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五
卷五 第五章 解結
第一節 解結之元
【阿難白佛言: 「世尊,如來雖說第二義門;今觀世間解結之人,若不知其所結之元,我信是人終不能解。
世尊,我及會中有學聲聞亦復如是。從無始際,與諸無明俱滅、俱生,雖得如是多聞善根,名為出家,猶隔日瘧!惟願大慈,哀愍淪溺,今日身心云何是結?從何名解?亦令未來苦難眾生,得免輪迴,不落三有。」 作是語已,普及大眾五體投地,雨淚翹誠,佇佛如來無上開示。】
【注釋】
「第二義門」:即前面所說二決定義的第二義:「應當審詳煩惱根本,此無始來,發業潤生,誰作誰受?」
「世間解結之人」:世間欲解開纏結之人。
「若不知其所結之元」:「元」,根本,亦即結頭。如果不知繩結的根元。
「有學聲聞」:即阿羅漢以下之聲聞人。以阿羅漢方名為無學。然而阿羅漢之名為「無學」,也只是在聲聞乘中而已,二乘無學之人,若不得少為足,不住化城,而回小向大,趣求無上菩提,則仍有無量的法門必須學。
「從無始際,與諸無明」:「從無始際」,即于無始最初一念妄動以來。「諸無明」,即「生相無明」,亦是「俱生無明」。
「名為出家,猶隔日瘧」:雖然名為出家來求解脫道,即使證了初果,乃至二、三果,亦是未得究竟解脫,依然被縛,就有如得隔日瘧一樣,隔日暫似解脫。《楞嚴正脈》說,其實不只「有學聲聞」,連「無學阿羅漢」亦然:暫似解脫。誠然此言,因為阿羅漢尚未斷「變易生死」,未證得無余依涅槃,只是佛慈悲,令斷止化城,暫得休息,故言如隔日瘧。
【義貫】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來雖」已宣「說」二決定義之「第二義門」;然我「今觀世間」欲「解」開纏「結之人」,他「若不知其所結之」根「元」所在,則「我」相「信是人」雖欲解,然「終不能解」此結。
「世尊,我及」此「會中有學」之「聲聞亦復如是:從無始際」以來,即「與諸」俱生「無明」于三界中,生生世世「俱滅、俱生」,而今「雖」已「得如是多聞善根,名為出家」求解脫道,仍「猶」如患「隔日瘧」一般,有時暫似解脫,而依然被縛,並未能究竟度脫。「惟願」如來「大慈,哀愍」我等「淪溺」生死河,願如來開示我等,「今日」現前之「身心」之中,「云何是結」縛所在?(所結之處在哪里?)及要「從何」處下手方得「名」為究竟「解」脫?如來現在對我等之開示,「亦」可「令未來」蒙受三界生死「苦難」之「眾生」,以奉修如來無上解脫之道,「得免」于「輪迴,不」再「落」于「三有」。阿難「作是語已」,他自己本身「普及大眾」皆「五體投地」,如「雨」流「淚翹」企「誠」摯,「佇」候「佛如來無上」之「開示」。
- 生死之結,在于六根
【爾時世尊憐愍阿難及諸會中諸有學者,亦為未來一切眾生,為出世因,作將來眼;以閻浮檀紫金光手摩阿難頂,即時十方普佛世界六種震動。微塵如來住世界者,各有寶光從其頂出;其光同時于彼世界來陀林,灌如來頂。是諸大眾,得未曾有。】
【注釋】
「為出世因」:「出世」,解脫、無為、遠離世間有為生滅。然而得以究竟出離九法界之二種生死者,唯有「一乘」之旨,故此句之義為:為了建立一乘究竟出世之因;或,為眾生作一乘究竟出世之因緣。
「作將來眼」:及作將來世眾生修行大乘之人天眼目。所謂「眼目」者,即指導原則。
「普佛世界六種震動」:「普」,普遍。「普佛世界」,即遍及十方佛世界。「六種震動」,為三種形體之物:「動、起、湧」,以及三種聲之動:「震、吼、擊」。「六種震動」,于淺義言之,即如來神力感動諸佛世界,而成此有相現象之反應。以深密之義言之,則表如來將欲開示之法門,將可解脫六道眾生,此為一般之深義;而在本經此處之深義,則為暗示以及預示如來即將開演之六根解脫法門。
「微塵如來住世間者」:微塵沙數之如來,住其本所化世界,亦即于其本處。
「各有寶光……灌如來頂」:「灌頂」之本義為加持及印可。此即表示釋尊欲開示之法,為十方世界諸佛之所共同護念、加持者。有此處言灌如來頂,而不灌別處,即表此法門為頂法,最上之法,亦即所謂「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之大法。
「是諸大眾得未曾有」:大眾對佛之神力,及十方如來之神妙感應,得未曾有之嘆異。
【義貫】 本節從略。
【于是阿難及諸大眾,俱聞十方微塵如來異口同音告阿難言:「善哉阿難,汝欲識知俱生無明,使汝輪轉生死結根,唯汝六根,更無他物。汝復欲知無上菩提,令汝速證安樂解脫寂靜妙常,亦汝六根,更非他物。」
阿難雖聞如是法音,心猶未明,稽首白佛:「云何令我生死輪迴、安樂妙常,同是六根,更非他物?」】
【詮論】
十方諸佛在此開示阿難說:輪轉生死的結之根頭在于自己的六根,所以要解結,就要從六根下手。又,要證無上菩提,也要從六根下手。這也就是說,六根即是眾生墮入生死輪迴的關鍵,也是得證無上菩提的關鍵。
當然,從最廣的意義來看,如釋尊在前面所開示的,諸如來于六根、六塵、六識、七大等一一法皆已圓修,且皆證入無上菩提,只是阿難等人闇(yīn)鈍,無法全部修習,所以只揀擇一門去用功。因此,須知諸佛在此開示的,即是應機說法,亦即是開示適合阿難根機的說法。因為若言解脫與菩提,依理上而言,則任何一門應皆可通達寶所,這一點,以二十五聖自證圓通境界來看便可知。所以,以理言之,要得解脫、證菩提,並非只有六根一門,而是這一門最適合阿難,故諸佛作如是說。又,之所以諸佛異口同音如是開示,而非釋尊直接開示的原因,這表示兩層意義:一、為令阿難于此法速得信入;因為不只釋尊如是說,十方如來皆如是說,所以阿難更不須疑。二、表示佛佛道同。
又,若以法相而言,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實已包括了眾生的身與心兩方面,只不過這里的「心」(意根)是指肉團心,是色法,而非「心識」之心,心識之心是心法。(然而須知,佛法所謂「肉團心」亦非生理學所說的心臟,而是比心臟更純淨、微細的色法,非肉眼可見;正如「眼根」並非眼睛或眼球一樣。)所以六根一旦解脫,即身心俱解。
此于六根門頭求解脫、證菩提的原理是這樣的:若六根解脫,則根不緣塵、不取塵;根若不取塵,則識不生,識若不生,則無虛妄分別:無虛妄分別,則正智現前。又,若根不取塵,則塵不染心,根塵即不黏于湛然之性(所謂「脫黏」),亦即塵垢不覆與心;塵垢不覆于心,則心之本明顯露。
又,雖說六根是解脫的下手處,但真正解脫的,是「心得解脫」,而非六根,因為六根是會壞滅的,而心不滅。所以若只是「根」得解脫,而「心」不解脫,那麼此一生報盡,六根壞時,豈非解脫終竟?來世的六根是新得的,豈非復墮纏縛之中?又,根屬于色,色法為物,而物本無知,故若只「根」得解脫而非「心」解脫——無心,誰知解脫?故知,所謂「六根解脫」,是指以六根為方便或下手處,而得解脫,並非真正在求六根解脫:其最終目標乃是在心,而非在六根。
- 根塵同源,猶如交蘆
【佛告阿難: 「根、塵同源,縛、脫無二,識性虛妄,猶如空華。阿難,由塵發知,因根有相,相、見無性,同于交蘆。是故汝今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無漏真淨,云何是中更容他物?」】
【注釋】
「根、塵同源」:根與塵為同一源,因為:一、同是四大所成。二、同源于八識,同是八識所起;以根、塵唯是一心所現。三、根塵同是如來藏妙真如性。
「縛、脫無二」:根塵既同一源,則縛與脫亦是一,亦即:縛則同縛,脫則具脫。
「識性虛妄」:「識」,指六識。因六識是依根塵而有,故無實自性,因此說其性虛妄不實。
「由塵發知」:由于六塵而發起六根之知;若無覺知的對象(六塵)現前,則六根亦無所知。故知根之知要托塵而現。亦即:能知須賴所知方能立。
「因根有相」:「相」,指六塵相,因有六根之知,方能顯出有六塵之相,亦即塵亦要因根而顯。此亦即:所知亦須依能知方得立。
「相、見無性,同于交蘆」:「交蘆」,是一種蘆草,它與一般的蘆草不一樣,都是二根盤結相連,二莖相交而並立。「相」,指六塵相。「見」,指六根。「六塵之相」及「六根之見」皆無自體性,二者互依而生,如同二莖並立的交蘆一般。
「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指本性本明之知見。「立知」的「知」是指根之知見。如果在本性本明之知見上,又立諸根之知,即成為無明之根本,即如于頭上按頭。
「知見無見,斯即涅槃」:「知見」,指一切知見。「無」,非也。此言,若如實了知一切「知見」皆「非知見」,也就是說,畢竟無有「知見」可得,這就是涅槃的境界。所謂「無有知見可得」,亦即《金剛經》所云:「無有少法可得」之義。又,「一切知見皆非知見」,此句即如同《金剛經》所說之義理:所謂知見者,非知見,是名知見。又,此處之「知見」亦可作如實知見之義。那樣,此句之義就變成:「若如實知見『無有知見可得』,此即是涅槃淨境」。「涅槃」者,不生不滅之境界也。
「云何是中更容他物」:「是中」,指本性本自涅槃,無有少法可得,無有少知見可立。在這個「本性本自清淨」、「一切法本不生」如來知見的無上大涅槃境域之中,怎麼還更可容立其他愚妄知見,例如立根之知見、或立塵之知見、乃至立識之知見呢?
【義貫】
「佛告阿難」:六「根」與六「塵」本「同」一「源」所出,同源于八識,同是如來藏妙真如性,故其于束「縛」與解「脫」皆一致「無二」:縛則同縛,脫則同脫。而六「識」之「性虛妄」不實,無自體性,以其為依根塵而有,故「猶如空華。阿難,由」于六「塵」才能引「發」六根之「知」,反之,亦「因」有六「根」方能顯現「有」六塵之「相」,因此可知根為托塵而立,塵亦托根而有,故六塵之「相」及六根之「見」,兩者俱「無」自體「性」,乃互相依傍而生,「同于」二莖並立而生之「交蘆」。「是故汝今」若于本性本明之真「知」真「見」上再妄「立」依根塵而有之「知」見,即是于本明上又要加明以明之,此「即」成為「無明」之「本」(本來已經是明了,你偏偏又要再加明,這不是無明顛倒是什麼?);若了知一切「知見」實「無」知「見」可得,即是無有少法可得,「斯即」是一切法本不生的無上大「涅槃」的「無漏真淨」之境界,「云何」于「是」本自清淨的法體之「中更容」立其「他」虛妄之「物」(妄知妄見)?
- 交蘆中性,空有俱非,解因次第,六解一亡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真性有為空,緣生故如幻;
無為無起滅,不實如空華。
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
猶非真非真,云何見所見?
中間無實性,是故若交蘆。
結解同所因,聖凡無二路。
汝觀交中性,空有二俱非。
迷晦即無明,發明便解脫。
解結因次第,六解一亦亡;
根選擇圓通,入流成正覺。」】
【注釋】
「真性有為空」:真如自性所現之有為法,其根元為是空。
「無為無起滅」:無為法本無起滅,以無為法是不生不滅之境界故;又,以無為法是依有為法而有故:有為既已緣生如幻,而無為又是依有為而說,故知無為法實不生。
「言妄顯諸真」:之所以說有為諸法是虛妄者,是為了突顯無為法之真。
「妄真同二妄」:若說實有妄與真,則妄與真二者就都是虛妄了。
「猶非真非真,云何見所見」:真性絕待,猶非可說是真或非真,如何還有能見之根,及所見之塵?
「中間無實性」:既然內根、外塵皆不可得,所以于根塵相接、中間所產生的識更加無實體性可得。
「結解同所因」:「結解」,結縛與解脫。「所因」,所依。凡夫之為結所縛、與聖人之得解脫諸縛,同是依于六根。
「汝觀交中性,空有二俱非」:「交」,交蘆。你觀察交蘆中之性,則知空與有二者俱非。以若言其有,則中空無實體;若言其空,則蘆相宛然而有。故知空與有俱說不得。(交蘆用以比喻根與塵相依。)
「迷晦即無明」:迷其為有、或晦其為空,二者皆是無明。亦即;若立空有二種知見,即為迷與晦,即是結縛,是為凡夫,即墮生死法。又,此義亦即「知見立知即無明本。」
「發明便解脫」:開發本明,离于空有,便得解脫。
「六解一亦亡」:「六」,六結,喻六根。「一」,一中,喻一真。六妄之結若解,則一真之名亦亡。以既無妄,何必立真?
「入流成正覺」:「入流」,入聞性之流。(此非指須陀洹之「入流」。)
【義貫】
「真」如自「性」所現之「有為」法其體本「空」,以其因「緣」而「生故」有「如幻」化。
「無為」法本「無起」無「滅」,以依有為有故,(若無有為,無為亦無),故無為法亦「不實如」虛「空華」,(故于無為法中,亦無實法可得;若見無少法可得,此即真無為。)
之所以「言」有為是「妄」者,是為了托「顯」無為「諸」法是「真」,故若說實有「妄」、或實有「真」,則此妄與真即「同」為「二妄」。
真性本來絕待,「猶非」可說「真」或「非真」,更「云何」實有能「見」之根與「所見」之塵可得?
根塵交接的「中間」所生之識本「無實」體「性,是故」知根塵二法有「若交蘆」,不能各自獨立而存在,故無自體;以無自體,故雖現有二相,無實二體。
凡夫之「結」縛與聖人之「解」脫,「同」于「所因」,成「聖」成「凡」並「無二路」,俱依六根;若六根結縛則為凡,六根解脫即成聖。
「汝觀交」蘆「中性」,即知「空」與「有二」合「俱非」可得。
「迷」其為有與「晦」其為空,皆「即」是「無明」;開「發」本「明」,离于空有,「便」得「解脫」。
欲「解」纏「結」要「因次第」(要照次第),「六」妄之結既「解」,則「一」真之名「亦亡」;以既已無妄,何須立真?
所修之「根」須「選擇圓通」之根,循此根而「入」于聞性之「流」即得見性「成正覺」。
第二節 開示圓修之門
【「陀那微細識,習氣成暴流,
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
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
不取無非幻,非幻尚不生,
幻法云何立?是名妙蓮華,
金剛王寶覺,如幻三摩提,
彈指超無學。此阿毘達磨,
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
【注釋】
「陀那微細識」:「陀那」,全名為阿陀那,梵語adana,義為執、執持、或執我。此為第八識之別名。因為阿陀那識能持有情之身體,令之不壞,又能執持善惡業之勢力,令不壞失,故以之為第八識之別名。以此識之行相甚為深細,乃眾生之本識,故稱為「微細識」。
「習氣成暴流」:「習氣」,指無明習氣。以眾生的習氣種子,燻成業力,業力之勢力流注不斷,故能令眾生之生死不斷,且其勢力強大,有如海洋底下之潮流,其力強大,不可遏抑;亦猶如懸崖之飛瀑,力量強大,如萬馬奔騰,莫不能御。
「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真」,指此阿陀那識之體全真;「非真」,指阿陀那識所現之相實非真,並非真相,而是循業妄現。所以,阿陀那識的「真非真」,也就是所謂的「真妄和合」(但此「真妄和合」一詞,依本經而言,實是假名、方便之詞。因為以第一義諦言,真與妄實不和合;不但真與妄實不和合,連「和合」一法亦非真,亦非實際,實無和合——所謂和合者,只是因緣妄現。故若以第一義言,阿陀那識,乃至阿賴耶識的所謂「真妄和合」,應是:「相妄性真」——其相虛妄,其性是真。是故莫為其假相所迷惑,應直觀、透視、照見其真性。此亦即所謂「自見本性」,亦是《金剛經》所云:「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恐迷」,指如來恐怕凡小權乘之腫,以無深智,故生迷惑,而執此阿陀那識為「我」,而計實有「我」,如此則與如來的「二無我法」(人無我及法無我)相違背,反而不能見真性,且有因此將「阿陀那識」混同外道邪計的神我(靈魂、魂魄等)之虞。由于此等因緣,所以佛對淺機無智者,並不輕易開示阿陀那識的道理。
「自心取自心」:眾生以愚迷顛倒,而以自心之「見分」取自心之「相分」。(此處之「心」指八識心)。
「非幻成幻法」:以有此迷惑妄取,致令本來「非幻」之法也變成「幻化不實」之法。
「不取無非幻」:「不取」,不取著。若自心不取著,則見一切沒有「幻」與「非幻」之二法差別,本是一真所現。然于實修中,欲「不取」須先「不緣」。又,「不取」即「不得」。此「不取」亦是十二有支中「取」支的還滅門。而于圓頓法門中,古德皆說是緊要的下手工夫,亦即解脫之本,蓋不起能取之心,不取內外根塵,則真、妄偕忘。「無非幻」,義為無幻與非幻。以不取故,則幻與非幻皆不立,幻與非幻便成名言,而無實體,皆不相干。
「是名妙蓮華」:「蓮華」,喻真性,能出于淤泥而不受染,如眾生雖受長劫淪溺,然真性不失,故一切眾生畢竟成佛,乃至「一切眾生本來成佛,生死涅槃猶如昨夢」(《圓覺經》語)。是故「蓮華」即代表眾生本具、本自清淨,不可污染、不可破壞的金剛佛性。(也因此佛法以蓮花為表徵;也因此,諸佛菩薩之相皆坐(或立)大寶蓮花之上:表示諸佛菩薩皆以此本具金剛佛性為立足點,皆從此金剛佛性出生,皆住于此金剛佛性等義。)「妙」,不可思議之義,以真性長劫不動、不滅,似染而實不染,故名為妙。
「金剛王寶覺」:「金剛」,堅固、不可破壞、能破一切,以此而代表般若之智或佛性。以般若之智能破一切無明、煩惱、一切諸障,故如金剛;以佛性不動、堅固、不可破壞,故如金剛。「王」,至高,最上、至大之義。「寶覺」,即真性。
「如幻三摩提」:「三摩提」,即三昧,義為正定或定慧等持。行者以般若智眼如實觀了一切法皆悉如幻,如是了悟已,其心不動,入于三昧,得無漏智,即名此三昧為如幻三昧。
「彈指超無學」:「彈指」,一彈指頃,喻極短的時間內。「超無學」,其境界即超越阿羅漢之所證;又,「無學」在此代表二乘。此言,于極短時間內,即超越二乘所行境界。
「阿毘達磨」:「阿毘」,無比。「達磨」,法。合言:無比法,以此法為從如來頂出生,故此法為最尊、最貴,是名「大佛頂法」,亦是最勝頂法。
「薄伽梵」:梵語,Bhagavain,意譯為有德、能破、世尊、尊貴。《佛地經論》云:薄伽梵具有自在、熾盛、端嚴、名稱、吉祥、尊貴等六義。以多義故譯音而不譯義。
「一路涅槃門」:此為十方如來所共由的妙莊嚴路,由此而直通無上大涅槃之門。此經前四卷為大開圓解,是「悟門」;此處開示圓修,是「修門」;第八卷成就圓證,即是「證門」。
【義貫】
阿「陀那」乃行相幽「微」深「細」之「識」,由于此識中所含之無明「習氣」種子薰轉本識,因而「成」就了眾生的生死業力之「暴流」;此識其體全「真」,而其無明習氣之相乃「非真」,「恐」無智之人「迷」其妄相為真,或迷真作妄,故「我」于權小教中「常不開演」。
眾生以愚迷顛倒而以「自心」之見分「取自心」之相分,至令本「非幻」之法,亦「成幻」妄之「法」;若于一切法皆「不取」,則一切法皆「無」幻與「非幻」,幻與非幻皆悉不立,以「非幻」之法「尚」且「不生」,無有起滅,何況「幻法云何」而得「立」?如是頓了一切幻與非幻,「是名」為不可思議之「妙蓮華;金剛王寶覺」真心妙門,成就「如幻三摩提」;觀一切法如幻、而其心不動,如是即得于「彈指」頃而「超」越二乘「無學」之境。「此」為如來之「阿毘達磨」(無比法),乃「十方」之「薄伽梵」(佛世尊)所共由之純「一」直道妙修行「路」、通達無上大「涅槃」(一切法本不生不滅)之「門」。
【詮論】
關于阿陀那識,法相宗以之為第八識之別名;而地論宗、攝論宗及天台宗皆以之為第七末那識之別名,彼論以為第七末那執阿賴耶為自我,故以之為末那識之別名。然據宗門之《楞伽經》、本經(《楞嚴經》)及《解深密經》,則知阿陀那識實指阿賴耶識而言。阿賴耶之義為:「我、愛、執、藏」,此則與阿陀那識之執持義同。至于末那識之行相則為「恆、審、思、量」,恆與「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等四煩惱相應,而此「恆審思量」與「見、愛、慢、癡」之煩惱已是屬于比較表面的心相,乃至是屬于心所有法的范疇,故並不與阿陀那「極深細」之行相相應。是故應依了義經而理解,不應依不了義。所以依經而言,且以經證經,阿陀那識應是指第八義,而非其他。又,以阿陀那識即是「本識」,行相深細,凡愚不易正解,故如來才常不開演;而這句話在本經中,及在《楞伽經》與《解深密經》中,佛皆作如是說。若將阿陀那當作是第七識,則有二矛盾:一、第七識並非「甚深細」;二、關于第七識,佛于權教中並沒有「常不開演」。故可知阿陀那識非為末那識之別名。
- 綰巾示解結次第
【于是阿難及諸大眾,聞佛如來無上慈誨,夜伽陀雜糅精瑩,妙理清徹,心目開明,歎未曾有!
阿難合掌、頂禮白佛:「我今聞佛無遮大悲,性淨妙常真實法句;心猶未達六解一亡舒結倫次。惟垂大慈,再愍斯會及與將來,施以法音,洗滌沈垢。」】
【注釋】
「祗夜伽陀雜糅精瑩」:「祗夜」,重頌,即于經文長行(散文)之後,再以韻文把前面長行的要義重述一遍,這重頌有兩個作用:一、便于記誦、受持,因為頌體字數一定,梵文的原文又有押韻,讀來音調鏗鏘易頌;二、讓聽法者再把如來所開演的經義重點,複習一次。「伽陀」,孤起頌,即于頌文之前,並無長行。又,有些頌文中所開演的意義,是在前面經文長行中沒有的,這種頌文,其形式上雖是重頌(祗夜),而實質上卻是孤起頌(伽陀),所以下文說「雜糅」,其義就是指此而言;以佛在上面的頌文中所開演的,雖大部分是前面長行中已說,但還有很多重點是長行中沒有的,例如「六解一亦亡」那一段,及「陀那微細識,習氣成暴流」、「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是名妙蓮華、金剛王寶覺」等皆是。
「精瑩」:剔透,猶如水晶,指如來的法偈,其形式雜揉了夜與伽陀,毫不死板,但其性質卻都是一體精瑩剔透。
「心目開明」:「心目」,即心眼,亦即是道眼。心眼開明,即見法清明,得于正解,乃至勝解。
「無遮」:「遮」,遮限。無遮限,即無分別、無限制,指于布施會中,對一切聖凡、道俗、貴賤等一切人,平等同施,不論于才施、或法施皆然,此種布施法會即稱為「無遮會」。
「六解一亡舒結倫次」:「六」,六結,喻六根。「一」,一巾,喻一真之名。「亡」,無,在此指無用,不需要。若六結已解,則一真之名亦無用。「舒」,即解。「倫」,類,即法門之種類。此謂解開結縛的法門之種類及其修行之次第。
「洗滌沈垢」:「沈」,沉澱。「沈垢」,沉澱在本識中的微細無明業垢。因為至此,與會大眾多數表面上的浮垢或已除滅,或沉澱至心底,是故心相表面上已得清明,才能達到「心目開明」;但這只是「心表」的清明而已,而「心底」的沉垢猶正厚實未除,仍待以無上般若大智,方能照徹。
【義貫】 本節從略。
【即時,如來于師子座,整涅槃僧,斂僧伽黎,攬七寶幾,引手于幾取劫波羅天所奉華巾,于大眾前綰成一結,示阿難言:「此名何等?」
阿難、大眾俱白佛言:「此名為結。」
于是如來綰疊華巾,又成一結,重問阿難:「此名何等?」
阿難、大眾又白佛言:「此亦名結。」
如是倫次,綰疊華巾,總成六結,一一結成,皆取手中所成之結,持問阿難:「此名何等?」
阿難、大眾亦復如是次第詶佛:「此名為結。」】
【注釋】
「涅槃僧」:梵語Nirvasan,音譯為泥縛些那,或泥洹僧;意譯為裙。十三資具衣之一,似尼眾五衣中之下裙而稍異。義淨之《南海寄歸內法傅》卷二載云:四部之殊,以著裙表異。
「斂僧伽黎」:「斂」,收。「僧伽黎」,大衣,即二十五條衣。此為如來整理內外衣。
「攬七寶幾」:「攬」,引取。「七寶幾」,鑲嵌有七寶的小桌子。
「引手于幾」:「引手」,伸手。
「劫波羅天」:梵語Kapala,亦即夜摩天,又譯為焰摩天、炎摩天、或時分天。
「綰」:系。
「次第詶佛」:「詶」即酬,答也。
【義貫】 本節從略。
【佛告阿難:「我初綰巾,汝名為結。此疊華巾先實一條,第二、第三,云何汝曹復名為結?」
阿難白佛言:「世尊,此寶疊華緝織成巾,雖本一體,如我思惟:如來一綰,得一結名;若百綰成,終名百結;何況此巾只有六結,終不至七,亦不停五,云何如來只許初時,第二、第三不名為結?」】
【注釋】
「疊華巾」:寶疊華織成之巾。限于
「緝」:績,以縷縫布之邊。
【義貫】 本節從略。
【詮論】
「巾本一條」,喻心本是一。「第二、第三,云何汝曹復名為結?」如來之意為:既然于一心所成之根結,都賦與不同的名(如眼、耳、鼻、舌、身、意等),為何同一條華巾為結,你們卻都給它一個名,而不分別給予不同的名?這又進一步表示:巾之了六結既同樣是「結」,身之六根結亦應同樣的「根」,並無差別;然眾生以無明,而強作分別,故令諸根有別;諸根既有別,則成不同;若不同,則不通矣。今欲修「圓通」,須先打破如是的虛妄分別。
附及,《楞嚴正脈》說:「首五句稍以倒亂」,又說「我初綰巾」等二句應放在此段之首,這樣文理才不倒;又說這是譯寫之誤;圓瑛老法師承其說。鄙則以為經文如是次第應沒有錯;而且,「我初綰巾,汝名為結。此疊華巾先實一條,第二、第三、云何汝曹復名為結?」這兩句置于此,蓋具深義焉:一、在修辭上,用來強調;二、「此疊華巾先實一條」更用來點醒聽者:「心本是一」之義;三、「第二、第三云何汝曹復名為結?」為修辭中之「修辭問句」(Rhetorical question),所謂「修辭問句」者,即實非問句,而是一種以「問句」來達到「強調」、「反諷」等目的之句法。第二、第三,乃至第六個結,應不可以再稱為「結」,因為「結」這個名稱已用在第一綰巾了。正如六根中第一個既已稱為「眼」,其他就不再稱為「眼」了。如來用此事例及看似平淡的問句,而來點撥當機,令其于習焉不察、「想當然耳」的無可置疑處,而生疑情,于是猛然覺醒眾生之虛妄分別、妄立名相、循名取實之過謬,亦即《楞伽經》所明之「相、名、妄想」之非,而一念回流,入于「正智」、「如如」。此如來之深意也,不可不察而以為譯家有過。
- 六結雖異,一巾所找造
【佛告阿難:「此寶華巾,汝知此巾元只一條,我六綰時名為六結。汝審觀察:巾體是同,因結有異?于意云何?初綰結成,名為第一;如是乃至第六結生,吾今欲將第六結名,成第一不?」
「不也,世尊。六結若存,斯第六名,終非第一。縱我歷生盡其明辯,如何令是六結亂名?」
佛言:「如是!六結不同,循顧本因,一巾所造,令其雜亂,終不得成。則汝六根亦復如是:畢竟同中,生畢竟異。」】
【注釋】
「巾體同是,因結有異?」:巾體本來是同一個,會不會因為打了結,而令巾體變成不一樣了?比喻:心體本是一,會不會因為六根區隔,而令心之本體變成有異?
