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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六

卷六 第七章

25.耳根圓通 (觀世音菩薩)

第一節  法菩提心、從聞思修入三摩地

【爾時觀世音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世尊,憶念我昔無數恆河沙劫,于時有佛出現于世,名觀世音。我于彼佛發菩提心,彼佛教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

【注釋】

「從聞思修,入三摩地」:「聞、思、修」即聞慧、思慧、修慧;以三慧而得入三摩地。

【義貫】

「爾時觀世音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世尊,憶念我」往「昔」于「無數恆河沙劫」之前,「于」那「時有佛出現于世,名觀世音」佛。「我于彼佛」前「發菩提心,彼佛」因而「教我從聞、思、修」三慧「入三摩地。」

【詮論】

本章經文中「從聞、思、修入三摩地」這句話,不但是所有二十五聖圓通法門所共通的最重要的一句話,也可說是一切佛法的修行中最重要的一句話。

「聞、思、修」即開慧,思慧、修慧,這是省稱(省略的說法),其全稱為:聞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聞所成慧」為聽聞或閱讀佛法,以八識田心中無始以來所得的善根(信解力),而對所聞之佛法,起正信正解之智慧,稱為聞所成慧。若有人善根力不足,或少善根、或無善根,因此雖得聽聞佛法之因緣,然以缺善根種子,于所聞法,輒生不信、不解,乃至起疑、謗,此等人雖多聽、多聞、多讀,亦不能得「聞所成慧」;因為他聽聞而得之佛理,對他而言,只是一種「資訊」,或只當作是學術上的知識、或是一種「哲學」的道理;換言之,只同世間文字言說,徒然增進其世智辯聰,乃至增長慢心,以便語人言:「我也看過了很多佛經!」甚或:「佛經的道理我也懂!」如是之人不可能成就「聞所成慧」。

「思所成慧」是依于聞所成慧,再進一步去如理思惟其中的義理。例如聽聞到「人生即是苦」或「一切世間無有樂者」等苦諦所攝的道理,便隨順所教而思惟:為何人生即是苦?人生有那些苦呢?人生有四苦、八苦;什麼是四苦、八苦呢?哪些人須受這些苦呢?哪些人不須受這些苦?——一切人皆須受,不論貧福、貴賤、老少、男女、種姓。何時須受呢?出生之後、日日在受、時時在受、念念在受。何時得脫此等諸苦呢?除了修如來正法一途以外,世間無有一法能令眾生得脫此苦……。如是思惟已,于苦諦便得智慧生起,即稱之為于苦諦得思所成慧。

什麼是「修所成慧」?讀者諸君請特別注意:佛法中所謂的「修」,尤其是「聞思修」的「修」,或「修所成慧」的「修」,都不是指別的,而是特指禪定而言!換言之,佛法中所說的「修」,都是指「在禪定中修」!舉例而言,三十七助道品,全都是在禪定中修習的項目,都不是所謂在日常生活的行住坐臥中修的。舉如從第一項「四念處」開始,便是在定中觀身、受、心、法四種「循身觀」。當然,在修思念處觀之前,必須先以安般法攝心入定,然後才能起觀。修過四念處之後,「四正勤」(或稱「四正斷」),也是在定中精勤觀察自心,而修「已生惡念令速斷,未生惡念令不生,未生善念令速生,已生善念令增長」,這稱為四正勤。接著,「四如意足」,即是四種禪定,令心于「欲、勤、心、觀」四種法如意自在。其次,「五根」,信根、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也是在禪定中修習增長,令信、進、念、定、慧于心識中強固、有如在心中生根一般,堅固不動,故稱為五根。再其次「五力」,信力、進力、念力、定力、慧力。五根再滋長壯大,便如樹干之有力。五根只是自體不動,不為惡法所動,例如若有信根,便能不為一切邪說,惡法所動。若有精進根,便能不為內外懈怠因緣所動。若有念根,便能不為忘失之法動其正念。若有定根,便不為亂緣散動其心。若有慧根,便不為種種虛妄邪偽境界壞其正知見。這是五根,其用只是消極的:然而五力、以有「力」故,則能起正面、積極的作用。如行者已經成就「信力」,當邪說、謗法之外緣現前時,便能以正信力破除它,令自他于正法不起疑、不退正信之心,這稱為「信力」成就。若已成就「精進力」,則于懈怠之內外諸緣現前時,亦能迅速破除,令精進不退,稱為「精進力」成就。若已成就「念力」,則任何內外忘失正念因緣起時,能速破之,令即還住正念,稱為「念力」成就。若已成就「定力」,則一切時中皆住定中,皆有定力所持,任何亂緣不能動之,亦能摧伏一切亂緣,稱為「定力」成就。若已成就「慧力」,則任何邪說、顛倒之言、愚癡之說、無知之論,皆能以慧力揀擇而破除之,稱為「慧力」成就。總之,這五根、五力皆是依禪定力而得成就。

其次,「七覺支」,又稱為「七菩提分」,因為覺即是菩提。這七覺支是聖人所修的法,不是凡夫境界(非如一般依字面所說),因為這七「覺」(七種覺悟)是要在已成就無根、五力以後,才依于已成就的五根、五力而修的(當然,前面的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在此時也都必須已經成就了,因此現在這「七覺支」,正如前面的五大項(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當然也全都是在禪定中修的!又,前面所說的五根、或五善根是無漏的善根,並非有漏的,故是禪定中證得,並非我們一般所說的:「那個人很有善根。」的善根。因此,七覺支是在定中修七種覺:擇法覺、精進覺、喜覺、輕安覺、念覺、定覺、舍覺。于定中成就此七覺之後,乃得進修八聖道分。

「八正道」,又稱「八聖道分」,關于這項,一般的誤解便更大了!須知這八種,全是聖人所修的「聖道分」(聖道的法),故稱八聖道分,絕對不是凡夫境界。聖人于定中依此八聖道分,配合四聖諦,而作四諦十六緣觀,修成之時,即證四雙八輩道果,是故八正道全然不是凡夫言說境界。

以上所言三十七助道品,皆是在禪定中修,這是根據《解深密經》、《瑜伽師地論》、《俱舍論》、《阿含經》、及《大毗娑婆論》等經論所說。又,一切修行皆不能離于禪定,關于這一點,《楞伽經》、《解深密經》、《圓覺經》、《起信論》及以上諸經論亦皆有開示。可歎法已汩沒,正法之真象鮮為人知。余今有幸得知,故廣宣說,願普令皆聞,依教正修,令正法復起。

以上舉三十七助道品,現在再舉本經中所說。本經二十五聖圓通,一一圓通皆是諸聖依其三摩地而證得,其中經文中明言者,如佛一開始所說:「吾今問汝:最初發心,悟十八界,誰為圓通,從何方便入三摩地?」佛在此開宗明義就擺明了,圓通境界是以三摩地而得的;易而言之,若無三摩地,即無法修證圓通。

其次如阿那律尊者眼根圓通,是由修習「樂見照明金剛三昧」而證得。再如憍梵缽提尊者舌根圓通,他說:「如來示我一味清淨心地法門,我得滅心,入三摩地……。」次如烏芻瑟摩明王火大圓通,是以「火光三昧」而得成就。其次,月光童子水大圓通,由于修習「水觀三摩地」而得成就。再者,琉璃光法王子之風大圓通,他說:「我以觀察風力無依,悟菩提心,入三摩地,合十方佛傳一妙心。」又如虛空藏菩薩之空大圓通,他說:「我以觀察虛空無邊,入三摩地,妙力圓明。」。其次,彌勒菩薩的識大圓通,是以唯心識定而證得,他說:「爾時世尊教我修習唯心識定,入三摩地……。」接著,大勢至菩薩的根大圓通,他說:「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最後,觀世音菩薩的耳根圓通,亦是「以聞、思、修入三摩地。」以上是舉二十五聖圓通,及世尊所說為證,以證明:圓通之修習與證得,是依于三摩地。再進一步而言,其實是:修某種三摩地,其後便可成就某種圓通。

又,且不說二十五聖的圓通境界,或諸賢聖所修的三十七助道品,即使是外凡位所修的「五停心觀」,也是在定中修的:而內凡位的「煖、頂、忍、世第一」,更是在定中修的。何謂「五停心觀」?「停心」即止息亂心、雜染之心,這是外凡位有情,欲修道前,其心雜染太盛,故佛教先依個人根性,而修五種停息雜染心之觀行:

一、數息觀:散亂心重者修之。

二、因緣觀:愚痴障重者修之。

三、不淨觀:貪心重者修之。

四、慈悲觀:嗔心重者修之。

五、念佛觀:福慧薄、業障重者修之。

以此五觀為修道之前方便,故修者稱為「外凡位」。然即使是這「外凡位」的修行,也是在定中修的,非以散亂心修之。若以散亂心修,因為與散心、亂心相應,法即成雜染,淨法不得成就。

又,再舉本經為證,以證三摩地之重要。諸位可知為何有此一部「大佛頂首楞嚴經」?其教起因緣是什麼?諸位可記得:那是因為阿難為摩登伽女之母的先梵天神咒所惑,故差一點破了戒體?而阿難為何會栽這個大筋斗?因為他「無始來一向多聞,未全道力。」這「道力」即是指定力而言。若無定力,即無道力,因為「道」是在定中修的,在定中修得的,故若不修定,即無道力。現在從阿難的話來印證觀世音菩薩的話:阿難無始劫來,只好多聞,只以得聞慧為已足,不進而修定,以及在定中修所聞之義。因此,與觀音所說相比,阿難只有聞、思,而無修——只有「聞所成慧」及「思所成慧」,但缺「修所成慧」。以無修所成慧,故無定力;以無頂力,故境界現前時,連自身戒體都難保。是故,為佛弟子須知佛法中的這個重大原理:「聞、思、修」與「戒定慧」的關系。聞與思是為了修,若無修(禪定、或三摩地),聞、思只是言說境界、文字境界,並不管用:既不能斷煩惱,更不能親證菩提。這就是為什麼自古以來,很多人學佛于佛理雖懂得很多,好像也「悟」了(——若真的有,那只是解悟,不是證悟!)但境界現前時,也是如阿難一樣,只有挨打的份,而且都常被打得鼻青眼腫,一點抵抗的力量都沒有;那到底是為什麼呢?——因為只有「聞思」而沒有「修」,只在「聞思境界」上轉,故如說食不飽,數寶常貧。又,只有「聞思」而無「修」,好有一比,正如有人得上妙飲食,放在口中嚼了半天,但他就是不吞咽下去,若不吞嚥,尚且不能飽腹,更何況能得其營養?

再者,若只有「聞思」,而無「修」(無定),則連戒都很難持得清淨,因為無定力所持,一旦境界現前,心就動搖了。因此,若無定,連戒都難持,更何況能生無漏智慧?

接著再談「三摩地」。三摩地又譯為三昧,其義為定慧等持,亦即:于三摩地中,有定有慧,且定慧均等,不會「定多慧少」,或「慧多定少」。那麼,三摩地中的定慧又是什麼?三摩地中的定叫「奢摩他」,又譯為「止」;三摩地中的慧又叫「毗婆奢那」,又譯為「觀」;所以毗婆奢那又叫慧觀,或觀慧;以有慧故能觀,且能觀故得慧。因此,合而言之,「三摩地」又叫定慧等持、或止觀雙運。所以,請記住這句話:三摩地(或三昧)是一切佛法修行具體的總成績,一切修證的功能及力用,皆是由三摩地而得成就;乃至一切斷惑證真,自證化他,種種無量功德,皆是從三摩地中發。二十五聖自證圓通如是,乃至觀世音菩薩自證以後的化他境界:三十二應、十四無畏、四不可思議,全都是耳根圓通三昧的境界。再說,《大佛頂首楞嚴經》一經的教起因緣,如前所說,是因阿難但好聞思,不修三昧;而此一經,經過七處徵心、十番顯見,以及其中種種難、破,無非要引導阿難,乃至一切眾生,悟得本心,以便依此本心而起修「首楞嚴三昧」——這就是本經最終的具體目的。換言之,即如觀世音菩薩所言,欲引導、成就一切眾生「從聞、思、修,入三摩地。」

第二節  正修耳根圓通三昧

【「初于聞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漸增,聞所聞盡;盡聞不住;覺所覺空;空覺極圓;空所空滅,生滅既滅,寂滅現前。」】

【注釋】

「初于聞中」:「初」,最初,一開始起修時。「聞」,返聞,即返聞自性的法門。此謂,我最初于修習返聞自性的法門中。

「入流亡所」:「流」,聞性之流,而非聲塵之流。「入流」,是相對于「出流」而言;若是出流,則此「流」即是聲塵之流;若是「入流」,則轉成聞性之流。以「出流」即是識心緣塵,向外奔馳而出,故是逐色循聲而入生死境。若是「入流」,即是逆流而回,反流照性;一出一入,同是一流,但方向相反,故古來稱「入流」為「就路返家」。「亡所」,「亡」,即是無、或失。「所」,即所聞。以入了聞性之流,故背塵而行(背所聞之聲塵而行)。所聞之聲塵是在外的,但現在你的心不向外馳了,而是向後一百八十度轉,轉向內推求,所以就把外面的聲塵拋在背後,因此聲塵就有如「被丟失了」(亡失),故稱為「亡所」(亡失所聞之塵);簡言之,即是:「亡塵」。再說得更簡單一點:因為向後轉,背對著聲音,所以聽不到了。此四字合而言之:入了聞性之流,故亡失(忘失)所聞之聲塵。

「所入既寂」:「所」,所聞,仍指聲塵而言。「入」,耳入,即耳根,亦即能聞之耳根。承前,所聞之聲塵既亡,聲塵即寂止;所聞既然寂止,能聞之根(耳入)也自然就寂止了。亦即:既無所聞,能聞自寂。

「動靜二相了然不生」:依佛法而言,聲塵有兩種,一種是有聲之聲,一種是無聲之聲。「有聲之聲」佛法中稱之為聲之動相,又叫「動塵」。「無聲之聲」佛法中稱之為聲之靜相,又稱「靜塵」:然而靜塵(無聲之聲)也是一種聲塵(聲音),儒家及道家管它叫「天籟」:他們把萬籟俱寂,四周一切都很安靜,寂然無聲之時,可以聽到的一種頻率很高很高的聲音,「盈營于耳」,充滿四際,但又不吵人,而且與其他聲音都不相妨礙,可以同時出現,這種特殊的音聲稱為「天籟」;其實這就是佛法所說的「靜塵」。通常在絕緣隔音的錄音室或廣播室中,若無他人,又沒其他聲響時,此刻你若靜下心來,可能可以聽到這種無聲之聲;若是根器好的人,在一般安靜之處,一靜下心來,往往便可聞到此「天籟」。若鈍根人,恐怕就無法聽到。「動靜二相」,動靜二種聲塵之相。「了然」,全然。此言,動靜兩種聲塵之相,都全然不生。亦即,此時不但「有聲之聲」沒有生起,連「無聲之聲」也沒有!這是如何的一種境界呢?真是不可思議!若說「有聲之聲」沒有了,這容易理解:但若連「無聲之聲」也全然消失,實非凡夫意識所能忖思比度的境界了!因此,觀世音菩薩在此法門中的修證,到此即已遠遠超出一切凡夫與外道所能思議的境界了。

「如是漸增」:如是之觀行漸漸增長、增上。

「聞所聞盡」:第一個「聞」字,是能聞,指耳識。「所聞」,仍是之聲塵。「盡」,滅。接著,能聞之「耳識」及所聞之「聲塵」皆滅盡。前面的「所入既寂」是指根與塵,現在是指識與塵。

「盡聞不住」:「盡」,寂滅。「聞」,此處代表能聞及所聞二者。「不住」,不住著。此言:雖然已能寂滅能聞及所聞,然而卻對此境界毫不住著。這表示對所證之境界沒有法愛,更無法執。以不起法愛,不生法執,故對所證不以為滿足,不以為已達究竟,故能以目前所證為基礎,然又能舍目前所證境,而向上升進。這個「不住」即《金剛經》所說的「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的「無所住」;亦是「佛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中的「舍筏」。凡此皆是菩薩此時在觀行中對證境的「不住」之所本;這也是菩薩于如來無上心法,隨順奉行的表現。又,附帶一提:習禪定者,于得初禪之後,之所以能再升進二禪,完全是因為厭患初禪的境界,以彼為粗,覺得仍非究竟,故于初禪之樂不生貪愛住著,因而才能舍初禪喜樂之境(初禪又稱「離生喜樂地」),而上進第二禪。至于從第二禪上升第三禪,乃至從第三禪上升第四禪,亦皆如是:以對當前所證境,不以為足,不生法愛,不起貪著,故舍粗就細,舍劣就優。乃至從色界之四靜慮入于無色界之四定空,亦如是。甚至于其他一切佛法中之修證,亦莫不如是:若于所證,不以為足(不得少為足),不生法愛、貪著,即能上上升進,而最終達于究竟無上菩提。此是上上根人之所為。至若中下根人或鈍根人,則往往少有所證,便生滿足,更起愛著,此即是起法愛及法執。若是對于禪定境界起貪著,便稱為「味定」(味著定境),若起味定,便于禪定境界無法再往上提升,從而裹足不前。此是鈍根人修行的通病,故其所證便有個極限,總無法突破而達到究竟。然而,對于證境會不會起法愛貪著,則系于無量劫修來的善根之大小,一時也是勉強不來的。若行者發現自己有法愛、法執之現象,應如何對治呢?

