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四
卷四
第三章、 審除細惑、開示三如來藏
第一節 陳述二深疑
【爾時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尊,善為眾生敷演如來第一義諦。」】
【注釋】
「富樓那彌多羅尼子」:佛十大弟子中說法第一(論義第一)。其名之義為滿慈子,以其母之名為「滿慈」,滿慈之子,故名為滿慈子。(古印度人多以母名為名,例如舍利子亦然。)
「大威德」:「威」,以能折伏一切故有威;「德」,以能攝受一切眾生故稱德。佛之威德無上,故稱「大」。密教中有一尊明王稱為大威德明王,為西方阿彌陀如來之明王,是為五大明王之一。
【義貫】 本節從略。
【「世尊常推說法人中,我為第一。今聞如來微妙法音,猶如聾人,逾百步外聆于蚊蚋,本所不見,何況得聞?佛雖宣明,令我除惑,今猶未詳斯義究竟無疑惑地。世尊,如阿難輩,雖則開悟,習漏未除。我等會中登無漏者,雖盡諸漏,今聞如來所說法音,尚紆疑悔。」】
【注釋】
「猶如聾人,逾百步外聆于蚊蚋」:「聾人」,喻二乘人。此意為:聾人于近處尚且聽不到,更何況于百步之外。「百步外」,喻二乘人距離第一諦實理之遠。「蚊蚋(ruì)」,喻如來藏深理,以其理甚為深密,非凡外權小所能覺知,故以為喻。
「如阿難輩,雖則開悟,習漏未除」:「習」,習氣。「漏」,煩惱。富樓那之義為:阿難等人之悟,不是真悟;此蓋二乘人執法為實,並我相昭然,且不知悟有深淺,以及初悟、究竟悟等之別。
「尚紆疑悔」:「紆」,繞。謂其心中之疑悔,仍紆繞不去。「疑」是指對今日所聞的大乘法生疑;「悔」,則是對昔日所愛念之小乘法生悔。以其心于實諦及權教之間尚未融通,故有此障難。
【義貫】
「世尊常推」許「說法人」之「中」以「我為第一」。然而我「今」聽「聞如來」 所開示的精「微」 奧「妙」 之「法音」,我則「猶如聾」耳之「人」,于「逾百步外」 之處「聆」 聽「于蚊蚋」 之聲;如來藏之深理,對我而言,「本所不見,何況得聞?佛雖」 已「宣明」萬法即藏性,諸大圓融遍滿之義,「令我除」去執心外實有之「惑」,然而我「今猶未詳」解「斯義」 之「究竟」,而至于「無疑惑」 之境「地。世尊,如阿難輩」,聞佛妙示之後,「雖則」 已頓「開悟」 妙心,然其「習」 氣諸「漏未除」。反之,「我等」 在此「會中」 之已「登無漏者,雖」 已「盡諸漏」 , 然 「今聞如來所說」 第一義諦微妙之「法音」,心中「尚紆」 繞著「疑、悔」,縈懷不去。
1.如來藏本淨,為何有為遷流?
【「世尊,若復世間一切根、塵、陰、處、界等,皆如來藏,清淨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次第遷流,終而復始?」】
【注釋】
「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既然一切法皆是如來藏,清淨本然,那麼為何還會忽然生出眾生依報之山河大地,及正報的種種有為染相。以依二乘之眼觀之,世間一切依正皆是染污相故。
「次第遷流,終而復始」:這一切有情界、無情界,不但其相染污,而且還不斷地在成住壞空、生老病死之中,依次第而遷流不斷,生滅不已;這是什麼道理?豈不有違如來藏清淨之理?
【義貫】
「世尊」,(我對以下的事還是有疑惑:)「若復」 言「世間」 中「一切」 五「根」 、六「塵」 、五「陰」 、十二「處」、十八「界等」一切諸法「皆」是「如來藏」之自體,各各「清淨」 ,從「本」而「然,云何」 還會「忽」然又「生」 起眾生依報之「山河大地」,及正報之「諸有為」 染污之「相」?且此諸染皆「次第」 而「遷流」 生滅不居,「終而復始」 循環往復呢?