「吾今欲將第六結名,成第一不?」:我現若想把最後打成的這第六個結,倒過來把它稱為是第一個結,這樣能成嗎?
「縱我歷生盡其明辯,如何令是六結亂名?」:如果第一就是第一,第六就是第六,怎麼可能改變呢?若要改變,縱令我是很有口才的人,而且盡我一輩子的工夫去辯說,也不能夠把第六結說成是第一結,並且令聽者皆承認有道理。換言之,即使再有口才的人,也無法用狡辯術而真正將這六個結的次第以及名稱,全都攪亂了。
「如是」:這是佛印可阿難以上所說。
「六結不同,循顧本因,一巾所造」:這六個結雖然不是同一個,但是我們若回顧其本因(本體),實只是一巾所造。佛在上面雖印可阿難所說,但阿難一心只注意「結相」之「異」,而沒有注意「結體」是「同」;這就是見「相」不見「性」。然如來之意則在藉著觀察「結相只異」,而導引入「結體是一」,但阿難之知見仍不及于此。
「令其雜亂,終不得成」;雖然六結同是一巾所造,但法如是故,既已成結,再要任意亂其次第,也是不可得了。
「則汝六根亦復如是:畢竟同中生畢竟異」:一心所成的六根與一巾所成的六結一樣;在畢竟同的「體」中,生出畢竟異之「用」:用雖有別,而體仍舊是一,不會因用之多寡而改變其體一之性。
【義貫】
「佛告阿難:此寶華巾,汝知此巾元」來「只」是「一條」,當「我」系「六綰時」,即「名」為「有六」個「結。汝」現在「審」細「觀察」一下:「巾體」本「是同」一個,會不會「因」打的「結」而令巾體「有」所差「異?于」汝「意云何?」最「初」的「綰結成」之時,「名為第一」結;「如是乃至第六結生,吾今」若「欲將」最後的「第六結」之「名」,首尾掉換一下,而令之「成」為「第一」結,這樣能成立「不」?
「不也,世尊。六結若」真的「存」在,「斯第六」個成就的結其「名終非第一」。這個事實,「縱」然「我」經「歷」多「生」、竭「盡其」一切巧言「明辯,如何」得「令是六結」攪「亂」其「名」稱及次第?
「佛言:如是!」一點不錯。「六結」雖各自「不同」,然「循顧」其「本」體之「因」,實是「一巾所造」,縱然是同一巾體,但欲「令其」諸結之名稱次第變成「雜亂」無章,「終不得成。則汝」之「六根,亦復如是」:于「畢竟同」之體「中」,由于自心無明妄想之因緣纏結,而「生」出「畢竟」相「異」之用。
- 六解一亡:若無諸結,即無彼此;勞見生狂華
【佛告阿難:「汝必嫌此六結不成,願樂一成,復云何得?」
阿難言:「次結若存,是非鋒起,于中自主生此結非彼,彼結非此。如來今日總解除,結若不生,則無彼此,尚不名一,六云何成?」
佛言:「六解一亡,亦復如是。由汝無始心性狂亂,知見妄發,發妄不息,勞見發塵。如勞目睛,則有狂華,于湛精明無因亂起。一切世間,山河大地,生死涅槃,皆即狂勞顛倒華相。」】
【注釋】
「汝必嫌此六結不成」:「嫌」,嫌惡,討厭,不喜歡。「六結不成」,希望六結不成。此謂,你如果實在不喜歡這六結,而希望它們不成就,不存在的話。
「願樂一成」:「一」,一巾。而願意且喜歡原來的一巾仍然能得恢復、成就。此比喻:你若實在厭離根結,而欲成一心清淨解脫。
「是非鋒起」:是與非之諍論如刀鋒而起。以如是之諍論能傷人,尤其是能傷人之慧命,故喻如刀鋒。
「若總解除」:「總」,完全。這些結如果全都解除。
「結若不生,則無彼此」:六結若解除,即無結存在(不存在即是不生),如是則無彼與此之位置、次第、與名相。
「尚不名一,六云何成」:若連「一巾」之名尚不可得,則「六結」之名云何得以成立呢?
【義貫】
「佛告阿難:汝」若「必嫌」惡「次六結」各異之狀態,「不」欲其「成」立,而「願樂」原來的「一」巾仍還原「成」無隔之一體,此事「復云何」而可「得」成就呢?
「阿難言:此」諸「結若存」在,則「是」與「非」之諍論必然如刀「鋒」而「起」,易自傷傷人,「于」諸結「中」必「自生」起「此結非彼」結,「彼結非此」結之諍論。「如來」您「今日若總解除」諸結,因而「結若不」復「生」存,「則無彼此」之位置、次第及名相,如是則「尚不」得「名一」巾,更何況「六」結之名「云何」得「成」?
「佛言」;我所說的「六解一亡,亦復如是。由汝」自「無始」來,以「心性狂亂」故,因而虛妄之「知見妄發」,如是「發」生之虛「妄」知見自無始來「不」曾止「息」,因而成為「勞見」(能見分)而「發」為妄「塵」(所見相分)。這就有「如」過「勞目睛」成為見病,「則」妄見「有狂」亂紛飛之空「華」相出現,「于湛」然「精明」之主體上,彼等空華猶似「無因」而「亂起」亂滅。就是這樣,「一切」有情與無情「世間」,包括無情器世間的「山河大地」之成住壞空,及有情眾生世間之「生死」與「涅槃」,十法界一切染淨諸法,「皆即」是「狂」心「勞」病所見之「顛倒」空「華」之「相」。
- 解結須從結心
【阿難言:「此勞同結云何解除?」
如來以手將所結巾偏牽其左,問阿難言:「如是解不?」「不也,世尊。」
旋復以手偏牽右邊,又問阿難:「如是解不?」
「不也,世尊。」
佛告阿難:「吾今以手左右各牽,竟不能解,汝設方便,云何解成?」
阿難白佛言:「世尊,當于結心,解即分散。」
佛告阿難:「如是,如是!若欲解除,當于結心。」】
【注釋】
「偏牽其左」:「牽」,拉,扯。把有結的巾向左一拉。左邊比喻「有」,拉到左邊,喻凡夫以無明力強制真性令墮于有,且執著于此有,古長淪生死,不得解脫。是故把巾往左邊拉扯,不但不能解開根結,結果只有令結縛得更緊而已。
「偏牽右邊」:「右邊」,與左邊之「有」相對,即是「空」。喻二乘執空,滯于涅槃,故亦不能解九界之根結,而證圓通。「左、右」比喻空有二邊,皆成邊見,故空有二俱非,以皆違于如來中道正見故。
「汝設方便,云何解成」:你想看看有什麼方法,才可把這結給解開。這就是所謂的觀極逗教,佛不直說,而令阿難自思自解。
「當于結心,解即分散」:「心」,指問題之所在。此言,應當在結心之處,只要一解,此結就分散了,意涵不用左右牽來扯去,作一些不相干的動作:若不直攻問題的症結所在,怎能解得開?若直攻問題之症結,當下即解。所以這「當于結心」亦隱含了「直指人心」之義。(須知阿難乃大權示現,且在不久的將來便紹如來正法眼藏,為宗門之二祖,故言外亦即影射宗門心地法門,有以致之。)又,解從「結心」亦表遠離左右二邊的中道正見實義之修法,不作左拉右扯、二乘凡夫之「空、有」無益之行,趨中道了義之處。
【義貫】
「阿難」問「言:此」由「勞」病所見之空華相「同」內心之根「結云何」可得「解除」?
于是「如來以手將所結」之「巾偏牽」拉于「其左」邊,而「問阿難言:如是」能「解」結「不」?
「不也,世尊。」阿難答言。
如來「旋復以手偏牽」有結之巾于佛自己的「右邊」,于是「又問阿難:如是」能「解」諸結「不」?
「不也,世尊。」阿難又答。
「佛告阿難:吾今以手」向「左右」兩邊「各牽」拉此巾,「竟不能解」諸結,「汝」且「設」一「方便」,看「云何」能令「解」結之事「成」就?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欲解結,應「當于結」之中「心」一「解」,結「即」便「分散」。
「佛告阿難:如是,如是!」一點也不錯,「若欲解除」諸結,應「當于結心」上動手解除。
【詮論】
有人也許會問說:要解巾上之結,當然是要直接在結上動手,這還用問嗎?而且,這麼明顯的問題,佛為何把一條手巾左右牽來扯去,這很顯然並非解開結縛的方法,只是越扯越緊;而如來為何這麼作?當知:佛以巾為例時,是把問題簡化,且就近取譬,令我們一看就明了什麼是解結之方,而什麼不是解結之方;這也是如來「深入淺出」的教授法。這以巾結為例,淺顯明白,但若用在眾生自身的根結上,可就不是那麼單純明顯了,除非是得了無漏道眼之人,或已得法眼、慧眼之大菩薩,其他一切凡夫、外道、二乘,並不能一眼就看出那樣作、那樣修,究竟對不對?能不能究竟解除九界之根結?而佛大慈大智,設如是方便,讓我們一看,馬上就明白:左牽右扯、偏左偏右、墮空執有,不只白費精力,更且把結越扯越緊了,故知凡夫、二乘之墮空執有之種種修行,實是「錯用心」,「虛費工夫」,不能解除九法界「二死」(分段生死、變易生死)之根結。故知佛智實不可思議,能以如此平實簡單的事例,而來解說開發世界上第一等困難、隱晦難了的問題,令有智眾生一望即得比量之知見,因而心開悟解。故知佛之為「無上士、調御丈夫」者,誠然不謬也。
- 結心在根——根結若除,塵相自滅
【「阿難,我說佛法從因緣生,非取世間和合粗相;如來發明世、出世法,知其本因,隨所緣出;如是乃至恒沙界外一滴之雨,亦知頭數;現前種種,松直、棘曲,鵠白、烏玄,皆了元由。
是故阿難,隨汝心中選擇六根,根結若除,塵相自滅,諸妄銷亡,不真何待?」】
【注釋】
「我說佛法」:指我以上所說的從根解除,而達圓通,以至成佛的法門。
「從因緣生」:這「因緣」是指最勝上之因緣,是如來自證的「如來密因」的因緣,而非凡小所解之因緣。
「非取世間和合粗相」:如來之最勝上密因,于此法中,乃不取著世間的任何和合的粗劣之相,以和合即是無常,無常即有生滅;然如來法為離生滅心而修,不得依生滅心而修;若依和合生滅之心或法而修,則所得之法亦是無常生滅,故知和合之法為粗劣之相;然而如來之法為依湛然精明之性,故其法至為精純勝上。又,二乘所依粗劣和合之法,皆是二法,如依空破有,依淨破染等。然如來之法系令體入本自莊嚴,非空非有,本自清淨,不可染污,故究竟離諍,遠離二法,離一切戲論,以一切戲論皆是粗相,為「眾生知見」之本。
「如來發明世、出世法,知其本因,隨所緣出」:如來以自覺聖智而開發明了世間及出世間一切諸法,皆了知其本起之因(此即如來藏,為一切法之究竟本因),眾生依此本因,而各隨其所遇之緣,出生十界依正、染淨一切法。
「一滴之雨,亦知頭數」:甚至一滴雨水,如來之智亦能確知其中由多少小雨滴組成,因為如來已得正遍知覺,如實了知眾生以何因緣,而可得多少雨水之滋潤。
「松直、棘曲,鵠白、烏玄」:「棘」,荊棘。「鵠」,即天鵝;體長三尺余,形與鶴似,勁長,上嘴有黃赤色之瘤,全體白色。「烏」,烏鴉。「玄」,黑。此謂,松樹以何因緣而挺直,荊棘以何因緣而彎曲,鵠何以生來即是白色,而烏鴉何以生來即是黑色。
「皆了元由」:如是等一切依正之法,如來皆了其元由。
「根結若除,塵相自滅」:「根」為能取。「塵」為所取。能取的六根之纏結若解除,則所取之塵自然不生。
「諸妄銷亡,不真何待」:「諸妄」,指「能所」諸妄。能所諸妄既皆銷亡,則不證真更何待?此即是:妄銷真顯是也。
【義貫】
「阿難,我」以上所「說」的從根解除而達圓通,乃至成「佛」之「法」,系「從」最勝上之「因緣」(本源心地)而「生」,然此勝因緣「非」同凡小「取」著「世間」虛妄「和合」而生之「粗」劣之「相」;此乃「如來」依自覺聖智開「發明」了「世」間及「出世」間一切「法」,了「知其」究竟「本」起之「因」(如來藏),「隨」眾生「所」遇之「緣」而現「出」十法界依正一切分齊之相。(以佛智正遍知覺,普知十法界一切總別之相),「如是乃至」即使是「恆」河「沙」數的世「界」之「外」的處所,其「一滴之雨」水,諸佛如來以其智「亦」能如實確「知」其「頭數」(滴數——以佛如實能知彼方世界眾生以何因緣,而得受用多少雨水之滋潤故);又,如來之智亦對「現前種種」依正之相,皆悉了知其因緣,例如「松」樹以何因緣而得挺「直」、荊「棘」以何因緣而彎「曲,鵠」何以生來即「白」,而「烏」鴉何以生來即「玄」黑,如來于如是諸法「皆了」其「元由」。
「是故阿難」,你今欲修無上菩提,而達佛之境界,即應「隨汝心」性「中」之所近,而「選擇六根」中之一圓通根去修,逮你修到能取之「根結若」得解「除」,則所取之「塵相自」然「滅」而不生,能取及所取之根塵「諸妄」既皆「銷亡」,此時若「不」現證「真」如實性,更「何待」乎?
- 解結依次第——解後得人空及無生忍
【「阿難,我今同汝:此劫波羅巾六結現前,同時解縈,得同除不?」
「不也,世尊。是結本以次第綰生,今日當須次第而解,六結同體,結不同時,則結解時,云何同除?」
佛言:「六根解除,亦復如是。此根初解,先得人空;空性圓明,成法解脫;解脫法已,俱空不生;是名菩薩從三摩地得無生忍。」】
【注釋】
「六結現前,同時解縈,得同除不」:「六結現前」,即現前的六結。「縈」,纏、結。這現前的六個結,如果同時去把它們解開,能不能在同一時間內都解除呢?
「六結同體,結不同時」:「同體」,指同一個巾體。這六個結雖同是一個巾體,但並不是在同一個時間內結成的。
「此根初解,先得人空」:「初」,第一步,第一個層次。解脫有許多個層次,此是第一個層次的解脫:先證得人空,即「人無我」,此是小乘所證。
「空性圓明,成法解脫」:證得「人空」之後,若上上增進,則悟此人空之空性本自圓明,無空相可得,即證「法空」,亦即「法無我」,而成就法解脫。「法解脫」,即是于法解脫。此所謂「法」者,一切法也,指世間、出世間一切法,十法界、凡聖、染淨一切法;此為菩薩所證及所行之境界也。菩薩得法解脫已,即于一切法而得自在,故得遍法界虛空界,游諸佛土,度脫眾生,成就甚難稀有、不可思議之事。
「解脫法已,俱空不生」:「俱空」,指人空及法空之二空。這又是更高一層次的證悟:菩薩在得法解脫,證得法空之後,又更進一步,證得人空與法空二者俱是無有自性,本不生,亦即所謂「二空亦空」。這也是《大般若經》所說的「第一義空」,或「第一義諦大空」。
「從三摩地得無生忍」:「三摩地」,正定;定慧等持,有譯為三昧。這里特指首楞嚴三昧。「忍」,安忍,忍可,持心不動之義。「無生忍」,即菩薩于三摩地中,觀一切法本不生,而忍可于心,並以此忍智持心而不動,稱為「無生法忍」;因為雖然菩薩以定慧力照了,了知一切法本不生,然諸法亦常隨種種因緣而如幻現起一切相,猶如空華、水月;菩薩于自住三摩地中,觀了這一切空華、水月之相,雖有眾相而無實性,雖無實體性而仍隨緣而現種種相,如幻如化,皆不可得;菩薩以甚深智如是如實觀了,得成于忍,心不動搖,此境界稱為「無生法忍」。又,為何此「無生法忍」定要從三摩地得呢?因為無生法忍是諸佛菩薩所證最殊勝的無漏智之一,是與定心相應,與首楞嚴三摩地相應之法,非凡愚居散亂境得窺其奧,亦非二乘瀋空滯寂之所能入,故唯能從以如來藏為根本的首楞嚴三摩地中得。
【義貫】
「阿難,我今問汝:此劫波羅」天所奉之「巾」,今有「六結現」在目「前」,若欲「同時解」除其「縈」纏之結,可「得同」時都「除」去「不」?
「不也,世尊。是」諸「結本」來是「以次第綰」系而「生,今日」若要解除之,「當」仍「須」依「次第而解,六」個「結」雖是「同」一巾「體」所成,但其縈「結」並「不」在「同」一「時」間,是「則」欲令「結解」除「時,云何」可以于「同」一時而得盡「除」?
「佛言」:眾生修行欲令其「六根」之結「解除,亦復如是」,須依次第而行。「此」六「根」最「初解」脫時的境界為「先」證「得入空」(此為二乘所證境界);其次,若得上上增進,即證悟此人空之「空性」本自「圓明」,因而遠離諸相,亦無人空之相可得,于是即證法空,而「成」就于「法」得「解脫」;復次,得「解脫」于「法已」,再上上增進,如實照見人空與法空二空本身亦「俱空」無自性,其體本「不生,是名」為「菩薩從」首楞嚴「三摩地」中而證「得無生」法「忍」。
第六章 二十五聖圓通境界(聖人示范)
第一節 問圓通本根
【阿難及諸大眾蒙佛開示慧覺圓通,得無疑惑;一時合掌,頂禮雙足,而白佛言:「我等今日身心皎然,快得無疑!雖復悟知一六亡義,然猶未達圓通本根。
世尊,我輩飄零,積劫孤露,何心何慮預佛天倫,如失乳兒,弧遇慈母;若復因此際會道成,所得密言,還同本悟,則與未聞無有差別。惟垂大悲,惠我秘嚴,成就如來最後開示。」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退藏密機,冀佛冥授。】
【注釋】
「飄零」:「飄」,漂流生死。「零」,零落諸趣。
「積劫孤露」:「積劫」,累劫。「孤」,以眾生從無量劫來,于生死中獨來獨往,未有善知識或善友提攜、教導、護念,如人幼年喪父,無有依怙( hù),故稱為 「孤」。「露」,無涅槃可作依止,如人露宿野外、街頭。
「何心何慮預佛天倫」:「何心」;「何」,怎麼。怎麼敢如此存心?「何慮」,怎麼敢這樣想?「預」,參預。「預佛天倫」,即成為佛之法眷。這不單指因為阿難是佛在家之堂弟而言;此所謂「天倫」蓋廣含佛之一切出家法眷而言。
「如失乳兒,忽遇慈母」:「失乳兒」,以久在六道飄零,未霑法乳,慧命將斷。「忽遇慈母」,今得從佛出家,常隨不離,飽嘗法乳,慧命得續。
「若復因此際會道成」:如果由于此首楞嚴大會之因緣際會,而令菩提道得以成就,如是即十分慶幸。
「所得密言,還同本悟」:「本悟」,指昔日依文解義之解悟,非于深理之真悟。此言,反之,若今日所聞得之無上密因之法言,還是與往昔一樣,只是依文解義之解悟,而不能真正悟入。
「則與未聞無有差別」:若徒有文字知解,而不能行證,則與未聽聞並沒有多大差別,以不能真實受用故。
「惠我秘嚴」:「秘嚴」,祕密嚴淨之法門。以依如來密因,故是「秘」。以依圓通根,返聞自性,逆流斷惑,此為了義之修證,非著相、不離染著之修,故是莊嚴清淨之法。
「退藏密極」:「退」,退歸本位。「藏」隱藏。「密極」,暗中求佛加持之動極。
「冀佛冥授」:「冀」,希望。「冥」,暗中。希望佛暗中以神力加持而傳授。
【義貫】
「阿難及諸大眾蒙佛開示」之後,以「慧覺」照了根性,而達「圓通」,得悟無生忍之妙理,且皆于此了義諦「得」決定信、「無」有「疑惑」,故皆「一時合掌,頂禮」佛之「雙足,而白佛言:我等今日身心皎然」明白,暢「快」安樂、于佛所說之妙法「得」以信解,「無」有障「礙」。吾等「雖復」已「悟知一」巾之體與「六」結銷「亡」之深妙「義」理,「然猶未達」何根才是「圓通」之「本根」。
「世尊:我輩飄」流生死、「零」落諸趣,累「積」窮「劫」背離本心,如舍父逃逝,無依無怙、「孤」苦「露」宿生死曠野,「何」敢存「心」、「何」敢念「慮」以參「預佛」之法眷之出世「天倫」?然今得隨佛出家,「如失乳」哺之小「兒,忽」得「遇慈母」施與法乳。「若復因此」首楞嚴大會之因緣「際會」,而得令菩提「道成」就,斯則幸甚;如其不然,則如今「所」聞「得」之勝妙「密言還同」于昔日「本」于文字之解「悟」,猶不得證悟,如此「則與未聞」妙道「無有差別;惟」願如來「垂」示「大悲,惠我秘」密「嚴」淨之法,以「成就如來最後」(最究竟之)「開示。作是語已,五體投地,退」歸本位,隱「藏」其「密」求如來加持之動「機」而不明言,「冀」得「佛」之「冥授」(暗中傳授)。
【爾時世尊普告眾中諸大菩薩、及諸漏盡大阿羅漢:「汝等菩薩及阿羅漢,生我法中,得成無學。吾今問汝:最初發心,悟十八界,誰為圓通?從何方便入三摩地?」】
【注釋】
「生我法中」:諸菩薩與阿羅漢,于佛法中得證法身,猶如于佛法中出生一般,故佛說「生我法中」,以佛及法,如父如母,能出生三乘賢聖之法身故。
「得成無學」:無學道通常指阿羅漢而言,以阿羅漢「我生(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故于出世法上,名為無學。然菩薩亦有「無學」,即入地之菩薩知真本有,達妄本空故,修即無修,因此亦稱菩薩之「無學道」。
「最初發心,悟十八界,誰為圓通」:當你在因地(初發心)修行時,得以開悟;在這十八界中,以哪一個法門,對你來講,最為圓通?這「十八界」,實包涵二十五門,即于十八界中還涵蓋七大。以理而言,此二十五門乃遍該諸法,頭頭是道,法法皆圓,法法皆通,故諸聖系隨各自之因緣而修不同根,皆證圓通;至于佛世尊則于二十五門無一不修,無一不圓通。
「從何方便入三摩地」:你們以何門為方便而入首楞嚴三昧,自證真如?歸元無二路,方便有多門;佛現敕諸聖自說,一來為眾生立一榜樣,以勵後學,令知證道非如來之專利,學者若依教如法修行,多門皆可入道。二來顯示因地依修之法,皆須親證實悟,否則空談無可證驗,足顯自心本有之聖性于諸門無不能通達,非只一門可通而已。又,以入首楞嚴三昧,系與定慧相應,故能親證真如佛性,疾成菩提。
第二節 二十五圓通
A﹒六塵圓通
1﹒聲塵圓通 (時憍陳那等五比丘)
【時憍陳那五比丘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在鹿苑及于雞園,觀見如來最初成道,于佛音聲悟明四諦。佛問比丘,我初稱解,如來印我名阿若多。妙音密圓。我于音聲得阿羅漢。佛問圓通,如我所證,音聲為上。」】
【注釋】
「雞園」:《大智度論》云:昔因野火燒林,林中有雉(zhì)雞(鳥名,形似雞)飛入水中,濕其身以救火,經七日夜,感得淨居天人下雨滅火,因而名彼林為雞園。
「佛問比丘,我初稱解」:「初」,最先。「稱」,說,宣稱。佛于開示四諦法後,問諸比丘解否,我最先表示我已解了。
「阿若多」:義為「最初解」。諸佛菩薩,乃至二乘聖人之名,常是依其所證之功德或法門而得名,彼名亦即如來印可其所修證之境界,然後賜與之令其名符其德。故其名字亦即是其所修、以及所成就的功德之表徵。
「妙音密圓」:「密圓」。秘密周圓。這是指憍陳那所悟之對象(內容),為佛說法時之微妙音聲,其體秘密(以音聲之本體乃如來藏,故極深密),其用周圓,遍十方界。
「我于音聲得阿羅漢」:我即以音聲(聲塵)為本修因,而得開解,悟明真諦,因此得證阿羅漢道。
【義貫】
「時憍陳那」等「五比丘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昔日「我在鹿苑及與雞園,觀見如來最初成道」,而後如來為我等五比丘三轉四諦法輪,我即「于佛」之妙法「音聲」而開「悟明」了「四諦」之理。「佛」那時「問」諸「比丘」解彼四諦理否,「我」系最「初稱解」之人,「如來」即「印」可「我」所解,而「名」我為「阿若多」(最初解),而我所解者無他,乃佛之微「妙」法「音」其體秘「密」、其用周「圓」,遍于法界。「我于音聲」之本修因而得開解,悟明四諦,「得阿羅漢」道。「佛」今「問圓通,如我所證」者,即以「音聲為上」。
【詮論】
六塵本來是以色塵為首,現在二十五聖自證圓通境界,卻是以「聲塵圓通」居先,又以「耳根圓通」殿後,這便暗示了這二十五圓通法門的歸趨,以本經的當機者阿難而言,乃至以此方世界眾生一般普遍的根機而言,還是以從耳根一法門入,最為直捷、簡便。當然,若是最上上根器人,能當下「不由方便」、「直指人心」,那自然又是更為快捷便利,一門頓超;然而那是「如來種性」之人,千萬人中難得其一。又如其他特例,例如此中除了觀世音菩薩外之二十四聖,皆各有其特殊之勝上因緣,而得以其他法門,會本心源、開悟圓通,那也另當別論——不過那又必須于外有很殊勝的善知識因緣,得值遇真大善知識教授,于內又必須有極殊勝之善根,方得成就。因此,除了這兩類特例之外,從種種方面來考量,佛在本經中以種種暗示或明言,都在推許耳根圓通法門,以其對此世界之一般眾生而言,適用性比較大。
又,在這里經中說:「佛問圓通,如我所證,音聲為上」,當然是指若根性方面與憍陳那相近的有情,對他們而言,其本修法門,還是以聲塵圓通法門最為殊勝。但這並不表示聲塵圓通便是一切法門中殊勝與否。所謂「最上」系對機而言,法門若「對機」即殊勝、最上;若不對機,即不得言殊勝,遑論「最上」;于此音聲圓通法門如是,其他法門也是一樣,行者應可比知。因此于以下二十四種圓通法門中,關于這點即不再贅言。
- 色塵圓通 (優波尼沙陀尊者)
【優波尼沙陀即從座起,頂禮足而白佛言:「我亦觀佛最初成道,觀不淨相,生大厭離,悟諸色性,以從不淨白骨、微塵,歸于虛空,空、色二無,成無學道。如來印我名尼沙陀,塵色既盡,妙色密圓,我從色相得阿羅漢。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色因為上。
【注釋】
「優波尼沙陀」:義為色性空。
「觀不淨相,生大厭離」:我依佛所教而觀色法之不淨相,而對欲念生大厭離。「不淨相」指「九想觀」之相(即觀想人死後,其尸體產生如下九種變化):一、膨脹想,二、青瘀想,三、壞想,四、血涂想,五、膿爛想,六、蟲啖想,七、分散想,八、白骨想,九、燒想。
「悟諸色性,以從不淨」:悟了諸色法,是從最根本的不淨(種子不淨、生處不淨等)而來。共有七種不淨,詳後「詮論」中說述。
「白骨、微塵歸于虛空」:我又于九想觀中,觀眾生肉體死後終成白骨,白骨遇野火燃燒後化為微塵,微塵于風過處,應念消散,猶如虛空。
「空、色二無,成無學道」:「 二無」,二者皆無相。我又觀虛空與色法二者,皆無相可得,因此而證色、空二空,而得成就無學道果。
「如來印我,名尼沙陀」:如來印可我之所證,並以我所實證的「塵性空」(色性空)之法,而賜我之名為「尼沙陀」(復次,因諸聖證得法身,以法成身,故以所證法之名,而名其本身,是即有三義,一、表「實至名歸」:二、為表顯其所證之法,及其功德;三、顯示此聖之本起因緣。)
「塵色既盡,妙色密圓」:妄塵之色相既得銷盡,則真性之妙色即得顯現無量莊嚴、深密、圓滿周遍法界。以不為凡外所知所見,故稱深密。
【義貫】
「優波尼沙陀」尊者「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亦」得因緣際會而「觀佛」于「最初成」無上「道」,我于彼時依佛所教而「觀」色之「不淨」九「相」,因此于欲念「生大厭離」,並「悟」了「諸色性」之生起,「以從」種種「不淨」而來,因此了知眾生妄色之種種相好及其美色,終歸于「白骨」,乃至白骨遇野火燃燒後化為「微塵」,微塵再遇野風一吹而散,「歸于虛空」,故我即了知一切色相不可得;色既不可得,而空亦不可取、不可得,是故「空」與「色,二」俱「無」相可得,我因而證色與空二者俱空,而得「成無學道」。于是「如來印」可「我」之所證,而以我所證之法「名」我為「尼沙陀」(塵性空),妄「塵」之「色」相「既盡」,真性之「妙色」即顯其殊勝秘「密圓」滿周遍,無量莊嚴,大用現前;故「我」系「從」觀悟「色相」而「得阿羅漢」道。故今「佛問圓通」法門,「如」以「我」自「所證」者而言,即以「色」塵為本修「因」而證圓通之法「為上」。