第一、須常提醒自己不要貪著,亦不追求所證境的「覺受」,尤其是樂受、輕安或空靈等覺受。

第二、要加強修行觀察一切「覺」或「受」都是因緣和合,虛妄生滅,無有自體,不可取得。

第三、應加強了知一切覺、受、證境、知解、乃至證境中之一切見、聞、覺、知,皆自心現量,不取不著。如是如實心行,無始以來之法愛無明,即能漸漸稀薄,終于斷除。

如是于修證上才有可能階階升進,達于究竟。

「覺所覺空」:由于不住于「盡聞」的境界,故能進一步升上此境界。「覺所覺」的第一個「覺」字,即能覺。此覺已是智慧,屬于般若之智覺。以超越法愛、法執,故般若之智覺得以生起。般若之智覺生起之後,又再進一步觀照:此能覺之智及所覺之理,皆是本自空寂,以皆是如來藏心所現故。因此又破除進一步的法執:甚至對能覺之智(般若智),以及所覺之理,皆能不生貪著,故能照見其實相皆為如來藏性,當體本空而容諸相現起。

「空覺極圓」:這是「覺所覺空」的結果。因為照見能覺所覺皆悉空寂,接著不思議地便產生了一種「空覺」的境界,亦即,這「空覺」是「覺所覺空」之「覺」。「極圓」,極其圓滿。這種「空」之智覺,由于觀行力的推展、增進,漸漸加強、擴展,以至于變成極其圓滿,乃至周遍法界:整個法界,都入于此空覺之觀照中。須知,這句話表示兩個階段的境界:一、空覺,二、空覺極圓。

「空所空滅」:「空」,能空。「滅」,寂滅。這一句表示菩薩又舍上面所證的「空覺極圓」的境界。因為菩薩在達到「空覺極圓」的境界後,從而照了:這極圓滿的「空覺」之境界,是依能觀照「空」之覺智而來的,若能觀招空之覺智(簡稱為「能空之智」),則亦無所空之境;換句話說,前面所證的「空覺極圓」之中,雖然極其圓滿,然而實在還未完全圓滿,因為這「空覺極圓」之中,還有個「能空」及「所空」在。因此,這「空覺極圓」是建立在「能空」與「所空」的存在及對立上。若某種法是依于與他法之對立而存在,即是「有諍」,即非一相,亦非圓滿。因此進一步之觀行,令得領悟到:這「空覺極圓」的「能空之智」及「所空之境」,亦是自心現量,亦即是如《楞伽經》所說的:一切法皆是「心、意、意識夢現。」因此,行者照見于此「能空、所空」之中實是「無有少法可得」,以見此諸法皆無有實自體故。如是觀了,即達「空所空滅」,能空之智、所空之境,盡皆寂滅,本不生故。

「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前面所證之「空覺極圓」中,因仍有能空、所空,故仍有「能、所」,若仍有能有所,即依然是二法,仍是生滅之法,非是不生不滅之究竟法性。此前既舍「空覺極圓」之境,而進證「空所空滅」,這「空所空滅」就是一切生滅之法盡皆滅已。亦即是達《大般若經》及《中觀論》所說的「第一義大空」,亦即是證得「空如來藏」的境界。此言:既已達到「空所空滅」,便達到了一切生滅之法盡皆寂滅;一切生滅之法既已寂滅,便達「寂滅現前」。這「寂滅」是指究竟寂滅而言,亦即是「無上大涅槃」的代名詞,也就是「無余依涅槃」。「現前」即現前證得,或稱「現證」。

【義貫】

我最「初于」修習返「聞」自性的法門「中」,溯逆聲塵之流而「入」于聞性之「流」,以背塵回性故「亡」失「所」聞之聲塵;「所」聞之塵及能聞之耳「入」(耳根)「既」已「寂」止(塵既亡,根亦寂),于是便得照見聲塵之「動靜二」種「相,了然不生」(有聲之聲不生,無聲之聲亦不起,一切聲塵寂止。)「如是」觀行之力「漸增」,能「聞」之耳識及「所聞」之聲皆滅「儘」不生。雖然我已能達到滅「盡」了能「聞」、所聞的境界,但我並「不」于此證境而生「住」著之心;于是舍此境界,再進一步照了能「覺」之智及「所覺」之理亦悉「空」寂無生;以覺所覺空,故達到一種「空覺」之境,這種空覺之境又漸漸增進變得「極」其「圓」滿。然而這空覺之境中,仍有能空所空,故又進而依如來藏心而觀了:一切能「空」之智及「所空」之境實本自寂「滅」,皆本如來藏妙真如性。如是,既證能空之智、所空之境既本寂滅不生,即一切生滅之二法皆滅;一切「生滅」法「既」本自寂「滅」,則究竟「寂滅」之無上大涅槃便「現前」證得。

【詮論】

觀音菩薩這耳根圓通法門,雖然困難,過程繁複,但是其綮要只在于「入流」二字,且最困難的也是在這「入流」一關。當今有人談觀音菩薩修行法門時說,這「入流」是入聲塵之流,實是大錯,讀者不可不知:若是入聲塵之流,則是正好相反。須知這「入」字即是向內之義。故正好是背塵合覺的「入聞性之流」,亦即是所謂「返流照性」,亦即是十二因緣門中的「還滅門」:逆生死流。又,這「入流」二字,不但是整個耳根圓通法門的關鍵之處,而且也是整個佛法——不論是大乘、小乘、顯、密、性、相一切法——修證時的總原則:一切有情,若「出流」,即是生死、煩惱;若「入流」,即是涅槃、菩提。何以故?因為出流即是放縱身口意往外馳逐,虛妄執取,貪愛分別,故生死煩惱無有盡時。若一念悟時,便「即流而返」,「逆流而上」,當體收攝身口意,往內推求,不再往外馳逐,虛妄造作,因而「回頭」向彼岸,「返流」而得「照性」(照見本性——六祖大師名之曰「見性」者,即是此第一步的「入流亡所」)。因此,若有心欲修行「返聞自性法門」,除了須解此經文,然後在依靜慮而修習外,最重要的,還是要先放下一切身語意的往外馳求之虛妄之業,舉凡一切世間的事、業、禮俗、朋友、交游、名利等,皆一總放下,這是先行、或前方便,也是先決條件。然後再于一靜處,安禪修習。如《圓覺經》所說:「善男子,彼新學菩薩及末世眾生,欲求如來淨圓覺心,應當正念遠離諸幻、先依如來奢摩他行,堅持禁戒,安處徒眾,宴坐靜室……」(《圓覺經》卷上)這里所說重要的,就是「遠離諸幻」,一切世間有為、往外馳逐之事,都是「諸幻」,欲修圓覺者,皆須先遠離。

又,若依《楞伽經》修,也是有一樣的要求(先決要件),經云:「復次大慧,若菩薩摩訶薩欲知自心現量攝受及攝受者妄想境界,當離群聚、習俗、睡眠,初中後夜常自覺悟,修行方便。」(《楞伽經》卷一)因此,若于真修行,一切往外馳逐的事,都應先放舍,然後才能靜下來,修「往內推求」(入流亡所)之無上真實道。否則,一邊往外馳逐,交際應酬、追求名利,一邊打坐修「入流亡所」,是行不通的,枉費工夫,以染淨不相應故。

關于「向內推求」與「往外馳逐」,筆者在此有一個小故事。我少時讀初中(台北師大附中)時,初二上學期有位國文老師,名叫易國建(如今早以往生),他曾在課堂上說:「佛家與儒家不同,佛家是往內推求,儒家是往外追求。」我當時一聽:「往內推求」,便在自己心里說:「恩,這很好!」這句話的印象一直很深刻,未曾忘懷。後來學佛時一回想:我那時聽到這句話時,雖然直覺地覺得這句話很好,但如果當時問我:好在哪里呢?我恐怕也說不出所以然來。試想,一個十三、四歲的小孩子,能懂得什麼叫「往內推求」?而且老師也沒有進一步解釋,他只不過是講課文時順便提到,有點像是有感而發,或是對他自己講的,(那時師大附中的老師講課,常喜歡講些課外的東西),當然更不會期望下面五、六十個小毛頭能聽的懂。更何況這句話碰巧是整個佛法中最核心的原理、原則,與理上、事上,都是最要緊的所在。故我當時怎麼可能懂得其道理?雖然不懂,但在我幼稚的心靈中,老師這課外的一句話,卻「深獲我心」,且心向往之,並且經歷多年而從無忘失。這依佛法而言,可能是由于宿昔所修之業習力所致吧!這正如有些人剛開始學佛時,聽聞佛法,雖然不太懂,但卻很喜歡,為什麼呢?因為他八識田中有往昔修學的種子在。又有時兩人一切聽聞佛法,其中一人很喜歡、信受,另一人則再怎麼也不信;那人為何不信,因為他往昔沒修,所以他八識田中「沒種」;沒種(沒有菩薩種),所以與佛法無緣,故不相應。因此不只「將相本有種」,連學佛也要有「菩提種」才行,殊非偶然,亦不可幸(xìng幸)致。

【「忽然超越世出世間,十方圓明,獲二殊勝: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佛如來同一慈力;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

【注釋】

「忽然超越世出世間」:「忽然超越」,即是頓超,亦即是在證到「寂滅現前」的下一剎那,即頓超一切世間、出世間。世間出世間,即是有為與無為。于一切有為無為、凡聖、染淨,皆頓然超出,再也不受有為、無為、染淨、凡聖的分別之所局限,于是一切法得自在無礙。

「十方圓明」:「圓明」,圓滿明徹。以超越世出世、一切凡聖、染淨等分別故,便得親見十方圓滿明徹,以若有分別即是有種界限,而不得圓滿;若仍有染淨、凡聖之差別,即所見不得明徹。

「獲二殊勝」:因此更獲得了兩種殊勝的證境。

「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這是心體上合于本覺,亦即所謂「全體」(「全」字是動詞,令成完全、無缺之義)。

「與佛如來同一慈力」:「慈力」,以「慈」而生能與一切眾生樂之「力」,此即是禪門所說「全體」之後的「起用」,亦即,依體起用。

「與諸眾生同一悲仰」:「悲仰」,悲威欽仰佛道,希慕至道之甘霖、法乳。以見十方圓明,無有凡聖之別,故其心泯然與上聖下凡皆合為一體,既與佛心通同,亦與眾生心通同;既具如來之究竟清淨、本妙覺心,及欲拔濟眾生之心;亦具一切眾生悲仰慕道之心:六凡四聖,十法界之心,一時普現,而于心、佛、眾生現證三平等,更無扞格.

【義貫】

以證寂滅現前故,「忽然超越世」間與「出世間」、有為與無為一切法,而得親見「十方」世界「圓」滿「明」徹,因此更「獲」得「二」種「殊勝」之證境:「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所證之「本妙覺心」,且亦「與佛如來」產生「同一慈力」,能濟拔無量眾生。「二者,下合十方」世界「一切六道眾生」之心,「與諸眾生同一悲仰」如來菩提解脫道之甘霖。

【詮論】

前面一段所述之修證過程,到最後證到「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即是證到了「空如來藏」而證大解脫。而這一段,從「十方圓明」開始,便漸漸轉「空如來藏」為「不空如來藏」,而產生「不空如來藏」的力用及莊嚴之境:亦即是,上合諸佛、下合眾生的三平等心境界;次即不空如來藏所顯的力用之總相。此下的三十二應、十四無畏、四不思議,皆是從此力用總相所生的別相莊嚴境界。

再者,菩薩修行,于大悟(或大徹大悟)後,通常不期然會產生兩種心:一者悲心,二者報恩心。產生悲心是因為自身悟了、度脫了,便觀見其他眾生尚未能度脫,仍受淪溺,因此會作如是念:「我以前也是跟他們一樣,那實在是很苦」,所以他便不期然會生出大悲心,欲拔一切眾生苦,令至安樂,與他現在所自受用者一般無二。再者,證悟了之後,又會作如是思惟:「我今日所以能得開悟、度脫,全不是我自己行,全都是佛的慈悲、佛力加持,我才得如是證解,因此我深受佛恩,便應思報佛之深恩;我應如何報佛恩呢?佛以他自己所自證之法度脫我,我應效佛所行,亦以此法,去利益更多的人,令更多的人得度脫、開悟,同時這樣亦可令法久住,這便是繼承佛志,報答佛恩。」若人悟了之後,能生起如是二心:悲心及報恩心,這人便是真悟了,即是佛之真子。若人自說悟了,他不但不生以上之二心,卻反而心生傲慢,且因此希冀期求他人的恭敬與供養,則可說此人並沒有真正悟了:因為能生悲心的人絕不會有慢心,而傲慢的人必不能生悲心,因為傲慢者必定是執我、著我相、我見、我能、我所,因此傲慢的人必然深著我相;以我相重故,其心中必無他人,故傲慢者必心乏慈悲,且與悲心不相應。又,若修行者希求恭敬名利供養,亦多是依于我慢、貪著,以我慢、貪著重故,必不能感知佛恩。然而已經開悟的人怎麼可能心不慈悲、輕慢他人、貪著世俗名利、甚或不知感恩呢?故知:彼人實在無悟。因此他若自說自己已經開悟了,此事則不可輕信。

第三節  三十二應

【「世尊!由我供養觀音如來,蒙彼如來授我如幻聞薰聞修金剛三昧,與佛如來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

【注釋】

「由我供養觀音如來」:觀音如來是觀音菩薩因地中的本師。供養佛有兩種方式:一、供養佛身:即隨待左右、服勤給事,照料其生活起居等;二、供養佛心:即是依教奉行,繼承佛志,自修化他,行于佛行。

「如幻聞薰聞修金剛三昧」:「如幻」,以此法門為依一切如來本起因地之如來藏因而修,故觀了所修及能修,有如幻化,不可思議,離于有無,而不得謂有修、亦不得謂無修;若謂有修,即仍有能所,不離我、我所相;以已離于我我所相故,依于不空如來藏,雖無修而具修一切善法。若謂無修,即壞因果,墮于斷滅,此是惡見,菩薩于見道位已斷此等惡見;且若謂無修,即無因;若無修因,何來有修成之果?是故斷斷不能說「無修」;而菩薩即如是依于「空如來藏」,修而無修。次依于「空如來藏」及「不空如來藏」,修而無修,無修而修,是故如幻(猶如幻化),無能無所、不假功用,任運而作,名為無作妙行。「聞熏聞修」:「聞薰」,返聞薰轉八識。「聞修」,返聞修證圓通。「金剛三昧」,又稱金剛喻定、或金剛喻三摩地,以此定堅固、不可破壞,而能破壞一切,故稱金剛。又,此定為等覺菩薩于等覺後心,欲斷最後一分無明時所起之定;若起此定,即可斷最後一分無明;若菩薩斷盡最後一分無明,即可斷分段及變易兩種生死,而證如來清淨法身,究竟不動猶如金剛,是故此定稱為「金剛喻定」。又,此金剛三昧,再此處亦特指首楞嚴三昧而言,以首楞嚴三昧即是佛定,究竟堅固,不可破壞,猶如金剛,故以金剛三昧稱之。而此金剛三昧之修證,在此為依如幻之返聞熏修、以薰轉前七識及第八識成為四智,歸于如來藏本心。故說「如幻聞薰聞修」所成之「金剛三昧」。附及,在《觀世音菩薩授記經》中,觀世音菩薩說他本所修習者為如幻三昧,可資本經之旁證。

「與佛如來同慈力故」;由金剛三昧之力破最後一分無明,徹達如來藏本心,而證圓通,因此得與諸如來一樣,具有濟拔眾生之慈悲力用。

「令我身成三十二應」:「應」、應化、感應、回應。此指為了回應眾生稱念菩薩聖號,能于自身作三十二種變化身,以成就眾生所求之善願。

【義貫】

「世尊,由我供養觀音如來,蒙彼如來」教「授我」有「如幻」化之返「聞薰」轉八識、返「聞修」證圓通之耳根圓通「金剛三昧」,乃得「與」諸「佛如來同」具「慈」悲濟拔眾生之「力」用,「故令我身」能「成三十二應」化身,以「入」于十方「諸」佛「國土」,廣度眾生。

  1. 求三乘應

【「世尊!若諸菩薩入三摩地,進修無漏,勝解現圓,我現佛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注釋】

「入三摩地,進修無漏」:指菩薩已得三摩地,欲依三昧力而進修無漏道,亦即以三昧力而淨除心垢,轉有漏為無漏,故成無漏法身。

「勝解現圓」:「勝解」,殊勝之解,此依唯識學而言,則特指修證成就的證境,其證境已能成真實力用,如轉換四大,轉土為金,身入石壁等,稱為已得勝解。「現圓」,將現圓滿,此最後階段最難突破,是最緊要關頭,故觀音菩薩現身教授、加持。正如等覺菩薩于金剛座上將成佛時,雖自身入金剛喻定,但仍須十方如來同時授手加持灌頂,方能成就。

「我現佛身」:因為菩薩修行是為了求無上菩提,故觀音菩薩便須現佛身,方能與彼心相應,令其信受。

「令其解脫」:這里指解脫變易生死,因為菩薩已離分段生死。

【義貫】

(1)「世尊,若諸菩薩」已「入三摩地」,正以三摩地力「進修無漏」道,于其所修之「勝解」即將「現圓」滿之際,「我」即「現佛身而為」之「說法,令其解脫」變易生死,而證得不生不滅之法身。

【「若諸有學,寂靜妙明,勝妙現圓。我于彼前現獨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若諸有學,斷十二緣,緣斷勝性,勝妙現圓;我于彼前現緣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若諸有學得四諦空,修道入滅,勝性現圓;我于彼前現聲聞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注釋】

「寂靜妙明」:這是獨覺乘人,處無佛之世,獨自處于寂靜,自觀世間生滅現象,而悟得十二因緣,因此而證辟支佛道,故證得妙慧明徹。

「斷十二緣」:此指緣覺乘人,依佛所教,觀十二因緣,逆生死門,修還滅門,而斷十二緣起之鉤(gōu鉤)鏁(suǒ同鎖),入不生滅,得辟支佛果。

「得四諦空」:這指聲聞人在見道位,斷四諦下之見惑,故稱證得四諦之見惑空。

【義貫】

(2)「若諸」二乘「有學」位中之人,志求獨覺者,身心獨處「寂靜」已證得「妙」慧「明」徹,進而其更殊「勝」之「妙」慧即將「現圓」滿之際,「我」即「于彼前現獨覺身,而為」之「說法,令其」證得「解脫」見思二惑,入無學道,證得辟支佛果。

(3)「若諸」緣覺「有學」,志求緣覺道,已逆于生死門而修「斷十二緣」起之鉤鎖,因證十二「緣斷」而令殊「勝」之無生「性」顯現,正當其所修證的緣生性空之殊「勝妙」智即將「現圓」滿之際,「我」即「于彼前現緣覺身,而為」之「說法,令其解脫」分段生死,證辟支佛道。

(4)「若諸」聲聞「有學」在見道位中,已證「得」見所斷之「四諦」下見惑「空」,進而「修道入」擇「滅」無為,正當其修道位中之「勝性」即將「現圓」滿之際,「我」即「于彼前現聲聞身,而為」之「說法,令其解脫」三界之見思二惑,得有余依涅槃,而證阿羅漢道。

  1. 求諸天應

【「若諸眾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塵,欲身清淨,我于彼前現梵王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若諸眾生欲為天主,統領諸天,我于彼前現帝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若諸眾生欲身自在,游行十方,我于彼前,現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飛行虛空,我于彼前現大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注釋】

「欲心明悟」:「欲」,指淫欲。「明悟」,指明白了知淫欲為欲界受生、生死之苦本。此句為倒裝句。

「不犯欲塵」:指持戒清淨,不犯淫欲。

「欲身清淨」:「欲身」,欲界之身。指因持戒而令欲界之身清淨離欲。

「欲為天主」:「欲」,希望。「天主」,指三十三天(忉利天)之天主。

「帝釋」:即忉利天天主,名釋提桓因。

「欲身自在」:「欲」,希望。「身自在」,有神足通,故其身于十方界來去自在。

「游行十方」:「十方」,指在六欲天及其下之四大洲中。

「自在天」:為欲界最高之第六天,他化自在天之天主,依《大智度論》(卷五十六「釋三嘆品第三十」),此天主亦是欲界之魔王。但若依《起世經》(即《起世因本經》),則言魔波旬諸天是居于他化自在天及梵天之間,另有一天,稱為魔天。

「飛行虛空」:「飛行」,比前面的游行更殊勝。「虛空」,指色界天所攝的大千世界中之范疇。

「大自在天」:此為色界之最高天,又稱摩醯首羅天,亦是色界天之魔王。故知魔王有二,一在欲界天,一在色界天。

【義貫】

(5)「若諸」欲界之「眾生」,對于淫「欲」其「心」已「明」白「悟」知為生死之苦本,因此希望持戒「不犯欲塵」,令此「欲」界之「身」得以離欲「清淨,我」即「于彼前,現梵王身,而為說」四無量心及出欲之「法,令其解脫」欲界生死,得生上界。

(6)「若諸」人道或欲界天之「眾生,欲為天主,統領諸天,我」即「于彼前現帝釋身,而為說」上品十善、生天之論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願。

(7)「若諸」人道、欲天「眾生,欲」得此「身」來去「自在,游行」六欲天及四大洲之「十方」無有障礙,「我」即「于彼前現」欲界之第六天主「自在天身,而為說」上品十善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願。

(8)「若諸」欲界天「眾生,欲身」得「自在,飛行」于色界大千世界之「虛空」無有障礙,「我」即「于彼前現」色界最高天之天主「大自在天身而為說」上上品十善、四禪及四無量等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願。

【「若諸眾生愛統鬼神,救護國土;我于彼前現天大將軍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若諸眾生愛統世界,保護眾生;我于彼前現四天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若諸眾生愛生天宮,驅使鬼神;我于彼前現四天王國太子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注釋】

「天大將軍」:即欲界天之大將軍,亦即天將。

「四天王」:為欲界最低天之天王,在須彌山腰之四方:東方持國天王、南方增長天王、西方廣目天王、北方多聞天王。此四天王為帝釋天之臣屬,皆歸敬佛法,為佛法之護法,巡視四大洲,保護下界眾生。