2.五大如何周遍圓融
【「又如來說:地、水、火、風本性圓融,周遍法界,湛然常住。世尊,若地性遍,云何容水?水性周遍,火則不生;復云何明水火二性俱遍虛空,不相陵滅?世尊,地性障礙,空性虛通,云何二俱周遍法界?而我不知是義攸往。
惟願如來宣流大慈,開我迷云,及諸大眾。」作是語已,五體投地,欽渴如來無上慈誨。】
【注釋】
「若地性遍,云何容水」:如果說地大之性是遍一切處,則法界中為何還會有空間來容納水大呢?
「復云何明水火二性俱遍虛空,不相陵滅」:水火之性既不相容,又怎麼說明:若水大與火大兩者都同時周遍法界虛空時,為何不會彼此互相陵奪,終致二俱消滅呢?
「而我不知是義攸往」:「攸」,所。「住」,歸,趨。而我實在不知此理之所歸趣。亦即,我實在不懂這是何道理。
【義貫】
「又如來說:」一切能造的四大「地、水、火、風」 之「本性」 各自「圓」 滿互相「融」 攝不礙,其體則「周遍」 十方「法界」 且「湛然常住」,不生不滅。
「世尊,若地」大之「性」是「遍」一切處,則法界中「云何」還有空間可以「容水」?同樣地,若「水」大之「性」真是「周遍」法界的話,「火」大「則不」 能「生」起。再者,水火之性既不相容,「復云何」說「明水火二性」如何能「俱」 周「遍虛空」 而「不」 互「相陵」 奪,以致二皆消「滅」 呢?
「世尊」,又,「地」大之「性」為「障礙」,而「空」之「性」則為「虛通」,兩者之性也是相沖突的,「云何」此「二」大能「俱周遍法界」呢?「而我」實「不知是義」理之「攸往」(究何所指)。
「惟願如來」開「宣流」布「大慈,開」解「我」心中之「迷云,及諸大眾」之疑惑。「作是語已,五體投地,欽」慕「渴」仰「如來」之「無上慈」悲教「誨」。
第二節 如來次第除疑
【爾時世尊告富樓那,及諸會中漏盡無學諸阿羅漢:「如來今日普為此會,宣勝義中真勝義性;令汝會中定性聲聞,及諸一切未得二空,回向上乘阿羅漢等,皆獲一乘寂滅場地,真阿練若正修行處。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富樓那等欽佛法音,默然承聽。】
【注釋】
「宣勝義中真勝義性」:宣說勝義諦中,正真無上之勝義性。「勝義」,即第一義諦,亦即一真法界。
「定性聲聞」:指沉空滯寂、得少為足之鈍根聲聞乘人,以其不肯回小向大,故趨止涅槃化城。
「回向上乘阿羅漢等」:「上乘」,指大乘、一佛乘。此指回小向大趨無上菩提之阿羅漢。
「一乘寂滅場地」:即不生不滅之心地,亦即如來密因,此為究竟寂滅之地。
「真阿練若正修行處」:「阿練若」之義為無喧雜,寂靜處。又譯作阿蘭若。此謂若但取靜境,非真寂滅場地,非真阿練若;必以本來不生滅、不動搖之真心而住,方是真寂滅場地、真阿練若;是幫真阿練若者,與境無干,乃自真心之獲得也。此心即為首楞嚴之定體,乃為十方婆伽梵、一路涅槃門,故名之為「正修行」。
【義貫】 本節從略。
1.審明其惑
【佛言:「富樓那,如汝所言,清淨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
汝常不聞如來宣說:性覺妙明,本覺明妙?」富樓那言:「唯然,世尊。我常聞佛宣說斯義。」
佛言:「汝稱覺明,為復性明,稱名為覺?為覺不明,稱為明覺?」
富樓那言:「若此不明名為覺者,則無所明。」
佛言:「『若無所明,則無明覺』。有所非覺,無所非明。無明又非覺湛明性。性覺必明,妄為明覺。」】
【注釋】
「性覺妙明」:理體本性乃妙寂而明照。
「本覺明妙」:天然本具之覺性乃明照而妙寂。「妙寂」者,非寂而寂,寂而非寂,故稱之為妙。
「汝稱覺明,為復性明,稱名為覺?」:你所說的「覺明」,你的意思是指其性本自明,不必再另外于其上加「明」,故稱之為「覺」呢?抑「為」此「覺」本是「不明」,必須加「明」于「覺」之上,方能「稱為『明覺』」?