【詮論】
如來為護修行人,令他不對自己的色身,及他人之身起貪著,因而妨礙正道,故教令修不淨之相,以破其著心;又,此不淨想亦是為斷除眾生無始以來最難破除的「身見」、或「我見」,亦即「薩迦耶見」。如來所說之不淨,共有七種,稱為「七種不淨」:
一、種子不淨——種子又分為兩種:(1)內種子:謂人的色身,是從往昔所造的煩惱業因,所得的果報;此為內種子不淨。(2)外種子:謂此身系從外承受父母流遺之體而生,故名為外種子不淨。
二、受生不淨——謂人之生,是由于從父母交媾、赤白相合,以成其身,故稱為受生不淨。
三、住處不淨——謂女人之體是不淨聚,處胎十月中,胎兒居于生、熟二臟之間,故名住處不淨。(「生熟二髒」,謂初受飲食為生臟,飲食變壞為熟臟。)
四、食啖不淨——謂處于胎中時,唯食母血以資其身,故名食啖不淨。
五、初生不淨——謂懷胎十月滿足,頭向產門,流血淋漓,腥穢狼籍,故名初生不淨。
六、舉體不淨——謂人之全身,只是一層薄皮包里,薄皮之內,從頭到腳,純是穢物, 故名舉體不淨。
七、究竟不淨——謂人于此生業盡包終,捐棄塚間,如朽敗木,大小不淨,流溢于外,膨脹爛壞,骨肉縱橫,故名究竟不淨。
以上為七種不淨。
- 香塵圓通 (香嚴童子)
【香嚴童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聞如來教我諦觀諸有為相。我時辭佛,宴晦清齋,見諸比丘燒沈水香,香氣寂然,來入鼻中。我觀此氣非木、非空、非煙、非火,去無所著,來無所從,由是意銷,發明無漏。如來印我得香嚴號,塵氣倏滅,妙香密圓;我從香嚴得阿羅漢。佛問圓通,如我所證,香嚴為上。」】
【注釋】
「我時辭佛」:「時」,那時。「辭」,辭別。
「宴晦清齋」:「宴」,安也。「晦」,韜晦。「清齋」,清淨之齋室。謂,我即宴安自處,晦跡韜光于清淨之齋室。
「沈水香」:梵語agaru,音譯為阿伽嚧,意譯為不動。又稱為沈香,系采自熱帶所產之瑞香科常綠喬木之天然香料。此香木之學名為Aquilaria agallocha,材質甚厚,為青白色。印度、波斯、邏羅、交阯(zhǐ水中的小塊陸地。)、及我國廣東南部、海南島等地均有產。其木朽敗或采伐時,由中心木質部分滲出黑色樹脂,即是沈香。其香濃郁,木心堅實,入水必沈,故稱沈水香,可供藥用,治療風水腫毒。沈香樹之種類甚多,據《增廣本草綱目》卷三十四沈香條載,由于產地、形色等因素之不同,沈香亦有各種名稱及等級,如稱棧香、黃熱香、猥刺香、雞骨香、海南沈、上沈香等。或謂上有黑色光澤之沈香,稱為伽羅,系最上乘之香。《華嚴經》云:阿耨達池邊出沈水香,名蓮花藏,若燒一丸,普薰閻浮;據此則可知:鼻不須矇煙而得聞此香木之香氣。
「我觀此氣非木、非空、非煙、非火」:我諦觀此香氣,並非從木材來,因為光有木頭,若不燃燒,香氣如何能遠傳?故知此氣非從木來;亦非從虛空中來,若香氣是從虛空中來的,則虛空即自能生香氣,更何須沈香木?又,虛空常在,應能常生香不斷,而實不然,故知香氣非從空生;香氣亦非從煙生,因人于遠處聞香之時,其鼻並未被煙燻,且其菸亦未及于遠處即散失無形,故知此香氣並不從煙來。香氣亦不從火中來,若火中有香氣,則不一定要燒香木才會有香氣,燒任何物應皆能出香氣,而實不然,故知彼香氣並不從火中來。
「去無所著,來無所從」:此香氣滅去時,並不著于任何一處,而是毫無去蹤可得;此香氣來時亦無所從來,竟不知它到底是從哪里來的。于是徹見香塵當體空寂,其生之時,了無生相可得,當其滅時,亦無滅蹤(滅相)可取。
「由是意銷」:「意」,指能分別之意識。所分別的香塵既空寂,則能分別之意識亦因此而銷泯。
「塵其倏滅,妙香密圓」:「倏」,忽然,以其為頓悟故。謂,有漏的香塵之氣倏然消滅不生,則自性之妙香,其體秘密圓滿周邊法界。因為自性之妙香不可以肉眼見,亦不能以肉鼻而嗅知,故稱之為秘密。
【義貫】
「香嚴童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聞如來教我諦」實「觀」察世間「諸有為相,我」于彼「時辭」別「佛」離去之後,退而自修,「宴」安自處,「晦」跡韜光于「清」淨之僧「齋」之中,「見諸比丘」燃「燒沈香水」,其「香氣寂然」,無聲無形,不現任何跡象地「來入」于我之「鼻中。我」即「觀」察「此」香「氣」為從何而來;我即觀了此香之氣「非」從「木」來(因木若不假火燒,香無由出並且遠傳);此香氣亦「非」從「空」而來(若從空來,虛空即自有香,何須燒香?);此香氣亦「非」從「煙」來,不假煙載(因遠處聞香,但聞香氣,而不見煙,亦不受煙燻——若受煙燻,于眼、鼻、喉等皆生不適,然聞此香,唯有適悅之感,無有不適,故此香非從煙生);此香氣亦「非」從「火」來(若從火來,則世間一切火皆應能出沈香味,而實不然);如是一一觀了,則見此香味滅「去」之時,一「無所著」(香氣滅已,不復可得);香氣「來」時亦「無所從」來(香氣生處不可得,滅處亦不可得),即徹見香塵當體空寂;以所分別之塵空寂故,能分別之識亦空寂,以此照了,「由是」而「意」識亦隨而「銷」泯,因而「發明無漏」之智。職是之故,「如來印」可「我」所證者,我因而「得香嚴」之稱「號」。以有漏香「塵」之「氣倏」然消「滅」,于是顯現自性之「妙香」,其體秘「密圓」滿,周遍法界。故「我」系「從香嚴」之法門,而「得阿羅漢」道。今「佛問圓通」法門,「如」以「我所」自「證」者,則仍以「香嚴」圓通法門「為上」。
4.味塵圓通 (藥王、藥上菩薩)
【藥王、藥上二法王子,並在會中五百梵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無始劫為世良醫,口中嘗此娑婆世界草、木、金、石,名數凡有十萬八千,如是悉知苦、酢、咸、淡、甘、辛等味,并諸和合、俱生、變異,是冷、是熱,有毒、無毒,悉能遍知。承事如來,了知味性非空、非有、非即身心、非離身心,分別味因,從是開悟。蒙佛如來印我昆季,藥王、藥上二菩薩名。今于會中為法王子,因味覺明,位登菩薩。佛問圓通,如我所證,味因為上。」】
【注釋】
「五百梵天」:此五百梵天因皆是藥王、藥上二菩薩的眷屬,同修一法門,故皆同時起座。
「并諸和合、俱生、變異」:「和合」,指有些藥是和合性,必須與其他藥配合才能治病。「俱生」,指某些藥生來之性即可治病,如甘草生來是甜,黃連生來是苦,一藥可治一病。「變異」,指有些藥材須經修煉泡炙等手續,令其性或味改變,方有療效。
「承事如來」:此指承事釋迦如來。
「非即身心」:「身」指舌根,「心」指舌識。謂藥味非即是舌根或舌識,以若無藥來入于口,舌根、舌識不可能自知藥味。
「非離身心」:謂若離于舌根與舌識,亦無藥味可得——無舌,誰來嘗知藥味?無識,誰來分別藥味?
「分別味因」:「分別」,此分別為了知之義。「因」,本因。此謂,我于是而分別了知味塵之本因,既無定體,又無所從來。
「從是開悟」:我因此而開悟了味塵之相妄性真,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昆季」:與昆仲同;兄弟也。
「因味覺明」:因觀味塵而圓悟本覺妙明之真性。
【義貫】
「藥王、藥上二法王子,並在會中」與其同行之眷屬「五百梵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于「無始劫」 中,皆「為世」間之「良醫,口中」常「嘗此娑婆世界」中之「草、木、金」屬、礦「石」等藥材,其「名數凡有十萬八千」之多,「如是悉知」其「苦、酢、咸、淡、甘、辛等味,并諸」藥,分別其中那些是「和合」之性,那些是「俱生」之性,那些是「變異」之性,其藥性「是冷」、還「是熱」、是「有毒」、還是「無毒,悉能遍知」無遺。之後得以「承事」釋迦「如來」,由于宿昔所業,又蒙如來開示,而豁然「了知味」塵之「性非空」(以舌與藥一接觸,則藥味熾然現前,故非空);味塵之性亦「非有」(藥雖現有味,然味塵實無自性,離舌無味,故味塵自性非有);味塵亦「非即身、心」(以若無藥來入于口,舌根與舌識亦不能自知藥味,故味塵不即身心);味塵亦「非離身、心」(以離于舌根與舌識,亦無藥味可得),我由此而「分別」了知「味」塵之本「因」,既無定體,又無所從來,「從是開悟」味塵之相妄性真,一切味塵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于是「蒙佛如來印」可「我昆季」(兄弟)二人之所修證,而賜以「藥王、藥上二菩薩」之「名。今于會中為法王子,因」觀「味」塵而圓悟本「覺」妙「明」之真性,「位登」于「菩薩」,今「佛問圓通」法門,「如我所」自「證」者,則以「味」塵為本修「因」之圓通法門「為上」。
- 觸塵圓通 (跋陀婆羅菩薩)
【跋陀婆羅並其同伴十六開士,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等先于威音王佛聞法出家,于浴僧時隨例入室,忽悟水因,既不洗塵,亦不洗體,中間安然,得無所有。宿習無忘,乃至今時從佛出家,令的無學,彼佛名我跋陀婆羅,妙觸宣明,成佛子住。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觸因為上。」】
【注釋】
「跋陀婆羅」:義譯為賢首、賢守、賢護。以其位居等覺,為眾賢之首,故稱「賢首」。又因此菩薩以賢德自守,此為能自利,故稱「賢守」;又以賢德普護眾生,此為能利他,故稱「賢護」。
「開士」:「開」,開悟。能自開悟,又能開悟眾生之大士,即是菩薩之異稱。
「威音王佛」:《法華經》云,有二萬億威音王佛相繼出世,跋陀菩薩所說的,當是在最初的一尊威音王佛的像法之中,因為跋陀婆羅與常不輕菩薩同時。跋陀婆羅等起先由我慢心重,常輕慢誹罵常不輕菩薩,後來因為見到常不輕菩薩的神力,才自悔前非,因而信從,故得聞佛所遺之教法,而發心出家。本經中直言「先于威音王佛聞法出家」,此為從略而言。又,《法華經》云:「爾時常不輕菩薩者,則我身是;爾時四眾,常輕是菩薩者,今此會中,跋陀婆羅菩薩等是。」可見跋陀婆羅菩薩從最先初發心起,即宿世受釋迦如來(前身)之教,因此今世釋迦成佛,跋陀婆羅亦證道果。
「于浴僧時」:佛制七眾淨浴律儀,半月僧眾用浴一次。(佛制此律本意為:昔時印度水少、可貴,為不浪費,故制半月一浴。即使在中國北方及西北偏遠及沙漠地帶、黃土高原、水資源亦甚可貴,很多人一個月難得沐浴一次。又,與此相反,有些人修行苦行,為免取水麻煩,故常經年不浴。佛亦為令僧眾避免污垢之譏,而制此合于中道之律儀。當然,今時生活物質方便,則每日一浴亦甚得宜,以符清淨之旨。然而出家人若因天熱,而一天沖涼三四次,則是太過,不合惜福之旨。)
「忽悟水因」:「水因」,由于水洗之因。此言,忽然悟到由于水洗之因緣,而于身有冷、煖、澀、滑等觸。
「既不洗塵」:然而此等諸觸既不由于以水洗塵而有,以塵本無知,何能成觸?又,若塵能成觸,何須水洗方生?故知此觸實非從以水洗塵而來。
「亦不洗體」:此觸亦不因水洗身體而有。以身體乃四大假合,本屬無情,何能覺觸?故知此觸亦非從水洗身體而來。
「中間安然」:由上所說,此觸既不從水洗根(身體)而來、亦不從水洗塵而來,是即根塵悉泯,能所雙亡,故中間之識不生分別,安然不動。
「得無所有」:即原來之妄觸,于內外求之,了不可得。
「宿習無忘」:過去觀行成就,薰習成種,在八識中歷劫不失。
「乃至今時從佛出家」:「今時」,今生。「佛」,指釋尊。
「令得無學」:此指菩薩之無學,非聲聞之無學。
【義貫】
「跋陀婆羅」菩薩「並其同伴十六開士,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等先」世「于威音王佛」時,「聞法出家,于」半月「浴僧時,隨例入」浴「室」沐浴。我于彼時,「忽悟」由以「水」洗之「因」緣,而有諸觸(冷、煖、澀、滑)生起,然而進而觀察,則見此諸觸「既不」是因以水「洗」身上之「塵」垢而有(以塵本無知,何能成觸?且塵若自能成觸,何待水洗方生?故知此觸非從以水洗塵垢而生),此觸「亦不」因水「洗體」而有(以體乃四大假合,本屬無情,何能覺觸?故知此觸不是從水洗身體而來),故知水既不洗體、亦不洗塵,而令觸生,我如是覺了,故達根塵雙泯,能所雙亡,于其「中間」識不生分別,「安然」不生。原來之妄觸如是于內根外塵推求之,「得無所有」(了不可得),于是我得觀行成就,薰習成種于八識中;如是「宿」世所「習」善業,歷劫以來曾「無忘」失,「乃至」于「今」世之「時從佛」(釋尊)「出家」,秉教斷證,「令得」成就菩薩「無學」位,而回觀昔于威音王佛時之本因緣,「彼佛名我」為「跋陀婆羅」,顯示微「妙觸」塵本離有無,「宣」示「明」了唯一藏性,隨心應量,循業發現,而得「成佛子住」,(位居等覺,堪紹佛位)。今「佛問圓通」法門,「如我所證」,即以「觸」塵為本修「因」之圓通法門「為」最「上」最勝。
- 法塵圓通 (摩何迦葉尊者)
【摩何迦葉及紫金光比丘尼等,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于往劫,于此界中,有佛出世,名日月燈,我得親近,聞法修學;佛滅度後,供養舍利,然燈續明,以紫金光涂佛形像;自爾以來,世世生生,身常圓滿紫金光聚。此紫金光比丘尼等即我眷屬,同時發心。我觀世間六塵變壞,唯以空寂修于滅盡,身心乃能度百千劫猶如彈指。我以空法成阿羅漢。世尊說我頭陀為最,妙法開明,銷滅諸漏。佛問圓通,如我所證,法因為上。」】
【注釋】
「摩何迦葉」:中文之義為大龜氏,為其族姓,又稱為大飲光,由于大迦葉尊者的身光能蓋過其他的光,故稱他為大飲光。
「紫金光比丘尼」:是大迦葉俗家的妻子,兩人同時發心出家。(在佛法中,有很多夫婦同時發心出家的例子;也有更多是先後發心出家的。在先後出家的例子中,有些是夫或妻先發心出家,之後再回來度他的眷屬出家,如釋尊就是這樣。有些雖然夫婦都同時發心,但因尚有某些塵緣未了,譬如有孩子未成長而無人可托付,或父母在堂,乏人照料,而約好由一個人先出家,另一人等俗事安排妥當再出家。夫婦若能同時發心學佛,乃至出家,而轉世俗的伴侶為道侶,則是極為殊勝的福報,這是無量世修來的福,才能感得如是夫妻同心,有志一同,這對助成道業是一大助力。又,在家居士,若能夫妻一起學佛,雖不能出家,也是非常殊勝的因緣。再者,在家居士學佛,千萬不要只顧你自己一人修行,一定要努力、想辦法也令配偶能發心學佛,得佛法的利益;否則全家只你一人學佛,不管你修得再好,也是有「自了漢」的味道。又,學佛人,若連身邊的人都不能利益到,如何能說是大乘道之佛弟子呢?再者,你的親人,今世有緣成為你的眷屬,莫白白令他們與你作為夫妻、或父子、或母女一場,而空無所得,豈不遺憾?)
「日月燈」:佛名。此佛以日、月、燈三智而立名。「日」能于晝間照明世間,令眾生得以作務,此表佛以世諦智照世事,成就世人善事。「月」能于夜間照亮世間,令人光明清涼,表佛以真諦智,照真如理。「燈」,不論白天、黑夜,于諸暗處悉皆能照明,表佛以真俗雙融之中智,真俗無礙,理事雙照。以此佛之真、俗、中三智具圓,故號為日月燈佛。
「親近、聞法、修學」:佛于經中曾說,有些佛弟子,于歸依後能親近三寶,有些則于歸依後不但能親近,且又能聞法;有些于歸依能親近,又能聞法,並且于聞法後又能依教奉行。這是因為有些人根器下劣,只以「歸依」一事為滿足;有的人僅以能親近為滿足;有的人則以聞法為滿足;有的人不只以聞法為滿足,亦不以知解為究竟,而希望依法起修。如是當然以最後一種人為最有善根,最為有福、智之人,唯此種人能堪成就菩提,余者不能。
「舍利」:中文之義為靈骨。這是由佛之大背願力,以三昧智力,自碎金剛不壞之身,而成舍利,恆久流布于天上人間。佛留舍利于世間,蓋有四個用意:
一、表示佛法之修學不虛,且其成就不可思議,乃至能令無常之色身轉成金剛不壞之體,常住世間,而這只是佛之應化身即得如是,更何況是佛之法身,則更是常住、不生不滅,由此可知。
二、佛留舍利于世間,令世間眾生睹佛舍利,能恆常憶念佛,及憶念佛之悲心及不可思議的功德之力。(也就是佛以自己的身體,留給世人恆久之紀念、禮物。)
三、表示佛為了度化眾生,即使粉身碎骨亦在所不辭——「分身舍利」即是以「三昧真火」自焚色身,自碎其骨。
四、每一顆舍利都代表及含攝佛于無量劫辛勤修行、無量功德之所成就,所以是無上福田,因此眾生恭敬、供養、禮拜,即能修得無上之福德。
又,佛之舍利每一顆體積雖然很小,而且分布各處,但須知每一顆小舍利都有佛力在攝持。
【「復次,當今之世,佛法紊亂,常聽有所謂「舍利花」,乃至有說某人,或某人的父親、母親過世了,其在世時雖未學佛,只因在臨終或出殯時,請某法師去念些經或咒,遺體火化之後,便有許多「舍利花」,家屬便請回去供養。依理而言,應該沒有這麼便宜的事。須知,舍利應是亡者在世時,皈依三寶,非常精勤如法修學三無漏學(戒定慧),淨身語意三業,而得轉無常之肉身為金剛不壞之體。所以舍利是所謂「大修行者」修行到達相當成就的一種表徵;因此沒那麼便宜,不須修行就能有舍利。又,如果不修行就能有舍利,那麼舍利也沒什麼值得可貴的。又且須知,我們禮拜舍利,不是禮拜舍利本身,而是禮拜舍利背後的法,禮拜此聖賢、菩薩得以轉肉身為金剛不壞之身的法、及禮拜此聖賢在法上的努力。若只信敬禮拜舍利本身,只能得世間有漏福,不能開智慧;若禮拜舍利所涵、所表之法則是禮拜舍利所代表的法身及其大智大悲,如是正信禮拜,則能令人開智慧、趨向法身,乃至證得無上法身功德。
又,以最嚴格的意義而言,行者肉身荼毗之後,若能得舍利,其身應已轉為金剛不壞身,已非三界無常身,故是當體不壞的「肉身菩薩」,而且是「全身舍利」,因此其遺體不用坐缸、也不用防腐處理,當下即是「肉身菩薩」,因為其心意意識已轉染為淨,三業皆已清淨,故非無常敗壞之法。
又,現下有些人,到佛教文物流通處去購買舍利回來供養,或者因為你買的舍利塔,店主人就送你一顆舍利;須知舍利代表法身,不應買賣聖賢之法身,那不但是不如法的,且有大罪;試想,販賣如來法身,那比販賣人口的罪過嚴重多少?為佛弟子須如是覺知。】
「然燈續明」:「然燈」是指然佛前的燈。「續明」,令光明不斷。
「以紫金光涂佛形像」:《付法藏》云;毗婆尸佛滅度之後,那時有個貧女,對佛遺像感傷,她想要修治莊嚴佛像,但又沒錢,便去乞討了一些錢,然後去找金匠,勸他也發心,同成功德;金匠很歡喜地答應了。當他們二人把佛像整治好之後,即發願:生生世世結為夫婦,成為同修道侶。從那時起,九十一劫以來,此二人不論生于人中或天上,身常是紫金色,且心常愛樂佛法。此二人即是大迦葉及紫金光比丘尼的前身。
「紫金光聚」:「聚」是眾多之義,表示其身所發之紫金光,不只是一點微光,而是非常眾多。
「同時發心」:這有兩個意思:一、指最初同時發心以紫金來涂治佛之形像;二、指今世兩人同時發心出家。
「我觀世間六塵變壞」:外界只有色、聲、香、味、觸五塵,第六法塵為生于眾生心中:眾生以意根攝取五塵于其心中落謝的影子,而成為心中之法塵,此法塵即成為意識所緣的對象。意識緣法塵、起種種計度分別,遂為一切染淨分別之源。迦葉以智眼諦觀外五塵及內法塵,皆剎那剎那轉變壞滅;諸塵以能剎那遷變,故無實自體,以無實自體,故自性空。因此,這就是觀「無常故空」的無常空觀。
「唯以空寂修于滅盡」:迦葉體悟諸法于相上雖剎那變壞,然其性實「無自性空」,于是對他產生兩種作用:一者,他于無常諸相便起厭離;二者,他即了諸相本性空寂,故實本不生滅,因此他便能于表相之幻惑生滅遷流之相,不生住著,因而得以盡舍一切有為生滅的幻化之相,進而唯以合于諸法本性空寂之義理,而修「滅盡定」。滅盡定又稱為「滅受想定」,是聖人所修的無漏定。此定因為是超過色界的「四禪定」(四靜慮)及無色界的「四空定」,故又稱為「第九次第定」。四靜慮及四空定都是有漏定,乃凡聖所共修者。唯有「滅盡定」是無漏定,須依聖道而起;聖者入于此定,即以此定之定力,斷三界煩惱,滅六識之心心所法,證解脫身,故稱為「滅盡」。詳見如下之「詮論」。
「身心乃能度百千劫,猶如彈指」:因為于滅盡定中,心心所法滅盡、寂止,六用不行(六識不起現行),心住無漏聖道,故離于無常,以無「無常」,故時間對他來講也是靜止的;或者更確切地說,因為超離了無常法,所以在此定中他便「超越了時間」,能化無量劫有如一剎那。反之,亦可化一剎那為無量劫;例如世尊于般涅槃之前,一日一夜竟能開演一部《大般涅槃經》,即是這種神力,稱為「久暫無礙門」。
「頭陀」:義為抖擻,指抖擻精神,精進作意,舍離一切世間貪著,依十二法而行,故又稱為十二頭陀,義為「頭陀十二行」。「頭陀十二行」之內容為:
一、住阿蘭若(離于憒鬧)
二、常行乞食(雖修遠離行,亦須令眾生有供養、修福的機會)
三、次第乞(如法乞、無分別乞)
四、一座食(或稱一摶食,避免數取食,或于食分別)
五、節量食(即不過量食,即《瑜伽師地論》所說的「于食知量」,這對修禪定的人而言很重要)
六、日中一食
七、糞掃衣(即取別人丟棄的衣服、洗淨、縫補後,染色、再制成衣。)
八、但三衣
九、塚間坐
十、樹下坐
十一、露地坐
十二、但坐不臥
頭陀雖有十二項,但簡言之,即是在「衣、食、住」等日常生活方面(前八項)極其刻苦,再加精進修定(最後四項)。又,世尊于成道前亦曾修頭陀行;後來世尊正法眼藏的傳人(大迦葉尊者),「碰巧」也是頭陀行者,這可說是暗示了:道雖在心悟,但要荷擔如來家業的人,須能極其刻苦精進,不著世染。這點對于我們末法行人,應有所啟示才對。
「法因為上」:「法」,指法塵。「因」,本修因。以證法塵本空為本修因,此為最上之法門。
【義貫】
「摩何迦頁及」其眷屬「紫金光比丘尼等,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于往劫,于此」娑婆世「界中,有佛出世,名日月燈」佛,「我得」以「親近、聞法」而照著「修學」。我于「佛滅度後,供養」佛「舍利」並于佛前「然燈續明」不絕,並且又「以紫金光」之漆「涂佛形像,自爾」時「以來,世世生生,身常」有「圓滿」之「紫金光聚;此紫金光比丘尼等,即」是「我」的「眷屬」;我們多劫以來,常「同時發心」供養佛及出家修道。「我」以理智「觀世間」之「六塵」念念遷「變」剎那「壞」滅,無常迅速,其體空寂,故我「唯以」合于法性當體「空寂」之法而「修于滅盡」定,寂滅心心所法生滅之相,入不生滅;以不生不滅故「身心乃能度百千劫」之長時,「猶如」一「彈指」頃。「我以」諸法無自性「空」之理智而觀「法」塵,照破法塵生滅之相,入不生滅,諸根識之結使皆盡,而「成阿羅漢」道。「世尊」曾「說我」于佛弟子中「頭陀」之行「為最」上,以微「妙」離于生滅有無之「法」性現前而「開」悟「明」覺,「銷滅諸漏」,成無漏道。今「佛問圓通,如我所證」,即以照破「法」塵生滅妄相之本修「因」是「為」最「上」之法。
【詮論】
「滅定盡」:《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說:
「云何滅盡定?謂已離無所有處貪,未離上貪,或復已離,由止息想作意為先故。諸心心所唯滅靜、唯不轉,是名滅盡定。此定唯能滅靜轉識,不能滅靜阿賴耶識。」
今試簡釋此段論文如下:
「云何滅盡定?謂已離無所有處貪」:謂行者入于無色界的第三定(無所有處定),然後離于對此定的貪著。
「未離上貪」:「上貪」指對第四定的貪,因第四定是在第三定之上,故名為「上」,第四定稱為「非想非非想定」。此句言:但是尚未離于對上地「非想非非想處天」的「貪」。
「或復已離」:或者已離于對「非想非非想處天」的貪,亦可。
「由止息想作意為先故」:「想」,指想心所。此謂,以止息一切心行中的「想心所」,以這樣的「作意」當作先導:亦即,須先起此「止息想心所」之作意,方能起修此滅盡定。
「諸心心所唯滅靜、唯不轉,是名滅盡定」:「靜」是止息,「不轉」是不起現行。此句言:等修到了一切心法(指前六識及第七識),以及全部的心所有法都寂滅靜止了、不再起現行,此定心便稱為「滅盡定」。
「此定唯能滅靜轉識,不能滅靜阿賴耶識」:「轉識」指前七識,又稱七轉識,以前七識是由第八識所轉生,故稱「七轉識」。「阿賴耶」,即藏識,亦即第八識,阿賴耶有「我、愛、執、藏」之四義;以一切眾生執此為「我」,貪「愛」此識,此識能「執持」有情之身根令不壞散,及至于命盡之時;又,此識能積「藏」有情所造的一切業,令不散失,故此識為有情一切業力及習氣貯藏之所;一切有情之墮生死,以及能否證涅槃菩提,皆由此識中所積存之染淨業習之所感、所牽引、所推動。《瑜伽師地論》此句之義謂:滅盡定只能寂滅靜止前七識,但並不能寂滅靜止第八識,也就是說,滅盡定並不能滅八識中的習氣。因此二乘之聖人雖能入滅盡定,但也不能以彼定力滅習氣,故他們只能得有余依涅槃,而不能得無余依涅槃;若要得無余依涅槃,則必須能滅八識習氣才行,但這只有以佛及大菩薩的金剛喻定,或首楞伽摩三昧才能作到。故《楞伽經》說:「一切煩惱習滅,我稱為涅槃。」此處「煩惱」指前七識及諸心所,「習」指第八識中之習氣。「涅槃」指無上大涅槃,亦即無余依涅槃。
又,《成唯識論》說:
「滅盡定者,謂有無學,或有學聖,已伏或離無所有貪,上貪不定。由止息想,作意為先。令不恆行、恆行染污心心所滅,立滅盡名。令身安故,故亦名定。由偏厭受想,亦名滅彼定。」
