般若無住的現覺,即離相菩提的分證。依此觀究竟,究竟也如是;依此觀初心,初心也還如此。所以,處處說無上遍正覺,實在即是處處說金剛般若。不過,約修行趨果說,名之為般若無所住;約望果行因說,名之為離相菩提心而已! (二)、二道即五種菩提 本經初由須菩提問佛:『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經佛解說後,須菩提又照樣的再問一遍,佛答也大致相同。所以,本經明顯的分為兩段。《大般若經》有兩番囑累,《智論》說:『先囑累者,為說般若波羅蜜體竟;今以說令眾生得是般若方便竟,囑累』53。智者即曾依此義,判本經的初問初答為般若道,後問後答為方便道。此二道的分判,極好! 1、二道 二道,為菩薩從初發心到成佛的過程中,所分的兩個階段。從初發心,修空無我慧,到入見道,證聖位,這一階段重在通達性空離相,所以名般若道。徹悟法性無相後,進入修道,一直到佛果,這一階段主要為菩薩的方便度生,所以名方便道。依《智論》說:發心到七地是般若道──余宗作八地,八地以上是方便道。般若為道體,方便即般若所起的巧用。 2、五種菩提 般若即菩提,約菩提說:此二道即五種菩提54。 (1)、發心菩提 凡夫于生死中,初發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大心,名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所以名為發心菩提。 (2)、伏心菩提 發心以後,就依本願去修行,從六度的實行中,漸漸降伏煩惱,漸與性空相應,所以名為伏心菩提。 (3)、明心菩提 折伏粗煩惱後,進而切實修習止觀,斷一切煩惱,徹證離相菩提──實相,所以名為明心菩提。 ※這三種菩提即趣向菩提道中由凡入聖的三階,是般若道。這時,雖得聖果,還沒有圓滿,須繼續修行。 ※明心菩提,望前般若道說,是證悟;望後方便道說,是發心。前發心菩提,是發世俗菩提心;而明心菩提是發勝義菩提心。悟到一切法本清淨,本來涅槃,名得真菩提心。 (4)、出到菩提 發勝義菩提心,得無生忍,以後即修方便道,莊嚴佛國,成熟眾生;漸漸的出離三界,到達究竟佛果,所以名為出到菩提。 (5)、究竟菩提 斷煩惱習氣究竟,自利利他究竟,即圓滿證得究竟的無上正等菩提。 二、小結 如上所說:二道各有三階,綜合凡五種菩提,總括了菩提道的因果次第。明白此二道、五菩提,即知須菩提與佛的二問二答,以及文段次第的全經脈絡了!

發心菩提

般若道 伏心菩提 發心

明心菩提 修行

方便道 出到菩提 證果

究竟菩提

【三.敘傳譯】(p.18-20)

一、本經的譯者及其傳記 55 本經的譯者,是姚秦時來華的鳩摩羅什三藏。我國朝代稱秦的,不止一國一代,以帝王的姓氏去分別,即有嬴秦56、苻秦57、姚秦、乞伏58秦等。59姚秦,為五胡十六國之一。三藏,即經、律、論,能通達三藏自利利人,所以尊為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為童壽。父親是印度人,後移居龜茲60國;母親是龜茲國的公主。母親生他不久,即出家做了比丘尼,甚公也就出家。幼年,到北印的迦濕彌羅,修學聲聞三藏。回龜茲時,經過莎車國,遇到大乘學者須利耶蘇摩,于是回小向大。到得龜茲,已是英俊飽學的法師了。苻秦王苻堅,派呂光攻略龜茲,迎甚公來華。呂光攻破龜茲,護送什公回國,在半路上,聽說苻堅在淝61水戰敗,呂光即宣告獨立,國號西涼,在今甘肅西部。等到姚秦興起,國王姚興,信奉佛法,特派大兵攻西涼,這才迎甚公到了長安。當時,佛教的優秀學者,都集中到長安,從什公稟受大乘佛法。什公一面翻譯,一面講學。所翻的大乘經論很多,如般若、法華、淨名、彌陀等經,智度、中、百、十二門等論,信實而能達意,文筆又優美雅馴62,在翻譯界可說是第一流最成功的譯品。所以,什公的譯典,千百年來,受到國人的推崇,得到普遍的弘揚。

二、本經之譯本 63 (一)、第一譯 本經,甚公第一次譯出。 (二)、其他五種譯本 除這,還有五種譯本,就是: 元魏──菩提留支──的第二譯, 陳───真諦────的第三譯, 隋───達摩笈多──的第四譯, 唐───玄奘────的第五譯, 唐───義淨────的第六譯。 (三)、譯者之學統 在六譯中通常流通的,即是什公的初譯。 其後的五譯,實是同一法相學系的誦本;如菩提留支譯,達摩笈多譯等,都是依無著、世親的釋本而譯出。 唯有什公所譯,是中觀家的誦本,所以彼此間,每有不同之處。 要知道印度原本,即有多少出入;如玄奘譯本也有與無著、世親所依本不同處。這點,讀者不可不知!

1 講義注腳的出處,主要參考厚觀法師、淨照法師(2001年)及如正法師(2003年)的資料。 2 印順導師《中國禪宗史》p.161:在北方,從菩提流支(五○八頃來中國)以來,不斷的譯出《金剛經》論,受到義學者的重視。 3 印順導師《中國禪宗史》p.160-162。 4 帙〔ㄓˋ〕:卷冊,函冊。 5《金剛般若論》卷上,大正25,757a7-12:出生佛法無與等,顯了法界最第一;金剛難壞句義聚,一切聖人不能入。此小金剛波羅蜜,以如是名顯勢力;智者所說教及義,聞已轉為我等說。歸命彼類及此輩,皆以正心而頂禮;我應精勤立彼義,解釋相續為自他。 6《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卷上,大正25,781b7-10:法門句義及次第,世間不解離明慧;大智通達教我等,歸命無量功德身。應當敬彼如是尊,頭面禮足而頂戴;以能荷佛難勝事,攝受眾生利益故。 ※另參考《金剛仙論》卷1,大正25,799a26-b5。 7 [1]《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90b6-8:「不知破金剛因緣故,以為牢固,若知著龜甲上以山羊角打破,則知不牢固。」 [2]《大般泥洹經》卷6,大正12,892b5-6:「譬如金剛能壞眾寶,而力不能壞白羊角。」 [3]《大般涅槃經》卷9,大正12,418b9-10:「譬如金剛無能壞者,而能破壞一切之物。唯除龜甲及白羊角。」 8 [1]《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3〈集散品第9〉大正8,236b:「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應如是思惟:何者是般若波羅蜜?何以故名般若波羅蜜?是誰般若波羅蜜?」 [2]《大般若經》卷409﹙第二分﹚〈勝軍品第八之2〉,大正7,49a6-9:「諸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應當如是審諦觀察:何者是般若波羅蜜多?何故名般若波羅蜜多?誰之般若波羅蜜多?如是般若波羅蜜多為何所用?」 [3]《大智度論》卷43,大正25,369b-371a。 9《大智度論》卷43(大正25,370a21-22):「般若波羅蜜者,是一切諸法實相,不可破,不可壞。」 10《大般若經》卷3〈初分.學觀品第二之一〉,大正5,11c15-29:「佛告具壽舍利子言:舍利子!諸菩薩摩訶薩,應以無住而為方便,安住般若波羅蜜多,所住能住不可得故。諸菩薩摩訶薩應以無舍而為方便,圓滿布施波羅蜜多,施者、受者及所施物,不可得故。諸菩薩摩訶薩,應以無護而為方便,圓滿淨戒波羅蜜多,犯無犯相不可得故。諸菩薩摩訶薩,應以無取而為方便,圓滿安忍波羅蜜多,動不動相不可得故。諸菩薩摩訶薩,應以無勤而為方便,圓滿精進波羅蜜多,身心勤怠不可得故。諸菩薩摩訶薩,應以無思而為方便,圓滿靜慮波羅蜜多,有味無味不可得故。諸菩薩摩訶薩,應以無著而為方便,圓滿般若波羅蜜多,諸法性相不可得故。」 11 參見《大智度論》卷18,大正25,190a。 12 [1]《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8,大正8,278b1-8:「爾時釋提桓因語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般若波羅蜜當于何處求?舍利弗言:菩薩摩訶薩般若波羅蜜,當于須菩提品中求。釋提桓因語須菩提:是汝神力使舍利弗言:菩薩摩訶薩般若波羅蜜,當于須菩提品中求。須菩提語釋提桓因:非我神力。釋提桓因語須菩提:是誰神力?須菩提言:是佛神力。」 [2]《大智度論》卷55,大正25,454a19-26:「問曰:佛、舍利弗、須菩提,從上來種種因緣,明般若波羅蜜相,今釋提桓因,何以故問:當何處求般若波羅蜜?答曰:此不問般若體,但問般若言說名字可讀誦事。是故舍利弗言:當于須菩提所說品中求。須菩提樂說空,常善修習空故。舍利弗雖智慧第一,以無吾我嫉妒心;又斷法愛故,而言:當于須菩提所說品中求。」 13《大智度論》卷18,大正25,190b10-18:「實相者,不可破壞,常住不異,無能作者。如後品中,佛語須菩提:若菩薩觀一切法,非常非無常,非苦非樂,非我非無我,非有非無等,亦不作是觀,是名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是義舍一切觀,滅一切言語,離諸心行,從本已來,不生不滅如涅槃相。一切諸法相亦如是,是名諸法實相。」 14 《大智度論》卷11,大正25,139c:「般若如大火聚,四邊不可觸。」 15 參見《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卷1,大正48,357b19-29:「懷讓禪師,金州杜氏子也。初謁嵩山安國師,安發之曹溪參扣。讓至禮拜,師曰:甚處來?曰:嵩山。師曰:什麼物?恁麼來?曰:說似一物即不中。師曰:還可修證否:曰:修證即不無,污染即不得。師曰:只此不污染,諸佛之所護念。汝既如是,吾亦如是。西天般若多羅讖:汝足下出一馬駒,踏殺天下人,應在汝心,不須速說。讓豁然契會,遂執侍左右一十五載。日臻玄奧,後往南岳,大闡禪宗。(敕諡大慧禪師)」 16 [1]《法華經》卷1〈方便品第2〉,大正9,5c:「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 [2]《大智度論》卷89,大正25,690b22:「唯佛一切智,能通達諸法實相,余人雖達,不能究盡。」 [3]《大智度論》卷27,大正25,260b3-6:「佛知是一切法,一相、異相、漏相、非漏相、作相、非作相等,一切法各各相、各各力、各各因緣、各各果報、各各性、各各得、各各失;一切智慧力故,一切世、一切種盡遍解知。」 17《中論》卷4〈觀如來品第22〉,大正30,30b22-24:「空則不可說,非空不可說,共不共叵說,但以假名說。」 18 [1]《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8〈散花品第29〉,大正8,277b4-13:「爾時釋提桓因心念:是慧命須菩提,其智甚深,不壞假名而說諸法相。佛知釋提桓因心所念,語釋提桓因言:如是如是,憍尸迦!須菩提其智甚深,不壞假名而說諸法相。釋提桓因白佛言:世尊!大德須菩提云何不壞假名而說諸法相?佛告釋提桓因:色但假名,須菩提不壞假名而說諸法相。受想行識但假名,須菩提亦不壞假名而說諸法相。所以者何?是諸法相無壞不壞故。」(《大智度論》卷55,大正25,452a9-18) [2]《大智度論》卷55,大正25,453a3-14:「釋曰:釋提桓因歡喜言:須菩提其智甚深,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相。……菩薩知一切法假名,則應般若波羅蜜學。所以者何?一切法但有假名,皆隨順般若波羅蜜畢竟空相故。」 19 [1]《中論》卷3〈觀法品第18〉,大正30,24a:「一切實非實,亦實亦非實,非實非非實,是名諸佛法。」 [2] 另請詳參青目釋《中論》卷3,大正30,25a14-b2;吉藏大師《中觀論疏》卷8,大正42,127c;印順導師《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p.45,以及《中觀論頌講記》,p.339-340。 20 [1]《大智度論》卷43,大正25,370 c4-7:「是菩薩入不二入法門,是時能直行此般若波羅蜜,不分別是因、是果,是緣、是知,是內、是外,是此、是彼等,所謂一相無相,以是故不應難。」 [2]《大智度論》卷63,大正25,507a7-21:「是淨甚深者,淨有二種:一者、智慧淨,二者、所緣法淨。此二事相待,離智淨,無緣淨;離緣淨,無智淨。所以者何?一切心心數法從緣生,若無緣則智不生。譬如無薪,火無所然。以有智故,知緣為淨,無智則不知緣淨。此中智淨、緣淨相待,世間常法。是中說離智離緣,諸法實相本自清淨,為心心數法所緣則污染不清淨。譬如百種美食與毒同器則不可食。諸法實相常淨,非佛所作,非菩薩、辟支佛、聲聞、一切凡夫所作,有佛、無佛,常住不壞相。在顛倒虛誑法及果報中則污染不淨。是清淨有種種名字,或名如、法性、實際,或名般若波羅蜜,或名道,或名無生、無滅,空、無相、無作、無知、無得,或名畢竟空等,如是等無量無邊名字。」 21 [1]《大智度論》卷43,大正25,370c7-16:「復次世間三種智慧:一者、世俗巧便,博識文藝,仁智禮敬等;二者、離生智慧,所謂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三者、出世間智慧,所謂離我及我所,諸漏盡聲聞、辟支佛智慧。般若波羅蜜為最殊勝,畢竟清淨無所著故,為饒益一切眾生故。聲聞、辟支佛智慧雖漏盡故清淨,無大慈悲,不能饒益一切故不如,何況世俗罪垢不淨欺誑智慧!三種智慧不及是智慧故,名為般若波羅蜜。」 [2]《大智度論》卷43,大正25,371a1-7:「凡夫人雖復離欲,有吾我心著離欲法故,不樂般若波羅蜜。聲聞、辟支佛雖欲樂般若波羅蜜,無深慈悲故,大厭世間一心向涅槃,是故不能具足得般若波羅蜜。是般若波羅蜜,菩薩成佛時轉名一切種智,以是故般若不屬佛,不屬聲聞、辟支佛,不屬凡夫,但屬菩薩。」 [3] 印順導師《學佛三要》p.169-170:「世間智」、「出世間智」、「出世間上上智」,這是從凡夫到佛果位而分類的三種智慧。世間智,指一般凡夫及未證聖果的學者,所具有的一切分別抉擇慧力。出世間智,指二乘聖者超出世間的,能通達苦空無常無我諸法行相的證慧。出世間上上智,佛與菩薩所有的大乘不共慧,雖出世間而又二諦無礙、性相並照,超勝二乘出世的偏真,故稱出世間上上智。這種分類,與龍樹智論的:外道離生智、二乘偏真智,菩薩般若智,意義極為相近。 22 料揀:亦作「料柬」;亦作「料簡」:指選擇或揀擇。 23 尺蠖〔ㄏㄨㄛˋ〕:尺蠖蛾的幼蟲,體柔軟細長,屈伸而行。因常用為先屈後伸之喻。 24《大智度論》卷18,大正25,190c3-4:「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隨諸眾生力,為之立異字。」 25《大智度論》卷35,大正25,319a:「成就者名為菩提,未成就者名為空。」 26 [1]《大智度論》卷11,大正25,139c7-10:「復有人言:從初發意乃至道樹下,于其中間所有智慧,是名般若波羅蜜;成佛時是般若波羅蜜,轉名薩婆若。」 [2]《大智度論》卷18,大正25,190a20-24:「佛所得智慧是實波羅蜜,因是波羅蜜故,菩薩所行亦名波羅蜜,因中說果故。是般若波羅蜜在佛心中變名為一切種智。菩薩行智慧,求度彼岸故,名波羅蜜;佛已度彼岸故,名一切種智。」 [3]《大智度論》卷43,大正25,371a1-7:「凡夫人雖復離欲,有吾我心著離欲法故,不樂般若波羅蜜。聲聞、辟支佛雖欲樂般若波羅蜜,無深慈悲故,大厭世間,一心向涅槃,是故不能具足得般若波羅蜜。是般若波羅蜜,菩薩成佛時轉名一切種智,以是故般若不屬佛,不屬聲聞、辟支佛,不屬凡夫,但屬菩薩。」 [4]《大智度論》卷58,大正25,471b6-16:「諸佛一切種智,應從般若中求者,菩薩行般若波羅蜜具足故,得佛時般若變成一切種智故,言一切種智當從般若中求。佛能說般若波羅蜜故,言般若波羅蜜當從一切智中求。譬如乳變為酪,離乳無酪,亦不得言乳即是酪。般若波羅蜜變為一切種智,離般若亦無一切種智,亦不得言般若即是一切種智。般若與一切種智作生因,一切種智與般若作說因,因果不相離故,言不二不別。」 [5]《大智度論》卷72,大正25,563c9-11:「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是般若波羅蜜,但名字異,菩薩心中為般若,在佛心中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27 吉藏《淨名玄論》卷4,大正38,879c29-a5:「菩薩形二乘則大,望佛則般若為小,故在佛心中,變名薩云若,寧言體性大耶?答:般若是因中之極,功在十地,故名為大,不望佛也。又般若通因果,果地般若,則最上無過,故體性是大。如什公云:薩般若即老般若也。」 28《大智度論》卷100,754b28 -c18:「菩薩道有二種:一者、般若波羅蜜道,二者、方便道。先囑累者為說般若波羅蜜體竟,今以說令眾生得是般若方便竟囑累,以是故,見阿粊佛後,說漚和拘舍羅品。般若波羅蜜中雖有方便,方便中雖有般若波羅蜜,而隨多受名,般若與方便本體是一,以所用小異故別說,譬如金師以巧方便故,以金作種種異物,雖皆是金而各異名。菩薩得是般若波羅蜜實相,所謂一切法性空無所有寂滅相,即欲滅度,以方便力故,不取涅槃證。是時作是念:一切法性空涅槃亦空,我今于菩薩功德未具足,不應取證,功德具足,乃可取證。是時菩薩以方便力過二地入菩薩位,住菩薩位中,知甚深微妙無文字法,引導眾生,是名方便。復次有方便菩薩,知一切法畢竟空性無所有,而能還起善法,行六波羅蜜,不隨空,若能生四種事:若疑、若邪見、若入涅槃、若作佛;以般若有如是分別,若能除邪疑,不入涅槃,是為方便。」 29 [1]《大般若經》卷44,大正5,247a1-9:「善現!諸菩薩摩訶薩善友者,謂若能以無所得為方便,雖說修空解脫門法不可得,說修無相、無願解脫門法不可得,而勸依此法勤修善根,不令回向聲聞獨覺,唯令證得一切智智。善現!是為菩薩摩訶薩善友。若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為此善友之所攝受,聞說如是甚深般若波羅蜜多,其心不驚不恐不怖。」 [2]《大般若經》卷288,大正6,b16-c7:「復次,舍利子!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多時,以無所得為方便,不作是念:我能行施惠彼受者,此所施物及惠施性。不作是念:我能護戒,此所護戒。不作是念:我能修忍,此所修忍。不作是念:我能精進,此所精進。不作是念:我能入定,此所入定。不作是念:我能修慧,此所修慧。不作是念:我能植福,此所植福及所得果。不作是念:我能入菩薩正性離生。不作是念:我能成熟有情。不作是念:我能嚴淨佛土。不作是念:我能證得一切智智。不作是念:我能住空證法實性。不作是念:我能修習諸菩薩行。不作是念:我能具證諸佛功德。舍利子!若菩薩摩訶薩有方便善巧,以無所得為方便,般若波羅蜜多時,無如是等一切分別妄想執著。由善通達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際空、散空、無變異空、本性空、自相空、共相空、一切法空、不可得空、無性空、自性空、無性自性空故。舍利子!是名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有方便善巧,無所得為方便,無執著相。」 30 《大智度論》卷71,大正25,556b26-28:「般若波羅蜜能滅諸邪見煩惱戲論,將至畢竟空中;方便將出畢竟空。」 31 《俱舍論》卷5,大正29,29a11-15:「名」(nAman, name)謂作想,如說色、聲、香、味等想。「句」(pada, phrase)者謂章,詮義究竟,如說「諸行無常」等章;或能辯了業用、德、時、相應、差別,此章稱句。「文」(vyaJjana,syllables)者謂字,如說[褒-保+可]、阿、壹、伊等字。 32 印順導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94:《般若經》等著眼于佛弟子的修行,所說的甚深義,是言說思惟所不及的。這是以佛及阿羅漢的自證為準量的,如《大般若經》一再的說:「以法住性為定量故」;「諸法法性而為定量」;「皆以真如為定量故」;「但以實際為量故」;量(pramANa)是正確的知見,可為知見準量的。與《般若經》同源異流的,有關文殊菩薩的教典,也一再說:「皆依勝義」;「但說法界」;「依于解脫」。這是大乘深義的特質所在,惟有般若──聞慧(音響忍)、思與修慧(柔順忍)、修與現觀慧(無生法忍)所能趣入。由此可見般若波羅蜜在菩薩道中的重要性,對經中所說:「一切法不可得」;「一切法本性空」;「一切法本不生」;「一切法本清淨」(淨是空的異名);「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也可以理會,這都是「無所得為方便」的般若──菩薩慧與佛慧(「佛之知見」)的境地。 33 [1]《大智度論》卷63,大正25,506a6-8:「如是般若波羅蜜畢竟清淨,三世諸佛法藏,破是能宣示實相般若言說文字,故墮地獄。」 [2]《大智度論》卷56,大正25,461a27-b1:「是般若波羅蜜,雖不可破壞,而宣示實相語言可破。語言破故,信心未定者亦可破,是故說若外道梵志等來欲破壞般若波羅蜜。」 34 稱〔ㄔㄥ〕:稱量,測物之輕重。 35 [1]《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4〈問相品第49〉,大正8,327a: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是般若波羅蜜為大事故起。世尊!是般若波羅蜜為不可思議事故起。世尊!是般若波羅蜜為不可稱事故起。世尊!是般若波羅蜜為無量事故起。世尊!是般若波羅蜜為無等等事故起。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云何般若波羅蜜為不可稱事故起?須菩提!一切眾生中,無有能思惟稱佛法、如來法、自然人法、一切智人法。以是故,須菩提!般若波羅蜜為不可稱事故起。(※《大智度論》卷70,大正25,551a15-b3) [2]《大智度論》卷70,大正25,552a2-8:不可稱者,稱名智慧。般若定實相,甚深極重;智慧輕薄,是故不能稱。又般若多,智慧少故,不能稱。又般若利益處廣,未成,能與世間果報;成已,與道果報。又究竟盡知故名稱,般若波羅蜜無能稱知,若常、若無常,若實、若虛,若有、若無,如是等不可稱義,應當知。 36 《大智度論》卷41,大正25,363c8-10:「般若波羅蜜中種種因緣說空解脫門義。如經中說:若離空解脫門,無道無涅槃,以是故三乘人皆應學般若。」 37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3,〈勸學品第8〉,大正8,234a15-21:「善男子善女人!欲學聲聞地,亦當應聞般若波羅蜜,持誦讀,正憶念,如說行。欲學辟支佛地,亦當應聞般若波羅蜜,持誦讀,正憶念,如說行。欲學菩薩地,亦當應聞般若波羅蜜,持誦讀,正憶念,如說行。何以故?是般若波羅蜜中廣說三乘,是中菩薩摩訶薩、聲聞、辟支佛當學。」 38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卷1,大正8,750c12-18:「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39 《解深密經》卷2〈無自性相品第五〉,大正16,697a23-b9:「爾時勝義生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初于一時,在婆羅豇斯仙人墮處,施鹿林中,惟為發趣聲聞乘者,以四諦相轉正法輪,雖是甚奇甚,為希有,一切世間諸天人等,先無有能如法轉者。而于彼時所轉法輪,有上、有容,是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世尊!在昔第二時中,惟為發趣修大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以隱密相轉正法輪。雖更甚奇、甚為希有,而于彼時所轉法輪,亦是有上、有所容受,猶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世尊!于今第三時中,普為發趣一切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無自性性,以顯了相轉正法輪。第一甚奇、最為希有。于今世尊所轉法輪無上、無容、是真了義,非諸諍論安足處所。」 40 《大智度論》卷43,大正25,370c22-371a7:「是誰般若波羅蜜者,第一義中無知者、見者、得者;一切法無我、無我所相,諸法但空,因緣和合相續生。若爾般若波羅蜜當屬誰?佛法有二種:一者、世諦,二者、第一義諦。為世諦故,般若波羅蜜屬菩薩。凡夫人法種種過罪,不清淨故則不屬凡夫人。般若波羅蜜畢竟清淨,凡夫所不樂。如蠅樂處不淨,不好蓮花。凡夫人雖復離欲,有吾我心,著離欲法故,不樂般若波羅蜜。聲聞、辟支佛雖欲樂般若波羅蜜,無深慈悲故,大厭世間,一心向涅槃。是故不能具足得般若波羅蜜。是般若波羅蜜,菩薩成佛時,轉名一切種智。以是故般若不屬佛,不屬聲聞、辟支佛,不屬凡夫,但屬菩薩。」 41 [1]《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21,大正8,376a25-29:「般若波羅蜜,以何義故名般若波羅蜜?佛言:得第一度(parama-pAramitA),一切法到彼岸,以是義故,名般若波羅蜜。復次,須菩提,諸佛、菩薩、辟支佛、阿羅漢、用是般若波羅蜜得度彼岸(pAraM-gata),以是義故,名般若波羅蜜。」 [2]《大智度論》卷12,大正25,145b1-2:「于事成辦,亦名到彼岸。(天竺俗法,凡造事成辦,皆言到彼岸。)」 42 pAra(彼岸)→ pAram(受詞) + √I(「去」的動詞)+ tA → 到彼岸。 《大智度論》卷18,大正25,191a4-7:「般若言慧,波羅蜜言到彼岸,以其能到智慧大海彼岸。到諸一切智慧邊,窮盡其極故,名到彼岸。」 43 五度如盲,般若為導: 《大智度論》卷29,大正25.272c2-273a8:「五波羅蜜殖諸功德,般若波羅蜜除其著心邪見。如一人種谷,一人芸除眾穢,令得增長,果實成就;余四波羅蜜亦如是。……復次,諸余波羅蜜,不得般若波羅蜜,不得波羅蜜名字,亦不牢固。如後品中說:五波羅蜜不得般若波羅蜜,無波羅蜜名字。又如轉輪聖王無輪寶者,不名轉輪聖王,不以余寶為名。亦如群盲無導,不能有所至。般若波羅蜜亦如是,導五波羅蜜,令至薩婆若。譬如大軍無健將,不能成辦其事;又如人身余根雖具,若無眼者,不能有所至。又如人無命根,則余根皆滅;有命根故,余根有用。般若波羅蜜亦如是,五波羅蜜不得般若波羅蜜,則不得增長;得般若波羅蜜故,余波羅蜜得增益具足。」(另見《大智度論》卷8,大正25,116b;卷82,大正25,632c) 44 parama(最高的、最上的) → pAramI(女性名詞) + tA(抽象名詞)→ 成就、最上、完成。 《大智度論》卷43,大正25,370b21-24:「何以故名般若波羅蜜者,般若者(秦言智慧),一切諸智慧中最為第一、無上、無比、無等,更無勝者,窮盡到邊。如一切眾生中,佛為第一。」 45 參見印順導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八章.第二節),p.500。 46 無著菩薩《金剛般若論》卷1,大正25,759a13-20:「云何立名?名金剛能斷者,此名有二義相應,應知。如說入正見行,入邪見行故。金剛者,細牢故。細者,智因故;牢者,不可壞故。能斷者般若波羅蜜中,聞思修所斷。如金剛斷處而斷故,是名金剛能斷。又如畫金剛形,初後闊,中則狹。如是般若波羅蜜中,狹者,謂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此顯示不共義也。」 47 印順導師《大乘起信論講記》,p.11:《阿含經》所說的四不壞信──四證淨,都是淨信;大乘發菩提心,也即是大乘信心的成就;等到徹證大乘法,那就叫淨心地。 另外,《般若經講記》,p.46亦有解說。 48 冶〔〡ㄝˇ〕:冶煉金屬。 49 渣滓〔ㄗˇ〕:雜質;糟粕。 50 般若攝導萬行,萬行莊嚴般若: 《大智度論》卷29,大正25,272c2-273a3:「五波羅蜜殖諸功德,般若波羅蜜除其著心邪見。如一人種谷,一人芸除眾穢,令得增長,果實成就;余四波羅蜜亦如是。……復次,諸余波羅蜜,不得般若波羅蜜,不得波羅蜜名字,亦不牢固。如後品中說:五波羅蜜不得般若波羅蜜,無波羅蜜名字。又如轉輪聖王無輪寶者,不名轉輪聖王,不以余寶為名。亦如群盲無導,不能有所至。般若波羅蜜亦如是,導五波羅蜜,令至薩婆若。」 51 《大智度論》卷59,大正25,480c22-481a8:「帝釋意念:若般若是究竟法者,行人但行般若波羅蜜,何用余法?佛答:菩薩行六波羅蜜,以般若波羅蜜,用無所得法和合故,此即是行般若波羅蜜。若但行般若,不行五法,則功德不具足,不美不妙。譬如愚人不識飲食種具,聞鹽是眾味主,便純食鹽,失味致患。行者亦如是,欲除著心故,但行般若,反墮邪見,不能增進善法。若與五波羅蜜和合,則功德具足,義味調適;雖眾行和合,般若為主。若布施等諸法離般若波羅蜜,則有種種差別;至般若波羅蜜中,皆一相無有差別。譬如閻浮提阿那婆達多池,四大河流,一大河有五百小川歸之,俱入大海,則失其本名,合為一味無有別異。又如樹木,枝葉華果,眾色別異,蔭則無別。」 52 [1]《大智度論》卷46,大正25,394b10-15:「六波羅蜜中第一。大者,般若波羅蜜,如後品佛種種說大因緣。若說般若波羅蜜,則攝六波羅蜜。若說六波羅蜜,則具說菩薩道,所謂從初發意乃至得佛。譬如王來必有營從,雖不說從者,當知必有。摩訶衍亦如是。」 [2]《大智度論》卷46,大正25,394c20-21:「說般若波羅蜜,則說六波羅蜜;說六波羅蜜,則攝一切善法。」 53 《大智度論》卷100,大正25,754b28- c2:「菩薩道有二種:一者、般若波羅蜜道,二者、方便道。先囑累者,為說般若波羅蜜體竟;今以說令眾生得是般若方便竟,囑累。」 54 五菩提: 《大智度論》卷53,大正25,438a3-13:「有五種菩提:一者、名發心菩提,于無量生死中發心,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名為菩提,此因中說果。二者、名伏心菩提,折諸煩惱,降伏其心,行諸波羅蜜。三者、名明[心]菩提,觀三世諸法本末總相、別相,分別籌量,得諸法實相,畢竟清淨,所謂般若波羅蜜相。四者、名出到菩提,于般若波羅蜜中得方便力故,亦不著般若波羅蜜,滅一切煩惱,見一切十方諸佛,得無生法忍,出三界,到薩婆若。五者、名無上菩提,坐道場斷煩惱習,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55 參考印順導師《永光集》之〈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p.23-29。 56 嬴秦:指 秦國 或 秦 王朝。 秦 為 嬴 姓,故稱 嬴秦 。 57 苻秦:晉 時五胡十六國中之 前秦 。為 苻氏 所建,故稱 苻秦 。 58 乞伏:複姓。 晉 有 乞伏國仁 。見《晉書》。 59 參考印順導師《寶積經講記》,p.5:在十六國中,秦有三:一、前秦,國主姓苻,也稱苻秦。二、後秦,國主姓姚,也稱姚秦。三、西秦,國主姓乞伏,也叫乞伏秦。 60 龜茲:古國名。 漢 西域 諸國之一。位于 天山 南麓。又作 鳩茲 、 屈茨 、 歸茲 、 屈支 、 丘茲 等。古 龜茲 國王治 延城 。居民主要務農,兼營畜牧,冶鑄、釀酒等也較發達。有文字,擅長音樂。《漢書?西域傳下?龜茲國》:「 龜茲國 ,王治 延城 。」 61 淝〔ㄈㄟˊ〕:即 淝河 。也叫 淝水 。源出 安徽省 合肥市 西北。分為二支:一支東南流,注入 巢湖 ;一支西北流至 壽縣 ,又西北經 八公山 南入 淮河 。《廣韻?平微》:「淝,水名,在 廬江 。本作『肥』。」 62 雅馴:典雅純正;文雅不俗。 63 參見楊白衣的《金剛經之研究》收在〈華岡佛學學報〉第5期,p.57-p.111,其較之「六種漢譯」外,玄奘譯多附加了《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唐.貞觀年間(648),室羅筏城本,收在《頻伽藏》第40冊。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講義 釋開仁編.2006/9~2006/12

【正釋】 甲一 序分 乙一 證信序(p.20)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一、經分序、正、流通三分: 1、序分:敘述一期法會的因由。 (1) 證信序 (2) 發起序 2、正宗分:正式開顯當經的宗要。 3、流通分:讚嘆或囑累流通到未來。

二、如是我聞: 1、 如是:指這部經。 (1) 表信:信為能入1 (2) 表慧:智為能度 2、 我:是結集者自稱。 3、 聞:是從佛陀親聞,或佛弟子間展轉傳聞。

三、一時:泛指某一時候,即那一次說法時。

四、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1、 佛:覺者 2、 舍衛國:2 (1) 舍衛,城名,應稱為憍薩羅國的首都舍衛城,以城名為國名。 (2) 舍衛,是聞物之意,此城以政治、文化、物產等的發達而聞名。 3、 祇樹給孤獨園 (1) 園是給孤獨長者──「須達多」發心修蓋供養的。 (2) 樹是波斯匿王王子「祇陀」奉施的。 (3) 「祇陀」的樹林,「給孤獨長者」的園,總名為祇樹給孤獨園。 (4) 僧眾的住處,名為僧伽藍,即僧園。

五、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1、 大比丘:大阿羅漢。 (1) 比丘:乞士3: A)外:乞食以養色身 B)內:乞法以資慧命 (2) 因佛現比丘身,所以住持佛法,以比丘為主。 (3) 本經的聽眾,除比丘而外,也應該還有比丘尼等,在家的優婆塞、優婆夷、以及護法的天龍等,如流通分(書p.142)所說可知。 2、 眾:僧伽的義譯。4 3、 千二百五十人: (1) 約最初從佛出家者而說 A)佛初度的五比丘 B)耶舍等五十多人 C)三迦葉領徒眾一千多人5 D)舍利弗、目犍連之二百五十弟子 (2) 聽法的常隨眾;未必全都來會,或多或少。 4、 俱: (1) 千二百五十人的僧團,同住祇園,所以叫俱。 (2) 和合僧──眾的形成,論「事」要具備六和合,論「理」要同得一解脫,這才稱為俱。

六、證信:本經是佛所說,確信無疑: 1、 化主:佛 2、 化處:祇樹給孤獨園 3、 化眾:大比丘等

乙二 發起序(p.23)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鉢,入舍衛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一、爾時:指將啟金剛法會那一天。

二、世尊: (1) 是佛的通號之一,即梵語薄伽梵(Bhagavat)6。 (2) 佛的功德智慧,究竟無上,不但為世間的人天所尊重,也是出世的三乘聖者所尊敬的,所以名為世尊。

三、食時:約為上午九或十點鍾。

四、著衣持缽 (1) 衣:佛制:衣有五衣、七衣、大衣三種。7 A)五衣:名安荼會,內衣,睡覺、做事、大小便不離身。 B)七衣:名郁多羅僧,即入眾的常禮服,在大眾中所穿。 C)大衣:名僧伽黎,復衣,乞食、說法等時所穿,是大禮服。 (2) 缽:A)盛飯的器具,譯義為應量。8    B)佛用的缽,傳說是石鉢。9

五、入舍衛大城乞食:給孤獨園在城外,所以說入城乞食。

六、于其城中次第乞已: 1、 敘述乞食的經過。 2、 佛教的乞食制度,是平等行化;除不信三寶不願施食者而外,不得越次而乞,以免世俗的譏毀。10

七、還至本處:乞食以後,即回祇園吃飯。

八、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1、 吃完飯,把進城所著的大衣,盛放飯食的缽,整潔收起。 2、 赤足乞食,佛陀行同人事,所以需要洗足。 3、 敷座而坐,並非閒坐,是說隨即敷設座位,端身正坐,修習止觀。

九、宣說《金剛般若經》的緣起: 1、 三學相資: A)戒:乞食 B)定:坐 C)慧:正觀法相 2、 三業精進: A)身:來往于祇園及舍衛城中 B)意:入定攝心正觀 C)語:下面出定說法

十、《般若經》的中心思想 1、 無自性空,離種種執:   悟一切法無自性空,離種種妄執。但不得性空的實義者,信戒無基,妄想取一空11,以為一切都可不必要了。不知佛說性空,重在離執悟入,即離不了三學;假使忽略戒行,定慧而說空,決是「惡取空者」。 2、 性空離相,不離緣起:   從體悟說:性空離相,不是離開了緣起法,要能從日常生活中去體驗。所以,穿衣、吃飯、來往、安坐,無不是正觀性空的道場!佛將開示般若的真空,所以特先在衣食住行的日常生活中,表達出性空即緣起,緣起即性空的中道。

甲二 正宗分 乙一 般若道次第 丙一 開示次第 丁一 請說(p.26)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一、須菩提: 1、本經的當機者:12 (1)般若雖但為大乘,而密化二乘。 (2)與般若法門相契(有菩薩氣概):    A)解空第一:證得無諍三昧,于性空深義能隨分徹了。    B)有慈悲心:哀愍眾生苦迫,不願與人諍競。   2、須菩提(Subhutir),是梵語,譯作「空生」或「善現」。13 ※傳說:誕生時家內的庫藏財物忽然不見,不久又重現,故立此名。

二、長老:是尊稱。14   1、年高   2、德高:如淨持律儀、悟解深法、現證道果。

三、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1、請佛說法之禮儀 (1) 偏袒右肩:袒,是袒露肉體。比丘們在平時,不論穿七衣或大衣,身體都是不袒露的。要在行敬禮時,這才把右肩袒露出來。 (2) 右膝著地:跪有長跪、胡跪,右膝著地是胡跪法。 ※袒右跪右,以表順于正道; (3) 合掌問佛:合掌當胸以表皈向中道。 2、印度的俗禮

四、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1、如來,即「多陀阿伽陀(tathAgata)」的義譯,有三種意思:15 (1)從如實道中來 (2)如法相而解 (3)如法相而說   2、什麼叫護念? (1)護念即攝受,對于久學而「已入正定聚」16的菩薩,佛能善巧的攝受他,使他契入甚深的佛道,得如來護念的究竟利益。經說:菩薩入地,有佛光流灌或諸佛親為摩頂等17,即是心同佛心而得佛慧攝受的明證。 (2)佛能護念菩薩,使他自身于佛法中得大利益;(自利)   3、什麼叫付囑? (1)付囑,即叮嚀教誡,對于初學而「未入正定聚」的菩薩,佛能善巧教導,使他不舍大乘行,能勇猛的進修。 (2)佛能付囑菩薩,使他能追蹤佛陀的高行,住持佛法而轉化他人。(利他)   ※總之,佛能「護念菩薩,付囑菩薩」18,所以大乘佛法能流化無盡。   4、須菩提熟知教化菩薩的善巧   (1)隨順世俗,先讚揚如來,以為啟問大乘深義的引言。   (2)有解說為:須菩提「目擊道存」19,「言前薦取」,所以殷勤讚歎,這可說是別解中極有意義的。 A)目擊道存:眼光一觸及,便知道之所在。 B)言前薦取:于言說前已先識取其深意。