【義貫】
「佛言:富樓那,如汝所言」:一切諸法,既然是「清淨本然」,純一實相,又「云何」 會「忽」 然「生」 出「山河大地」 呢?
「汝常」 常「不」 是聽「聞如來」 如是「宣說」:本「性」 之「覺」 乃「妙」 寂而「明」 照,而天然「本」 具之「覺」 性乃「明」 照而「妙」 寂嗎?「富樓那」答「言:唯然,」(是的,)「世尊。我」是「常聞佛宣說斯義」 理。
「佛言:汝」 所「稱」 的「覺明」,你的意思「為復」 指其「性」 本自「明」,不用再于其上加明,而「稱」 其「名為覺」 呢?抑「為」 其本非明,而須「覺」 其「不明」 (令其不明變為明覺),方「稱」 其「為明覺」 呢?
「富樓那言:若此」 心體「不」 用加「明」 上去,就得「名為『覺』者,則」 實「無所」 能「明」 了(則無有一物能由明之功用而覺了)。
「佛言:」假使如你所言:「若無所」 加「明」 于心體上,「則」 實際上並「無明覺」之事。然而,若「有所」加(有修),則定「非」本「覺」;反之,以眾生無始無明,故若「無所」加(不修),則又「非」 能轉無明為「明」,(非明即有若無明),而此「無明」體「又非」本「覺湛」 然常「明」之「性」;如來藏體之「性」 既是有「覺」 則「必」 定是有本「明」;以虛「妄」 念動故,欲「為」 (造作)而加「明」 于本「覺」 之上。
【詮論】
大小乘的差別,除了悲心與願力外,最基本的,就在這里:一個是內發的,一個是外加的。小乘人以無究竟之智眼,故不知不覺自心有覺體本明,而只知其心之相為無明、不覺,所以執意必須先從外將此無明驅逐,然後再從外加明于心上,方令心得明、得覺;因此其修法便成為「往外馳逐」之一種,且見相不見性,著相不了性,是故種種虛妄作為;及至其有所成,便妄自以為:這一切都是我努力得來的成就!因此深著我能、我所,所以才會成為增上慢人。(試觀富樓那之評論阿難以其有漏之人竟說自己已能悟了,便知此旨。)
然從佛智觀之,一切眾生自心自有本覺、本明,故只要把此本覺本明開發出來,此覺此明大于一切,超過一切,若得完全顯現,則成正遍知覺,與佛無二;雖得如是知覺,亦不驕不慢——以雖得此覺此明,了了知見此覺此明非從外得,本自有之,為自家本有財寶,是故不是自己辛勤努力才從無中變有的,所以離于能所,不謂我能證、此明覺為我所證,因而亦離于驕慢,自己只是依佛所教,一心體取而已,不認為此明覺之獲得,自己有半分施為之功可夸;又了了知見,如佛所知見,此明覺乃一切眾生共具、本有,是故其心平等(名為平等性智),是故始終不驕不慢、無能無所、不忻(xīn)不厭。
所以,小乘行人的問題,不在于他只求自度而已,而是他的智慧及心量本自陋劣;值此末世,有人不了,謬以為小乘是「根本佛教」,轉而提倡小乘法,令眾生由大乘墮入小乘,實是作顛倒說,而不知大乘才真正是佛教之「根本」。因為經云:佛自住大乘,而為眾生演諸余乘。故佛自住的「大乘」,才是佛法之「根」、佛法之「本」。若無佛世尊無量劫普度眾生的大乘心,世間焉得有佛出世?焉能有佛法?乃至焉能有阿羅漢、四雙八輩、以及三乘賢聖?——這一切都不可能有了。因此大乘才是佛法的根本,其理甚明。故不應言小乘是「根本佛教」或「原始佛教」(因為佛之大乘才是佛教之「原」、佛教之「始」)而應稱為「基本佛教」,始為不謬。
2.無明不覺生三細