「滅盡定者,謂有無學,或有學聖」:謂能入此定者,唯有聖人,在聲聞中,須是四果之「無學」聖人,若是「有學」,則必須是三果阿難含以上,至于初果及二果聖人則尚無能修入滅盡定,以初果二果仍須來欲界受生,故仍有「異生性」,因此不堪能修此定——此為依窺基法師之《成唯識論述記》所說。
「已伏或離無所有貪」:若行者已經伏了,或能離于對「無所有處天」的貪著。
「上貪不定」:但對上界「非想非非想處天」的貪則不一定,謂或已離此貪,或尚未離,二者皆可。
「由止息想,作意為先」:先由止息心行的「想心所」,這樣的「作意」來起修。
「令不恆行、恆行染污心心所滅」:令「不恆起現行」的前六識,及「恆起現行」(一直不斷在起現行)的第七識(染污末那識)等之心王及心所都寂滅了。因為前六識須對境方生,故不是「恆起現行」:而第七末那識則不論是現前有境或無境,一直都是恆起現行的,故第七識稱為「恆行之染污識」。
「立滅盡名」:所以施設這個定為「滅盡」之名。
「令身安故,故亦名定」:因為此定能令五蘊身得安穩,故亦稱為「定」。
「由偏厭受想,亦名滅彼定」:「彼」指受與想。由于受想二心所,于諸有情之擾動最為深遠,可說是有情生死之根源;因為一切有情之所以會于生死而不厭,即是貪著三界之種種「受」:由貪受故,不舍生死。又,一切有情心想不絕,以有種種想,故有種種法,乃至種種眾生。故此經云:「一切眾生皆由想生。」,乃至無想天之「無想」,仍是屬于一種「想」,是為「無想之想」,仍是有為、有漏,故聖人不修無想定。《俱舍論》卷五說:諸入無想定的異生,「彼執無想是真解脫」(計執「無想處」是真涅槃),又說:「故得此定必不能入正性離生」(「正性離生」即入見道聖流,斷「見所斷煩惱」之生。此即言,若人入此「無想定」,即不能入聖流、證聖道,永遠與聖道無緣,以其邪見計非涅槃為涅槃故。)「以諸聖者于無想定,如見深坑,不樂入故。」(因為諸聖人見「無想定」有如一個大陷阱,所以不喜歡入此定)「要執無想為真解脫,起出離想而修此定,一切聖者不執有漏為真解脫及真出離,故于此定必不修行。」(以上引《俱舍論》)
再回到本題:「滅受想定」(滅盡定)。前面引《成唯識論》中說,由于聖者修滅盡定時,雖然彼定能令一切心心所都滅盡,但在一切心所有法中,諸聖者「偏厭受想」二種心所(以受想二心所對證涅槃的妨害最大,而且對有情生死的影響也最巨故),因此「滅盡定」才又名為「滅受想定」。是故須知。雖名為「滅受想定」,但其所滅者不只是受與想兩個心所而已,而是除了第八識以外,其他前七識的一切心心所都滅,只是由其勢力強者、較重要者(即受與想二心所)而得名。又雖名為「滅盡定」,然並非真正一切滅盡,只是前七識的心心所滅了,至于第八阿賴耶則不滅。又欲入此滅盡定須「或依非想非非想處相而入于定,或依滅盡相而入于定。」(《瑜伽師地論》卷十二)。
以上簡述「滅盡定」。經上說,迦葉尊者現在雞足山中,等待彌勒菩薩下生成佛,以便傳釋尊之袈裟給彌勒。迦葉尊者所入之定即是「滅受想定」:由此可見,聖者入此定後,並非「一切盡滅」,他還是可以出定,以作弘法利生之事業。
B. 五根圓通
7. 眼根圓通 (阿那律陀尊者)
【阿那律陀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初出家,常樂睡眠,如來訶我為畜生類。我聞佛訶,啼泣自責,七日不眠,失其雙目。世尊示我樂見照明金剛三昧;我不因眼,觀見十方精真洞然,如觀掌果。如來印我成阿羅漢。佛問圓通,如我所證,旋見循元,斯為第一。」】
【注釋】
「阿那律陀」:又譯為阿?(?:nóu)樓陀,義為無貪(不貧窮),或如意(于世間受用如意可得)。因為過去劫為樵夫,時大旱飢荒,阿那律以自己所要吃的一團稗飯(小米飯)供養乞食七日不得的辟支佛,而感得九十一劫不受貧窮的果報,得如意樂。阿那律為白飯王之子,故也是佛的堂弟。
「常樂睡眠」:睡眠也是五欲(財、色、名、食、睡)之一,叫作睡眠欲,以欲界的有情皆有睡眠的貪欲,而以睡眠為樂,故稱睡眠欲。又睡眠也是五蓋(貪、嗔、睡、掉、疑)之一,稱睡眠蓋,以睡眠能蓋復本心之明,故稱睡眠蓋。又,睡眠依法相來說,屬于大昏沈、大無明;人入睡以後,除有呼吸外,有如死後之中陰身,其心識則隨業飄盪,虛妄造作,毫無自主能力,故多睡、愛睡,增長無明,汩沒心光,退沒精進,遮障覺道。所以修行人,尤其是出家人,最忌貪睡、多睡。如今末法時期,大道場越來越少,很多出家人都獨居、獨修,這本是非常好,因為近于阿蘭若行。但若因獨自一人,沒人管,而懈怠多睡,則辜負了出家修道之本意。故佛說:「勿以睡眠因緣,致令一生空過也。」因為睡眠即是昏沈蓋,亦是無明的現行,能障奢摩他道,且能障明覺,故在佛法中的修行是非常重要的課題,因此,將在後面的「詮論」中,再進一步申論之。
「我聞佛訶,啼泣自責」:這是有善根的人才能這樣。有什麼善根呢?有「有慚、有愧」的善根,因為有慚有愧,因而作錯了事被訶責,而能慚愧、反省,從而自責;更不會因被責而對師長起怨恨之心。(當今末法時期,人根轉鈍,作弟子的,即使作錯了事,師父都說他不得,更加是罵不得,美名之為「臉皮嫩」、「自尊心強」,其實是正好相反,是臉皮厚、無慚無愧、不聽教誨。鈍根障重之人,作錯事時都說他不得,更何況是參究時的當頭棒喝,如何承當得起?末法時期,你到哪里去找一個願聽人家勸、能受教的人?實在稀有難得,大多我慢、自高,難調難伏;佛弟子眾既多如是,也難怪正法要沈沒為末法了。)
「如來訶我為畜生類」:阿那律樂睡眠,不僅平常多睡,連聽佛講經時也愛睡,因此遭佛訶責。佛訶阿那律之偈為:「咄咄何為睡?螺獅蚌蛤類,一睡一千年,不聞佛名字。」
「樂見照明金剛三昧」:這是這個三摩地(三昧)的名字。「見」,是指見性。「照明」,指照明自性。「金剛」,是決定、堅定、無動無壞之義。「見」有兩種,一種是往外見塵,一種是往內見性;後者即是所謂的「返觀內照」,也就「返流照性」,或如觀音菩薩修行法門所說的「入流」。而此金剛三昧之「見」,即非用眼根來見(因阿那律的扶塵根已壞,故不能再用),而是用本有智光之見;以本有智光之見,返照本性本明,一念心通,三昧成就,心光獨露,靈光獨耀,即能照徹三千大千世界,故于十方界,無不洞然。
「精真洞然,如觀掌果」:「精」,指樂見照明之見精,或精明。「真」,真實,表所見為當下十方之實相,而非虛妄之幻相。「洞然」,明白、清楚。「掌果」,掌中之果,猶云:「如觀掌中之物」,那樣清楚且親近,並非覺得很遙遠而顯出任何視線不明;換言之,「就如同在眼前一樣」,一目了然。
「旋見循元」:「旋」,旋轉,迴旋。「見」,見精。失明之人,扶塵之眼根雖壞,但第八識能見的見精並不會壞,只是要知道怎麼使用它,令它(見精)能離于根,不須再依于根而作用。這就要令此見精回復到本初「一精明、未分成六和合」的本來面目;若能復其本然,則分隔的六和合(六根、六識),便泯然回復到一精通同的狀態;這「一精通同」的狀態,便稱為「圓通」;若達此圓通,則能舍根用精、或者六根互用。「循」,順。「元」,元明之真見。因為旋轉外馳之見精,而令之內流返照,因而循著本元心光而內照本明。因此,這個法門的關鍵就在這「旋」字訣上,若能了達此「旋」字訣,則二十五聖圓通法門之要訣,皆悉通達。
【義貫】
尊者「阿那律陀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最「初出家」時,「常樂睡眠,如來訶」責「我為」有如「畜生類。我聞佛訶」責之後,便「啼泣自責,七日」七夜「不眠」,遂「失其雙目。世尊」愍我而開「示我樂見照明金剛三昧」法門,我依法修持,成就此三昧,而發天眼通,故「我」能「不因」(不依)扶塵及勝義二種「眼」根而得「觀見」此三千大千世界中之「十方」一切有情無情相,無不「精」明「真」實「洞然」明白,觀此一切,有「如觀」置于我「掌」中的一個「果」實一樣清楚、明了。「如來」因此「印」證「我成阿羅漢」道。今「佛問圓通,知」以「我」自身「所證」者而言,則以「旋」轉彼外流之「見」精,令離塵、背塵,而得依「循」本「元」之真見,脫黏內伏而合覺,「斯為第一」最上法門。
【詮論】
如上所說,由于睡眠是人生中之一件大事,尤其對于佛法行人之習定者,能否少睡眠或離睡眠蓋,更是一大課題,因而在此再稍加探索。關于修行者多睡眠,除了因自己懈怠懶惰之外,還有兩種情形,也會令行者多睡眠,有心修行者,于此不可不知:
一、初心人最初修定習止(修奢摩他),遠離憒鬧,離于散亂,攝心專念,粗心漸漸止息,但有時由于止息太過,反而令心太過沈沒,因而起昏忱。(散亂與昏忱是習定者的兩個大敵,也是兩個大關:散亂障奢摩他(止),昏忱障毗婆舍那(觀);若過了散亂關,「奢摩他」即可得;若過了昏忱關,「毗婆舍那」即可得。若兩關皆通過,則三摩地便可證得,且漸心地開明,得以止觀雙運)。此時,雖非自己喜歡睡,但以心沈而昏故,常墮于睡眠狀態,昏昏忱忱地,甚至在靜坐之座中,即擋不住昏忱蓋來襲。有時甚至會見眼前一大團強大的黑暗不知從何方忽然襲來,其勢迅急猶如閃電一般,其力量也如雷震一般強大,于是眼前及心中突然一陣黑,人好像中風一般,立即就昏了過去,人彷彿就在一剎那間頓時睡著了,眼睛都睜不開,心中覺得好困好困,打從心中睡出來;乃至起座以後,還是很累、很昏,常昏沈鎮日,久久不醒。這種情況,若不覺知,也不知對治,可能延續數月之久,而且會令行者非常恐慌,以為是著了魔。然而修定者須知這不是「著魔」,故不用害怕;須知那猶如閃電來襲的暗相,並不是「魔」,而是自心中的昏忱蓋,是無始以來所積聚的無明力現前之狀;然而那也不是自然應有的現象,可說是一種禪病,也是幾乎所有的禪者所必須克服的難關(雖然每人所碰到的困難有程度大小的不同),若此昏忱關通不過,得定無望。故須極其勉力,攝心修觀,及種種對治,方能克服,以趨近奢摩他道。
二、末法時期魔強法弱,若靜修時,雖未正修禪定,然以福薄,而魔來擾,令好睡眠,稱為「睡魔」,若有此現象,應即覺知,禮佛懺悔業障,即能除此魔相。
又,關于睡眠,修行者于靜修時,若修得對,修得好,第一個現象就是:睡眠自然減少,且心中常自明覺。再者,跟睡眠有關的即是所謂的「不倒單」。須知行者若能真正離于睡眠蓋,完全是由于習定所得之定力所持,因此自然而能離于睡眠;故須知並非可以不修禪定,而光練「不倒單」,就可以成就離睡眠蓋,而不用睡覺,那是倒果為因,舍本逐未。若不修定,而光練不倒單,勉強自己不躺下來睡,短時間(熬個幾天)可能還可以,若幾個月連續不斷,可能會上火(火氣大)虛火上升,因而有頭痛、神經衰弱等症狀產生。
又,初心者發心精進,也不要說都不睡,若能做到「少睡」即可,如經上說:「初夜分、後夜分勤行精進。」只是中夜分(大約是夜里十點種到清晨兩點之間)右脅、累足而臥,休息一陣。這樣很理性,也可長久。當然,如果定力強了,中夜分的休息時間便可自然的縮短為兩小時或三小時就夠了。又,如果不是因為修定、定力所持,而勉強晚上不睡,結果白天精神不繼,反而變成在白天睡,而且睡得更多,變成日夜顛倒,則是得不償失。因此不如依佛所教:初夜、後夜勤行精進,久久自然道力成就。
再者,關于食與睡,佛法與外道不同,佛法認為人不能不吃,但卻可離睡或睡得極少。因為佛說一切眾生皆「依食而住」,以食物而維持、長養身命,而一切眾生所依之食共有四種:段食、觸食、思食、識食。因此佛法修行者雖不可貪食、多食、美食,但卻不可不食,或行斷食,只須少食,「于食知量」便可:若修「斷食」或「不食人間煙火」,即道家所謂的「辟谷」,那是外道法,不是佛法。又,最近還有人提倡所謂「餓七」的(七日七夜不吃,只喝白開水),須知那不是佛法,是外道法。若修外道法,而欲成佛道,則猶如蒸沙煮飯,了不可得。更何況那樣修行也違犯了三皈依:因那樣即是「皈依外道法」,依外道法而修行,非真佛子,並且混濫佛法,誤導眾生,遠離菩提正道,其過甚大,不可不知。
又,這睡眠及昏忱蓋之患,佛的十大弟子中,不僅阿那律遭遇到,連神通第一的大目犍連,及其他尊者,在得道時,也都碰到過同樣的困難。可見,遭逢這睡眠昏忱蓋的問題,並不是什麼特殊、或個別的問題,而是修行者多半要面對的問題(你若不修行,就不會有這問題——換句話說,你若甘為凡夫,不願舍生死,多睡眠根本不是個問題;如果你願舍生死,願求三昧,那才會成為問題。)只要努力去解除此障難,則雖有此障難,亦不須避諱。
以此事極關重大,故將經文陳述于後,以利我同道,願十方同道皆悉速除一切蓋障,從聞思修,入三摩地,斷惑證真:
一、《法句譬喻經·教學品第二》(《大正藏》卷四、四五七頁)
「佛昔在舍衛國樹經舍。佛告諸比丘:當勤修道,除棄」五「陰」之「蓋」障,因此得「心明、神定,可免」生死「眾苦。有一比丘」,其心「志不明達」,每于「飽食」之後「入室閉房」而「靜眠,愛」樂自「身」、縱「快」其「意,不觀」諸法「非常」(無常),常「冥冥」昏昏整天「懈怠」不修行,「無復盡夜」(日夜皆睡)。在某一天「卻後七日,其命將終,佛愍傷之,懼」其「墮」于「惡道,即入其室,彈指」而「覺」(叫醒他),「曰」(以下是偈頌,在此為了行文方便,故于加以分行陳述)「咄,起!何為寐?」(喂,起來!你為什麼要睡覺呢?)「螉(wēng即牛虻)、螺」絲、「蚌蠹類」,其身外都有硬殼「隱蔽」其身,「以」其身污染「不淨」,再加上其心「迷惑計」彼五蘊色身「為」其真「身」,為其所有。端「為」其身「有被」五欲所「斫」傷之「瘡」,而其「心」則「如嬰」受種種「病痛」(「被」,滿布之義。「嬰」,同癭,受、罹患之義)。身心如是邂「遘于眾厄難」(「遘」,遭遇。)「而反為用眠」(不知覺悟,反而在此睡大覺。)「思」惟聖道「而不放逸,為仁」聖而修「學仁」聖之「蹟」(「仁」,聖也,指佛。「仁跡」,佛道)。若能修學聖道,即能「從是」(從此以後)「無有憂」惱,「常念自」寂「滅」之心「意」(「念」,觀之義。)常懷「正見」而「覺務」自「增」上法(「務」,事業。)「是為世間」光「明」之道;如此而修,「所生」之「福千倍」于世間福業,其行者「終不墮惡道」。
「比丘聞」佛之「偈便驚」而「寤」(醒來),「見佛親」自來教「誨」更「加敬悚」(敬畏)喘「息」不止。(因為佛世時,除諸大弟子是由佛親授外,其他弟子皆是拜大弟子們為師,由他們直接教授。)「即起稽首,為佛作禮。佛告比丘:汝寧自識本宿命不?」(你可知自己往昔的宿命嗎?)「比丘對曰:」我因現世五「陰」五「蓋所覆」蔽故「實不」能「自識」宿命「也。佛告比丘:」在往「昔」有一尊「維衛佛時,汝會出家」,但由于「貪身」樂及「利養」,因而「不念經戒」(「念」,顧念、思惟),每每「飽食」之後「卻眠、不念」諸法「非常」,你後來「命終」之後「魂神」即「生」到「螉蟲」之「中」(即:墮為螉蟲。「螉」牛馬皮上之蟲。)「積五萬歲」(生為螉蟲,受諸生死,共五萬年。)「壽盡復為螺蚌之蟲」及「樹中蠹蟲」(蛀蟲)「各五萬歲。此四品」(四種)「蟲」之性為「生」于「長」久暗「冥」之「中,貪」愛自「身,愛」其身「命,樂處幽」暗「隱」蔽之處,「以冥」暗「為家,不喜光明,一眠之時,百歲乃覺,纏綿」不舍于「罪網,不求出」脫之法「要」,你一直到「今」世「始罪」報受「畢,得為沙門,如何」仍「睡眠不知厭足。于是比丘重聞宿」昔因「緣,慚怖自責,五蓋」如烏「云」消散而「除,即得羅漢」。
二、《中阿含·長壽王品》、《長老上尊睡眠經》第十二(《大正藏》卷一、五五九—五六O頁)
「聞如是:一時佛游婆耆瘦,在鼉山怖林鹿野園中,爾時尊者大目犍連游摩竭國,在善知識村中,于是尊者大目犍連獨安靜處,宴坐思惟,而便睡眠。世尊」以神通力「遙知尊者大目犍連,獨安靜處,宴坐思惟,而便睡眠。世尊知已,即入如其像定,以如其像定,猶若力士屈申臂頃,」即「從婆耆瘦鼉山怖林鹿野園中,忽」然隱「沒不現,」而「往摩竭國善知識村」在「尊者大目犍連」之「前」出現。「于是世尊從定而寤」起。
「告曰:大目犍連,汝著睡眠!大目犍連,汝著睡眠!」(你睡著了!)「尊者大目犍連白世尊曰:唯然世尊。佛復告曰:大目犍連,如」你「所」修法之「相」令你「著睡眠,汝」即「莫修彼相」(你就不要修那個法),「亦莫廣布」(也不要教人修那個法),換個法門自修教他,「如是睡眠便可得滅」除。「若汝睡眠」如「故」而「不」能「滅」除「者,大目犍連,當隨本所聞法」(原來所受學的法)「隨而受持」(自己照著去修),「廣布誦習」(亦廣為他人說),「如是睡眠便可得滅」。(自修又教他的功德,可滅除甚重業障。)「若汝睡眠」仍然如「故」而「不滅者,大目犍連,當隨本所聞法,隨而受持」,于「心念」之、于「心思」惟之,「如是睡眠便可得滅。」(前面是依法去誦持,有音聲的念誦經法。此處是無音聲的憶持、思惟其義。所以前面是修聞慧,這里是修思慧。)「若汝睡眠」仍然如「故」而「不滅者,大目犍連,當以兩手捫摸于耳,如是睡眠便可得滅。若汝睡眠」依然如「故」而「不滅者,大目犍連,當以冷水澡洗面目及灑身體,如是睡眠便可得滅。若汝睡眠」依然如「故」而「不滅者,大目犍連,當從室出,外觀四方,瞻視星宿,如是睡眠便可得滅。若汝睡眠」依然如「故」而「不滅者,大目犍連,當從室出,而至屋頭,露地經行,守護諸根,心安在內,于前後想,如是睡眠便可得滅。若汝睡眠」依然如「故」而「不滅者,大目犍連,當舍經行道,至經行道頭,敷尼師檀,結跏趺坐。如是睡眠便可得滅。若汝睡眠」依然如「故」而「不滅者,大目犍連,當還入室,四疊優多羅僧」(袈裟)「以敷床上,襞僧伽梨」(摺大衣)「作枕、右脅而臥,足足相累,心作」光「明想,立正念正智常欲起」床之「想。大目犍連,莫」妄「計」著躺在「床」上是快「樂」的,也不可想睡「眠」而「臥」是很「安」穩「快」活的。「莫貪財利、莫著名譽」……(中略)
「爾時尊者大目犍連即從座起,偏袒著衣、叉手」(合掌)「向佛白曰:世尊,云何比丘」修行「得至究竟?究竟」純「白」清「淨、究竟梵行」及「究竟梵行訖」(圓滿)?「世尊告曰:大目犍連,」若有「比丘若覺」知「樂、覺」知「苦、覺」知「不苦不樂者,彼」比丘即以「此」對三受的「覺」知去「觀無常」(以諸受皆悉無常,若覺知苦,應能以覺苦而觀苦無常,同樣的,覺樂、即觀樂無常;覺不苦不樂,即觀不苦不樂無常。)「觀興衰」(興衰即是生滅,再由無常觀而觀生滅。)「觀斷」(觀法斷除之相)?「觀無欲」(由觀斷除法,故進而能觀斷除欲,除欲故無欲染。)「觀滅」(無欲故煩惱滅),「觀舍已」(煩惱滅故能舍離一切貪著),「不受此世」(即不貪著、貪取此世間一切。以不貪、不取,故能不受。)「不」貪「受」此「世」間一切「已,便不疲勞」(「不疲勞」,不勞碌、奔馳、造作,故達無為。)「因不疲勞」奔逐造作、達于無為「已,便」證「般涅槃,」自證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後「有,知如真。大目犍連,如是比丘得至究竟」之道,「究竟白淨,究竟梵行,究竟梵行訖」(圓滿)。「佛說如是,尊者大目犍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8.鼻根圓通 (周利槃特伽尊者)
【周利槃特伽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闕誦持,無多聞性,最初值佛,聞法出家,憶持如來一句伽陀,于一百日,得前遺後,得後遺前。佛愍我愚,教我安居,調出入息,我時觀息微細,窮盡生住異滅,諸行剎那。其心豁然,得大無礙,乃至漏盡,成阿羅漢,住佛座下,印成無學。佛問圓通,如我所證,反息循空,斯為第一。」】
【注釋】
「周利槃特伽」:義為繼道。
「我闕誦持,無多聞性」:經上說周利槃特伽往昔曾為法師,由于吝法,不教弟子,因此感得愚癡之報。
「憶持如來一句伽陀,于一百日,得前遺後,得後遺前」:佛制出家後,要先學四句偈:「身語意業不作惡,莫惱世間諸有情,正念觀知欲境空,無益之苦當遠離。」此中最後一句「無益之苦」指外道無益解脫之苦行,如是苦行以無益故應當遠離,不應修學,應依佛正法而修學。周利槃特伽為了學這四句偈,于三年之中,五百羅漢先後教他,都不能成誦。他哥哥摩訶盤特先他出家入道,見他這麼愚鈍,即使出家也不能修行,就令他還俗回家。周利槃特伽因此在精舍外的路上哭泣,為佛所見,佛問其故,周利槃特伽即說其因由,佛愍其愚,即帶他回精舍,親自教導他。
「教我安居,調出入息」:「安居」,指遠離憒鬧雜處,獨自靜修。「調出入息」,即是安那般那法。因為周利槃特伽缺多聞性,文字上他記不起來;調出入息之法可不依文字,所以對周利槃特伽很適合,是為對機之法門。又調出入息,須調之令無風相(無聲)、氣相(不結滯、不順暢)、喘相(出入不盡),且令深深密密。
「我時觀息微細,窮盡生住異滅」:我那時依佛所教,于靜坐中,觀察自己的出入息,乃至可以觀到出入息生住異滅的極微細相,例如能觀到出息之生、出息之住、出息之異、出息之滅,以及入息之生、入息之住、入息之異、入息之滅。乃至于「出息生」之生相、「出息生」之住相、「出息生」之異相、「出息剩」之滅相——也就是出息之「生、住、異、滅」四相,亦皆觀知各各有「生、住、異、滅」四相;如此僅僅一個「出息」之中便含有十六相;入息亦然,也有十六相;這樣,于息之一出一入,便共有三十二相。這就是法相學、阿毘達摩、及《大毘婆沙論》所說的「大生、小生」。
「諸行剎那」:「行」,遷流造作,生滅之義。經言一剎那有九百生滅。
「住佛座下」:因成阿羅漢,所以才有資格于眾會中近佛而坐。「住」在此為坐而不動之義:于佛座下坐而不動,故名住。亦有表示依佛所教證而不退、不動搖之義。
「反息循空」:觀出入息是緣出入息而觀,今則進而反息出入之相而觀「能觀之自性」。「循」,順。「空」,空理。循順空理,了知本性實無能無所,一切法非我我所,能觀之心、所觀之息,兩皆空寂,本不生滅、亦不出入,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義貫】
「周利槃特伽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宿昔以來「闕」修諷「誦」憶「持」之業,「無」廣學「多聞」之「性」;我于「最初值」遇「佛」時,「聞法出家,憶持如來一句伽陀,于一百日」內,「得前」半句便「遺」忘了「後」半句,記「得後」半句又「遺」忘了「前」半句。「佛」憐「愍我愚」痴,便親自「教我安居」處靜,于靜坐中「調出入息,我」在那「時」依教而「觀」氣「息」,功夫純熟,心漸「微細」(起先只調息之出入,後便能觀察息相之出入、來去、生滅)最後甚至能「窮盡」出入息之「生、住、異、滅」四相,乃至能觀察到四相「諸行」之「剎那」差別之相。如是觀已,「其心豁然」開通,「得大無礙,乃至漏盡,成阿羅漢」道,從而得以「住佛」之「座下」,蒙佛「印」證我「成無學」道。今「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而言,系心鼻根,「反」觀風「息」之相,「循」順無能無所之「空」理,達心空闊圓通,「斯為第一」最上之妙法。
- 舌根圓通 (憍梵缽提尊者)
【憍梵缽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我有口業,于過去劫輕弄沙門,世世生生有牛呞病。如來示我一味清淨心地法門,我得滅心,入三摩地,觀味之知,非體非物,應念得超世間諸漏。內脫身心,外遺世界,遠離三有,如鳥出籠,離垢銷塵,法眼清淨,成阿羅漢。如來親印登無學道。佛聞圓通,如我所證,還味旋知,斯為第一。」】
【注釋】
「憍梵缽提」:義為牛呞。「呞」,牛噍也。噍,即是嚼。故牛呞,也就是牛吃草後反芻,口中常常不斷的在咀嚼。
「我有口業,于過去劫輕弄沙門,世世生生有牛呞病」:「我有口業」,我過去造了惡口之業。「輕弄」,輕蔑戲弄。「世世生生有牛呞病」,憍梵缽提因過去劫以輕蔑戲弄之心,詈(lì)罵一些出家人為牛,由此惡口業,反而自己生生世世有牛反芻咀嚼的毛病。再者,若有人無端戲弄、或侮辱出家人,罵彼為某種畜生,結果罵者自己來世反墮此畜生之報。此類事經中所載很多,如笑出家人像猴子一般,自己便多生世墮為猴身;或怒斥眾比丘為「一群豬」,自己便多生墮為豬身之報。因此須知:不是只有身業才會令人受報,甚至一句戲言、一言輕蔑辱罵,也是會令人受極重果報的,故口業不可不慎,不可不防護。由一言之譏,而多生墮畜類,多划不來?因此修行者,一切所言,切莫逞一時之快。又,此處是說譏弄沙門,其實對一切人皆不應生輕心、慢心、惱害之心,方為佛之弟子。
「如來示我一味清淨心地法門」:佛應極而施教,因為牛呞病(反芻咀嚼)與味覺有關,也就是與舌根有關。「一味清淨」,舌根所知之味有種種差別不同,而佛所教者,非觀諸味差別之相(別相),而是教他去觀諸因緣所生之眾味共同之相(共相);亦即非觀「味相」,而觀「味性」:味性即諸味之共相,共相即是一相,一相即是味性,故是一味,以一味故,諸味實無有差別:甜者實非甜,以因緣故甜,而因緣不可得故,甜實非甜,甜不自甜;同樣的,苦者非苦,因緣故苦,而因緣不可得故,苦實非苦,苦不自苦。同理,淡味、無味皆然:淡實非淡,淡不自淡,淡不可得,唯是一味。以覺「所知味」是一相、一性故,故反觀能知之舌根與舌識之種種分別及差別,實皆虛妄,皆不可得。能知之味覺及所知之味,既皆是一味,即離一切分別;若離于分別,即是離于遍計所執性;即離遍計所執,即性離雜染;若離雜染,即圓成實性;若是圓成實性;若是圓成實性,則根塵皆是一味清淨,亦即一道清淨。如此根塵離于分別、一味清淨,以根塵和合于中生識,而識依心,心依本性,故層層往內推求,反觀內照:以味塵及舌根系一味清淨故,舌識亦是一味清淨;舌識一味清淨故,諸識亦一味清淨;諸識皆一味清淨故,心意識亦一味清淨;心意識一味清淨故,藏識一味清淨;藏識一味清淨故,真如本性一味清淨。因此這就是世尊所示的由舌根、嘗味而入一味清淨的心地法門。以真如本心即是心地,故稱心地法門。「地」者,根據也,根本也。以真如本性為心之根據、根源,故稱心地;若法門能令人徹本心源、悟自真如者,方可稱為心地法門,非一切修心者皆可稱為心地法門,以其他一切修心,不一定能達究竟之心地本源——真如本性,亦即是如來藏。