五、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1、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anuttarA-saMyak-saMbodhi):無上遍正覺。20 (1) 阿耨多羅:無上 (2) 三藐:遍正:于一切法的如實性相,無不通達。 (3) 三菩提:覺:通三乘的正智。   2、發心: (1) 動機,立志,通于善、惡; (2) 發菩提心,即是第一等的發心。 ※大菩提心從大悲心生;發心成佛,與救度眾生有必然關系。21

六、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22   1、可通于二義: (1) 立成佛的大願者,應當怎樣安住,怎樣降伏其心? ※凡發大菩提心者,在動靜、語默、來去、出入、待人接物一切中,如何能使菩提心不生變悔,不落于小乘,不墮于凡外,常安住于菩提心而不動?所以問「云何應住」。 (2) 怎樣安住,怎樣降伏其心,才能發起成就菩提心? ※眾生心中,有種種的顛倒戲論,有各式各樣的妄想雜念,這不但障礙真智,也是菩提心不易安住的大病。要把顛倒戲論,一一的洗淨,所以問「云何降伏其心」。 2、「住」和「降伏」 (1)住:A)龍樹釋為「深入究竟住」23    B)住是住于正    C)住是不違法性   (2)降伏:A)降伏是離于邪   B)降伏是不越毘尼   (3)住與降伏,要在實行中去用心: ※如本經即在發菩提心──願菩提心,行菩提心,勝義菩提心24等中,開示悟入此即遮即顯的般若無所住法門。 ※無住與離相,即「如是而住」,即「如是降伏其心」。   3、異譯本的差異   (1)羅什    ※「住」及「降伏」,于菩提心行上轉;全經宗要,不過如此「住于實相」而「離于戲論」而已。   (2)諸異譯,于「住」及「降伏」間,更有「云何修行」一問。25    A)無著26    ※此三問遍通于一切,即于發心──發起行相,及修行──行所住處,都有這願求的住,無分別相應的行,折伏散亂的降伏,與羅什譯意趣相近。    B)世親27    ※將此三問別配三段文,隔別不融,與羅什譯即難于和會。

丁二 許說(p.31) 佛言:『善哉!善哉28!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一、善哉!善哉:好得很!好得很! 二、汝今諦聽:你仔細聽吧! 三、當為汝說:現在,我要給你說發大菩提心的,應當這樣的安住,應當這樣的降伏其心。 四、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如是住及如是降伏其心,約全經文義次第說,當然是指如來下文開示。 ◎古德:如上文所說的──乞食、著衣、持缽、入城、洗足等,那樣安住,那樣降伏其心。唯然:即契見如來的深意。

丁三 正說 戊一 發心菩提(p.32)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29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一、自「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至「而滅度之」,是菩薩的大悲心行。 自「如是滅度」至「即非菩薩」,是與般若無相相應,要這樣降伏其心,安住其心,悲願為本的菩提心,才能成就而成為名符其實的菩薩。

二、菩薩:   1、菩薩﹙bodhisattva﹚:菩提薩埵。30 (1)薩埵(sattva):眾生、有情、勇心。 (2)菩提(bodhi):覺。 2、發心上求大覺,下化眾生。 3、以菩提心為本,離了菩提心,即不名為菩薩。

三、摩訶薩﹙mahAsattva﹚:31 1、「摩訶薩埵」的簡稱。   2、「摩訶」譯為「大」。   3、菩薩發菩提心,以智慧淨化情愛,發為進趣菩提,救度眾生的願樂于是乎精進勇猛的向上邁進,但求無上的智慧功德,但為眾生的利益,此心如金剛,勇健、廣大,所以又名摩訶薩埵。

四、應如是降伏其心:即于菩薩應發的度生大願中,不著一切眾生相。

五、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   1、眾生:眾生是五眾和合,生死流轉的眾生。   2、眾生有三類說:   (1)從眾生產生的方式說: A)卵生,如飛禽等。    B)胎生,如人獸等。    C)濕生,如昆蟲等。    D)化生,如天上的眾生,都是由業力成熟而忽然產生的。   (2)從眾生自體的有沒有色法──物質說:    A)有色:如欲界與色界的眾生。    B)無色:是無色界眾生: a)有說:沒有粗色,細是有的。   b)有說:細色也沒有,僅有心識的活動。   (3)從眾生的有沒有心識說:    A)有想:人類及一般的天趣 B)無想:外道無想定的果報,名無想天: a)有說:沒有粗心識,細心識是有的。   b)有說:什麼心識也不起。 C)非想非非想處(導師言實屬有想)

六、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   1、發菩提心,本經以大悲大願去說明:   (1)廣大的:不但為一人,一些人,或一分眾生,而是以一切眾生為救拔的對象。   (2)徹底的:菩薩的大菩提心,除了這些暫時的局部的而外,要以根本解脫的無余涅槃去拯拔眾生。   2、涅槃、滅度: (1)涅槃:名詞,指解脫生死苦迫的當體。 (2)滅度:動詞32,即使眾生于涅槃中得到眾苦的解脫。   3、涅槃:涅槃本不可說一說多,然依世俗施設即有凡、外與佛法的不同。33   (1)世俗有人說: 冷了餓了,有飢寒的苦迫;如生活富裕,豐衣足食,這就是涅槃。涅槃的字義,有消散的意思,即苦痛的消除而得自在。所以俗人拍著吃飽的肚子說:這就是涅槃。   (2)有些外道,以四禪八定34為涅槃;不知這祇是定境的自我陶醉,暫時安寧,不是徹底的。   (3)佛法說涅槃,有二:35 A、有余(依)涅槃: 通達一切法的寂滅性,離煩惱而得到內心的解脫,即是涅槃。但由前生惑業所感的果報身還在,從身體而來的痛苦,還未能解除。所以,即使是阿羅漢,飢寒老病的身苦,還是一樣的。 B、無余(依)涅槃:36 ◎無學舍身而入無量無數的法性,不再有物我、自他、身心的拘礙,名為無余。 ◎菩薩發願度生,願使每一眾生都得此究竟解脫,所以說:「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 ◎無余涅槃,為三乘聖者所共入,菩薩也會歸于此。菩薩安住無住大涅槃,即此無余涅槃的無方大用,能悲願無盡,不證實際罷了! ◎本經以無余涅槃度脫一切眾生,即本于三乘同入一法性,三乘同得一解脫的立場;也就因此「通教三乘」而「但為菩薩」。

七、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37   1、菩薩願滅度無限量、無計算、無邊際的眾生,但在菩薩的菩提心行中,不見有一個眾生得滅度的。   2、菩薩觀緣起相依相成,無自性可得38,通達自身眾生身為同一空寂性,無二無別,不見實有眾生為所度者。 3、另請參考《般若經講記》p.105:前說(即指此處)所度的眾生實不可得,如有所得,即著于我等四相,是就所觀的所化境──眾生而說。雖悟得補特伽羅無我,而在修證的實踐上,不一定能內觀無我,盡離薩迦耶見──我我所執。

八、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1、般若慧的妙用:   (1)通達我、人、眾生、壽者的無相。   (2)徹悟四攝、六度、三解脫39、四無量以及一切智、一切種智40等之空無自性。   2、三種(慈)悲:41   (1)眾生緣悲 見到眾生的痛苦,生起濟拔的惻隱心,以世間的財法去救濟他。   (2)法緣悲 如見眾生為相續、和合的假我,法生苦生,法滅苦滅,因而起悲濟心。   (3)無緣大悲 ◎菩提心是即空的菩提心,與菩提心相應的悲願,即無緣大悲。 ◎如能觀諸法從緣,都無真實的自性,悟入法性空,緣即空而緣起的假我,生大悲心,願度如幻眾生,這是無緣大悲。 ◎無緣大悲,即與般若相應的大悲。 ◎悟了眾生空寂無自性,所以雖度脫一切而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如海中印現的明月,由于風吹波動而月相不見了。從他的不見說,好似滅去了,其實那有自體可滅呢! ◎發心菩提,重在發願度生,所以也就重于「我空」。   3、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1)我:Atman,是主宰義,即每一眾生的行動,常人都有自己作主與支配其他(宰)的意欲,所以稱為我。   (2)人:pudgala,行人法,所以名為人。   (3)眾生:sattva A、約現在說:即五眾和合生的──有精神與物質和合的。    B、約三世說:即由前生來今生,今生去後生,不斷的生了又死,死了又受生,與「補特伽羅」42的意義相合。    C、眾生:《般若經》有十六種異名。43   (4)壽者:jIva,眾生從生到死,成就命根,有一期的生命相續。 4、即非菩薩:   (1)即執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離空無我慧──般若的悲願,即不能降伏其心而安住菩提心了,即不成其為菩薩了。   (2)通達我、人、眾生、壽者的無相,即般若慧的妙用。

九、大乘三心:   1、菩薩發菩提心,以大悲為根本,即菩提心由大悲而發起;大悲所發的菩提心,非般若空無我慧,不得成就,即要以般若為方便。   2、悲心不具足而慧力強,要退墮聲聞乘的。慧力不足而悲心強,要流于世俗而成所謂「敗壞菩薩」44的。必須大悲,般若相輔相成,才能「安住菩提」而「降伏其心」。   3、《般若經》說:『一切智智相應作意(即菩提心),大悲為上首,無所得──即般若空慧為方便』。45

戊二 伏心菩提(p.38) 復次,須菩提!菩薩于法應無所住行于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于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于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一、從「發心菩提」到「伏心菩提」:   1、發菩提心,不單是心念而已,要有踏實的事行去救眾生。   2、從救度眾生中,降伏自己的煩惱,深入清淨的實相,達到自利利他的圓成。   3、在發心菩提──願心菩提以後,應進而修行──行心菩提,漸能折伏煩惱使不現行,七地以前,名為伏心菩提。

二、菩薩修六度雖以般若為導,而實彼此相應相攝46,一波羅蜜即具足一切波羅蜜:47   1、本經發菩提心,以大悲度眾生為首,與布施──以自己所有的給予眾生,使他離苦得樂,尤為吻合,意即以「布施」為主而統攝利他的六度行。   (1)財施:以財物賙48濟人是財施,以體力甚至犧牲生命去救助人,也是財施。   A、外財施:衣食等財物   B、內財施:體力、心力以及生命等   (2)無畏施:◎令眾生離諸怖畏,這就是「持戒」與「忍辱」二波羅蜜。    ◎持戒,能處眾不礙大眾,不使人受到威脅不安。如殺人者,使人有生存的威脅;偷盜者,使人有外命(財物)喪失的恐怖等。如能受持禁戒,潔身自守,即不會侵害他人,能使人與人間相安無事了。但人類個性不一,你以戒自守,他卻以非禮待你;如不能感化或設法避免,不能忍受而沖突起來,仍不免相殺相奪,造成人間的恐怖。必須以「戒」自守──克己,又以「忍」寬容他人──恕人,才能做到無畏施。   (3)法施:即精進、禪定、般若三波羅蜜:   A、般若:是明達事理的,沒有智慧,即落于顛倒二邊,不知什麼是佛法?是邪是正?那怎能救人?   B、禪定:是鑑49機的,如內心散亂,貪著世間,我見妄執,即不能洞見時機,不知眾生的根性,即不能知時知機而給予適宜的法藥。   C、精進:是雄健無畏的,有了精進,才能克服障難,誨人不倦,利人不厭。

布施 財施(內外) 布施

法施 精進、禪定、般若

無畏施 持戒、忍辱

外財:衣食財物等給予眾生 財施 布施 內財:身體心力等救助眾生 雄健無畏,誨人不倦,利人不厭 精進 布施 法施 洞見時機,給予適宜的法藥 禪定 六波羅蜜 明達事理,教予純正的佛法 般若 克己,以戒自守,不侵害他人 持戒 無畏施 恕人,以忍寬容他人 忍辱

  (4)六波羅蜜統攝于布施,為菩提行的根本:    A、用「布施」舍己為人的精神來具足物質救濟,以達到眾生生活等的滿足。    B、必須以「戒、忍」的精神,達到人與人間和樂安寧。    C、必須以「進、定、慧」的教化,革新眾生的思想意志,而使之歸于中道。   (5)僧團的「六和敬」50中之「利和同均」「戒和共遵」「見和無諍」,是六度精神的實施!

三、菩薩于法應無所住行于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   1、大意:佛對須菩提說:「菩薩行布施──六度利他時,于法應無所住行于布施。」 這即是說:不要住于色境而行布施,不要住于聲境乃至法境而行布施。   2、于法應無所住:   (1)法:◎于法應無所住的「法」,指「一切法」51說; ◎香、味、觸、法的「法」,但指意識所對的「別法塵」。   (2)住:是取著不舍的意思。   (3)眾生在六塵境──認識的一切上起意識時,都有自性的執見,以色為實色,以聲為實聲,總以為是確實如此存在的。因為取著六境,即為境所轉而不能自在解脫。菩薩為度眾生而行布施,對于「施者、受者、施、施時、施處、施因、施果」這一切,當然要能遠離自性的妄取,能不著相而布施,才能真實利濟眾生。否則,覺得有「我是能施,他是受施,所施物如何如何,希望受者的報答,希望未來的福報」,甚至因而貢高我慢,這都從「住于法相」而生起來,這那里還像菩薩行?   3、佛總結的對須菩提說:「菩薩修行,應這樣的不住于相──相即六塵境相而行布施!」

四、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于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1、不住于相的布施   (1)能降伏煩惱,能安住菩提心,而且所得的福德,廣大得不可思議!   (2)能以般若相應而布施,將此布施融歸于法性,迴向于一切眾生而同趨于大覺,功德即無限而不可思量。如以一滴水投入大海中,即遍大海的水性而不可窮盡。   2、有相布施   (1)不能通達「三輪性空」52,所得功德即有限有量。   (2)無論功德多麼大,總不過是人天有限的福報。

五、須菩提!于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53、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1、佛便問須菩提說:「你的意見怎樣?東方的虛空可思量嗎?南方、西方、北方的虛空,以及四維、上方、下方的虛空,可以思量嗎?」須菩提一概否定的說:「不可。」佛即說:「既知道十方虛空是不可思量的,也應該知道菩薩不住相布施的功德,也同虛空一般的不可思量。」 ※這並不是以虛空的廣大,形容福德的廣大,而是以虛空的無所有,不可住、不可著、不可說邊際數量,如無相布施的自性不可得一樣。   ※菩薩應該這樣安住,這樣的行施,所以如來說:「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2、無相布施   (1)指空相應布施,通達能施所施畢竟無自性的布施。   (2)即空如幻的布施,如此因,如此果,如此利他,如此自利,都法相宛然有而不失不壞。   (3)佛怕人以無記心布施,或執理廢事54,所以特舉不可思量的功德以顯示布施因果。

六、比較「發心菩提」與「伏心菩提」之特色:   1、「發心菩提」──以願度眾生為主──與般若相應──即重在「我空」。 2、「伏心菩提」──以實行利濟為主──與般若相應──即重在「法空」。

戊三 明心菩提 己一 法身離相而見(p.43) 須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一、明心菩提   1、約七地菩薩──定慧均等,悲智相扶,方便成就,現證(無分別)法性55,得「無生法忍」56而說。   2、證法,即「見法」,「見法即見佛」。佛之所以為佛,即在究竟圓覺緣起空寂的中道。所以說:『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佛』57,這才是真切見佛處。

二、佛特舉「見佛」,問須菩提道:「取著身相──三十二相、出入來去相、穿衣吃飯相、坐禪說法相,能正見如來嗎?」 須菩提是過來人(*與蓮華色尼先得見佛的典故58),所以說「不可,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這些身相,都不過是假名如幻的妄相;佛的無盡莊嚴,也一樣的絕無少許法可取可得。所以,佛說的身相,即非有身相的實性。如取著假相為佛,即不見如實空相,自也不能深見如來的所以為如來了!」 須菩提但依身相的虛妄說,如來本此原理,又推進一層說:「不但如來的身相是虛妄的,所有一切的法相,如山河大地器界相,凡外賢聖眾生相,有礙可壞的色相,明了分別的心相,這一切無不是依緣起滅,虛妄不實的。虛妄的還他虛妄,如不執妄相自性為可見可得,即由諸相非相的無相門,契入法性空寂,徹見如來法身了!」

三、虛妄相與如實相之差別   1、從緣起的「虛誑妄取相」看── 千差萬別;   2、從緣起「本性如實空相」看── 一味平等。   3、法性即一切法自性不可得而無所不在,不須于妄相外另覓法身,能見得諸相非相,即在在直見如來。

四、般若道三階   1、發心菩提──願──住菩提心──以般若扶大悲願   2、伏心菩提──行──修悲濟行──以般若導六度行   3、明心菩提──證──悟如實義──般若現證   ※雖各有所重,而「菩提願」、「悲濟行」與「性空見」,實是不可離的。

立菩提願  發菩提心 修悲濟行  伏心菩提 住性空見  明心菩提

己二 眾生久行乃信 庚一 問(p.46)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一、須菩提為末世眾生著想,勸學此甚深法門,而啟問如來:「未來世中,眾生聽到這樣甚深的法門──言說章句,能有生起真實信心的沒有?」

二、實信/證信   1、大小乘之別:   (1)聲聞法:即證須陀洹,得四不壞信──四證淨   (2)大乘法:在見道淨心地;般若相應的證信。 2、得證信的次第   信順 → 信忍 → 證信(信智一如)59

庚二 答 辛一 戒慧具足(p.47)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

一、佛說:「在如來滅後,後五百年歲時,多有大心眾生出世,能發心學菩薩行,嚴持戒行,廣習布施的利他福德,智慧深徹,于佛說的般若章句,能生起深切的信心,確信唯此般若法門,為不二的解脫門,能如實悟入深義。」

二、極難信解的般若法門   1、從根性上看:   般若法門雖極難信解,但自有利根障薄而智慧成就的眾生,能信以為實。   2、從歷史上看:   佛滅60五百年後,迦膩色迦(Kaniska)王治世的時代,大乘教法,廣大流行。 3、從佛經上看:   (1)《般若經》也說:『五百年後,般若經于北方當作佛事』61。所以,深信此難信法門,確乎是有的。 (2)(*又如《金剛經》此處說)不過,要有「戒足」、「慧目」;如不持戒、不修福、不習禪慧,即不能于這甚深法門,得如實信了!

辛二 久集善根(p.48) 當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于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

一、此人所以能信解悟入甚深法門,因為在過去生中,已于無量千萬佛所,積集深厚的善根了!

二、信解悟入甚深法門的因由   1、過去生中,多見佛,多聽法,常持戒,常修福,種得廣大的善根,這才今生能一聞大法,就淨信無疑,或一聞即悟得不壞淨信。   2、◎在同一法會聽法:(1)有的聽了即深嘗法味,(2)有的聽了是無動于衷; ◎鑽研教義:(1)有的觸處貫通,(2)有的苦下功夫,還是一無所得; 這無非由于過去生中多聞薰習,或不曾聞薰,也即是善根的厚薄。   3、佛法以因果為本,凡能戒正、見正、具福、具慧,能信解此甚深法門,決非偶然,而實由于「夙習62三多」63。

辛三 諸佛攝持(p.48) 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一、〔過去久種善根,今生能戒慧雙修,〕聽此深法能生清淨信的,即為十方如來所知所見。眾生能淨信甚深法門,〔能為諸佛所護持,〕這是怎樣大的福德呀!

二、如來悉知悉見:   1、如來「知」「見」,即上文的「護念」「攝受」。   2、知而又見,即明是現量的真知灼見。

辛四 三相並寂(p.49)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一、戒慧成就,久集善根者,為什麼能得如來的護念,得無量福德呢?這因為此類眾生,已能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了;而且也沒有法相及非法相。所以提醒須菩提說:「還記得嗎?我在《筏喻經》中說:『法尚應舍,何況非法』,即早已開示過了!」

二、辨明「我、法、非法」   1、三種空   (1)我、人等四相,合為一我相:無此我相,即離我相的執著而得我空。   (2)無法相,即離諸法的自性執而得法空。   (3)無非法相,即離我法二空的空相執而得空空。 2、我我所見   (1)執我是我見,   (2)執法、非法是我所(法)見; 3、有無見   (1)執有我、有法是有見,   (2)執非法相是無見。

我相────我空───我見 有見 法相────法空 我所(法)見 無見──非法相───空空

  4、三相並寂   (1)『畢竟空中有無戲論皆滅』。   (2)『一切法不信則信般若,一切法不生則般若生』。64   (3)悟解三空,方能于般若無相法門得清淨信,此義極為重要。

三、三空的異說 1、【唯識】:有以為我相可空而法相不空的:執著法有是不妨得我空的;(*含有部)   2、【真常】:以為我法雖空而此空性──諸法的究竟真實,是真常妙有的。   3、【性空】:如覺有真實的自性相,有所取著,那不論所著的是法相或空相,不但不悟法空與空空,也不得無我慧,必也是取著我等四相的。三空僅是所遣執取的對象不同,『而自性空故』的所以空,並無差別。(自性相,即確實存在的──甚至是不變的,不待他的妄執。)

四、我執與法執   1、我執:于眾生的自體轉,執有主宰的存在自體,即我執;   2、法執:于(有為)所取的法相上轉,執有存在的實性,是法執。 3、非法執:于無為空寂不生不滅上轉,執有存在自性。

  我──我執   法  法執───有為 非法執──無為

五、佛法的演變   1、佛世時   (1)多說眾生由五眾和合成   (2)無常故無我的教授,利根者當下能依無我無我所,徹見涅槃寂滅。既離我執,也不會再取法相及非法相。   2、佛滅後   (1)【有部】:有的不能從無常無我中得畢竟空,轉而執「我無法有」。對此執法眾生,不得不廣顯「法空」。   (2)【真常?】或者又撥無我法的緣起, (3)【唯識】:或取執「空性」為「實有離言自性」。 (4)【性空】:本經又如實開示:不應取相,如執著法相非法相,即執著我相,是不能得無我慧而解脫的。

六、如來的一道解脫門   1、《增一阿含》《筏喻經》說:『法尚應舍,何況非法』65。法與非法,有二義:   (1)「法」指合理的八正道,「非法」即不合理的八邪。    法與非法,即善的與惡的。如來教人止惡行善;但善行也不可取著,取著即轉生戲論──「法愛生」,而不能悟入無生。約「以舍舍福」66說,善法尚且不可取著,何況惡邪的非法?   (2)「法」指有為相,在修行中即八正道等;「非法」指平等空性。    緣起的禪慧等功德,尚且空無自性,不可取執,那里還可以取著非法的空相呢?   ※導師的抉擇:本經約「後義」說。 2、佛為了濟度眾生,說種種法門,以「法有」除「我執」,以「空相」破「法執」,使眾生得脫生死而到達無余涅槃。當橫渡生死苦海時,需要種種法門,但度過中流,必須不執「法、非法」相,才能出離生死,誕登彼岸。

七、漢譯本的差異(參見《金剛經梵漢對照本》p.18-19:6-8) 1、在「無非法相」句下,諸譯本有「無想,無非想」二句。   2、從這引阿含教(《增一阿含》的《筏喻經》)的「非法」「非非法」來說,可見前文也應以「不取法相、不取非法相」為正。諸譯增入「無想無非想」二句,不足取!

己三 賢聖無為同證 庚一 舉如來為證 辛一 正說(p.53) 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一、經文的涵義 ◎上〔己二 眾生久行乃信〕已明未來有人能信能證, ◎以下〔己三 賢聖無為同證〕再以已經能淨信實證的聖賢,來證明此難信難解的可信可證。先舉究竟圓證的如來為證。

二、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67 1、大意: (1)如來在菩提樹下成遍正覺,實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可證得嗎? (2)如來成道後,大轉法輪,確有法可說嗎?   2、佛舉此二問,因菩薩得明心菩提,即分證無上菩提,   ◎于〔辛四 三相並寂〕: 而佛卻說:『諸相非相』; 又說:『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恐有人懷疑: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是可得嗎?不又大轉法輪嗎?

三、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1、如佛所說,如我所解,是沒有定性──自性的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佛所證,也沒有定性的法為如來所說。 2、證法與教法 68   (1)證法 佛陀的現覺,沒有「能證、所證」的差別可得,所謂『無智亦無得』69。如覺有什麼為智慧所得,這那里還是正覺! (2)教法 論到說法,更沒有定法可說,一切名言不得實義。   (3)無證、無說 明如來的自證化他,無不性空離相;因為性空離相,這才成佛說法呢!   3、勝義與世俗 (1)無有定法可說,決非隨便亂說。 (2)語言不得實相,但在世俗心境的習慣中,有他的彼此、同異、是非。 (3)世間的一般語言,尚不可亂說,何況佛法!所以,隨順世俗而安立佛法,如來師子吼,常作決定說。

四、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1、「證無可證,說無可說」的理由   (1)因佛所說的及所證的法,是沒有定性可以取著的或可說的。 ◎取著──約心境的「能證、所證」說; ◎言說──約語言的「能詮、所詮」說。70 (2)凡是心有所取,口有所說,一切都是自性空的,所以名為「非法」; (3)一切法非法的無為空寂,也還是不可取不可說,所以又說「非非法」。71   (4)佛的自證化他如此,明心菩提也如此。

2、為了顯明這點,所以說: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72   (1)三乘聖者,都因體悟無為法而成。   (2)無為73,即離一切戲論而都無所取的平等空性。   (3)無為離一切言說,平等一味,怎麼會有聖賢的差別?    ◎舉虛空喻以明雖沒差別,而方圓等空,還是要因虛空而後可說。   (4)無為法離一切戲論,在證覺中都無可取可說,而三乘聖者的差別,卻依無為法而施設。74

辛二 校德(p.56) 『須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若復有人于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一、校量功德的意義   1、信解般若,必然能得大功德。   2、為攝引初學,而怕他們誤解空義而撥無因果,所以特為層層的校量。

二、佛問須菩提說:假使有人以充滿三千大千世界那麼多的七寶,布施貧窮困苦的眾生,或供養自己的父母,受教的師長,信奉的三寶,你說這人所得的功德多不多?   1、七寶: ◎金、銀、琉璃、玻璃、車渠、赤珠、瑪瑙。 ◎這是形容「質」的貴重。   2、三千大千世界:75 ◎一千小千為中千,一千中千為大千的一佛所化世界。 ◎這是形容「量」的眾多。   3、以這樣貴重而又那樣多的七寶作布施,是真有其事嗎?   (1)有的說:這是假設的,世間七寶雖多,但總沒有這麼多;經中所說,只是假設校量罷了!   (2)有的說:可能是真實的。法身菩薩確能以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寶,上供十方諸佛,下施六道眾生。

三、須菩提回答說:多極了!因所得福德,勝義諦中是沒有真實的福德性可得的。然而,因為法性空無自性,所以如幻緣起,能有一切的眾多福德可起可說。   1、須菩提為了聽眾,一面說有緣起,一面又即此緣起而顯空性。恐人聽說大福德,就以為福德有自性,所以必須「隨說隨泯」,攝一切法以趣空。   2、因為實有的即不從緣起,也就沒有布施福德可說了。

四、佛又對須菩提說,你所說固然不錯,但不要以為那人的福德就算大了!告訴你:假使另有人對于本經,不要說受持全部所得的功德,就是受持一四句偈,或為他人說一四句偈,所得的功德,也是超過那人的布施功德,千倍萬倍而不可計算的。   1、受:領受   2、持:憶念明記不忘   3、四句偈: (1)有人說:我等四相 (2)有人說:末了一頌 (3)導師說:形容極少的意思 ※理由:A、偈:有名為首盧迦(Zloka)偈76的,是印度人對于經典文字的計算法。不問是長行,是偈頌,數滿三十二字,名為一首盧迦偈。 B、如《般若.初會》的十萬頌,《金剛般若》三百頌,都是指首盧迦偈而言。受持四句偈,意思是極少的;而所得的福德極多,即顯示了本經的殊勝。   4、「受持」與「為他人說」: (1)修學佛法的次第: ◎《阿含經》:『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77 ◎《法華經》:五法行78、六法行79、十法行80。 ※十法行是:一、書寫,二、供養,三、施他,四、諦聽,五、披讀,六、受持,七、開演,八、諷誦,九、思惟,十、修習。 (2)「受持」與「為他人說」,即略舉其中的二行。 ◎受持:自利 ◎為他人說:利他 ※能于此甚深法門自利利他,功德當然不可思議。 (3)「財施」不及「法施」徹底 ◎財施:七寶等固然能予人們以物質的滿足,但它是暫時的; ◎法施:能啟發人的正知正見,健全人的品德,引導他向上增進以及解脫、成佛,徹底的安樂,非財施可及!

五、佛所以說這人的功德超過七寶布施,是因為一切佛及佛的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都從此般若性空法門──經典所出生的。   1、般若為諸佛母 《般若經》說:「般若為諸佛母。」81如進一層說:佛說的十二部經82,修學的三乘賢聖,也沒有不是從般若法門出生的。   2、般若為一切善法的根源 沒有般若,即沒有佛及菩薩、二乘,就是世間的人天善法,也不可得。 3、般若無相法門相契實相 ◎得無上遍正覺,所以名為佛;而無上遍正覺,即是老般若。沒有般若因行,那里會有無上遍正覺,那里會有佛? ◎此經讚嘆般若,及般若契會實相,所以不限于《金剛經》,凡與此般若無相法門相契的,都同樣的可尊。

六、佛說:所說的佛法,即是非佛法。   1、佛與佛所得的法,合名佛法。   2、畢竟空中,確是人法都不可得的。假使就此執為實有佛法,那就錯了!

庚二 舉聲聞為證(p.60) 須菩提!于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須菩提!于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須菩提!于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須菩提!于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一、三乘共證的法性   1、明心菩提所證的諸相非相,是三乘所共入的。   2、《金剛經》:「無為法」;《十地經》:「無分別法性」83。

二、大乘經對二乘的態度   1、《般若經》: 是教化菩薩的,但也密化聲聞,不要妄執法相、非法相,自稱阿羅漢!要知道:般若空為不二門,要是親證聖果的,一定會信解佛說的無我相、無法相、無非法相。所以,二乘的智與斷,都是菩薩無生法忍。84這是以聲聞例證菩薩聖境,也即密化聲聞回心大乘。   2、《法華經》: 以平等大慧為一乘的根柢,而說:除去增上慢人,真阿羅漢是決會信受的。85

三、四聖果   1、初果 86 佛問須菩提說:證須陀洹果的聖者,他會起這樣的想念:我能得須陀洹果嗎?須菩提曾經歷須陀洹果,所以即回答說:這是不會的。須陀洹的意義,即是入流──或譯預流。契入法性流,是約世俗說;在現覺法流──勝義自證中,實是無所入的。法法空寂,不見有能證所證,也不見有可證可入。色聲等六塵,即一切境界相,不入此一切境相,才稱他為須陀洹呢!

  (1)預流的意義    A、有的說: 預是參預、參加、加入;得法眼淨,見寂滅性,即預入聖者的流類。    B、導師說: 契入法流,即悟入平等法性,所以名為須陀洹──入流。   (2)預流的特質    A、斷除三結(身見、戒禁取見、疑──見所斷惑)    B、初得法眼淨而得法身    C、經七番生死,必入涅槃。

  2、二果 佛又問:那麼,證得二果的斯陀含,他會自念我能得斯陀含果吧?須菩提也說不會的。因為,斯陀含的意義是一往來──簡稱一來。在聖者的現覺中,沒有數量可說,沒有動相可說,那里會想到此來彼去?

  (1)一來的意義 A、還須一往天上、一來人間受生,方得究竟。 B、通達我法畢竟空,不但不會起實有自我的意念,就是自己的來去活動,也是了不可得。   (2)一來的特質 A、斷欲界修所斷惑六品,(貪瞋癡薄) B、還有(欲界修所斷惑)下三品(未斷)。

  3、三果 佛接著又問:證了三果的阿那含,或許會自以為能證阿那含果吧?須菩提回答說:也不會的。

  (1)不來的意義 A、不再來欲界受生,所以名為阿那含──不來。 B、沒有真實的不來者,是我空;沒有真實的不來法,是法空。 C、一般以為來去是動的,沒有來去,那即是不來(不去)的靜止了。其實,不來(不去)即是住;如沒有來去的動相,那里還有不來不去的靜止相!緣起法中,靜不能離動,離動的靜止不可得;動也不離于靜,離靜的動相也不可得。來與不來,無非是依緣假合,在通達性空離相的聖者,是不會自以為是不來的。   (2)不來的特質 斷五下分結(欲貪、瞋恚、有身見、戒禁取、疑), 即欲界(九品)的修惑斷淨。

4、四果 佛又問:已證極果的阿羅漢,會自以為我得阿羅漢道嗎?須菩提答:不會這麼想。這樣的聖者,于五眾的相續和合中,不見一毫的自性法可得,而可以依之稱為阿羅漢的。如自以為我是阿羅漢,即有我為能證,無生法為所證,我法、能所的二見不除,就是執著我等四相的生死人,那里還是真阿羅漢!不過增上慢人而已!

  (1)阿羅漢的意義 A、應供,B、殺賊,C、無生。   (2)阿羅漢的特質 斷五上分結(色貪、無色貪、無明、掉舉、慢), 即上(二)界的修所斷惑(各九品),得究竟解脫。   (3)阿羅漢有三德 A、恩德:應受人天供養,為世間作大福田,名為「應供」。 B、斷德:殺盡一切煩惱賊,名為「殺賊」。 C、智德:徹證無生寂滅性,名為「無生」(得無生智)。惑業乾枯,入于無生而不再感受生死,完成究竟的解脫。   (4)阿羅漢的智、斷即是菩薩的無生法忍 徹悟一切法的生滅不可得,菩薩名為得無生法忍,聲聞即證無生阿羅漢。生滅都不可得,更有甚麼無生可取可得!如見無生,早就是生了!

四、佛讚嘆須菩提的功德 須菩提是阿羅漢,所以論到這里,即依自己的體驗說:世尊不是說我在諸大弟子之中,所得的無諍三昧最為第一嗎?不也說我是第一離欲(諸煩惱)的大阿羅漢嗎?世尊這樣的稱歎,可是我從沒有這樣想:我是離欲的大阿羅漢,我能得無諍三昧。假使我這樣隨相計著,那就在我見、法見、非法見的生死界中,佛也就不會說我是一個好樂修習阿蘭那行的人了。反之,因為不執著實有無諍三昧可得可修,世尊才稱歎我行阿蘭那行呢!

  1、阿蘭那:無諍(araNa)   2、三昧:系心一境的正定   3、無諍三昧:87 (1)從表現于外的行相說,即不與他諍執,處處隨順眾生。覺得人世間已夠苦了,我怎麼再與他諍論,加深他的苦迫呢? (2)從無諍三昧的證境說,由于通達法法無自性,一切但是相依相緣的假名而來。無我,才能大悲;離去空三昧,還有什麼無諍行呢!   4、四番問答,須菩提多隨順空義說。如隨順世俗,那麼,我得須陀洹……我是阿蘭那行,都是可以分別言說的。不過,決不會執取實我與實法而作此念的。

庚三 舉菩薩為證 辛一 正說 壬一 得無生忍 88(p. 65) 佛告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于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于法實無所得』。

一、佛告須菩提說:我──如來從前在修菩薩行時,在然燈佛的法會中,有沒有實在的法可得?須菩提當然回答沒有的。須菩提深見法性,所以說實無所得。

二、釋迦于然燈佛時曾被授記 89 【本生故事】 釋迦在過去修菩薩行時──第二阿僧祇劫滿,曾在雪山修學。學畢,出山。求得五百金錢,想去報答老師。當時,見城中整飾市容,潔淨街道,問起路人,才知是預備歡迎然燈佛的。他想:佛是一切智者,難逢難遇!不能錯失這見佛的機會。于是,把所有的錢,買得五朵金色蓮華,至誠而歡喜的去見佛。見佛及弟子的威儀庠序,動靜安和,從心靈深處生起虔誠的敬信;以所得的五朵華,散向然燈佛。進城的必經道上,有一窪90污水,他就伏在地上,散開自己的頭髮,掩蓋污泥,讓佛踏過。佛知他的信證法性,得無生忍,就替他授記:未來世中當得作佛,名釋迦牟尼。91

【釋疑】 或者以為釋迦──因地──當時在然燈佛處,得了什麼大法,像「別傳」,「秘授」之類,所以舉此問須菩提。

  【二諦說】 須菩提深見法性,所以說實無所得。得無生忍,但是隨世俗說;而實生滅不可得,不生不滅等也不可得,所謂『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92。如以為有法可傳可得,那便落于魔道,而不是證于聖性了。

壬二 嚴淨佛土(p.66) 『須菩提!于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則非莊嚴,是名莊嚴』。『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一、得無生法忍的菩薩事業,有二:93   1、莊嚴佛土 (1)世間是不平等的,丑惡的,苦痛的,如何化濁惡的世界為清淨,轉苦痛的人生為解脫,這是菩薩的唯一事業。 (2)濁惡世界的淨化,即莊嚴佛土,這以願力為本。菩薩立大願,集合同行同願的道伴,實踐六度、四攝的善行去莊嚴他。   2、成就眾生 (1)人天:有情的根性不一,有僅能得人天功德的,菩薩即以人天的世間福利去成就他。 (2)二乘:有能得二乘果的,即以出世解脫去成就他。 (3)大乘:能發菩提心而成佛的,即以大乘的自利利他去成就他。

二、佛土與眾生的相攝相資 94 1、有以為一人成佛,世界即成清淨,這多少有點誤解的。 2、菩薩在因中教化眾生,以佛法攝集同行同願者,同行菩薩行。結果,佛與所化眾生──主伴的功德,相攝相資,完成國土的圓滿莊嚴。同行同願的菩薩,同住于莊嚴的國土中。同中有不同,唯佛能究竟清淨、圓滿、自在。 3、沒有眾會莊嚴的佛土,不過是思辨的戲論!

三、如來以莊嚴國土問須菩提:菩薩發心莊嚴佛土,究竟有佛土可莊嚴,有佛土的莊嚴嗎?須菩提本般若性空的正見,回答說:沒有真實的國土可莊嚴,也沒有真實的能莊嚴法。因為,佛土與佛土莊嚴,如幻如化,勝義諦中是非莊嚴的,不過隨順世俗,稱之為莊嚴而已。

  1、大乘經中談的莊嚴   ◎《般若經》說「無莊嚴為莊嚴」95; ◎《華嚴經》說「普莊嚴」96, ※都是由于性空慧的徹悟法性,淨願善行所成。   2、無自性的世界 ◎國土──世界是緣起假名,所以能廣大莊嚴。沒有自性的世界,即沒有不變性,如遇穢惡的因緣,即成穢惡的世界;如造集清淨的因緣,即自然會有清淨的世界出現。 ◎假使,穢惡世界是實有定性而不可改易的,那就是涂抹一些清淨的上去,也不會清淨,反而更丑惡了!   3、眾生心淨故國土淨 ◎世界無定,穢惡與清淨,全依眾生知見行為的邪正善惡而轉。 ◎必須知道如此,才會發心轉穢惡的國土為清淨。 ◎必須善悟國土莊嚴的非莊嚴,才能隨行願而集成國土的莊嚴。

四、所以,佛告須菩提:如上所說的莊嚴,凡是修大乘行的菩薩,都應生清淨心,離去取相貪著穢惡根源,不要為淨土的莊嚴相──美麗的色相,宛轉的音聲,芬馥的香氣,可口的滋味,適意的樂觸,滿意的想象等而迷惑!要知色、聲、香、味、觸、法,都如幻如化,沒有真實的自性可得。如取執色等有相可得,這即是三毒的根源,從此起貪、起瞋、起癡,即會幻起種種的苦痛和罪惡。所以,應不住(著相)一切法,不住而住的住于空性,于無可住的法性而生淨心。

1、眾生的妄執 ◎眾生的三毒薰心,迷執此穢惡苦迫的世間,以為是安樂、清淨。 ◎眾生的迷執,是深固的。聽說莊嚴淨土,又在取著莊嚴,為尊貴的七寶,如意的衣食,美妙的香華音樂,不老不死的永生所迷惑了。

2、佛的呵責與誘導 ◎佛以呵責的法門,說國土無常、苦迫、不淨。 ◎佛又以誘導的法門,令眾生不以此現實的世間為樂淨,而從無我大悲的利他行願中,創建嚴淨的世間。

3、無所住而生其心 ◎前說「無我相、無法相、無非法相」,能生一念清淨信心,即是這里的生清淨心,無所住而生其心。如此的離相而得淨心,這才能「心淨則國土淨」97。 ◎如取著淨土而不能淨心,即縱然進入莊嚴的淨土,那也還是苦痛的,還是穢惡的。 ◎這可見莊嚴國土,要從清淨心中去開拓出來!