「四天王國太子」:四大天王,又稱護世四王,各有太子多名,皆容貌端正,有大勢力,如那吒太子即其中之一;那吒為北方毘沙門天(多聞天)之五太子之一。

【義貫】

(9)「若諸」人道或八部「眾生」,其心「愛統」領「鬼神」眾,巡視世間,「救護國土」,賞善罰惡,「我」即「于彼前現」欲界「天」之「大將軍身,而為」之「說「五戒十善、秘咒、召請鬼神之「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願。

(10)「若諸」人道或四天王天之「眾生」,其心「愛統」領「世界」四大部洲,「保護眾生,我」即「于彼前現四天王身,而為說」上品十善及護國安民之「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願。

(11)「若諸」人道或四天王天之「眾生」,其心「愛生」四天王之「天宮」中,能「驅使鬼神,我」即「于彼前現四天王國太子身,而為說」皈依、齋戒、十善、神咒等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願。

  1. 求人趣應

【「若諸眾生樂為人王,我于彼前現人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若諸眾生愛主族姓,世間推讓;我于彼前現長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若諸眾生愛談名言,清淨自居;我于彼前現居士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若諸眾生愛治國土,剖斷邦邑;我于彼前現宰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若諸眾生愛諸數術,攝衛自居;我于彼前現婆羅門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注釋】

「樂為人王」:「人王」,人道之王,即人間之國王。

「愛主族姓」:「主」。主領。喜歡成為大族高姓之大家長。

「世間推讓」:因為是望族之長,所以世間人皆推重、謙讓于彼。

「愛談名言」:世俗名人之嘉言,如儒家之《論語》、《四書》之屬。

「清淨自居」:「清淨」,不染塵欲。「自居」,自守。

「愛治國土」:「治」,治理。

「剖斷邦邑」:「剖斷」,即剖析判斷種種訟案。「邦邑」,于大邦或小邑。

「宰官」:「宰」,臣宰、縣宰、州宰、府宰。「宰官」者,一地之主官,或一機構之主管官吏,或是國之宰相。

「愛諸數術」:「數」,天文地理、陰陽歷算。「術」,醫、卜、命相、咒水、書符等。此即是婆羅門五明之醫方明以及內明,

「攝衛自居」:「攝」,調攝身心。「衛」,保衛生命、行固精養氣等養生之道。「自居」,自處。

【義貫】

(12)「若諸」人道「眾生,樂為人」道之「王,我」即「于彼前現人王」之「身,而為說」五戒、十善生福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願。

(13)「若諸」人道「眾生,愛主」領一「族姓」之人,「世間」之人皆「推」重之,「讓」其居于上首,聽其吩咐,「我」即「于彼前現長者身,而為」之「說」博施濟眾、仁民愛物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願。

(14)「若諸眾生愛談」世間「名」人之嘉「言」,身處居家而「清淨自居」,不染世俗,「我」即「于彼前現居士身,而為說」清心寡欲、修身養性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願。

(15)「若諸」人道「眾生,愛治」理「國土,剖」析判「斷」訟案于大「邦」小「邑,我」即「于彼前現」臣「宰官」吏之「身而為」之「說」修齊治平、護國愛民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願。

(16)「若諸」人道「眾生,愛諸數術」、調「攝」保「術」養生以「自居,我」即「于彼前現婆羅門身,而為」之「說」世智養術之妙「法,令其」依行而「成就」所願。

【「若有男子好學出家,持諸戒律,我于彼前現比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若有女人好學出家,持諸禁戒,我于彼前,現比丘尼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若有男子樂持五戒;我于彼前現優婆塞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于彼前現優婆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注釋】

「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

「優婆塞」:中文義為近事男,亦即可以親近承事三寶之男子。又譯為居士,居家學佛之士。

「優婆夷」:義為近事女。又譯為女居士。

【義貫】

(17)「若有男子」心厭塵勞,「好學」佛法而「持家,持諸戒律,我于彼前現比丘身,而為」之「說」戒定慧三無漏學之「法,令其」依修而得「成就」比丘法。

(18)「若有女人」心厭塵勞,「好學」佛法而「持家,持諸戒律,我于彼前現比丘身,而為」之「說」三學離染清淨之「法,令其」依修,而得「成就」比丘尼法。

(19)「若有男子」,崇慕佛法,「樂持五戒,我于彼前現優婆塞身,而為」之「說」持戒布施之「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居士之法。

(20)「若有女人」,以「五戒」而「自居」(自處),「我于彼前現優婆夷身,而為」之「說」持戒布施之「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女居士之法。

「若有女人,內政立身,以修家國,我于彼前現女主身,及國夫人,命婦、大家,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注釋】

「內政立身」:「內政」,內主家政。「立身」,勤儉貞嫻以立身。

「以修家國」:以修身而利益家國。

「女主身」:即大國之帝后。

「國夫人」:諸侯國的君主夫人。

「命婦」:朝廷誥命之婦,亦即大臣的正配夫人,受朝廷的封誥,為第一品夫人、二品夫人等,有其固定封賜之衣袍、冠帶、飾物等。

「大家」:「家」,音(孤);女子之尊稱。《後漢書·曹世叔妻傳》說:班昭(班固之妹),博學高才,有節行法度,皇帝數召之入宮,令皇后及諸貴人都拜她為師,尊稱她為「曹大家」。

【義貫】

(21)「若有女人,內」主家「政」,勤儉貞嫻以「立」其「身,以修」身而益「家國,我于彼前現」大國之「女主身,及」諸侯「國」君主之「夫人」、或朝廷誥「命」之「婦」及有才學之「大家,而為」之「說」三從四德、端莊嫻淑之妙「法,令其」依學而得「成就」所願。

「若有眾生不壞男根,我于彼前現童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若有處女愛樂處身,不求侵暴,我于彼前現童女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注釋】

「不壞男根」:此指不壞男根之童貞。

「愛樂處身」:「處身」,處女之身。

「不求侵暴」:「不求」,不希求、不希望。「侵暴」,女身與男交合,皆有如受侵害、暴力一般。喜愛保持處女童貞之人,則不希求受如是暴力侵害,不以彼為樂。

【義貫】

(22)「若有眾生不」破「壞男根」之童貞,願終生持之,「我」即「于彼前現童男身而為說」遠離淫欲、抱樸守真之妙「法,令其」依修而得「成就」所願。

(23)「若有處女,愛樂處」女之「身,不」希「求」凡俗淫欲之「侵暴」加身,「我于彼前現童女身,而為說」堅貞美德、清淨自守之妙「法,令其」依修而得「成就」所願。

  1. 求離八部應

【「若有諸天樂出天倫,我現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若有諸龍樂出龍倫,我現龍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若有藥叉樂度本倫,我于彼前現藥叉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若乾闥婆樂脫其倫,我于彼前現乾闥婆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若阿修羅樂脫其倫,我于彼前現阿修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若緊那羅樂脫其倫,我于彼前現緊那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若摩呼羅伽樂脫其倫,我于彼前現摩呼羅伽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注釋】

「樂出天倫」:「倫」,類,「天倫」即天道。天道之天人享受天樂,為何還有要出離天倫的?因為天福瑣樂,天壽亦長,然終有盡時,而且因為天人受樂多,唯享天福,很少能修行者,故天福報盡,多半墮生下界,且泰半生于惡道中,尤其是畜生道,或鬼道。又天人皆有天眼通,知自己天福報盡,將墮落受苦,因此亦頗有生無常想,而欲修行以出離天道者。

「藥叉」:義為捷行、勇健、或暴惡;有地行藥叉、空行藥叉及飛行藥叉三種。屬于鬼道之一。藥叉通常喜愛佛法,而為佛教之護法。《最勝王經》云:「是等藥叉皆悉愛樂如來正法,深心護持。」

「乾闥婆」:義為尋香、或香陰。以其不食酒肉,唯聞其香。與緊那羅同為帝釋天之音樂神。帝釋天若想聽他奏樂,燒沈水香,乾闥婆即尋香而至,故以為名。

「阿修羅」:義為非天,因他們有天之福,而無天之德,故名。阿修羅有四種,分屬四趣:化生者屬天趣攝,卵生者屬鬼趣,胎生者屬人趣,濕生者屬畜生趣。阿修羅又稱為無端正,男丑女美。

「緊那羅」:義為疑神,其形似人,頭有一角,見者生疑。是帝釋天歌詠之神。

「摩呼羅伽」:義為大蟒神。此類眾生因心多恚癡,故所感之報為聾騃(ái呆痴)無知,常含毒傷害眾生。

【義貫】

(24)「若有諸天」之人「樂出」離「天倫」之屬,「我」即「現天」人之「身,而為說」無常苦空無我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願。

(25)「若有諸龍樂出龍倫」之屬,「我」即「現龍身而為」之「說」施、戒、正直、柔和慈悲謙讓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願。

(26)「若有藥叉樂度」脫其「本倫,我」即「于彼前現藥叉身,而為說」持戒修福、柔和順善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願。

(27)「若乾闥婆樂」度「脫其倫,我」即「于彼前現乾闥婆身,而為說」五戒、中品十善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願。

(28)「若阿修羅樂」度「脫其倫,我」即「于彼前現阿修羅身,而為說」慈忍謙恭、中品十善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願。

(29)「若緊那羅樂」度「脫其倫,我」即「于彼前現緊那羅身,而為說」欲樂無常、中品十善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願。

(30)「若摩呼羅伽樂」度「脫其倫,我」即「于彼前現摩呼羅伽身,而為說」慈、悲、忍、中品十善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願。

【詮論】

這一段講的都是天龍八部,且都是想出離本趣。而此段之前的二十三應,除了最初四種,三乘賢聖,略有不同外,其余多半都仍想處于其本趣而繼續修行(並不想出離本趣)。

  1. 求得人道應

【「若諸眾生樂人修人,我現人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注釋】

「樂人修人」:「樂人」,樂生為人。「修人」,樂修人乘之法。

【義貫】

(31)「若諸」人道「眾生,樂」再生于「人」道、樂「修人」乘法,「我」即「現人身,而為說」五戒、中品十善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願。

  1. 求離非人應

【「若諸非人,有形無形,有想無想,樂脫其倫,我于彼前,皆現其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注釋】

「若諸非人」:這一段所說的非人,即統括前面天龍八部中所未包含的非人之類。

「有形無形」:「形」,色、色蘊。有些非人有色蘊,有些非人則無色蘊。

「有想無想」:「想」,想蘊。有些非人具有想蘊,有些非人則不具想蘊。

【義貫】

(32)「若諸」八部眾生以外之其他「非人」,或是「有形」之非人,或是「無形」之非人,或是具「有想」蘊之非人,或是「無想」蘊之非人,他們若「樂脫」離「其」本「倫,我」即「于彼前,皆現其」 同類之「身,而為說」五戒、轉生善道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願。

【「是名妙淨三十二應,入國土身,皆以三昧聞薰聞修,無作妙力,自在成就。」】

【注釋】

「妙淨」:「妙」,以其能隨類各應,不可思議,故稱妙。「淨」,雖現身而不著于所現之相,無所染著,故稱淨。

「入國土身」:入于諸佛國土而示現之身。這就于《法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中,無盡意菩薩所問的「觀世音菩薩云何游此娑婆世界?」其答案即是:以此三十二應而游化于諸佛國土。

「無作妙力」:「無作」,無造作,即任運、無功用行;亦即起用之際,皆隨眾生緣,而從大悲心中自然流出如是妙用,不復思議、亦無作意,無能無所之相,故稱無作。又,由于是無漏金剛之智所生,故是無作;若有作之法,即有能作、所作,即是有漏、有生滅之法;若是有漏有生滅,即不能起如是妙用。

【義貫】

「是名」微「妙」清「淨」之「三十二應」化,即是普門示現「入」諸佛「國土」所現之「身」,此等「皆」是「以」金剛「三昧」之力,返「聞薰」轉八識,返「聞修」證圓通,所起之「無作妙力,自在成就。」

【詮論】

以上之三十二應,所現之身雖有差殊,但有一重大相同之處,即「而為說法」,這才是菩薩現身的本意:以菩薩說法,眾生依修,這樣才能真的度脫;是故須知,現身是為了說法——「身」是為了「法」。

第四節  十四無畏

【「世尊!我復以此聞薰聞修金剛三昧無作妙力,與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眾生同悲仰故,令諸眾生于我身心,獲十四種無畏功德。」】

【義貫】

「世尊,我復以此」返「聞」而「薰」轉八識,返「聞」而「修」證圓通所依之「金剛三昧無作妙力」,而得「與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眾生同悲仰」菩提涅槃「故,令諸眾生于我身心獲」得「十四種無畏功德」之益。

  1. 令離八難無畏

【「一者、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令彼十方苦惱眾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

二者、知見旋復,令諸眾生,設入大火,火不能燒。

三者、觀聽旋復,令諸眾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四者、斷滅妄想,心無殺害,令諸眾生,入諸鬼國,鬼不能害。」】

【注釋】

「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觀音」,觀眾生求救之音聲。「以觀觀者」,而觀我所觀者,即是觀我所要救拔之眾生。此謂,我不只是自己觀眾生求救之聲,而觀我所欲救拔者。

「令彼十方苦惱眾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而是要加持或教導十方世界,正受苦惱的眾生,亦得自己返觀其念菩薩之音聲,亦即,也以此因緣而自修返聞自性法門,與我一般,因而得究竟解脫;而非純粹只是等著靠我去救他。如是,能自修而度脫者,方是究竟解脫。故此第一種施無畏者,是十四無畏之總,是真究竟無畏,故列第一。

「知見旋復」:自此以下,十三種無畏,首先皆是菩薩自述為何能得此無畏功德之因,亦即說明菩薩以修何法門,而能得此無畏功德。「知見」,代表六根的功能:見、聞、覺、知、嘗、嗅。「旋復」,旋妄復真。此言,以我修行將六根的知見等旋妄復真,而得圓通三昧,故能令眾生入火不燒。

「觀聽旋復」:以我自己修行將耳根之觀聽之功旋妄復真,以此三昧加持之力,能令眾生墮水不溺。

「斷滅妄想,心無殺害」:由我自己修行斷除六識之妄想分別,且心無殺害,故超越鬼神之心行,因此我能加持眾生,當其入于鬼國,不被鬼害。

【義貫】

「一者、由我不」只是「自」己「觀」眾生求救之「音」聲,「以觀」我所「觀者」而去拔濟求救者,而是進一步欲加持「令彼十方」世界中受「苦惱」之「眾生」,皆得自返「觀其」念菩薩之「音聲」,因此自能與我一般,返聞自性,「即」自證「得」究竟「解脫」。

「二者」、以我自己修行將六根之「知見」等功能「旋」妄「復」真,而得圓通金剛三昧,以此金剛三昧之加持力,能「令諸眾生」猶如我身,「設入大火,火不能燒。」

「三者」、以自己修行將耳根之「觀聽」功能「旋」妄「復」真,而得圓通金剛三昧,以此金剛三昧之加持力,能「令諸眾生」猶如我身,若為「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四者」、以我自己修行外不緣塵,內不循根,識心不生,故「斷滅」六識「妄想」分別,且「心無殺害」,以此清淨心行乃超越一切鬼神之心行,故能以此三昧加持之力「令諸眾生」,若「入諸鬼國,鬼不能害。」

【「五者、薰聞成聞,六根銷復,同于聲聽,能令眾生臨當被害,刀段段壞。使其兵戈猶如割水,亦如吹光,性無搖動。

六者、聞薰精明,明遍法界,則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眾生,藥叉、羅剎、鳩槃茶鬼、及毗舍遮、富單那等,雖近其旁。目不能視。

七者、音性圓銷,觀聽返入,離諸塵妄,能令眾生禁系枷鎖所不能著。

八者、滅音圓聞,遍生慈力,能令眾生經過險路,賊不能劫。」】

【注釋】

「薰聞成聞」:返薰妄聞成為真聞。

「六根銷復,同于聲聽」:六根銷妄復真。「聽」,即聞性。「同于聲聽」,即與聞性相同。

「猶如割水」:刀雖割水,水亦無斷痕,故無所傷。

「亦如吹光」:「光」,太陽光。亦如以口吹太陽光,太陽光是吹不熄的。

「聞薰精明,明遍法界」:由于我以「返聞」法門熏修,而得複本精之妙明,此妙明遍照法界。

「則諸幽暗,性不能全」:「幽暗」,幽隱暗昧。諸鬼眾皆是以幽暗為性,菩薩妙明加持所致,則諸鬼之幽暗性不能保全。

「鳩槃茶鬼」:即魘魅鬼。

「毗舍遮」:啖精氣鬼。

「富單那」:主熱病鬼。

「音性圓銷,觀聽返入」:「音性」,即音聲動靜二性。「觀聽」,觀照能聽聞之性。「返入」,逆流返入本性。

「滅音圓聞」:「滅音」,寂滅音聲生滅之相。「圓聞」,而圓證聞性。

【義貫】

「五者」、以我修返聞照性,反「薰」妄「聞」而「成」真「聞,六根銷」妄「復」真,「同于聲聽」之性(聞性),以此復真金剛三昧之力,「能」加持「令眾生」之身猶如我身,「臨當被害,刀段段壞,」或能「使其兵戈猶如割水」,水無斷痕,或雖刀刃加身「亦如」以口「吹」日「光」,日光不滅;是故,我能加持令眾生藏「性」所顯真空妙有之身「無」有「搖動」。

「六者、」我以返「聞」法門「薰」修、得複本「精」妙「明」,此妙「明」之性「遍」照「法界,則」令「諸幽」隱「暗」昧之「性不能」自「全」,以此金剛三昧之加持力,「能令眾生」之身猶如我身,遍身光明,因此,若有「藥叉、羅剎、鳩槃茶鬼,及毗舍遮、富單那等,雖近其旁,目不能視」,故不能為害。

「七者」、以我修「音」聲之動靜二「性圓銷,觀」照能「聽」聞之性,逆流「返入」本性,故諸塵銷滅,「離諸塵妄」,以此銷塵金剛三昧力故,「能」加持「令眾生」之身猶如我身,一切「禁系枷鎖所不能著。」

「八者」、以我修習返聞入流,寂「滅音」聲而「圓」證「聞」性故,「遍生慈力」,一此加持力,「能令眾生經過險路,賊不能動。」

【詮論】 以上為八難無畏。

  1. 令離三毒無畏

【「九者、薰聞離塵,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淫眾生遠離貪欲。

十者、純音無塵,根境圓融,無對所對,能令一切忿恨眾生,離諸瞋恚。

十一者、銷塵旋明,法界身心猶如琉璃,朗徹無礙,能令一切昏鈍性障諸阿顛迦,永離痴暗。」】

【注釋】

「薰聞離塵,色所不劫」:以我薰修「出流」之妄聞,令成「入流」之真聞,而得離塵,故色塵不能劫奪、或動搖我心。

「純音無塵,根境圓融」:以我修反觀純一聞性所顯之妙音,別無所對之塵,亦即「動靜二相了然不生」,故內根外境圓融無礙。

「無對所對」:無能對、所對,故絕一切對立差別。

「銷塵旋明,法界身心猶如琉璃」:「銷塵」,以我修行銷除所緣之妄塵。「旋明」,旋復本性之妙明。「法界」,外身。「身心」,內身。此謂,因此能令外之法界、內之身心,皆如琉璃一般通徹光明。

「阿顛迦」:義為無善心,亦即心中無善法之眾生,以其根暗鈍,故于法不了,不能攝受任何善法,故心中無善;交光法師說此為愚癡之極者。

【義貫】

「九者、」以我修行「薰」出流之妄「聞」而為入流之真聞,故能「離塵」染,「色」塵「所不」能「劫」奪,以此離塵金剛三昧力故,「能」加持「令一切多淫眾生遠離貪欲。」

「十者、」以我修反觀「純」一聞性所顯妙「音」別「無」所對之「塵」:所對之塵即銷,能對之塵亦寂,故內「根」外「境圓融」無礙,「無」能「對、所對」之對立差別,以此三昧力故,「能」加持「令一切忿恨眾生,離諸」互相敵對之「嗔恚」心。