「我得滅心,入三摩地」:「滅心」,寂滅緣塵分別之心識。「入三摩地」,即入正定。以心識不緣塵,不起分別,故不起虛妄現行;心識不現行,故寂止;以心寂止故能入于正定。此正定系合奢摩他(止)及毗婆舍那(觀)為一體的,亦即是止觀雙運之定,故于此定中有觀,觀中有定。
「觀味之知,非體非物」:「體」,舌根之自體。「物」,外物。此言:于三摩地中,觀能嘗味塵的覺知,非生于舌根自體,亦非從具有甜苦等味的外物中出,能嘗、所嘗,不在內根、不在外塵,有如幻化,能所俱非真實,乃如來藏妙真如性之所現。
「應念得超世間諸漏」:「應念」,猶言當下。「超」,超越,超出。「漏」,煩惱。三界共有三漏:欲漏(欲界)、有漏(色界)、無明漏(無色界)。「超世間諸漏」,即是超三界。
「內脫身心,外遺世界」:「脫」,解脫。「遺」,遺棄,放舍,猶棄無用之物,以不再執取、受用,故稱「遺」。「身心」,能取者。「世界」,所取者。以內脫身心、外遺世界,故能取與所取悉皆銷亡,無能無所,得大自在。
「遠離三有」:「三有」,三界又稱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遠離三有,即是離三界系。
「如鳥出籠」:「籠」,比喻三界五陰。「在籠」喻迷真取妄而受系縛,「出籠」喻證真離妄而離一切系。
「離垢銷塵」:「垢」,心垢。心垢者,能取及貪取之心,以心若不取、不貪,心本無垢,塵亦不能染;以自心取著,故令心有垢,轉塵性為染。「銷」,銷落、銷熔。「銷塵」,以第一義智慧之火、銷熔妄計分別之味塵之垢染性,見味塵之垢染性,實不在于味,味塵染性不可得,乃至味塵之自性亦不可得,稱為「以無分別智銷熔塵性」,因而照見諸塵無性,乃至諸法無性。
「法眼清淨」:又簡稱「法眼淨」。以能照見諸法,故稱法眼。以此法眼能照見諸法無性,究竟清淨,故稱法眼清淨。又,「法眼淨」在聲聞教中是一個密語(或代號、暗語),表示「證道果」。以法眼淨,得親見、親證諸法實相,本自涅槃寂靜,即是得見涅槃性,亦是得「諸法實相印」。
「還味旋知」:「還」,返也,即返觀之義。返觀諸味塵,不得諸味塵性差別,入于味塵一性:既證一味之性,復由所知之味,反推于能知之覺,由味塵一味,故了前能覺知味塵有種種味之覺,實屬妄覺,因而照見真覺亦本一味清淨,因而以第一義智力旋轉妄知妄覺,而合于本元心地之真知真覺,因此,根、塵、識心圓明通達。
【義貫】
「憍梵缽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有口」不善「業,于過去劫」中曾「輕」蔑戲「弄沙門」喚彼為牛,因此「世世生生」感得「有牛呞」反芻、口中常不斷咀嚼之「病」態。「如來」視我根極因緣而開「示我」味塵、舌根,乃至根塵識、一切諸法本自「一味」究竟「清淨」,通徹「心地」本源之「法門,我」依之而修,因此而「得」寂「滅」緣塵分別之「心」識,妄心寂止故,得「入三摩地」,復于三摩地中「觀」能嘗「味」塵「之」覺「知」,觀彼覺知並「非」出于舌根之自「體」,亦「非」出于甜苦等外「物」(覺味之知,非從舌出,非從物來),能嘗所嘗不在內根、不在外塵,因緣幻化,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我如是觀了,「應念」(當下)即「得超」越「世間」一切「諸漏,內脫」能取之「身心,外遺」所取之有情、無情「世界」,頓然「遠離三有」之系縛,得大自在,「如」受困之「鳥出」于樊「籠」,遠「離」能取之心「垢、銷」熔所取「塵」之染性,見諸法無性,不垢不淨、清淨平等一味,故證「法眼清淨」,解脫微細三結,「成阿羅漢」,于是「如來親」自「印」證我「登無學道」;今「佛問圓通,如」以「我所」自「證」者,即以「還」觀諸「味」塵之差別本不生,入于一味;復由悟味,進觀根識,而「旋」轉妄「知」妄覺之根識,入于本元清淨一味之圓明覺性,「斯為第一」最妙法門。
【詮論】
從阿那律的眼根圓通開始,到周利槃特伽的鼻根圓通,以及現在憍梵缽提的舌根圓通法門,其中都有一個「旋」字、或「反」字、或「還」字。如眼根圓通的「旋見循元」,鼻根圓通的「反息循空」,舌根圓通的「還味旋知」,這些都開示了同一個道理,同一個修證原理,即:「反觀內照,返流照性」:這些也就是所謂的「口訣」,或密訣。表示此原理之口訣,除了此三種圓通外,還有下面的須菩提的意根圓通之「旋法歸無」,目犍連的意識圓通之「我以旋湛,心光發宣」等,這些都與最後一個法門,觀音菩薩的耳根圓通之「入流亡所」相呼應;而且此返流照性以達于圓通之法門,即以耳根圓通達于最高潮,並且以耳根圓通之返流照性,作為一切圓通法門之總結。
- 身根圓通 (畢陵伽婆蹉尊者)
【畢陵伽婆蹉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初發心從佛入道,數聞如來說諸世間不可樂事。乞食城中,心思法門,不覺路中毒刺傷足,舉身疼痛。我念有知,知此深痛,雖覺覺痛,覺清淨心,無痛痛覺。我又思惟:如是一身寧有雙覺?攝念未久,身心忽空,三七日中,諸漏虛盡,成阿羅漢,得親印記,發明無學。佛問圓通,如我所證,純覺遺身,斯為第一。」】
【注釋】
「畢陵伽婆蹉」:義為余(yú余)習。他過去五百世都生為婆羅門,生性憍(同驕)慢。他有次出門乞食,欲過恆河,就對恆河神說:「小婢住莫流!」恆河神即停流讓他過去。因為阿羅漢是大聖人、超三界,超過一切諸天神王,所以下界神當然也要聽他的話。可是呼他為小婢,恆河神覺受辱,心有不甘,向佛申訴,佛即令畢陵伽婆蹉向河神道歉。畢陵伽婆蹉即當眾向河神合掌道:「小婢莫嗔,我向你道歉。」眾皆失笑。佛就對河神安慰說:「畢陵伽婆蹉對你實無慢心,那是他的余習,因為你過去是他的婢女,他改不過來。」
「從佛如道」:從佛剃落而入于出世之道。
「數聞如來說諸世間不可樂事」:「數」,屢。佛常開示說:「人生即是苦!」以及「一切世間不可樂。」——世間之中,一切皆悉無常,並無真實的快樂可得;但愚夫計著,以為于無常法中有樂可得,是故勞勞碌碌,往外奔馳,追求無樂之樂,這就是凡夫的顛倒:無樂計樂。聖人了知,無常敗壞法中,無樂可得,是故不執、不取,因而離染、離系。這就是四聖諦中之苦聖諦。
「心思法門」:「思」,思惟。「法門」,指苦聖諦法,以此苦聖諦法可令眾生得解脫,故是解脫之法門。于乞食路中,都在攝心思惟法門,表示畢陵伽婆蹉很用功,很用心在修,行住坐臥都在修。無怪乎他很快就開悟了。我們看經,學諸聖賢,就是要留意這些要點,努力效學。
「不覺路中毒刺傷足」:因為心中只顧觀苦聖諦,所以沒有注意到路上有毒刺,因而為其所傷。
「舉身疼痛」:「舉身」,全身。痛是一種苦,而他正好在觀苦諦,忽然碰到苦事,正是發悟的好因緣。
「我念有知,知彼深痛」:「念」,即是觀之義。「有知」,身中有個能覺知者。此言:我此時即觀我身中有個能知覺者,可覺知此深巨之痛。
「雖覺覺痛」:雖有能覺之心覺知此深痛。
「覺清淨心,無痛痛覺」:但我又更深一層推求,觀了我本覺清淨之心,實無有任何痛受,能痛此清淨之覺心(亦即:沒有任何「痛」能痛到它!)因為清淨之覺心實不被痛受染著——清淨之覺心,無有痛之妄覺。又可作是觀察:被毒刺刺到的腳,痛是在腳,然若無心,腳是四大,四大本是無情物,腳如何能知痛?因此痛應不在腳。若說以心執取痛受,故覺有痛,則痛是在心?然而心又沒有被毒刺刺到,如何沒有被刺到的反覺得痛?此不應理,是故說痛在心、或說心覺得痛,不應道理。因此,遍身尋痛處而不可得,故知痛受虛妄,而能覺痛之心實為「妄覺」,所覺之痛受亦是「妄受」。以能覺所覺皆悉虛妄,故實無能所可得;以實無能所可得,故清淨心中實無痛、痛覺。
「我又思惟:如是一身,寧有雙覺?」:「寧」,怎麼。「雙覺」,即能知痛之「覺」,以及清淨覺心之「覺」。如是進一步觀察,故知前說之「清淨覺心」實是第八識之見分,而「能知痛之覺」實是前六識。然則,前六識之覺固然是妄覺,而第八識之見分亦非真覺。
「攝念未久,身心忽空」:攝念一心諦觀此真覺、妄覺,即達覺所覺空,故疼痛之身及覺痛之心識,忽然俱被清淨覺力所銷熔,妄身妄心皆不可得。
「三七日中諸漏虛盡」:「虛」,空。指三七日(二十一日),住于三昧,由三昧力銷盡諸漏。
「純覺遺身」:「純覺」,純一本來之覺性。由返觀內照而體入純一之本來覺性,因而遺忘身心,入于一真圓明之境。
【義貫】
「畢陵伽婆蹉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初發心從佛」剃落而得「入」出世之「道」,曾「數聞如來」開示「說諸世間」實苦,乃屬「不可樂事」,故不應樂著,應速求出離。我曾「乞食」于「城中」,于途中一「心思」惟此苦聖諦「法門」,因只顧作觀,「不覺路中」有「毒刺傷足」,因而「舉身疼痛」。當下「我」即「念」(觀)身中「有」個能「知」覺者,正在「知」覺「此深痛」;接著我又進一步觀:我身之中「雖」有能「覺」之心在「覺」此深「痛」,而我本「覺清淨」之「心」中,實「無」有任何「痛」能「痛」此清淨「覺」心(清淨覺心不被痛受染著;清淨覺心無有痛之妄覺),于是「我又」進一步「思惟:如是一身,寧」(怎)「有雙覺?」既有能知痛之六識之覺,又有清淨無染之覺。我因此「攝念」,一心諦觀淨覺與妄覺,「未久」(不久),疼痛之「身」根及覺知痛受之「心」識「忽」然「空」寂,無能無所,于是我于「三七日中」住三摩地,以定力故,斷惑證真,「諸漏虛盡,成阿羅漢」,證法無生,「得」佛「親」自「印記,發明無學」道。今「佛問圓通,如我」自「所證」者,則以由痛受而返照身根及心識,而體入「純」一無二、無雜之本「覺」因而「遺」忘「身」心,入于一真圓明之境,「斯為第一」最上圓通妙法。
- 照意根圓通 (須菩提尊者)
【須菩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曠劫來,心得無礙,自憶受生如恆河沙,初在母胎,即知空寂,如是乃至十方成空,亦令眾生證得空性。蒙如來發性覺真空,空性圓明,得阿羅漢,頓入如來寶明空海,同佛知見,印成無學,解脫性空,我為無上。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諸相入非,非所非盡,旋法歸無,斯為第一。」】
【注釋】
「須菩提」:義為空生,又稱善現。
「曠劫」:久遠劫。
「心得無礙」:「心」在此為意根;以解空故心得「無礙」。
「自憶受生如恆河沙」:表示多生多劫以來,便有生得之宿命通,沒有「隔陰之迷」。
「初在母胎,即知空寂」:這是指今生,最初在母胎的時候,即知四大本空、五陰非有,當體空寂。此指悟「人空」。
「如是乃至十方成空」:這是指出胎以後,如是乃至由本悟之「人空」,進而悟「法空」,悟了十方世界、森羅萬象,皆悉空寂。這境界與深心菩薩一樣,悟人法雙空,屬于自利之行。
「亦令眾生證得空性」:出家以後,自行化他,廣為有情,宣說人法二空之理,故亦能令眾生證得二空之性。這是屬于利他之行。
「蒙如來發性覺真空」:須菩提雖悟了人法二空,但尚未了知空性即是如來藏妙真如性,蒙佛開示顯發,才得悟「性覺真空、性空真覺」之究竟極理。「性覺真空」的「性覺」,指本性所顯之覺,這是相對于須菩提前所自悟、依于六根、六識之覺,亦同于畢陵伽婆蹉的「雖覺覺痛」之覺,皆非屬真覺,故依此覺所知之空,亦非真空。惟有「性覺」上所顯之空,才是真空,以其為合于真如之性之空,究竟無分別之空。
「空性圓明」:「圓」,圓滿,因為此真空之性不墮偏空,故是圓滿的。「明」,又此真空之性不落斷滅空,故屬明覺之空,為明覺之性之所顯現,具有明覺之力用,故非空無所有,不同于斷滅。故此空性即是空如來藏之妙真如性,契證圓明。
「解脫性空」:「解脫」,為真實解脫,以證空而不住空,故不為空縛,因此是真解脫,非同一般二乘,沈空滯寂,非真解脫。「性空」,契合真如性之空。
「我為無上」:以須菩提所證之空,為真空不礙妙有,故是無上。
「諸相入非」:「諸相」。有情相及法相。「非」,非有,即是空也。人法二相都入于空,會歸于空性,即人法雙空:人法二相雖有無量,究竟觀之,皆歸于同相或一相之本字空寂。
「非所非盡」:第一個「非」,是能非,即能空,指, 能空之智。「所非」,所空,指所空之法。「非所非」,即能空與所空。合言之即:能空與所空皆悉滅盡,能所雙亡,達于無能無所,諸相平等之境。此「非所非盡」與觀音菩薩修行法門之「空所空滅」相吻合。
「旋法歸無」:「旋」,轉。「法」,指諸法之相。「無」,空性。旋轉諸法之相,會歸其本元第一義之空性。
【義貫】
「須菩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從「曠劫」以「來」,即能「心得無礙」如虛空,且「自」能以生得之宿命智力「憶」知曾所「受生」其數「如恆河沙」數之多。我今生「初」處「在母胎」時,我之本識「即」能了「知」自五蘊身心本自「空寂」,悟知人空,「如是乃至」出母胎後,因與外在器界直接接觸,更由人空而悟得法空,于是悟知「十方」世界森羅萬象,皆悉「成空」,如是證悟人法二「空」之「性」。我雖悟得人法二空,然尚未了達空性即是如來藏之妙真如性,幸得「蒙」佛「如來」為我開示顯「發性覺」(本性之覺)所顯之空,方為究竟「真空」,性空真覺,因此悟入如來藏妙真如性之「空性」,得十方「圓明」,而證「得阿羅漢」道,「頓入如來」所行「寶明」妙性真「空」性「海」,廣大無邊,無量莊嚴,故得于實際理地「同」于「佛知」佛「見」,證入現量,佛「印」許我「成無學」道,雖證二空,不被空縛,得真「解脫」,契入真如「性空」,不礙妙有,故「我」所證「為無上」究竟之理。今「佛問圓通,如」依「我所證」者,則以證悟人法「諸相」實皆「入」于「非」(空),而能「非」之空智及「所非」之法亦悉「盡」(空寂),如是以勝義智力「旋」轉諸「法」之相,會「歸」于本元第一義之「無」相,無有少法可得,「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C. 六識圓通
- 眼識圓通 (舍利弗尊者)
【舍利弗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我曠劫來,心見清淨,如是受生如恆河沙,世出世間種種變化,一見則通,獲無障礙。我于中路逢迦葉波兄弟相逐,宣說因緣,悟心無際。從佛出家,見覺明圓,得大無畏,成阿羅漢,為佛長子,從佛口生,從法化生。佛問圓通,如我所證,心見發光,光極知見,斯為第一。」】
【注釋】
「心見清淨」:「心」,此指心識。「心見」,心識之見,亦即眼識。之所以不直接說是「眼識」的原因,因為舍利弗根熟器大,其眼識不同于一般之眼識,雖能了別色塵,然亦能不為塵所染,故其見清淨,因此說「心見清淨」。此則是由于雖了別而不取,以不取故不染,以不染故無障礙,如下所說。
「如是受生如恆河沙」:「如是」,指如此以眼識清淨之境界去受生,經歷了無量世。
「世出世間種種變化」:指六凡四聖、十法界、善惡、染淨、顯密性相、大小、權實一切諸法。「變化」,指差別、演變。
「一見則通」:這一切,我只要一見,當下即以眼識便能通達了知,意即不用再待意識去計度分別。(依唯識而言,前五識為了總相,是粗分別;第六意識為了別相,再作細分別。然舍利弗以根器大,故可不假意識計度,但以前五識的眼識便能微細了達諸相。)
「兄弟相逐」:「逐」,隨逐。兄弟相隨逐,亦即:兄弟在一起走。
「宣說因緣」:舍利弗本來拜梵志沙然為師,沙然歿後,舍利弗無師可事;有一天在路上,碰見迦葉波三兄弟,他們之間在自說因緣法之深偈:「諸法從緣起,如來說是因,是法因緣滅,是大沙門說。」
「悟心無際」:「心」,如來藏心。因為舍利弗聽到迦葉波所誦的偈,圓攝「空、假、中」三諦三觀之理;一切世出世間,能圓攝此三理者,唯有如來藏性。又因舍利弗無始以來修得之上上根器,故一聞此偈,即能自悟如來藏心。「無際」,無有際限,以如來藏心,心廣如虛空,無有邊畔。
「見覺圓明」:佛之開示,令舍利弗眼識之「見覺」得以達到識精明微圓滿。舍利弗先前眼識雖然無障礙,但尚未能達到圓滿明徹之境,現承佛教誨,才能得識精圓明,于法自在。
「成阿羅漢」:雖圓悟至理,具四無所畏,但為接引樂修小法之人,故以方便智力,權取四果成阿羅漢,此即《楞伽經》所說之「權阿羅漢」,非「實法阿羅漢」,但為助佛法化,更以悲心方便示現為阿羅漢。又,別經上說:「舍利弗過去已成金龍如來,乃不舍大悲,倒駕慈航。」故知舍利弗出家七日即通達佛法,半月便證得聖果,皆是大士示現。
「為佛長子」:以得大無畏,能降伏邪外之眾,且于佛弟子中,示現智慧第一,故稱為佛之長子,此為以智德而居長,非以年齡或出家年限而居長。
「從佛口生,從法化生」:這是指法身,非指色身而言。《法華經》中說:菩薩為佛之真子,從佛口出,從法化生。舍利弗實是菩薩示現,非真聲聞,故是佛之真子。「從佛口生」,指聽聞佛法,而得悟證法身,故有如從佛口中生。「從法化生」,于教法中,承法滋潤、長養之力,而得成熟、成就,證得菩提涅槃法身之轉依,轉父母生身為金剛法身,此轉變不可思議,猶如變化所生,故稱「從法化生」。
「心見發光」:「心見」,心眼之無分別見。「發光」,發出本有智光。
「光極知見」:「極」,窮盡、究竟。「知見」,指佛之知見。謂此智光照徹無極,乃能及于佛之知見,令我現前悟入佛知佛見。
【義貫】
「舍利弗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從「曠劫」以「來」即得「心」識之「見」(眼識)「清淨」不染色塵,「如是」眼識清淨而「受生」,所受之生「如恆河沙」數之多,在這期間,我于「世出世間」六凡四聖、善惡染淨、權實大小、有系無系等一切法之「種種」差別「變化」,只須「一見」當下「則」能以眼識而「通」達了然,不勞意識計度分別,因此我于眼識早「獲無障礙」。今世「我于中路逢迦葉波」三「兄弟」互「相」隨「逐」,彼此「宣說因緣」生法無上深義之偈,我一聞偈,當下即「悟」了如來藏「心」周遍法界「無」有「際」限;由于慕佛勝法故,「從佛出家」,佛之開示,更令我眼識之「見覺」得達識精「明」徹「圓」滿,證入如來藏性,「得大無畏」,示「成阿羅漢,為佛」 之「長子」,所證法身為「從佛口生,從法化生」,今「佛問圓通,如」依「我所」自「證」者,則以「心」眼之無分別「見發」出本有智「光」,此本智之「光」得「極」照悟入佛之「知見」,入如來地,「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 耳識圓通 (普賢菩薩)
【普賢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已曾與恆沙如來為法王子。十方如來教其弟子菩薩根者修普賢行,從我立名。世尊,我用心聞,分別眾生所有知見,若于他方恆沙界外,有一眾生心中發明普賢行者,我于爾時乘六牙象,分身百千,皆至其處,縱彼障深,未得見我,我與其人暗中摩頂,擁護安慰,令其成就。佛問圓通,我說本因,心聞發明,分別自在,斯為第一。」】
【注釋】
「普賢菩薩」:「普」,普遍。「賢」,善。此菩薩之身及所作功德,遍法界一切處,純一妙善,故稱普賢。又十方普佛世界之如來,皆稱其賢善。
「我已曾與恆沙如來為法王子」:「法王子」,菩薩之義。此表示所承事之佛如恆沙之多,所作事業堪紹法王之位,故稱法王子。
「修普賢行,從我立名」:《華嚴經·普賢行願品》云:「一切如來有長子,彼名號曰普賢尊。」普賢向,即十大願王也。「從我立名」有兩個意義:一、令行者效學普賢;二、令普賢菩薩加持擁護。
「我用心聞,分別眾生所有知見」:「心聞」,即耳識。我只用耳識,而不須再經第六意識,即能隨念分別一切眾生之所有知見。其理同上一章中,舍利弗眼識圓通章之注釋。眾生之知見有種種不同,有大小乘知見、善惡知見、邪正知見、權實知見,分歧不一,而普賢菩薩只用心聞,便可一一了別。又,此處不直言「耳識」,而說「心聞」,亦同上一章一樣,表示此耳識不同于一般之耳識,它雖能分別,卻不受聲塵之所染,又暗示此耳識實會歸于本心之用,以本心之用無邊,故此心聞之用亦是無邊。
「若于他方恆沙界外」:表示即使在極遠極遠只處。
「有一眾生心中發明普賢行者」:「心中發明普賢行」,即是于心中有念動,以心念之動概依言語,即使未發聲由口說出,但內自思惟,亦有「心聲」產生,這樣的心聲因與普賢之本行相應,故亦于普賢菩薩之心能一念相應,因此普賢菩薩心即有所感,而能「聞知」其心聲,不論是遠在天邊海角,亦皆能感應聞知。又,此亦與十大願王之法力有關;以十大願王之力,周遍法界。
「乘六牙象」:「六牙」,表六波羅密。「象」是白象,表清淨梵行。又,象表力大,能負眾生遠至菩提。
「縱彼障深,未得見我,我與其人暗中摩頂」:佛及菩薩加持眾生有兩種,一種是「顯加」,一種是「冥加」。顯加即是佛菩薩現身,當面為他加持、說法,令他開悟。這是對善根大、業障薄的眾生之所作。冥加即佛菩薩暗中加持,這是對根小、障重、福薄之人所作。為何有此差別?因為根大之人,雖親見佛菩薩現身,亦不執著,但生歡喜。而障重之人,或生執著,一見還欲求再見,乃至多見;又,見佛菩薩現身後,或因此對他人生慢,或對所見起疑、乃至不信,如是等業障、所知障、法障之所障故,不堪親見佛菩薩。若修行者精勤如法修行,諸佛菩薩感其心誠、愍其障重,故暗中加持。「摩頂」,即是加持,可去除行者惑業等之障難。
「我說本因」:「本因」,本修因。一切諸佛菩薩,各以其因緣,皆有本修因。此于《圓覺經》中又稱為「本起因地」。
「心聞發明」:以心識之聞性隨念分別,開發本智之光明。
「分別自在」:「分別」,了知之義。「自在」,無礙。于分別一切眾生之知見,自在無礙。
【義貫】
「普賢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已曾與恆」河「沙」數之佛「如來為法王子」,親承供養無量諸佛。「十方」世界之「如來教其弟子」具「菩薩根」器(圓頓之極)「者修普賢行」,是即大乘入法界行,此行即是「從我」而「立名。世尊,我」只「用心」識之「聞」(耳識),不用意識,即能隨念「分別」了知一切「眾生所有知見」,如邪正、大小、權實等。甚至「若于他方恆」河「沙」數之世「界」之「外,」乃至只「有一眾生心中」開「發明」了「普賢行」而欲深入究竟「者,我」即「于爾時乘六牙」白「象,分身百千」作種種示現,「皆至其處,縱彼」行者業「障深」重,「未得」親「見我」身,「我」乃「與其人」于「暗中摩頂」加持消其惑業,「擁護安慰,令其成就」大行。今「佛問圓通,我說」最初「本」修「因」,但以「心」識之「聞」開「發」本智光「明」,于「分別」了知眾生知見得「自在」無礙,「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 鼻識圓通 (孫陀羅難陀尊者)
【孫陀羅難陀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我初出家,從佛入道,雖具戒律,于三摩地心常散動,未獲無漏。世尊教我及拘絺羅,觀鼻端白。我初諦觀,經三七日,見鼻中氣出入如煙,身心內明,圓洞世界,遍成虛淨,猶如琉璃;煙相漸銷,鼻息成白。心開漏盡,諸出入息化為光明,照十方界,得阿羅漢。世尊記我當得菩提。佛問圓通,我以銷息,息久發明,明圓滅漏,斯為第一。」】
【注釋】
「孫陀羅難陀」:「孫陀羅」,豔;「難陀」,喜;合稱豔喜。其在家時之妻子名為孫陀羅。因為佛弟子中名叫難陀的有多位,故以孫陀羅難陀名之。孫陀羅難陀是釋尊的同父異母弟,為淨飯王第二子,具三十相,比釋尊只少了白毫相及耳垂肩相,且容貌很像釋尊。
「于三摩地心常散動」:亦即不能常住于定。
「未獲無漏」:以心常散動,不能住定,故定力不足,不能以定力寂滅息止諸漏,獲得無漏。
「拘絺羅」:義為大膝,是舍利弗的母舅,未出家前又稱長爪梵志。
「觀鼻端白」:有古德說:「白乃注目諦觀鼻尖微有白相也。因其散亂心多、不成三昧,教其唯觀此白,住心不散。」長水亦說:「前作數息,即約根說;今約觀識,緣鼻端白,以駐其心,令不散動。」此二說皆說鼻尖真正有一白相,而攝心觀之,令心不散。近世有大德于其講義中意同于此而曰:「故佛教觀鼻端白,兩目注視,鼻尖微有白相,令其注心一處。」然而,藕益大師的《楞嚴文句》中卻說:「分別香臭諸氣通名鼻識。此識本無色質可見,但依鼻識而造諸惡,名為黑業;攝鼻識而制心一處,名為白業,故令觀端白,以攝散心,別是一種權巧法門也,此與通明禪觀相似。」藕益大師之意以為:在鼻尖並非真有一色質之白相,而可以眼觀;且所謂「白」,是白業之白。證之以下面之經文,當以此說為勝,且合經義。其理如下:一、難陀所修的是鼻識圓通,故應不是用眼觀看的。二、此處的「觀」,乃觀想之義,所謂觀想即是想像。而一切觀想修法的原理及方法,都是外境並非實有,而是行者于心中想像以造境,且若行者「觀想成就」,則心中所想之境像便得現前;故此「觀鼻端白」,依下面經文而知,實是觀想鼻孔中所呼出的「氣息」成為白色;若此觀想成就,所呼之氣真的成為白色,則不但行者之心能由此觀行而入定,且能轉身中無始以來之黑業為白業。這就與觀心中有一「月輪」一樣,其實心中實無月輪,然而行者若如是作觀,且觀想成就,即能令心識清涼、明徹、並且發光,猶如月輪,並可因此而滅一切障,轉一切業,此即所謂修「月輪觀」成就。又,繼前所說(亦如下面經文所示):既然能觀「鼻息」為白色,則亦能進一步觀鼻息成為金色、或琉璃等寶色;若此等觀行亦成就,即可更轉原所證得之「白業」成為「聖業」。再者,于安那般那法中,為觀「鼻息」之長短、冷暖、甜苦、澀滑等相;而本法(鼻識圓通法)則為觀想「鼻息」之色轉為白色、金色、琉璃等色。最後,安般法中所謂的「系心鼻頭」、「鼻端」或「鼻尖」,並非指肉鼻之頂端,其實是指鼻孔而言!而安般法中「觀息長短」等,並不是用眼去「看」,而是用鼻子之嗅覺去「感覺」鼻息的長短、冷暖、澀滑等。再者,若用兩眼一直不停地看著鼻頭,看久了,真不知道要用左眼看,還是用右眼看才好!因為不可能兩眼同時都看著鼻頭:如果真是兩眼同時專注在鼻頭上看,看久了,恐有得斗雞眼之虞!(此非戲言,據聞,斗雞眼就是這樣練的。)