4、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 (1)本經的三句論法   【經文】: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像這一類型的三句論法,《金剛經》是頂多的。98 A、或作三諦說 B、或約三性釋 C、或約大乘揀別小乘說 D、導師依中觀者說: 【勝義】如莊嚴佛土,是討論觀察的對象。這是緣起的,空無自性的,所以說「即非莊嚴」。 【世俗】然而無自性空,並不破壞緣起施設,世出世法一切是宛然而有的,所以隨俗說「是名莊嚴」。   (2)二諦無礙的中道 緣起,所以無性,無性所以待緣起,因此「即非」的必然「是名」,「是名」的必然「即非」,即二諦無礙的中道。所以說:「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99。

壬三 成法性身(p.70)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于意云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100』。

一、二種身 101   1、生死肉身:未證諸法如實相的菩薩,他的身體,不過較我們強健、莊嚴,還是同樣的肉身。   2、法性生身:體悟空相的菩薩身,從證得法性所引生,從大悲願力與功德善業所集成,名為法性生身,非常的殊勝莊嚴。這不是凡夫能見的102,凡夫所見的,是大菩薩的化身。

二、佛問:如菩薩的法性生身,如須彌山103王──即妙高山,在小世界的中央,出海四萬二千由旬,七寶所成,那樣的高大又莊嚴,你以為大不大呢?須菩提說:這當然大得很!身,梵語伽耶(kAya),即和合積聚的意義。104和合積聚,即緣起無自性的,所以即是非身。非身,所以名為大身。

  ◎凡夫與菩薩的不同:   1、眾生取相執著,不達法性空,如棄大海而偏執一漚,拘礙局限而不能廣大。 2、菩薩以清淨因緣,達諸法無性而依緣相成,所以能得此清淨的大身。

三、結明心菩提 上面的〔壬一〕得無生忍,〔壬二〕莊嚴佛土,〔壬三〕成法性身,都以明心菩提的通達「諸相非相」為本,所以引此以證明心菩提的「離相聖境」。

辛二 校德(p.71) 『須菩提!如恆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恆河,于意云何?是諸恆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恆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 :『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一、校量功德 ◎本經是一層深一層的。   1、如上〔書p.56〕用一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寶布施來校量, 2、這里〔書p.71〕就用恆河沙數的大千世界的七寶布施來比較。

二、佛為顯示本經的殊勝,引人尊敬受持,特再問須菩提:如恆河中所有沙的數目,每一粒沙就是一條恆河,有這麼多的恆河中的沙數,算不算多呢?須菩提答道:恆河已經多得不可計數了,何況是那些恆河中的沙?這當然多極了!佛又對須菩提說:你不要以為希奇!我老實告訴你:假使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充滿爾所──這麼多──恆河沙數的大千世界,拿來布施,你說他的功德多不多?須菩提說:多極了!佛說:我再告訴你:有人對于這《般若經》,能全部,甚至受持一四句偈,或為人宣說一四句偈,這人所得的福德,勝過前七寶布施者的福德,何止百千萬萬倍?受持宣說本經的功德,是怎樣的殊勝!

自己受持,或為人說一四句偈,有這麼多的福德,那應該怎樣的去尊重恭敬他!無論什麼時候,什麼地方,如有人為他宣說一四句偈,這個地方,就應為世間的眾生,是天、是人或是阿修羅105──譯為非天,是有天的福報而沒有天的德性者──所當恭敬尊重的。要用香、花、燈、樂等作供養,像供養佛的塔廟一樣。受持演說一四句偈,尚且如此,何況有人能完全受持讀誦的,這當然要格外的尊敬了!

  1、【生疑】:法與佛有同等地位?   ◎佛有大慈悲,大智慧,所以佛弟子為他建塔,供養舍利,表示尊敬與不忘佛恩。   ◎般若法門所在的地方,與受持讀誦的人,為什麼要像塔廟一樣的供養?

  2、【釋疑】:各時代對三寶的重視有異 (1)佛世時──以佛為主 「佛為法本」,「法從佛出」;有佛而後有法,而後有依法修行的僧伽。   (2)佛滅後──以僧為主 聲聞佛教時代,有僧即有法,即法身慧命常在,有僧而後有各處塔廟的建立。   (3)大乘佛教──以法為主 有法寶存在,即等于過去的有佛有僧。般若為法本論的,所以要像供養佛塔廟一樣的恭敬供養他。

三、佛又接著說:能受持讀誦般若經典的,已成就第一殊勝希有的功德了!此般若經典(不必定作經卷看)所在的地方,就等于佛世有佛,及佛滅不久有尊重弟子在那里。有此般若,即等于具足三寶,佛法住世。如此希有的般若大法,學者應怎樣的恭敬尊重他!

  ※補充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756-757)之說明:    1、舍利造塔供養,是對佛的信敬懷念;以舍利塔象徵佛,是傳統佛教的一般事實。    2、從「下品」到「上品般若」,是重「法」的,所以比較起來,寧可取《般若經》而不取舍利塔。 ◎《金剛般若》卻說:「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106「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107《金剛般若》以為經典與佛塔一樣,是重法而又重佛(塔)的一流(與《法華經》相同 108)。 ◎在部派佛教中,法藏部說:「以無相三摩地,于涅槃起寂靜作意,入正性離生」109;「于窣堵波興供養業,獲廣大果」110。《金剛般若》的特性,與法藏部是非常接近的。

丙二 勸發奉持 丁一 示奉持行相 戊一 問(p.74)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111』?

一、如來校德完畢,須菩提起來問道:這部經應當叫甚麼名稱?我們應怎樣去受持奉行?

二、經名   1、含攝全經的大意   2、直示一經的精要

三、憶持經名的思想   1、【中國】我國即有專門禮誦《大方廣佛華嚴經》為修行的。   2、【西藏】把各種經名,書在轉動的輪子上。輪子一轉,即一切經名從眼前轉過一次,即以為轉法輪一次了。   3、【日本】日蓮宗,專念「南無妙法蓮華經」。   4、【導師認為】:大乘本義,要從經義的多多理解中,由博返約依經名而憶持全經的心要!

戊二 答 己一 正說 庚一 化法離言(p.75) 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一、佛對須菩提說:這部經,能洗破一切如金剛的戲論妄執,而安住于法法本淨的金剛妙慧,所以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應以此經名而攝持經義,如法的受持!然而佛說的《金剛般若波羅蜜》,即非有般若波羅蜜可得的。佛問須菩提:我說金剛般若法門,到底有法可說嗎?須菩提隨順如來的意思說,依我所理解的,如來是無法可說的;什麼也不是語言可說的,何況離相的金剛般若?

二、世俗共許的名(nAman)和義(artha)   1、凡夫的執取 常人聽佛說法,聽到什麼就執著什麼,覺得此言說是能直詮法體的,確有此法如名言所表示的。不知世俗心行與言說的法,必有名義二者。   2、佛法對名義的看法   ◎名是能詮,義是所詮。但名能詮義,而名並不能親得義的自性,不過(*是)世俗共許的符號。義是隨名而轉的,似乎可指可說,而義實不一定由某名詮表的。   ◎名不離義而不即是義,義不離名而非即是名112;有名有義的法,法實不在名中,不在義中,不在名義之間,也不離名義,世俗幻有而沒有自性可得。

三、受持(dhAraya)的意義   1、從法門名義和受持的方法,進而論到說法者與說法處。這些,唯有從如幻畢竟空中,才能如實悟解,知道應該怎樣的受持。   2、佛說《金剛般若》,如取相為如何如何,早就不是了!這是隨順世俗,以「名、句、文身」113為表示而已!法門名稱如此,全經的文句也如此,應這樣去受持奉行!

四、無法可說   1、前〔書,p.53〕在舉「如來為證」中說過,那里是約「佛證離言」以明無所說。   2、這里〔書,p.75〕是約「法的離言」以說明的。

庚二 化處非實(p.77) 『須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rajas),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一、佛問須菩提:一佛所化的三千大千世界內所有的微塵,算起來多不多?這是多得幾乎不可計算的。但佛說:這一切微塵,我說即非微塵,是名微塵。所以又說:如來說世界,即非世界。而幻化的世界宛然,所以又是名世界。

二、說法的地點   1、聲聞佛教 佛以三千大千世界為化土,即于此大千世界說法度眾生。   2、大乘佛教 一佛所化的區域,就擴大得多了!本經密化聲聞,所以依大小共許的大千世界說。

三、化處的性空   1、世界(loka-dhAtus) 我們所住的世界,是由無數的微細物質集成的,世界為一組合體。   2、微塵(rajas)114 集成此世界的微細物質,名為──極微的微塵。

四、對于世界與微塵的異說   1、一般取相的聲聞學者 以世界為組合的假有──也有說實在的;而能集成世界的極微,都說是實有的。   2、現代的科學界 以為此世界是由微細的物質組成的,一層層的分析,不論是分子、原子,或者是電子、量子,總之,都認為有某種實在物,為此世界組合的原素。   ※世俗的見解,由于自性見的無始迷惑,當然是這樣說的。   3、但佛法,要從自性非有的本性空中,觀察這微塵與世界。

五、對于色法的見解 115   1、印度外道及一分聲聞學者 古代印度的勝論師116等,佛教的一分聲聞學者,都主張色法──物質有極微細的塵粒,即是不可再分析的個體;無論如何分析,終究有這最後的質素。   2、大乘佛教 (1)中觀 ◎中觀師說「微塵即非微塵」。一切法是因緣和合生的,緣生的諸法中,雖有顯現為色法的形態,而且是有粗有細的。不論為粗的細的,都是無常、無我而自性空寂的。如執有究極實體的極微,或不可分析、不可變異、不待他緣的極微,那是根本不可得的。自性雖不可得,而緣起假名的色法,不但是有的,有粗的細的,而且還有相對的緣起外在性。所以,不但不是心的產物,而且心識的現起,還不能離色法而存在!當然,也不會說心是色法產生的。所以,如聽說微塵非微塵,即以為是緣起色法的否定,這才誤會了!微塵也是緣起的「是名微塵」呢! ◎同樣的理由,由于極微的緣起色等,為緣而和合為世界的形態,組成世界的微塵,還沒有自性可得,依之而集成的世界,當然也不會實有自性了!如執極微為實而世界為假,這不但不知極微,也不會明白世界的性空與假名! (2)唯識 唯識學者說沒有實在微塵可得的。世間的微塵,依唯識者說:是心識變現的,是由內心的色種子,變現這似乎外在的色法,而實不是離心有自相的。

庚三 化主無相(p.79) 須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117

一、所以佛又問:可以三十二相而見說法的如來麼?須菩提答:不能。因為如來說的三十二相,沒有自相可得,不過如幻如化的莊嚴身相,名為三十二相罷了。

二、以身相見如來   1、在「明心菩提」〔書,p.43〕曾論過可否以身相見如來,那是約「見法即見如來」說。   2、現在約「為眾說法者」說。

三、說法、化處、化主皆不可得 所說法,所化處,能化主,一切是無性離相,如幻如化;那麼金剛般若波羅蜜法門,即應當如法的受持奉行了!

己二 校德(p.80)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于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一、校德(受持本經及為人說法的功德)   1、第一以充滿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寶布施(p.56)   2、第二以充滿恆河沙數的世界七寶布施(p.72) 3、現在以恆河沙數的身命布施(p.80)

二、布施的精義:在犧牲自己所有的去利益他人。

三、布施的層次   1、舍財 財物,是生存所必須的;世人貪戀財物,本出于生存的要求。但這畢竟是身外物,施舍了,不一定影響自己的生存。   2、舍身 (1)自己所有的,最貴重的莫過生命。舍財還容易,舍身可難了。身命即生命的當體,以此布施,生存立刻有問題,這大非容易。如儒者所說「殺身成仁」,「舍生取義」,也即是身命布施的一端。   (2)佛法以一切眾生,全體人類為悲濟的對象,所以本于慈悲的利他行──布施,不分人我,救濟一切,擴大到一切眾生界,不惜自己的身命。身命布施,除了出于同情的悲心而外,也有為了真理的追求──求法而不惜舍身的。 3、受持與講說般若比身命布施的功德更大 118   ◎身命布施的功德,雖比外財施大得多,但還是暫時的不究竟的救濟。 ◎受持與講說般若,是思想的文化的救濟,能拯拔墮落的人格,開發錮蔽者的智慧,使他趨向光明,一直到究竟的解脫。所以,比身命布施的功德,要多到無可計算了!

丁二 歎奉持功德 戊一 空生嘆法美人 己一 深法難遇嘆(p.82)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

一、受持的真義 受持,含有讀誦、書寫、思惟、實行等。

二、大乘經稱歎受持經典功德的用意   1、大乘經的性格 受持經典的功德,一切大乘經無不極力稱嘆。   2、以稱歎讀誦等功德而引人深入深奧義 學佛的目的,在乎悟佛所悟,行佛所行。然而,如沒有理解,怎能實行?沒有讀誦,又從何去理解?不聽不見,又怎麼知道去讀誦?由見聞而讀誦、而理解、而實行、而證入,聽聞、讀誦,豈非為行證的根本嗎?所以大乘經中,都極力稱歎讀誦等功德,以引人深入。   3、稱讚誦持功德的變相問題 如神秘的讀誦禮拜,不求解,不起行,以為功德已大極了。甚至稱讚誦持功德,成為變相的符咒,這怕不是功德,而反是無量罪惡呢!

三、空生,就是須菩提。他深刻的理解到般若法門的義趣──義是義理,趣是意趣,感到法門的希有!想到過去流轉生死的情景,非常慚愧;想到如來的慈悲救拔,得以超脫而聽聞菩薩行,又是無限的感激,所以就不自覺的涕淚悲泣起來。他向佛說:希有!希有!如來所說的甚深微妙法門,我從過去所得慧眼以來,未曾聽說過這樣甚深的法門;這次竟然聽到了,是多麼的欣幸!

1、佛法中的「眼」   (1)大乘的慧眼 慧眼,即「知實相慧」,此慧能徹見諸法的如實相,所以名慧眼。   (2)《阿含經》的法眼 《阿含經》中,稱為法眼,法即實相的異名,與此所說的慧眼同一;與大乘經中的法眼不同。(參考「五眼」書p.114~115)   (3)【金剛經】須菩提所說慧眼,即指聲聞的證智。

  2、須菩提說從來沒有聽過這樣的經,可作二釋:   (1)從大悲為本,無所得為方便的菩提心行說,聲聞行者確乎不知的。   (2)從離相徹悟的實相說,須菩提久已正覺,而且能與佛共論,于此般若法門,何致驚奇如此!

  3、須菩提代表一般取相的聲聞行者 大弟子在法會中,不論是問是答,都有當機的領導作用。現在(須菩提)代表那些取相的眾生,特別是執有諸法實性的增上慢聲聞,所以說從未得聞。極力稱歎深法的難聞,使他們注意而受持這離相妙悟的般若。

四、漢譯本的差異 玄奘譯及義淨譯,將須菩提請問法門名字一段,移在本節之下。但流支,真諦等譯,又都與本譯相同。奘譯與淨譯,似乎同于世親的釋論本。而無著論的釋本,與本譯相近。   【開仁按】若從《金剛經梵漢對照本》之p.39-40(13-1至13-3)及p.45-46(14-3)來校勘,似乎只有「義淨」譯本有「誤置經文次序」的問題,玄奘譯本與其他譯本相同。

己二 信者難能嘆(p.84) 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

一、空生稱歎深法難逢後,接著說:如有人聽了這深妙法門,能離一切妄相而清淨信心──生實相,這是極為難得的!是成就第一希有功德的!但實相如何可說,所以須菩提隨即說:實相,實即是非相,是離一切名言測度的畢竟空寂;從不為虛誑妄取相所惑亂,名之為實相。

  1、對此經生實信 (p.46)前文,空生疑未來眾生不能聽此經而生實信, (p.84)現在是肯定的說有人能生實信。   2、淨信 信,以「心淨為性」。但此中的淨信,是離戲論而顯的心自清淨,是如實相而知的證信,即清淨增上意樂或不壞信。聞此經而能生淨信,即能生實相。   3、實相(bhUta-saMjJA,也作實想,以為真實) ◎實相,異譯作實想。想即智慧的別名,如經說無常想、無我想等。 ◎實相即如實相而知的般若;生實相,即「一切法不生則般若生」119。諸法實相,即諸法的實相不可得;因為一切法的實相不可得,所以名為實相。這是般若法門的實相說,顯示般若的特色!

二、須菩提又說:我能聽深妙的經典而信解受持,還不算難。當來世後五百歲中,如有眾生能聽此經而信解受持的,這才是第一希有哩!因為,我生逢佛世,佛說是那樣的善巧,一言一語都從實悟中來,格外親切有味!所以信解領受,不足為難。佛後五百年,人根轉鈍,時間又經久了,佛法又是彼此展轉傳來。所以,那時的眾生,如能信解受持般若深法,真是難中之難!

  ◎經中每勸人發願,見佛聞法,理由也在此。

三、後五百歲的眾生,信解受持這《金剛般若經》,為什麼第一希有?因為,這人已沒有我等四相的取執了。能離我等四相,即能離法相與非法相,所以說:離虛妄顛倒的諸相,即名為佛。

  1、佛法隨行隨證 ◎不問時代的正法、像法,不問地點的中國、邊地,能否信解般若,全在眾生自己,是否已多見佛,多聞法,多種善根,是否能離四相而定。 ◎無我等四相,並非實有我等四相,而加以取消或摧毀。要知道:我等本不可得,由于眾生的顛倒,無中執有;所以無我等四相,只是顯明他的本相無所有而已。 2、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這與上文(p.43)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完全同一。 ◎離四相,或者以為與佛相差還遠。不知約覺悟實相──無分別法性說,與諸佛一覺一解脫,平等平等,也得名為佛。 ※古人說:「須陀洹名初得法身」120。 ※論說:「佛陀,是覺悟真實之義,此名通于聲聞、獨覺及無上菩提三者」。121

戊二 如來勸行嘆勝 己一 略嘆勸行 庚一 正說 辛一 略嘆(p.87)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一、佛說:是的!後五百歲中,假使有人得聞此經,能不驚、不怖、不畏,這的確是難得的!

  1、信解般若空法不易 ◎眾生為普遍的成見──自性妄執所誑惑,聽見畢竟空,不能不驚慌而恐怖起來! ◎神教徒怕動搖了他們的上帝, ◎哲學家怕失去了他們所唯的物或心, ◎學佛者怕流轉還滅無從安立, ※《智論》說:「五百部聞畢竟空,如刀傷心。」122 ※《中論》青目釋:「若都畢竟空,云何分別有罪福報應等?」123 ※《成唯識論》說:「若一切法皆非實有,菩薩不應為舍生死,精勤修集菩提資糧!」124

  2、畢竟空而宛然有 這唯有能于畢竟空中,成立無自性的如幻因果,心無所著,才能不落懷疑,不生邪見,不驚、不怖、不畏,這真可說是火里青蓮!

二、所以說:如來說第一波羅蜜。然而,第一波羅蜜,即是無可取、無可說,唯其離相不可得,為萬行的宗導,而被十方諸佛讚嘆為第一波羅蜜。

  ◎三句論法 1、信解如此不易,可見般若的究竟第一,所以說:如來說第一波羅蜜。 2、然而,第一波羅蜜,即是無可取、無可說,也即是第一不可得,波羅蜜不可得。 3、唯其離相不可得,所以為諸法的究極本性,為萬行的宗導,而被十方諸佛讚嘆為第一波羅蜜。

辛二 勸行 壬一 忍辱離相勸(p.88)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于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于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須菩提!又念過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125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則非眾生。

一、本經的殊勝   1、法門那樣深,淨信者的功德那樣大!所以佛告須菩提:學佛法者,應依此經所說而發心修行。   2、大乘般若波羅蜜,不偏于理證,而是與施、戒、忍等相應,表現般若大用的。本經以大悲利他的菩提心為本,所以上文偏說布施(p.38、56、72、80),而此處又特別讚歎忍辱。

二、佛法中的忍 126   1、忍的意義127 梵語羼提(kSAnti),即是忍。 (1)忍辱、忍苦耐勞:屬意志 (2)忍可(即認透確定)、認可事理:屬知解   2、論說忍有三:128 (1)忍受人事間的苦迫,叫「生忍」; (2)忍受身心的勞苦病苦,以及風雨寒熱等苦,叫「法忍」; (3)忍可諸法無生性,叫「無生忍」,無生忍即般若慧。   3、忍對菩薩道的意義 (1)常人所不易忍的,即受人的欺虐等,所以經中多舉忍辱為例。 (2)不論世間事或出世大事,在實行的過程中,身心的、自然的、人事的,都有種種的糾纏、困難。 (3)尤其是菩薩發大心,行廣大難行,度無邊眾生,學無量佛法,艱苦是必然不免的。為眾生而實行利濟,眾生或不知領受,或反而以怨報德,在這情形下,如不能安忍,那如何能度眾生?所以為了度生,成佛大事,必須修大忍才能完成。   4、忍的特性 (1)忍是強毅不拔的意解力;菩薩修此忍力,即能不為一切外來或內在的惡環境,惡勢力所屈伏。受得苦難,看得徹底,站得穩當,以無限的悲願薰心,般若相應,能不因種種而引起自己的煩惱,退失自己的本心。 (2)忍是內剛而外柔,能無限的忍耐,而內心能不變初衷,為了達成理想的目標而忍。佛法勸人忍辱,是勸人學菩薩,是無我大悲的實踐,非奴隸式的忍辱!

三、佛告須菩提:般若是第一波羅蜜,即具足六波羅蜜。例如忍辱波羅蜜,在與般若相應而能深忍時,即能忍的我,所忍的境與忍法,都不可得,所以即非忍辱波羅蜜。能如此,才能名為忍波羅蜜。關于忍辱,如來舉過去的本生來證明:如在過去生中,歌利王支解割截我的身體。那時,我沒有我等四相。假使執有我等四相,就要起極大的瞋恨心;即使無力反抗,也必怨恨在心,這即不能忍辱了。由此,可證明當時沒有我等四相;無我,所以能大悲,能大忍!

  ◎忍辱的故事   1、歌利王(kaliGga-rAjA)與忍辱仙人(kSAntivAdI RSis)129(釋迦本生) 2、禪宗二祖慧可

四、如來又說:我不但在歌利王時如此,在過去五百世中,作忍辱仙人,也是一樣的沒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的。

  ◎這可見修菩薩行的,是怎樣的重視般若相應的忍辱波羅蜜了!

五、說到這里,佛總結而勸告眾人說:菩薩發心,應離一切相而發無上遍正覺心!一切相,雖無量無邊,但不出六塵境相。所以離相發心,即不應該住色塵相而發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相而發心,應一切無所住而生大菩提心。假使發心的人,心有所住,即取相著相,就不能安住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所以佛在前面,曾經說過:發無上遍正覺心的菩薩,不應住色等相而布施。要利益眾生,應這樣的無住布施。所以接著說:如來說的一切相,即是非相。說的一切眾生,即非眾生。通達非相非眾生,所以能布施,所以能忍辱。

1、離相發心,即發勝義菩提心,也就是明心菩提。 2、布施是法,眾生是人。若執法相、人相,即不過人天施善,不能成為利益眾生的大行。

壬二 佛說無虛勸(p.92)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須菩提!若菩薩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一、如來以佛說的真實,勸人信受奉行。但接著說:可不要誤會,以為如來說什麼宇宙的實體了!如來所證覺的,是無所謂實、無所謂虛的。

  1、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130 ◎此五句,都是真實可信的意思。 ◎如從差別的字義說: (1)「真」是不妄的, (2)「實」是不虛的, (3)「如」是一樣的; (4)「不誑」即是實的, (5)「不異」即是如的, ◎「如來(tathAgata)」的梵語,本有如法相而說的意思,所以佛說是一切可信的。131

2、真語等五句,別譯少「不誑語」一句。 【開仁按】參考《金剛經梵漢對照本》p.53-54(14-17)之義淨譯本有此一句。

  3、以真去妄的方便 ◎凡夫為無明所覆132,于無所有中執為如是實有,不契法性,所以稱為虛誑妄取。為遣此虛妄執相,所以又稱不虛誑相現的空性為實相。 ◎眾生執著實有,佛責斥為虛妄的。雖本無虛妄相可得,勸眾生離此取著,所以說離妄相而見實相。以真去妄,為不得已的方便。如真的虛妄淨盡,真實也不可得,如以雹擊草,草死雹消。所以說:如來所得法無實無虛。

二、菩薩修菩薩行,應契會此無實無虛。若心住于色等法而行布施,這如走入無光的暗室,一切都不能見;反之,菩薩心不住于色等法而行布施,那就如明目人,在日光朗照的地方,能見種種的形色。

  1、布施與般若 布施要與般若相應,不著一切,即能利益眾生,趨入佛道,莊嚴無上的佛果。   2、修學般若,略有二行   (1)入理:即于定中正觀法相,達自性空而離相生清淨心。   (2)成行:即本著般若的妙悟,在種種利他行中,離妄執而隨順實相。大乘般若的特色,更重于成行。在成行中,本經特重于利他為先的布施。

庚二 校德(p.94)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經受持、讀誦,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恆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一、將來如有善男子善女人,能受持、讀誦這般若妙典,那即為如來的大智慧眼,在一切時、一切處、一切事中,完全明確的知道、見到,能常為如來所護持,他的功德是無量無邊的。

  1、校德:◎此(*是)第四番校德。(p.56、72、80、94)    ◎為了顯示功德的無量,舉喻校量。   2、時:◎中國:分一天為十二時。 ◎印度:分為六時,日三時,夜三時。 白天的三時:約十點鍾以前為初日分, 十點到下午二點為中日分, 二點鍾以後是後日分。

二、假使有人,在每日三時中,三度以恆河沙數這麼多的身命,為有情而犧牲──布施;而且不是一天兩天,又經過無量百千萬億劫這麼久;這比上文(p.80)所說的恆河沙等身命布施,功德更殊勝了!

◎喻有「實喻」「假喻」133,這是假設的比較,總之形容功德的不可勝算罷了!

三、然而,如另有人,聽聞這般若經典,能生信心,隨順般若而不違逆,那功德即勝過前人多多了!單是「信順」的功德即如此,何況更進一步的書寫、受持、讀誦、為他人演說呢!功德當然更大了!

◎這樣的稱歎受持等功德,實因本經的功德殊勝,如下文所說。

己二 廣嘆顯勝 庚一 正說 辛一 獨被大乘勝(p.95)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于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一、般若的功德,那里說得盡?若要略的說:本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的無邊功德。

  1、思議、稱量 ◎「思」是內心的計算,「議」是口頭的說明, ◎「稱量」是衡度他的多少。 凡是可思可議可稱可量,無論如何多,總是有限的有邊的。   2、不可思議、不可稱量 般若與空相應,所以是不可以思議稱量其邊際的。

二、這樣大功德的妙法,如來不為小乘行者說,為發大乘心者說,為發最上乘心者說。

  1、大乘、最上乘   ◎「大」是廣大義,「最上」是究竟無上無容義; ◎形容法門:廣大無邊──含容大,134 至高無上──殊勝大。 2、雖說為二名,並無差別,同是形容菩薩乘──行果的殊勝。

三、這是但為菩薩說的妙法,所以如有人聽了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這就是菩薩。就為如來知見,而得不可思議的功德。這樣的人,即能荷擔如來的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1、荷、擔 ◎「擔」是擔在肩上,「荷」是負在背上。 ◎意思說:能領受信解的人,對于無上正等菩提,就能擔當得起。   2、紹隆佛種 ◎如來證得無上菩提,為了救度眾生;為眾生種種教化,即是如來的廣大家財──弘法為家務,利生為事業。能信受轉化,即是能負起這度生重任,紹隆佛種! ◎如來所以為發大乘者說,即希望他們能信解受持這般若大法,立大志願,起大悲心,以無所得為方便,負起度生的責任來! ◎本來,無上正等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眾生皆有此法寶藏分。但問題不但是願承當或肯承當,而是能夠承當。 ◎所以,發大乘心者,要能信解此甚深教授,從無我大悲中去承當,從利他無盡中去圓成!

四、繼承如來家業,這是第一等大事,所以如來不願為學小乘者說的。因為好樂小法的人,住著在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不能于此般若深法,聽受乃至為人解說的。

  1、小乘人為己心重 ◎小乘人為己心重,急急于「逮135得己利」。他們但求解脫而已,何必修學廣大甚深的教法?何必經三大阿僧祇劫136?何必廣行布施、忍辱,廣度眾生? ◎只顧自己,所以說他們住于我見。他們既不求大乘,如來當然也不為他們說了!

  2、說樂小乘者住著我見的理由 ※聲聞者能得無我,是共許的,這里為什麼說樂小乘者住著我見呢? (1)如實說:約「證理平等」說。 本經上文(p.49、52)說:「不得法空,即著我見」,這是約三乘同入一法性說,是引導聲聞行者不著于法相,迴心大乘。 (2)方便說:約「事行抑揚」說。 此處(p.96)說樂小法者住于我見,約他們不能大悲利他說,是方便說;是折抑小乘,使他們慚愧回心。

辛二 世間所尊勝(p.98)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一、佛對須菩提說:不論什麼地方──在在處處,只要有此《般若經》在,世間眾生即應當尊敬供養。因為,此經所在的地方,即等于佛塔的所在。所以,有經的地方,就等于有佛塔了。為了尊敬法身,所以應尊重恭敬供養,每帶香花來供佛。

二、佛塔(stUpa)與僧伽藍137   ◎佛塔,本是供養佛身的;僧伽藍──寺院,是住出家眾的。 ◎中國的佛寺,混合了這二者。

三、如來身 1、如來色身:佛塔,主要是供養佛的舍利、像設,舍利是如來色身的遺留。 2、如來法身:佛說的教法,是如來法身的等流。證法性者名為佛;佛說的教典,是佛證覺法性而開示的,所以也稱為法身。

四、印度與中國佛徒的習慣不同 1、印度佛徒 ◎每以緣起偈安塔中供養,名法身塔。所以,有經的地方,就等于有佛塔了。為了尊敬法身,所以應尊重恭敬供養。供養佛塔,《四分律》等都有說明。138 ◎佛在世時,弟子來見佛,大都繞佛一匝或三匝,然後至誠頂禮。在家佛弟子,每帶香花來供佛。香有燒香、涂香、末香:139 燒香:即我國常用以焚供的。 涂香:也是末香,但以油調和後,涂在佛足上等。 末香:是細香末,是散在佛身或佛住的地方。 ※供佛如此,供養塔──色身塔、法身塔也如此。

2、中國佛徒 對于佛經,也一向很尊重的。如叢林里的藏經,總說是請來供養的,這本來是不錯的。不過,供養教法,除了敬禮,焚香、獻華而外,還要讀誦、思惟,廣為人說,這也是供養,而且是最勝的供養!

辛三 轉滅罪業勝(p.100) 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一、〔依前所說,受持本經的,應該為人尊敬了!〕然而,有人從未為別人輕視,等到受持讀誦《金剛般若經》,不但不因此而受人尊敬,反而遇到別人的輕視,這是常使人退悔的。然而不應為此而疑惑、退心!這即是前生惡業轉輕或消滅了的象徵。

  ◎重業輕受 140    1、我們現生人中,無論境遇如何,過去所造的惡業,潛在而未發的極多。一遇因緣,就會感受應得的果報,或墮地獄、畜生等。    2、讀誦《般若經》者,所有過去應墮惡道的罪業,因受持此經的功德力,而現世輕受了;受人輕視的微報,即不會再感惡道等報。而且種下了般若種子,將來定可證得無上正等菩提。

二、佛教的業力觀   1、世間:專約現世說的業力觀 有作惡的人,作事件件如意,多福多壽。有作善事的人,反而什麼都不行,一切困難。尤其是惡人回心向善,境遇倒一天不如一天,家產一天天消失,使人懷疑老天的公道!

  2、佛教:業感緣起 (1)佛法說業力,通于三世。 (2)若信佛教的三世因果說,知有業現受,有業當來,即能深信善因善果,惡因惡果,而轉惡行善了。 (3)業是行為的余勢,行為的善不善,以心為要因,所以如有強有力的智慧和願力,可以使業變質的。 (4)業是可能性,不一定要發作,是可能轉變的。 (5)因此,佛教主張有過去業,而不落于「宿命論者」141。

庚二 校德(p.101)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于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142,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復有人于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于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一、如來說:我在過去無量阿僧祇劫前,即未見然燈佛以前,曾遇到過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佛。在這眾多佛前,都是一一的承事供養,沒有空過的;所得的功德,真是無量無邊了。

  1、如來以自己經歷的事實,證明受持本經的功德 ◎釋迦佛在然燈佛前(p.65),授記作佛,即明心菩提。以前,即從初發心以來的二大阿僧祇劫修行。今說無量阿僧祇劫,約小劫說。 ◎明心菩提以前的功德,還沒有徹悟離相,雖有智慧功德,都是取相的,有漏有限的。   2、承事(ArAgya,供養、親近)有二:侍奉供給;遵佛所說去行。

二、所以,在末法時代,如有人能受持讀誦《金剛般若經》,隨順性空法門,或者得離相生清淨心,那他所得的功德,當然要比釋尊供養諸佛的功德,超勝得不可計算了。

  ◎順向離相的大乘行 于本經受持讀誦,順向離相,即能超勝有相修行無數阿僧祇劫,這可見功德的殊勝!菩薩發心修行,以離相無住為本,這才是解脫、成佛的要門,學者應以此為標極而求得之!

己三 結嘆難思(p.102)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一、上面雖廣讚功德,其實受持《般若經》所得的功德,是不可盡說的。即使以如來無方辯才,無限神通,把他完全的說出來,人聽了或許會發狂,或許會疑惑不信,因為這太出于常人的境界了。所以,聽聞、受持乃至為人解說等所得的果報,也出于常情的想象以外,不可思議!

二、不可思議的功德與果報 這與為井底之蛙,說虛空無邊廣大的那樣難以信受一樣。總之,《般若經》的般若相應的大悲妙行,甚深廣大,是不可以心思言議的。

乙二 方便道次第 丙一 開示次第 丁一 請問(p.103)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一、須菩提又重行拈出舊問題,請示佛陀:應怎樣安住?怎樣的降伏其心?

二、般若道和方便道 143 1、上來講般若道(p.26-103),以下說方便道(p.103-141)。 2、方便道即現證般若,進而到達佛果的階段。

三、第二次囑累   1、須菩提的請問,及如來的答復,與前一樣(p.26)。不同的,即在答發心的末後,多了「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一句。 ◎眾譯相同,唯有玄奘所譯,前文也有此一句。(《金剛經漢譯對照本》,p.9之3-4;p.66之17-5) 2、上來說到明心菩提(p.43-74),約「從凡入聖的悟證」說,是成果;但「望于究竟佛果」,這才是無相發心的起點,即是發勝義菩提心(p.104-109)。 3、前文所問發心,以立願普度眾生而發,是世俗菩提心。此處,由深悟無我,見如來法身,從悲智一如中發心,即諸經所說的「紹隆佛種」,「是真佛子」。前後同樣的是發無上大菩提心。

丁二 答說 戊一 明心菩提 己一 真發菩提心(p.104) 佛告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非菩薩。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一、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與前發菩提心同。因發勝義菩提心,即從畢竟空中,起無緣大悲以入世度生。以大悲為本的菩提心,始終不二,僅有似悟與真悟的不同而已。本文接著說: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二、所化與能化的眾生皆不可得   1、經文前後的表詮不同 (1)前說(p.36)所度的眾生實不可得,如有所得,即著于我等四相,是就所觀的所化境──眾生而說。雖悟得補特伽羅無我,而在修證的實踐上,不一定能內觀無我,盡離「薩迦耶見」──我我所執。144 (2)此處(p.105),即不但外觀所化的眾生不可得,更能反觀自身,即能發心能度眾生的菩薩──我也不可得。   2、依修行的次第說 (1)先觀所緣的一切,色聲等諸法,人、天等眾生,都無自性可得,不可取,不可著;但因薩迦耶見相應的能觀者,未能遮遣,還未能現證。 (2)進一步,反觀發菩提心者,修菩薩行者不可得,即心亦不可得,不見少許法──若色若心有自性,可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這才薩迦耶見──生死根拔,盡一切戲論而悟入無分別法性。 3、中觀者的我法皆空義 中觀者廣明一切我法皆空,而以離薩迦耶見的我我所執,為入法的不二門,即是此義。 4、所化與能化皆不可得 無所化的眾生相可得,無能發心的菩薩可得;這樣的降伏其心,即能安住大菩提心,從三界中出,到一切智海中住。145

三、我法二空與本經的關系   1、多數學者,以為聲聞能破我執,而大乘才能破法執,這應先破我執而後離相!本經前後大段,一般也判為先破法執,後破我執,即為大矛盾處。 2、又,佛為眾生說法,多明空無我,信解者還多。到了聖智146親證,反而偏執真常大我。所以,本經于此智證的方便道中,特重于無我的開示。這即是說:即使是聖智現覺,也還是空無我的。

己二 分證菩提果(p.106) 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于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于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于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于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于是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一、佛以自己經歷的分證菩提果,問須菩提:「如來──釋迦自稱──從前在然燈佛那里,有什麼實法能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深解如來所說的,所以說:「沒有。」佛說:「是的,確乎沒有什麼為我可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如有某種真實有自性法,如來能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那我就有我我所執了;然燈佛也就不會給我授記,說我在未來世中作佛,號為釋迦牟尼。因為當時,現覺我法性空,不見有能得所得,離一切相,然燈佛這才為我授記呢!」

  1、分證菩提 ◎發勝義菩提心,即分證無上遍正覺。上文(p.105)已明「無法為發心者」,這里說「無法為證得者」。147 ◎七地菩薩得無生忍,即名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能分得菩提,也即可名為如來。   2、如來(tathAgata)   (1)外道 148 如來,外道解說為「我」,以為是如如不動而往來三界生死者,以為是離縛得解脫而本來如是常住者。   (2)佛法 ◎在佛法中,否棄外道的「我」論,如來是諸法如義。如此如此,無二無別(不是一),一切法的平等空性,名為如;于此如義而悟入,即名為如來。 ◎既然是諸法如義,即無彼此,無能所,這是極難信解的。因為常人有所思考、體會,是不能離卻能所彼此的。如來既即為如義的現覺,即不能說有能得所得。因此,如有人說如來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無疑是錯誤的,不能契會佛意的。

二、如來所得(菩薩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現覺諸法如義。這是達一切法相的虛妄無實,離妄相而徹見如實相。但一切法自性,即一切法自性不可得;以無自性為自性,這當然不可執實,又焉能執為虛妄。無實無虛的無上遍正覺,即離一切相,達一切法如相,這本非離一切法而別有什麼如如法性,所以說:一切法皆是佛法。

  1、離相畢竟空,緣起宛然有 ◎無實無虛的無上遍正覺,即離一切相,達一切法如相,這本非離一切法而別有什麼如如法性,所以說:一切法皆是佛法。「百華異色,同歸一陰」149;「高入須彌,咸同金色」150。于無邊差別的如幻法相中,深入諸法原底,即無一法而非自性空的,無一法而非離相寂滅的。在聖智聖見中,即無一法而非本如本淨的佛法。即一切相離執而入理,即「一切法皆如也」151。 ◎然而,即畢竟空而依緣成事,即善惡、邪正、是非宛然。有人執理廢事,以為一切無非佛法,把邪法滲入正法,而佛法不免有失純淨的真了!