「十一者、」以我修行「銷」除所緣妄「塵,旋」復本性妙「明」,令外之九「法界」、內之「身心」皆「猶如琉璃」,內外明「朗」照「徹無礙」,以此金剛三昧力故,「能」加持「令一切昏」迷暗「鈍性障」者,乃至如「諸阿顛迦」(心極昧劣暗鈍無善者),「永離」愚「痴暗」鈍。

  1. 滿子息願無畏

【「十二者、融形複聞,不動道場,涉入世間,不壞世界;能遍十方,供養微塵諸佛如來;各各佛邊為法王子。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求男者,誕生福德智慧之男。

十三者、六根圓通,明照無二,含十方界,立大圓鏡,空如來藏,承順十方微塵如來秘密法門,受領無失,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求女者,誕生端正、福德、柔順、眾人愛敬、有相之女。」】

【注釋】

「融形複聞」:「融」,銷融。「形」,四大幻形。「復聞」,旋復真聞之性。

「不動道場」:「不動」,以不生不滅故不動。「道場」,真如之理體,亦即真如本心。

「涉入世間」:「涉入」,起于大悲,依三昧力,故能涉入。「世間」,有三種世間:器世間、有情世間、真覺世間。菩薩以三昧之力,于此三世間皆能涉入無礙。

「不壞世界」:菩薩雖以三昧力涉入世間,但亦不破壞世間之因果,以無我相故。

「明照無二」:「明」,表圓通之體。「照」,表圓通之用。「體」與「用」二者對于已達圓通境界之菩薩而言,已無差別,他已能即體即用,即用即體,無二無別,是為體用圓通之相。

「含十方界」:「含」,裹也。此圓通之體與用含裹了十方世界,十方之佛世界盡在其中。

「立大圓鏡,空如來藏」:「圓鏡」之義,圓者,圓滿也;鏡有二義:一、能照、二、能攝、能映。「如來藏」有二相:一、空如來藏;二、不空如來藏。「空如來藏」之「空」字,是清淨義,一究竟清淨,不著一切相,故名為空。空如來藏亦是如來,此如來藏,自性清淨,不生不滅,故離一切相,故名為空如來藏。又,空如來藏亦是能含、能容一切之義。「不空如來藏」,為從空起用,能生一切法之義,即是由清淨性而出生一切莊嚴之義。是故雖則空如來藏乃究竟清淨,然于此畢竟空中,得出生十法界一切森羅萬象、有物有則、莊嚴之相;此即不空如來藏之用。是故,空如來藏即是「不變之體」,不空如來藏即是「隨緣能生」之用。若依究竟而言,如來藏之「體」與「用」實非二相,實是體用一如;如是體用一如之相用即稱為「空不空如來藏」,而顯如來藏即體即用,即用即體、中道圓融之究竟理體。

「承順十方微塵如來秘密法門」:「承順」,承受順應。亦即以立大圓鏡之空如來藏,廣大無邊,能含能攝一切,故能攝受十方如來之秘密法門。為何說「秘密法門」呢?此有二義:一、以此求男女之法為「與願法」,在相上是屬于密教中之「增益法」,故稱之為秘密法門。二、菩薩欲行此增益法,滿眾生願,而又須不壞因果法,須有大神通,照見此祈求之眾生于無量劫中,有無善根因緣,能堪受此福,菩薩方得轉變其現生原有之因緣;又須以大神通方便之力,引攝令其生起善心、修福積德,方能得配受此福,而不壞因果。

【義貫】

「十二者、」以我修行,銷「融」四大幻「形」,旋「復」一真之「聞」性,證入「不動」無生之理體真如「道場」,以三昧力「涉入」三「世間」(器世間、有情世間、正覺世間),而能「不壞世界」之因果等相;且「能」普「遍」至于「十方」佛世界,「供養」如「微塵」數之「諸佛如來」,于「各各佛邊為法王子」,承事如來,助佛轉輪。「能令」十方「法界」中,「無子」之「眾生,欲求男者,誕生福德智慧之男。」

「十三者、」以我返聞自性,「六根圓」融「通」達,已用之「明照無二,含」裹「十方」諸佛世「界」,于本性中「立」如「大圓鏡」之「空如來藏」,以此得「承」受「順」應「十方微塵如來」所有「秘密法門」,皆能「受領無失」,以此等秘密法門三昧加持力故,「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求女者,誕生」容貌「端正」、具備「福德」、性情「柔順、眾人愛敬、有」福德「相之女。」

【詮論】

本章經文中的「涉入世間,不壞世界」,這句「不壞世界」非常重要,這也正是諸佛菩薩與一切外道的神不同之處。這「不壞世界」,在《大般若經》中又稱為「不壞相」,義即,不壞法相或因果相。因為一切世間甚至出世間法,皆以因果而成,故一切眾生之有福無福、有智無智,都是承先世因果,亦即都是自己修來的。因此,若由于前世所修,今世得福,旁人也奪他不得;若前世少修,今世無福,旁人也愛莫能助。然若有人今世無福而欲求福,菩薩雖心慈悲,也不能憑空「賜福」,若菩薩平白賜福,除了破壞因果法外,菩薩還犯了著我相、我所相之過咎,以有能賜、所賜,及能改變因果故,如此,則菩薩便與外道之神沒什麼差別;因為外道之神,皆以其強盛的我見、我相而遂行其意志(所謂「上帝的意旨」),于其愛者則以福蔽之,于其惡者則懲處之、殺滅之。欲界之神祇,其愛憎猶如凡夫。諸佛菩薩則不如是,以佛菩薩究竟清淨,離于我相、我所相,故諸有所作,皆以大慈悲智慧之力,順于真俗二諦一切因果法相,故于一切眾生究竟大利而不著我能、我所。是故唯佛得稱「無所著等正覺」。因此許知,菩薩雖以慈悲願力,欲滿眾生所求;但菩薩的本意還是在于知彼眾生具有善根,而欲以此因緣,引攝其發心修行。若眾生能自修行,則能自致無上福德,一切所求無不皆遂。

再者,佛菩薩之所以不壞法相,除了因為不著我相外,還有兩層意義:其一為由于慈悲,導引眾生不昧因果,且依循因果,若能依循因果即能依循正理;依循正理方能依循智慧,而不盲從依循任何人依于愛憎的意志,或依循任何邪知邪見。其二、若佛菩薩現神通而壞法相,改變因果,那就不是究竟之行,因此,佛菩薩不是沒有這個能力,只是不逞這個能,況且若佛菩薩單方面的以神通力改變因果或任何法相,縱使能改變部分眾生之因緣,也無法改變一切眾生的因緣;又即使能改變其于一時,也不能永遠改變,故非究竟。所以諸佛菩薩之所為,通常皆是隨順眾生之因緣,而予以適當的加持、及開示之,令得解行悟入、自修自獲果報,如此方是究竟。這就是佛法與外道法最大的不同,為佛弟子不可不知。

最後,關于祈求觀音菩薩而生男女,據圓瑛老法師說,他也是因父母求觀世音菩薩而生的;詳見圓瑛法師著《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下冊頁九一八——九一九)。

  1. 持名殊勝無畏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百億日月,現住世間諸法王子有六十二恒河沙數,修法垂范,教化眾生,隨順眾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由我所得圓通本根,發妙耳門,然後身心微妙含容、周遍法界,能令眾生,持我名號,與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無異,世尊!我一名號,與彼眾多名號無異,由我修習得真圓通。」】

【注釋】

「此三千大千世界」:即是娑婆世界。一個三千大千世界(即一佛世界),共有百億須彌山,百億日月,及百億四天下。

「諸法王子有六十二恒河沙數」:這是觀世音菩薩以聖慧眼現量所見,見此娑婆世界中,共有這麼多大菩薩,于三界六道隨類化身,乘願利生。

「修法垂范」:「垂」,留下、垂示。「范」,典范。此諸菩薩自修種種法,為眾生作示范、留下典范。以菩薩若不示現自修,則光有言教、沒有身教,眾生便沒有「樣本」可看,即不知怎麼修。其次,菩薩若不自修,而光教他修,眾生便不能心悅誠服,因為他們會說:「光是嘴巴上說,自己又不作。」所以菩薩必須「修法垂范」,不能徒托空言。

「與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無異」:「彼」,指另外一人,也就是持六十二恒河沙菩薩聖號的人。「共」,同時。此謂有一人持觀音聖號,在此同時,另外一人則持六十二恒河沙菩薩聖號。結果,這兩人所得的功德,「正等無異」,完全相等、一般無二。

【義貫】

「十四者、」于「此三千大千世界百億日月」之釋迦牟尼佛世界中,「現在」此「世間」之「諸法王子」共「有六十二恒河沙數」于三界六道中,或有示現「修法垂范」眾生,令眾生知所依循,或有以法「教化眾生,隨順眾生」根性,以善巧「方便智慧」之力示現四攝,「各各」菩薩皆有「不同」示現。「由我所得圓通」之「本」修「根,發」自微「妙」之「耳門,然後身心微妙含容」十方,「周遍法界」,以此三昧力加持,「能令眾生」若有一人「持我名號,與彼」另外一人「共」(同時)「持六十二恒河沙諸法王子」名號者,「二人」所得「福德正等無異。世尊,我一名號,與彼眾多名號無異,由我修習得真圓通」故。

【詮論】

此段中,觀世音菩薩說:「持我名號,與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無異。」這有兩層意義,其一、從表相來看,這表示觀世音菩薩的功德之殊勝。其二、從實相上來看,請注意觀世音菩薩的措辭:「正等無異」,而非:我的一個名號勝過六十二恒河沙菩薩名號,這表示:「一與多無異」,正如觀世音菩薩在下面一句經文中所說。這就是菩薩的密語密義。這密義是什麼呢?菩薩說法顯示二諦:一、俗諦,二、勝義諦。以俗諦觀之,法法各別;由勝義諦觀之,諸法一如,無有高下;若能如是了者,即是圓持菩薩聖號。

又,此段經文最後,觀世音菩薩說:「由我修習得真圓通。」為何說他所得者為「真圓通」?因為觀世音菩薩所修者為返流照性,契入如來藏心,此是最真實、最究竟處,一切萬法、世出世間,由此而出,故以此「如來密因」所起之圓通三昧,即是大佛頂首楞嚴三昧,一切事究竟堅固,故最為真實不虛,此其一。再者,觀世音菩薩只說「由我修習得真圓通」,這並不表示其他菩薩都沒有得真圓通者。亦即,以密義言之,若有其他菩薩得依如來藏心起圓通三昧者,亦是得真圓通。故此句並不遮其他菩薩亦有得此圓通三昧者。譬如《地藏十輪經》中,釋迦牟尼佛就讚歎地藏菩薩說:「此善男子每日晨朝,入首楞伽摩三昧,加持十方眾生。」首楞伽摩三昧即首楞嚴三昧之異譯。因此,須知,首楞嚴大定,是「如來密因」,也是「諸菩薩萬行」的根本,諸佛如來及修行一乘之大菩薩,無有不入此定的。

最後,關于觀世音菩薩的靈感,真是多的不勝枚舉,讀者有興趣的,可自去看《觀世音菩薩靈感錄》,或其他與「三十二應」相關的書參看,本書茲不再引述,但只提出兩則:一則是同學的經驗,另一則是我個人的經驗:

先說我同學的經驗。我高中時有一個同學姓陳,他喜歡游泳,常到新店溪中游。有一次,他初三時,在碧潭游泳,突然間腳抽筋,附近又沒有人,水流又急,又很多漩渦,光靠手划動沒辦法浮出水面,身體一直往下沉。他努力掙扎,但是毫無辦法,身體不斷下墜。一陣忙亂、緊張、恐懼之後,他一想:完了,這下要死了。他跟我說:這時,因為快要死了,所以他在心中就把這一生十幾年的生活,好像在一剎那間,全部複習了一次!(其實這是幾乎所有臨死的人共有的現象。)他說:這時往昔、兒時,乃至少年時的往事,忽然像快速的幻燈片,一幕幕重現。正在這時,忽然,有一幕是:他祖母常告訴他:若有急難、有危險時,求觀世音菩薩,他就會來幫助你、救你!回憶至此,他就在心中大叫一聲:「觀世音菩薩救我!」接著就不省人事了。當他在醒來時,發覺自己躺在碧潭下游的河灘上。從此,那位陳同學就對佛法生起很大的信心,且決定要好好的學佛法。

另一則是我自己的經驗。一九八四年冬季,我從美國達拉斯搭西北航空公司的班機,經由洛杉機回台灣。飛機出了洛杉機,在太平洋上飛了一個多小時後,機身突然急遽忽上忽下,且整個機身嚴重震動、搖擺,非常可怕,原來我們碰上了太平洋上突起的颶風!此時機上乘客十分恐慌,小孩子都被嚇哭了。在這種時候,你要怎麼辦呢?如果是不學佛的人,便只好聽天由命了。還好,那時我已學佛,且已閉關一年多。我便立刻念大悲咒,且意作觀想,觀想觀世音菩薩現作大身,雙手各抓著飛機的首尾——真不可思議呀!我作如是觀想,才念了一句:「南無喝羅怛那哆羅夜耶」,飛機就馬上開始平穩了!後來,機長告訴我們須飛到阿拉斯加的安克利治去「加油」,那是安撫乘客的,其實是返航及轉道;後來我們在安克利治「避風頭」,雖過了一夜,但還是無法依照原航線而行,因為颶風還在我們要走的航線上。于是繞到北極圈,經過白令海峽,到了漢城、再轉東京,又作少停,等風靜後,才飛回台北;可見此颶風之大。此事在拙著《北美化痕》中的《大乘信位菩薩的修行》中有詳細的敘述,欲知其詳者,可參閱。以上為講觀世音菩薩的靈感。

【「是名十四施無畏力,福備眾生」】。

【注釋】

「福備眾生」:福蔭周備于一切眾生,亦即所謂「普門示現」也。又,普門者,普遍無量之門也。

【詮論】

這一節為總結觀世音菩薩十四無畏,觀世音菩薩之所以被稱為「施無畏者」,也就是以此十四無畏之故。

第五節  四不思議

【「世尊,我又獲是圓通,修證無上道故,又能善獲四不思議無作妙德。」】

【注釋】

「無作妙德」:即無功用行,以不假作意,任運而行,故稱「無功用行」,或「無作」。「無作」即不假造作也。「無功用行」依于通途為第八地菩薩即能起;觀世音菩薩于此不但能起,且已臻于殊勝、圓滿。

【義貫】

「世尊,我又獲是」真實「圓通」,以之而「修證無上」菩提「道故,又能善獲四」種「不思議」之「無作妙德」(無功用行)。

  1. 身不思議——化身無量

【「一者:由我初獲妙妙聞心,心精遺聞,見、聞、覺、知不能分隔,成一圓融,清淨寶覺,故我能現眾多妙容,能說無邊祕密神咒。其中或現一首、三首、五首、七首、九首、十一首,如是乃至一百八首,千首、萬首,八萬四千爍迦羅首。

二臂、四臂、六臂、八臂、十臂、十二臂,十四、十六、十八、二十、至二十四,如是乃至一百八臂,千臂、萬臂,八萬四千母陀羅臂。

二目、三目、四目、九目。如是乃至一百八目,千目、萬目,八萬四千清淨寶目。或慈、或威、或定、或慧,救護眾生,得大自在。」】

【注釋】

「由我初獲妙妙聞心」:「妙妙」,以始覺之妙智契合本覺之妙理。「聞心」,返聞真如本心。此言,由我從最初獲得三摩地以來,即以始覺之妙智合于本覺之妙理,而返聞真如本心。

「心精遺聞」:「遺」,遺脫。「聞」,能聞所聞。此言,達于一心精明,而遺脫所聞之塵、並能聞之聞根。

「見、聞、覺、知不能分隔,成一圓融」:「見聞覺知」,代表六精:見、聞、嘗、嗅、覺、知。「圓融」,圓滿融通為一體。此謂,由于「妙妙聞心,心精遺聞」,故令六精之見、聞、嘗、嗅、覺、知等用,再也不能分隔此一心,此本心復成為一圓滿融通之體,無有隔閡障礙。

「清淨寶覺」:「清淨」,無垢、無染。以塵銷、精泯,能所之細垢究竟泯絕,故清淨無染。「寶」,本然真心能出生一切妙功德法,自受法樂、令他得脫,故稱「寶」。「覺」,本覺明朗照耀。

「爍迦羅首」:「爍迦羅」,梵文(Cakra),義為金剛輪。「首」,代表法門之主體。以此等法門猶如金剛,不動不壞,又能摧破一切邪偽、惡、不善法,故如輪,碾壓、碾碎、破壞義。

「母多羅臂」:「母多羅」,梵文 (Mudra),印之義,亦即手印。以觀世音菩薩所現各臂,或結手印,或執法器、兵器;而法器、兵器亦是「印」之義,密教所謂之「三昧耶印」。又,印,即印許、印證、印可。謂此身印、手印,即是印證于菩薩所證之無上心地之法,故若持此印,即能通達至菩薩所證境,並且若持此印,即能驚覺菩薩,令不違本誓願,而來護念加持行者,令速獲成就,故如欲祈請菩薩,即以此師師親傳之密印為憑證,是為如法正式得密法傳承之「印信」。(是故,密教三昧耶戒中教敕,若非得如法之阿闍黎親傳,不得私結手印,否則即犯三昧耶戒,果報及重,戒之慎之。)

【義貫】 本節從略。

【詮論】

從這一段開始,是觀世音菩薩的「四不思議」;這「四不思議」已經完全入于密教的范圍(——事實上,觀世音菩薩的三十二應、十四無畏,其中種種威神,每一項都是「秘密境界」;而諸佛菩薩的秘密境界,即是所謂的「密法」。)此四不思議即是密教所說的「三密」:身密、語密、意密。此段可說是觀世音菩薩的身密境界:「首、臂、目」,或一或多,種種不同,皆是菩薩的身密境界。

觀世音菩薩所現之「首」,表法身德,這是總德。「臂」與「目」表別德。又,「臂」表解脫德,「目」表般若德,故「首、臂、目」即表菩薩所證之三德秘藏(法身德、般若德、解脫德)。又「臂」亦表菩薩所現之權法,權巧方便也。「目」以表菩薩之實智,實智之目能照、能觀諸法實相也。

又,此「四不思議」雖是放在觀世音菩薩所證所行的功德之末,然而這四不思議其實才是觀世音菩薩功德的「總說」,前面的三十二應、十四無畏反而是「別說」;前面已廣作「別說」,現在攝別為總,以三十二應、十四無畏,種種普門示現,皆是不離此四不思議,皆是以此四不思議為體。又,前所說者,皆為顯說起用;今說本體,以本體甚深故,而入于秘密境界,故是由顯入密。反觀于本經之大結構,則正好相反:以本經是從如來入定放光宣說神咒、摧破邪法而開始,故是「由密入顯」。此二者對觀,有相映成趣之妙,然其密義亦深矣:諸佛菩薩皆以自行不可思議、秘密境界為其本體,而能出生一切利化眾生之不可思議業用:若顯、若密、若性、若相——其實皆是如來祕密境界、凡夫皆不可得而蠡(lí)測者也。故說諸法一相,不可思議,即是此義。

  1. 語不思議——咒力無畏

【「二者、由我聞思脫出六塵,如聲度垣,不能為礙,故我妙能現一一形,誦一一咒,其形其咒能以無畏施諸眾生。是故十方微塵國土,皆名我為施無畏者。」】

【注釋】

「由我聞思」:此是省略的說法,具言應是:由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

「如聲度垣」:「垣」,牆。比喻菩薩所得解脫自在無礙之狀,猶如聲音可穿過牆壁,毫無困難。

「現一一形,誦一一咒」:觀世音菩薩若現某種形,即誦彼形相應之密咒。例如:現千手千眼形,即誦《大悲咒》;若現十一首形,即誦十一面《觀音咒》;若現十八臂形,即誦《準提咒》;若現四臂形,即誦《六字大明咒》;若現馬頭形,即誦《馬頭明王咒》;若現楊枝淨瓶形,即誦《白衣神咒》;若現自在形(垂左腳,曲右腳,右手支顎,肘付右膝),即誦《如意輪咒》。

