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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經說法的理念

白云禪師著述

  佛,是覺悟的意思。

  佛法,是可以圓滿覺悟的道理和方法。

  我佛世尊,就是曾經圓滿覺悟了的聖者。

  佛陀的教法,正是開示圓滿覺悟的道理和方法。

  哪些是佛陀的教法呢?

  總括有十二大部:契經、重頌、諷頌、因緣、本事、本生、希有、譬喻、論議、自說、方廣、授記。

  佛陀遺教中的道理和方法繁複,非僅是文義必須善解,法義更是不容差錯;因此,出家佛弟子,很自然地成為荷擔如來家業的專業人員,從事「弘法利生」的神聖工作。

  但是,欲推行這份工作,當然,在道理上須要融會貫通,在方法上須要圓滿無礙;然而,如何才是融會貫通,圓滿無礙呢?!

  肯定的說:能夠

  化佛陀的語言為人類的語言而為人說法。

  換句話說:

  依經論中的文句、名相、頌偈等語言,不經過消化而以照本宣科的方式,介紹佛陀甚深微妙的教法;既不能弘揚法義,復不能利益眾生,當然不能說是弘法利生;即使勉強的認定,亦不過是依文解義罷了!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