  2、一切法的自性不可得,即佛證覺的正法 如來才說了一切法皆是佛法,隨即說:我說一切法皆是佛法,不要以為實有一切法,不要謗佛實有邪惡雜染的一切法。在勝義畢竟空中,是一切法絕無自性的,即非一切法的。因為一切法即非一切法,佛證此一切法,所以假名為一切法皆是佛法。

戊二 出到菩提 己一 成就法身(p.110)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則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一、須菩提是解空第一的聖者,聽到「譬如人身長大」,即契會佛心而回答說:如來說的人身長大,為通達法性畢竟空而從緣幻成的,實沒有大身的真實性。悟法性空,以清淨的功德願力為緣,成此莊嚴的尊特身,假名如幻,所以說是名大身。

二、菩薩得法性身有二類:152   1、證得無生法忍時,即得法性身,如入涅槃者回心向大而發勝義菩提心。   2、得無生法忍時,還是肉身,舍此分段身,才能得法性身。《智論》說八地舍蟲身153,即此。所以,這一段,可判屬明心菩提。但出到菩提的聖者,是決定成就的。

三、須彌山王喻   1、佛在上文(p.70),曾說人身如須彌山王;   2、這里又同樣的向須菩提說。

己二 成熟眾生(p.110)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一、現在,佛約出到菩提的成熟眾生,對須菩提說:不特長大的法性身,是緣起如幻的;就是菩薩的成熟眾生,也還是如此。成熟眾生,以眾生成就解脫善根而得入于無余涅槃為究竟。但在菩薩度眾生時,假使說:我當滅度無量眾生,那就執有能度的菩薩,所度的眾生,我相不斷,就不配叫做菩薩了。

二、明心菩提與出到菩提所重不同   1、明心菩提以前,重在從假入空;   2、到出到菩提,又從空出假,成熟眾生,莊嚴佛土,以趨入佛果。

三、什麼是菩薩? 1、從最初發心到現證法性,到一生補處,無不是緣成如幻;即一切法觀察,即一切法真如,離一切法,離一切法真如,都是不見不得有可以名為菩薩的,如《般若經.三假品》所說。154 2、所以,佛說一切法──有漏的,無漏的,有為的,無為的,世間的,出世間的無我,都沒有菩薩實性可說,切勿執什麼真我才是!

己三 莊嚴佛土(p.111)155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一、但如菩薩在莊嚴佛土時,這樣說:我當莊嚴佛土,這就有能莊嚴的人及所莊嚴的法,取我相、法相,即不成其為菩薩。要知如來所說的莊嚴佛土,本無實性的莊嚴佛土可得,只是緣起假名的莊嚴罷了!能體達菩提離相,我法都空,此具有菩提的薩埵,才是菩薩。

二、得無生法忍後的菩薩事業 嚴淨佛土,就是化穢土而成淨土,這是得無生法忍菩薩的大事。菩薩以法攝取同行同願者,以共業莊嚴佛土。

三、明心菩提與出到菩提所表的真義不同   1、明心菩提:約「分證菩提」而結說「如來」的真義。   2、出到菩提:約「菩薩的嚴土、熟生」,結明「菩薩」的真義。

四、具智慧分,說名菩薩 雖沒有少許法可名菩薩,但由因緣和合,能以般若通達我法的無性空,即名之為菩薩。所以《智論》說:「具智慧分,說名菩薩」。156這樣,可見菩薩以悲願為發起,得般若而後能成就,這約實義菩薩說。

戊三 究竟菩提 己一 圓証法身功德 庚一 正說 辛一 知見圓明(p.113) 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須菩提!于意云何?如恆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恆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恆河,是諸恆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一、究竟菩提:即菩薩因圓,得一切種智,究竟成佛。

二、佛身157   1、大乘 佛有法身與化身二者   2、小乘 聲聞乘也有立二身的, (1)法身 如大眾部等說:「如來色身實無邊際,如來威力亦無邊際,諸佛壽量亦無邊際,念念遍知一切法」。158這即是法身說,這是色心圓淨的,不單是空性的法身,即如來的真身,唯大機眾生──法身菩薩能見他的少分。   (2)化身 如八相成道的釋迦,適應未入法性的初心菩薩、小乘、凡夫而現的。   2、二身的意義 二身本非二佛,約本身、蹟身,大機及小機所見,說為二身。此處先明法身。

三、有人疑惑:佛說諸法皆空,怕成佛即空無所知。為顯示如來的知見圓明,超勝一切,所以約五眼一一的詰問須菩提,須菩提知道佛的智慧,究竟圓明,所以一一的答復說:有。

  1、眼(cakSus)159:眼,是能見的;有種種的見,所以名種種的眼。 2、五眼說160   (1)五種人有五種眼    A、肉眼:世間人類的眼根,叫肉眼。肉眼見表不見里,見粗不見細,見前不見後,見近不見遠,見明不見暗。    B、天眼:天人的眼叫天眼。天眼的品質極其精微,所以能見人類肉眼所不能見的,表里、粗細、前後、遠近、明暗,沒有不了了明見的。 ※這二者,都是色法,都是由清淨的四大極微所構造成的。    C、慧眼:聲聞有慧眼,能通達諸法無我空性。161    D、法眼:法眼是菩薩所有的,他不但能通達空性,還能從空出假,能見如幻緣起的無量法相;能適應時機,以種種法門化度眾生。    E、佛眼:佛眼,即「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即空假不二而圓見中道。 ※此慧眼、法眼、佛眼,都約智慧的能見而說,屬于心法。

  (2)一人有五眼    【第一說】(本經所說的如來有五眼) A、佛能見凡人所見,是肉眼; B、見諸天所見的境界,表里遠近等,都能透徹明見,是天眼; C、通達空無我性,是慧眼; D、了知俗諦萬有,是法眼; E、見佛所見的不共境,即佛眼。

   【第二說】    A/B:佛有肉眼、天眼,實非人天的眼根可比。    C/D/E:有二說: a、約自證化他:約自證說,無所見而無所不見,是慧眼;162 約化他說,即法眼;權實無礙為佛眼。    b、約三智:一切智即慧眼,道種智即法眼,一切種智即佛眼。

四、佛問:恆河中的沙,我說他是沙嗎?須菩提答:如來是名之為沙的。再問:如一恆河中所有的沙,每一粒沙等于一恆河;有這麼多的恆河,恆河中所有的沙數,當然是多極了!如來所化的世界,就有那麼多的恆河沙數那樣多。在這麼多的國土中所有的一切眾生,他們的每一心行,如來以佛知見,悉能知見。然而佛能徹底明見,佛何以有此慧力?因為所說的諸心,即是緣起無自性的非心,假名為心而無實體可得的。

  ◎舉喻形容如來的知見圓明 1、一世界中,單就人類說,已經很多,何況一切眾生?更何況那麼多世界的眾生?而且每一眾生的心念,剎那生滅,念念不住,每一眾生即起不可數量的心呢! 2、無自性的眾生心,于平等空中無二無別;佛能究竟徹證緣起的無性心,所以「以無所得,得無所礙」,無所見而無所不見,剎那剎那,無不遍知。163

五、為什麼說緣起假名的心即非心呢?因于三世中求心,了不可得。

  1、三世中求心不可得   ◎如說心在過去,過去已過去了,過去即滅無,那里還有心可得! ◎若心在現在,現在念念不住,那里有實心可得!而且,現在不離于過去未來,過去未來都不可得,又從那里安立現在! ◎說心在未來,未來即未生,未生即還沒有,這怎麼有未來心可得。 ※于三世中求心自性不可得,唯是如幻的假名,所以說諸心非心。也就因此,佛能圓見一切而無礙。

  2、世人有種種的妄執164   (1)常見:有以為我們的心,前一念不是後一念,後一念不是前一念,前心後心各有實體,相續而不一,這名為「三世實有」論,即落于常見。   (2)斷見:有主張「現在實有」而「過去、未來非有」的,如推究起來,也不免落于斷見。   (3)外道的常我論:有以為我們的心是常恆不滅的,我們認識的有變異的,那不是真心,不過是心的假相,這又與外道的「常我論」一致。 ※佛說:這種人最愚癡!念念不住,息息流變的心,還取相妄執為常!

  3、心的極無自性 心,不很容易明白,唯有通達三世心的極無自性,才識緣起心的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去,不有不無。從前,德山165經不起老婆子一問──三心不可得,上座點的那個心?就不知所措,轉入禪宗。這可見畢竟空而無常無我的幻心,是怎樣的甚深了!這唯有如來才能究竟無礙的明見他。

辛二 福德眾多(p.117) 須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一、佛問:若有人以充滿大千世界的七寶,拿來布施,這個人因此所得的福德,多不多?須菩提答:此人因布施所得的福德,多極了!佛隨即說:不過,假使福德有實在自性的,那麼,大千七寶的布施,也不過大千七寶的福德罷了,佛就不會說他得福德多。因為福德無性,稱法界為量,布施者能與般若相應,不取相施而布施一切,所以能豎窮三際,橫遍十方,圓成無量清淨的佛果功德,這才說是多呢?166

二、佛為兩足尊   1、上面說智慧圓滿,這里說福德眾多。 2、佛稱兩足尊,即以此福慧圓滿為體。今舉比喻形容福德的廣大,與校德不同。

辛三 身相具足(p.118) 須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167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168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一、如來身169   1、色身,是諸法和合的一合相;諸相──如三十二相,是色身上某一部分的特殊形態。   2、法身 (1)二身中的法身:170 ◎如來法身,有相?還是無相?這在佛教界是有諍論的,有的說有相,有的說無相。如以佛有法身和化身,這法身是「有相」的。 ◎「有相」的法身,色身無邊,音聲遍滿十方。 (2)三身或四身中的法身: 假使說佛有三身(也可以有相)或四身,專以法身為平等空性,那即可說法身「無相」。   (3)大乘初立的法身說 ◎在大乘(大眾部等同)學初立二身說,法身即本身、真身,悲智圓滿,如智不二,心色無礙,遍法界的毗盧遮那佛,為大機眾生現身說法。 ◎但此法身是無為所顯的,相即無相,不可思議!龍樹論多用此義。

二、佛問須菩提:可以從身色、諸相的具足中,正見如來嗎?須菩提領解佛意說:不可!如來是不應以具足的身相而正見的。因為如來說具足身相,是無為所顯的,是緣起假名而畢竟無自性的,那里有圓成實體可得。所以,即非具足身相,而但是假名施設的。

  1、色身具足   具足,即圓滿。色身的具足,依玄奘及笈多譯,更有「成就」的意義,所以即圓成或圓實。凡是自體成就,不待他緣的,即名為圓成實。法身色相,或稱歎為圓成圓實的。 【開仁按】按《金剛經梵漢對照本》p.84-86之比對得悉,玄奘及笈多所譯之用語完全吻合現存梵本的意義。(20-1至20-3譯pariniSpatti為「成就」或「圓實」;20-4至20-6譯saMpad為「具足」。)   2、諸相具足 本經概括的說諸相具足。常說佛有三十二相,是指印度誕生的釋迦如來化身而說。至于法身,有說具足八萬四千相,或說無量相好。 有論師說:三十二相為諸相的根本,八萬四千以及無量相好,即不離此根本相而深妙究竟。

辛四 法音遍滿(p.120)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一、佛對須菩提說:不要以為如來會這樣的想:我當為眾生說種種的法,佛是不會如此的。如有人以為如來有所說法,那不特不能知佛讚佛,反而是謗佛了!以為佛也像凡夫那樣的有能說所說了!要知道:法如實相是離言說相的,不可以言宣的,所以說法即無法可說。無法可說而隨俗假說,令眾生從言說中體達無法可說,這即名為說法了。

二、誤解經文   1、有人偏據本文,以為法身不說法,這是誤解的。   2、導師:法身是知見圓明,福德莊嚴,身色具足,那為什麼不法音遍滿呢!

三、未證與已證法性生身的菩薩   1、未證法性生身的菩薩,說法是不離尋伺──舊譯覺觀,即思慧為性的粗細分別的。如初學講演,先要計劃,或臨時思索、準備,這都是尋伺分別而說法的顯例。   2、已證法性生身的菩薩,就不假尋伺而說法。隨時隨處,有可化眾生的機感,就隨類現身而為說法。 3、究竟圓滿的法身,更是「無思普應」171。經論中,常以天鼓──不假人工而自鳴的為喻。172所以,如以為如來作是念:我當說法,即是謗佛。

辛五 信眾殊勝(p.121)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于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173

一、佛為須菩提開示了法身說法的真義以後,尊者就啟問如來:在未來世的時候,有沒有眾生,聽了如所說的法身──知見、福德、身相、說法圓滿,而生清淨的信心?也可說:如上所說的法身說法,無說而說(p.120),會有人因此種說法而生淨信嗎?這是佛果究竟深法,所以須菩提又不能以自慧悟解,請佛解說。佛說:聽聞如此說法而能生信心的,當然是有的,但此種信眾,已不是一般的眾生;但他還沒有究竟成佛,也不能不說他是眾生。

二、慧命   1、年高德長的,智深戒淨的,以慧為命,名為慧命。   2、慧命,與上文(p.26)所說的長老,為同一梵語的異譯。

三、化身佛、法身佛   1、化身佛 為凡夫、聲聞、初心菩薩說法的,是化身佛,聽眾都是未出生死的異生。   2、法身佛   (1)此土、他土的大菩薩,佛以法身而為他們說法。法身是無時無處而在流露法音,大道心眾生──大菩薩,也隨時隨地的見佛聽法。   (2)聽法身說法而生淨信者,即大菩薩,所以說彼非眾生,又非不眾生。如從五眾和合生的眾生說,眾生無我,常是畢竟空,不過惑業相續,隨作隨受,于眾生不可得中而成為眾生。   (3)此法身說法,利根凡夫,雖不能親聞法音而生清淨信,但能依展轉得解大乘深義,比量的信受。

辛六 正覺圓成(p.123)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174,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一、須菩提仰承佛意而問道:佛得的無上遍正覺,可是無所得的吧?佛讚許他說:是的!我于無上遍正覺,連一些些的實性法175,都不可得;一切都無所得,這才證得無上遍正覺。

  1、法身佛 ◎法身佛以智見與福德為本,感得果德的無邊身相,微妙法音;現身、說法,即有大菩薩為信眾。這些,都因總修萬善而同歸無得,證無上遍正覺而得完成。 ◎然所以都無所得,這因為無上遍正覺,即一切法如實相的圓滿現覺,無所得的妙智,契會無所得的如如,這豈有毫釐許可得的! ◎所以,在此如如正覺中,一切法是平等而無高下的。高下,指佛果(高)與凡夫(下)說的。平等法界,是在聖不增,在凡不減的,這就名為無上遍正覺。176   2、法身佛的不同詮釋   A、約因果:在「因」中,或稱之為眾生界177,眾生藏178,如來藏; 在「果」位,或稱之為法身,涅槃,無上遍正覺。   B、約境行果:約「境」名真如,實相等; 約「行」名般若等; 約「果」名一切種智等, ※無不是依此平等如虛空的空性而約義施設。   C、神我論:有些人,因此執眾生中有真我如來藏,或者指超越能所的靈知,或者指智慧德相──三十二相等的具體而微;以為我們本來是佛,悟得轉得,即是圓滿菩提。這是變相的神我論,與外道心心相印,一鼻孔出氣!

二、所以佛又對須菩提說:無上遍正覺,雖同于一切法,本性空寂,平等平等。但依即空的緣起,因果宛然。

  1、畢竟空而宛然有 一切法雖同歸于無得空平等性,但畢竟空中不礙一切。◎一切的緣起法相,有迷悟,有染淨,因為性空,所以有此種種差別,如《中論》所說。179

  2、無上遍正覺,要備兩大法門而圓成: (1)以般若空慧,通達法空平等性,不取著我等四相。 (2)修習施、戒、忍等一切善法,積集無邊福德。 ※此所修的一切善法──自利利他,以般若無我慧,能通達三輪體空,無所取著。般若攝導方便,方便助成般若,莊嚴平等法性,圓證無上遍正覺。180

  3、二諦無礙181 法性如空,一切眾生有成佛的可能,成佛也如幻如化,都無所得。然而,不加功用,不廣集資糧,不發菩提心,不修利他行,還是不會成佛的!

庚二 校德(p.125)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一、七寶聚集像須彌山那麼高──出海四萬二千由旬──拿來布施,所得功德,還是不及讀誦或為他人說本經四句偈的功德。

二、校德 1、般若道:說充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持用布施。 2、方便道:第一次校德,七寶聚集像須彌山那麼高拿來布施,數量要比前說大得多。

己二 示現化身事業 庚一 化凡夫眾(p.125) 須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182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183

一、佛告須菩提:不要以為如來會作這樣想:我當現生人間,度脫苦迫的眾生。如來現覺諸法性空,那里會見有實在的眾生,可以為如來所度。假使如來這樣的想,那如來不是執有我等四相了嗎?如來雖不作此念,但隨俗說法,也還說我前生如何,說「天上天下,唯我獨尊」184等。可是雖說人說我,能達人我無自性,所以假我即是非我。不過,那些生死凡夫,不能了解隨俗我的意趣,即以為真實有我而妄執了。不特說我非我,就是我雖也說有凡夫,也是實非凡夫的假說。

二、化身佛 此中化身佛,不約隨類示現者說,指從入胎、住胎到成道、轉法輪、入涅槃,示生人間的化身佛。如釋迦人間成佛,即有化眾(化凡夫眾;p.125~127)、化主(現化身佛;p.127~131)、化處(處大千界;p.131~134)、化法(說無我教;p.134~135)四事,下文次第論說。

三、說我非我 1、妄執真實有我的部派:如後代的犢子部等185。   2、不特說我非我,就是我雖也說有凡夫,也是實非凡夫的假說。186 3、凡夫,是不見實相的異生;煩惱未斷,生死未得解脫,依此而施設的假名。如能解脫即成聖者,可見並無凡夫的實性可得。

庚二 現化身相 辛一 相好 壬一 正說(p.127) 須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則是如來』。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187『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saMpad)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說斷滅相。

一、本節與諸譯不同。(《金剛經漢譯對照本》p.95-99:26-1至27-4)

二、佛約化身為問,化身佛一般都以為有三十二相的,所以須菩提也就說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但這是錯誤的,佛陀立刻加以責難:假使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轉輪王也有三十二相,那轉輪王不也就是如來嗎?須菩提當下就領會道:如我現在理解佛所說的意義,是不應該從三十二相見如來的。若以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的色相見我──如來,或從六十美妙梵音188中求我,這是走入邪道,不能正見如來的。

  1、重問「以三十二相觀如來」的用意 ◎可否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上面(p.79)已經論到。特別是:須菩提的答復,上文已知不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怎麼這里反而說可以三十二相見?這是極難理解的! ◎上次(p.80)佛約「法身」而問,法身不可以三十二相見,須菩提是知道的。 這次(p.128)佛約「化身」為問,化身佛一般都以為有三十二相的,所以須菩提也就說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但這是錯誤的。   2、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的實義 ◎這是說:不但法身不可以三十二相見,化身也是不可以三十二相見的。因為,法身是緣起無性的,法身所有的相好,也是無性緣起的。從法身現起的化身,有三十二相,也還是緣起無性的。 ◎由通達性空,以大悲願力示現的身相,如鏡中像,如水中月,所以也不可取著為有得的。如取相執實,專在形式上見佛,那與輪王有什麼差別?189 ◎因此,佛又引從前為聲聞行者說過的偈子,再說給大眾聽。意思說:若以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的色相見我──如來,或從六十美妙梵音中求我,這是走入邪道,不能正見如來的。

三、所以如來緊接著說:假使這樣想:如來是不因諸相具足而證得無上遍正覺的,那可錯誤大了!切不可作如此倒想!修一切善法而得大菩提,而起化身,當然是有殊勝相好的。假使以為離卻相好的,那是等于以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是說諸法斷滅了!要知道真正發大菩提心的菩薩,是決不會破壞因果的,不會偏取空相而不修布施、持戒等善法的。反之,菩薩因為深見緣起因果,這才發大菩提心,修行而求成佛。

  1、破相而相好宛然   ◎不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這決不是如來沒有圓滿的身相; ◎依法身等流所起的化身,雖不可以相取而相好宛然。   2、因果相稱 ◎斷滅,就是破壞世、出世間因果。 ◎證無上遍正覺是果,發菩提心而廣大修行是因,因果是必然相稱的。如成佛而沒有功德的莊嚴身相,那必是發心不正,惡取偏空,破壞世諦因果而落于斷滅見了。 ◎所以,不應該說如來不具足相而成佛。

壬二 校德(p.129)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恆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于忍190,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一、佛對須菩提說:假使有發大心的菩薩,以充滿恆河沙世界的七寶作布施,所得的功德極大;但如另有菩薩,能悟知一切法無我性,得無我忍,那所有功德即勝前菩薩的功德。不受福德,所以福德即無限量。這不是說沒有福德,是說不執為實有,不執為己有。福德無性,菩薩無我,能得此法忍的菩薩,是深知福德不應貪著的,所以說不受福德。

二、校量   1、此處以菩薩「布施」及菩薩「智慧」相校量,即更勝上文(p.125)的校德。 2、忍191,即智慧的認透確定,即智慧的別名。依經論說:發心信解名「信忍」;隨順法空性而修行,名「(柔)順忍」;通達諸法無生滅性,名「無生忍」。此處沒有說明什麼忍,依文義看來,似可通于諸忍的。得忍菩薩的所以殊勝,因他于所作福德及智慧,能知道是無性的緣起,不會執受──取福德為實的。

辛二 威儀(p.131)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一、如來明見末法眾生的佛魔同化,所以特預記而呵斥說:如來現身人間,一樣的來去出入,一樣的行住坐臥,這些人是不解佛法而非佛法的。如來「即諸法如義」的正覺;來去坐臥都不過性空如幻,那里有來者去者可得?法法性空如幻,來無所從,去無所至;不來相而來,無去相而去,徹見無我法性──如義,這才名為如來。

二、如來/如去   1、字源 梵語多陀阿伽度(tathAgata),漢譯如來,也可譯如去。192   2、來去是世俗動靜云為相 (1)外道等即以如來為流轉還滅──來去者;如來現身人間,一樣的來去出入,一樣的行住坐臥; (2)佛法中也有誤會而尋求來去出入的是誰,而以此為人人本來天真佛; (3)有的,要在來去坐臥的四威儀中,去見能來能去能坐臥的如來。 (4)導師:如來「即諸法如義」193的正覺;來去坐臥都不過性空如幻,法法性空如幻,來無所從,去無所至;不來相而來,無去相而去,徹見無我法性──如義,這才名為如來。

庚三 處大千界 辛一 微塵(p.131)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于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則不說是微塵眾。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194

一、佛告須菩提說:如有善男子善女人,依佛所說的「散空」,觀大千世界而分分的分析,散為微塵,這微塵眾──眾即聚──多不多?他說:這許多微塵眾如果是實有的,如來即不會說他是微塵了。要知道:色法──物質界是緣起的,是相依相緣的存在,而現有似一似異相的。

二、化處(梵文佛典二,p.579-580)   1、微塵 pRthivI-rajAMsi塵土/地塵/大地的微塵 rajas塵 paramANu-saMcayas極微集/原子的集合體 2、世界   loka-dhAtau世界 loka世間 dhAtu界

三、微塵   1、《阿含經》 佛曾以「散空」195法門教弟子,後代的聲聞學者,如「一切有部」等,即依此建立實有自性的極微。   2、《金剛經》 須菩提依佛所教而修行,知道微塵眾的確多極了;然而他不像取相聲聞學者的執為實有。

四、色法   1、佛法 ◎在緣起色中,有幻現似異的差別相,分離相,所以不妨以「散空」196法門而分分的分析他。 ◎佛說微塵,不如凡夫所想象的不可分割的色自性;但緣起如幻,相依相緣的極微眾,世俗諦中是有的,是可以說的。   2、科學者 科學者的物理分析,所以也有可能。   3、實有自性的極微說 然如以為分析色法到究竟,即為不可再分析的實體,那即成為其小無內的自性,即為純粹妄想的產物,成為非緣起的邪見。這種實有性的微塵,佛法中多有破斥。   4、微塵自相有,物質是自心的產物 但或者,以為有微塵即應該自相有的;觀察到自相有的微塵不成立,即以為沒有微塵,以為物質世界僅是自心的產物,這與佛陀的緣起觀,還隔著一節呢!

辛二 世界(p.133) 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則是一合197相198。如來說一合相,則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須菩提!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一、所以須菩提接著說:如來所說的三千大千世界,依我的悟解,也是沒有自性的,僅是假名的世界。因為,如世界是實有自性的,那就是渾然一體而不可分析的一合相了!如來雖也說世界的一合相──全體,那只是約緣起假名的和合似一,稱為一合相,而不是有一合相的實體──離部分或先于部分的全體可得。如來聽了,同意須菩提的解說,所以說:一合相,本是緣起空,不可說有自性的。但凡夫為自性的妄見所蔽,妄生貪著,以為有和合相的實體!

二、「世界」與「微塵」不一不異   1、一佛所化的區域,是一大千世界。世界與微塵,是不一不異的。 2、緣起為一的世界,能分分的分析為「微塵」;而緣起別異的微塵,能相互和集為一「世界」。 3、能成的極微──「分」,是無性緣起的;所成的世界──「有分」,即全部,也是無自性的。 4、依佛法說:凡是依他而有,因緣合散的,即不是實有,是假有的,是無常、無我、性空與非有的。

庚四 說無我教(p.134)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一、佛問須菩提:無我,即令人離我見乃至壽者見。假使有人以為佛說我見、人見等,使人離此等見而得解脫,此人能理解如來化法的真義嗎?須菩提答:此人是不夠理解佛法的!佛說我見,不過隨眾生的倒想而假說,使人知我本無我,我見即本非我見而契悟無分別性,並非實有自我可見,實有見此自我的我見,又要加以破除。

二、如來教法的特色──「空無我」 1、眾生,是由過去的業因而和合現起的幻相,本沒有實性真我;而眾生妄執,于無我中執著有我,所以佛說眾生有我見等為生死根本。 2、然而,什麼是我?眾生不知一切法並不如此實性而有,以為如此而有的,不見法空性,所以名為「無明」。由于無明而起「薩迦耶見」,執我執我所。但徹底研求起來,我等自性是本不可得的。假使有我,能見此我的名為我見;我等自性既了不可得,那從何而有我見呢?

三、「無我」教的深義 1、從「所見」的自我不可得,即悟「能見」的我見無性,即依此而名之為無我。如執有我見可除的無我,這無我反倒成為我見了!如《智論》說:「癡實相即是智慧,取著智慧相即是癡」。199 2、所以,以為如來說有我見等,即是取相執著,根本沒有理解如來「無我」教的深義。

丙二 勸發奉持 丁一 別明離相 戊一 應如是知見信解(p.136)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應如是知(jJAtavyAs),如是見(draSTavyAs),如是信解(adhimoktavyAs),不生法相(dharma-saMjJAyAm200)。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一、佛說:發菩提心的人,對于一切法,近即上說無我的教法,遠即方便道中所說的一切菩薩行果,都應該不取──不生法相而知見,而信解。因為,如來雖分別廣說諸法相,而一切法相無自性,即是非法相的,不過隨俗施設為法相而已。

二、結勸受行 1、「般若道」已有廣說(p.74-103), 2、此下為「方便道」的結勸受行。

三、一切佛法總以初學為所化的根機 1、一切佛法,都是為學者說的,所以雖或高談佛果,或論菩薩不思議的大行,總是以初學為所化的根機。 2、上面雖廣說方便,尤其分別「究竟菩提」的「法身」(p.112-125)與「化身」(p.125-135),而這里又歸結到「發菩提心者」,應如何知見,應如何受行。 3、佛說:發菩提心的人,對于一切法,「近」即上說無我的教法,「遠」即方便道中所說的一切菩薩行果,都應該不取──不生法相而知見,而信解。知與見,偏于智的;信解,是因理解而成「信順」與「信求」201,即從思想而成為信仰。 4、在這知見或信解一切法時,都不應該執有諸法的自性相而起戲論分別。不但不生法相,連不生法相的非法相也不生,方是正知正見正信解者。 5、這是總結對于一切佛法的根本認識。

戊二 應如是受持誦說(p.137)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于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202,為人演說,其福勝彼。云何為人演說,不取于相,如如不動。

一、佛告須菩提說:假使有人以充滿無量無數──阿僧祇即無數世界的七寶,拿來布施,這在常人看來,功德已不可思議。但是,如另有發菩提心的人,對于本經的全部乃至少到一四句偈,能依十法行而行,那他所得的福德,比七寶布施者要多得多。但應該怎樣演說呢?佛陀啟示說法的軌則說:這需要不取著一切法的自相,要能安住于一切法性空──如如的正見中,能不為法相分別所傾動。

二、續佛慧命   1、在受行般若中,或理觀,或事行,都要一一見于實際。 2、大乘為利他的法門,所以尤需要將此般若大法,為他人演說,展轉教化,才能弘廣正法,不違如來出世啟教的本願。續佛慧命,這是最極要緊的。

三、說法的軌范:不取于相,如如不動 1、凡取相分別而憶念的,即名為動,也即是為魔所縛,《阿含經》203等都作此說。《智論》也說:「不生滅法中,而作分別相。若分別憶想,則是魔羅網。不動不依止,是則為法印」204。末二句,或譯「心動故非道,不動是法印」205。 2、所以,如如不動而說法,即《維摩詰所說》:「能善分別諸法相,于第一義而不動」。206能內心不違實相,外順機宜,依世俗諦假名宣說,而實無所說,才是能說般若者。否則,取法相而說,即是宣說「相似般若」207,聽者多因而墮于我相、法相、非法相中,即為謗佛!

丁二 結示正觀(p.138) 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一、一切有為法,都是如夢等(六喻)假有即空的,學者應常作如此觀察!

二、假名即空的般若正觀 1、上面,如來開示學者,應不生法相而信解一切法,應不取于法,如如不動而受持講說。(p.136-138) 2、不取相,即性空離相,本經雖處處說到,但聽者或以為空是什麼都沒有;假名是為初學者假說的,施、忍等一切善法,于他們──自以為解空的是無關的。這些人,倒取空相,是斷滅見者,是謗佛謗法者! 3、而另一些人,不滿于性空假名,要成立因果緣起的自相有。 4、眾生心不容易安住于中道,落于有見、無見。所以,本經在末後,特說「六喻法門」,明「假名即空」的般若正觀,使學者知道如來說空、說假名、說離相、說不住、說不取等的正意,使初學者有個入手處,能由此而深入究竟。

三、有為(saMskRta)、無為208   1、有為,即有所作的,從因緣而有的,有生滅或生異滅的遍通相的,即息息流變的無常諸行。凡夫見聞覺知209的一切,沒有不是有為的。 2、有為,對無為說。但無為不是與有為對立的什麼法,非凡夫所能理解。如來假名說的無為,意指有為的本性空寂,即無所取、無所住、無所得的離戲論相。 3、學佛以此為標極,但必須以有為法為觀察的所依境,于此有為而觀無常、無我、無生滅性,才能悟入。 4、總之,不論觀身或觀心,觀我或觀法,甚至觀無為、無漏,在凡夫心境,離此有為是不能成為觀察的。

四、在凡夫,有為即一切法,應以六喻去觀察他 1、夢:指睡眠時,由于過去的薰習,或夢時身心所有的感受,浮現于昧略的意識中,而織成似是而非的夢境。 2、幻:指幻師用木石等物,以術法而幻成的牛馬等相,這是可見可聞的,卻不是真實的。 3、泡:指大雨下注時,水上引起剎那即滅的浮漚(泡沫)。 4、影:是光明為事物所障引起的黑影;或以手指交結,藉光線而反映于牆壁的種種弄影──影象。 5、露:即地面的水汽,與易散熱的草木等相觸,因冷而凝成的小水滴;這到天明後,溫度稍高,就立刻消滅。 6、電:指陰電陽電相磨觸時,引起的光閃,也是剎那過去而不暫住的。

五、以「易解空」喻「難解空」   1、此六者,或有經中作九喻210、十喻211等, ◎比喻一切法的無常義────如泡、如露、如電; ◎比喻一切法的虛妄不實義──如夢、如幻、如影。 2、實際上,每一喻都可作無常無實喻,或可以一一別配所喻,而實無須乎別別分配的。此六者,喻一切法的無常無實。所以,是無常無實的,即因為一切法是緣起的,緣起性空的。 3、這六者的無常無實,空無自性,常人還容易信受;不知一切法在佛菩薩的聖見觀察,都無非是無常無實無自性的。我們執一切法為真常不空,也等于小兒的執夢為實等。 4、所以,經212中以「易解空」的六喻,譬喻「難解空」的色心等一切。能常觀一切法如此六者,即能漸入于無常無我的空寂。

六、畢竟空而宛然有 1、這樣,一切法如幻、如夢等。幻等,如《智論》說:「幻相法爾,雖空而可聞可見」。213無定性而稱之為空,不是什麼都沒有。因此,我們所知所見的一切,是空的,但是因果必然,見聞不亂的。 2、依此以求諸法的自性,了不可得;徹悟此法法無性的不可得,即名為「空性」。雖沒有自性而空寂的,但也即是緣起的因果施設,稱為「假名」。 3、假名(prajJapti),梵語為「取施設」義,即依緣攬緣而和合有的。 ◎從因果施設邊說───即空的假名有,不可說無; ◎從自性不可得邊說──即假的自性空,不可說有。 觀假名如幻等而悟入空性,離一切相,即為般若的正觀。 4、知見信解所以能不生法相,受持、為他人說所以能不取于相,都應從如幻、如夢的假名自性空中去觀察;三乘解脫以及菩薩的悲心廣大行,也應從此觀察中去完成!

甲三 流通分(p.142)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一、金剛法會圓滿了。當時,比丘與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還有從一切世間來的天、人、阿修羅,聞此法,生歡喜心,信受奉行。

二、四眾弟子及三善道眾生皆法喜充滿 1、大家聽了本經,明白菩薩發心修行的宗要與次第;感到佛法的希有,都各各法喜充滿。 2、歡喜,即信受佛說以及悟入深義的現象。能深刻信解,所以都能奉行佛說,自利利他,流通到將來。 3、我們還能知道這部經,聽說這部經,也即是當時佛弟子信受奉行的成果。 4、大家既聞此法,也應生歡喜心,信受奉行,這才不負如來護念付囑的大悲,名為報佛恩者!