【義貫】

「二者」、「由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而得解「脫出六塵」,猶「如」音「聲」之能「度」過「垣」牆之外,「不能為礙,故我妙能現一一」身「形、誦一一」神「咒,」而「其形其咒」皆「能以無量施于眾生」,令眾生于種種境遇中,心無恐怖,「是故十方」如「微塵」數之諸佛「國土,皆名我為施無畏者。」

【詮論】

這一段即是觀世音菩薩所現的語祕密境界,以其「語密」加持力故,令諸眾生離于怖畏恐懼。

  1. 意不思議之一 —— 舍貪行施

【「三者、由我修習本妙圓通,清淨本根,所游世界,皆令眾生舍身珍寶,求我哀愍。」】

【注釋】

「本妙圓通」:「本」,本具。「妙」,微妙:以離有無,如幻而有,如幻而空,故稱為妙。以此圓通為依于如來藏,故稱本具。

「清淨本根」:「本根」,本修根,指耳根。

「所游世界」:「游」,游化。因菩薩至十方世界度化眾生,其相具兩種義,故比作「游」:一、菩薩度化眾生自在成就,無有障難,有如「游戲」故稱為「游化」。二、菩薩凡有所度,不執我能我所,于其所度世界,亦不執我、我所,故有如「旅游」、「游玩」,故稱為「游化」。

「皆令眾生舍身珍寶」:舍珍寶即是破慳貪,慳貪之心十分難破,因貪心是以無明為體,是故貪心不可思議:修行人雖人人知道不可貪、不應貪,但貪心還是難斷,以貪心是由無始無明力所持故,理上雖能解,但事上卻難行;要破貪心,除非勇猛修行,分斷無明;若無明分分斷,則貪心亦分分破。然眾生自己未得三摩地,則面對貪心即絲毫無能為力。而觀世音菩薩卻能以其三摩地心密之力,加持眾生,令速破慳貪無明,而得舍內外財寶。

「求我哀愍」:「哀愍」即含攝受、度脫之義。此即是破眾生我慢及不信。有些人不求佛菩薩攝受加持,因為他說他「無所求」。表面上看來很好、很對,而且「很高」,因為「自力修行」、不靠他人、「很有擔當」;其實有很多人是因為我慢重才不求佛菩薩;也有很多是因為信心不夠,不信菩薩或不是真的信菩薩的威神力。事實上,能得到佛菩薩眷念、護念、加持,不但不是可恥的事,反而是很有福報、非常光榮的事!試想,證二十五圓通的聖者,那一尊不是由于得佛之哀佑、教授、加持,因而成就?觀世音菩薩本身不是也是如此?甚至一切妙覺菩薩坐金剛座成等正覺時,也都是十方如來親手灌頂,而得成無上菩提;因此,你若能或以信力、或以精進修行力、或以誠摯心等,而能感得佛、菩薩來護念、加持你,你偷笑都來不及呢!——還說什麼求與不求,恐怕是你想求都求不到哩!所以這種愚夫自傲、我慢、信心不具的不正知見須要改過來。又,這我慢與不信也是大煩惱及大不善法,是修行的大障礙,修行者或有此二病,則很難真正起修:以不信能障聞慧及思慧,我慢則障修慧。不信即不能得正解,故障聞思二慧。我慢會令人自滿(以滿故慢),不能下心求教、虛心學習、踏實修行,故障修慧。因此,此不信及我慢,即障聞、思、修三慧,故人若有此二病,則于三摩地無望,乃至于一切修學亦無指望,是下劣根器,不是法器,不堪修學如來正法。是故修行者,于自心之我慢、不信,應速調伏。

【義貫】

「三者、由我修習」如來藏心「本」具微「妙圓通」,究竟「清淨本」修之耳「根」性,達于藏性,以我所修清淨、無有染著,故于「所游」化之「世界,皆」能「令」諸「眾生」破除慳貪無明,發心喜「舍身」之「珍寶」供養三寶,並破我慢、不信,「求我哀愍」攝受度脫。

  1. 意不思議之二——隨求即得

【「四者、我得佛心,證于究竟,能以珍寶,種種供養十方如來,傍及法界六道眾生:求妻得妻,求子得子,求三昧得三昧,求長壽得長壽,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注釋】

「我得佛心」:「佛心」,諸佛因地本心,指如來藏心。

「能以珍寶、種種供養十方如來,傍及法界六道眾生」:這是指菩薩證入本心後,即能出生一切財寶,上供諸佛,下施眾生。此是菩薩自得無貪,不但無貪,而且能積極的善施一切。

「求妻得妻,求子得子」:這是菩薩對于凡夫之施,指財施,以妻、子、田產等皆是「外財」所攝。

「求三昧得三昧」:這是菩薩對修行人、三乘賢聖之法施。

「求長壽得長壽」:這是菩薩對人、仙所作之內財施,以福、壽、康、寧是「內財」所攝。

「求大涅槃得大涅槃」:「大涅槃」即無上涅槃,亦即無余依涅槃,此是諸佛自證無上菩提所得者。故此是菩薩對修行一佛乘的大菩薩眾之無上法施。

【義貫】

「四者、」以「我」悟「得」諸「佛」因地本「心」,依之起修而「證于究竟」,故「能」起無上妙用,而「以珍寶」及其他「種種供養十方如來」,並「傍及法界六道眾生:」于凡夫則「求妻得妻,求子得子」,令于外財滿願;對三乘行人則「求三昧得三昧」,令于法財滿願;對人、仙則「求長壽得長壽」,令于內財滿願;「如是乃至」對修行一佛乘之菩薩則「求大涅槃得大涅槃」,令滿無上菩提之大願。

【詮論】

第三、第四這兩段皆是講布施,第三段講由于菩薩威神加持之力,能令眾生不思議地舍貪行施。第四段則講菩薩自己由所證清淨,無貪故能施一切凡、聖。為何這破慳貪而行施稱為「意不思議」?因為,如上所說,慳貪以無明為體,而無明即是愚痴,是心中三毒之一。而菩薩以其不可思議之威神力,能轉化眾生心中之貪著無明,故稱為「意不思議」,也就是密教所說的「意密加持」。如是,觀世音菩薩的四種不思議即觀世音菩薩的「三密」:身密、語密、意密,以此三密加持力故,能成就世出世間無量不思議利樂有情之事。是故觀世音菩薩一切三十二應、十四無畏等威神之力,皆以此「三密加持」之「四種不思議」為本。

又,這四不思議中,為何布施就占了兩項,即第三、第四項(教他施與自施)?這表示了布施的重要性。布施為何重要?因為布施是一切世間、出世間善法的根源。世間之善人,我們皆稱為「樂善好施」;因為好心的人,欲令他人得快樂、得溫飽、得離貧窮、匱乏、無所依止等苦,故舍好物予人,因此樂善者必好施;而好施者,以不自私自利,而能利益他人,方能稱為善人。這是指于世間法中施世間財。同樣的,于出世間,若無佛菩薩之布施法財,世間怎會有佛法?眾生如何能得度?故佛菩薩的法布施是出世間法的根源。也就是因為這兩層意義,所以菩薩道的六波羅蜜中,以檀波羅蜜為首。這也是為何《金剛經》幾乎從頭到尾都是在講「布施」(而不是在講所謂的「空」),因為《金剛經》是佛講給「菩薩摩訶薩」聽的,而菩薩摩訶薩最重要的工作(或修行)是什麼呢?是度眾生。菩薩摩訶薩如何度眾生呢?當然是「說法度眾生」,而「說法度眾生」即是法布施。故整部《金剛經》的主旨即是佛在教菩薩摩訶薩如何行法布施、如何度眾生。菩薩摩訶薩如是度盡無量眾生已,成就無量功德,而得作佛。因此,換句話說,《金剛經》也就是佛在教菩薩摩訶薩如何圓滿無量功德而成佛的法門,此無他,即是所謂「無相布施」。

再者,這布施如此重要的原因,是因它能「度貪」。因為在一切心中,這貪心最難度。若貪心斷,則離一切系縛(「離系」),得解脫。而且,一切修行人在修行上成就的次第,也是由其所斷的「貪」之層次而定;例如,若斷「欲界貪」,則能出離欲界,不再來欲界受生、輪迴、受苦。若斷「色界貪」,則能出離色界,不再到色界受生、輪迴、受苦。若斷「無色界貪」,則能不再到無色界受生、輪迴、受苦。若斷「三界貪」,則斷三界分段生死之苦,證聲聞乘阿羅漢果。若斷「聲聞乘貪」,則斷二乘變易生死苦。若斷「權教菩薩貪」,則入一佛乘無上菩提之行,得疾成無上正等菩提。因此可知貪著之難斷難滅,以貪著是無始無明業習所成就。是故《圓覺經》言:「永斷無明方成佛道。」也因此可知,九法界之一切眾生,皆以其貪著之不同,而成就其法界,唯獨諸佛永離一切貪著,永斷無明,而獨為「無所著等正覺」。

【「佛問圓通,我從耳門圓照三昧,緣心自在,因入流相,得三摩地,成就菩提,斯為第一。世尊!彼佛如來歎我善得圓通法門,于大會中,授記我為觀世音號;由我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名遍十方界。」】

【注釋】

「我從耳門圓照三昧」:「從耳門」,指從耳門返聞自性。「圓照三昧」,圓照一心而得之三昧。

「緣心自在」:「緣心」,緣一心本源。「自在」證得自在之用。

「彼佛如來」:即古佛觀世音如來。

「授記我為觀世音號」:令我于佛同號,故成為觀世音菩薩。所以「觀世音」這個聖號是佛親自授記的。

【義貫】

「佛」于前面「問」我等悟十八界,誰為「圓通」,從何方便入三摩地。「我從耳門」起反聞自性,「圓照」一心之「三昧,緣」于一「心」本源,而證得「自在」之用,「因入」聞性之「流」之修證「相」,而「得」首楞嚴「三摩地」,以此三摩地而得「成就」無上「菩提」,「斯為第一」最妙之圓通法門。「世尊,彼」古「佛」觀世音「如來」稱「嘆我善」能以智簡擇而速「得圓通法門,」而「于大會中,授記我為觀世音號」(與佛同名),「由我觀」照耳根「聽」聞之性,照了「十方」眾生,周遍「圓明」,無不了知,無不化度,「故觀音」之「名遍十方」世「界」。

【詮論】

「二十五聖圓通」的陳述至此圓滿。或問:「圓通與神通一樣嗎?若不一樣,有何不同?」

答:圓通與神通不一樣。圓通是三乘聖人境界,神通則是凡夫、外道也可能有的,只不過凡夫外道的神通要小得多。又若有圓通則必有神通,且是大神通,以已證解脫、菩提故。然而有神通卻不一定有圓通,如凡夫、外道,乃至二乘有學、權教菩薩能有神通,但不一定圓通。

再者,圓通者必定悟入如來藏心,依于藏心起首楞嚴三昧,依三昧力照破我我所、脫黏內伏、融通六根,而證圓通。而神通,若是凡夫,則有「報得」與「證得」二種。報得即是與生俱來,亦即或由前世所修,或因福報而有,例如諸天、鬼神道亦皆有「通」,即是報得之通,然其通境范圍甚小。又,近世常有說「靈通」者,那其實是「鬼靈之通」,又稱通靈者,此輩人之所謂「通」,並非依本身的修行而得,而是依附鬼道眾生之通,與鬼道溝通,藉彼鬼道之通來告知他,因而得知一些未來、或過去等事,此實與道教之乩童類似。此輩人因長期與鬼道眾生打交道,故陰氣盛,且損其人間乃至出世間之福報,學佛弟子應勿效學、親近。至于外道之神通,或依禪定、或依咒力等等,然以其為依于邪見而修行,故無法得正解脫。

至于內法中之神通,若依正修,為依于禪定三昧而起;通常是依第四靜慮(亦即色界第四禪)而起,因此若不入禪定,則不可能起神通。大家都知道:神通不是究竟,神通敵不過業力,神通本身甚至也不能令人得解脫。因此,大家也都知道:佛敕弟子不得妄現神通,不論是為了名聞或利養,或為了令人恭敬,甚或為了戲耍(好玩,例如賓頭盧尊者之事);而且佛意也是為了防止弟子或眾生不修正行,舍本逐末,因此佛教界向來有一種默契,即是不談神通,不但不談,而且好像也變成一種禁忌一般;這是佛教界的一極端。另一個極端是有些人偏好談神通;不但好談,而且愛「修神通」。然而,如前所說,神通必須依禪定才能發,但末世之好談修神通者,卻並非從修禪定入手,如此如何能通?若無禪定而言修神通,猶如椽木求魚。或許他們尚不知神通是從四禪中發的緣故吧?以上這是指某些習禪修密之好言神通者。

另有一些人,他們說:我們修密,因此我們不須依靠禪定,而依密法就可得神通。的確,密教是有這個說法;然而,殊不知,修密者得神通,也是如法受學,依三密加持,入「本尊三昧」,而得神通。故說來說去,還是離不了三昧(禪定)——只不過這時的三昧不是「首楞嚴三昧」,而是密教的「本尊三昧」;因此即使是修密者,也不是隨便以散心持些咒,就可以得神通的。

綜上所言,佛弟子須有此正知見:神通雖並非禁忌、並非不可談,但神通不是究竟、不能斷煩惱、度眾生,故不應只貪求神通靈異,不求解脫;亦不應整天好談神通。同時也要知道:神通並非可恥之事,(雖然不應貪著)。神通是修行達到相當程度之後所得的自然結果,也可說是修行的附產品,而非「正產品」。因此,若只談神通、只修神通,而不習禪定,或修禪定是為了求神通,即是本末倒置,亦即是顛倒,如此極易落入邪道外道境界,不可不慎。因此,筆者不惴孤陋建議,與其侈談神通,何不求其根本,多多研求如何修習靜慮、求心得定,最好是修首楞嚴定,如此決無不良效果或副作用,亦不致誤入歧途。

最後,關于神通,修行者有兩點須極注意的:一、不可乍現威儀;二、須能拒斥誘惑。茲分述如下。

一、什麼叫「乍現威儀」?就是修行人于戒、定、慧等修行,若尚未證道果、得禪定等,卻裝作是有所證得的聖人、或「高僧」,或擺出很有道行的樣子,這便是戒律中所說的「乍現威儀」,是犯戒的(此屬妄語戒攝。請參見《梵網經菩薩戒彙(huì)解》:「妄語因者,起心欲誑他人,以取名利。妄語緣,行來動止、語默威儀,種種方便,以顯聖德。」)更何況實無神通而假裝有神通,或搬神弄鬼,把道場的氣氛搞得神秘兮兮的,有意讓人誤以為他有神通,這也是「乍現威儀」所攝。這種人雖沒有親口說:「我有神通。」但他卻主動、積極的營造出很多氣氛、煙幕、或小動作,或說些深含暗示、曖昧的話,令人以為或相信他有神通。若真修行人,對于這種事,不但不可自作,若見有人如此作時,須能辨明、了知,不為其所誑惑,知所避忌。

二、什麼叫「拒斥誘惑」?上面所說的乍現威儀,是彼自己主動、積極的「布局」、暗示、營造氣氛,令人覺得其有神通。此外,若修行者居于被動的立場,消極的默認,或默許他人的猜測、宣示,說他有神通。亦即:你雖沒有自己乍現威儀、或弄神弄鬼,但信徒或他人以為、或「懷疑」你有神通,而你也就「卻之不恭」地樂得被人「誤會」,于是一傳十、十傳百,眾口爍金,于是你也就「勉為其難」地接受了這個傳言!須知這即是修行者很難通過的一個關卡;什麼關卡呢?俗謂「英雄難過美人關」,而在修行人則是「道人難過神通關」的誘惑,不論是真有神通或沒有神通,都一樣,難以拒斥他人推測或讚揚「師父有神通」的誘惑。因為對凡夫來說,美色是絕大的誘惑,而對修行人來說,神通則是更大的誘惑。因為美色的誘惑只是淫欲,而神通的誘惑則很複雜,它幾乎可以包含令修行人墮落的任何因素的總集合體:名、利、恭敬、權力、威勢,乃至亦可將情色包含進去。沒有以清淨的正修行為基礎的神通(如某些外道或邪教之通)、及易與名利等雜染掛鉤,速令修行人墮落敗德,這是指真有神通而言,更何況是沒有神通,而依眾人的誤會、附會而成的假相!須知,對任何有點修行的人來說,第一次被人「懷疑」(詢問)是否有神通時,那真有如美色當前、或財寶當前,是莫大的誘惑!若非于正法有絕大的信心及正知見,賴個人持不妄語戒的道德勇氣與力量,否則確實很難堅決而明確地當面或當眾加以否認或廓清這種「懷疑」或傳聞。因此,佛法之正修行人,必須能善了知以上所說這些自修及教他時的現象,絕勿為神通之名所誘惑、誑騙,否則即遠離正法,而斷送自他法身慧命。

最後,對于一般佛教信徒,關于神通,亦有三點建議:

第一、莫輕信現代人的神通。若聽某人說他自己有神通,或說他師父有神通,乃至敘述其種種神通境界,心中切莫悚(sǒng恐懼)動、驚怪、向往、貪著。保持開放的心,淡然處之,勿驅勿馳,則能遠離諸過:不管他是真是假,你便都能不動、不惑、不迷、不取、不著——合第一義心。

第二、莫轉述傳聞之言。為佛弟子,自身若不貪著,則關于神通的傳聞之言便沒有什麼值得你去傳揚的。

第三、莫驚異,亦即,即使真正親眼目睹有人現神通、或類似神通之境,也不用驚怪。因為神通並非修行所求之境,而唯有悟入真如本心、如來藏性,依此如來密因,修得首楞嚴大定、或金剛三昧,依此三昧力,銷鎔無始無明及一切垢濁隔障,因而融通身心,通達內外,徹古徹今,等虛空遍法界,來去自在,現身無量,廣度有情,而無所貪著——如是圓通境界,方為佛法行人所應企慕追求的境界。

第八章   揀擇圓通之根

第一節  研判諸聖圓通

【爾時世尊于師子座,從其五體同放寶光,遠灌十方微塵如來及法王子諸菩薩頂。彼諸如來亦于五體同放寶光,從微塵方,來灌佛頂,并灌會中諸大菩薩及阿羅漢。】

【注釋】

「五體」:頭、雙手、雙腳,合為五體。

「遠灌十方微塵如來及法王子諸菩薩頂」:這是表圓通的總相,諸佛之光互相灌注,表示自他因果交徹。「灌頂」,表圓通之妙理為最勝之頂法,而此頂法無二,即是一如來藏心。諸佛以此頂法入行者頂,加持行者,名為灌頂。

【義貫】 本節從略。

【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羅,如寶絲網。是諸大眾得未曾有,一切普獲金剛三昧。即時天雨百寶蓮華,青、黃、赤、白,間錯紛糅,十方虛空成七寶色。此娑婆界大地山河俱時不現,唯見十方微塵國土合成一界,梵唄詠歌自然敷奏。】

【注釋】

「林木池沼皆演法音」:這一節是顯圓通的別相。此處,色與聲諸法,法法皆圓融,林木池沼等無情皆演法音,即成有情,因而有情與無情亦相融相攝,成為一體,無有隔礙。

「交光相羅如寶絲網」:釋尊之光灌于他佛,他佛之光亦來灌釋尊,所有佛光相交。相羅織成一片,好像一張寶絲所織成的網一樣,表諸佛所證,同體不分,為一真如法界。

「一切普獲金剛三昧」:這表示與會大眾因見諸佛所現妙相,由此等妙相而悟了妙性,由親見不思議事,而悟不思議究竟堅固之理。且由諸佛之光加持,無明頓除,而獲諸大士所證之金剛三昧,不動不壞。