「經三七日」:指經由觀行,攝心入定三七日。
「見鼻中氣出入如煙」:雖然觀想鼻息為純白,但以心中有惡業障,故雖觀行成就,所出之息不能純白,而為菸相,此為心中惡業化為黑煙(代表沈重黑業)、灰煙(代表中間業),或白煙(代表輕度不善業)而排出,此是因觀行而滅罪轉業之相。
「身心內明,圓洞世界」:因為心識之惡業藉菸相而排出,因此才能達到身心內充滿光明,乃至圓滿洞達外之世界。
「遍成虛淨」:「虛」。空。「淨」:無染。
「猶如琉璃」:氣息變成琉璃色、青色而透明。
「菸相漸相,鼻息成白」:鼻息的煙相漸漸消失,而成為白色。
「心開漏盡,諸出入息化為光明,照十方界」:「息相」即是「心相」之顯現,息黑則心之意業染污,息白則心之意業潔白,息光明則心業聖潔光明。此言,以行者之藏識開顯故,證得無漏之清淨本心,因而心光顯發,故出入息亦隨而化為光明,其光可映照十方世界。
「世尊記我當得菩提」:「記」,授記。佛授記難陀當來必定成佛。
「我以銷息」:「銷息」,銷熔氣息粗惡之相。此銷氣息惡相之法,即是轉變心識中惡業之無上方便。此亦即如來毗缽舍那法之不可思議功德威力。
「息久發明」:銷息既久,便得開發智慧光明。
「明圓滅漏」:「漏」,煩惱。接著,已開發之智慧光明,更進而能達到圓滿,照徹十方,因而滅除諸漏。
【義貫】
「孫陀羅難陀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初出家」時,「從佛入」于出世「道,雖」能「具」足「戒律」無所缺犯,然而「于」修「三摩地」時「心」則「常散」亂「動」盪,不能住于定,因此「未」能以定力去除惑業而「獲」得「無漏。世尊」因而「教我及拘絺(chi)羅,觀」想「鼻端」之氣息化為純「白」之相。「我初」攝心「諦觀,經三七日」,心不散亂,得于定中「見鼻中」之「氣」息「出入如煙」,煙氣排出,「身心」之「內」漸漸「明」徹,終至「圓」滿「洞」達外之「世界」,普「遍成」為「虛淨」無染之相,「猶如琉璃」,接著「菸相漸銷,鼻息」轉「成」純「白」之色,于是我的如來藏本「心」便得「開」顯,諸「漏」滅「盡」,心光發明,「諸出入息」亦隨而「化為光明」之相,「照」徹「十方」世「界,得」證「阿羅漢。世尊」後授「記我當得」無上「菩提。」今「佛問圓通,我以」漸次「銷」熔氣「息」之粗惡相,銷「息」既「久」,開「發」智慧光「明」,復令光「明圓」滿照徹十方、「滅」除諸「漏」,達于無漏解脫,「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 舌根圓通 (富樓那尊者)
【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曠劫來,辯才無礙,宣說苦、空,深達實相。如是乃至恆沙如來秘密法門,我于眾中微妙開示,得無所畏。世尊知我有大辯才,以音聲輪教我發揚。我于佛前助佛轉輪,因師子吼,成阿羅漢;世尊印我說法無上。佛問圓通,我以法音降伏魔怨,銷滅諸漏,斯為第一。」】
【注釋】
「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即滿慈子,為佛十大弟子中說法第一。
「辯才無礙」:有四種無礙辯才:
一、法無礙辯——于真俗二諦,一切諸法,皆悉通達,演說無礙。
二、義無礙辯——對于諸法之義,種種差別,通達無礙。
三、辭無礙辯——能以種種妙言詞,廣宣一法或諸法,無有障礙。
四、樂說無礙辯——能以以上三種辯才,為眾生說法無厭,或隨順眾生之所聞而說,通達無滯。
「宣說苦、空,深達實相」:「苦、空」之法可以是小乘法,亦可以是大乘法;若為眾生說諸法無常故「苦」,令疾求出離;或為眾生說諸法緣起性「空」,令樂求住于涅槃,如此則是聲聞乘所說之「苦」與「空」義。若為眾生說諸法無常故苦,然以其性無常故此苦實亦念念滅,以念念滅故,苦無自性;以苦無自性故,實無有苦相可得而滅之,是故苦滅相亦不可得;如是了達,則諸苦畢竟滅;諸苦雖滅,然亦無滅相可得,是即滅而不滅,不滅而滅;如是即于苦相深達實相。于「空」亦如是,一切法無自性空,無有空相可得,無有能空、所空,本性空故,非作故空,無能無所,是為第一義大空。菩薩通達此故,是故于涅槃、生死,不取不舍。是即于空深達實相。此即為大乘之「苦」與「空」義。
「恆沙如來秘密法門」:諸佛之無上乘第一義深奧法門。以此諸法門非諸陋智、劣根所能聞能解,且非器不傳、無信不說,故稱「秘密」。
「得無所畏」:如來有四無所畏。以富樓那代佛宣說正法,作大師子吼,故亦得佛德之一分。如來四無所畏為:一、漏盡無所畏,二、一切智無所畏,三、說障道無所畏,四、說盡苦道無所畏。以無所畏,猶如師子,故說法自在。
「以音聲輪」:音聲輪即身五輪(頂輪、口輪、喉輪、心輪、臍輪)中之口輪,以音聲于法中是用來說法的,故音聲輪即代表法輪、或轉法輪,「輪」者,承載、碾碎之義。承載者,運載眾生至于彼岸,度脫之義。碾碎者,為破壞三障,及降伏四魔之義。
「因師子吼,成阿羅漢」:以內自修成就、通達,更具四無礙智、四無所畏,故能代佛轉輪,如師子吼,伏化邪外,成就無量功德,故雖示現成阿羅漢,而實是佛之真子。
「降伏魔怨」:魔有四種:一、五陰魔,二、煩惱魔,三、天魔、四、死魔。所謂魔者,即是見人修行,心生不樂,有如怨家,欲來惱害,作諸留難、破壞,即稱為魔,怨人修行。
【義貫】
「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從 「曠劫」以「來」,即得四種「辯才無礙」,善能「宣說」大小乘二種「苦、空」等法之義,且得「深達」第一義「實相」之理。「如是乃至恆沙如來」之大乘了義「秘密」深奧「法門,我于」大「眾」之「中」皆能以「微妙」言詞而宣說「開示」,令得法益;我于法說「得」四「無所畏。世尊知我有」生得之「大辯才」,故契合我之根性,而依于舌識「以音聲輪」之修法,令自他兩利,「教我」開「發」顯「揚。我于佛前,助佛輪」正法「輪,因師子吼」說法無畏,伏化邪外,成無量功德,示「成阿羅漢。世尊印我說法」于人中最為「無上」。今「佛問圓通,我以法音」而「降伏」自他種種「魔怨」,因而「銷滅諸漏」結使,而證圓通,「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 身識圓通 (優波離尊者)
【優波離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親隨佛逾城出家,親觀如來六年勤苦;親見如來降伏諸魔,制諸外道,解脫世間貪欲諸漏。承佛教戒,如是乃至三千威儀、八萬微細,性業遮業,悉皆清淨,身心寂滅,成阿羅漢。我是如來眾中綱紀,親印我心,持戒修身,眾推為上。佛為圓通,我以執身,身得自在,次第執心,心得通達,然後身心一切通利,斯為第一。」】
【注釋】
「優波離」:為佛弟子中持律第一。佛為太子時,優波離為東宮之理髮師。佛逾城出家,優波離恐亦有失職之咎,故即隨佛出家,但他不是國王所派遣,故不在五比丘之列。
「親見如來降伏諸魔,制諸外道」:佛在雪山苦行六年,本可成道,但恐怕眾生以為苦行可成道,因而貽誤眾生,故舍苦行,且不在雪山成道。于是起去,詣菩提樹下安座。這時,五位陪伴的內臣以為太子退了修道之心,故未曾跟去,唯優波離始終不離,故如來以菩提座上降伏魔軍,乃至成道後制諸外道,優波離皆得親見。
「解脫世間貪欲諸漏」:一切世間,貪欲為本,故貪有欲貪、色貪、無色貪,此即是三界貪;又三界之三漏;欲漏、有漏、無明漏亦是以三界貪為本。故若無貪欲,則諸漏自滅,回超三界,更不受輪迴之苦。而優波離親見釋迦菩薩降伏眾魔,更知修道成敗的關鍵,皆在于菩薩的心中有無貪欲,以菩薩心無貪欲,故諸魔動他不得,只有怏(yàng)然敗退。若菩薩于魔軍來襲時,心中稍有貪欲之念蠢動,即為魔所趁,進而為魔所制。故知有無貪欲是有漏與無漏的分水嶺,凡與聖之所由判。
「承佛教戒」:「戒」,梵名尸羅,義為清淨,清淨即是無染。故知戒的精神即在令行者達到離染的境界;而所謂「染」,即是指欲染,乃至三界之雜染,其本為前所說之三界貪,若離三界貪,方名為持戒清淨比丘。
「三千威儀、八萬微細」:這是指大乘菩薩之戒律。此為依小乘比丘二百五十戒,再往上修,便于二五○配上威儀(行、住、生、臥),兩者相乘(二五○乘以四),得一千;再乘上三(三聚淨戒),便成三千,如是而得「三千威儀」。再以三千威儀配上身三語四的身口七支,三千乘七,便成二萬一,再配上四惑(貪、嗔、癡、慢),二萬一千乘以四,便得八萬四千,這就是「八萬細行」的由來。
「性業遮業」:「性業」,有些事,其體性本身就是惡的,若作這些事,即有罪業,如殺、盜、淫、妄等。但有些事,其本身並不一定是惡,如飲酒、葷食、墾土等,但這些事會引人造惡,成為造惡或犯戒的因緣,故佛制戒「遮止」佛弟子作這些事,因此就能防止一切犯戒、造惡的因緣,而于大小乘之尸羅皆得護持清淨,故這些戒稱為遮戒,而能令人犯遮戒之業,即稱為「遮業」。
「身心寂滅」:以持小乘戒令身口不造惡業或不淨業,故身得寂止。以持大乘戒制心,故其心亦寂,因而身心寂滅。
「眾中綱紀」:「綱紀」,即是法律、規矩、統領。優波離梵文之義就是「上首」,且他又是持律第一,而僧團的戒律,就如同國家的法律一般。又,佛令優波離領眾持律,且稽查持犯,處斷輕重,統領僧眾,維持法律,故說是僧眾中之綱紀。
「親印我心」:優波離依小乘「制身」之學,持戒修身,于大眾中是為第一,這是他的「顯跡」;而其「密行」卻在于依大乘制心之戒,無念總持,心戒清淨,因此如來親自印可其心地之戒。
「我以執身,身得自在」:「執」,持也。小乘戒律執持五根及前五識,令不隨五塵造作,故五根及前五識便得離雜染;以離染故,身得自在。
「次第執心,心得通達」:于身得自在後,再以大乘心戒持心,悟得本心,且悟無能作所作,能所銷亡,故心得通達。
【義貫】
「優波離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于昔日「親隨佛逾城出家」後又「親觀如來六年勤苦,制諸外道,解脫世間貪欲諸漏。」佛成道後「承佛教」我小乘眾「戒,如是乃至」大乘的「三千威儀、八萬微細」之行,及規范「性業」與「遮業」的一切尸羅,我「悉皆」敬持「清淨」,無有毀犯,若「身」若「心」一切惡不善行、惡不善念悉皆「寂」止息「滅」,成就無漏道,示「成阿羅漢。我是如來」弟子「眾中」的「綱紀」上首,蒙佛「親印」可「我」持大乘「心」地戒之密行,而以聲聞乘「持」制身之「戒修身」以為顯跡,而攝化大眾,佛並于大「眾」之中「推」我「為上」首,維系僧團。今「佛問圓通,我以執」持小乘制「身」之戒,令身離染,「身得自在」,接著「次第執」持大乘「心」地之戒,「心得通達」,悟無能作所作,成就究竟無作尸羅,「然後身心」離于能所,于「一切」境「通」達無礙,無所不「利,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詮論】
關于此章經文中所言「遮業」或遮戒,雖然包括多項,但其中最重要的,還是不飲酒戒。這不飲酒戒,雖是遮戒,但卻是五戒之一,而五戒是在家戒的根本,也是一切戒法的基礎。因此若破了五戒,不但在家人失了優波塞(優波夷)的資格,連出家人也破了出家戒體,不復能稱比丘、比丘尼。但末法時期,有些人對飲酒戒毫不尊重,亦不如法受持。例如有人飲酒而藉口說:「因為冬天山上冷,喝一點保暖。」或說:「冬天晚上雙腳冰冷誰不著,須喝點酒,促進血液循環,才睡得著。」這都是不對的。此外,尚有一派人,不但供佛用酒,連修法、作法也用酒,平常更是葷酒不忌,不但不忌,還認為那是「不著相」的「無上法」,說是非一般凡夫著相的境界。須知這些都是與如來正法相違的,非如來法,誑惑眾生,自誤誤他,破壞佛法。非善知識,是惡知識,應速遠離,不應親近。
- 意識圓通 (大目犍連尊者)
【大目犍連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初于路乞食,逢遇優樓頻螺、伽耶、那提三迦葉波,宣說如來因緣深義,我頓發心,得大通達。如來惠我袈裟著身,須髮自落。我游十方,得無罣礙。神通發明,推為無上,成阿羅漢。寧唯世尊,十方如來歎我神力,圓明清淨,自在無畏。佛問圓通,我以旋湛,心光發宣。如澄濁流,久成清瑩,斯為第一。」】
【注釋】
「宣說如來因緣深義」:此即「諸法從緣起,如來說是因,是法因緣滅,是大沙門說。」這個偈子。一說:舍利弗聽到此偈之後,就去告訴目犍連,因為他們兩人原是好朋友。然而依于此經,則是目犍連自己親聞。又,二人根器、業力、因緣都相近,故皆聞同一偈而開悟、出家。
「我頓發心」:「頓」,頓然,當下。「發心」,由本所修之意識心而開發真如本心。
「得大通達」:以真心顯發,故得心通;心通鼓得大通達。此大通達即是神通。
「袈裟著身,須髮自落」:這就是所謂的「善來比丘」。若佛世尊對著請求出家的人宣說:「善來比丘!」,那人即應時須發自落,袈裟著身,即得比丘具足戒,成為沙門。這是由于彼人宿昔之願力所感及佛世尊的威神之力所加持。又,此亦為出家人得比丘戒的十種緣之一,但這一種得戒之緣,只限于世尊的特授之作法,別人無法如是傳比丘戒,「善來比丘」最早的即是憍陳如等五比丘。而根據《善見律毗婆沙》卷七所載,于佛世時,以「善來比丘」而出家、得戒者,共一千三百四十一人。依《四分律》,比丘共有八種:一、名字比丘,二、相似比丘,三、自稱比丘、四、善來比丘,五、乞食比丘,六、著割截衣比丘,七、破結使比丘,八、受大戒白四羯磨如法成就得處所比丘。「善來比丘」為此中之第四種。關于善來比丘,經上說:「諸佛常法,若稱善來比丘,便成沙門。是時世尊告迦葉曰:『善來比丘!此法微妙,善修梵行。』是時迦葉及五百弟子所著衣裳盡變作袈裟,頭髮自落,如似剃髮,以經七日。」(《中阿含經》卷十五,《大正藏》卷二、頁六二一)此外,諸經論中也都載有關于「善來比丘」之事,如《佛本行集經》、《毘尼母經》、《四分律》、《五分律》、《摩訶僧祗律》、《十誦律》、《俱舍論》等。
「我游十方,得無罣礙」:這是指以神境通(或又稱神足通)而游于十方。「無罣礙」,即自在無礙。
「神通發明」:「發明」,開發明徹。此指以神通力而發明如來藏心。
「推為無上」:目犍連之神通力為佛弟子中第一,故如來推為無上。「無上」但指在佛弟子中無有上,不包括佛在內。因為目犍連的神通力,若與佛世尊相比則猶如小巫見大巫。
「寧唯世尊,十方如來,嘆我神力」:「寧唯」,豈只。豈只是釋迦世尊一人讚嘆我的神力,連十方如來也都如是讚嘆。同樣,並非十方如來皆共讚嘆目犍連的神力,就表示目犍連的神力即可與如來相提並論。就如同《地藏經》中,釋尊也讚歎地藏菩薩說:「地藏,地藏!汝之威神不可思議!」而且也說地藏菩薩的威神之力,不僅是釋尊一人稱嘆,連十方如來亦共讚歎。但這也並非表示地藏菩薩的威神就可與如來相比。相反的,地藏菩薩自己卻對釋尊涕泣而說:他的神力完全是因為如來加持才得如是!如果不是如來慈悲加持,他絕對不能得這樣的神力,作這麼多變化,成千百億分身、化身,度脫無量有情——如來之弟子,有智慧、善根者,于此須善思之!是故勿以得少為足,以行少為傲,誠如《楞伽經》中說:若無如來加持,世間乃至無有一人能修行者(更何況開悟)!乃至無有一人能說一法(更何況「廣度眾生」)!故知一切皆是如來慈悲威神力故,故此間稱為「一佛所化世界」:是故,為佛弟子,勿矜己能,勿夸己德,一切皆當「推仰如來」——此除為覺知如來恩德之外,復為發菩提真修行者去除我慢、銷泯四相(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之無上微妙法門,何以故?「推仰如來,無能無所」,能所亡故,我相即滅;我相滅故,我無可得;我不可得故,「慢」何附麗(麗)?——是故,若有修行、所證、所悟、所得,即當作是思惟:「都不是我自己行,都是佛菩薩的護念加持。」這樣一想,還有什麼好驕傲的?又,我相者,輪轉生死之本。是故真修行者,于一切所修所行、所知所解,應如是了知,如是信解,如是降伏其心,如是正知而住。(附及,目犍連在此不是著我慢,而是他本是菩薩,示現聲聞而來護佛正法,故仍依聲聞法而作是說;此是聲聞常法,非關我慢,因為慢是六大根本煩惱之一,而阿羅漢煩惱已盡,故不可能仍有「慢心所」現行,他只是奉佛教敕、依法自陳所證境界,其他二十四聖亦皆如是。)
「我以旋湛」:「旋」,旋轉。「湛」,湛然常住之體,指如來藏心。此言:我以旋轉有分別之意識,歸于如來藏湛然之體。
「心光發宣」:「宣」,宣流。心地之光顯發宣流。
「如澄濁流,久成清瑩」:意指:以這樣的「旋湛」之功,而令「心光發宣」,並不是只旋轉一次就大功告成了;因為「理可頓悟,事須漸修」,心識中無始以來業力的積習,十分的強大,《地藏經》中說:「眾生業力甚大,能深巨海。」所以這以旋湛力令心發光的工夫,就如同要把一條污濁的河流之水,令它澄清一樣,須要下很大工夫,且須經一段時間,方能有成,故說「久成清瑩」。「瑩」,晶瑩,透徹明亮。旋轉久了,即成清淨晶瑩。
【義貫】
「大目犍連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當「初」尚未出家時,「于路」上「乞食,逢遇優樓頻螺、伽耶、那提三迦葉波」,彼等「宣說如來因緣深義」之偈,「我」一聞偈「頓」由意識而開「發」本「心,得大通達。」即投佛求出家,「如來惠我」為善來比丘,當下應言即自然「袈裟著身,須髮自落」,而得具足戒,成為沙門。「我」以神境通而「游」于「十方,得無罣礙」,並以「神通」力而顯「發明」了第六意識本如來藏性(于是神通境界更加提升,以從如來藏本心而發故。)故佛世尊「推」許我于佛弟子中神通最「為無上,成阿羅漢」道。「寧惟」(豈僅是)「世尊」如是推許,連「十方」世界之「如來」亦皆稱「嘆我」之「神力」,普利十方,「圓」滿「明」徹,「清淨」無染,「自在」解脫、降伏魔怨,得「無」怖「畏」。今「佛問圓通,我以旋」轉有分別之意識,歸于「湛」然常住一真之心體,此「心」地之「光」顯「發宣」流,猶「如澄」清污「濁」之水「流」,旋之既「久」即得轉「成清」徹晶「瑩」只流,「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D. 七大圓通
- 火大圓通 (烏芻瑟摩明王)
【烏芻瑟摩,于如來前,合掌頂禮佛之雙足,而白佛言:「我常先憶久遠劫前,性多貪欲。有佛出世名曰空王,說多婬人成猛火聚,教我遍觀百骸四肢諸冷煖氣。神光內凝,化多婬心成智慧火。從是諸佛皆呼召我名為火頭。我以火光三昧力故,成阿羅漢,心發大願,諸佛成道,我為力士,親伏魔怨。佛問圓通,我以諦觀身心暖觸,無礙流通,諸漏既銷,生大寶焰,登無上覺,斯為第一。」】
【注釋】
「烏芻瑟摩」:義為火頭,也就是火頭金剛,密教稱為烏芻瑟摩明王。又密教中又有一尊穢跡金剛,是與烏芻瑟摩同尊異體之尊。類似顯教之普賢菩薩與密教之金剛薩埵、或金剛手菩薩。
「性多貪欲」:此「欲」指淫欲。那時烏芻瑟摩猶在凡位。
「有佛出世名曰空王」:「第一義大空」是一切空之王,這尊佛以證比空為其本修因,故以彼為佛號,示因果不二也。《法華經》中佛說:「我與阿難,同于空王佛所發心。」可見烏芻瑟摩亦與釋尊,往昔曾同在空王佛座下為同學。
「說多婬人成猛火聚」:凡眾生淫欲起時,全身火熱,故說多婬人成猛火聚。次淫欲之火,不但能亂性,壞人理智,燒諸善根,而且能焚滅心中智慧之種,令成焦炭,化為烏有。且淫欲,當人在生時現為欲火,令造眾業;當人死時則化為業火,引領中陰身生于惡道。
「教我遍觀百骸四肢諸冷煖氣」:這是空王佛善能觀機施教,令行者于斷惑與證真二事,會在一處,亦即是當體轉煩惱成菩提也。「諸冷煖氣」,指令行者不但覺了,而且觀察淫心動時「暖氣」如何生起,如何運行,乃至如何遍布四肢百骸,以至如何令全身皆有如猛火在焚燒一般;並且還要更進一步防微杜漸,亦即觀察了知欲心未起之時,全身本來清冷之氣(「冷氣」),如何在欲心剛發動時,漸漸有暖氣或熱氣產生,從何處最先產生,隨後傳到何處,最終如何次第及于全身。如是觀了,即知淫欲之心如何影響整個色身,乃至如何令色身發起不可遏抑的變化及沖動,甚至會不計一切,必定一求滿足而後已。
「神光內凝」:「神」,不可思議、超乎凡俗之理解,稱之為「神」。以此「光」為真如來本心之本有智光,故超乎凡俗之思議境界,因此稱之為「神光」。「凝」,凝聚、收斂。須知淫心動時,整個六識心都往外奔逐追求,故是極端放逸。然此放逸求欲之心,原與真如本心,非一非異:若放逸之,則成焚身之欲火;若內斂之,則成神光——同是一心,其用之方向不同,一往外馳、一向內聚,即有天淵之別。往外奔則光熱發散,耗神費力,令心狂亂;內斂則光熱內聚,轉成清涼。
「化多婬心成智慧火」:這就是所謂「就路返家」,也就是前面所說:將斷惑與證真合在一處,轉煩惱為菩提,將最弱的轉成最強的,將最大的缺點轉成最大的優點:同樣是火,就看你怎麼用它。附及,這與現代將糞坑或垃圾場、或堆肥所生的沼氣,用作燃料的煤氣一樣,即是轉最無用之物變成最有用的。這又可見,淫心與智慧本是兩極端,然而淨與穢並非絕對的,也並非決定的;亦可見佛法所說的「諸法無自性」是非常有道理的。因此亦可知淨與穢本無自性,以無自性故,所以可轉。然而要轉穢為淨,是須要有大力量的,而這大力量卻只在一念之間;不過這一念之間,去包含了極多的善根及無量劫的修行,方能得此智力,令于一念相應,成就此一念之轉——因為一切的凡聖、迷悟、生死涅槃,也都是在于「一念之轉」。故須知此一念之轉,實是旋乾轉坤、一百八十度大轉,是非同小可的轉,故勿輕此「一念之轉」,以為只是「一念」而已,沒什麼了不得。又,前面雖說淫心與智慧皆無自性,但莫聞無自性即說「淫欲即智慧」,那是混淆是非、謗一切法的。因為只說兩者皆無自性,並未說「淫欲即是智慧」,因為多淫還是會令人欲火焚身,令人于生時為迷愚之人,死後墮焚燒地獄;而智慧還是會令人清涼、光明,生時得為賢聖,當來得證無上菩提。故其間是有絕然的不同的:然其差異,如上所說,只在一念之轉:一個是往外馳逐,另一個是向內凝攝。
「我以火光三昧力故,成阿羅漢」:謂烏芻瑟摩以火光三昧之定慧力,斷諸結使,而證入圓通,示成阿羅漢。
「心發大願,諸佛成道,我為力士,親伏魔怨」:以受佛開示而得修證道果,逮得已利後,發願護佛正法,報佛恩也。「力士」,即金剛力士,又稱金剛密跡或密跡金剛。以其降伏魔怨之力巨大,故稱力士。又以其行跡隱秘,不為凡夫所知,亦不易為眾魔所覺知,故稱「密跡」;又以其行跡連魔亦不能覺知,故其欲破魔時,魔便不易遁形。又,金剛者,堅固不壞,而能破壞一切,此指能破壞一切惡業之障。又,火頭金剛之三昧真火,可焚燒一切眾生諸惡業、煩惱、以及魔業、魔障,故為佛之金剛護法,最為稱職。
「我以諦觀身心暖觸,無礙流通」:「暖觸」,即火大暖熱之觸。「無礙」,以身中「火大觀」之觀行成就,故能化淫心為道心,轉欲火為智火,此智火反而能夠焚燒身心煩惱,故此智火今于身心中流動,所至之處,惑業焚盡,而令此智火更加盛大,此即密教護摩中所謂之「以煩惱薪投智慧火」,是故此智火所至之處,一切無礙:原來是智慧的,還是智慧,且以三昧力而智慧益進;原來是雜染、煩惱的,都被三昧真火一燒,也變成三昧真火的一部分!「流通」,流貫通達。以此三昧智火能焚燒一切雜染惡業,故得轉一切業為純一之智火,此純一智火便得以流貫通達于如來藏性。
「諸漏既銷」:神光智火既通達藏性,故一切諸漏無不銷熔。
「生大寶焰,登無上覺」:智火既達藏性,故現在之智火不但是從五根六識心中出,乃至是從如來藏心中而出,以如來藏之智火,其性純一、不可思議,故得自在化為眾寶之焰。此時火焰不但轉成眾寶之色,且火焰遍于全身,不只是在頭部有火而已,因此就有如諸佛如來全身發光一般,全身上下皆是三昧寶燄智火。因此,金剛菩薩即示現成佛,故說「登無上覺」。(附及,依密教而言,烏芻瑟摩明王為釋迦如來之化身。)
【義貫】
「烏芻瑟摩」金剛「于如來前,合掌頂禮佛之雙足,而白佛言:我常」得以宿命智「先憶久遠劫前,」那時我仍身居凡位,「性多貪」淫「欲。」彼時「有佛出世,名曰空王」佛,佛世尊向我開示「說多婬」欲之「人」,于生時及死後,其身心常「成猛火聚」,佛于是依我之根性,而「教我」普「遍觀」察自身「百骸四肢」之中,欲心未動時之「諸」本來清「冷」之氣,及欲念萌發、起動後之「暖」熱之「氣」。(由此觀察而確實了知淫心如何生起,淫心如何發起暖氣,並如何轉本來清涼之氣為熱火,乃至如何焚燒全身,成為一大火聚。)我又依佛所教,收攝心「神」外洩之「光」,轉而向「內凝」聚不動,而得正定,復以正定力「化多婬心」之欲火,轉「成智慧」之「火」,而成就火光三昧。「從是」之後,「諸佛皆呼召我,名為火頭」金剛。「我以火光三昧力故」,斷諸結使,證入圓通,示「成阿羅漢」,當下即「心發大願,諸佛成道」時,「我」願現「為」金剛「力士,親伏」眾「魔怨」,護佛正法。今「佛問圓通,我以諦觀身心」火大之「暖觸」,了欲火及其暖觸生住異滅之相,以知其性故,從而能轉化欲火為智火,是故此神光智火于身心中暢行「無礙、流」貫「通」達如來藏性,「諸漏既」為智火「銷」熔,即于遍身「生」起「大寶」智火之「焰」,以第一義火光三昧力,轉凡成聖,「登無上覺」地,「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詮論】