──功德圓滿── 1 [1]信為能入,智為能度: 《大智度論》卷1,大正25,62c17-63a20: 問曰:諸佛經何以故初稱「如是」語? 答曰: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如是」義者,即是信。若人心中有信清淨,是人能入佛法;若無信,是人不能入佛法。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是不信相。信者,言是事如是。譬如牛皮未柔,不可屈折;無信人亦如是。譬如牛皮已柔,隨用可作;有信人亦如是。 復次,經中說:信如手,如人有手,入寶山中自在取寶;有信亦如是,入佛法無漏根、力、覺、道、禪定寶山中,自在所取。無信如無手,無手人入寶山中,則不能有所取;無信亦如是,入佛法寶山,都無所得。佛言:若人有信,是人能入我大法海中,能得沙門果,不空剃頭、染袈裟。若無信,是人不能入我法海中,如枯樹不生華實,不得沙門果,雖剃頭、染衣、讀種種經、能難能答,于佛法中,空無所得。以是故,如是義,在佛法初,善信相故。〔*此處所引經可參考:《中阿含經》卷29〈118.龍象經〉,大正1,608b~c。〕 復次,佛法深遠,更有佛乃能知。人有信者,雖未作佛,以信力故,能入佛法。 [2]信如手: 「六十華嚴」:《大方廣佛華嚴經》卷6〈賢首菩薩品第八之一〉,大正9,432c:「是寶藏第一法,為清淨手受眾行…」;《大方廣佛華嚴經》卷41〈離世間品第三十三之六〉,大正9,656c:「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手。何等為十?所謂信手,于一切佛所說正法,一向信心究竟受持故…」。 「八十華嚴」:《大方廣佛華嚴經》卷14〈賢首品第十二之一〉,大正10,72b21;卷27〈十迴向品第二十五之五〉,大正10,146a~b;卷57〈離世間品第三十八之五〉,大正10,301c28~29。《度世品經》卷4,大正10,641c18。 《大毗婆沙論》卷103,大正27,535b22-27:「如契經說:有大龍象,以信為手,以舍為牙,以慧為頭,以念為頸,于其兩肩擔集善法。問:何故世尊說信為手?答:取善法故。如象有手,能取有情無情數物。如是聖者有信手故,能取種種微妙善法。是故世尊說信為手。」 2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10(大正54,367c-368a):舍衛國(梵語訛也。案十二游經義譯云無物不有國,或云舍婆提城,或言舍羅婆悉帝夜城並訛也,正梵音云室羅伐悉底國,此譯云聞者城,法鏡經譯云聞物國,又善見律云舍衛者人名也,舍衛先居此地,時有國王見其地好心生愛樂,舍衛遂請王住王即許之因以其名而為國號,又國云多有國諸國珍奇多歸此國,故以為名也)。 3 《大智度論》卷3(大正25,79c):「云何名比丘? (1)比丘名乞士,清淨活命故,名為乞士…。 (2)復次,出家人名比丘,譬如胡、漢、羌、虜,各有名字。 (3)復次,受戒時自言:我某甲比丘,盡形壽持戒,故名比丘。 (4)復次,比(bhi)名怖(bhI),丘(kSu)名能(kSam),能怖魔王及魔人民。當出家剃頭著染衣受戒,是時魔怖。何以故怖?魔王言:「是人必得入涅槃」;如佛說:「有人能剃頭著染衣,一心受戒,是人漸漸斷結,離苦入涅槃。」 4 《大智度論》卷3(大正25,80a10-14):「僧伽(梵sajgha),秦言眾;多比丘一處和合,是名僧伽。譬如大樹叢聚,是名為林,一一樹不名為林,除一一樹亦無林。如是一一比丘不名為僧,除一一比丘亦無僧,諸比丘和合故僧名生。」 5 三迦葉:一、優樓頻螺迦葉;二、那提迦葉;三、伽耶迦葉。 6 [1]薄伽梵(Bhagavat),參考《大智度論》卷2,大正25,70b-75c。 [2]佛的通號,又稱如來十號,但一般皆列舉十一號(1-如來、2-應供、3-正遍知、4-明行足、5-善逝、6-世間解、7-無上士、8-調御丈夫、9-天人師、10-佛、11-世尊),其中有四種不同說法: (A)「如來」後之十項,就是如來十號;即《阿含經》所說的十號。 (B)佛與世尊合稱為一項。 (C)世間解、無上士合為一項。 (D)無上士、調御丈夫合為一項。 〔參見:《佛光大辭典》(一),p.480,《中華佛教百科全書》p.2276-2278〕 7 《佛光大辭典》(一),p.551「三衣」:  (1)安陀會︰日常勞務時或就寢時所穿著,由七條布片縫制而成,又稱五條衣。即內衣。 (2)郁多羅僧︰為禮拜、聽講、布薩時所穿著之衣,由七條布片縫制而成,又稱七條衣。即上衣。 (3)僧伽梨︰為上街托缽或奉召入王宮時所穿之衣,由九至二十五條布片縫制而成,又稱九條衣。即大衣。 8 (1)石缽:是如來法,佛不聽畜。 (2)木缽:是外道法,佛不聽畜。 (3)金、銀、琉璃等一切寶缽:是白衣法,佛不聽畜。 (4)瓦缽、鐵缽:聽比丘用。 參見《四分律》卷52(大正22,951c29-952a15);《大智度論》卷26(大正25,251b12-14)。 9 《大智度論》卷26(大正25,252c5-253a8):「佛不聽比丘用八種缽者,金、銀等寶缽。以寶物人貪故,難得故,貪著故,不聽畜…木缽受垢膩不淨故,不聽畜。…佛缽四天王四山頭自然生故,余人無此自然缽。若求作甚難,多所妨廢,是故不聽。又欲令佛與弟子異故,佛用石缽。又如國王人所尊重,食器亦異,有人見佛缽異,倍加尊重供養,信心清淨。……佛初得道欲食時須器。四天王知佛心念,持四缽上佛。三世諸佛法皆應四天王上缽。」;另參《大智度論》卷35(大正25,315a)。 10 《金剛般若疏》卷2(大正33,98c4-12):「今言次第乞者:由在城內四姓之中,不擇其貧富,次第而從乞也。又善吉舍貧從富,謂今雖受果,未來無因,今欲使其修未來因,業果相續,是故舍貧從富也。迦葉則舍富從貧,愍其交切之苦;又過去不施,今生貧窮,今不行施,來世復貧,貧相系無得脫時,是以舍富從貧。此之二人雖有慈悲,而不能平等,是故為淨名所屈。今如來欲顯平等之道,所以次第乞也。」 11 信戒無基,妄想取一空: [1]《大智度論》卷18 (大正25,194a15-25): 觀真空人,先有無量布施、持戒、禪定,其心柔軟,諸結使薄,然後得真空。邪見中無此事,但欲以憶想分別,邪心取空。譬如田舍人初不識鹽,見貴人以鹽著種種肉菜中而食,問言:「何以故爾?」語言:「此鹽能令諸物味美故。」此人便念:此鹽能令諸物美,自味必多。便空抄鹽,滿口食之。咸苦傷口,而問言:「汝何以言鹽能作美?」貴人言:「癡人!此當籌量多少,和之令美,云何純食鹽?」無智人聞空解脫門,不行諸功德,但欲得空,是為邪見,斷諸善根。」 [2]印順導師《學佛三要》p.192: 慧學的成就,是離不開其他功德的;其他功德,也要依慧學才能究竟完成。若離信、戒、悲、定而專談高深現證無漏慧,即是妄想。龍樹說:「信戒無基,妄想取一空,是為邪空」。空而不能與信戒相應,即落邪惡坑,永遠不得現證解脫。…若修慧學而拋卻其他無邊清淨功德,那不管在聲聞法,或是大乘教中,都是極不相應的。 12 《大智度論》卷11(大正25,136c23-137a21): 問曰:若爾者,何以初少為舍利弗說?後多為須菩提說?若以智慧第一應為多說,復何以為須菩提說? 答曰:舍利弗佛弟子中智慧第一,須菩提于弟子中,得無諍三昧最第一。無諍三昧相,常觀眾生不令心惱,多行憐愍。諸菩薩者,弘大誓願以度眾生,憐愍相同,是故命說。復次,是須菩提好行空三昧,如佛在忉利天,夏安居受歲已,還下閻浮提。爾時,須菩提于石窟中住,自思惟:佛從忉利天來下,我當至佛所耶?不至佛所耶?又念言:佛常說:若人以智慧眼觀佛法身,則為見佛中最。是時,以佛從忉利天下故,閻浮提中四部眾集,諸天見人,人亦見天。坐中有佛及轉輪聖王、諸天大眾,眾會莊嚴,先未曾有!須菩提心念:今此大眾,雖復殊特,勢不久停,磨滅之法,皆歸無常。因此無觀之初門,悉知諸法空無有實;作是觀時,即得道證。爾時,一切眾人,皆欲求先見佛,禮敬供養。有華色比丘尼,欲除女名之惡,便化為轉輪聖王及七寶千子,眾人見之,皆避坐起去。化王到佛所已,還復本身,為比丘尼最初禮佛。是時,佛告比丘尼:非汝初禮,須菩提最初禮我。所以者何?須菩提觀諸法空,是為見佛法身,得真供養,供養中最,非以致敬生身為供養也。以是故,言須菩提常行空三昧,與般若波羅蜜空相相應,以是故佛命令說般若波羅蜜。 A.何謂「無諍三昧」?其內容是什麼?為何與「慈悲」相應?參閱:《大毗婆沙論》卷179(大正27,898a-899a)。 B.「須菩提觀空,先見佛法身;蓮華色比丘尼化成轉輪聖王,先見佛色身。」參閱:《增一阿含經》卷28〈聽法品第36〉(大正2,707c4-708a20)。 C.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162-163。 13 [1]Subhutir,一般都用「須菩提」的音譯,然而采義譯的有支謙,譯為「善業」;玄奘則譯為「善現」。這因為bhuti有存在、生起、財富、快樂、成就之意。 [2]《金剛經梵漢對照本》p.3-4(2-1):笈多譯為「善實」,玄奘譯為「善現」,義淨譯為「妙生」。 14 《大智度論》卷22,大正25,224b:上尊耆年相者,如佛說偈:「所謂長老相,不必以年耆,形瘦須發白,空老內無德。能舍罪福果,精進行梵行;已離一切法,是名為長老。」 15 《大智度論》卷2,大正25,71b:「云何名多陀阿伽陀?如法相解;如法相說;如諸佛安隱道來,佛亦如是來,更不去後有中,是故名多陀阿伽陀。」 16 《雜阿毗曇心論》卷5(大正28,911b):「住正定聚故說定,必得涅槃故說趣正覺。」;《大智度論》卷84 (大正25,647c26-648a1):「有三聚眾生…能破顛倒者名正定,必不能破顛倒者是邪定。得因緣能破,不得則不能破,是名不定。」。另參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7(大正8,348a13-14);《增壹阿含經》卷13 (大正2,614b23-c2)。 17 《大智度論》卷10(大正25,132a19-b4):「七住菩薩觀諸法空、無所有、不生不滅。如是觀已,于一切世界中心不著,欲放舍六波羅蜜,入涅槃。譬如人夢中作筏渡大河水,手足疲勞生患厭想,在中流中夢覺已,自念言:何許有河而可渡者,是時勤心都放。菩薩亦如是,立七住中得無生法忍,心行皆止,欲入涅槃。爾時,十方諸佛皆放光明,照菩薩身,以右手摩其頭,語言︰善男子勿生此心,汝當念汝本願欲度眾生。汝雖知空,眾生不解,汝當集諸功德教化眾生,共入涅槃。汝未得金色身,三十二相八十種隨形好,無量光明三十二業,汝今始得一無生法門,莫便大喜。是時菩薩聞諸佛教誨,還生本心,行六波羅蜜以度眾生。」;另參見:《大方廣佛華嚴經》卷26 (大正9,564b21-c25);《大方廣佛華嚴經》卷38(大正10,199a16-b23);《十住經》卷3(大正10,520c25-521b4);《佛說十地經》卷6(大正10,559b19-560a3);《入楞伽經》卷7(大正16,555a3-b18);《大乘入楞伽經》卷5(大正16,618b26-619a2)。 18 《太虛大師全書》《第五編 法性空慧學》(精第6冊,p.30): 「護念」者,護衛體念,令其內德成就。如母子然,母念則成,不念則壞;菩薩亦爾,佛護念則善根成就,不護念則善根損壞也。 「付囑」者,付托囑付,令其外德成就。如世間父母,以家業付托其子,囑咐成立。 「善」者,善巧方便,謂世尊隨機施教,以菩薩堪任法寶,正宜護念、付囑,則即加被無上法寶,常當護念、付囑也。 19 「目擊道存」之典故出處: 《莊子》〈田子方〉:溫伯雪子…仲尼見之而不言。子路曰:「吾子欲見溫伯雪子久矣。見之而不言,何邪?」仲尼曰:「若夫人者,目擊而道存矣,亦不可以容聲矣!」;另參見《黃龍慧南禪師語錄》卷1(大正47,632a1-5)中有引文說:「仲尼與溫伯雪久欲相見,一日稅駕相逢于途路間,彼此無言,各自回去。洎後門人問曰:夫子久欲見溫伯雪,及乎相見,不交一談,此乃何意?仲尼曰:君子相見,目擊道存。」 20 《大智度論》卷2,大正25,71c-72b:復名三藐三佛陀(samyaksaMbuddha),云何名三藐三佛陀?三藐(samyak)名「正」,三(sam)名「遍」,佛(budh)名「知」,是名正遍知一切法。……復名阿耨多羅(anuttara),秦言「無上」。……復次,阿名「無」,耨多羅(uttara)名「答」。一切外道法,可答可破,非實非清淨故;佛法不可答、不可破,出一切語言道,亦實清淨故,以是故名無答。 21 [1]「菩薩但從大悲心生,不從余善生」;「為利眾生而成佛」: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59(大正9,779c14-16):「譬如金剛從金性生,非余寶生;菩提心寶亦復如是,大悲救護眾生性生,非余善生。」 《大智度論》卷20 (大正25,211b21-24):「大悲是一切諸佛菩薩功德之根本,是般若波羅蜜之母,諸佛之祖母。菩薩以大悲心故,得般若波羅蜜;得般若波羅蜜故,得作佛。」 另參見:印順導師《學佛三要》〈菩提心的修學次第〉,p.99。 [2] 為利眾生而成佛: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5(大正8,331c24-28):「諸菩薩摩訶薩為安隱世間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為樂世間故,為救世間故,為世間歸故,為世間依處故,為世間洲故,為世間究竟道故,為世間將導故,為世間趣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另參見《大智度論》卷71(大正25,558a16-559b21)。 22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7(大正8,273b22-24):「須菩提!菩薩摩訶薩云何應住般若波羅蜜中?何等是菩薩摩訶薩般若波羅蜜?云何菩薩摩訶薩應行般若波羅蜜?」;另參考《大方廣佛華嚴經》卷46(大正9,689c19-24)。 23 《大智度論》卷54,大正25,443b29~c5:「佛命須菩提說般若,是故言一切諸天皆大集會,欲聽須菩提說般若義。今大福德諸天皆集,欲聞般若義。云何是般若波羅蜜者?是問般若波羅蜜體。云何行者?是問初入方便行。云何住者?問深入究竟住。」 24 [1]菩提心之類別:(參見印順導師《學佛三要》p.97-98) 1、願菩提心(重于起信發願):發菩提心,首先對于成佛度眾生,要有信心,要有大願。由于見到世間的惡劣,見到眾生的苦惱,而深信有究竟圓滿的佛果可證;也唯有修證成佛,才能淨化世間,拯救一切眾生。于是發廣大願,願盡未來際,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由此信願而發心,稱願菩提心,或信願菩提心。 2、行菩提心(重于從事利他):主要是指受持菩薩戒法,菩薩戒一名菩薩學處,包括了一切自利利他大行,菩薩即以此無邊戒行,實行菩薩道。 3、勝義菩提心(重于般若證理):是大乘行者悟入無生法忍,證到真如實相。這真實智境,沒有時空相,沒有青黃赤白相,沒有心識相,經中常說為不生不滅,非有非無,非此非彼,不可說,不可念等。 [2]「世俗菩提心」與「勝義菩提心」: A、世俗菩提心:著重悲願。(願菩提心、行菩提心還是有漏心行,不出世間,故統名世俗菩提心。) B、勝義菩提心:能不離悲願而得智慧的現證。 [3]菩提心的次第進修:(印順導師《學佛三要》p.114-115) 1、願菩提心:依七重因果修學次第而完成,即是願菩提心的成就。 2、行菩提心:菩薩有三聚戒──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主要以六度四攝為體,如《瑜伽戒本》即以六度四攝分類。菩薩以不退菩提心為根本戒,不離菩提心而遠離眾惡,利益眾生,成熟佛法,即是行菩提心的修習。《大乘起信論》,依布施、持戒、忍辱、精進、止觀而修成菩提心──似乎是行菩提心。 3、勝義菩提心:修菩提心,廣積福德智慧的資糧,進而悟無生法忍,體證一切諸法不生不滅,即稱為勝義菩提心,勝義菩提心,是不離信願慈悲的智證。能一念心相應,發此勝義菩提心時,即是分證即佛,于百世界現成佛道,所以這可以說發心成佛──由發菩提心而名成佛。 ※從初發信願,而修行,而悟證,就是悟證以後,還是菩提心的修習。 25 《金剛經梵漢對照本》p.5-6(2-5)。 26 《金剛般若論》卷上(大正25,768a28-b8): 應云何住者:欲願故—欲者正求也,願者為所求故作心思念—顯示攝道。 應修行者:相應三摩缽帝故—無分別三摩提也—————顯示成就道。 應降伏心者:折伏散亂故—若彼三摩缽帝心散,制令還住也—顯示不失道。 27 參見:天親(即世親)《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卷上(大正25,781c21-782b27)。 28 梵語 sādhu,巴利語同。音譯作沙度、娑度、薩。為契合我意之稱歎語。又作好、善、善成、勝、完、正。玄應《音義》卷十七以「薩」為「娑度」之訛略。古印度于開會議決之際,表示贊成時皆用此語;又釋尊或其他諸佛于贊同其弟子之意見時,亦發此語,如《無量壽經》卷上(大正12,266c):「佛言:『善哉!阿難,所問甚快!』」此外,持戒作法時亦用之,《根本說一切有部百一羯磨》卷1(大正24,456a):「娑度(譯為善,凡是作法了時,及隨時白事皆如是作,若不說者,得越法罪)。」(《佛光大辭典》p.4885) 29 bodhisattvanam maha-sattvanam,中譯為「菩薩摩訶薩」。 30 [1]《大毗婆沙論》卷176,大正27,887a24-b12: 問:由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故,名菩提薩埵。何故未證得時,此名 隨轉,及證得已,便不隨轉而更名佛陀耶? 答:由此薩埵未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時,以增上意樂恆隨順菩提,趣向菩提,親 近菩提,愛樂菩提,尊重菩提,渴仰菩提,求 證欲證,不懈不息,于菩提中心無暫舍, 是故名為菩提薩埵。彼既證得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已,于求菩提意樂加行並皆止 息,唯于成就覺義為勝。一切染污不染污 癡,皆永斷故,覺了一切勝義、世俗諸爾焰故, 復能覺悟無量有情隨根欲性,作饒益故。 由如是等覺義勝故,名為佛陀,不名菩薩。復次,薩埵是勇猛者義,未得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時,恆于菩提精進勇猛,求欲速 證,是故名為菩提薩埵。既得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已,便于菩提勇猛心息,唯覺義勝, 故名佛陀,以能成就最勝覺故。 [2]《大智度論》卷4,大正25,86a13-b2: 問曰:何等名菩提?何等名薩埵?答曰:菩提名諸佛道,薩埵名或眾生,或大心。是人諸佛道功德盡欲得其心,不斷不可破,如金剛山,是名大心。如偈說:一切諸佛法,智慧及戒定,能利益一切,是名為菩提。其心不可動,能忍成道事,不斷亦不破,是心名薩埵。復次,稱讚好法名為薩,好法體相名為埵。菩薩心自利利他故,度一切眾生故,知一切法實性故,行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道故,為一切賢聖之所稱讚故,是名菩提薩埵。所以者何?一切諸法中,佛法第一;是人欲取是法故,為賢聖所讚嘆。復次,如是人為一切眾生脫生、老、死,故索佛道,是名菩提薩埵。復次,三種道皆是菩提:一者、佛道,二者、聲聞道,三者、辟支佛道。辟支佛道、聲聞道雖得菩提,而不稱為菩提;佛功德中菩提稱為菩提,是名菩提薩埵。 (※另參見《大智度論》卷5,大正25,94a;卷44,大正25,380b-c;卷53,大正25,436b) [3] 有關「菩薩」之字義,參見Har Dayal:The bodhisattva doctrine in Buddhist literature (1932) pp.4-9: 1)sattva(本質):以正覺為其本質的人。Samkhya根本質料因──三德(guna):sattva(喜)、rajas(憂)、tamas(闇)。 2)sattva(有情):決定得正覺的有情。 3)sattva= citta [ vyavasaya(志願)、abhipraaya(決意)]:心向正覺的人。 「薩埵名大心;是發大心求無上菩提而未得,以是故名為菩提薩埵。」※《大智度論》卷53,大正25,436b。 4)sattva = embryo, fetus:知識潛在尚未發展的人(終會覺悟的人)。 5)sattva──純粹精神原理:潛在睿智的人格化。Prakrti──純粹物質原理。–Yoga-sutra 6)sattva= sakta(√sabj or √saj)clinging, devoted to:獻身正覺的人。 7)sattva= satvan(strong, powerful, living being):勇心傾向正覺的人。 ※「菩提薩埵」= 藏語:byav chub Sems dpa’= 勇心傾向正覺的人。 31 《大智度論》卷5,大正25,94a19-26: 問曰:云何名摩訶薩埵?答曰:摩訶者大。薩埵名眾生,或名勇心。此人心能為大事不退不還,大勇心故,名為摩訶薩埵。復次,摩訶薩埵者,于多眾生中最為上首故,名為摩訶薩埵。復次,多眾生中起大慈大悲,成立大乘,能行大道,得最大處故,名摩訶薩埵。復次,大人相成就故,名摩訶薩埵。 32 nirvaNa:音譯:涅槃;義譯:滅度、圓寂。(梵文佛典一,p.40) 33 [1]《雜阿含經》卷18(大正2,126b):「貪欲永盡,瞋恚永盡,愚癡永盡,一切諸煩惱永盡,是名涅槃。」 [2] 印順導師《佛法概論》p.155-156:涅槃為學佛者的目的,即雜染法徹底解脫的出離境界,為一般人所不易理解的。佛法的涅槃,不是什麼形而上的、神秘的,是依于經驗的;從經驗出發,經理性的思辨而可以直覺體驗的。 34 「四根本禪」──初禪,二禪,三禪,四禪。四禪以上,有「四空處定」──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四禪四空處,總稱八定。(印順導師《成佛之道》,p.118-119) 35 《增壹阿含經》卷7〈第2經.火滅品〉(大正2,579a12-23):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二法涅槃界。云何為二?有余涅槃界,無余涅槃界。彼云何名為有余涅槃界?于是比丘滅五下分結,即彼般涅槃。不還來此世,是謂名為有余涅槃界。彼云何名為無余涅槃界?如是比丘盡有漏成無漏,意解脫、智慧解脫、自身作證而自游戲、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更不受有,如實知之,是謂為無余涅槃界。此二涅槃界。當求方便,至無余涅槃界。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36 《中阿含經》卷2〈第6經.法品善人經〉(大正1,427c16-22): 云何無余涅槃?比丘行當如是,我者無我,亦無我所。當來無我,亦無我所。已有便斷,已斷得舍。有樂不染,合會不著。行如是者,無上息跡慧之所見,而已得證。我說彼比丘不至東方、不至西方、南方、北方、四維、上、下,便于現法中息跡滅度,我向所說七善人所往至處及無余涅槃者。 37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47,大正5,263a27-b22: 具壽善現白佛言:世尊!何者名為菩薩摩訶薩金剛喻心?佛告善現:若菩薩摩訶薩生如是心:我當擐堅固鎧,于無邊生死大曠野中,摧破無量煩惱冤敵。我當枯竭無邊甚深生死大海。我當棄舍內外所重一切身財。我當于一切有情,等心作大義利。我當以三乘法拔濟一切有情,皆令于無余依涅槃界而般涅槃。我當雖以三乘法滅度一切有情,而實不見有情得滅度者。我當于一切法,如實覺了無生無滅。我當純以應一切智智心,修行六波羅蜜多。我當修學于一切法通達究竟遍入妙智。我當通達一切法相一理趣門。我當通達一切法相二理趣門,乃至無邊理趣門。我當于一切法修學通達一理趣門妙智。我當于一切法修學通達二理趣門妙智,乃至通達無邊理趣門妙智。我當修學引發無邊靜慮無量無色法門。我當修學引發無邊三十七菩提分法、三解脫門、六到彼岸法門。我當修學引發無邊五眼、六神通、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解、大慈大悲大喜大舍、十八佛不共法、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法門。善現!如是名為菩薩摩訶薩金剛喻心。若菩薩摩訶薩,以無所得而為方便,安住此心,亦不自恃而生憍舉故,于大有情眾中,定當得為上首。 38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41(大正5,229b18-26): 時舍利子問善現言:何因緣故?是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于一切法都無所取。善現答言:由一切法自性不可得。何以故?一切法以無性為自性故。由此因緣,若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于一切法若取有,若取非有,若取亦有亦非有,若取非有非非有,若取不取,非行般若波羅蜜多。所以者何?一切法都無自性不可取故。 39 三解脫:即三解脫門:空、無相、無作(或無願)。 40 [1]《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21〈三慧品第七十〉(大正8,375b21-27): 須菩提言:佛說:一切智、說道種智、說一切種智,是三種智有何差別?佛告須菩提:薩婆若(一切智)是一切聲聞、辟支佛智;道種智是菩薩摩訶薩智;一切種智是諸佛智。 [2] 解釋參見《大智度論》卷84(大正25,649a3-b27),卷27(大正25,259a22-b4)。 [3] 印順導師《學佛三要》第九章〈慧學概說〉p.170-171: 一切智:聲聞、緣覺二乘人,原也具有通達理性與事相的二方面,稱為總相智、別相智。但因厭離心切,偏重于能達普遍法性的總相智,故以一切智為名。 道種智:大乘菩薩亦具二智,即道智,道種智,著重在從真出俗,一面觀空無我等,與常遍法性相應,一面以種種法門通達種種事相。菩薩度生的悲心深厚,法門無量誓願學,著重廣大的觀智,所以以道種智為名。 一切智智:大覺佛陀,也可分為二智,一切智,一切種(智)智。依無量觀門,究竟通達諸法性相,因果緣起無限差別,能夠不加功用而即真而俗,即俗而真,真俗無礙,智慧最極圓滿,故獨稱一切智智。 41 [1] 參見《大智度論》卷20,大正25,209a-c;211c;卷27,大正25,257b;卷40,大正25,350b;卷50,大正25,417b;卷53,大正25,441c-442a;《大寶積經》卷41,大正11,236a19-21;《大集經》卷29,大正13,200a。 [2] 印順導師《學佛三要》p.136-137:慈悲可分為三類: 一、眾生緣慈:這是一般凡情的慈愛。不明我法二空,以為實有眾生,見眾生的有苦無樂,而生起慈悲的同情。這樣的慈愛,無論是大仁,博愛,總究是生死中事。 二、法緣慈:這是悟解得眾生的無我性,但根性下劣,不能徹底的了達一切法空,這是聲聞、緣覺的二乘聖者的心境。見到生死的惑、業、苦──因果鉤鎖,眾生老是在流轉中不能解脫,從此而引起慈悲。法緣慈,不是不緣眾生相,是通達無我而緣依法和合的眾生。如不緣假名的我相,怎麼能起慈悲呢! 三、無所緣慈:這不像二乘那樣的但悟眾生空,以為諸法實有;佛菩薩是徹證一切法空的。但這不是說偏證無所緣的空性,而是于徹證一切法空時,當下顯了假名的眾生。緣起的假名眾生即畢竟空,「畢竟空中不礙眾生」。智慧與慈悲,也可說智慧即慈悲(「般若是一法,隨機立異稱」)的現證中,流露真切而憫苦的悲心。佛菩薩的實證,如但證空性,怎麼能起慈悲?所以慈悲的激發,流露,是必緣眾生相的。但初是執著眾生有實性的;次是不執實有眾生,而取法為實有的;惟有大乘的無緣慈,是通達我法畢竟空,而僅有如幻假名我法的。 42 補特伽羅:梵語 pudgala。(音譯:補特伽羅;義譯:數取趣) (一)又作富特伽羅、弗伽羅、福伽羅。譯為人、眾生、數取趣、眾數者。指輪迴轉生之主體而言。數取趣,意為數度往返五趣輪迴者。乃外道十六知見之一。即「我」之異名。或單指人之意而言。佛教主張無我說,故不承認有生死主體之真實補特伽羅(勝義之補特伽羅),但為解說權便之故,而將人假名為補特伽羅(世俗之補特伽羅)。然部派佛教中,犢子部、正量部、經量部等,卻承認補特伽羅為實有。又補特伽羅與人同義,如《法蘊足論》卷二將修行果位四雙八輩稱為四雙八只補特伽羅。 (二)耆那教中,解作物質之義。具有色、香、味、觸,其本質特點為缺乏意識,分二類:一為地、水、火、風等原子,系永恆不可分的;另一類則為原子所構成之複合體。(《佛光大辭典》,p.5270) 43 「眾生」的十六種異名:《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習相應品第3〉,大正8,221 c15-21:舍利弗!如我但有字。一切我常不可得。眾生、壽者、命者、生者、養育、眾數、人者、作者、使作者、起者、使起者、受者、使受者、知者、見者,是一切皆不可得。不可得空故,但以名字說。菩薩摩訶薩亦如是行般若波羅蜜,不見我,不見眾生,乃至不見知者、見者,所說名字亦不可見。 44 敗壞菩薩: [1] 《十住毘婆沙論》卷4(大正26,38c22-29): 若無有志乾,好樂下劣法,深著名利養,其心不端直,吝護于他家,不信樂空法,但貴諸言說,是名敗壞相。但貴言說者:但樂言辭,不能如說修行,但有口說,不能信解諸法,得其趣味,是名敗壞相。若人發菩提心有如是相者,當知是敗壞菩薩。敗壞名不調順。譬如最弊惡馬名為敗壞,但有馬名,無有馬用。敗壞菩薩亦如是,但有空名,無有實行。若人不欲作敗壞菩薩者,當除惡法,隨法受名。 [2] 《大智度論》卷36 (大正25,323c7-11): 有二種菩薩:一者、行慈悲直入菩薩道。二者、敗壞菩薩:亦有悲心,治以國法,無所貪利,雖有所惱,所安者多,治一惡人以成一家。如是立法,人雖不名為清淨菩薩,得名敗壞菩薩。 [3] 《大智度論》卷29(大正25,271a28-b6): 菩薩有二種:一者敗壞菩薩。二者成就菩薩。敗壞菩薩者:本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遇善緣,五蓋覆心,行雜行,轉身受大富貴;或作國王,或大鬼神王、龍王等。以本造身口意惡業不清淨故,不得生諸佛前,及天上人中無罪處,是名為敗壞菩薩。如是人雖失菩薩心,先世因緣故,猶好布施,多惱眾生,劫奪非法,取財以用作福。 45 [1]《大般若經》卷501,大正7,549a15-b2: 是菩薩摩訶薩以應一切智智心,用無所得為方便,常修布施波羅蜜多,乃至般若波羅蜜多,以大悲願而為上首。若諸有情長夜慳貪,興諸斗諍,是菩薩摩訶薩于內外法一切皆舍,方便令彼安住布施波羅蜜多。若諸有情長夜破戒,作諸惡業,是菩薩摩訶薩于內外法一切皆舍,方便令彼安住淨戒波羅蜜多。若諸有情長夜忿恚,更相損害,是菩薩摩訶薩于內外法一切皆舍,方便令彼安住安忍波羅蜜多。若諸有情長夜懈怠,舍諸善業,是菩薩摩訶薩于內外法一切皆舍,方便令彼安住精進波羅蜜多。若諸有情長夜散亂,心務囂動,是菩薩摩訶薩于內外法一切皆舍,方便令彼安住靜慮波羅蜜多。若諸有情長夜愚痴,不知善惡,是菩薩摩訶薩于內外法一切皆舍,方便令彼安住般若波羅蜜多。 [2] 參見印順導師《學佛三要》p.66-67。 46 六度相應相攝,參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20(大正8,365a28-368c1)〈攝五品〉(又名:六度相攝品)。 47 [1]《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20(大正8,365a28-b20): 世尊!云何菩薩摩訶薩住檀那波羅蜜取尸羅波羅蜜?佛告須菩提:菩薩摩訶薩布施時,持是布施回向薩婆若,于眾生中住慈身口意業,是為菩薩住檀那波羅蜜取尸羅波羅蜜。 世尊!云何菩薩住檀那波羅蜜取羼提波羅蜜?佛告須菩提:菩薩布施時,受者瞋恚、罵辱,惡言加之,是時菩薩忍辱不生瞋恚心,是為菩薩住檀那波羅蜜取羼提波羅蜜。 世尊!云何菩薩住檀那波羅蜜取毗梨耶波羅蜜?佛言:菩薩布施時,受者瞋恚、罵辱,惡言加之,菩薩增益布施心,作是念:「我應當施,不應有所惜」,即時生身精進、心精進,是為菩薩住檀那波羅蜜取毗梨耶波羅蜜。 世尊!云何菩薩摩訶薩住檀那波羅蜜取禪那波羅蜜?佛言:菩薩布施時回向薩婆若,不趣聲聞、辟支佛地,但一心念薩婆若,是為菩薩住檀那波羅蜜取禪那波羅蜜。 世尊!云何菩薩摩訶薩住檀那波羅蜜取般若波羅蜜?佛言:菩薩布施時,知布施空如幻,不見為眾生布施有益、無益,是為菩薩住檀那波羅蜜取般若波羅蜜。 問曰:六波羅蜜各各異相,云何行一波羅蜜攝五波羅蜜? 答曰:菩薩以方便力故,行一波羅蜜能攝五波羅蜜。 復次,有為法因緣果報相續故;相成善法,善法因緣故;是波羅蜜皆是善法故,行一則攝五,以一波羅蜜為主,余波羅蜜有分。 [2]《大智度論》卷80 (大正25,624a7-b21): 1、有菩薩摩訶薩深行檀波羅蜜,安住檀波羅蜜中布施眾生時得慈心。從慈能起慈身口業,是時菩薩即取尸羅波羅蜜。何以故?慈業是三善道,尸羅波羅蜜根本,所謂:不貪、不瞋、正見。是三慈業能生三種身業,四種口業。慈即是善業,為利益眾生故名為慈。 2、取羼提波羅蜜者:菩薩為一切智慧故布施,受者瞋。若施主唱言:「我能一切施」,受者不得稱意,便作是言:「誰使汝請我而不隨我意?」瞋者是心惡業;罵者是口惡業;打害者是身惡業。瞋有上中下,上者害殺,中者罵詈,下者心瞋。爾時,菩薩不生三種惡業,意業是根本故,但說意業。作是念:「是我之罪,我請彼人而不能得稱意,由我薄福,不能具足施與;我若瞋者,既失財物又失福德,是故不應瞋。」 3、取毗梨耶波羅蜜者:若菩薩布施時,受者打害,心不沒、不舍布施,如先說。為布施故身心勤精進,作是念:「我先世不強意布施故,今不能得稱受者意,但當勤布施,不應計余小事。」 4、取禪波羅蜜者:菩薩布施,不求今世福樂,亦不求後世轉輪聖王、天王、人王,亦不求世間禪定樂,為眾生故,不求涅槃樂。但攝是諸意在一切種智中,不令散亂。 5、取般若波羅蜜者:菩薩布施時,常觀一切有為作法虛誑、不堅固、如幻如夢。施眾生時,不見有益無益。何以故?是布施物非定是樂因緣,或時得食腹脹而死,或時得財為賊所害,亦以得財物故,生慳貪心而墮餓鬼中。又此財物有為相故,念念生滅無常,生苦因緣。復次,此財物入諸法實相畢竟空中,不分別有利、無利。是故菩薩于受者不求恩分,于布施不望果報。設求報,若彼不報則生怨恨。菩薩作是念:諸法畢竟空故,我無所與。若求果報,當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布施相,是故不見有益;以畢竟空故,亦不見無益。 ※如是于檀波羅蜜邊取五波羅蜜。 48 賙:救濟。 49 鑑:映照,照察,審辨。 50 印順導師《佛法概論》,p.21:依律制而住的和合僧,釋尊曾提到他的綱領,就是六和敬。六和中,「見和同解」、「戒和同行」、「利和同均」,是和合的本質;「意和同悅」、「身和同住」、「語和無諍」,是和合的表現。從廣義的戒律說,佛教中的一切,團體的、個人的,都依戒律的規定而生活。 51 [1]《雜阿含經》卷13(大正2,91a-b)說:「佛告婆羅門:一切者,謂十二入處。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是名一切。若復說言:此非一切。沙門瞿曇所說一切,我今舍(之),別立余一切者,彼但有言說,問己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 [2]《大智度論》卷27(大正25,259b-c)說:「一切法,所謂色、無色,可見、不可見,有對、無對,……如是無量二法門,如阿毗曇攝法品中說」。 [3] 印順導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p.92:佛說「一切」、「一切有」、「一切法」,只是現實的一切。十二處是一切,一切有的;離了十二處,就沒有什麼可知可說,可修可證的。那些離十二處而有所施設的──超經驗的,形而上的,在佛看來,那是戲論,是無關于實存的幻想,佛總是以「無記」去否定他。 52 印順導師《成佛之道》,p.280:如布施時,對于施者,受者,施物──「三輪」,能與無所得的「空慧相應」,或是無分別智相應,深入法性空,不取我相,不取法相,那就是有方便善巧的布施,不為煩惱所系縛,『能動能出』,名為「出世間」的「施波羅蜜多」。…施度要三輪體空,一切修行,一切波羅蜜多,都應這樣的修習。 53 【四維】:2.指東南、西南、東北、西北四隅。3.指四方。4.指四方邊境。(《漢語大辭典》卷3,p.569) 54 印順導師《大乘起信論講記》,p.312:『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歸順真如法故』,這是極有價值的論義。真如是無所不在的,惡法也不離真如。然而,惡法與真如是相違的,不順于真如性,所以或稱為非法。反之,善法是合法的,是順向于真如法性的。不要以為善行,僅是事上用功;要知事上的善行,是順于真如,而可以趣向于真性的。依戒修定,因定得慧,依慧得解脫,即由善行的漸次而來。不然,直下的修慧,豈不省事!然而佛法並不如此。如沒有戒定等為基,勝義慧是不能成就的。《大智度論》說:修布施可以薄一切煩惱。薄一切煩惱,即在一切善法的修集中;善增即惡薄,自然能歸順于真如。一分學佛者,執理廢事,勸學者直入證如法門,直從無分別著手,從無可下手處下手,實是愚人惡見!無量煩惱惡業薰心,即使修證,也不過是邪定、狂慧而已。 55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26「十地品」(大正9,564b-c):菩薩得無生法忍,入第八地,入不動地。…住不動地,一切心意識不現在前,乃至佛心、菩提心、涅槃心尚不現前,何況當生諸世間心!佛子!是菩薩隨順是地,以本願力故;又諸佛為現其身,…皆作是言:善哉!善哉!善男子!…一切法性,一切法相,有佛無佛常住不異,一切如來不以得此法故說名為佛,聲聞、辟支佛亦得此寂滅無分別法。…若諸佛不與菩薩起智慧門者,是菩薩畢竟取于涅槃。 56 《大智度論》卷10(大正25,132a-b):菩薩…立七住中,得無生法忍,心行皆止,欲入涅槃。爾時,十方諸佛皆放光明,照菩薩身;以右手摩其頭,語言:善男子!勿生此心!汝當念汝本願,欲度眾生!…汝今始得一無生法門,莫便大喜!是時菩薩聞諸佛教誨,還生本心,行六波羅蜜。 57 「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佛」: A、《中阿含經》卷7〈象跡喻經〉,大正1,467a9-24: 諸賢!世尊亦如是說:若見緣起便見法,若見法便見緣起。所以者何?諸賢!世尊說:五盛陰,從因緣生色盛陰,覺、想、行、識盛陰。諸賢!若內耳、鼻、舌、身、意處壞者,外法便不為光明所照,則無有念,意識不得生。諸賢!若內意處不壞者,外法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意識得生。諸賢!內意處及法、意識知外色法是屬色陰,若有覺是覺陰,若有想是想陰,若有思是思陰,若有識是識陰,如是觀陰合會。諸賢!世尊亦如是說:若見緣起便見法,若見法便見緣起。所以者何?諸賢!世尊說五盛陰,從因緣生色盛陰,覺、想、行、識盛陰。彼厭此過去、未來、現在五盛陰,厭已便無欲,無欲已便解脫,解脫已便知解脫,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諸賢!是謂比丘一切大學。 B、《了本生死經》卷1,大正16,815b6-10: 佛說是:若比丘見緣起為見法,已見法為見我。于是賢者舍利弗謂諸比丘言:諸賢者!佛說若諸比丘見緣起為見法,已見法為見我。此謂何義?是說有緣,若見緣起無命非命為見法,見法無命非命為見佛。 C、親光菩薩等造《佛地經論》卷5,大正26,314a19-24: 又契經言:不見少法離緣起性。此中緣起平等法性,名緣起性。依此密意說如是言:若見緣起即見法性,若見法性即見諸佛。緣起實性即勝義法、勝義佛故。平等法性,于一切處皆無差別,故作是說。 D、吉藏《中觀論疏》卷10,大正42,154b26-27: 涅槃經:見緣起為見法,見法為見佛,見佛見佛性。 E、印順導師《佛法概論》p.15-p.16: 佛陀的所以為佛陀,在乎正覺緣起法性,這是佛陀的法身。釋尊證覺緣起法身而成佛,如弟子而正覺緣起法的,也能證得法身;不過約聞佛的教聲而覺悟說,所以稱為聲聞。「如須陀洹得是法分名為初得法身,乃至阿羅漢辟支佛名後得法身」(羅什答慧遠書)。能得法身的佛弟子,是真能窺見佛陀之所以為佛陀的,所以釋尊說:「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佛」。須菩提尊者的深觀法空,釋尊也推許他「先見我身」。因釋尊覺法成佛,引出見法即見佛的精義。再進,那就是「法身常在」。釋尊說:「我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遺教經》)。法身的是否常在,依佛弟子的行踐而定。有精勤的實行者,就有現覺法性者,有能見佛陀的所以為佛陀者,法身也就因此而實現在人間。佛法的不斷流行,有不斷的勤行者,法身這才常在人間而不滅。「法身常在」的論題,是何等深刻、正確而有力! 58 須菩提先見佛: A、《增一阿含經》卷28〈聽法品第36〉(大正2,707c4-708a20): 須菩提觀空,先見佛法身;蓮華色比丘尼化成轉輪聖王,先見佛色身。 B、《大智度論》卷11(大正25,137a1-19)。 