「青、黃、赤、白」:蓮華之四色,表如來之四智。

「間錯紛糅(róu混雜)」:表如來四智之行相互相涉入。

「十方虛空成七寶色」:「虛空」,表空如來藏。「成七寶色」,表不空如來藏所成就密嚴之相。

「十方微塵國土合成一界」:表自他沒有隔礙,一體圓融。

「梵唄詠歌自然敷奏」:這表示圓通之法樂,任運而成。

【義貫】 本節從略。

【于是如來告文殊師利法王子: 「汝今觀此二十五無學,諸大菩薩及阿羅漢,各說最初成道方便,皆言修習真實圓通,彼等修行實無優劣、前後差別。

我今欲令阿難開悟二十五行誰當其根;兼我滅後,此界眾生入菩薩乘,求無上道,何方便門得易成就?」】

【注釋】

「彼等修行實無優劣,前後差別」:「前後」,排名前後,亦即高下。此言:這二十五聖,他們各自的修行,實在不能說何者較優、何者較劣,或是有任何高下的分別。

「誰當其根」:「誰」,哪一種法門。「當」,適合。「其」,指阿難。「根」,根器、根性。

「何方便門得易成就」:「方便門」,即法門。「易」,容易。

【義貫】 本節從略。

【詮論】

在這兩段中,佛雖然說二十五聖的圓通法門都無有高下,但他還是教敕文殊菩薩予以評析、揀選,看哪一個法門比較適合阿難的根器,同時對未來的末法眾生而言,也比較容易修學、容易成就。

文殊師利法王子奉佛慈旨,即從座起,頂禮佛足,承佛威神,說偈對佛:

【注釋】

「承佛威神」:即使像文殊師利這樣的大菩薩,于佛會中,欲有所說,還是得「承佛威神」,方有所作,何況我輩?可見《楞伽經》說的一點都不錯:若無如來威神加持,世間乃至無有一人能修一行、或說一法。

【義貫】 本節從略。

【「覺海性澄圓,圓澄覺元妙,

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

迷妄有虛空,依空立世界,

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

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

有漏微塵國,皆依空所生,

漚滅空本無,況復諸三有?」】

【注釋】

「元明照生所」:「元明」,元本之妙明。「照」,妄照,即妄起能照之用。「生所」:「生」即生出;「所」,所照。此謂,于本來妙明之性中,妄起能照之用,便妄生所照之妄境。

「所立照性亡」:「所」,所照之妄境。「照性」,真正能鑒照之真性。此謂,所照之妄境既得妄立,真正的能鑑照的真性便亡失了。

「迷妄有虛空」:「妄」,妄所,即所見相,亦即阿賴耶識之相分,以此相分(所見相)為虛妄,故說是「妄所」。「虛空」,此虛空是頑空,屬于器界之空,非真理之空。本經中前面說:「瞪目發勞、空晦暗中,結暗為色,起為世界,靜成虛空,虛空為同、世界為異。」此中之虛空,即是文殊在此所說的「虛空」(頑空)之義。

「依空立世界」:「空」,頑空,依此頑空而立世界。

「想澄成國土」:「想」,妄想。「澄」,有二義:一、水清不流貌,二、沈齊(沉積)、沈澱。《周禮》、《釋名》《釋飲食》:「沈齊,濁滓沈下,汁清在上也。」也就是沈澱之義。此句之義:妄想沈澱後,濃重的即成為山川國土,輕飄的即成為虛空。

「知覺乃眾生」:「知覺」,在此指妄知妄覺,並非真知真覺。以妄知妄覺而成就眾生之五蘊身。

「空生大覺中」:「大覺」,真心之本覺。虛空是在真心本覺中生。

「如海一漚發」:「海」,比喻本覺之大。「漚」,水泡,大海中之一水泡,比喻即使廣大的虛空,在本覺心海之中,也不過有如海中的一個水泡那樣小。可見本覺之心海甚大,而虛空則甚為渺小。

「有漏微塵國,皆依空所生」:而在這小如水泡的虛空之中,卻含有無量的微塵數佛國!因為一切佛土皆是依空而建立的,故皆處在虛空之中——更可見佛國剎土是多麼渺小!

「漚滅空本無,況復諸三有」:「空」,此指頑空。因為頑空不是真空,故有界限,因此以水泡(漚)來比喻。「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亦即是三界。以三界皆是從「愛、取、有」而來,皆有生死,故稱為「有」。此言:如果此虛空之水泡破滅了,便會顯出頑空本無所有,更何況在此水泡(虛空)中之「三有」?

【義貫】

「覺海」之「性澄」湛而「圓」滿,雖「圓」含萬有「澄」湛不動,然卻是本「覺元」來之「妙」性,非是由造作而有的,若一念無明妄動,而于「元」本之妙「明」之性中,欲妄生能「照」之用,如此便會妄「生所」照之妄境;「所」照之妄境既已妄「立」,真正能鑑「照」之真「性」即「亡」失(妄生即真泯)。

以「迷」阿賴耶識之「妄」所(虛妄之相分)故「有虛」妄之頑「空」(所見之相)顯現,復「依」此頑「空」而安「立世界」;妄「想」凝結「澄」沈(沈澱)而「成」外之器界「國土」,由妄心之妄「知」妄「覺乃」成五蘊「眾生」之妄身。若虛頑之「空生」于廣「大」之本「覺」心「中」,彼即有「如」大「海」中「一」水「漚」之「發」生一樣,而「有漏」無常之「微塵」數「國」土世界,「皆」是「依」此有如水泡之大小頑「空所生」,此水「漚」若破「滅」(泡相滅,泡性仍歸于海水),即知如水泡之虛「空本無」所有(頑空相若滅,頑空之性仍歸如來藏性),「況復諸」虛空中之「三有」?(當然亦復歸藏性。)

【詮論】

以上偈頌是總說「依真起妄」及「由妄返真」兩個過程。一切眾生本具如來藏真如心,由于最初一念無明,欲「有所明」、「有所見」,而轉清淨本心為阿賴耶識,從而變現出「相分」與「見分」,次第成就妄心、妄身、頑空、世界、山河大地。這一切虛妄幻化之「依、正」之相若滅,即亦歸于藏性,因為依實而言,「生」亦藏性、「滅」亦藏性,諸法本無實自性,唯是一真所現,故本經云:「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現在問題是:眾生能否具如是慧眼、智光,能自照見如是之性?

【「歸元性無二,方便有多門。

聖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

初心入三昧,遲速不同倫。」】

【注釋】

「歸元性無二」:「歸元」,復歸于本元。「性」,如來藏性。「無二」,其理無二。

「方便有多門」:「方便」,即法門。但法門卻有很多種,不只一個。

「聖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聖性」,諸聖者宿昔所得之根性。亦即,以此二十四位聖者,因為他們已是深位久修,故其宿昔本已證得高深之根性,因此沒有不通達的。「順逆」,順修而入,或逆修而入。亦即,對他們而言,順修而入如來藏性,或逆修而入如來藏性,都一樣是方便法門。再者,「順修」,亦可指順著法性、或因緣而修。「逆修」,即指逆根性之流,猶如逆流反照等,例如六根圓通以及根大圓通等,這些圓通法中都有一個「旋」或「反」字,便是「逆流」之法門。

「初心入三昧,遲速不同倫」:但是對于初心修學者,若欲入三昧,則會由于法門的不同,而令證得三昧之遲速也會有所不同。「同倫」,同類,一般無二。

【義貫】

若得滅除妄識而復「歸」于本「元」如來藏「性」之後,其所證理則「無二」致,然而欲證此無二理之「方便」卻「有多門」皆可通達。對諸「聖」者以其宿昔之根「性」而言,欲證入藏性,則一切法門本「無」有「不通」達的:或「順」因緣、法性而修、或「逆」根塵之流而修,「皆」是「方便」之門;然而對于「初心」修學者、欲「入」首楞嚴「三昧」,若法門不同,則其所證之「遲速」亦「不同倫」。

【詮論】

文殊師利菩薩在此指出,證入圓通以後,其境界實無有高下,且對諸聖而言,因為他們多數是宿昔久修,深具善根,如須菩提,「曠劫來,心得無礙」;舍利弗「曠劫來,心見清淨」;富樓那「曠劫來,辯才無礙」等等,皆是離道不遠。又有許多是具特殊因緣,如阿那律、烏芻瑟摩明王、琉璃光法王子等,對已通達後的他們而言,什麼法門都行,皆可通達圓通。但是對于初心修行者則不行:一來未具宿昔深厚根性,二來不見得有那些特殊因緣。所以在法門的選擇上,第一、不要選擇條件太高的法門,例如修學此法必須宿具深根;第二、不能要求具有特殊因緣的人才能修(例如阿那律的金剛照明三昧);因此必須選擇容易普遍、而且易修、易入、易證者。在下面文殊師利菩薩即對二十五聖之圓通法門,一一加以研判,以便揀擇何者為最適合此方世界初心者之修學;其評選的結果是:觀世音菩薩的耳根圓通法門最為合適。

  1. 研判六塵圓通

【「色想結成塵,精了不能徹,

如何不明徹,于是獲圓通?

音聲雜語言,但伊名句味,

一非含一切,云何獲圓通?

香以合中知,離則元無有,

不恒其所覺,云何獲圓通?

味性非本然,要以味時有,

其覺不恆一,云何獲圓通?

觸以所觸明,無所不明觸。

合離性非定,云何獲圓通?

法稱為內塵,憑塵必有所,

能所非遍涉,云何獲圓通?」】

【注釋】

「色想結成塵」:這是評析優婆尼沙陀所修的色塵圓通。「想」,妄想。「結」,凝結。色由妄想而凝結成塵,亦即是前面所說:「空晦暗中,結暗為色」。

「精了不能徹」:「精」,心精。「了」,了欲。「徹」,明徹。若欲以心精去了欲色,終不能使色塵變為明徹。

「如何不明徹,于是獲圓通」:此謂,對初心行者而言,為何要以此性不明徹的色塵為本修因,而欲令一般初心者證圓通?意即,這實在是難之又難。

「音聲雜語言」:「音聲」,依《俱舍論》言有兩大類:一、有執受大種聲,如語言,亦即有情音聲;二、無執受大種聲,如樹木、河流之聲,亦即非有情聲。又有說「徑直聲」與「屈曲聲」二種。「徑直聲」指自然聲:「屈曲聲」指人造聲,亦即語言。此句言,自然之音聲中夾雜著人造之語言之聲。

「但伊名句味」:「伊」,彼。「名句」,指名身、句身、文身,這三者是語言的要素。「味」,義味。此言,然而那名身、句身、文身的意味。

「一非含一切」:一名並不能含一切名,一句不能含一切句,一文不能含一切文。亦即,名句文三者並不能普遍涵蓋一切法。

「香以合中知」:「合」,與鼻根合。香塵必須在與鼻根相合之際,才能覺知。亦即,根塵相離則不能覺。

「離則元無有」:香塵若離于鼻根,則在鼻根中,原無有香塵存在。

「不恒其所覺」:「不恆」,無常。此言,鼻根所覺的香塵並不能恆常,而是無常的。如何能以此無常之覺,而欲初心者證恆常之真心?

「味性非本然,要以味時有」:「味時」,嘗味之時,亦即味塵與舌根相合之時。此言,味塵之性也不是本來于舌根中有的,必須以味塵合于舌根,方能覺有味塵存在。

「其覺不恆一」:「覺」,舌根之能覺之性。此言,舌根能覺之性,不能恆常與所覺之味塵合而為一。因此能覺與所覺為二法,不能成為不二、一真之性,如此如何能令初心之人以此而證一真之圓通?

「觸以所除明」:觸覺必須以身根與所觸之塵相合,方能覺知。「明」,即覺之義。

「無所不明觸」:「所」,所觸之塵。若無所觸之塵,則不能發明觸塵之相。

「合離性非定」:觸塵的合與離之性本非一定。因此如何可教初心人依此不定、無常之觸塵去修,而證圓通。

「法稱為內塵」:「法」,法塵。「內塵」,意地內之塵。法塵稱為意地內之塵,蓋法塵系意根緣取前五識落謝于意地的五塵之影像,稱為法塵。

「憑塵必有所 ,能所非遍涉」:「憑」,依。若依于能謝落之外五塵,必有所謝落之法塵,然而能落謝之外塵(五塵)與所落謝之內塵(法塵),並不能普遍,亦不能互相涉入。因為現前雖有某些五塵,但五根若不執取,前五識即不得緣,因而這些外五塵便無法落謝于意地之中,是故不遍。又,五塵落謝之後,成為法塵,即成過去,而非現前物,過去與現在並不能相涉入,故現前之五塵,與過去之法塵並不能互相涉入。

【義貫】

(一)「色」塵原由妄「想」凝「結」而「成塵」的,其性為能障蔽,因此縱使以心「精了」達之,亦「不能」使其能蔽障之性變成明「徹,如何」欲以此性「不明徹」之物作為本修因,而令初心人依此而修,「于是獲圓通」呢?(以上為文殊菩薩評優婆尼沙陀之色塵圓通。)

(二)天然之「音聲」夾「雜」著人造之「語言,但伊」(彼)「名」身、「句」身與文身之義「味,一」名、句、文「非」能遍「含一切」名句文,「云何」欲令初心人以此不遍之物為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憍陳那之聲塵圓通。)

(三)「香」塵「以」其必須在于鼻根相「合」之「中」方能有「知」,若根塵相「離」而不合,「則」鼻根之中「元無有」香塵存在,能覺知鼻根既「不」能「恆」常與「其所覺」之香塵相合,「云何」欲令初心人以此不恆之物為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香嚴童子之香塵圓通。)

(四)「味」塵之體「性非本然」(非本自有之),而必「要以味」塵來合舌根之「時」方知「有」其味,「其」舌根能「覺」之性「不」能「恆」與所覺之味塵,合而為「一,云何」欲令初心之人依此不恆之物為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藥王、藥上菩薩之味塵圓通。)

(五)「觸」塵必「以」身根與「所觸」之塵相合,方能發「明」顯現其觸相,若「無所」觸則「不」能發「明觸」塵之相,然而身根與觸塵之「合」或「離」   之「性」本「非」一「定,云何」欲令初心之人依此不定常之物為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跋陀波羅之觸塵圓通。)

(六)「法」塵「稱為」意地「內」之「塵」,非在外有,乃外五塵落謝于意地之影子,若依「憑」能落謝之外五「塵,必有所」落謝之內法塵,然而「能」落謝之外五塵與「所」落謝之法塵,並「非」普「遍」、互相「涉」入,「云何」欲令初心人以此不遍不涉之物為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大迦頁之法塵圓通。)

  1. 研判五根圓通

【「見性雖洞然,明前不明後,

四維虧一半,云何獲圓通?

鼻息出入通,現前無交氣,

支離匪涉入,云何獲圓通?

舌非入無端,因味生覺了,

味亡了無有,云何獲圓通?

身與所觸同,各非圓覺觀,

涯量不冥會,云何獲圓通?

知根雜亂思,湛了終無見,

想念不可脫,云何獲圓通?」】

【注釋】

「見性雖洞然」:「見性」,指眼根之用。「洞然」,明徹。

「明前不明後」:眼根所見只見前方,不見後方。

「四維虧一半」:「四維」,東、南、西、北,四方。「虧」,少。因眼只能見前方,故功德少了一半。

「鼻息出入通」:鼻子的氣息,只在氣息或出或入的時候通于內外:出時即從內通到外,入時即從外通到內。

「現前無交氣」:「交」,交接。但在出息與入息的中間,並無一個中間的第三息,來作承接、轉交的工作;亦即,出與入之間,是一個空白的真空地帶,其間沒有氣息流動。

「支離匪涉入」:「支離」,分散,分隔,指出息與入息兩相分隔。「匪」,非,不。此言,出息與入息二者,系兩相分離,不相涉入,彼此不相干,故氣息不是圓融之物。

「舌非入無端」:「入」,所入之味塵。「端」,因。此言,舌根若非有進入口中之味塵合于舌根上,則不能沒來由地嘗覺味道,亦即舌根自體並不能自出味道,須待外入之味塵來合,方能嘗味。

「因味生覺了」:因有味塵合于舌根方生覺了之知。

「味亡了無有」:若所嘗之味塵銷亡,則能嘗之知亦歸無所有,故能覺依于所覺,此即是無常之覺。

「身與所觸同」:身根與所觸之塵相同。

「各非圓覺觀」:「圓覺觀」,「圓」字雙貫覺觀而為:圓覺、圓觀。身根與觸塵二者各非圓覺、與圓觀之物。「圓覺」指身根,身根之覺非圓,亦即不能遍身,即于一處有覺,他處便無知,故不圓。「圓觀」指觸塵,觸塵為身根之智覺所觀時,亦非圓遍,以觸塵觸身之時,亦不能遍觸全身。

「涯量不冥會」:「涯量」,際涯分量,亦即,有際限。「冥」,合。此言,根與塵,一為有知,一為無知,各有其分際限量,不相契會,故不融通。

「知根雜亂思」:「知根」,即意根,意根之用為知,故稱為知根。意根之知系夾雜著亂思,故意知並不純淨。

「湛了終無見」:欲期望意根有湛然了知之境,終究是不可得的。

「想念不可脫」:意根之想與念,無法一時盡淨,故不能盡離雜染。

【義貫】

(一)眼根之「見性雖」能「洞然」明徹,然而卻只能「明前」方,而「不」能「明後」方,故于東西南北「四維」之中只見二維,而所作的功德因此「虧」少了「一半。云何」欲令初心人依此不圓滿之根為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阿那律陀之眼根圓通。)

(二)「鼻」中之氣「息」由于「出」或「入」而得「通」于內外,然出息與入息兩者「現前」的中間,並「無」能「交」接二者的「氣」息存在,故出與入之間有剎那之真空,因此出息與入息實互相分「支「隔「離,匪」(不)相「涉入」,故不圓融,「云何」欲令初心者依此不圓之根為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周利槃特伽之鼻根圓通。)

(三)「舌」根若「非」有所「入」之味塵,則自體不得「無端」而覺味,「因」有「味」塵合于舌根,方能「生」起「覺了」之知,若「味」塵銷「亡」,則覺「了」之知本「無」所「有」,故舌根之覺非是恒常,「云何」欲令初心之人依此不恆之根為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驕梵缽提之舌根圓通。)

(四)能覺的「身」根之覺性「與所觸」之塵相「同」,兩者「各非圓覺」、圓「觀」,身若離于塵則無知,塵若離于身則無相,且根與塵一有知、一無知,各有際「涯」限「量,不」相「冥」合契「會」,其性既如是不相圓通,「云何」欲令初心者依此不融通之根為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畢陵伽婆蹉之身根圓通。)

(五)能「知」之意「根」其用常冗「雜亂思」,若期望意根之知能達到「湛」然澄「了」之境「終無」可「見」(實不可得),以意根之「想」與「念不可」能一時盡「脫」雜亂,而達意念清淨,「云何」欲令初心人依此雜亂不息之根為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須菩提之意根圓通。)

  1. 研判六識圓通

【「識見雜三和,詰本稱非相,

自體先無定,云何獲圓通?

心聞洞十方,生于大因力,

初心不能入,云何獲圓通?

鼻想本權機,祇令攝心住,

住成心所住,云何獲圓通?

說法弄音文,開悟先成者,

名句非無漏,云何獲圓通?

持犯但束身,非身無所束,

元非遍一切,云何獲圓通?

神通本宿因,何關法分別?