關于「轉欲火為智火」這件事,還須再稍加參究一下:雖然欲火可轉為智火,但欲火並非智火,智火也非是欲火;雖然兩者皆是火,此二火大究竟之性雖同,但其相與用則大不相同,這是由于其目的、對象以及作用皆大相逕庭故:欲火是心中有一淫念,欲取外之有情(對象),與之行男女根交接之事(作用),從而于其中產生身觸,六識復攫取此觸以為受用(目的);而所謂欲火即是在起念、期待、追求、實踐、及正在采取此等身觸而受用之際,全身所生的熱望之火。但是智火卻正好相反,它是用強烈的智慧之力,集聚而成有如火炬一般,去燒熔一切煩惱、雜染(作用),如貪欲、嗔恚、愚癡等(對象),以達離系、平等、真如之境(目的)。故,簡言之,一個是有害的火,一個是有益的火,欲火與智火最大的差別即在于此;因此切莫說「欲火即是智火」。
問:「那麼,『煩惱即是菩提』怎麼說?」答:這道理也是一樣:那是指煩惱與菩提究竟之性皆同,皆是如來藏所現,其究竟之體雖皆同,但其所現的相與用,卻絕然不同;因此,雖十法界皆同一真如,但十法界之六凡四聖、三界六道,還是萬象森然,絲毫不會相混相濫:愚夫還是輪轉受苦,聖賢還是解脫、受正法樂住。故除非已有定慧之力,能轉煩惱為菩提,否則,對你而言,煩惱還是煩惱,菩提還是菩提;光說「煩惱即菩提」,而以為不用修行,而菩提可得,甚或說:「不用修行,煩惱當下即是菩提」,那是閉著眼睛說瞎話,自欺、自慰、自我陶醉,猶如說食不飽,但有言說,都無實義。是故,雖然「煩惱性」究竟而言即「菩提性」,但你還得有那能耐、真正能「轉煩惱為菩提」,不是空口說白話,就能得菩提之體、乃至起菩提之用。那麼,能轉煩惱為菩提的「能耐」到底是什麼呢?那就是「定慧力」,而這定慧力是須極勤苦修行才能有的,不是徒托空言、不須修行即能無中生有的。若不如實知見、如法修行,便極易墮到口頭禪、文字禪、野孤禪的境界中去。煩惱與菩提如是,同樣的,欲火與智火亦復如是:除非你能轉欲火為智火,否則莫說「欲火即是智火」,那樣即成惡取空邪見。又,為了避免眾生不了,而墮入如是邪見(因此以淫欲為佛道!)故以慈悲故、為護如來正法故,即使你真能「轉欲火為智火」,也不作如是宣說:「欲火即是智火」,以壞因緣法相,誤導眾生故。最後,欲火與智火,雖然都是火,但天下有種種無量之火,不要說「所有的火其體、相、用,皆是相同」,此是愚人虛妄之論。(附及,光是人體內之火,依中醫而言,就有非常多種,其性相皆不同,如肺火、肝火、心火、胃火、腎火、脾火、虛火……。更不論外器界之火了。)
- 地大圓通 (持地菩薩)
【持地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念往昔普光如來出現于世,我為比丘,常于一切要路津口,田地險隘,有不如法,妨損車馬,我皆平填,或作橋梁,或負沙土。如是勤苦,經無量佛出現于世。或有眾生于闤闠處,要人擎物,我先為擎至其所詣(詣yì本義:前往,去到.),放物即行,不取其直。」
毘舍浮佛現在世時,世多飢荒,我為負人,無問遠近,唯取一錢;或有車牛,被于泥溺,我有神力,為其推輪,拔其苦惱。時國大王,延佛設齋。我于爾時,平地待佛,毘舍如來摩頂謂我,『當平心地,則世界地一切皆平。』
我即心開,見身微塵與造世界所有微塵,等無差別,微塵自性,不相觸摩,乃至刀兵,亦無所觸。我于法性悟無生忍,成阿羅漢,回心今入菩薩位中。聞諸如來宣妙蓮華,佛知見地,我先證明,而為上首。
佛問圓通,我以諦觀身、界二塵等無差別,本如來藏,虛妄發塵,塵銷智圓,成無上道,斯為第一。」】
【注釋】
「持地菩薩」:此菩薩之本修因,為先平外地,後依佛教,往內平心,達于心地皆平等之境,開明心地,故名持地菩薩。
「普光如來」:此如來以其身光及智光,普照法界,故名普光佛,為五十三佛之首。
「要路津口」:「要路」,來往之要道。「津口」,渡口。又,津即要也,水陸交通重要的交會之口,稱為津口。
「險隘」:危險狹隘之處。
「有不如法」:指不如道路的常法,如坡度、彎度、寬度之大小,路面之高低、起伏,路質軟硬等,皆有常法。
「或負沙土」:「負」,背負。
「闤闠」:「闤」,市垣,即城牆;或作市巷,即市里的巷道。「闠」,市門,即城門口。又,闤闠合稱,也就是道,或街上之義;亦可當市肆,即街上的商店之義。
「要人擎物」:「擎」,扛、搬。
「至其所詣」:「詣」,往。到達他所要去的地方。
「毘舍浮佛」:過去莊嚴劫千佛之最後一尊佛。
「我為負人」:「負」,肩負;「負人」即腳夫。
「無問遠近」:「無問」,不論。
「延佛設齋」:「延」,請。
「平地待佛」:以表敬佛之義。此與釋尊往昔布髮掩泥之事,具同樣的意義。
「摩頂」:是為安慰,亦是加持之義。
「當平心地」:義即:欲平大地,當平心地,因為心地是大地之本:外器界之地,為內心地之造;亦即,心地為能造,大地為所造;大地為阿賴耶本心上所現之相分,而能現此地相者為阿賴耶之能見分;然此見相二分皆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之所顯現。是故欲平大地,當平心地,若心地平,則悟一切地,若內若外,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本自如如,無有不平者矣。是故《維摩詰經》云:「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
「見身微塵與造世界所有微塵,等無差別」:「身微塵」,即內微塵。「造世界」,地大所造之世界。「所有微塵」,即外微塵。「等無差別」,內外地大之微塵,悉皆平等,無有差別。
「微塵自性,不相觸摩」:「微塵自性」,指內外地大之微塵自性。「觸摩」,牴觸、摩擦。內外微塵(內色、外色)既互相不抵觸,即是達到「事事無礙」之境界。
「乃至刀兵,亦無所觸」:「刀兵」,兵器。「觸」,觸傷。因已達事事無礙之境,故甚至刀兵(外之地大)砍斫身根(內地大),亦無所傷。如禪宗六祖大師延頸,刺客三揮其刀,皆如斬影,即是類此境界。
「悟無生忍」:「無生忍」,即無生法忍。「忍」,于諸法相,忍可、持心不動,故稱忍。以無上智,照見諸法本不生義,現量知見,而于心忍可不動,故稱無生法忍。又,「忍」,即智慧之一種;若智慧已達不動之境,即稱為「忍」,換句話說:不再動搖的智慧,稱為「忍」。此「諸法本不生」之智慧,已堅固不動,稱為無生法忍。
「聞諸如來宣妙蓮華」:「宣」,宣說;指諸如來所共宣說者。「妙蓮華」,妙蓮華之法,系指本經(《大佛頂經》)。以十方一切諸如來,皆共宣說如來藏清淨本心之法,此法猶如妙蓮華,出于污泥(三界、眾生、煩惱境),而不染著(能轉染為淨,乃本自不染)。故此妙蓮華即顯如來藏性能隨緣而現一切染淨境界,然其自身卻畢竟無染,猶如蓮花。
「本如來藏,虛妄發塵」:皆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依眾生心循業發現,虛妄顯現所發之內外塵。
【義貫】
「持地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念往昔,普光如來出現于世,我為比丘,常于一切」重「要」道「路」行人來往必經之「津口」,或,「田地」危「險」狹「隘,有不如」道路常「法」之處,會「妨」礙或「損」折「車馬」者,「我皆」高者「平」之,低者「填」之,「或作橋梁,或」背「負沙土」以實之。
「如是勤苦」而修平地之行,「經」歷了「無量佛出現于世」。「或有眾生于」城中「闤闠」商店之「處」,「放」下所,須「要人擎」搬「物」品,「我」即「先為擎至其所」欲「詣」之處,「放」下所擎之「物」後我「即」自「行」去,並「不取其」價「直」(工錢)。「毘舍浮佛現在世時」,眾生共業所感,「士多飢荒」,乞食為難,「我」便作「為負」荷物品之「人,無問遠近,唯取一錢」以為工錢作活命之資,而不多貪。「或有車牛被于泥溺」之中,「我有神力,為其推」動車「輪」,而「拔其苦惱」。
那「時國」中之「大王延」請「佛設齋」供,「我于爾時」,整「平地」面,等「待佛」來,「毘舍如來」愍我勤苦平地已久,「摩頂」而「謂我」言:你若欲平大地,「當平心地」,心地若平,「則世界地一切皆平」,以心為一切法本源故。
「我」一聞佛言「即」自「心開」悟解,「見」自色「身」中地大之「微塵與」外地大所「造世界」其中「所有微塵」,(內外地塵)「等無差別」,亦無高低;內外地大「微塵」之「自性」以無差別故,彼此實「不相」抵「觸摩」擦,實乃色色無礙,事事無礙,「乃至」外地大之「刀兵」若加之于內地大之身,「亦無所觸」傷。于是「我于」內外地大「法性」本無自性,而「悟無生忍」,示「成阿羅漢,回心今入」于「菩薩」正「位中。聞諸如來」所共「宣」說之「妙蓮華」如來藏心地之法,此乃一切如來修證「佛知」佛「見」所依之「地」,一切地性平等,無有高低,不生不滅,「我先」已「證明」,率眾依修,「而為上首」。
今「佛問圓通,我以諦觀」內根「身」、外器「界二」種地大之微「塵,等無差別」,皆「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依眾生心循業「虛妄」顯現所「發」之內外「塵」,證悟塵相皆如,萬法唯心,諸「塵銷」鎔,「智」光「圓」滿,而「成無上」覺「道,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詮論】
持地菩薩修行的經歷,很可為我們當今末世的修行人,作為一個借鑑。因為持地菩薩往昔,久遠劫中生生世世所修,都是以世間的福業為主。一直到因緣成熟,毗舍浮如來教他要平心地,才開始往內推求薰修。故知所作世間福業不是究竟的,若欲求佛法究竟,成就覺道,仍須「返求自身」,返觀內照,往內薰修。于外塵境上造作,只是有為有漏的福業,不是究竟。雖然,有人業重、福薄,又乏悲心,故亦可先令修福、積福,兼以觸發其利人濟眾之心,以為其發悲心之前行方便,作為正修行之資糧。當其由于種種勤苦利眾之行,而薰發起其濟眾之慈心,且令惡業消滅、福德增長之後,即應教之以真實究竟之法門,以令其得佛法之真實大利。當今末法之世,眾生普遍障重福薄,有許多人獻身于社會福利、救濟、乃至種種世間事業,這若是為了消業增福,以為菩提之資,本無可厚非。然而若以福業為究竟,視為學佛最初之目的,則是舍本逐末。須知福業是有漏的,暫時的、過度的,其本身不是佛法的目的,是屬于五乘佛法中的「人乘佛法」(佛所說的「人乘佛法」亦即今人所說的「人間佛教」),須知這只是五乘佛法中最低層次之法的一部分,更非是全體佛法,尤其絕非究竟之法;而今之人欲以此佛海之一滴,視為大海之全體,並欲以之取代整個大海,而眾生竟相附和,以為進步時尚,豈不可嘆歟?
- 水大圓通 (月光童子)
【月光童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恆河沙劫,有佛出世名為水天。教諸菩薩修習水觀,入三摩地。觀于身中,水性無奪:初從涕唾,如是窮盡津液精血,大小便利,身中旋復,水性一同。見水身中與世界外,浮幢王剎,諸香水海,等無差別。
我于是時初成此觀,但見其水,未得無身。當為比丘,室中安禪。我有弟子窺窗觀室,唯見清水遍在室中,了無所見。童稚無知,取一瓦礫投于水內,激水作聲,顧盼而去。我出定後,頓覺心痛,如舍利弗遭違害鬼。我自思惟:『今我已得阿羅漢道,久離病緣。云何今日忽生心痛,將無退失?』爾時童子捷來我前,說如上事。我即告言:『汝更見水,可即開門入此水中,除去瓦礫。』童子奉教,後入定時,還復見水,瓦礫宛然,開門除出。我後出定,身質如初。逢無量佛,如是至于山海自在通王如來,方得亡身。與十方界諸香水海,性合真空,無二無別。今于如來得童真名,預菩薩會。
佛問圓通,我以水性一味流通,得無生忍,圓滿菩提,斯為第一。」】
【注釋】
「月光童子」:「童子」,是童真入道的菩薩之義,因為彼菩薩,由其願力所持故,生生世世皆以童真入道,故稱童子,並非彼菩薩是小孩子。
「水天」:水天佛為三十五佛之一,次佛因修水觀而得開悟、成就覺道,故以本修因為名。
「修習水觀,入三摩地」:三摩地,梵文(Samadhi) 。義為定慧等持,中文又譯為三昧。三昧是佛法修行的具體成就,也是諸賢聖斷惑證真,成就法身功德的重要「工具」;若無三摩地,則一切修斷、證悟皆不可能,何況欲證圓通,則更加不可能。以此故知欲證圓通,須先入三摩地;入了某種三摩地,以此三摩地之力而證的圓通,即稱為某種圓通。如現在所說月光童子入「水觀三摩地」,以「水觀三摩地」力所證之圓通,即是「水大圓通」。又如烏芻瑟摩明王以「火光三昧」力而證的圓通,即稱為「火大圓通」。又如下面觀世音菩薩入耳根圓通三摩地,而證「耳根圓通」。其他圓通亦皆如是,皆依其因地之三摩地而得名。又,「觀」的梵文是毗婆舍那(Vipasana),此是先以數息等法攝心入定,然後于定中作水觀或火觀等;或者亦可直接作水等觀,從而「由觀入定」,亦即:由觀得「止」;其法為:一心修水之觀想,心緣一境(即心緣水境),得「心一境性」,因而得定。得定之後,進而在定中觀想水大,即是修水觀三摩地。水觀三摩地成就之後,即能以此三摩地力而證圓通。故知三摩地實是佛法中一切修證的轉捩(liè)點或決勝點。
「觀于身中,水性無奪」:「奪」,傾奪。身中的水大,其想雖有種種差殊,但其性則一,故不相傾奪,而能共處一身、和合無礙。身中之水大所現相上之差別,例如有清濁之別(如淚水與痰),濃淡之差(如動脈血與靜脈血,或口水與鼻涕)、淨穢之異(如唾液與屎尿)、流動與凝滯之別(如血液與骨髓)。這些水都在身內,其相雖不同,然而並不會彼此併吞,而能「和平共存」,「各行其道」,各自發揮其功用,互不妨礙,其因即在于:其相雖別,其性則一;相有千般,因緣而現,其性唯一。
「津液精血」:「津」,咽下去的口水稱為津。「液」是體液。「精」,在骨髓中貯存的人體的精華,稱為精,男女皆同,不只限于男性。
「身中旋復」:這些水于身中循回往復。如尿或糞便中的水分;尿經由腎臟過濾之後,有些尿液即進入血液中,後經由全身皮膚的毛孔排出時,即稱之為汗;因此可知,尿液也是在我們全身中循環的。至于糞便中的水分,則由大腸及十二指腸壁吸收,而進入血液中,因此令糞變得比較固體化。因此可知,糞便之水也是時時刻刻在全身血液中循環的。
「水性一同」:我觀身中水性雖其相之清濁、濃淡、淨穢、流滯等各差別不同,但其為水之性,則是一而無二,同而非異。
「見水身中與世界外,浮幢王剎諸香水海,等無差別」:此句之義簡言之即:承前所說,不僅照見自身內之水,不論其外相所現有多大的不同,但其水性則都是一同;並進而照見身內種種水及身外種種水,乃至一切世界中無量種種水,都等同一性。「見水身中」,見種種水在此一身之中。「與世界外」,與此娑婆世界外。「浮幢王剎」,《楞嚴正脈》說:「準《華嚴經》、華藏海中有大蓮華,其蓮華中有諸香水,一一香水海為諸佛剎世界之種,華藏世界在香水(海)中,故云『浮幢王剎』。」須知,這個觀法的大小之對比是驚人的!因為此一身中的水分甚少,而華藏世界香水海中的水何其多?!(華藏香水海之體積比地球的眾大海,不知有幾兆億萬倍!)以此一身之水,比于彼香水海之水,而見其性是一,實不可思議。又,華藏香水海為佛如來報身(盧舍那佛)功德所成,其香水具無量德,而我等有情眾生身中之水,系業報、罪報所成,乃雜染之法,而觀此二水,一為功德水,一為業報水,而照見其水性無二,亦是三摩地觀行不可思議之力。
「初成此觀,但見其水,未得無身」:此水觀剛成就時,于三摩地中,雖只見一片是水,但以仍有水相可得,故身之四大雖皆由三摩地觀行勝解之力,而轉為水,但仍未空水相,故猶執此四大所化的水大之相為我身相。以前是執四大為自身相,現在四大雖皆變成水大,但仍于此水大猶執持不舍;以心執而不舍故,水大之性仍為「有」性,仍為「有」法,故不得證入「水大無自性空」;是故此心轉而計執水大為自身相,是故未得無身相;若身相不亡,即是猶有「身見」,其根本原因為由于阿賴耶識中的「相分」未轉,故猶有身相可得。而「相分」之所以未轉、未淨,是由于阿賴耶識中的「見分」仍在,以有能見之「見分」,故有所見之「相分」為其所見。而所謂「見分」及「相分」,即是阿賴耶識中的無始無明習氣之種子。以此種子習氣未轉依,故不能「轉舍」有漏的四大粗身,而「轉得」無漏之妙色身,是故仍計執有粗水大之身。
「惟見清水」:觀行者入三摩地,觀行勝解成就,觀水則現水,此水即稱為「定果色」,亦即定果所現之色。是「法處所攝色」的一種。這定果色,若觀行力淺的,則只有自己看得見,若觀行力深的,則亦能令他人見。例如烏芻瑟摩的火光三昧也是可令他人看得到的。
「取一瓦礫投于水內,激水作聲」:這可能是孩子調皮,只認為好玩而作,或是想看看那水是真的水、還是假的水。不過幸虧他只是拿一塊瓦礫投在水中而已,萬一他為了好意,覺得師父房中都是水,這怎麼成,于是拿了水桶、水瓢,把水給舀出去,那就慘了!可見修行必須要有人護持,才不會出亂子。
「舍利弗遭違害鬼」:舍利弗會在耆闍崛山,入定之時,有兩個鬼從空中過,這兩個鬼都是惡鬼,且都是大力鬼,一個名叫違害,一名叫復害。違害告訴復害說:我想用拳打這沙門。復害勸他說:不要這樣。違害不聽他勸,復害走了以後,違害就用拳頭打舍利弗的頭。舍利弗出定後忽然覺得頭痛,就跟世尊說:我一向身體很好,為什麼現在頭會痛?世尊告訴他說:有大力鬼用拳頭打你的頭,那鬼的力氣很大,如果打須彌山,須彌山都要裂成兩半:你若沒有定力所持,吃他一拳,全身皆成粉碎。這鬼因為打你,現已受報,身墮在阿鼻地獄中受苦了。
「將無退失」:「將無」,豈無,豈非。「退失」,退失道果。
「瓦礫宛然」:「宛然」,狀貌可見,清楚之義。
「身質如初」:「質」,體,或狀況。「身質」,身體狀況。
「逢無量佛」:之後又過了無量劫,我值遇了無量尊佛。
「山海自在通王如來」:這尊佛也是由于修水大圓通,而成無上覺的。
「方得身亡」:月光童子直到此佛出現時,才能照破執水為身的「身見」,從而破除阿賴耶識中無始無明的見、相二分,習氣種子,因而轉舍粗陋的四大之身。
「與十方界諸香水海,性合真空,無二無別」:水大之身,若諸識不執,即離于遍計所執性;若法離于遍計所執性,當體即是圓成實性,故此「水身」一離遍計,當下即轉為圓成實性,故其性與諸香水海之性,皆合于如來藏之真空:真空實不空,真空亦非有,離于有無。
「預菩薩會」:「預」,參與。
「我以水性一味流通」:我以觀內外、大小之水性,悟其性皆本如來藏性,皆同一味,無有差別,故一切水性本自流通無滯無礙。我心于法亦如是流通、無滯無礙,得大自在。
【義貫】
「月光童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恆河沙劫」:彼時「有佛出世名為水天」佛。彼佛如來「教」授「諸菩薩修習水觀」,以此而「入」水觀「三摩地。觀于」自「身中」,各種「水」之「性」並「無」互傾「奪」吞併、或排擠之相:最「初從」鼻「涕、唾」液等開始觀起,「如是窮盡津、液、精、血、大小便利」等所有諸水,皆于此一「身中」回「旋」往「復」流通不息,其相不一(有清濁、濃淡、淨穢、流滯等種種差別),然其「水性」則「一同」,以其性同一故,諸水和合互通、互變而不相侵、相奪。如是照「見」種種「水」在此一「身」之「中、與」遠在此娑婆「世界外」,華藏世界海中「浮」于海中如高「幢」之法「王剎」土,其間之「諸香水海」]之水性,「等無差別」。
「我于是時」才「初成此觀」行,于三摩地中「但見其水」,不見其他內外四大,故以水為身,仍「未得」全「無身」相之見;以仍有水相可得,故執水大為我自身相。「當」時我「為比丘」,于靜「室中安」座修習「禪」觀。那時「我有」一「弟子,窺窗觀室,唯見清水遍在室中」,其他「了無所見。」此弟子由于「童稚無知」(不知那水是我入水觀三摩地之所現),而「取一瓦礫投于水內」,瓦礫「激水作聲」,他「顧盼」(看了一看)「而去。我出定後,頓覺心痛」,正「如舍利弗」于定中「遭」名叫「違害」的大力惡「鬼」打頭,出定後頭痛一樣。「我自思惟:今我已得阿羅漢道」,已超生死,而「久離」諸「病」之「緣,云何今日忽生心痛?將無退實」道果?「爾時」那「童子」迅「捷來」至「我前」,對我「說如上」所見、所為之「事。我即告言:」下次「汝更見」室中有「水,可即開門入」于「此水中,除去」先前你所投的那片「瓦礫。童子奉」我之「教,後」我「入定時」,他又來,「還復見」滿室中之「水」,且水中「瓦礫宛然」可見,童子果然「開門」進來,「除」去瓦礫後「出」去。「我後出定,身」之體「質」即復「如初」無恙。
之後我得「逢無量佛,如是至于山海自在通王如來」出興于世時,我「方得」銷「亡」所執水大之「身」見,而得諦觀此水身「與十方」世「界」之「諸香水海」之水,其「性」皆「合」于如來藏性之「真空」妙有之性,因而通達內身與外身,內水與外水,觀察了知藏性與水性「無二無別。今于如來」所,「得童真」之「名」,而參「預菩薩」之「會」。
今「佛問圓通,我以」水觀而觀內外「水性」,皆本如來藏性「一味」無別「流通」無礙,悟水無內外,故水性空寂不動,本自不生,「得」證「無生」法「忍」,證得圓通。諸菩薩若欲「圓滿菩提,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 風大圓通 (琉璃光法王子)
【琉璃光法王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經恆沙劫,有佛出世名無量聲。開示菩薩本覺妙明,觀此世界及眾生身,皆是妄緣風力所轉。
我于爾時,觀界安立,觀世動時,觀身動止,觀心動念,諸動無二,等無差別。我時覺了此群動性,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十方微塵、顛倒眾生,同一虛妄。如是乃至三千大千一世界內所有眾生,如一器中貯百蚊蚋,啾啾亂鳴,于分寸中鼓發狂鬧,逢佛未幾,得無生忍。爾時心開,乃見東方不動佛國,為法王子。事十方佛,身心發光,洞徹無礙。
佛問圓通,我以觀察風力無依,悟菩提心,入三摩地,合十方佛傳一妙心,斯為第一。」】
【注釋】
「琉璃光法王子」:因其身心發光,洞徹無礙,猶如琉璃,故以為名。「法王子」即是菩薩,堪紹法王之位(佛位),故稱法王子。
「無量聲」:聲即是風大之相;以此佛常以風大圓通教授菩薩,契證無上菩提。
「本覺妙明」:「本覺」,如來藏本有覺性。
「觀此世界及眾生身,皆是妄緣風力所轉」:「世界」,即依報。「眾生身」,即正報。「妄緣」,指無明之緣。此無明妄緣之力激盪成業風,即轉如來藏本覺妙明而為無明之見、相二分,成就內外依正虛妄之身。
「觀界安立,觀世動時」:「界」,指十八界,亦即空間。「世」,三世,即時間。先有諸界(空間)之安立,方有時間之成立。時間為依空間而來。而空間(諸界)則由風大之力所執持而得不墜、不散。「世動」,為三世時間之流動遷移。而時間之流動,亦是由風力之推動而密移。是故,此世間中,從空間器界之靜態安立,到時間的動態密移,皆靠風力而成。
「觀身動止,觀心動念」:「動止」,動靜。觀身之行、住、坐、臥四威儀之動或靜,亦是由風力所使。觀心念之動相:生、住、異、滅,亦是由風力所推。以風大有二性:一為執持,二為流動。一切世間流動之性,皆屬風大之性所成。前兩項觀界及世(空間、時間)為觀依報世界。這兩項,觀身及心,為觀有情正報。
「諸動無二,等無差別」:內之身心,外之器界,時間空間,有情無情,其中之動相有無量種,然諸動種類雖多,而其動性,無非是風大之性,故其動性等無差別;若了風性為其動性,則于諸動相皆能了知。
「此群動性,來無所從,去無所至」:所謂「動」,即是所謂生命的現象;若無動相,即如無生命一般。故一切法之動相,即表示世間萬有的生機。因此對于動相的了解,十分重要,若了法之動相——變動、遷動、移動、流動——方能了法之本體及其相、用。而法之動相,即是生住異滅(有情界)、及成住壞空(無情界)。此句言:這些群動之性,因為其本是風大之性,故來無所從,非有所生,不可言此「動」從何而生;去亦無所至,亦不可言此「動」止息之後,動性滅于何方(動性到那里去了)?動性本自無生,故今亦無滅。
「十方微塵,顛倒眾生,同一虛妄」:「微塵」,指如微塵一樣眾多的剎土,這是器界。「顛倒眾生」,由無明顛倒而生之眾生。一切的依正,根身器界,皆是由同一虛妄業風所轉。
「如一器中貯百蚊蚋」:「一器」,比喻一世界。「百蚊蚋」,喻諸眾生。在一小容器中,貯放一百只蚊子,比喻一個世界在無量的法界中,其實是很小的。
「啾啾亂鳴,于分寸中鼓發狂鬧」:而這一百只蚊子不知自己所在之處,實是十分狹小的世界,而不求出離,卻于其中胡亂叫囂;並由無明業風所鼓動,而有如癲狂一般競鬧不休,例如爭王圖霸,求名爭利,極其動亂。
「逢佛未幾,得無生忍」:以如是觀了一大千世界中之眾生相,逢佛不久,我即見諸動無生,諸動實不動,而證得無生法忍。