59 信順、信忍、證信: (一)印順導師《學佛三要》p.89-90: 信心,不但是在先的,也是在後的;在學佛的歷程中,信心貫徹于一切。約從淺到深的次第,(般若道)可析為三階段: 一、「信可」,或稱「信忍」。這是對于佛法,從深刻的理解而起的淨信。到此,信心成就;純淨的信心,與明達的勝解相應,這是信解位。 二、「信求」:這是本著信可的真信,而發為精進的修學。在從確立信解而進求的過程中,愈接近目標,信心愈是不斷的增勝。這是解行位。 三、「證信」,或稱「證淨」。這是經實踐而到達證實。過去的淨信,或從聽聞(教量)而來,或從推理(比量)而來。到這時,才能「悟不由他」,「不依文字」,現量的通達,這是證位。 在大乘中,是初地的「淨勝意樂」;在聲聞,是初果的得「四證淨」或「四不壞信」。一向仰信的佛法僧戒,這才得著沒有絲毫疑惑的徹底的自信。約一念淨信說,並不太難,難在淨信的成就。聲聞到忍位,菩薩到初住,這才淨信成就了。以前,如聲聞的煖位也有「小量信」,但容易退失。如菩薩初住以前的十信位,「猶如輕毛,隨風東西」。這雖是淨信,但是不堅定的,沒有完成到不退階段的。我們修學信心,是要策發淨信,而且要修學到成就不退。如學者不能于三寶、四諦得勝解,也就不能得佛法的淨信。雖然三寶與四諦是真實的,有德有能的,初學者能「仰信」、「順信」,也不失為佛教的正信,為學佛的要門。然嚴格的說,沒有經過「勝解」,還不能表顯正信的特色! (二)印順導師《大乘起信論講記》p.10-11:修學佛法的過程,先要對自己所要修學的法,生起信順的心。信順,是對于這種法有了純潔的同情與好感;然後生起信可、信求,乃至到證信。由最初的信順心到證信,佛法都叫做信──信以心淨為性。信,不單是仰信,要從親切的經驗,去完成無疑的淨信(信智合一)。如禪者所說的悟,阿含經所說的四不壞信──四證淨,都是淨信;大乘發菩提心,也即是大乘信心的成就;等到徹證大乘法,那就叫淨心地。所以,從淺處說,起信,是要我們于大乘法,起信仰心;從深處說,是要我們去實現他、證實他。本論名大乘起信論,就是以修學大乘而完成大乘信心為宗趣的。如不能于大乘法生信心,即與大乘無緣了。 60 佛滅度時主要的幾種說法: (1) 錫蘭認為佛滅于西元前544年。世界佛教徒友誼會第三次大會並以此為佛歷元年。 (2) 中國依《善見律》眾聖點記之說,認為在西元前485年。 (3) 西方學者較為認同的是西元前483年。 (4) 印順導師認為《異部精釋》之佛滅于西元前431年的說法,較近于事實。  ※詳參印順導師《佛教史地考論》〈佛滅紀年抉擇談〉,p.107-110。 61 [1]《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3(大正8,317b6-c11): 舍利弗!是深般若波羅蜜,佛般涅槃後當至南方國土…從南方當轉至西方…從西方當轉至北方…是深般若波羅蜜是時北方當作佛事。何以故?舍利弗!我法盛時無有滅相。…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是深般若波羅蜜後時當在北方廣行耶?佛言:如是如是。舍利弗!是深般若波羅蜜後時在北方當廣行。 [2]《大智度論》卷67(大正25,531b16-b21): 是般若波羅蜜北方當作佛事,是中說因緣:佛在時能斷眾疑,佛法興盛,不畏法滅。佛滅後過五百歲,正法漸滅,是時佛事轉難。是時利根者讀誦正憶念,亦華香供養;鈍根者書寫華香等供養。是二種人久久皆當得度,是故說當作佛事。 62 夙習:積習,素所熟習。 63 「夙習三多」:1、多見佛。2、于諸佛所多供養,種善根。3、多親近善知識。 [1]《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8(大正8,276b12-19): 般若波羅蜜如是甚深、難見、難解、難知,寂滅微妙,誰當受者?爾時,阿難語諸…菩薩摩訶薩:能受是…般若波羅蜜,正見成就人。漏盡阿羅漢,所願已滿,亦能信受。復次!善男子、善女人,多見佛,于諸佛所多供養、種善根,親近善知識有利根,是人能受。 [2]《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3(大正8,317c9-27):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是深般若波羅蜜後時當在北方廣行耶?佛言:如是如是。舍利弗!是深般若波羅蜜後時在北方當廣行。舍利弗!後時于北方,是善男子、善女人,若聞是深般若波羅蜜,若書、受持、讀、誦、思惟、說、正憶念、如說修行,當知是善男子、善女人久發大乘心,多供養諸佛,種諸善根,久與善知識相隨。舍利弗白佛言:世尊!後時北方當有幾所善男子、善女人求佛道,書深般若波羅蜜乃至如說修行?佛告舍利弗:後時北方雖多有求佛道善男子、善女人,少有善男子、善女人聞是深般若波羅蜜不沒、不驚、不怖、不畏。何以故?是人多親近供養諸佛,多咨問諸佛,是人必能具足般若波羅蜜、禪波羅蜜、毗梨耶波羅蜜、羼提波羅蜜、尸羅波羅蜜、檀波羅蜜,具足四念處,乃至具足十八不共法。舍利弗!是善男子、善女人善根純厚故,能多利益眾生,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64 「一切法不信則信般若,一切法不生則般若生」: [1]《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1〈照明品第四十〉(大正8,302 c17-28):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云何應生般若波羅蜜?佛告舍利弗:色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受想行識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檀那波羅蜜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乃至禪那波羅蜜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佛十力乃至一切智,一切種智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如是諸法不生故,般若波羅蜜應生。舍利弗言:世尊!云何色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乃至一切諸法不生故,般若波羅蜜應生?佛言:色不起、不生、不得、不失故。乃至一切諸法不起、不生、不得、不失故,般若波羅蜜生。 [2]《大智度論》卷40(大正25,498b7-13): 舍利弗已問供養般若事,今問行者云何生般若波羅蜜?佛答:若行者觀色等諸法不生相,是則生般若波羅蜜。舍利弗復問:云何觀色等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答曰:色等因緣和合起,行者知色虛妄不令起,不起故不生,不生故不得,不得故不失。  ※參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85。 65 「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1]《增一阿含經》卷38〈第5經.馬血天子問八政品第43〉(大正2,759c30-760a26):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船筏譬喻,汝等善思念之,戢在心懷。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諸比丘從佛受教。世尊告曰:彼云何名為船筏譬喻?若汝等行路為賊所擒,當執心意,無起惡情,當起護心,遍滿諸方所,無量無限不可稱計。持心當如地,猶如此地亦受于淨,亦受于不淨,屎尿穢惡皆悉受之。然地不起增減之心,不言此好、此丑。汝今所行,亦當如是。設為賊所擒獲,莫生惡念,起增減心。亦如地、水、火、風,亦受于惡,亦受于好,都無增減之心。起慈、悲、喜、護之心,向一切眾生。所以然者?行善之法猶可舍之,何況惡法而可玩習!如有人遭恐難之處,欲度難處至安隱之處,隨意馳走,求其安處。彼見大河極為深廣,亦無船、橋而可得渡至彼岸者。然所立之處極為恐難,彼岸無為。爾時,彼人思惟方計:此河水極深且廣,今可收拾材木草葉,縛筏求渡,依此筏已,從此岸得至彼岸。爾時,彼人即收拾材木草葉,縛筏而渡,從此岸至彼岸。彼人已渡岸,復作是念:此筏于我多所饒益,由此筏得濟厄難,從有恐之地,得至無為之處,我今不舍此筏,持用自隨。云何?比丘!彼人所至到處,能用此筏自隨乎?為不能耶?諸比丘對曰:不也!世尊!彼人所願,今已果獲,復用筏自隨乎!佛告比丘:善法猶可舍,何況非法! [2]《中阿含經》卷54〈第200經.大品.阿梨吒經第9〉(大正1,764c5-15): 世尊告曰:彼人云何為筏所作能有益耶?彼人作是念:今我此筏多有所益,乘此筏已,令我安隱,從彼岸來,度至此岸。我今寧可更以此筏還著水中,或著岸邊而舍去耶!彼人便以此筏還著水中,或著岸邊舍之而去。于意云何?彼作如是,為筏所作能有益耶?時,諸比丘答曰:益也。世尊告曰:如是!我為汝等長夜說筏喻法,欲令棄舍,不欲令受。若汝等知我長夜說筏喻法者,當以舍是法,況非法耶! 66《大智度論》卷88,大正25,681c:菩薩方便力故,先教眾生舍罪,稱讚持戒、布施福德。復次,為說持戒、布施亦未免無常苦惱,然後為說諸法空,但稱讚實法,所謂「無余涅槃」。 67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487(大正7,423b4-18):世尊!佛得無上正等覺時所證佛法,為依世俗說名為得?為依勝義說名得耶?佛告善現:佛得無上正等覺時所證佛法,依世俗故說名為得,不依勝義。若依勝義,能得所得俱不可得。所以者何?若謂此人得如是法,便有所得;有所得者,便執有二;執有二者,不能得果,亦無現觀。具壽善現復白佛言:若執有二,不能得果,亦無現觀;執無二者,為能得果,有現觀耶?佛告善現:執有二者,不能得果,亦無現觀;執無二者,亦復如是;有所執故,如執有二。若不執二,不執不二,則名得果,亦名現觀。所以者何?若執由此便能得果亦有現觀,及執由彼不能得果亦無現觀,俱是戲論。非一切法平等性中有諸戲論,若離戲論乃可名為法平等性。 68 詳參印順導師《佛法是救世之光》之〈教法與證法的仰信〉,p.167-176。 69 詳參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196。 70 《大智度論》卷43(大正25,375a24-29):如人以指示月,愚者但看指,不看月;智者輕笑言:「汝何不得示者意!指為知月因緣,而更看指,不知月。」諸佛賢聖為凡夫人說法,而凡夫著音聲、語言,不取聖人意,不得實義;不得實義故,還于實中生著。 71 《大智度論》卷93(大正25,710b4-11):能觀色等善法如幻如化,不取定實相,得厭心,則舍戲論–常、無常等,是不名為取相。…問曰:一切有為法假名和合故不應取,無為法是真實法,所謂:如、法性、實際,何以不取?答曰:以不取相是無為法,無相名為無為法門,若取相便是有為。 72 「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1] 鳩摩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大正8,749b17-18) [2] 菩提流支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一切聖人皆以無為法得名。」(大正8,753b22-23) [3] 真諦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一切聖人皆以無為真如所顯現故。」(大正8,762c21-22) [4] 玄奘譯《大般若經》卷577〈第九能斷金剛分〉:「以諸賢聖補特伽羅,皆是無為之所顯故。」(大正7,981a7-8) [5] 義淨譯《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以諸聖者皆是無為所顯現故。」(大正8,772b26-27) [6]《金剛經》梵文本《Vajracchedika Prajbaparamita》:「asajskrtaprabhavita hy aryapudgalah」 [7] 世親《金剛般若經論》:「一切聖人皆以無為法得名。此句明何義,彼法是說因故。何以故?一切聖人依真如法清淨得名。」(大正25,784c5-7) [8]《中論》卷3〈青目釋〉(大正30,25b23-29):「佛說實相有三種:若得諸法實相,滅諸煩惱,名為聲聞法。若生大悲發無上心,名為大乘。若佛不出世,無有佛法時,辟支佛因遠離生智。若佛度眾生已,入無余涅槃,遺法滅盡,先世若有應得道者,少觀厭離因緣,獨入山林,遠離憒鬧得道,名辟支佛。」 [9]《大智度論》卷33(大正25,302c19-23):【經】:「菩薩摩訶薩欲到有為、無為法彼岸,當學般若波羅蜜!」【論】:「彼岸者,于有為、無為法盡到其邊。云何是彼岸?以大智慧悉知悉盡有為法總相、別相種種悉解;無為法中,從須陀洹至佛,悉皆了知。」 [10]《大智度論》卷99(大正25,747a26-28):「得諸法實相名為佛,得諸法實相差別故,有須陀洹乃至辟支佛、大菩薩。」 [11]《大智度論》卷60(大正25,485c7-10):「般若波羅蜜是諸法實相,正遍知名為佛;小不如是大菩薩、辟支佛、阿羅漢,轉不如是阿那含、斯陀含、須陀洹。」 73 [1]《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46(大正5,262c8-21):云何有為法?謂:欲界系法、色界系法、無色界系法、五蘊、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八聖道支、三解脫門、六到彼岸、五眼、六神通、佛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解、大慈大悲、大喜大舍、十八佛不共法、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所有一切有生、有住、有異、有滅法。云何無為法?若法無生、無住、無異、無滅可得,所謂:貪盡、瞋盡、痴盡、真如、法界、法性、法住、法定、不虛妄性、不變異性、離生性、平等性、實際。 [2]《大智度論》卷44(大正25,382a16-21):有為法略說三相,所謂:生、住、滅。三界系乃至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雖為無為法,以作法故,是為有為法。與有為相違,是為無為法。復次!滅三毒等諸煩惱,五眾等不次第相續,如、法相、法性、法住、實際等,是名無為法。 74 [1]《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21(大正8,376a6-14):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若道無法,涅槃亦無法。何以故分別說是須陀洹、是斯陀含、是阿那含、是阿羅漢、是辟支佛、是菩薩、是佛?佛告須菩提:是皆以無為法而有分別──是須陀洹、是斯陀含、是阿那含、是阿羅漢、是辟支佛、是菩薩、是佛。世尊!實以無為法故,分別有須陀洹乃至佛?佛告須菩提:世間言說故有差別,非第一義,第一義中無有分別說。何以故?第一義中無言說,道斷結故說後際。 [2]《大智度論》卷80(大正25,650a6-15):須菩提意:若諸法實相中,若道、若涅槃無所有。若無所有,何以分別是須陀洹乃至辟支佛習氣未盡,佛習氣盡。佛言:三乘聖人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雖因無為有差別,而有為法中可得說。須菩提欲定佛語故問:世尊!實以無為法故有差別耶?佛答:世俗法語言名相故可分別,第一法中無分別。何以故?第一義中一切語言道斷,以一切心所行斷故,但以諸聖人結使斷故說有後際,後際者所謂無余涅槃。 75 《顯揚聖教論》卷1,大正31,485a4-16: 三千世界者︰一、小千世界,二、中千世界,三、大千世界。謂一日月之所照臨,名一世界。如是千世界中,有千日月…合名第一小千世界。復千小千世界,名為第二中千世界。復千中千世界,名為第三大千世界。…如是三千世界,三災所壞,謂火水風災。〔按:上述由小千、中千輾轉集成的大千世界,謂之「三千世界」,或「三千大千世界」。是單指由小、中、大三個「千世界」而言,並不是指三千個大千世界。〕 76 A、吉藏《百論疏》卷上之余(大正42,251a-b): 闡陀論釋作首盧迦法,佛弟子五通仙第說偈名首盧迦(強河反;Zloka)。 B、玄應《一切經音義》卷71(大正54,769a): 室路迦(舊言輸盧迦,或云首盧迦,又言首盧柯,案西國數經之法,皆以三十二字為一室路迦,又多約凡夫作世間歌詠者,也此則闡陁論中之一數也)。 C、Zloka:《梵和大辭典》,p.1361:漢譯語有「偈、頌、詩、記句;名、名稱、名聞、讚頌;世俗名譽」;音譯詞有「室路迦、輸盧迦、首盧迦、首盧柯」。 77 四預流支:「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詳參《雜阿含經》卷30,大正2,215b;《相應部》(五五)〈預流相應〉(日譯南傳一六下,p.228)。 78 《妙法蓮華經》卷6,大正9,47c3-8: 佛告常精進菩薩摩訶薩: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是法華經,若讀、若誦、若解說、若書寫,是人當得八百眼功德,千二百耳功德,八百鼻功德,千二百舌功德,八百身功德,千二百意功德。以是功德,莊嚴六根皆令清淨。 ※另請參見《妙法蓮華經玄贊》卷10,大正34,837b24。 79 《妙法蓮華經》卷4,大正9,30c7-14: 佛告藥王:又如來滅度之後,若有人聞妙法華經,乃至一偈一句,一念隨喜者,我亦與授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若復有人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妙法華經,乃至一偈,于此經卷敬視如佛,種種供養–華香、瓔珞、末香、涂香、燒香、繒蓋、幢幡、衣服、伎樂,乃至合掌恭敬。藥王當知,是諸人等已曾供養十萬億佛,于諸佛所成就大願,愍眾生故生此人間。 ※另請參見《妙法蓮華經玄贊》卷8,大正34,808a1-9。 80 《瑜伽師地論》卷74,大正30,706c22-29: 于大乘中有十法行,能令菩薩成熟有情。何等為十?謂于大乘相應菩薩藏攝契經等法,書持、供養、惠施于他,若他正說恭敬聽聞,或自玩讀,或復領受,受已廣音而為諷誦,或復為他廣說開示,獨處空閒,思量觀察,隨入修相。問:如是十種法行,幾是能生廣大福德道?答:一切。問:幾是加行道?答:一,謂第九。問:几淨障道?答:一,謂第十。 ※另請參見印順導師《華雨集》第二冊〈十法行〉,p.114。 81 《般若經》說:「般若為諸佛母」: A、《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306,大正6,558b11-15: 一切如來應正等覺,依甚深般若波羅蜜多,證一切法真如究竟,乃得無上正等菩提。由此故說,甚深般若波羅蜜多能生諸佛,是諸佛母,能示諸佛世間實相。 B、《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4,大正8,326a6-12: 爾時,佛告須菩提:般若波羅蜜是諸佛母,般若波羅蜜能示世間相,是故佛依止是法行,供養恭敬尊重讚歎是法。何等是法?所謂般若波羅蜜。諸佛依止般若波羅蜜住,恭敬供養尊重讚歎是般若波羅蜜。何以故?是般若波羅蜜出生諸佛。 C、《大智度論》卷34,大正25,314a18-b18: 問曰:上欲得諸功德及諸所願,是諸事皆是眾行和合所成,何以故但說當學般若波羅蜜? 答曰:是經名般若波羅蜜,佛欲解說其事,是故品品中皆讚般若波羅蜜。 復次,般若波羅蜜,是諸佛母,父、母之中,母功最重;故佛以般若為母,般舟三昧為父。三昧唯能攝持亂心,令智慧得成,而不能觀諸法實相;般若波羅蜜,能遍觀諸法分別實相,無事不達,無事不成,功德大故,名之為母。以是故,行者雖行六波羅蜜,及種種功德和合,能具眾願,而但說當學般若波羅蜜。 復次,如般若後品中說:若無般若波羅蜜,余五事不名波羅蜜;雖普修眾行,亦不能滿具諸願。如種種畫彩,若無膠者,亦不中用。眾生從無始世界中來,雖修布施、持戒、忍辱、精進、一心、智慧,受世間果報已而復還盡。所以者何?離般若波羅蜜故。今以佛恩,以般若波羅蜜修行六事,故得名波羅蜜,成就佛道,使佛佛相續而無窮盡。 復次,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時,普觀諸法皆空,空亦復空;滅諸觀,得無礙般若波羅蜜。以大悲方便力,還起諸功德業;此清淨業因緣故,無願不得。余功德離般若波羅蜜,無有無礙智慧。云何言欲得諸願,當學檀波羅蜜等? 復次,又以五波羅蜜離般若,不得波羅蜜名字。五波羅蜜如盲,般若波羅蜜如眼;五波羅蜜如壞瓶盛水,般若波羅蜜如盛熟瓶;五波羅蜜如鳥無兩翼,般若波羅蜜如有翼之鳥。如是等種種因緣故,般若波羅蜜能成大事。以是故言:欲得諸功德及願,當學般若波羅蜜。 D、《大智度論》卷18,大正25,190b28-c2: 諸佛及菩薩,能利益一切,般若為之母,能出生養育,佛為眾生父,般若能生佛,是則為一切,眾生之祖母。 E、《十住毗婆沙論》卷2,大正26,29c20-22: 般若波羅蜜是諸佛母,方便為父…以此二法出生諸佛。 82 1、契經,2、應頌,3、記說,4、伽陀,5、自說,6、因緣,7、譬喻,8、本事,9、本生,10、方廣,11、希法,12、論議。另參《大毗婆沙論》卷126,大正27,659c。 83 《大方廣佛華嚴經》(六十華嚴)卷26〈十地品第22之4〉,(大正9,564b7-565a11): 菩薩摩訶薩已習七地微妙行慧,方便道淨,善集助道法,具大願力。諸佛神力所護,自善根得力,常念隨順如來力、無畏、不共法,直心深心清淨,成就福德智慧,大慈大悲不舍眾生,修行無量智道,入諸法本來無生、無起、無相、無成、無壞,無來、無去,無初、無中、無後,入如來智,一切心意識,憶想分別,無所貪著,一切法如虛空性,是名菩薩得無生法忍,入第八地,入不動地,名為深行菩薩。一切世間所不能測,離一切相,離一切想,一切貪著,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壞,深大遠離,而現在前。 譬如比丘得于神通,心得自在,次第乃入滅盡定,一切動心,憶想分別,皆悉盡滅。菩薩亦如是,菩薩住是地,諸勤方便身口意行,皆悉息滅,住大遠離。 如人夢中欲渡深水,發大精進,施大方便,未渡之間,忽然便覺,諸方便事,皆悉放舍。菩薩亦如是,從初已來,發大精進,廣修道行,至不動地,一切皆舍,不行二心,諸所憶想,不復現前。 譬如生梵世者,欲界煩惱不現在前。菩薩亦如是,住不動地,一切心意識不現在前,乃至佛心、菩提心、涅槃心,尚不現前,何況當生諸世間心。佛子!是菩薩隨順是地,以本願力故。 又諸佛為現其身,住在諸地法流水中,與如來智慧為作因緣。諸佛皆作是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得是第一忍,順一切佛法。善男子!我有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汝今未得為得,是故勤加精進,亦莫舍此忍門。善男子!汝雖得此第一甚深寂滅解脫,一切凡夫離寂滅法,常為煩惱覺觀所害,汝當愍此一切眾生。 又善男子!汝應念本所願,欲利益眾生,欲得不可思議智慧門。 又善男子!一切法性,一切法相,有佛無佛,常住不異。一切如來不以得此法故說名為佛,聲聞、辟支佛亦得此寂滅無分別法。 善男子!汝觀我等無量清淨身相,無量智慧,無量清淨國土,無量方便,無量圓光,無量淨音,汝今應起如是等事。 又善男子!汝今適得此一法明,所謂一切法寂滅無有分別,我等所得無量無邊,汝應精勤起此諸法。 善男子!十方無量國土,無量眾生,無量諸法差別,汝應如實通達是事,隨順如是智。 是菩薩諸佛與如是等無量無邊起智慧門因緣,以此無量門故,是菩薩能起無量智業,皆悉成就。 諸佛子!若諸佛不與菩薩起智慧門者,是菩薩畢竟取于涅槃,棄舍利益一切眾生,以諸佛與此無量無邊起智慧門故,于一念中,所生智慧,比從初地已來乃至七地,百分不及一,無量無邊阿僧祇分不及一,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所以者何?先以一身修集功德,今此地中,得無量身修菩薩道,以無量音聲,無量智慧,無量生處,無量清淨國土,無量教化眾生,供養給侍無量諸佛,隨順無量佛法,無量神通力,無量大會差別,無量身口意業,集一切菩薩所行道,以不動法故。 佛子!譬人乘船欲渡大海,未至大海多用功力。入海以風,無復艱礙。一日之行過先功力,于百千歲,所不能及。菩薩亦如是,多集善根,乘大乘船,入菩薩所行大智慧海,不施功力,能近一切諸佛智慧,比本所行,若一劫,若百千萬劫,所不能及。」 ※另參見《十住經》卷3(大正10,520c10-521b9);《大智度論》(卷10,大正25,132a18-b13);(卷29,272a);(卷48,405c-406a);(卷50,418a)。《成佛之道》(增注本)p.364。 84 A、【經】《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5〈成辦品第50〉(大正8,328b): 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眾生,皆作信行、法行人、八人、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辟支佛,若智、若斷,不如是菩薩一日行深般若波羅蜜,忍、欲、思惟籌量。何以故?是信行、法行人、八人、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辟支佛,若智、若斷,即是菩薩摩訶薩無生法忍。(《大智度論》卷71,大正25,553ab9-18) B、【論】《大智度論》卷71,大正25,555a3-24: 是時,諸天子讚嘆般若波羅蜜,及行般若波羅蜜者,作是言:若三千大千世界中眾生,皆作信行、法行,乃至辟支佛若智、若斷。智者十智;斷者二種斷:有殘斷,無殘斷。學人有殘斷,無學人無殘斷。不如是菩薩一日行深般若波羅蜜,何以故?是諸賢聖智、斷,皆是菩薩無生法忍。 問曰:若諸賢聖智、斷,即是無生忍者,何以言不如? 答曰:信行等人,無大悲,舍眾生故不如。無方便力,不能于涅槃自反。譬如眾水會恆河,俱入大海;欲入海時,水勢湊急,眾生在中,無能自反,唯有大力者乃能自出。 復次,諸余賢聖智、斷成就,菩薩始得無生忍而力能過之,是故勝。智、斷功德雖成就,不及菩薩初忍。譬如大臣,功業雖大,不及太子。 復次,暖、頂、忍法,是小乘初門;菩薩法忍,是大乘初門。聲聞、辟支佛雖終成,尚不及菩薩初入道門,何況成佛! 問曰:聲聞、辟支佛法,是小乘,菩薩是大乘,云何言二乘智、斷即是菩薩無生忍? 答曰:所緣同,如、法性、實際亦同,利鈍智慧為異。又有無量功德,及大悲心守護故勝。 ※參見:【經】《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22〈通學品第74〉(大正8,381b23-c2)(《大智度論》卷86,大正25,659c5-13)。【論】《大智度論》卷86,大正25,662b16-24。 85 《妙法蓮華經》卷1,大正9,7b26-c9: 諸佛以方便力,于一佛乘分別說三。舍利弗!若我弟子,自謂阿羅漢、辟支佛者,不聞不知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事,此非佛弟子,非阿羅漢,非辟支佛。又舍利弗!是諸比丘、比丘尼,自謂已得阿羅漢是最後身究竟涅槃,便不復志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當知此輩皆是增上慢人。所以者何?若有比丘實得阿羅漢,若不信此法,無有是處,除佛滅度後現前無佛。所以者何?佛滅度後,如是等經,受持讀誦解義者,是人難得。若遇余佛,于此法中便得決了。舍利弗!汝等當一心信解受持佛語,諸佛如來言無虛妄,無有余乘,唯一佛乘。 86 《雜阿含經》卷41(1129經),大正2,298c29-299a7: 有四沙門果,何等為四?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 何等為須陀洹果?謂三結斷,是名須陀洹果。 何等為斯陀含果?謂三結斷,貪恚癡薄,是名斯陀含果。 何等為阿那含果?謂五下分結斷,是名阿那含果。 何等為阿羅漢果?若彼貪欲永盡,瞋恚永盡,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是名阿羅漢果。 87 「無諍三昧」之意義: 《大毗婆沙論》卷179,大正27,898a13-899a6: 云何無諍行,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如契經說:我弟子中善現苾芻住無諍行第一。雖作是說,而不廣辯。云何無諍行?無諍名何法?彼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說者,今應說之,故作斯論。 問:云何無諍行? 答:一切阿羅漢善達內時,外不如是,若亦善達外時,名無諍行。云何內時?謂自相續中所有煩惱。云何外時?謂他相續中所有煩惱。遮此煩惱,名為善達。一切阿羅漢于自相續所有煩惱,皆已遮斷;于他相續所有煩惱,則不決定;若亦能遮,名無諍行。 有說:時謂三時:即日初分、日中分、日後分。于此三時,制諸煩惱,名為善達。一切阿羅漢于自相續三時煩惱,皆已制斷;于他相續三時煩惱,則不決定。若亦能制,名無諍行。 有說:時謂六時:即日夜各初、中、後分。于此六時制諸煩惱,名為善達。一切阿羅漢于自相續六時煩惱,皆已制斷;于他相續六時煩惱,則不決定。若亦能制,名無諍行。 尊者妙音說曰:非謂無有自相續中煩惱故,名無諍行;但以能遮他相續中煩惱諍故,名無諍行。所以者何?諍是對他之名,非對自故。 問:何故遮制煩惱,名為善達? 答:要由方便覺慧現前,方能遮制自他煩惱故名善達。 問:無諍名何法? 答:令他相續無雜穢轉,謂諸煩惱能為津潤垢膩雜穢,得無諍者,不為他相續中煩惱之所津潤垢膩雜穢,即是遠離他相續中諸煩惱義。 有說:此文應言:于他相續無遺余轉,謂得無諍者,如于自相續煩惱永斷無余;如是于他相續煩惱,亦能遮制令無有余;即是遍遮他相續中應令彼起諸煩惱義。 有說:此文應言:于他相續無差別轉,謂得無諍者,如能遮親相續中煩惱,令其不生;如是亦能遮怨及中相續中煩惱,令其不起;即是平等遮制他相續中諸煩惱義。 問:善達外時,無雜穢轉有何差別? 答:善達外時,謂慧無雜穢轉,謂煩惱不起。 復次,彼阿羅漢行五種法,令他相續煩惱不起。何等為五?一、淨威儀路;二、應時語默;三、善量去住;四、分別應受不應受;五、觀察補特伽羅。 淨威儀路者:彼阿羅漢先一處坐,若他來者即觀其心:以何威儀令不起結?若知由此生彼結者,即便舍此住余威儀。若不起結,即如本住先住。余威儀亦爾。 應時語默者;彼阿羅漢見他來時便觀其意:為應與語?為應默耶?觀已若見語起彼結,雖極欲語,即便默然。若見由默起彼結者,雖不欲言,而便與語。若涉道路見二人來,即觀:誰應先可與語?觀已,若見與此語時,彼起結者,即與彼語。與彼亦然。若俱與語而起結者,即便默然。俱默亦爾。若語、若默俱起結者,即為避路令不起結。 善量去住者:彼阿羅漢隨所住處即便觀察:我為應住?為應去耶?若見住時,起他結者,處雖安隱,資具豐饒,隨順善品,而便舍去。若見由去,生他結者,處雖不安,資緣匱乏,不順善品,而便強住。 分別應受不應受者:彼阿羅漢若有施主以資具施,即觀其心:為應受?為不應受?觀已,若見受起彼結,雖是所須,而便不受。若見不受起彼結者,雖所不須,而便故受。 觀察補特伽羅者:彼阿羅漢為乞食故,將入城邑里巷他家,觀察此中男女大小,勿有因我起諸煩惱。若知不起,便入乞食。若知起者,雖復極飢,而便不入。無如是事為分別故,假使一切有情,因見我故起煩惱者,我即往一無有情處斷食而死,終不令他因我起結。 彼阿羅漢修行如是五種行法,則能遮他相續煩惱,令不現前。 問:何故阿羅漢已得解脫,而修此法自拘縛耶? 答:彼阿羅漢先是菩薩種性,不忍有情造惡招苦,為拔彼故,恒作是念:我無始來與諸有情互起纏縛,輪迴五趣,受諸劇苦;我幸得免,復應救彼。又作是念:我無始來或作倡妓,或淫女等鄙穢之身,百千眾生于我起結,尚由此故,長夜受苦,況我今者離貪恚痴,為世福田,于我起結,而不招苦!故我今者不應復作煩惱因緣。故阿羅漢雖自解脫,而為有情起無諍行。 ※《大智度論》卷11(大正25,136c23-137a21)。 88 得無生忍: [1]《大般若經》卷529,大正7,714c1-3:云何名為無生法忍?謂令一切煩惱不生,微妙智慧常無間斷,觀一切法畢竟不生,是故名為無生法忍。 [2]《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6,大正8,341b1-6:是阿惟越致菩薩摩訶薩,以是自相空法,入菩薩位,得無生法忍。何以故名無生法忍?是中乃至少許法不可得,不可得故不作,不作故無生,是名無生法忍。菩薩摩訶薩以是行類相貌,當知是阿惟越致菩薩摩訶薩。 [3] 印順導師〈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偈頌講記〉《華雨集》第一冊,p.140-141:不退轉的菩薩,得無生法忍。忍是一種智慧,與忍辱的意思是不同的。此處,可以將這忍字解釋為透徹的認知,即能夠將事物在內心中認得清清楚楚,能夠透徹地了解它,這便是忍;所以忍是智慧的別名。能夠證悟一切法不生不滅的智慧,即稱之為「無生法忍」。所以忍所通達的所緣境界,是無生,一切法不生不滅的真理。 89 釋迦菩薩在過去第二阿僧祇劫滿時,得燃燈佛授記。 ※覆髮掩泥: [1]《佛本行集經》卷3,大正3,667c3-20: 時然燈佛以神通力,變一方地,如稀土泥。時彼人眾見此路泥,各各避行,無有一人入于泥者。我時行見,速往泥所,見彼泥已,即生此念:如是,世尊!云何令踐此泥中行?若泥中行,泥污佛腳,我今乃可將臭肉身于此泥上作大橋梁,令佛世尊履我身過。我時即鋪所有鹿皮,解發布散,覆面而伏,為佛作橋。一切人民未得踐過,唯佛最初蹈我發上。如是供養然燈佛多陀阿伽度、阿羅呵、三藐三佛陀故,復生是念:願此然燈如來世尊及聲聞眾,足蹈我身及頭髮上,渡于此泥。復發此願:願未來世得作佛時,如今然燈如來無異,如是威德,如是勢力,作天人師。又願:我今盡此身命,若然燈佛不授我記,我終不起于此泥中。當是童子布身發時,是時大地六種震動,所謂東湧西沒,西湧東沒,南湧北沒,北湧南沒,中湧邊沒,邊湧中沒。 [2]《大智度論》卷4,大正25,87a7-19: 如是菩薩一阿僧祇過,還從一起。初阿僧祇中,心不自知:我當作佛?不作佛?二阿僧祇中,心雖能知:我必作佛,而口不稱:我當作佛。三阿僧祇中,心了了自知得作佛,口自發言,無所畏難:我于來世當作佛──釋迦文佛。從過去釋迦文佛到剌那尸棄佛,為初阿僧祇,是中菩薩永離女人身。從剌那尸棄佛至燃燈佛,為二阿僧祇,是中菩薩七枚青蓮華供養燃燈佛,敷鹿皮衣,布髮掩泥。是時燃燈佛便授其記:汝當來世作佛,名釋迦牟尼。從燃燈佛至毗婆尸佛,為第三阿僧祇,若過三阿僧祇劫,是時菩薩種三十二相業因緣。」 ※另參《增壹阿含經》卷11,大正2,598c2-599a24;《大般若經》卷539,大正7,772b29-772c1。 90 窪:低陷,小水坑。 91 [1] 得無生法忍菩薩佛為授記: 《大般若經》卷336,大正6,726b18-27: 佛告善現:如汝所見諸法實性,即是菩薩摩訶薩無生法忍,若菩薩摩訶薩成就如是無生法忍,便為如來應正等覺授與無上正等菩提不退轉記。善現!若菩薩摩訶薩于佛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解、大慈大悲、大喜大舍、十八佛不共法等殊勝功德,精進修行,常無懈惓,不證無上正等菩提、一切智智、大乘妙智,無有是處。所以者何?善現!是菩薩摩訶薩必已獲得無生法忍,乃至無上正等菩提,于所得法無退無減。 (《大智度論》卷74,大正25,579c21-580a16) [2] 得無生法忍即是阿鞞跋致地:《大智度論》卷28,大正25,263c1-264a10。 [3] 得無生忍菩薩神通自在:《大智度論》卷77,大正25,602a14-28。 [4] 得無生忍菩薩壽命自在:《大智度論》卷90,大正25,698b15-20。 92 「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 《大智度論》卷71,大正25,556b26-28:般若波羅蜜能滅諸邪見煩惱戲論,將至畢竟空中;方便將出畢竟空。 93 《大智度論》卷75,大正25,590c11-13:菩薩過聲聞、辟支佛地,得無生法忍授記更無余事,唯行淨佛世界、成就眾生。 94 佛、菩薩、眾生共同莊嚴佛土: [1]《大智度論》卷50,大正25,418b14-17: 淨佛世界者,有二種淨:一者、菩薩自淨其身,二者、淨眾生心令行清淨道。以彼我因緣清淨故,隨所願得清淨世界。 [2]《大智度論》卷92,大正25,708c15-709a4: 三業清淨非但為淨佛土,一切菩薩道皆淨此三業,初淨身口意業,後為淨佛土,自身淨,亦淨他人。何以故?非但一人生國土中者,皆共作因緣,內法與外法作因緣,若善若不善。多惡口業故,地生荊棘;諂誑曲心故,地則高下不平;慳貪多故,則水旱不調,地生沙礫。不作上諸惡故,地則平正,多出珍寶。如彌勒佛出時,人皆行十善故,地多珍寶。問曰:若布施等諸善法得淨佛土果報,何以但說淨三業?答曰:雖知善惡諸法是苦樂因緣,如一切心心數法中,得道時智慧為大,攝心中定為大,作業時思為大,得是思業已,起身口意業,布施、禪定等以思為首,譬如縫衣以針為導。受後世果報時,業力為大,是故說三業則攝一切善法。意業中盡攝一切心心數法,身口則攝一切色法。人身行三種福德具足,則國土清淨。內法淨故,外法亦淨,譬如面淨故,鏡中像亦淨。 95 「無莊嚴為莊嚴」: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5,大正8,248c10-249a9:須菩提!菩薩摩訶薩大莊嚴,應薩婆若心不生是念:我教若干人住檀那波羅蜜,不教若干人住檀那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亦如是。不生是念:我教若干人住四念處,不教若干人住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亦如是。亦不生是念:我教若干人令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辟支佛道、一切種智,亦不教若干人令得須陀洹果乃至一切種智…須菩提。是名菩薩摩訶薩大莊嚴。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從佛所聞義,菩薩摩訶薩無大莊嚴為大莊嚴,諸法自相空故。所謂:色,色相空;受想行識,(受想行)識相空…乃至十八不共法,十八不共法相空;菩薩,菩薩相空。世尊!以是因緣故,當知菩薩摩訶薩無大莊嚴為大莊嚴。 96 「普莊嚴」: [1]《華嚴經》卷65,大正10,348b13-c10:善財入(慈行童女宮殿)已,見毗盧遮那藏殿,玻璃為地,琉璃為柱,金剛為壁,閻浮檀金,以為垣牆,百千光明,而為窗牖,阿僧祇摩尼寶而莊校之。寶藏摩尼鏡,周匝莊嚴,以世間最上摩尼寶而為莊飾,無數寶網羅覆其上。百千金鈴出妙音聲,有如是等不可思議眾寶嚴飾。其慈行童女,皮膚金色,眼紺紫色,發紺青色,以梵音聲而演說法。善財見已,頂禮其足,繞無數匝,合掌前住,作如是言:聖者!我已先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而未知菩薩云何學菩薩行?云何修菩薩道?我聞聖者善能誘誨,願為我說。時慈行童女告善財言:善男子!汝應觀我宮殿莊嚴。善財頂禮,周遍觀察,見一一壁中、一一柱中、一一鏡中、一一相中、一一形中、一一摩尼寶中、一一莊嚴具中、一一金鈴中、一一寶樹中、一一寶形像中、一一寶瓔珞中,悉見法界一切如來。從初發心修菩薩行,成滿大願,具足功德,成等正覺轉妙法輪,乃至示現入于涅槃,如是影像靡不皆現,如淨水中普見虛空日月星宿所有眾像,如此皆是慈行童女過去世中善根之力。爾時善財童子憶念所見諸佛之相,合掌瞻仰慈行童女。爾時童女告善財言:善男子!此是般若波羅蜜普莊嚴門,我于三十六恆河沙佛所求得此法。 [2]《華嚴經疏》卷57,大正35,932c27-933a2:名般若普莊嚴者有二義:一、由般若照一切法,依中有正,一中有多故,所得依無所不現。般若中云:「了色是般若,一切法趣色」,即其義矣。二、由能證般若已,具諸度莊嚴故,所證所成亦莊嚴無盡。 97 [1]《雜阿含經》卷10(267經),大正2,69c:比丘!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比丘!我不見一色種種如斑色鳥,心復過是。所以者何?彼畜生心種種故色種種。是故比丘!當善思惟,觀察于心。諸比丘!長夜心貪欲所染,瞋恚、愚痴所染;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比丘當知!汝見嗟蘭那鳥種種雜色不」?答言:「曾見,世尊」!佛告比丘:「如嗟蘭那鳥種種雜色,我說彼心種種雜,亦復如是。所以者何?彼嗟蘭那鳥心種種故,其色種種。是故當善觀察思惟于心,長夜種種貪欲、瞋恚、愚痴所染;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譬如畫師、畫師弟子,善治素地,具眾彩色,隨意圖畫種種像類。」 [2]《日譯南傳大藏經》第14卷,p.237:比丘眾!隨其心雜染,則眾生雜染;隨其心淨,則眾生清淨。 [3]《大毗婆沙論》卷142,大正27,731b11-12;《顯宗論》卷5,大正29,795b27;《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4,大正3,306b25-26;《維摩詰所說經》卷上,大正14,538c。 [4] 參考惠敏法師〈「心淨則佛土淨」之考察〉一文,收在《中華佛學學報》第十期,民86年7月出版,p.25-44。 98 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755說:《金剛般若》說:「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這樣形式的三句,《金剛般若》多有這樣的語句。第一句舉法──所聽聞的,所見到的,所修學的,所成就的;第二句約第一義說「即非」,第三句是世俗的假名。《金剛般若》的三句,相信是「中品般若」的二諦說,經簡練而成為公式化的。從這些看來,《金剛般若》的成立,最早也是「中品般若」集成的時代。 99 《中論》卷4,大正30,32c: 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 若人不能知,分別于二諦,則于深佛法,不知真實義。 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 ※詳參印順導師《中觀論頌講記》,p.445-452。 100 詳參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110。 101 [1]《大智度論》卷9,大正25,121c26-29: 佛有二種身:一者、法性身。二者、父母生身。是法性身,滿十方虛空無量無邊,色像端正相好莊嚴,無量光明無量音聲,聽法眾亦滿虛空。(此眾亦是法性身,非生死人所得見也。) [2]《大智度論》卷29,大正25,273b17-18: 或有菩薩,得無生法忍法性生身,在七住地,住五神通,變身如佛,教化眾生。 [3]《大智度論》卷43,大正25,371a25-29: 心不生邪見煩惱戲論,即時得心清淨,心清淨果報故得身清淨,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莊嚴其身。得三種清淨故,破諸虛誑取相之法,受法性生身。所謂常得化生,不處胞胎。 [4]《大乘義章》卷1,大正45,123c14-17: 菩薩得無生法忍,舍肉身,次受後身,名為法身。所以者何﹖體無生忍力,無諸煩惱,亦不取二乘證,又未成佛,于其中間所受之身,名為法性生身。 [5] 印順導師《勝鬘經講記》p.147: 《大智度論》說︰「七地菩薩舍蟲身。」他是主張七地菩薩得無生法忍的,舍蟲身即舍分段身。一般眾生的身體,是一大蟲聚。因為是蟲聚,所以有病有老有死。今七地菩薩舍蟲身而得法性生身──意生身,雖有剎那生滅,而不再有一般的病老死苦。由此,七地菩薩以前有分段生死,七地以後有變易生死的意生身。 ※另參《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514,大正7, 627b12-18;《大智度論》卷73,大正25,572b18-23。 102 [1]《大智度論》卷30,大正25,278a18-b2: 佛身有二種:一者、真身;二者、化身。眾生見佛真身,無願不滿。佛真身者,滿于虛空,光明遍照十方,說法音聲亦遍十方;無量恒河沙等世界滿中大眾,皆共聽法;說法不息,一時之頃,各隨所聞而得解悟。如劫盡已,眾生行業因緣故,大雨澍下,間無斷絕,三大所不能制;唯有劫盡十方風起,更互相對,能持此水。如是法性身佛有所說法,除十住菩薩,三乘之人皆不能持;唯有十住菩薩不可思議方便智力,悉能聽受。眾生其有見法身佛,無有三毐及眾煩惱,寒熱諸苦一切皆滅,無願不滿。 [2] 盧山慧遠《大乘大義章》卷上,大正45,122c29-123a13: 真法身者,遍滿十方虛空法界,光明悉照無量國土,說法音聲常周十方無數之國,具足十住菩薩之眾,乃得聞法。從是佛身方便現化,常有無量無邊化佛,遍于十方,隨眾生類若干差品,而為現形。光明色像,精粗不同。如來真身,九住菩薩尚不能見,何況惟越致及余眾生。所以者何?佛法身者,出于三界,不依身口心行,無量無漏諸淨功德本行所成,而能久住,似若泥洹。真法身者,猶如日現,所化之身同若日光,如《首楞嚴經》燈明王佛壽七百阿僧祇劫,與此釋迦同,是彼一身無有異也。若一佛者,此應從彼而有,法性生佛所化之佛,亦復如是。 103 [1] 須彌山:須彌,梵名Sumeru,巴利名同。又作蘇迷盧山、須彌盧山、須彌留山、修迷樓山。略作彌樓山(梵Meru)。意譯作妙高山、好光山、好高山、善高山、善積山、妙光山、安明由山。原為印度神話中之山名,佛教之宇宙觀沿用之,謂其為聳立于一小世界中央之高山。以此山為中心,周圍有八山、八海環繞,而形成一世界(須彌世界)。(《佛光大辭典(六)》,p.5364-p.5364) [2] 印順導師《寶積經講記》,p.84:須彌山,譯義為妙高山。拔海八萬由旬,為一切山中最高的,所以叫山王。 104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3,大正45,298b16-20︰身者:積聚義、依止義。雖諸根大造並皆積集身根為彼多法依止,積集其中,獨得身稱。梵云迦耶,此云積聚,故《瑜伽》云︰諸根所隨周遍積集故名為身。雖復迦耶是積聚所依義,翻為身者體義相當,依唐言譯。 ※另參《佛光大辭典(三)》,p.3015。 105 [1] 阿修羅:梵名Asura,略稱修羅。為六道之一,八部眾之一,十界之一。又作阿須羅、阿索羅、阿蘇羅、阿素羅、阿素洛、阿須倫、阿須輪。意譯為非天、非同類、不端正。舊譯不酒、不飲酒,或系誤譯。阿修羅 為印度最古諸神之一,系屬于戰斗一類之鬼神,經常被視為惡神,而與帝釋天(因陀羅神)爭斗不休,以致出現了修羅場、修羅戰等名詞。(《佛光大辭典(四)》,p.3651) [2] 印順導師《佛在人間》,p.84-p.85:阿修羅有兩大毛病:一、疑:帝釋有時與他談和平,他因為過去的經驗,憎厭帝釋的狡詐,對他存著絕對不信任的心理,所以造成猜疑的原因,全是由于仇恨。他猜疑成性,連佛說的也不相信。佛對他說四諦,他疑佛對帝釋說五諦;佛對他說八正道,他又疑佛對帝釋說九正道。二、嫉妒:他懷念須彌山的光榮如意,非常嫉妒戰勝了他的帝釋。由此猜疑與嫉妒,養成好戰的心理。 ※另參《大毗婆沙論》卷172,大正27,868a15-c27。 106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8,750a。詳參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72。 107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8,750c。詳參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99。 108 《妙法蓮華經》卷1,大正9,8c、9a:「若于曠野中,積土成佛廟,乃至童子戲,聚沙為佛塔,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佛道」。「若人散亂心,入于塔廟中,一稱南無佛,皆已成佛道」。 109 《大毗婆沙論》卷185,大正27,927c。 110 《異部宗輪論》,大正49,17a。 111 這里的「奉持」,梵文為dhArayAmi,有「受持,奉持;記憶」的意思。 112 《大智度論》卷41,大正25,358a17-358b1: 凡有二法:一者名字,二者名字義。如火,能照、能燒是其義;照是造色,燒是火大,是二法和合名為火。若離是二法有火,更應有第三用。除燒、除照,更無第三業,以是故知,二法和合,假名為火。是火名不在二法內,何以故?是法二,火是一,一不為二,二不為一。義以名二,法不相合,所以者何?若二法合,說火時應燒口;若離,索火應得水。如是等因緣,知不在內。若火在二法外,聞火名,不應二法中生火想。若在兩中間則無依止處。一切有為法,無有依止處,若在中間,則不可知。以是故,火不在三處,但有假名。 113 《俱舍論》卷5,大正29,29a11-15: 「名」(nAman, name)謂作想,如說色、聲、香、味等想。「句」(pada, phrase)者謂章,詮義究竟,如說「諸行無常」等章;或能辯了業用、德、時、相應、差別,此章稱句。「文」(vyaJjana,syllables)者謂字,如說[褒-保+可]、阿、壹、伊等字。 澄觀《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72(大正36,571c): 俱舍亦以法緣能詮。釋云名身者,所謂想、章、字、總說。釋曰:以想釋名,以章釋句,以字釋文,以總釋身。論云:名謂作想。解云:想者取像,或契約義。若取像名想,想是心所,如說于色能生色想,因名生想名為作想。若契約義,想即是名,謂諸賢聖共為契約,立色等名,名即是想,由此名想顯有詮表故名作想。余義準說。 114 [1] 請參考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132的解釋。 [2]「極微和微塵」:印順導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p.232-p.233: 「極微」:法自性,可分為「色」、「心」、「心所」、「心不相應行」、「無為」──五類。說到色法,分為能造的四大,所造的眼等五根,色等五境,及無表色──十一種,這是《發智論》以來的定說。這些色法(除無表色),常識所得的,都是眾多積集的和合色;分析推究到不可再分析時,名為「極微」,如《大毗婆沙論》卷136(大正27,702a)說:「極微是最細色,不可斷截破壞貫穿,不可取舍乘履搏掣;非長非短,非方非圓,非正不正,非高非下;無有細分,不可分析;不可睹見,不可聽聞,不可嗅嘗,不可摩觸:故說極微是最細色。此七極微,成一微塵,是眼、眼識所取色中最微細者」。最細的極微色,是不可析、不可入的色自性,近于古代的原子說。極微是一般眼所不能見,……身所不能觸的,也就是感官所不能經驗到的。不可再分析,不能說方說圓,因為不這樣,可以再分析,就不是極微了。但不可說有質礙,而在實際上,極微是不能單獨而住,不離質礙的。不可說有方圓,而實不離方分,所以極微的積集,是中間一微,六分六微。這樣的七微和合,成為肉眼所見的最細色。色的極微,分能造的四大極微,所造的眼等極微。所造色極微有十,能造四大也有十。四大極微是互不相離的;四大極微與造色極微,和合而住,成為內而根身,外而器界的一切色。 115 [1] 《大智度論》卷12,大正25,147c16-148a2: 問曰:亦不必一切物皆從因緣和合故有。如微塵至細故,無分;無分故,無和合。疊粗故可破,微塵中無分,云何可破?答曰:至微無實,強為之名。何以故?粗細相待,因粗故有細,是細復應有細。復次,若有極微色,則有十方分,若有十方分,是不名為極微,若無十方分,則不名為色。復次,若有極微,則應有虛空分齊,若有分者,則不名極微。復次,若有極微,是中有色香味觸作分,色香味觸作分,是不名極微。以是推求微塵,則不可得。 [2] 《大智度論》卷89,大正25,691a12-b2: 問曰:微塵第一微細故,不得作分,無分故,無和合,此則定法;是故不得言「一切空,無有定法」。答曰:若微塵是色,則應有分。何以故?一切色皆在虛空中,皆有十方。若微塵是色,則有十分,若有十分,云何是極微?若如汝說「微塵無分者」,則非色,何以故?出色相故。又復色名五情可得,若微塵非五情所得者,云何得知是色?是故微塵但有虛名。眼見粗色,尚可破令空,何況不可見不可觸。問曰:微塵細故,五情所不能得,聖人得天眼則見。答曰:天眼見雖細,是色相故,應當有分。若無分,則非色。非色,則天眼不見。以是故天眼亦虛誑妄見。是故聖人以慧眼觀世間,則得道。 116 [1] 廬山慧遠《鳩摩羅什法師大義》卷下,大正45,137b-137c: 如優樓迦弟子〈說微塵品〉,謂微塵定相有四:色、香、味、觸。水微塵有色、味、觸,火微塵有色、觸,風微塵但有其觸。是人離四法別有,以地大故,四法屈地。極小地名為微塵,一切天地諸色之根本,是不可壞相。佛弟子中亦有說微塵處。因佛說有細微色,而細中求細極細者,想以為微塵捊。為破外道邪見及佛弟子邪論故,說微塵無決定相,但有假名。何以故?如五指和合,假名為拳;色等和合,假名微塵。以佛法中常用二門:一、無我門,二、空法門。無我門者,五陰、十二入、十八性、十二因緣,決定有法,但無有我。空法門者,五陰、十二入、十八性、十二因緣。從本以來無所有、畢竟空。若以無我門破微塵者,說色、香、味、觸為實法。微塵是四法和合所成,名之假名。所以者何?是中但說我空,不說法空故。若以法空者,微塵色等,皆無所有,不復分別是實是假。 [2] Robinson著.郭忠生譯《印度與中國的早期中觀學派》,p.307,n.12& n.14: 〔釋開仁整理〕就Robinson的考察認為優樓迦(UlUka),就是KaNAda,為《勝論經》(VaiZeSika SUtra)的作者。于《勝論經》中的〈說微塵品〉,有說到微塵是擁有決定相的,那就是「色、香、味、觸」等四塵。水的微塵有色、味、觸三塵,火的微塵有色、觸二塵,而風的微塵但有其觸塵。至于眾生的話則離四塵而別有組成的原素,那就是以地大所成,這是勝論之主張,他們認為「人類之身體僅是由地大所成,並非是其他原素組織的合成體。」Robinson認為所謂的「四法屈地」的「屈(yield)」應該是「屬(belong to)」的誤植。也就是說人類由「地」所成,是因為四塵皆屬于「地」所攝的緣故。極小的地名為微塵,而為一切天地諸色之根本,且是不可壞相。這是勝論的主張。佛弟子之中也有說微塵,這源于世尊有說「細微的色法」的緣故。所以這些佛弟子在至微至細中更求最微塵的東西,想必認為有可被執取或聚集的實有體。為了要破除外道的邪見,以及佛弟子的邪論的緣故,而說微塵沒有決定的相狀,只有假名的施設。佛法常說五指和合而假名為拳,因為五指成拳,在五指的緊握中,實拳不可得;在一一的手指中,也同樣的沒有實拳。以此類推,色等的和合而假名有微塵之名,即可了解。 117 從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128第二至第三行的說明可以明了此處「佛約法身而問,法身不可以三十二相見,須菩提是知道的。」 118 為求法而不惜舍身的布施: [1]《華嚴經》卷18(大正9,512b2-9)。 [2]《大智度論》卷11(大正25,143b28-c15),卷49(大正25,412a12-23),卷88(大正25,682b7-13)。 119 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50。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1〈照明品〉(大正8,302 c17-28);《大智度論》卷40(大正25,498b7-13)。 120 須陀洹名初得法身: 《鳩摩羅什法師大義》卷1,大正45,126b28-c4: 法性者,有佛無佛,常住不壞,如虛空無作無盡。以是法,八聖道分、六波羅蜜等得名為法。乃至經文章句,亦名為法。如須陀洹得是法分,名為初得法身,乃至阿羅漢辟支佛,名後得法身。所以者何?羅漢、辟支佛得法身已,即不復生二界。 121 印順導師《華雨集》(第二冊),p.59-60: 在佛弟子,特別是有所證悟的聖弟子,崇仰佛功德的偉大;「法乳恩深」,深感佛的慈悲,越來越覺得佛是遠超于一般出家聖弟子的。這才佛本來也稱為「阿羅漢」,聖弟子(阿羅漢)也被稱為「如來」,而現在,佛不再只是(聖弟子)「正覺」,而更進稱為「無上等正覺」了。 122 五百部聞畢竟空,如刀傷心: [1] 印順導師《成佛之道》(增注本),p.376。 [2]《大智度論》卷63,大正25,503c1-5: 是聲聞人,著聲聞法、佛法,過五百歲後,各各分別有五部(宋元明三本、宮本:「五百部」)。從是已來,以求諸法決定相故,自執其法,不知佛為解脫故說法,而堅著語言故,聞說般若諸法畢竟空,如刀傷心。 123 若都畢竟空,云何分別有罪福報應等: 《中論》卷1(青目釋),大正30,1b29-c7: 佛滅度後,後五百歲像法中,人根轉鈍,深著諸法,求十二因緣、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決定相,不知佛意,但著文字,聞大乘法中說畢竟空,不知何因緣故空,即生疑見:若都畢竟空,云何分別有罪福報應等?如是則無世諦、第一義諦,取是空相而起貪著,于畢竟空中生種種過。龍樹菩薩為是等故,造此中論。」 124 若一切法皆非實有,菩薩不應為舍生死,精勤修集菩提資糧: 《成唯識論》卷3,大正31,16a6-15: 有執大乘遣相空理為究竟者,依似比量撥無此識及一切法,彼特違害前所引經,智斷證修染淨因果,皆執非實,成大邪見。外道毀謗染淨因果,亦不謂全無,但執非實故。若一切法皆非實有,菩薩不應為舍生死,精勤修集菩提資糧。誰有智者為除幻敵,求石女兒,用為軍旅?故應信有能持種心,依之建立染淨因果,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125 從梵文a-pratiSThitena bodhi-sattvena來說可有兩種解釋: [1] 以a-pratiSThitena為形容詞,用以修飾bodhi-sattvena,而譯作「被無住的菩薩」。 [2] 以bodhi-sattvena為動作的發出者,即以具格代替主格,以a-pratiSThitena為副詞,表手法、手段,而譯作「被菩薩以無住」。 126 忍之種類: [1]《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376(大正6,944c8-26),卷378(大正6,953b22-c26)。 [2]《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23(大正8,390c11-26)。 [3]《大智度論》卷14、卷15(大正25,164b1-172a15),卷29(大正25,272a11-16)。 127 [1] 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130。 [2] 印順導師《大乘起信論講記》,p.364:平常說忍辱,但是不計他人的惱害,這是忍的狹義。正確的忍的意義,即對于一切境界,心能不為所動。 128 [1] 印順導師《成佛之道》(增注本)p.296:1、耐怨害忍,2、安受苦忍,3、諦察法忍:正確地思擇而悟入佛法。 [2]《瑜伽師地論》卷42 (大正30,523a28-524c15):耐他怨害忍。安受眾苦忍。法思勝解忍。 129 忍辱仙人: [1]《賢愚經》卷2(12)「羼提波梨品第12」,大正4,359c8-360b7。 [2]《大智度論》卷14,大正25,166c2-21: 復次,行者常行慈心,雖有惱亂逼身,必能忍受。譬如羼提仙人,在大林中修忍行慈。時迦利王將諸婇女入林游戲,飲食既訖,王小睡息,諸婇女輩游花林間,見此仙人,加敬禮拜,在一面立。仙人爾時為諸婇女讚說慈忍,其言美妙,聽者無厭,久而不去。迦利王覺,不見婇女,拔劍追蹤,見在仙人前立,憍妒隆盛,瞋目奮劍而問仙人:汝作何物?仙人答言:我今在此修忍行慈。王言:我今試汝,當以利劍截汝耳鼻,斬汝手足,若不瞋者,知汝修忍。仙人言:任意!王即拔劍截其耳鼻,斬其手足,而問之言:汝心動不?答言:我修慈忍,心不動也!王言:汝一身在此無有勢力,雖口言不動,誰當信者?是時仙人即作誓言:若我實修慈忍,血當為乳。即時血變為乳,王大驚喜,將諸婇女而去。是時林中龍神為此仙人雷電霹靂,王被毒害,沒不還宮。以是故言于惱亂中能行忍辱。 [3]《大毗婆沙論》卷128(大正27,914c-915a)。 130 《長阿含經》卷12(大正1,75c6-10): 如來于過去、未來、現在──應時語、實語、義語、利語、法語、律語,無有虛也。佛于初夜成最正覺及末後夜,于其中間有所言說,盡皆如實,故名如來。復次,如來所說如事,事如所說,故名如來。 131 [1]《大智度論》卷2(大正25,71b): 佛功德無量,名號亦無量;此名取其大者,以人多識故。復有異名,名多陀阿伽陀等。云何名多陀阿伽陀(tathAgata)?如法相解;如法相說;如諸佛安隱道來,佛亦如是來,更不去後有中,是故名多陀阿伽陀。  [2] 印順導師《如來藏之研究》,p.12-13: 多陀阿伽陀,一般譯作如來,其實可以作三種解說。「如法相解」,是「如解」,約智慧的通達真如說,恰如一切法的實相而通達。「如法相說」,是「如說」,約恰如其分的說法說,所以說:「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如諸佛安隱道來」,是「如來」,約一切佛的平等解脫說。過去佛是這樣的,從安隱道來成佛,現在佛也是這樣的來成佛。「如」是平等不二的實相,佛就是如如的圓滿體現者,與一切佛平等,所以叫如來。雖有這三種意義,而一般都譯為如來,重于果德的成就(來)。如來為十號的最前者,佛為最後者,如來與佛,一般也可以通用。 132 《雜阿含經》卷12(294經),大正2,84a: 世尊告諸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諸比丘!彼愚癡無聞凡夫,無明所覆,愛緣所系,得此識身。彼無明不斷,愛緣不盡,身壞命終,還復受身;還受身故,不得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所以者何?此愚癡凡夫本不修梵行,向正盡苦,究竟苦邊故。是故身壞命終,還復受身;還受身故,不得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133 《大智度論》卷35(大正25,320b):譬喻有二種:一者假以為喻;二者實事為喻。 134 「大乘」之意義:印順導師《成佛之道》(增注本),p.255: (1)就「相對」義而言:(A)殊勝大:超勝了小乘。(B)含容大:含容了小乘。 (2)就「絕待」義而言:(A)超勝到無所對待。(B)含容到無所不攝。 135 逮:obtains獲得,attains獲得、到達。 136 [1] 印順導師《成佛之道》(增注本),p. 413: 三大阿僧祇劫有二種解說:(A)時間劫,(B)德行劫:以功德來計算。(依功德來計算,三大阿僧祇劫,一切菩薩修行成佛,都是一樣的。)  [2] 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136: 修行三大阿僧祇劫成佛,是說一切有部的傳說(可能與大眾部相同),為後代北方的論師所通用,其實並不一定。所以《大智度論》這樣說:「佛言無量阿僧祇劫作功德,欲度眾生,何以故言三阿僧祇劫?三阿僧祇劫有量有限」。無量阿僧祇劫,《佛本行集經》也有此說,不一定是大乘者的創說。又梁譯《攝大乘論釋》說:「有五種人,于三阿僧 只劫修行圓滿;或七阿僧祇劫;或三十三阿僧祇劫」。後二說,是梁譯所獨有的。《論》說七阿僧衹劫,是「余部別執」,「別部執」,也應該是部派的異說。 137 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1061-1069「塔寺與塔寺比丘」一項中有詳述中國、部派及大乘的「塔」義。 138 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58-67「塔的建築與供養」一項中有詳述律典中供佛塔的情況。 139 「香」:參考《佛光大辭典》,p.4005c-4007b。 140 「現世輕受」: [1]《十住毗婆沙論》卷6(大正26,48c12-49b5): 《如來智印經》中說:「佛告彌勒!諸菩薩深心愛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有罪應在惡道受報,是罪輕微,後世受惡形,或多疾病,無有威德,生下賤家、貧窮家、邪見家、邪業自活家,生違意處、多憂愁處,國土破壞、聚落破壞、居家破壞、所愛破壞,不遇善知識,常不聞法,不得利養。若得麤弊,常不自供。能令下賤之所信敬,于諸大人不得信敬。修集諸福時,多有障礙,不得成就。諸根暗鈍,習禪意亂。不得無漏覺意功德。不知經法,隨宜所趣,乃至惡夢償惡道報。」 又佛說:「人有小罪,今世可受報;是罪轉多,便墮地獄。云何是人今世小罪轉多,而墮地獄?有人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無有大意,是人小罪,便墮地獄。云何是人有罪,今世應受報,罪不增長,不入地獄?有人修身、修戒、修心、修慧。有大志意,心無拘閡。如是人有罪,不復增長,今世現受。譬如人以小器盛水,著一升鹽則不可飲。若復有人以一升鹽投于大池,尚不覺鹽味,何況叵飲!何以故?水多鹽少故;罪亦如是。」 今世輕受:又如阿闍世害得道父王,以佛及文殊師利因緣故,重罪輕受。……又如阿輸伽王以兵伏閻浮提,殺萬八千宮人。先世施佛土故,起八萬塔,常于大阿羅漢所聽受經法,後得須陀洹道,即人身輕償。如是等罪,多行福德,志意曠大,集諸功德故,不墮惡道。 [2] 相關資料: ※《如來智印經》卷1(大正15,472b28-c17),《大乘智印經》卷4(大正15,485a27-b10)。 ※《中阿含經》卷2〈業相應品.鹽喻經第一〉(大正1,433a13-b12)。 ※ 頻婆娑羅王所證果位,《人仙經》卷1(大正1,214c2-6)、《大智度論》卷3(大正25,78a9-11)、《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毗奈耶》卷1(大正23,911a17)謂得須陀洹果,《觀無量壽佛經》卷1(大正12,341c1-4)謂得阿那含果。 ※《阿闍世王經》(大正15,389a10-406b9)、《文殊支利普超三昧經》(大正15,406b20-428a26)。《大智度論》卷63(大正25,506b7-14)說:「五逆罪人,惡罪常覆心,疑今世、後世業果,何況能信甚深般若!雖復書經卷供養,望免惡罪,去般若大遠。或有遇善知識,先世精進,福德利智,第一信般若波羅蜜,清淨因緣,能得如所說果報。如阿闍世王殺父之罪,蒙佛、文殊師利善知識故,除其重罪,得如所說般若果報,受無上道記。」 [3] 印順導師《華雨集》(第二冊),p.195-196: 罪業──不善業,真的可依懺悔而除滅嗎?龍樹有明確的說明,如《十住毗婆沙論》卷6(大正26,48c-49a)說:「我不言懺悔則罪業滅盡,無有報(異熟)果;我言懺悔罪則輕薄,于少時受。是故懺悔偈中說:若應墮三惡道,願人身中受。……又如阿闍世害得道父王,以佛及文殊師利因緣故,重罪輕受」。依《十住毗婆沙論》意,懺悔業障,並不能使罪消滅了,只是使罪業力減輕,「重罪輕受」。本來是要在來生,或後後生中受重報的,由于懺悔善,現在人中輕受,重罪業就過去了。《金剛般若經》說:「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大正8,750c)。讀誦經典而能消(重)罪業,與《毗婆沙論》意義相同。不過,後起的經典極多,取意不同,有些是不能這樣解說的。 ※另參:印順導師《佛法概論》,p.99;《成佛之道》,p.68;《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977;《華雨集》(第四冊),p.180。 141 印順導師《佛法概論》,p.139: 宿作論,也可名為定命論。他們也說由于過去的業力,感得今生的果報。但以為世間的一切,無不由生前業力招感的,對于現生的行為價值,也即是現生的因緣,完全抹煞了。若真的世間一切現象,都是由前生鑄定的,那就等于否定現生努力的價值。佛法雖也說由前生行為的好惡,影響今生的苦樂果報,但更重視現生的因緣力。如小孩出生後,身體是健康的,後因胡吃亂喝以致生病死亡,這能說是前生造定的嗎?如果可以說是前生造定的,那麼強盜無理劫奪來的財物,也應說是前生造定的了。佛法正確的因緣論,是徹底反對這種抹煞現生的努力而專講命定的。佛法與宿命論的不同,就在重視現生努力與否。 142 CaturaZIti-buddha-koTiniyutaZatasahasrAni:八十四百千億兆的佛。帶數釋。(niyuta,百萬,兆。音譯為「那由他」) 143 「般若道和方便道」: [1]《大智度論》卷100(大正25,754b28-c2): 菩薩道有二種:一者、般若波羅蜜道,二者、方便道。先囑累者,為說般若波羅蜜體竟;今以說令眾生得是般若方便竟,囑累。 《大智度論》卷50(大正25,419b17-23): 「一切諸善功德成滿具足」者,菩薩住七地中,破諸煩惱,自利具足;住八地、九地,利益他人,所謂教化眾生,淨佛世界。自利、利他深大故,一切功德具足。如阿羅漢、辟支佛,自利雖重,利他輕故,不名具足。諸天及小菩薩,雖能利益他,而自未除煩惱故,亦不具足。是名功德具足。(九地竟) [2] 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16): 二道,為菩薩從初發心到成佛的過程中,所分的兩個階段。從初發心,修空無我慧,到入見道,證聖位,這一階段重在通達性空離相,所以名般若道。徹悟法性無相後,進入修道,一直到佛果,這一階段主要為菩薩的方便度生,所以名方便道。依《智論》說:發心到七地是般若道──余宗作八地,八地以上是方便道。般若為道體,方便即般若所起的巧用。 144 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32)發心菩提:「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145 「從三界中出,到一切智海中住」: 《大智度論》卷53(大正25,438a9-12)出到菩提:于般若波羅蜜中得方便力故,亦不著般若波羅蜜,滅一切煩惱,見一切十方諸佛,得無生法忍,出三界到薩婆若。 146 《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94c10-14): 問曰:應實有法不空。所以者何?凡夫聖人所知各異。凡夫所知是虛妄,聖人所知是實。依實聖智故舍虛妄法,不可依虛妄舍虛妄。答曰:為破凡夫所知故名為聖智。 147「無法為發心者,無法為證得者」: (1)《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8(大正8,355b22-c9):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諸法無生相,此中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不?」「不也,須菩提!」「世尊!諸法生相,此中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不?」「不也,須菩提!」「世尊!諸法非生非不生相,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不?」「不也,須菩提!」「世尊!諸菩薩摩訶薩云何知諸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佛告須菩提:「汝見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不?」「不也,世尊!我不見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我亦不見法有得者、得處。」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若菩薩摩訶薩于一切法無所得時,不作是念:『我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用是事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處。』何以故?諸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無諸憶想分別。所以者?般若波羅蜜中,無諸分別憶想故。」(《大智度論》卷77,大正25,600b3-18) (2)《大智度論》卷77(大正25,602a14-b25): 須菩提問世尊:「得無生法故受記(耶)?」佛言:「不也!何以故?無生法不生不滅,無得相,云何因是受記?」復問:「生法得記耶?」佛言:「不得!何以故?生法虛誑妄語作法,云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真實法。」復問:「生不生得受記不?」佛言:「不也!何以故?此二俱有過故。」復問:「世尊!若爾者,云何當授記?」佛反問:「汝以慧眼觀見有法與菩薩授記不?」答言:「不見。何以故?是法從本已來寂滅相,是中無見、不見,授記、不授記,亦不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得法,亦無得者。此中自說因緣,般若波羅蜜無是憶想分別。」問曰:「須菩提上問菩薩得無生忍故受記,佛言不,佛何以還以無生理答,所謂菩薩行般若時,無一切憶想分別?」答曰:「行者實以無生忍故受記,而須菩提為菩薩故,以著心、得心問,以是故言不。如一切法實無我,婆蹉梵志問佛:『有我不』?佛默然不答。『無我不?』佛亦不答。一切雖實無我,以梵志著心問,欲戲弄無我故,不答。須菩提問意,知定有受記事,但不知觀何法得記,故問。是故,佛以須菩提所得法問:『汝以慧眼見定有法受記不?』須菩提住三解脫門中,觀法性不見定有受記者,諸法法性無相無量故。若不見受記法,云何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須菩提聞是受記者空,難情則息,自解無疑。佛可其意,『如是如是,汝不見不得法是實。何以故?般若波羅蜜相無所分別故。』」 148 印順導師《如來藏之研究》p.13-15: 作為世尊德號的「如來」,並非佛教特有的術語,而是世俗語言,佛教成立以前,印度文化中的固有名詞。世俗一般及宗教學者,對如來是怎樣解說的呢?……在一般人,如來是眾生的別名,所以說:「我有種種名,或名眾生、人、天、如來等」。換言之,如來就是「我」的別名。在釋尊當時的印度宗教界,對于眾生的從生前到死後,從前生到後世,都認為有一生命主體;這一生命自體,一般稱之為我(Atman)。「我」從前世來,又到後世去,在生死中來來去去,生命自體卻是如是如是,沒有變異。如如不變,卻又隨緣而來去,所以也稱「我」為「如來」,也可以說「如去」。 149 「百華異色,同歸一陰」: (1)《大乘玄論》卷5(大正45,64b4-5): 所謂「百華異色,共成一陰;萬法殊相,同入波若。」無可分別。 (2)《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24(大正35,681b26-27): 一味者:百華異色,共成一陰;萬法雖殊,貫之一智。 (3)《大智度論》卷100(大正25,751c23-752a7): 一切法一相,所謂性空。是故般若波羅蜜隨一切法故,亦性空一味。…一味者: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時,所緣、所觀皆為一味。空智力大故,余法皆隨而為空。譬如煮石蜜欲熟時,雖異物和合,皆為石蜜〔《南山律學辭典》上冊,p.317:黑石蜜似砂糖、白石蜜似米糖〕。又如大海,百川歸之,皆為一味。所謂畢竟空味。色等諸法亦如是,凡夫心中各各別異,入般若波羅蜜中,皆為一味。 ※參見:般若攝導萬行,萬行莊嚴般若:《大智度論》卷59(大正25,480c22-481a8)。 150 「高入須彌,咸同金色」: (1)《大智度論》卷35(大正25,321a24-29): 諸法如入法性中無有別異,如火各各不同,而滅相無異。譬如眾川萬流各各異色異味,入于大海,同為一味一名。如是愚癡、智慧入于般若波羅蜜中,皆同一味,無有差別,如五色近須彌山,自失其色,皆同金色。如是內外諸法入般若波羅蜜中,皆為一味。 (2)《大寶積經》卷107〈大乘方便會〉(大正11,599a1-4): 爾時尊者阿難白佛言:世尊!譬如須彌山,若諸雜色至其邊者,同一金色。世尊!若有眾生至菩薩邊者;若瞋心、若淨心、若欲染心,如是一切,悉皆同一薩婆若色。 (3)《大集譬喻王經》卷1(大正13,950c6-8): 奢利弗!譬如須彌山王有金色邊,若諸鳥獸至其邊者,皆同一色,所謂金色。 151 「一切法皆如也」: 《大智度論》卷28(大正25,267c2-7)引用《明網經》云: 舍利弗言:凡夫人如,比丘得解脫如,比丘入無余涅槃如。是如一,如如無別。普華言:舍利弗!是名法性相如,不壞如,用是如,當知一切法皆如。舍利弗白佛言:世尊!譬如大火聚無物不燒,是諸上人所說亦如是,一切法皆入法性。 152「菩薩得法性身有二類」: [1]《大智度論》卷28,大正25,264b1-10: 菩薩漏盡云何復生?云何受生?一切受生皆由愛相續故有。譬如米雖得良田時澤,終不能生;諸聖人愛糠已脫故,雖有有漏業生因緣,不應得生。答曰:先已說菩薩入法位,住阿鞞跋致地,末後肉身盡得法性生身,雖斷諸煩惱,有煩惱習因緣故,受法性生身,非三界生也。問曰:阿羅漢煩惱已盡習亦未盡,何以不生?答曰:阿羅漢無大慈悲,無本誓願度一切眾生。又以實際作證,已離生死故。 [2]《大智度論》卷74,大正25,580a14-16: 是菩薩有二種:一者、生死肉身,二者、法性生身。得無生忍法,斷諸煩惱,舍是身後,得法性生身。 153 「八地舍蟲身」: 唐圓測撰《仁王經疏》卷3,大正33,424b9-20: 釋曰:此即第二結成證得。文有兩節:初明舍凡入聖,後明舍分段入變易。言是故大王者,結所告人。言舍凡夫身者,謂舍地前凡夫身也。言入六住身者,謂入初地至第六地,住地身也。此上即舍凡入聖。言舍七報身者,謂舍七地分段報身也,故智度論云:七地未舍蟲身肉身。言入八法身者,謂入八地已上,變易法身。故前偈云:未度報身一生在,進入等觀法流地。言一地行般若波羅者,此法身萬行俱也;或可通說:十地萬行俱也。 154《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2〈三假品第7〉大正8,230b22-231a21: 爾時,佛告慧命須菩提:「汝當教諸菩薩摩訶薩般若波羅蜜,如諸菩薩摩訶薩,所應成就般若波羅蜜!」即時諸菩薩摩訶薩,及聲聞大弟子,諸天等作是念:「慧命須菩提自以智慧力,當為諸菩薩摩訶薩說般若波羅蜜耶?為是佛力?」慧命須菩提知諸菩薩摩訶薩、大弟子、諸天心所念,語慧命舍利弗:「敢佛弟子所說法,所教授,皆是佛力。佛所說法,法相不相違背;是善男子學是法,得證此法,佛說如燈。舍利弗!一切聲聞、辟支佛,實無力能為菩薩摩訶薩說般若波羅蜜。」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所說菩薩、菩薩字,何等法名菩薩?世尊!我等不見是法名菩薩,云何教菩薩般若波羅蜜?」佛告須菩提:「般若波羅蜜,亦但有名字,名為般若波羅蜜;菩薩、菩薩字,亦但有名字;是名字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須菩提!譬如說我名,和合故有;是我名,不生不滅,但以世間名字故說。如眾生、壽命、生者、養育者、眾數、人、作者、使作者、起者、使起者、受者、使受者、知者、見者等,和合法故有,是諸名,不生不滅,但以世間名字故說。般若波羅蜜、菩薩、菩薩字亦如是,皆和合故有,是亦不生不滅,但以世間名字故說。須菩提!譬如身和合故有,是亦不生不滅,但以世間名字故說。須菩提!譬如色、受、想、行、識,亦和合故有,是亦不生不滅,但以世間名字故說。須菩提!般若波羅蜜、菩薩、菩薩字亦如是,皆是和合故有,是亦不生不滅,但以世間名字故說。須菩提!譬如眼,和合故有,是亦不生不滅,但以世間名字故說,…﹙中略﹚…須菩提,譬如夢、響、影、幻、炎、佛所化,皆是和合故有,但以名字說,是法及名字,不生不滅,非內非外,非中間住;般若波羅蜜、菩薩、菩薩字亦如是。如是,須菩提!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名假施設、受假施設、法假施設,如是應當學! ※另參見:[經]﹙《大智度論》卷41,大正25.357a6-c3﹚;[論]﹙《大智度論》卷41,大正25.358a2-c8﹚;印順導師《成佛之道》p.334-p.335。 155 可參考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66。 156 「具智慧分,說名菩薩」: [1]《大智度論》卷71(大正25,557c28-558a1): 有實智慧氣分,佛數為菩薩;若無者,雖久行余功德,不數為菩薩。 [2]《大智度論》卷82(大正25,636a17-24): 菩薩雖行種種諸余深法,不得般若,不名為行波羅蜜,但名為行善法。…菩薩亦如是,雖有布施等諸善法,不得般若波羅蜜故,不名為菩薩。 157 可參考印順導師《成佛之道》,p.418。 158《異部宗輪論》卷1,大正49,15b25-c5: 此中大眾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本宗同義者,謂四部同說:諸佛世尊皆是出世;一切如來無有漏法;諸如來語皆轉法輪;佛以一音說一切法;世尊所說無不如義;如來色身實無邊際;如來威力亦無邊際;諸佛壽量亦無邊際;佛化有情,令生淨信,無厭足心;佛無睡夢;如來答問,不待思惟;佛一切時不說名等,常在定故,然諸有情,謂說名等,歡喜踴躍;一剎那心了一切法;一剎那心相應般若,知一切法。 159 「眼」,cakkhu是從語根cakS(見)而來的,字源請參:水野弘元《パーリ語辭典》,p.132;云井昭善著《パーリ語佛教辭典》,p.328、p.432。另外,「眼」亦為般若的異名,請參考:水野弘元著.