念緣非離物,云何獲圓通?」】

【注釋】

「識見雜三和」:「識見」,眼識之見。「三和」,根、塵、識三和合。

「詰本稱非相」:「詰」,究詰,推究。「本」,本體,指識體。「非相」,非實有之相。若推究起識之體,則實非有相。

「自體先無定」:識體之現與不現,沒有一定,因要有根、塵相合時,才能于中生識,以識體系依他而有,不能恆現,故是無定。

「心聞洞十方」:「心聞」,指耳識,以識即是心,能聞之心故稱心聞。此指普賢菩薩之耳識能聞之用能洞徹十方,無有阻障。

「生于大因力」:「大因」,廣大之修因,指普賢之法界行。此言普賢菩薩之耳聞之所以能洞徹十方,那是由于他修法界廣大行之因所生之力量,並非一般人的耳識能有此功能。

「鼻想本權機」:「鼻想」,指于鼻端作觀白之想,這是權巧、機宜之設。

「住成心所住」:「住」,心不馳散。「所住」,所住之境。若心緣鼻端白,作是觀想而住;若此住心得以成就,則心便成為有所住(住于假想之鼻端白);然而真心實無所住,故有所住之心並非真心,而是妄心。

「說法弄音文」:說法是播弄音聲及語文。

「開悟先成者」:而說法者之開悟是先前即已經成就了。此說即同于富樓那所說:「我曠劫來,辯才無礙,宣說苦空,深達實相」;若他自先未開悟,其所說怎麼能深達實相?故可證其開悟是先已獲得,而非從說法而得。

「名句非無漏」:「名句」,指名身、句身、文身,屬于不相應行法,是有漏法,因為四禪以上即離語言,然而即使已離語言的四禪,仍屬有漏的色界。更何況四禪以下的語言境界,則更是有漏法,並非無漏。

「持犯但束身」:「束」,約束。戒行之持犯,只是約束身識。

「非身無所束」:然而若非屬于身識的,戒律即約束不到。

「神通本宿因」:「宿因」,宿世所修之因。與富樓那的辯才一樣,目鍵連的神通也是宿世所成的,非一世初修即得。

「何關法分別」:所以他的神通與意識對法的分別,沒什麼相關,亦即他的神通不是以意識分別法而證得。

「念緣非離物」:「念緣」,念念攀緣。此言,意識乃由念念攀緣法塵而有,非能離物(離法塵),而有識生。

【義貫】

(一)眼「識」之「見」為「雜」根、塵、識「三和」合而生,然究「詰」其「本」體則「稱非」實有之「相」,既然眼識之「自體先無定,云何」令初心者依此無定體之識為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舍利弗之眼識圓通。)

(二)普賢「心」識之「聞」(耳識)蹦「洞」徹「十方」無礙,此乃「生于」修習法界行之「大」威「因力」所成就,非是一般人耳識能有如是功德,「初心」之人「不能入」此境界,是故「云何」]欲教初心人依彼凡夫有限之耳識為本修因而「獲」聖境之「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普賢菩薩之耳識圓通。)

(三)「鼻」端作觀白之「想本」為世尊「權」巧「機」宜之設,「令」收「攝」其亂「心」而暫「住」而已,其「住」若「成」就,則「心」即有「所住」,然而真心無住,「云何」欲初心人以此有住之心為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孫陀羅難陀之鼻識圓通。)

(四)講經「說法」系播「弄音」聲及語「文」,而其「開悟」(指富樓那的開悟)實「先」前即已「成」就「者」,並且說法所用之「名、句」、文(語言文字)乃屬不相應行法,是有漏法,「非無漏」法,「云何」欲令初心人依此有漏之法為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富樓那之舌根圓通。)

(五)戒律之「持犯但」約「束身」識,若「非身」識所屬者,則「無所」約「束」,而身識「元非遍一切,云何」欲令初心人依此不遍之法為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優波離之身識圓通。)

(六)目鍵連的「神通本」是「宿」昔「因」力所成,「何關」意識對「法」塵之「分別」?且意識為由念「念」攀「緣」法塵而有,「非」能「離物」而有識生,「云何」欲令初心人依攀緣之妄識為本修因而「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目鍵連之意識圓通。)

4. 研判七大圓通

【「若以地性觀,堅礙非通達,

有為非聖性,云何獲圓通?

若以水性觀,想念非真實,

如如非覺觀,云何獲圓通?

若以火性觀,厭有非真離,

非初心方便,云何獲圓通?

若以風性觀,動寂非無對,

對非無上覺,云何獲圓通?

若以空性觀,昏鈍先非覺,

無覺異菩提,云何獲圓通?

若以識性觀,觀識非常住,

存心乃虛妄,云何獲圓通?

諸行是無常,念性元生滅,

因果今殊感,云何獲圓通?」】

【注釋】

「有為非聖性」:「有為」,指持土平填道路,乃至鋪路造橋等,只是屬于有為的善行,唯能感人天有漏果報,非同無漏的聖性之行,因此後來毗舍弗佛教他「當平心地」。

「云何獲圓通」:云何欲令初心人以此而獲圓通?因為不但初心人不能以平填道路之行而獲圓通,連持地菩薩自己,雖無量劫修平地之行,也無法以此而獲圓通,最後還是要回到「平心地」的正行,方能達成其求菩提的目的。然而亦可作此觀察:持地菩薩乃大菩薩,其平填道路之行,以及最後回到」平心地」之行,皆是示現,為欲默示眾生:平填道路等有為之善行,不管你多麼精勤,作多麼久,乃至無量劫勤苦勞作,仍屬有為,非關聖性;因此,若欲證聖道、圓通,還是要修治心地。亦即:圓通在于心地,非在外地。

「若以水性觀,想念非真實」:「想念」,即觀想。因為水觀是由觀想法而成的,故所現之水並非真實。

「如如非覺觀」:「覺觀」,即分別,在此仍指觀想法而言。此言,如如之理須以如如之智方得契入,不是分別覺觀所能達到的。

「厭有非真離」:「厭」,厭離淫欲。「非真離」,非真正的離欲。烏芻瑟摩之火觀,是以厭離淫欲而有(而成),故其離欲非是真實的離欲,因為若仍有忻厭,則仍未離:「忻欲」與「厭欲」乃是對于欲愛的兩種極端的反應,「忻」固依于欲,「厭」亦依于欲,故皆是依他起,未能究竟;若究竟者,則是于欲不忻、不厭,不取不舍,是真于欲達究竟無著。

「若以風性觀,動寂非無對」:「動寂」,動靜。「對」,對待。以風大有動、靜二相,故是有對待的,非是絕待之物。

「對非無上覺」:既有對待,即非無上覺。

「若以空性觀,昏鈍先非覺」:因空本是晦昧所成,故其性本是昏冥頑鈍,故非是靈明覺知之用。

「觀識非常住」:「觀」,能觀之心。「識」,所觀之識大。不但諸識無常,連能觀此諸識之心亦非常住。

「存心乃虛妄」:若存心欲觀之,乃屬虛妄。能觀之心與所觀之識,皆是虛妄。

「念性元生滅」:這是指大勢至之念佛法門,因為大勢至菩薩說:「淨念相繼」;既言相繼,即是有生滅:以有生有滅方能有「相繼」之相,若不生不滅,即無相繼相。故一切「念」之性原屬生滅性。

「因果今殊感」:「殊」,別,不同。「感」,感應。本來念佛是為了求不生滅的圓通,但今以生滅的念佛為因,所求得的果即非不生滅的圓通,而只是往生淨土的感應。「今」,即今生現證。

【義貫】

(一)「若以地」大之「性觀」之,則地性乃「堅」硬隔「礙、非」可「, 通達」之物,而且持土平填道路尚屬「有為」之行、「非」無漏「聖性」之行,其後遇平心地之教,方歸聖性:「云何」欲令初心之人依此有為之法為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持地菩薩之地大圓通。)

(二)「若以水」大之「性觀」之,此由水「想」之「念」而成之水並「非真實,如如」不動只理,須以如如不動之智方得契入,並「非」分別「覺觀」所能相應者,「云何」欲令初心人以此覺觀之心為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月光童子之水大圓通法門。)

(三)「若以火」大之「性觀」之,依于「厭」離淫欲而「有」之行,「非真離」欲,須到身心俱斷,斷性亦無,無能無所,方是真離。故此法門「非初心」人修行之「方便,云何」可依此為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烏芻瑟摩之火大圓通法門。)

(四)「若以風」大之「性觀」之,風大有「動」有「寂、非無對」待,既有「對」待,即「非無上覺;云何」欲令初心之人依此對待生滅之法為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琉璃光法王子之風大圓通法門。)

(五)「若以空」大之「性觀」之,空乃以「昏」冥頑「鈍」晦昧所成,其自體最「先」即「非」靈明「覺」知之用;若「無」明「覺」即「異」于「菩提」覺道,「云何」欲令初心人以昏鈍頑空為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虛空藏菩薩之空大圓通法門。)

(六)「若以識」大之「性觀」之,能「觀」諸「識」之心本「非常住」,乃念念生滅不停,且若「存心」以觀察諸識之相,則能觀與所觀「乃」俱「虛妄,云何」欲令初心之人以虛妄生滅之識為本修因而「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彌勒菩薩之識大圓通法門。)

(七)「諸行」本「是無常」,心「念」之「性」亦「元」屬「生滅」,若以生滅之念為修「因」,而求不生滅之「果,今」則成「殊」異之「感」應,以此求往生即易,求圓通即難;「云何「欲令初心人依此生滅之念為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為文殊菩薩評大勢至菩薩之根大圓通法門。)

第二節  獨選耳根圓通

1. 此世界之因緣

【「我今白世尊,佛出娑婆界,

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

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

離苦得解脫,良哉觀世音!

于恆沙劫中,入微塵佛國,

得大自在力,無畏施眾生。

妙音觀世音,梵音海潮音,

救世悉安寧,出世獲常住。」】

【注釋】

「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此方」,指此娑婆世界。「真教體」,如來真實正教之體。亦即,在此世界中,如來之教法,皆在聽聞之性,皆以耳聞為主要之傳達工具。至于他方世界則不一定,譬如香積世界以飯香而傳法,有世界以光明而作佛事,或有以目注于佛,而作佛事,等等不一。

「欲取三摩提」:指首楞嚴大定。

「實以聞中入」:實以從聞性中入于三摩地為最佳。

「妙音觀世音」:「妙音」,以說法無滯、出生一切妙法,故稱為「妙」

「梵音」:「梵」,清淨義。說法無著,究竟清淨,能除三毒垢染,故稱為「梵」。

「海潮音」:說法度生,不失其時,有如海潮之不失時。

「出世獲常住」:「出世」,即得解脫。「常住」,即無上大涅槃,不生不滅,故是究竟常住。

【義貫】

「我今」重「白世尊:佛出」此「娑婆」世「界」,在「此方」世界之「真」實「教體,清淨」本然唯「在」聽「音」之「聞」性。領悟聖教雖雙托于音與聞,但若「欲取」首楞嚴「三摩提,實以」單依「聞」性「中」契「入」為最上。

「離」分段、變易二種生死之「苦」而「得解脫」,離系自在,「良哉觀世音,于恆」河「沙」數「劫」長時「中,入」于「微塵」數「佛國」世界處處現身,「得」三十二應「大自在」無作妙「力」,以十四「無畏施」予「眾生」。能以無上微「妙」法「音」廣說諸法之「觀世音」,以無著、清淨之「梵音」度脫三毒,其說法亦不失時,有如大「海潮」汐之「音,救」度「世」間眾生破其慳貪,「悉」令離患得患失而得「安寧」,且令得「出世」解脫「獲」無上大涅槃果、不生不滅「常住」快樂。

  1. 耳根之優點:「圓、通、常」三真寶

【「我今啟如來,如觀音所說,

譬如人靜居,十方俱擊鼓,

十處一時聞,此則圓真實。

目非觀障外,口鼻亦復然,

身以合方知,心念紛無緒。

隔垣聽音響,遐邇俱可聞,

五根所不齊,是則通真實。」】

【注釋】

「譬如人靜居」:「靜居」,居于靜處。

「十方俱擊鼓,十處一時聞」:「一時」,同時。若十方之處同時擊鼓,便可以同時聽到從十處傳來的鼓聲,不只是聽到當處的鼓聲。

「此則圓真實」:指聞性。這就是聞性本來圓滿、真實不虛。

「目非觀障外」:「非」,不能。眼不能看見遮障之外的東西。

「口鼻亦復然,身以合方知」:交光法師的《楞嚴正脈》,及長水子璇《楞嚴經注》等皆說這兩句經文倒置,應對掉才對。依上下文而言,確然如是,故于「義貫」中即依如是建議,文義方通順。次言:身根須于觸塵相合方能有知,而口、鼻二根于味塵、香塵也是一樣,必須根塵接觸和合方能有知。「口」,即指舌根。

「心念紛無緒」:「心」,指意根,意根之想念,紛亂沒有頭緒。

「五根所不齊」:「齊」,等。指根之聞性之功能,是其他五根所不能與之相提並論的。

【義貫】

「我今啟」稟「如來」,正「如觀音所說:譬如」有「人」于寂「靜」之處「居」住,非處憒(kuì煩亂)鬧之所,若「十方」同時「俱擊鼓」,則「十處」之鼓聲能「一時」俱「聞」,故知鼓聲本無先後只別,以耳根之聞性人人本來圓具,「此則」為聞性本來「圓」滿「真實」不虛之性質。

相對的,「目」則「非」能「觀」見遮「障」以「外」之物。而「身」根則「以合」于觸塵「方」能有所「知」,塵遠則無覺;「口鼻」二根于味香二塵「亦復然」,根塵相離則不覺,但耳于聲則不然。至于「心」(意根)之想「念」則「紛」亂「無」頭「緒」,而耳根卻雖「隔」著牆「垣」仍可「聽」到「音響」,非如眼根隔則不見;而且「遐邇(xiá ěr)」(遠近)「俱可聞」,不像鼻、舌、身三根離塵則無覺,因此耳根之功能系其他「五根所不」能與之等量「齊」觀的,「是則」為耳根聞性本來「通」達、「真實」無妄之性質。

【「音聲性動靜,聞中為有無,

無聲號無聞,非實聞無性。

聲無既無滅,聲有亦非生,

生滅二圓離,是則常真實,

縱令在夢想,不為不思無,

覺觀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注釋】

「音聲性動靜」:音聲之性為動、靜二相。音聲為總相,動與靜為其別相。

「聞中為有無」:「聞中」,聞性之體中。此言,聞性湛然之體中,現出聲之有與無,互相代謝之相。

「無聲號無聞」:然而世人顛倒,卻把「無聲」稱作「無聞」。其實是「沒有聲」,並非「沒有聞」,因為聲音有來去,有隱現(消失與出現),而聞性卻是永遠在的,故不可能「沒有聞」。

「非實聞無性」:並非真的是聞性變成沒有體性,無體性即是消失之義。

「聲無既無滅」:「即」,卻。縱使有相之聲音消失時,聞性卻沒有跟著消滅。

「聲有亦非生」:而聲音出現時,聞性也並非跟著它而出生。聞性並不隨塵生滅,本來常住。

「生滅二圓離」:聞性之體,對于聲塵之生滅二相,都能圓滿的遠離,不為其所拘囿。

「縱令在夢想,不為不思無」:縱使人在睡夢之中,也不會因為由于此時五根不緣、不思外境,而令聞性變得無作用;亦即,即使在夢中,對外界的聲音,還是聽得到。

「覺觀出思惟,身心不能及」:「出」,超過。「身心」,指除了耳根以外的其他五根、六識等。此言,耳根聞性之體用、覺觀,乃超出了思惟之范圍(不假思惟),且為身心之其他根識所不能及。因為眼、鼻、舌、身、意五根,皆不能與夢外之境相接,唯有耳根能夠。

【義貫】

「音聲」之「性」為「動、靜」二相,在「聞」性之湛然體「中」現「為有、無」代謝之相,然而世人顛倒,將「無聲號」為「無聞」性,而「非實聞」性變成「無」體「性」,即使「聲無」之時,聞性「即無」隨聲「滅」去,而當「聲」現「有」時,聞性「亦非」跟著「生」起。聞性湛然之體,對于聲塵之「生滅二」相俱能「圓離,是則」為聞性湛然「常」住「真實」之性。「縱令」人「在夢想」中,此聞性亦「不」因「為不思」惟而「無」作用。耳根聞性之體用「覺觀」,實超「出思惟」之范疇,為「身心」其他五根所「不能及」。(聞性無有隔障,于遠近、前後、左右、上下等十方各個方位皆能聞,乃至于睡夢中都能聞知夢外之聲。)

  1. 病在循聲

【「今此娑婆國,聲論得宣明。

眾生迷本聞,循聲故流轉,

阿難縱強記,不免落邪思,

豈非隨所淪,旋流獲無妄?」】

【注釋】

「聲論得宣明」:「聲」,音聲,代表名、句、文。「論」,經論義理。「宣明」,宣暢明了。

「眾生迷本聞」:迷于本有之聞性。

「循聲故流轉」:「循」,順也,依也。只依循所聞之聲,依文解義、增益戲論,故自取流轉。

「阿難縱強記,不免落邪思」:「強記」,是記憶力很強之義。「落邪思」,指失去正念。此謂,阿難雖然多聞強記,能記誦佛所說十二部經,然而但以多聞,只限于聞思之境界,于修慧之道力(即「三摩地」)未盡心修學,故境界現前時,仍不免失去正念,而為外道之邪思所駕馭。

「豈非隨所淪」:這豈不是表明了:若循聲而緣外之聲教,而不逆流返聞自性,便會隨著所聞之聲塵而沉淪。

「旋流獲無妄」:若旋聞而逆流,必可獲無妄真實之性;反之,順流而出,即取得虛妄之外塵。

【義貫】

「今此娑婆國」中,乃依諸音「聲」所成之名句文所立之經「論」義理而「得」以「宣」暢開「明」眾生之心性。

狂慧之「眾生迷」于「本」有之「聞」性,但依「循」所聞之外「聲」教,徒增益戲論,「故」自取「流轉」,而不知須從聲返聞。「阿難」雖「從」多聞「強記」十二部經,然但循聲教而求聞思慧,因而尚「不免落」于外道「邪思」之設計,失去正念,為其所轉,溺于淫舍,這「豈非」表明若循聲外流,必「隨所」聞之聲而沈「淪」流轉;而若「旋」聞逆「流」,即可「獲無妄」之真實性?

  1. 一根返源,六根解脫

【「阿難汝諦聽:我承佛威力,

宣說金剛王,如幻不思議,

佛母真三昧。汝聞微塵佛,

一切秘密門,欲漏不先除,

蓄聞成過誤。將聞持佛佛,

何不自聞聞?」】

【注釋】

「宣說金剛王、如幻、不思議、佛母真三昧」:「金剛王,如幻、不思議、佛母」皆是形容此三昧,此三昧即首楞嚴大定,亦即是觀音所證者。「金剛」,得此三昧即堅固不動、不可破壞,而能破壞一切,稱為金剛。「王」,為一切金剛中之最尊勝者,故稱金剛王。「如幻」,此三昧依真如心而顯現,如幻而有,如幻而空。「不思議」,此三昧超過一切言、思境界,故非思議可及。「佛母」,以此三昧出生一切諸佛,一切菩薩成佛,皆從此中出,故稱佛母。「真三昧」,此三昧真實不虛,能顯大用,故稱為真。

「欲漏不先除,蓄聞成過誤」:「漏」,煩惱。「蓄聞」,蓄積多聞。此謂,如果不先除去欲界的煩惱,而只務求積集多聞,反而為多聞所誤。

「將聞持佛佛」:「將」,用。「聞」,聞性。「佛佛」,佛所說的佛法。只用自己的聞性去受持佛所說的佛法。

「何不自聞聞」:「聞聞」,反聞本聞之性。

【義貫】

「阿難汝」今「諦聽:我」今乃「承佛」之「威」神「力」,而「宣說」一切佛所證之「金剛王、如幻不思議、佛母」契入「真」如之「三昧。汝」雖曾已「聞微塵」數「佛」所說「一切秘密」法「門」,然而「欲」界之有「漏」種習若「不先除」卻,只務「蓄」積多「聞」反「成過誤」。與其「將」自己之「聞」性去受「持」諸「佛」所說之「佛」法,「何不自」反「聞」本有之「聞」性?