「爾時心開,乃見東方不動佛國,為法王子」:「東方」,為日升之處,于相上為群動之源,因一切眾生皆由日升而動,故東方主動;然由于日出東方,因而光明最初從東方出現故,于密教中東方即主發菩提心門。又,東方雖日出而主動,然大日處于虛空,自體雖不動,而能以自光明照耀世界而令眾生活動;因此,大日雖為萬動之源,而自體則不動,此則有如真如本心,其本體實不動,故為不動佛國之本,表菩提本覺之心,光明無量而不動也。不動佛即,阿閦鞞(pí)佛,「阿閦鞞「,梵文之義為不動。琉璃光法王子以本覺心開顯,因此得證本有不動光明之性,故得親見一切不動光明之本——東方不動佛國,且以證彼佛國相應最上之性故,得生其國,且為彼國之法王子,堪紹不動法王位。所謂「不動」者,除體會自身本覺不動外,亦照見眾生于群動之中,實「動而不動」,以一切動因及動性之風大之性本不生也。
「事十方佛」:琉璃光法王子成為不動佛國法王子後,即到十方世界,助佛轉法輪,度十方世界眾生,此即稱為奉事諸佛。
「身心發光,洞徹無礙」:以歷事諸佛,成就無量功德皆悉圓滿,故感得身心發光,如淨琉璃,洞徹映現諸法,自在無礙。
「我以觀察風力無依」:「無依」,無所依,所依即是體;「力」為用,而體即為用之所依。此言:我以「風大三摩缽底」(風觀)之力觀察,風大之力用本即無所依之體(風大本無體),雖無有自體,其自體性空,而能顯無量之力用,故知風力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悟菩提心」:因而悟了本覺菩提之真心。
「入三摩地」:以此本覺菩提之心而入不動三昧。
「合十方佛傳一妙心」:此謂我于此不動三昧中所親證者,正合于十方一切諸佛所共傳之一相微妙之本心,雖動而實不動,離于有無,無有動相、或不動相可得。故究竟不動;以此究竟不動之智光,照見一切群動,實皆無動。
【義貫】
「琉璃光法王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念「往昔經恆河沙劫」之前,「有佛出世,名」為「無量聲」佛。此佛世尊「開示」諸「菩薩」如來藏「本」有「覺」性「妙明」,以此妙明之智為本而「觀此」器「世界」之體(依報)「及」有情「眾生」之「身」(正報),「皆是」無明「妄緣」激盪所成之業「風」之「力所轉」變而成的。
「我于爾時觀」外諸「界」(空間)之「安立」,知實為法界中眾生共業之風力所轉動、執持,又「觀」三「世」流「動」遷移之「時」間,亦是由于眾生共業風力之推動而密移;復「觀」諸有情「身」行住坐臥之「動」相與「止」靜只相,亦是由于自身中風大之力所使(風大即氣,氣即是力);再「觀」有情「心」之「動」相,即心「念」之生住異滅,亦是心中無明風力之所推動;又復觀察,此內外一切「諸動」之相雖多,然其動源(能動者)「無二」,皆是風大之性,「等無差別。我」于如是觀察中,頓「時覺了:此群動性」所依之風大,「來無所從」,生時非有定處可說,(不可說其從何處而生),「去」亦「無所至」,滅時亦非有定處可說,(不可說此風消失于何方——若知風消失于何方,則風猶在,不可信消失),以風大無自體,故風大體本不生。以能動之風大,體本不生,故所動之「十方」有如「微塵」數之無量佛世界,其動相(成、住、壞、空),以及無明「顛倒」而生之「眾生」,其動相(生、住、異、滅),如是一切依正之種種動相,「同」被「一虛妄」無實自體之動源所轉。
「如是乃至三千大千」世界中之「一」小「世界內」其中「所有眾生」,猶「如一」小容「器中」所「貯」存之一「百」只「蚊蚋」,皆悉「啾啾」叫囂「亂鳴,于」所處迫窄之「分寸」世界「中」,不知出離,卻在其中,由無明業風吹動「鼓發」有如癲「狂」一般,而作種種競「鬧」之事,盲目追求,互相惱害。我如是觀了故,「逢佛未幾」,見諸動無動,能動者無生,所動者不可得,因而證「得無生」法「忍」,即于「爾時」本覺真「心開」顯,證本有不動光明之性,「乃」得親「見東方」之「不動佛國」而生「為」彼國之「法王子」。此後,游十方界,遍「事十方佛」,令諸眾生發顯本覺菩提心光(猶如東方升起之日),以此勝功德感得「身心」遍「發光」明,內外「洞徹」如淨琉璃,照徹諸法,自在「無礙」。
今「佛問圓通,我以」風大三摩缽底之智(風大觀)「觀察風」大之「力」用本來「無」所「依」之體,悟得動力無體,諸動虛妄,妄銷真顯,而「悟」本覺「菩提」不動真「心」,不生不滅,以此而「入」不動「三摩地」,而我于此三摩地中所證者,正「合」于「十方」諸「佛」所共「傳」之「一」相無動微「妙」本「心」,離于有無,「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 空大圓通 (虛空藏菩薩)
【虛空藏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于如來,定光佛所,得無邊身。爾時手執四大寶珠,照明十方微塵佛剎,化成虛空。
又于自心現大圓鏡,內放十種微妙寶光,流灌十方,盡虛空際。諸幢王剎來入鏡內,涉入我身,身同虛空,不相妨礙。身能善入微塵國土,廣作佛事,得大隨順。
此大神力,由我諦觀:四大無依,妄想生滅,虛空無二,佛國本同,于同發明,得無生忍。
佛問圓通,我以觀察虛空無邊,入三摩地,妙力圓明,斯為第一 。」】
【注釋】
「虛空藏菩薩」:虛空藏菩薩于密教中為屬于寶部的菩薩,以其所有之寶如虛空一般無量,故名虛空藏。又,此菩薩以虛空為寶,虛空者,一切諸有盡在其中,是故含藏無量,故名虛空藏;又此虛空即空如來藏,故名為寶。又此菩薩得無邊身,猶如虛空,故名虛空藏。又此菩薩恒能以無量內外諸寶雨諸眾生,令其所願得遂,故名虛空藏菩薩,又名虛空庫菩薩,以其寶庫猶如虛空之無邊也。
「我于如來,定光佛所,得無邊身」:「如來」,即釋迦如來。「定光佛」,即然燈佛,為世尊于因地菩薩道中第二阿僧祗劫的授記本師。《大智度論》云:「太子生時,身光如燈,後發心出家,直至成佛,故名然燈。」。此言:我與釋尊往昔同在然燈佛所供養承事,我即于彼時證得無邊身。「無邊身」,以虛空為身,故名無邊身;或其身廣大,猶如虛空,故名。
「手執四大寶珠 」:四大寶珠,表照徹四大之智珠。「手執」,表此菩薩已證此智。此為依顯教義而言。以密教之義,則四大寶珠表四佛之四智(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
「照明十方微塵佛剎,化成虛空」:照徹明現遍于十方如微塵眾多之諸佛世界,皆現實相,皆如實化成虛空之性。
「又于自心現大圓鏡」:「自心」,表阿賴耶識,轉第八識為大圓鏡智,故說于自心現大圓鏡。
「內放十種微妙寶光,流灌十方」:「十種微妙寶光」,依顯教言即是十智。此十智又有二種。一、依《俱舍論》則為:(1)世俗智,(2)法智,(3)類智,(4)苦智,(5)集智,(6)滅道,(7)道智,(8)他心智,(9)盡智,(10)無生智。(《俱舍論》卷二十六)。二、依《華嚴經》,則為十住菩薩(灌頂住)所修之十智:(1)三世智,(2)佛法智,(3)法界無礙智,(4)法界無邊智,(5)充滿一切世界智,(6)普照一切世間智,(7)住持一切世界智,(8)知一切眾生智,(9)知一切法智,(10)知無邊諸佛智(唐譯《華嚴經》卷十六)。以上為依顯教而言,若依密教,則此「十種微妙寶光」為指十波羅蜜:檀、戒、忍、進、禪、慧、方、願、力、智。「流灌十方」,菩薩以此十波羅蜜(或十智),廣度十方一切有情。
「諸幢王剎來入鏡內,涉入我身」:「諸幢王剎」,即上面所說華藏世界海之香水海中,如浮幢之諸佛剎土。「王」,即法王,佛也。「王剎」即佛剎。此言,我又能攝華藏世界海中廣大無量之諸佛剎土,來入于我心鏡之中而影現,且涉入于我身中,此為以身攝剎,依正相涉。
「身同虛空,不相妨礙」:以我身如同虛空,故無量佛剎雖入我身,卻不相妨礙,此即表二種無礙門:「事事無礙門」及「廣狹自在無礙門」。此為以正報攝依報:若能如是,則無量佛土,無量眾生皆在我身心中矣;若如是者,則何有不能成辦者?
「身能善入微塵國土,廣作佛事」:此即能分身、化身無量,而入于無量佛世界中。「佛事」,佛所作事,即宣說正法、度化有情,令出苦輪,或證菩提。此為以正報入于依報。
「得大隨順」:即大自在。隨順有二義:一、隨我之意樂及願力;二、隨眾生心、眾生根性、及眾生因緣。簡言之,或隨自、或隨他,無不自在成就一切,故稱「大隨順」。
「四大無依,妄想生滅,虛空無二」:「無依」,無所依之體。地水火風四大,心外非有,無有所依之實自體可得,唯心所現;隨眾生之妄想而生滅:妄想生時,四大非無,似有而現;妄想滅時,四大非有,如夢中境,海市蜃樓,似有而無。是故四大之體,原與虛空無二。
「佛國本同」:一切諸佛國土亦是由四大所成,故即使是諸佛國土,其本質亦同于四大、同于虛空,無有實自體可得,唯心所現。
「于同發明,得無生忍」:「同」,相同。此言,一切器世間,其最大者,莫過于諸佛國土;若連能造諸佛剎土的四大,亦同于虛空,唯心所現,我即于此一切「同相」、「同理」之中,發明內外一切四大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不生不滅,因此而證得無生法忍。
「我以觀察虛空無邊,入三摩地」:我為以虛空三摩缽底(虛空觀)之觀智,觀察虛空之性相無邊,觀行成就,而入虛空藏三摩地。
「妙力圓明」:以虛空藏三昧之力,而現種種微妙神力,照徹十方本自圓明之性。
【義貫】
「虛空藏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與」釋迦「如來」您往昔曾同于「定光佛」(然燈佛)「所」,供養承事,我即是于彼時證「得無邊身。爾時」我以空慧之「手執」照空「四大」之「寶珠,照」徹「明」現「十方」如「微塵」數之諸「佛剎」土,一一皆令如實「化」現「成虛空」之性,內外妄滅,一真顯現。
我「又于自」本覺真「心」中轉第八識,而「現」出「大圓鏡」智,于此圓鏡總智「內」復「放十種」別智(十波羅密)之「微妙寶光」,令「流灌」于「十方」法界,「盡虛空際」,而成理事無礙法界。我又攝華藏世界海中「諸」浮「幢」法「王剎」土之依報,「來入」我心「鏡內」,且「涉入我」正報之「身」中,然以我「身同虛空」,故得以身攝土,依正相涉,而「不相妨礙」,圓融自在,成就事事無礙法界,廣狹自在無礙門。我復「身能善入」如「微塵」數之諸佛「國土」中,分身、化身,「廣作佛事,得大隨順」,大自在。
「此」色空無礙、依正相涉之「大神力」之修得,「由我」以智「諦觀:四大」本非心外實有,並「無」所「依」之體可得,唯心所現,隨眾生之「妄想」而「生滅」,妄想生時,四大妄生;妄想滅時,四大妄滅。妄生非生,妄滅非滅。故四大與「虛空」本「無二」相。一切「佛國」亦由四大所成故「本同」于虛空,無有實自體可得,唯心所現;我「于」此內外四大皆「同」虛空性而「發明」內外四大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是故得生而不生,不生而生,因此證「得無生」法「忍」。
今「佛問圓通,我以」虛空三摩缽底之智「觀察虛空」所現性相「無邊」,此觀行成就而「入」虛空藏「三摩地」,住此三摩地中,得色空無礙、依正相融之微「妙」神「力」照徹十方「圓明。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 識大圓通 (彌勒菩薩)
【彌勒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經微塵劫,有佛出世,名日月燈明。我從彼佛而得出家,心重世名,好游族姓。
爾時世尊教我修習唯心識定,入三摩地。歷劫已來以此三昧事恒沙佛,求世名心,歇滅無有。
至然燈佛出現于世,我乃得成無上妙圓識心三昧;乃至盡空如來國土,淨穢、有無,皆是我心變化所現。世尊,我了如是唯心識故。識性流出無量如來,今得授記,次補佛處。
佛問圓通,我以諦觀十方唯識,識心圓明,入圓成實,遠離依他及遍計執,得無生忍,斯為第一 。」】
【注釋】
「彌勒菩薩」:梵文為邁怛累耶(MaitreYa)義為慈氏,這是姓,其名為阿逸多,義為無能勝。以彌勒菩薩從初發心即不食眾生肉,慈心增上,又以其得慈心三昧,故名為「慈無能勝」。
「心重世名,好游族姓」:「世名」,世間虛名。「族姓」,大族貴姓。彌勒菩薩當時雖已出家,但是心中仍貪重世間虛名,而好與大族貴姓之人交游。
「爾時世尊教我修習唯心識定」:「唯心識定」,為觀三界唯心,萬法唯識,一切外境皆是唯自心所現,因此不復計執外在之虛名為實有,從此不再向外奔馳,廣交貴族大姓,以為此等交游可以榮譽我身。故日月燈佛對彌勒菩薩教授此法,實是應病與藥,十分對極。
「我乃得成無上妙圓識心三昧」:前此雖已得唯心識定,但未至妙圓之境,至然燈佛出世時,方得至于妙圓。
「乃至盡空如來國土」:「盡空」,盡虛空界。「如來國土」,佛世界。
「識性流出無量如來」:我復能從我識性之中流出無量如來,亦即能化作無量如來,作諸佛事。言「流出」,表示已達無功用行,能任運而行,不假造作,故稱「流出」。
「次補佛處」:將繼釋迦如來,而為賢劫之第五尊佛。
「我以諦觀十方唯識」:我以智諦觀十方世界,一切依正、染淨諸法,皆唯心識之所變現。
「識心圓明,入圓成實,遠離依他及遍計執」:唯識學中講一切法有三性:一、依他起性,二、遍計所執性,三、圓成實性。
一、依他起性——一切緣生之法皆是依他起性,以緣生之法皆無自性,皆依他緣而起,又緣生之法皆不自生,皆依他眾緣而生,故一切因緣所生法皆是依他起性。故可說依他起性是現象界之事相,依眾緣和合,本無自性,雖空而現有之性,稱為依他起性。
二、遍計所執性——遍計所執性即是有情于一切依他起性之法(因緣所生法)上,依第六意識,起遍計執著之種種性,故遍計所執性為第六識妄想分別而現者,非真實有,亦非如依他起性之「相似有」,而是實在一無所有,唯自心妄想分別而生,如空中華。
三、圓成實性——圓成實性即指一切諸法之自性,若不依妄想分別而起遍計執,且徹見一切依他起法本無自性,則當下見一切諸法本自圓成,此即是「圓成實性」。
故此句經文謂:以悟了諸「識」與「心」無二,一體圓明,照了一切唯心識所變現,故入一切諸法之圓成實性;以契入圓成實性故,能遠離諸法依他起性,不受依他起幻化之性所誑惑,而了依他起無自性,亦能離自心妄想分別遍計所執之性;是故開悟依他如幻,遍計虛妄;知幻不幻,離妄無妄,一切法當體入圓成實,以悟一切法皆唯心識所現故。
【義貫】
「彌勒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經微塵劫,有佛出世,名日月燈明」佛,「我從彼佛而得出家」;雖得出家,但因「心」猶看「重世」間之「名」聞,喜「好」交「游」大「族」貴「姓」。
「爾時世尊」因我重世名,心執外境為實,故「教我修習唯心識定」,觀三界唯心,萬法唯識,以修此定,故心不迷外,不再往外馳求,因而「入三摩地」。從那時起,「歷劫以來」,我皆「以此三昧」而得奉「事」如「恆」河「沙」數諸「佛」世尊;久修功深,以唯心識三昧力,觀一切外境皆是心識之所變現,如夢如幻,故我「求世」間「名」聞之「心,歇滅無有。」
如此,「至然燈佛出現于世」時,「我乃」進而「得成」就「無上」微「妙圓」滿之唯「識心三昧」,以此三昧力徹悟不但世名唯心所現,「乃至盡」虛「空」、遍法界一切「如來」之「國土」,甚而一切國土之「淨、穢」,法之「有、無,皆是我」自「心變化所現。世尊」,以「我了如是」國土淨、穢等「唯心識」所現「故」,成就真唯識性三昧自在,故能從「識性流出無量如來」,作諸佛事,廣度眾生,「今得」佛「授記,次補佛處」(為補處菩薩),當來為賢劫之第五佛。
今「佛問圓通,我以諦觀十方」一切依正、染淨皆「唯」心「識」之所變現,諸幻「識」與真「心」無二,一體「圓明」,契「入圓成實」性,以入諸法圓成實性故,得以「遠離」諸法之「依他」起、無自性之性,以「及遍計」所「執」虛妄之性,以悟知依他及遍計諸法皆唯心現,本自無生,故證「得無生」法「忍,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詮論】
此章經文中,彌勒菩薩自述久遠劫前,他自身于因地發心時,出家為僧,但仍貪重世間之名聞,而此貪名之心,令人往外馳逐,住于欲境,與雜染相應;須知這是妨道,與道相違的,若不改過,即永遠入道無門。因為名心與利欲二者是俗人所行境界,出家人如何能再追名逐利?豈非與俗人一般無二?若剃頭披袈裟,而猶追名逐利,不但害了自己,也加速正法的滅亡。故知彌勒菩薩所提往昔重名之事,這一點,對末法時期的眾生,特別有警惕與借鏡(即「借鑒」之義)之價值。
- 根大圓通 (大勢至菩薩)
【大勢至法王子與其同倫五十二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恆河沙劫,有佛出世,名無量光,十二如來相繼一劫,其最後佛名超日月光,彼佛教我念佛三昧。
譬如有人,一專為憶,一人專忘,如是二人若逢不逢,或見非見;二人相憶,二憶念深。如是乃至從生至生,同于形影,不相乖異。
十方如來憐念眾生,如母憶子——若子逃逝,雖憶何為?子若憶母,如母憶時,母子歷生不相違遠。
若眾生心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去佛不遠,不假方便,自得心開。如染香人,身有香氣,此則名曰:香光莊嚴。
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生忍。今于此界攝念佛人,歸于淨土。
佛問圓通,我無選擇,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注釋】
「大勢至」:又名得大勢。《觀無量壽經》云:「以智慧光普照一切,令離三途,得無上力,是故名大勢至。」《思益經》云:「我投足處,震動大千及魔宮殿,故名大勢至。」大勢至菩薩為西方三聖之一,當于觀世音菩薩之後成佛。
「與其同倫」:「倫」,輩。
「十二如來相繼一劫」:在一劫中,相續有十二尊佛出世。據《大彌陀經(即《無量壽佛經》)》,此十二如來為:無量光佛、無邊光佛、無礙光佛、無對光佛、炎王光佛、清淨光佛、歡喜光佛、智慧光佛、不斷光佛、難思光佛、無稱光佛、超日月光佛。
「念佛三昧」:念佛法門有四種:
一、持名念佛——依與音聲,念佛名號而攝心。
二、觀像念佛——依于化身佛(如來之化身)之色相,而觀佛化身之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而攝心入定。
三、觀想念佛——依報身佛(如來之正報與依報)之色相,而觀想如來淨土依正莊嚴之相,包括佛世尊、二脅士、諸大菩薩、二乘聖人,以及蓮花座、蓮花池、寶地、寶樓閣、寶樹等,廣如《十六觀經》中說。
以上二種,皆是《十六觀經》之觀法。然此二者之差別在于:第二種觀像念佛,是念佛化身;第三種觀想念佛,是念佛報身。
四、實相念佛——此為念佛法身。法身佛如何念?即是憶念思惟佛之法身功德。什麼是佛的法身功德?佛的法身功德為:如來十號、如來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佛十八不共法——一切諸佛皆以此諸法而成其身,故此諸法即佛之法身。若于如是諸法,發心信解、信佛確有如是法,解其一一法之義,常自思惟其義,念念不忘,名為念佛法身。此即是實相念佛,而非徒托空言(但言「念而無念,不念而念」),不落虛妄或斷滅。又,若更發心欲成就如是等法身功德,與佛無異,則更是勝義的「念佛法身」。復次,佛之法身功德雖則無量,但總歸于實相;實相者,即如來藏真如本性。是故但念此真如本性,亦即是實相念佛,是為最上殊勝之念佛法身。
「譬如有人,一專為憶,一人專忘」:「有人」,此指有二人。「憶」,即是念,念念不忘故稱憶,亦名憶念,憶持不忘故。「專」,全或全心之義。此二人之中,其中一人全心全意想念另外一人。「一人專忘」,另外一人卻用心作別的事務,而致遺忘、不想念此親友。這專憶之人,比喻如來。這專忘之人,即比喻眾生。佛如來以大慈故,不舍不忘眾生,常憐念一切眾生。然而眾生多數以專心趣求生死之務,不遑憶佛、念佛,甚至完全忘舍如來。
「如是二人若逢不逢,或見非見」:「如是」指一念、一忘,這種情況。這樣兩人不同心的狀況下,不論他們二人會不會再相逢,或會不會再見面,但二人之間的關系定然不會很密切。以此比喻,如果你心中沒有佛,不憶佛、不念佛,即使你能面見佛世尊,對你也不會造成什麼大影響,因為你極可能與佛世尊擦身而過,而都不知不覺。
「二人相憶,二憶念深」:如果二人之間都互相憶念,則合二人的憶念之力,其力定然遠比一人專念、一人不念,深厚得多。因為互相憶念,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即使我們彼此遠在天涯海角,我倆的關系也都還會很密切的。
「如是乃至從生至生,同于形影,不相乖異」:「從生至生」,從一生到另外一生,或從此生至彼生,也就是「生生世世」之義。「形影」,形即是身;形與影,即如同樹形與樹影,比喻兩者為密不可分。「乖」,違,違背。「異」,離異。此謂,如同形影一般,不會分開的。義即:若人念佛,因為佛也一直都在護念你故,則生生世世,佛都與你常相左右,不會和你分開的。
「如母憶子」:以佛深愛眾生故,以母喻佛。又,因為佛是眾生之法身父母,能出生眾生之法身故,以母喻佛。
「若子逃逝」:「逃逝」,離家出走;離什麼家呢?離如來本家。以離佛家,故亦代表不信佛法、毀謗三寶、修學外道、貪愛世間、造諸惡業等等,稱為離佛逃逝。
「雖憶何為」:「何為」,有何用處?孩子若逃家不歸,亦不想家,母親雖然想念此子,有什麼用呢?
「子若憶母,如母憶時,母子歷生不相違遠」:孩子若亦想念母親,如同母親想念孩子一般深,則母子二人雖然分開了,縱經多生多世,因為兩心相系,故母子之緣極深,因此也不會永久分離,所謂有緣必相會。這比喻:你若憶佛念佛,縱使現在暫時不能見佛,但因常念佛,故與佛緣深刻,佛總去你不遠,且很快便得相見。
「必定見佛」:見佛有三種:一、夢中見,二、定中見,三、現前見。
「不假方便,自得心開」:「假」,藉,利用,使用。「心開」,心開悟解。此言,不須利用其他法門,光是念佛、見佛,便可以令人心開悟解。
「如染香人,身有香氣」:「染香」,將香染色。世人有將香染成種種顏色,以求悅目。染香之人,其身上雖不帶香,但也常有香味。比喻念佛之人,本身雖未成佛,但也會染有佛之氣分。
「香光莊嚴」:此則念佛法門,以佛法身之「香」、智慧之「光」,來莊嚴本覺之心佛。
「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生忍」:大勢至菩薩因地修行之法門,為以「念佛之心」入無生法忍,可知大勢至菩薩所謂只念佛,是在「心念」,不在口念。若口念而心不念,也是徒然。因此,有人說大勢至菩薩的「念佛圓通法門」,是指持名念佛,而且只是持名念佛,並非其他。若以經文之義觀之,經文中並沒有這麼說,也沒有這樣限制。再以這句經文「以念佛心入無生忍」,更可知大勢至菩薩之念佛,並非以持名為限。更何況眾生根器千差萬別,豈可只以一法而局限一切人?事實上,以經驗而言,若以持名配合簡單的觀像或觀想,則效果會更好;至少不易昏沈,又更容易攝心,不會口雖在念,而心在打妄想,(美名之為「散心念佛」),若一直都是用散心在念,不求以方便努力攝心,那樣念佛,所為何事?豈非同于打發時間?怎能稱為修行?
「我無選擇」:指仍以本修因,不作其他的選擇。
「都攝六根」:「都」,全。「攝」,收攝。收攝六根成為一心之念。
「淨念相繼,得三摩地」:念佛之念即是「淨念」。此淨念相繼不斷,即成「心一境性」。心若得「一境性」,即是得定。心若得定,即可入念佛三昧。故可知,念佛實是為了修念佛三昧。若得三昧,一切所作,皆得成辦:從往生淨土乃至開悟見性,無事不辦。
【義貫】
「大勢至法王子與其同倫五十二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恆河沙劫」之前,「有佛出世,名無量光」佛,于其後有十一佛,共有「十二如來」前後「相繼」于「一劫」中出現于世。「其最後佛名超日月光,彼佛教我念佛三昧」法門。
「譬如」世間「有」二「人」,其中「一」人「專」心「為憶」念此親友,另「一人」則「專」于世務而「忘」此親友。「如是」不同心之「二人」之間,不論他們「若」相「逢」或「不」相「逢,或」得再「見」、或「非」能再「見」面,兩人之關系不可能十分密切。若「二人」不論見與不見,而皆彼此互「相憶」念,則合「二」人之「憶」念,其「念」即轉「深」切。二人若得常「如是」相憶念,則二人之關系便極為密切,「乃至從」一「生至」另一「生」,生生世世,二人即「同與形影」一般,「不」會「相乖」離別「異」。
「十方如來憐念眾生」,即猶「如母憶子」一般。「若子」舍家「逃逝」在外流浪(不憶念佛,墮于惡趣,不求出離),母「雖憶」念此子,有「何」可「為」?(單憶不足以成益。)「子若」亦「憶母」,有「如母憶」子之殷切「時」,如此相念殷切之「母子」,縱「歷」多「生」多世,亦「不」致「相違」背「遠」離。(以緣深故,多生多世常相左右。)
「若眾生」于「心」中常「憶佛、念佛,現前」或「當來必定」能「見佛,去佛不遠」,且「不假」其他「方便,自得心開」悟解。猶「如染香」之「人,身」上雖不帶香,卻「有香氣」;念佛之人雖未成佛,亦得有佛之氣分,「此則名曰:香光莊嚴。」
「我本」起「因地」之修行,為「以念佛」之定慧「心,入無生」法「忍。今于此」娑婆世「界攝」化「念佛人,歸于淨土。」
今「佛問圓通,我」仍依本起因地之法門而「無」其他「選擇;都攝六根」令不散亂,成為一心,此一心之「淨念相繼」不斷,即成心一境性,而證「得三摩地。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