惠敏法師譯《佛教教理研究》〈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的般若〉,p.95。 160「五眼」: [1]《大智度論》卷33,大正25,305c17-306a8: 【經】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欲得五眼者,當學般若波羅蜜。 【論】何等五?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肉眼,見近不見遠,見前不見後,見外不見內,見晝不見夜,見上不見下。以此礙故,求天眼,得是天眼,遠近皆見,前後、內外、晝夜、上下悉皆無礙。是天眼見和合因緣生假名之物,不見實相,所謂空、無相、無作、無生、無滅,如前,中、後亦爾。為實相故,求慧眼,得慧眼,不見眾生,盡滅一異相,舍離諸著,不受一切法。智慧自內滅,是名慧眼,但慧眼不能度眾生。所以者何?無所分別故。以是故生法眼,法眼令是人行是法,得是道,知一切眾生各各方便門,令得道證。法眼不能遍知度眾生方便道,以是故求佛眼,佛眼無事不知,覆障雖密,無不見知;于余人極遠,于佛至近;于余幽暗,于佛顯明;于余為疑,于佛決定;于余微細,于佛為粗;于余甚深,于佛甚淺。是佛眼,無事不聞,無事不見,無事不知,無事為難,無所思惟,一切法中佛眼常照。後品五眼義中當廣說。 [2]另參見《大智度論》卷39,大正25,347a6-351b1。 161 可參考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83: 慧眼,即「知實相慧」,此慧能徹見諸法的如實相,所以名慧眼。《阿含經》中,稱為法眼,法即實相的異名,與此所說的慧眼同一;與大乘經中的法眼不同。 162「慧眼無所見,而無所不見」: [1]《大品般若經》卷2〈往生品第4〉,大正8,227b27-c1: 慧眼菩薩不作是念:有法若有為、若無為,若世間、若出世間,若有漏、若無漏。是慧眼菩薩,亦無法不見,無法不聞,無法不知,無法不識。 [2]《大智度論》卷39,大正25,348a22-b26: 復次,此中佛自說慧眼菩薩一切法中,不念有為若無為,若世間若出世間,若有漏若無漏等,是名慧眼。若菩薩見有為、世間、有漏,即墮有見中;若見無為、出世間、無漏,即墮無見中;是有無二見舍,以不戲論慧行于中道,是名慧眼。得是慧眼,無法不見,無法不聞,無法不知,無法不識。所以者何?得是慧眼破邪曲,諸法無明、諸法總相別相,各皆如是。 問曰:阿羅漢、辟支佛亦得慧眼,何以不說無法不見,無法不聞,無法不知,無法不識? 答曰:慧眼有二種:一者、總相,二者、別相。聲聞、辟支佛見諸法總相,所謂無常苦空等;佛以總相別相慧觀諸法。聲聞、辟支佛雖有慧眼,有量有限。復次,聲聞、辟支佛慧眼,雖見諸法實相,因緣少故慧眼亦少,不能遍照法性。譬如燈油炷雖淨,小故不能廣照。諸佛慧眼,照諸法實性,盡其邊底,以是故無法不見,無法不聞,無法不知,無法不識。譬如劫盡火燒三千世界,明無不照。復次,若聲聞、辟支佛慧眼,無法不知者,與一切智人有何等異?菩薩世世集福德智慧苦行,何所施用? 問曰:佛用佛眼,無法不知,非是慧眼,今云何言慧眼無法不知? 答曰:慧眼成佛時,變名佛眼。無明等諸煩惱及習滅故,一切法中皆悉明了。如佛眼中說無法不見、聞、知、識,以是故肉眼、天眼、慧眼、法眼,成佛時失其本名,但名佛眼。譬如閻浮提四大河入大海中,則失其本名。何以故?肉眼,諸煩惱有漏業生故,虛誑不實;唯佛眼無誑法。天眼,亦從禪定因緣和合生故,虛誑不能如實見事。慧眼、法眼,煩惱習未盡故,不畢竟清淨故舍;佛眼中無有謬錯,盡其邊極。以是故阿羅漢、辟支佛慧眼,不能畢竟清淨,故不能無法不見。 [3] 參見:印順導師《如來藏之研究》p.90-91. 163「以無所得,得無所礙」: [1]《大智度論》卷28(大正25,265c1-28): 問曰:以何智能知一切眾生心心數法? 答曰:諸佛有無礙解脫,入是解脫中,能知一切眾生心心數法。諸大菩薩得相似無礙解脫,亦能知一切眾生心心數法……如〈嘆摩訶衍品〉中言:若一切眾生心心數法,性實有、不虛誑者,佛不能知一切眾生心心數法;以一切眾生心心數法,性實虛誑,無來無去故,佛知一切眾生心心數法。譬如比丘貪求者,不得供養;無所貪求,則無所乏短。心亦如是。若分別取相,則不得實法,不得實法故,不能通達知一切眾生心心數法;若不取相無所分別,則得實法,得實法故,能通達知一切眾生心心數法,無所罣礙。 [2]《大智度論》卷55(大正25,451c27-29): 若一法空,則一切法皆空。若行者于一法中,了了決定知空,則一切法中,皆亦明了。 164「梵王舊說」: 《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88c29-289a8: 問曰:我、我所及常相不可得故應空,云何言有為法、有為法相空? 答曰:若無眾生,法無所依。又無常故無住時,無住時故不可得知,是故法亦空。 問曰:有為法中,常相不可得,不可得者,為是眾生空,為是法空? 答曰:有人言:我心顛倒,故計我為常,是常空,則入眾生空。有人言:以心為常,如梵天王說:是四大,四大造色悉皆無常,心意識是常。是常空,則入法空。或有人言:五眾即是常,如色眾雖復變化而亦不滅,余眾如心說。五眾空,即是法空。是故常空,亦入法空中。 165 「德山」: [1]《釋氏稽古略》卷3(大正49,840c10-23): 德山:朗州德山禪師,名宣鑑,簡州人,姓周氏。丱歲出家,依年受具。精究律藏于性空寺,通貫諸經旨趣。常講《金剛般若》,時謂之周金剛。不信南方宗禪之道,乃曰:「出家兒千劫學佛威儀,萬劫學佛細行,不得成佛。南方魔子敢言:『直指人心,見性成佛!』我當摟其窟穴,滅其種類,以報佛恩。」遂簷《青龍疏鈔》出蜀至澧陽。路上買油糍點心,婆子指其簷曰:「這個是甚麼?」師曰:「《青龍疏鈔》。」婆曰:「講何經?」師曰:「《金剛經》。」婆曰:「我有一問,若道得,我當供上座油糍;若道不得,不與油糍。」婆乃問曰:「經中道『過去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審上座點那個心?師無語,乃不得油糍而去。 ※〔丱:幼年時期,少年人。〕 [2] 印順導師《寶積經講記》,p.176: 從前德山禪師,挑了《金剛經》青龍疏,想到南方去難破禪宗。半路上遇到賣點心的婆子,問他:「金剛經說三心都不可得,上座點的是那一個心」?德山竟茫然不知所答。德山以為心不可得,就誤會為沒有心了。真俗不能無礙,解空不能達有,難怪他經不起老婆子現實門中一問,就落得啞口無言。(另參《藥師經講記》p.27) 166 《大智度論》卷3(大正25,271c20-27): 菩薩福德諸法實相和合故三分清淨,受者、與者、財物不可得故。如〈般若波羅蜜〉初為舍利弗說菩薩布施時,與者、受者、財物不可得故,具足般若波羅蜜。用是實相智慧布施故,得無量無邊福德。復次,菩薩皆念所有福德──如相、法性相、實際相故,以如、法性、實際無量無邊故,是福德亦無量無邊。 167 pariniSpatti,成就,圓滿。 168 saMpad,具足,具有。 169 ※「諸佛無相,何以故說有三十二相?」: 《大智度論》卷29,大正25,274a6-28: 問曰:十方諸佛及三世諸法皆無相相,今何以故說三十二相?一相尚不實,何況三十二? 答曰:佛法有二種:一者、世諦,二者、第一義諦。世諦故說三十二相,第一義諦故說無相。有二種道:一者、令眾生修福道,二者、慧道。福道故說三十二相,慧道故說無相。為生身故說三十二相,為法身故說無相。佛身以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而自莊嚴法身;以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諸功德莊嚴。眾生有二種因緣:一者、福德因緣,二者、智慧因緣。欲引導福德因緣眾生故用三十二相身,欲以智慧因緣引導眾生故用法身。有二種眾生:一者、知諸法假名,二者、著名字。為著名眾生故說無相,為知諸法假名眾生故說三十二相。 問曰:是十力、四無所畏功德,亦各有別相,云何說法身無相? 答曰:一切無漏法,十六行、三三昧相處故,皆名無相。佛欲令眾生解故,種種分別說,說一切諸佛法以空、無相、無作印故,皆入如、法性、實際,而為見色歡喜發道心者,現三十二相莊嚴身。復次,為一切眾生中顯最勝故,現三十二相,而不破無相法。 ※「諸佛為何以相好莊嚴其身?」: 《大智度論》卷29(大正25,274c9-275a5): 問曰:佛畢竟斷眾生相、吾我相,具足空法相;何以故以相莊嚴,如取相者法? 答曰:若佛但以妙法莊嚴其心,身無相好者,或有可度眾生心生輕慢,謂佛身相不具,不能一心樂受佛法。譬如以不淨器盛諸美食,人所不喜。如臭皮囊盛諸寶物,取者不樂。以是故,佛以三十二相莊嚴其身。復次,佛常于大眾中作師子吼言:「我于眾生中,一切功德最為第一。」若佛生身不以相好莊嚴,或有人言:「身形丑陋,何所能知?」佛以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莊嚴其身,眾生猶有不信,何況不以相好莊嚴!復次,佛法甚深,常寂滅相故。狂愚眾生不信不受,謂身滅盡,無所一取。以是故,佛以廣長舌、梵音聲、身放大光,為種種因緣譬喻說上妙法。眾生見佛身相威德,又聞音聲,皆歡喜信樂。復次,莊嚴物有內外。禪定、智慧諸功德等是內莊嚴,身相威德、持戒具足是外莊嚴,佛內外具足。復次,佛愍念一切眾生,出興于世,以智慧等諸功德饒益利根眾生,身相莊嚴饒益鈍根眾生。心莊嚴開涅槃門,身莊嚴開天人樂門。身莊嚴故,置眾生于三福處;心莊嚴故,置眾生入三解脫門。身莊嚴故,拔眾生于三惡道;心莊嚴故,拔眾生于三界獄。如是等無量利益因緣故,以相好莊嚴生身。 170「佛身說」: [1] 二身:1、肉身、法身:《增一阿含經》卷44〈十不善品第四十八〉,大正2,787b。 2、生身、法身:《大毗婆沙論》卷44,大正27,229a16-27。 3、法性身、父母生身:《大智度論》卷9,大正25,121c-122a。 4、真身、化身:《大智度論》卷30,大正25,278a-b。 (參見《望月佛教大辭典》(五),p.4029a-4030a) [2] 三身:1、法身、報身、應身:《十地經論》卷3,大正26,138b。 2、法身佛、報佛、化佛:《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卷上,大正25,784b。 3、法身、應身、化身:《金光明經》卷1〈如來壽量品第二〉,大正16,408b-c。 4、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攝大乘論》卷3,大正31,129c。 (參見《望月佛教大辭典》(二),p.1528a-1531b) [3] 四身:自性身、自受用身、他受用身、變化身。 1、《佛地經論》卷7,大正26,325c-326a。 2、《成唯識論》卷10,大正31,57c-58a。 (參見《望月佛教大辭典》(二),p.1789a-1791a) 171「無思普應」: 澄觀撰《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1(並序),大正35,508a-508b: 如來一代之教,不離一音。然有二師:一、後魏菩提流支云:如來一音,同時報萬,大小並陳。二、姚秦羅什法師云:佛一圓音,平等無二,無思普應,機聞自殊,非謂言音本陳大小,故《維摩經》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各各隨所解。上之二師,初則佛音具異,後則異自在機,各得圓音一義。然並為教本,不分之意耳。 172 「天鼓喻」: [1]《佛本行集經》卷33(大正3,806c5-6): 世尊滅暗然諸明,佛大法幢願速豎,時至妙言說正法,師子吼如天鼓鳴。 [2]《般若燈論釋》卷13(大正30,119b18-19): 如來無功用,自然出言說,猶如天鼓,空中自鳴。 173 如實出版社之《梵文佛典二》,(p.496-499):此段經文的直譯:「世尊說:須菩提啊!他們不是諸眾生,不是諸非眾生。那(是)什麼原因呢?須菩提啊!(因為)所謂諸眾生、諸眾生。須菩提啊!他們全都被如來說為諸非眾生。所以,(那被如來說為諸非眾生的諸眾生)被稱為諸眾生。」 174 依梵本有「可被知道,可被得到」兩項。(梵文佛典二,p.506-507) 175 「無有少法可得」: [1]《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507(大正7,584b28-c7): 佛告善現:安住大乘善男子等,欲趣無上正等菩提,若于如來應正等覺取相憶念,皆是執著;若于三世諸佛世尊從初發心乃至法住所有善根取相憶念,隨喜迴向無上菩提,皆是執著;若于如來諸弟子等所修善法取相憶念,隨喜迴向無上菩提,皆是執著。所以者何?于諸如來及弟子等功德善根,不應取相憶念分別,諸取相者皆虛妄故。 [2]《大智度論》卷85(大正25,656a2-10): 菩薩行者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諸善行,是名菩薩正行。菩薩不善、無記及著心行善法,非菩薩行。但以悲心故,及空智慧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行,是名菩薩行。何等是清淨行?所謂:色空行,受、想、行、識空行,乃至有為性、無為性空行。于是諸法不分別是空,是實;乃至是有為,是無為。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滅戲論,不二相,是名菩薩行。 176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26(大正8,414b28-415a10);《大智度論》卷95(大正25,727a28-728b14) 177 梁僧伽婆羅《文殊師利所說般若波羅蜜經》(大正8,737a)說到:眾生界,如來界,佛界,涅槃界;法界,無相,般若波羅蜜界,無生無滅界,不思議界,如來界,我界──平等不二。(參見印順導師《如來藏之研究》,p.34) 178 勒那摩提譯《究竟一乘寶性論》卷4,大正31,839a: 以依自體性如來之性(界)諸眾生藏,是故說言一切眾生有如來藏。 179 「畢竟空而宛然有」: [1]《中論》卷4〈觀四諦品第24〉,大正30,33a:(另參見《中觀論頌講記》p. 455-459) 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 [2] 印順導師《中觀今論》,p.200-201: 佛法中所說的緣起、本性,與一般宗教及哲學是不同的。佛法的立場是緣起論,是以因果緣起安立世出世間一切法的。依此來說:聲聞乘說色心等因果緣起是對的,他並不說因無為本體而有一切現象。中觀與唯識,還能保持此種理論。唯識者說依阿賴耶種現相生,是從現象方面說的。中觀者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這是說明緣起的所以可能生起,要說明現象差別,還在色心諸法的因緣上說。佛法的不同于神學及玄學者,出發點是現象的、經驗的。後來,因為有偏重平等無差別的學者,以本性為諸法的真實本體,于是說諸法是本性顯現、生起。至此,與一般神學者、玄學者所談的本體起現象,日漸混雜,與佛法的緣起中道日漸相反。大乘說緣起與性空不即不離的,中觀與唯識,都不許本性可以生緣起或轉變為緣起的。本性,不是有甚麼實在的本體、或能力。佛法說色等一切法本性寂滅,使人即俗以顯真;真如寂滅不是什麼神秘不思議的實體,所以從來不說從體起用。如不能把握這點,則佛法必將與中國的儒道、印度的婆羅門、西洋哲學的本體論、唯心論者合流。 180 「以不著心所行一切善法,皆是菩薩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因緣」: [1]《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26(大正8,411a20-b14): 「…須菩提!菩薩摩訶薩不淨佛國土,不成就眾生,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因緣不具足故,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何等是菩薩摩訶薩因緣具足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告須菩提:「一切善法,是菩薩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因緣。」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何等是善法,以是善法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告須菩提:「菩薩從初發意已來,檀波羅蜜是善法因緣,是中無分別是施者、是受者,性空故。用是檀波羅蜜,能自利益,亦能利益眾生,從生死拔出令得涅槃。是諸善法,皆是菩薩摩訶薩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因緣。行是道,過去、未來、現在諸菩薩摩訶薩得度生死,已度、今度、當度。尸羅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毗梨耶波羅蜜、禪波羅蜜、般若波羅蜜,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十八空,八背舍、九次第定,陀羅尼門,佛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如是等功德,皆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道。須菩提!是名善法。菩薩摩訶薩具足是善法已,當得一切智;得一切種智已,當轉法輪;轉法輪已,當度眾生。」 [2]《大智度論》卷94(大正25,717c17-25): 因緣不具足,則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因緣者,所謂一切善法。從初發意行檀波羅蜜乃至十八不共法,于是行法中,無憶想分別──是施者、是財物、是受者,乃至十八不共法,亦如是。若菩薩不著心、無所分別行六波羅蜜,乃至十八不共法,是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因緣。以是道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能自度,又能度眾生。 181 「不著心行善法,亦不著空法而舍所行善法」: [1]《大智度論》卷94(大正25,718a): 復次,若人以著心行善法,是人若聞諸法畢竟空,即時舍所行法,著是空法,取相以此為實。先者為虛誑,是人則失二種法:失先善法,而墮邪見;著心者有如是過。譬如重病之人,雖有眾藥,療之無損,藥複作病。著心行諸功德,有如是等過罪。菩薩舍于著心,不取空相,如:如、法性、實際。于布施等法亦如是見,為一切眾生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2]《大智度論》卷18 (大正25,194a15-25): 觀真空人,先有無量布施、持戒、禪定,其心柔軟,諸結使薄,然後得真空。邪見中無此事,但欲以憶想分別,邪心取空。…無智人聞空解脫門,不行諸功德,但欲得空,是為邪見,斷諸善根。 182 依梵本為「所謂我執,須菩提啊!此被如來說為非執。但他被愚痴的凡夫執著。」(梵文佛典二,p.531-532) 183 依梵本為「須菩提啊!所謂諸愚癡凡夫。他們被如來說為諸非凡夫。因此,(那被如來說為諸非凡夫的諸愚癡凡夫)被稱為諸愚癡凡夫。」(梵文佛典二,p.533-534) 184 《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20(大正24,298a8-11): 菩薩生時,帝釋親自手承置蓮花上,不假扶侍,足蹈七花,行七步已,遍觀四方,手指上下,作如是語:「此即是我最後生身,天上天下唯我獨尊。」 185 印順導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73: 佛法中所說的緣起、本性,與一般宗教及哲學犢子部等說:「諦義勝義,補特伽羅可得」;「補特伽羅非即蘊離蘊,依蘊、處、界──假施設名」(《論事》,日譯南傳第五七冊,p.1;《異部宗輪論》,大正49,16c)。犢子部等也是三世有的;補特伽羅也是依蘊、界、處而假施設的,但別立為「不可說我」。犢子部以為:和合有不離實法有,不是沒有的。如依薪有火,火是不離薪的,但火並不就是薪。依實法和合而有我,可說我知我見,我從前世到後世。 186「隨俗說『我』無咎」: [1]《雜阿含經》卷22(582經)(大正2,154c16-155a6): 有天子……說偈白佛:「若羅漢比丘,漏盡持後身,頗說言有我,及說我所不?」爾時,世尊說偈答言:「若羅漢比丘,漏盡持後身,亦說言有我,及說有我所。」時彼天子,復說偈言:「若羅漢比丘,自所作已作,已盡諸有漏,唯持最後身,何言說有我,說何是我所?」爾時,世尊說偈答言:「若羅漢比丘,自所作已作,一切諸漏盡,唯持最後身,說我漏已盡,亦不著我所,善解世名字,平等假名說。」 [2]《大智度論》卷1(大正25,64a14-27): 問曰:若佛法中言「一切法空,一切無有吾我」,云何佛經初頭言「如是我聞」? 答曰:佛弟子輩雖知無我,隨俗法說我,非實我也。譬如以金錢買銅錢,人無笑者。何以故?賣買法應爾!言我者,亦如是。于無我法中而說我,隨世俗故,不應難。…世界法中說我,非第一實義中說。以是故諸法空無我。世界法故,雖說我無咎。」 187 依梵本為「那些透過色身看我,透過聲音找尋我的人,, 都徒勞無功,他們將見不到我。依法能見到佛,因為諸導師以法為身;又,法性不可知,也不能被知。」(梵文佛典二,p.545) ※另參見《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2b。 188「如來六十梵音」: 澄觀述《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51(大正36,404b-404c): 爾時,寂意菩薩復問金剛力士:如來有幾事秘要?答:有三種。一曰、身密,二曰、意密,三曰、口密。口中說六十種音,廣讚如來無思無想無言之言竟。即云如來從口敷演,如一言詞出六十品,各異音聲。何謂六十?釋曰:然經直列今加次第:一、吉祥音,二、柔軟音,三、可愛樂音,四、悅意清淨音,五、離垢音,六、顯曜音,七、微妙音,八、明德音,九、無亂音,十、無憒音,十一、師父音,十二、無剛硬音,十三、無粗獷音,十四、善順音,十五、安重音,十六、身所吉利音,十七、隨心隨時音,十八、如如悅意音,十九、天愛安想音,二十、無熱惱音,二十一、方正音,二十二、識達音,二十三、親近音,二十四、意好音,二十五、歡悅音,二十六、和雅音,二十七、曉了音,二十八、精勤音,二十九、和忍音,三十、重了音,三十一、其響去穢音,三十二、應師子音,三十三、龍嗚音,三十四、好雨音,三十五、海雷龍王音,三十六、真陀羅伎音,三十七、哀鸞音,三十八、鷹暢音,三十九、鶴嗚音,四十、耆域音,四十一、英鳥音,四十二、雷震音,四十三、不卒音,四十四、不暴音,四十五、普入響音,四十六、去非時音,四十七、無乏音,四十八、無怯音,四十九、悅豫音,五十、通暢音,五十一、戒禁音,五十二、甘美音,五十三、進行音,五十四、廣普音,五十五、具足音,五十六、諸根無班音,五十七、不輕疾音,五十八、無住音,五十九、響聲普入眾會音,六十、宣諸德音。密跡金剛力士謂寂意菩薩言,是為如來六十梵音。 189 「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則是如來」: 《大智度論》卷88(大正25, 684a2-b4): 問曰:佛智慧無量,身相亦應無量。又佛身勝諸天王,何以正與轉輪聖王同有三十二相? 答曰:三十二相不多不少義,如先說。復次,有人言:佛菩薩相不定。如此中說,隨眾生所好,可以引導其心者為現。又眾生不貴金而貴余色──琉璃、頗梨、金剛等,如是世界人,佛則不現金色,觀其所好,則為現色。…是故佛隨眾生所好,而為現相好,如是等,無有常定。…有人言…隨可引導眾生則為現相,隨此間閻浮提中天竺國人所好,則為現三十二相…是故佛手足有千輻輪、纖長指、鼻高好、舌廣長而薄,如是等皆勝于先所貴者故,起恭敬心。有國土,佛為現千萬相,或無量阿僧祇相,或五、六、三、四相,隨天竺所好故,現三十二相八十種隨形好。 190 依梵本為「又,若一菩薩于諸無我(nirAtmaka)無生(anutpattika)法(dharma)中得忍(kSAnti)。」(梵文佛典二,p.564) 191 參見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89。 192 《大智度論》卷2(大正25,71b): 佛功德無量,名號亦無量,此名取其大者,以人多識故。復有異名,名多陀阿伽陀等。云何名多陀阿伽陀?如法相解;如法相說;如諸佛安隱道來,佛亦如是來,更不去後有中;是故名多陀阿伽陀。 193「即諸法如義」: [1] 鳩摩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8,751a-b: 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于是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2] 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107。(另參p.27、93) 194 參見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77。 195 《雜阿含經》卷6(122經),大正2,40a4-19: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摩拘羅山。時,有侍者比丘名曰羅陀,白佛言:世尊!所謂眾生者,云何名為眾生?佛告羅陀:于色染著纏綿,名曰眾生。于受、想、行、識染著纏綿,名曰眾生。佛告羅陀:我說于色境界當散壞消滅,于受、想、行、識境界當散壞消滅,斷除愛欲,愛盡則苦盡,苦盡者我說作苦邊。譬如聚落中諸小男小女嬉戲,聚土作城郭、宅舍,心愛樂著,愛未盡、欲未盡、念未盡、渴未盡,心常愛樂守護。言:我城郭、我舍宅。若于彼土聚愛盡、欲盡、念盡、渴儘,則以手撥足蹴,令其消散。如是,羅陀!于色散壞消滅愛盡,愛盡故苦盡,苦盡故我說作苦邊。佛說此經已,羅陀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196 「散空」: [1]《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91c21-292a28: 散空者,散名別離相。如諸法和合故有,如車以輻輞轅轂眾合為車,若離散各在一處,則失車名。五眾和合因緣故名為人,若別離五眾,人不可得。 問曰:若如是說但破假名,而不破色,亦如離散輻輞,可破車名,不破輻輞。散空亦如是,但離散五眾,可破人,而不破色等五眾。 答曰:色等亦是假名破。所以者何?和合微塵假名為色故。 問曰:我不受微塵。今以可見者為色,是實為有,云何散而為空? 答曰:若除微塵,四大和合因緣生出可見色,亦是假名。如四方風和合扇水,則生沫聚;四大和合成色,亦如是,若離散四大,則無有色。 復次,是色以香味觸及四大和合,故有色可見。除諸香味觸等,更無別色。以智分別各各離散,色不可得。若色實有,舍此諸法,應別有色,而更無別色,是故經言:所有色皆從四大和合有,和合有故皆是假名,假名故可散。 問曰:色假名故可散,四眾無色,云何可散? 答曰:四陰亦是假名,生老住無常觀故,散而為空。所以者何?生時異、老時異、住時異、無常時異故。 復次,三世中觀是四眾皆亦散滅。 復次,心隨所緣,緣滅則滅,緣破則破。 復次,此四眾不定隨緣生故。譬如火隨所燒處為名,若離燒處,火不可得。因眼緣色生眼識,若離所緣,識不可得,余情識亦如是。如經中說佛告羅陀:此色眾破壞散滅,令無所有,余眾亦如是,是名散空。 復次,譬如小兒聚土為台殿、城郭、閭里、宮舍,或名為米,或名為面,愛著守護,日暮將歸,其心舍離,蹋壞散滅。凡夫人亦如是,未離欲故,于諸法中生愛著心;若得離欲,見諸法皆散壞棄舍,是名散空。 復次,諸法合集故各有名字,凡夫人隨逐名字,生顛倒染著。佛為說法,當觀其實,莫逐名字,有無皆空。如迦旃延經說:觀集諦則無無見,觀滅諦則無有見。 如是種種因緣,是名散空。 [2] 印順導師《空之探究》p.100: 《羅陀經》,見《雜阿含經》,如說:「于色境界,當散壞消滅;于受、想、行、識境界,當散壞消滅。斷除愛欲,愛盡則苦盡」。五陰的散壞消滅,或依此立散空。 [3] 印順導師《空之探究》p.168: 散無散空:梵本十萬頌本(「上本般若」),二萬五千頌本(「中本般若」),原文作anavakAra-ZUnyatA,是無散空。無散空是《般若經》的本義,如《放光般若經》譯為「無作空」。解說為「于諸法無所棄」。《光讚般若經》譯為「不分別空」,解說為:「彼無能舍法亦無所住」。《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雖譯為「散空」,解說也還是:「散名諸法無滅」。《大般若波羅蜜經》「第三分」說:「若法無放、棄、舍可得,說名無散」。《般若》明空,不以無常為正觀,所以無棄、無舍的是無散;無散(或譯作「無變異」)是空的,名無散空。《大智度論》引《阿含經》,解說為「散空」,正是龍樹論意。 197 piNDa總,聚,一合;塊;整體。(梵文佛典二,p.590) 198 panda-grAhas總執,聚執,一合執;對整體的執著。(梵文佛典二,p.590) 199「癡實相即是智慧,取著智慧相即是癡」: [1]《大智度論》卷35,大正25,321a23-b5: 問曰:若爾者,智慧愚痴,無有別異? 答曰:諸法如,入法性中,無有別異。如火各各不同,而滅相無異。譬如眾川萬流,各各異色異味;入于大海,同為一味一名。如是愚痴智慧,入于般若波羅蜜中,皆同一味,無有差別。如五色近須彌山,自失其色,皆同金色。如是內外諸法,入般若波羅蜜中,皆為一味。何以故?般若波羅蜜相畢竟清淨故。 復次,愚癡實相即是智慧;若分別著此智慧即是愚癡;如是愚痴智慧,有何別異?初入佛法,是癡,是慧;轉後深入,癡、慧無異。以是故,是諸眾智無有別異,不相違背,不生性空,故無咎。 [2]《大智度論》卷80,大正25,622a17-26: 因緣生故無實,如經中說:因眼、緣色、生觸念,觸念從癡生。觸念不在眼中,不在色中,不在內,不在外,亦不在中間,亦不從十方三世來,是法定相不可得。何以故?一切法入如故。若得是無明定相,即是智慧,不名為痴。是故癡相、智慧相無異,癡實相即是智慧,取著智慧相即是癡。是故癡實相畢竟清淨,如虛空無生無滅。是故說得是觀故,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名般若波羅蜜。 [3] 印順導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142-143: 說到「煩惱是菩提」,如《大智度論》(卷80,大正25,622a;卷35,大正25,321a-b)說:「因緣生故無實,……不從三世十方來,是法定相不可得。何以故?一切法入如故。若(不)得是無明定相,即是智慧,不名為痴。是故癡相、智慧相無異,癡實相即是智慧,取著智慧者即是癡」。「諸法如入法性中,無有別異。……愚癡實相即是智慧,若分別著此智慧即是愚癡。如是愚痴智慧,有何別異」?龍樹的解說,是依據《思益梵天所問經》的。《思益經》明如來以「五力」說法,「二者、隨宜」:「如來或垢法說淨,淨法說垢。……何謂垢法說淨?不得垢法性故。何謂淨法說垢?貪著淨法故」(卷2,大正15,40c)。這就是《智度論》所說:「癡實相即是智慧,取著智慧者即是癡」的意義。一般不知道這是「隨宜」說法,以為究竟理趣。只知煩惱即菩提,而不知取著菩提就是煩惱!如通達性空,般若現前,那里還有煩惱?如誤解煩惱即是菩提,那真是顛倒了! 200 dharma-saMjJAyAm法想,有關法的概念。(梵文佛典二,p.604) 201 參見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46。 202 梵本為四項:dhArayet記憶;deZayet演說;vAcayet誦念;paryavApnuyAt理解。(梵文佛典二,p.612) 203「凡取相分別而憶念的即名為動,也即是為魔所縛」: [1]《雜阿含經》卷43(1168經)(大正2,311c27-312b15): 比丘!若言是我,是則動搖;言是我所,是則動搖。未來當有,是則動搖;未來當無,是則動搖。當復有色,是則動搖;當複無色,是則動搖。當復有想,是則動搖;當複無想,是則動搖;當復非有想非無想,是則動搖。動搖故病,動搖故癰,動搖故刺,動搖故著。正觀察「動搖故苦」者,得不動搖心,多修習住,系念正知…于是心動搖時,魔即隨縛;心不動搖,魔即隨解。是故,諸比丘!多住不動搖心,正念正智,應當學。 [2]《起世經》卷8(大正1,350a13-29): 諸比丘!毗摩質多羅阿修羅王,有如是等微細(五欲)結縛;諸魔結縛,復細于此。所以者何?諸比丘!邪思惟時,即被結縛;正憶念時,即便解脫。何以故?諸比丘!思惟有我,是為邪思;思惟無我,亦是邪思;乃至思惟我是有常,我是無常;有色、無色,有想、無想,及非有想非無想等,並是邪思。諸比丘!此邪思惟,是癰、是瘡,猶如毒箭。其中若有多聞聖達智慧之人,知是邪思如病、如瘡、如癰、如箭,如是念已,系心正憶,不隨心行,令心不動,多所利益。諸比丘!若念有我,則是邪念、則是有為、則是戲論。若念無我,亦是戲論;乃至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悉是戲論。諸比丘!所有戲論,皆悉是病,如癰、如瘡,猶如毒箭。其中所有多聞聖達智慧之人,知此戲論,諸過患已,樂無戲論,守心寂靜,多所修行。 [3]《大智度論》卷5(大正25,99b19-99c17): 除諸法實相,余殘一切法,盡名為魔。如諸煩惱、結使、欲縛、取纏、陰界入、魔王、魔民、魔人,如是等,盡名為魔。……問曰:五眾、十八界、十二入,何處說是魔?答曰:莫拘羅山中,佛教弟子羅陀:色眾是魔,受、想、行、識亦如是。復次,若欲作未來世色身,是為動處;若欲作無色身,是亦為動處。若欲作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身,是為一切動處。動是魔縛,不動則不縛,從惡得脫。此中說眾界入是魔。 204《大智度論》卷20(大正25,211a1-11): 諸法因緣和合生故無有自性,自性無故常空,常空中眾生不可得。如佛說: 我坐道場時,智慧不可得,空拳誑小兒,以度于一切。 諸法之實相,則是眾生相,若取眾生相,則遠離實道。 常念常空相,是人非行道,不生滅法中,而作分別相。 若分別憶想,則是魔羅網,不動不依止,是則為法印。 205 《大智度論》卷8(大正25,117c29-118a7): 有念墮魔網,無念則得出,心動故非道,不動是法印。 206 《維摩詰經》卷上〈佛國品第1〉(大正14,537c7-15): 長者子寶積。即于佛前以偈頌曰: 目淨修廣如青蓮,心淨已度諸禪定,久積淨業稱無量,導眾以寂故稽首。 既見大聖以神變,普現十方無量土,其中諸佛演說法,于是一切悉見聞。 法王法力超群生,常以法財施一切,能善分別諸法相,于第一義而不動。 已于諸法得自在,是故稽首此法王,說法不有亦不無,以因緣故諸法生。 207 印順導師《空之探究》,p.149-150: 《般若經》嚴厲的批評了無常的觀慧,如《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3(大正8,546c)說:「當來世有比丘,欲說般若波羅蜜而說相似般若波羅蜜。……諸比丘說言:色是無常,……。受、想、行、識是無常,若如是求,是為行般若波羅蜜。憍尸迦!是名說相似般若波羅蜜」。以生滅無常觀為相似般若,不生滅(不壞)觀為真般若,雖可說對某些部派說,但在文字上,顯然是不滿傳統的《阿含經》。《阿含》與《般若》等大乘經的對立,應該說是佛法的不幸! 208「離有為不可說無為,離無為不可說有為」: [1]《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2〈三假品第7〉,大正8,232b21-c3: 須菩提!有為性不見無為性,無為性不見有為性。何以故?離有為不可說無為,離無為不可說有為。如是,須菩提!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于諸法無所見,是時不驚不畏不怖,心亦不沒不悔。何以故?是菩薩摩訶薩不見色受想行識故,不見眼乃至意,不見色乃至法,不見淫怒痴,不見無明乃至老死,不見我乃至知者、見者,不見欲界色界無色界,不見聲聞心辟支佛心,不見菩薩,不見菩薩法,不見佛,不見佛法,不見佛道,是菩薩一切法不見故,不驚不畏不怖不沒不悔。(參見《大智度論》卷41,大正25,360a) [2]《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26〈平等品第86〉,大正8,415b15-26: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是平等為是有為法?為是無為法?佛言;非有為法,非無為法。何以故?離有為法,無為法不可得;離無為法,有為法不可得。須菩提!是有為性、無為性,是二法不合不散,無色無形無對一相,所謂無相。佛亦以世諦故說,非以第一義。何以故?第一義中無身行、無口行、無意行,亦不離身口意行,得第一義。是諸有為法、無為法平等相,即是第一義。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第一義中不動,而行菩薩事饒益眾生。(參見:《大智度論》卷95,大正25,725c6-16) [3]《大智度論》卷65,大正25,520a19-26: 佛言;不但般若波羅蜜,一切法皆無定異相。如果不離因,因不離果;有為法不離無為法,無為法不離有為法;般若波羅蜜不離一切法,一切法不離般若波羅蜜。一切法實相,即是般若波羅蜜故,名不破波羅蜜。破者,所謂諸法各各離散一切法常、無常等過失,是故般若波羅蜜,不取一切法。 [4]《大智度論》卷86,大正25,664a24-28: 佛答:取色相即是二。如先品中說;離色無眼,離眼無色,乃至有為無為性。何以故?離有為,不得說無為;離無為,不得說有為實相。是故是二法不得相離,凡人謂此為二,是故顛倒。 209 「見聞覺知」: 印順導師《佛法是救世之光》,p.212:我們認識什麼,了解什麼,總不出于見聞覺知。從眼(根及眼識)而來的叫見,從耳而來的叫聞,從鼻嗅、舌嘗、身觸而來的叫覺,從意而來的叫知。 210「九喻」:如星(tArakA)、翳(timira)、燈(dIpas)、幻(mAyA)、露(avaZyAya)、泡(budbuda)、夢(svpna)、電(vidyut)、云(abhra)。──玄奘、義淨、笈多及菩提流支等譯本皆作九喻,除流支譯本「星」譯作「暗(暗)」外,余喻皆同。(詳參《金剛經梵漢對照本》p.108-109之32-2) 211「十喻」:如幻、如燄、如水中月、如虛空、如響、如犍闥婆城、如夢、如影、如鏡中像、如化。──參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大正8,217a21-23);《大智度論》卷6,大正25,101c-105c18。 212《大智度論》卷6,大正25,105b28-c4: 問曰:若諸法十譬喻皆空無異者,何以但以十事為喻,不以山河石壁等為喻?答曰:諸法雖空而有分別,有難解空,有易解空。今以易解空喻難解空。復次,諸法有二種:有心著處,有心不著處。以心不著處解心著處。 213《大智度論》卷6,大正25,101c18-102 b1: 諸法相雖空,亦有分別可見、不可見。譬如幻化象、馬及種種諸物,雖知無實,然色可見,聲可聞,與六情相對,不相錯亂。諸法亦如是,雖空而可見、可聞,不相錯亂。 如《德女經》說:德女白佛言:「世尊!如無明內有不?」佛言:「不!」「外有不?」佛言:「不!」「內外有不?」佛言:「不!」「世尊!是無明從先世來不?」佛言:「不!」「從此世至後世不?」佛言:「不!」「是無明有生者、滅者不?」佛言:「不!」「有一法,定實性,是名無明不?」佛言:「不!」 爾時,德女復白佛言:「若無明無內,無外,亦無內外;不從先世至今世,今世至後世;亦無真實性者,云何從無明緣行,乃至眾苦集?世尊!譬如有樹,若無根者,云何得生莖、節、枝、葉、華、果?」佛言:「諸法相雖空,凡夫無聞、無智故,而于中生種種煩惱;煩惱因緣,作身、口、意業;業因緣作後身;身因緣,受苦、受樂。是中,無有實作煩惱,亦無身、口、意業,亦無有受苦、樂者。譬如幻師,幻作種種事。于汝意云何?是幻所作,內有不?」答言:「不!」「外有不?」答言:「不!」「內外有不?」答言:「不!」「從先世至今世,今世至後世不?」答言:「不!」「幻所作有生者、滅者不?」答言:「不!」「實有一法,是幻所作不?」答言:「不!」佛言:「汝頗見、頗聞幻所作妓樂不?」答言:「我亦聞、亦見。」佛問德女:「若幻空,欺誑無實,云何從幻能作妓樂?」德女白佛:「世尊!是幻相法爾,雖無根本而可聞、見。」佛言:「無明亦如是,雖不內有,不外有,不內外有;不先世至今世,今世至後世;亦無實性,無有生者、滅者;而無明因緣,諸行生,乃至眾苦陰集。如幻息,幻所作亦息;無明亦爾,無明盡,行亦盡,乃至眾苦集皆盡。」 復次,是幻譬喻示眾生,一切有為法空、不堅固;如說:一切諸行如幻,欺誑小兒,屬因緣,不自在,不久住。 是故,說諸菩薩知諸法如幻。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