【「聞非自然生,因聲有名字,

旋聞與聲脫,能脫欲誰名?

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脫。

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華,

聞復翳根除,塵銷覺圓淨。

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虛空。

卻來觀世間,猶如夢中事,

摩登伽在夢,誰能留汝形?」】

【注釋】

「聞非自然生,因聲有名字」:「聞」,妄聞之根。「名字」,假名。妄聞之根並非自然而生,乃因所聞之聲黏起湛然之精明,而有假名,稱之為聞根。

「旋聞與聲脫」:旋轉能聞之聞性,與所聞之聲脫離,此即「入流亡所」。

「能脫欲誰名」:「能脫」,能脫之後。「誰」,何。此謂,能聞之根既脫所聞之塵之後,還要把那一個叫作能聞之根?亦即,能聞即脫于所聞,即能聞皆銷亡,連其假名亦不復存,不須在用。

「聞復翳根除」:「聞」聞根。「復」,旋妄復真。「翳根除」,如幻翳之根,其病已除。

「塵銷覺圓淨」:「塵」,器界。「銷」,銷亡。「覺」,本覺。「圓淨」,圓滿清淨。

「淨極光通達」:「淨極」,清淨至極。「光」,心光。

「寂照含虛空」:「寂照」,寂而常照。「含」,含裹。

「卻來觀世間」:「卻來」,回頭來。指悟了之後,回頭來返觀塵世間。

「猶如夢中事」:唯自心現故,一切猶如夢中所現,心外不可得。

「摩登伽在夢」:連差點令你破戒體的摩登伽,也是在你夢中所現之人。

「誰能留汝形」:「留」,留難。「形」,身體。他們既是在你夢中所現,則他們怎能留難你于夢外的形體?

【義貫】

妄「聞」之根「非自然」而「生」,乃「因」所聞之「聲」塵黏住湛然之體而「有」假「名字」,若「旋」轉能「聞」之性令「與」所聞之「聲」塵「脫」離(入流亡所),「能」聞之根既「脫」所聞之塵(所入既寂),復「欲」以「誰名」為能聞之根?「一」聞「根既返」本「源,六根」皆「成解脫。」

「見、聞」、嘗、嗅、覺、知等六用猶「如幻」妄之「翳」病,「三界」依正有「若」翳眼所見之「空華;聞」根今已旋妄「復」真、「翳根」之病既已「除」卻,「塵」界應念而「銷」,本「覺」之體「圓」滿清「淨」顯現;寂滅現前,清「淨」至「極」、心「光通達,寂」而常「照,含」裹「虛空」;全體起用之後,「卻來」回「觀世間」,一切「猶如夢中」所見之「事」,唯自心現,心外不可得,即使「摩登伽」亦是「在」你「夢」中所現之人;既是夢中之人,「誰」又「能留」難「汝」夢外之「形」體呢?

【「如世巧幻師,幻作諸男女,

雖見諸根動,要以一機抽,

息機歸寂然,諸幻成無性。

六根亦如是,元依一精明,

分成六和合,一處成休復,

六用皆不成,塵垢應念銷,

成圓明淨妙。」】

【注釋】

「如世巧幻師」:「世」,世間。「幻師」,魔術師。喻真如能隨緣幻化。

「幻作諸男女」:「諸男女」,喻六根。

「雖見諸根動」:「諸根動」,諸根各自分別動作,喻六根之用差殊。

「要以一機抽」:「機」,機括,亦即彈簧等機械控制裝置或機關。「抽」:抽動。喻一精明之體隨緣異用。

「息機歸寂然」:若把機括停止,則這些幻男女的六根便都歸于寂止了。喻一精還原,六根解脫。

「元依一精明」:「一精明」,指阿陀那微細識。

「分成六和合」:「六和合」即六和合之用,亦即六根。此根是指勝義根,非扶塵根。

「一處成休復」:「休」,休止外流。「復」,回復其本性。

【義貫】

猶「如世」間工「巧」之「幻師」,能「幻作諸男女」之相,「雖見」這些幻男幻女之「諸根」能各自分別「動」作,但還是「要以一機」括去「抽」動它們,若「息」此「機」括,則這些幻男幻女的六根便皆「歸」于「寂然」,而其所依之「諸幻」化功能亦完全「成」為「無性」。

眾生之「六根亦如是」,猶如那些幻男幻女,「元」來是「依」于「一精明」體,阿陀那微細識,而「分成六」種「和合」性之根,若于此六根中任何「一處」依返照法門而「成休」止外流,旋「復」其本性,則「六」根分隔之「用皆不成」,復歸于一精明,六「塵垢」染之器界「應念」皆「銷」泯,山河大地當下化成無上知覺,一切依正復「成圓明淨妙」之如來藏性。

第三節  結勸修證

【「余塵尚諸學,明極即如來。

大眾及阿難,旋汝倒聞機,

反聞聞自性,性成無上道,

圓通實如是。此是微塵佛,

一路涅槃門; 過去諸如來,

斯門已成就;現在諸菩薩,

今各入圓明;未來修學人,

當依如是法;我亦從中證,

非唯觀世音。」】

【注釋】

「余塵尚諸學」:「余」,有余。「塵」,塵沙無明,即微細垢。「尚」,仍然。「諸學」,指菩薩之有學地。如果無明尚未斷盡,仍有余微細之塵沙無明,則還是在菩薩的有學地之中,尚未達于無學。

「明極即如來」:「明」,本明。「極」,極至,究竟。達于本明之究竟,即是如來。

「旋汝倒聞機」:「旋」,旋轉。「倒」,顛倒。「聞」,能聞。「機」,用。此言,旋轉你顛倒的能聞之用,亦即,不要在去循聲外流,多聞強記,而把它轉過來!以此聞性往內返照。

「反聞聞自性」:往內返聞,以聞自己的本性(能聞之性。)

「性成無上道」:「性」,湛然不生滅性。若以返聞、逆流而達此湛然之不生滅性,則可成無上道。

「圓通實如是」:圓通法門雖多,但最究竟、最圓滿、最方便、最普遍、最易行、最易成的,即是如是反聞自性法門。

「此是微塵佛,一路涅槃門」:「一路」,即一直道,一大道,三乘共依此道,故稱一路。文殊此言即呼應前面佛所說的:「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

「我亦從中證」:「我」,即文殊師利菩薩自己。文殊菩薩亦是修此法門者。因為如果自己不修,光勸別人修,別人也許不聽;自己以身作則,率先而修,大家才更易樂于聽從。這點,于末法時期的弘教法師,特別有參考、效法的價值:欲教人修行,自己以身作則先修,切不可光勸人修,而自身不修,眾即不悅服。又,大菩薩如文殊者都如此,何況我輩,于修行方面更應為大眾先,為大眾之「軌范」。

【義貫】

有殘「余」的微細「塵」沙無明垢「尚」未盡者,則仍為在「諸」有「學」地之菩薩(未達無學),達于本「明」之究「極,即」是究竟之「如來」地。

「大眾及阿難」,若「旋」轉「汝」顛「倒」施作的能「聞」之「機」能,「反聞」以「聞自」己之聞「性」,而達圓湛之不生滅「性」,即可「成無上」菩提「道」究竟只果。「圓通」法門雖多,然便于初心行人修學者,「實」唯「如是」返聞自行法門。「此」法門亦「是」如「微塵」數之無量「佛」所修之「一」條妙修行之大「路」通達于「涅槃」之「門:過去」無量「諸如來,斯」返聞自性法「門已成就;現在諸菩薩,今」亦皆以此法而「各入圓」通妙「明」,當證無上菩提;「未來」欲「修學」無上道之「人」,亦必「當依如是法」門而證圓通、涅槃;而「我」(文殊師利)在因位時「亦」是「從」此法門「中」而「證」無上圓通,「非惟觀世音」菩薩一人依此法門而已。(故知此法門為現在、過去、未來一切諸佛、菩薩修證無上道所共依之究竟圓滿法門。)

【「誠如佛世尊,詢我諸方便,

以救諸末劫,求出世間人,

成就涅槃心,觀世音為最;

自余諸方便,皆是佛威神;

即事舍塵勞,非是常修學,

淺深同說法。」】

【注釋】

「詢我諸方便」:亦即問我在這些方便中,那一種最適合阿難去修,也就是最適合初心人(非久修、深位者)、最一般性、普遍性(非特別根器、因緣之人)、易修、易入(非難修、難入)。

「求出世間人,成就涅槃心」:「求出世間人」,即三乘行人欲斷一切世間生死。「成就涅槃心」,成就無上大涅槃之常住真心。

「自余諸方便,皆是佛威神」:「自余」,其余。除了返聞自性法門之外,其他所有的法門都是須依佛的威神特別加持,及特別教授,方能成就。

「即事舍塵勞」:「即事」,即于此事。「事」,境事、境遇;亦即他們特殊的境遇、因緣。「舍塵勞」,即離系、得解脫。此句須承上句而言:由于有佛的特別加持、或特殊的教授,他們才能就在他們特殊的境遇上,當下離于彼事之纏縛,而得解脫。例如:阿那律失明,佛特別教他樂見照明金剛三昧,並予以特別之加持;周利槃特伽闕(缺)念誦性,佛教他調息攝心、且予特別加持;烏芻瑟摩多淫,佛特別教他觀欲火以及轉火大之性;難陀心散亂,佛特別教他觀鼻端白。因此他們都可以在他們特殊的境遇或個人困難的事情上,離其系縛而得解脫:亦即,阿那律離失明系、周利槃特伽離闕誦系、烏芻瑟摩離多淫系、難陀離心散系等。

「非是常修學」:「常」,平常、一般。這些人因為都有特殊的境遇,故他們所修的法門,並不合適一般人修。

「淺深同說法」:「淺深」,淺位及深位行人。這句之上亦應重複上一句中的「非是」兩字,亦即「非是」二字雙貫二句。此言,另外還有些法門,並非淺位及深位的行人可以同修的。「同說」即同時為之開示,令依修行之義。這是指如:普賢菩薩之法界因深、富樓那的宿昔辯才,須菩提的解空,舍利弗的淨見等,都是深位宿修之善根,因此他們所修的法門,並不適合淺位菩薩之修行。唯有觀世音菩薩返聞自性法門,沒有這些限制:淺位菩薩、深位菩薩、一般人、特殊之人,皆可同為開示,共同修學。

【義貫】

「誠如佛世尊詢」問「我」在此等「諸方便」之中,那一法門是最為普遍、周圓、易入、易成,並且三根普被,「以」此推斷論究而得「救」度「諸末劫」眾生,並且可使追「求出世間」解脫之三乘行「人」,令其速得「成就」無上大「涅槃」之常住真「心」;對此,我的答案是:如是一切諸聖之修學中,仍是以「觀世音」之返聞自性法門「為最」上最妙。「自余諸方便」,率「皆是」須依「佛」之特別「威神」加持、及特殊教授,方可令彼行人「即」于彼特殊之境「事」上而「舍塵勞」、離系解脫,是故並「非是」平「常」人「修學」之法門,乃屬于特殊情況,亦非可對「淺」位或一般「深」位學人「同說」或令之同修之「法」門。

【詮論】

關于二十五聖法門,除了觀音菩薩修行法門外,其他二十四聖法門,依文殊菩薩之評析,大都是特別的法門,不能普遍適合一般人,尤其是初心、淺位之人;但是亦頗有參考、啟發之功用;例如:筆者對于畢陵伽婆之身觸法門,以及大勢至菩薩之淨念相繼法門,即深受好處,頗有些體驗。再者,依法而言,發菩提心者,應法門無量誓願學,又諸菩薩于法通達之後,亦皆發心等修遍學一切法、遍成無量法門,以廣資糧,故初心人須知文殊菩薩如是評析諸聖圓通法門,是為了凸現觀音菩薩修行法門之殊勝,但發大心之行人,不可于彼等諸聖法門妄起貶抑之心,仍須等心尊重、修學、乃至弘揚。

復次,中土禪門中有所謂「公案」者,當亦如是看待:那些公案都是前代祖師大德、師徒之間,或善知識與參學者之間,應機教學、開示悟入的案例,應也是屬于特殊的個案,然皆頗具參考的價值;但也因為那些大都是很特殊的案例:特殊的善知識、特殊的參學者,在特殊的環境下,依非常特殊的教法,而參學者得以悟入的例子;因此,依法而言,也非一般人可以直接依行、修學的——雖然如是,但前人諸公案,對于後人還是有很大的啟發性及參考價值;但若要完全依彼而修,則有很多困難,習其精神與原則,便是效學最好的方法了。

【「頂禮如來藏,無漏不思議。

願加被未來,于此門無惑,

方便易成就。堪以教阿難,

及末劫沈淪,但以此根修,

圓通超余者,真實心如是。」】

【注釋】

「如來藏」:「藏」,寶藏。如來之藏,圓具一切如來性德,一切眾生本自有之,只為煩惱之所蒙蔽,不能顯發、《楞伽經》云:「如來藏自性清淨、轉三十二相入于一切眾生身中。如大價寶、垢衣所纏,如來之藏常住不變,亦復如是,而陰界入垢衣所纏,貪欲恚痴不實妄想塵勞所污;一切諸佛之所演說。」(《楞伽經》卷二)

「無漏不思議」:「無漏」,如來藏之本體是無漏的,而依如來藏所起之阿賴耶則是有漏。

「願加被未來」:即文殊菩薩代眾生向佛祈求加被。

「于此門無惑」:「門」,法門。「惑」,有兩種:疑惑與迷惑,疑惑能障信,迷惑能障解。若障信、解,即是障聞慧與思慧,若「聞思慧」被障,即不能進修「修慧」,因此修慧也被障了;是故,疑惑與迷惑二者會障聞、思、修。若三慧受障,即不能「依聞思修,入三摩地。」因此,無惑方得無障,能堪修行。

「方便易成就」:其實,這「易成就」,也只是比較而言(是與其他二十四聖法門相比),因為此法門畢竟是無上心地法門,末世眾生,于此法門,若能有福得聞,能解其義,如理思惟,乃至成就聞思二慧,已經是甚難稀有了,更何況能進而再成就修慧,乃至得三摩地,則更是難能可貴。何以故?末世眾生外鶩多故、心攀緣故,境擾攘故,多雜住故,心不安不靜故,多外求故,是故若能安心且一心修學者,千百人中難得一人。有心者,其勉之哉!蓋正教興衰之運,端系乎有無如法修學三慧之人,而不在其他事業。

【義貫】

我今「頂禮如來藏」,此如來之藏本自「無漏」,具「不思議」之業用。「願」求如來「加被未來」學者,令「于此」法「門」得「無」二「惑」(疑惑及迷惑),此「方便」法門對于初心者而言,系屬「易」修、易入、易「成就」者;是故「堪以」此「教」授「阿難及末劫沈淪」之諸眾生;因此「但以此」耳「根」而「修圓通」,其效能「超」過其「余」二十四聖所修「者」;凡欲修首楞嚴大定者,成就「真」如「實」際、常住真「心」之要訣即是「如是」。

【詮論】

這一段是總結,故總歸于「如來藏」;以如來之藏,為一切如來成佛之因,故文殊頂禮,總歸一切修學而入于歸敬此法、此理。

第四節  大眾證悟

【于是阿難及諸大眾身心了然,得大開示,觀佛菩提,及大涅槃,猶如有人因事遠游,未得歸還,明了其家所歸道路。】

【注釋】

「阿難及諸大眾」:即與阿難同機的一類。

「身心了然」:「身」,指根身。「心」,心性。謂于修轉根身與心性之法,皆完全明白。此與前面經文所說的「身心皎然」不同,因為前面只了解到身心「解結」的次第,那一個結先結,那一個結先解,對這「結」與「解」的先後次第皎然明白,但還不知要從哪一門入,修什麼法。現在則豁然貫通,這是由于聽文殊偈中明白地指出:「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及「成就涅槃心,觀世音為最」等評議。因此了知所要入之門,唯在耳根,而修證之法唯在「旋流」。而且文殊偈中又說:只要一根解,六根皆解,所以得「身心了然」。

「得大開示」:因為先前阿難等不知要從哪一門入手去修,而「冀佛冥授」,但是佛並未直接開示這個問題,而是敕令諸聖各自陳述圓通法門;然後佛再令文殊評析揀選,是藉文殊之口而開示大法。因為要評選二十五聖法門,而令學者豁然貫通,殊非易易,非同小可,故是「大開示」。

「猶如有人因事遠游,未得歸還」:比喻阿難及諸大眾,在一念未動以前,本是安住菩薩涅槃之本家;忽然不覺,一念無明妄動,而起三細,繼之六大粗,于是背覺合塵,于三界中流連妄返,就好像有人出門遠游,無法回家,且因出外太久,連回家的路都妄了。

「明了其家所歸道路」:先前聽取二十五聖之法門,就好像旅人聽到有二十五條回家的路線一樣,就不知哪一條才是最便捷的、最直接的路徑。現在聽了文殊的評選,就完全明白哪一法門才是最便捷之道,亦即:入手處是在耳根,而其方法則是「旋流獲無妄」。

【義貫】

在文殊以偈評選法門之後,「于是阿難及」與阿難同機之「諸大眾」,豁然貫通,于修轉根「身」與「心」性之法皆「了然」明白,以「得大開示」故,而得「觀」了「佛菩薩及大涅槃」修證之路,「猶如有人因事」出外「遠游,未得歸還」,離家久而忘記歸途,如今忽然「明了其家所歸道路。」

【普會大眾,天龍八部、有學二乘、及諸一切新發心菩薩,其數凡有十恆河沙,皆得本心,遠塵離垢,獲法眼淨。性比丘尼聞說偈已,成阿羅漢。無量眾生,皆發無等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注釋】

「天龍八部」:這些是凡眾。以下有學二乘等是賢聖眾。

「皆得本心」:皆悟得本有真心,即所謂「發明心地」。

「法眼淨」:又稱淨法眼或法眼清淨;為具有能觀了真理,無礙、無惑之眼。這在小乘為初果見四諦之理時得之,大乘則于初地見真如時,稱為法眼淨。

「性比丘尼」:即摩登伽女。

「成阿羅漢」:此為藉小乘名,比稱大乘位;于大乘中,約當圓教之七信位。于「返聞自性法門」中為當「聞所聞盡」。

「無等等」:即無等而等。「無等」,無與等,也就是:沒有人能跟他齊等;他是最高、最上的。「等」,等同、平等,齊等。此有兩層意義:一、諸佛無與等、及諸佛皆系平等。以諸佛超九界,故十法界中無與等者。再者,佛道無上,唯佛與佛乃能究竟;而佛佛道同,故諸佛所證皆悉平等。是故言「無等、等」。二、相上無等、及性究竟平等。十法界中,一切相有無量差別,故于凡夫境界中,相上皆不齊等。然而諸如來所證為心、佛、眾生三平等,一切法于性上皆悉究竟平等,以一切相皆是如來藏妙真如性故,是故,「相有差別,性本一如」。是故言:「無等、等」。如來之無上菩提,亦復如是「無等而等」。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正等正覺。「阿耨多羅」,義為無上;此為相對于菩薩之「有上」而言。「三藐」,義為正等,此為相對于二乘之不平等,以二乘所見為人不平等(自他不平等)、法不平等(涅槃與生死不平等)故只求自度,不思度他。「三菩提」:義為正覺,此為相對于凡夫之不覺,以及外道之妄覺。是故「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正等正覺)一詞,固為表如來所證之究竟覺道,但其中亦隱含著有立有破:其所立者,即正顯如來所獨證者:其所破者,乃隱示一切凡、外、權、小(凡夫、外道、權教菩薩、及二乘)所行境界之所以非達究竟處,乃由于其為「有上」(菩薩)、「不等」(二乘)、「不正」(外道)、「不覺」(凡夫)。

【義貫】 本節從略。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