【「覺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無同異中,熾然成異;異彼所異,因異立同;同異發明,因此復立無同無異。」】
【注釋】
「覺非所明,因明立所」:真覺非所明之境,但因起心欲加明于覺體上,因而反將本覺立為所欲明之境。這是第一度顛倒,也就是《起信論》中所說的三細的第一細,無明業相。
「所既妄立,生汝妄能」:「所」,所明之境,亦即第八識之「相分」。「能」,能見,亦即第八識之見分。所明之境既已妄立,于是便生出你的妄能,即能見分。這就是三細的第二細,「轉相」,以其為轉第八識之本有明覺成為妄覺(即見分)。
「無同異中,熾然成異」:「異」,有殊異的境界相,即世界之相,亦即無情之器世間。此言,于是在第八識中本無同異之中,熾然而成有殊異的無情器世間相。此即三細的第三細,亦即「現相」,或「境界妄現相」。
「異彼所異,因異立同」:「同」,即同相,亦即虛空之相,以虛空無差異(各處都一樣),故稱同相。此言,異于彼熾然所成之異相境界,因為相對于「異相」之種種境界,進而立了「同相」的虛空。換言之,即若已經立了「異相」(境界相),有異就有同,因此就又立了」同相「(虛空相)。
「同異發明,因此復立無同無異」:「無同無異」之相;指眾生之相:因為眾生之形貌各異,故稱「無同」;然其知覺本同,故稱「無異」,所以「無同無異相」即代表有情之眾生界。此句言,同與異又互相展(輾)轉發明,因此又立了無同無異相的眾生界相。易言之,既已立能所(相分、見分),又立了世界與虛空,現在所缺的就只剩眾生界還未立,于是又從同異相中,展轉立出眾生相。
【義貫】
真「覺」並「非」是「所明」之境,但以「因」無明妄動、起心欲加「明」于覺體上,因而反將本覺「立」為「所」欲明之境(此即第一細之業相——相分)。「所」欲明之境「既」已「妄立」,于是便「生」出「汝」之「妄能」 (此即第二細之轉相——見分)。因此于第八識本「無同異」之相「中」,令「熾然」 現「成」 有殊「異」 之世界相(此即第三細現相——境界妄現)。于是又為了「異」 于「彼」 熾然「所」成之殊「異」 境界相,「因」 相對于有種種差「異」 的器世界相而「立同」 相之虛空;接著,「同」 相之空與「異」 相之世界又輾轉互相「發明」彰顯,「因此復立無同無異」(非同非異)之眾生相。
【詮論】
在這一段經文中,如來開始回答富樓那,于如來藏清淨本然中,為何會有眾生、國土;而且,即使有眾生、國土,這些眾生國土還是如來藏自心所現,所以其體還是畢竟清淨的;只是眾生迷之又迷,復生貪染,故令其妄有染污,此妄又複累劫積習,于是非染成染,染之又染,故積重難返,所以累劫現于自心現量中輪轉不息、不能自悟,不能自出。
此節所示,為眾生之第一重迷,《起信論》中把它稱為「無明生三細」。所謂「三細」,為于如來藏清淨法體中,依無明力,起一念妄動,欲有所見,于是轉第八識為阿賴耶,而成立「相分」(相分即所見相);這就是三細中的第一細「業相」,或稱無明業相。有「所」就有「能」,現在既已有了所見的「相分」,于是又一轉,再成立能見之「見分」,這就是第二細的「轉相」(義為轉清淨之心體為有能見分。)有能見、所見之「見、相」二分以後,于是又一轉,而成立異相、同相、非同非異之世界、虛空與眾生相,此即是第三細之「境界妄現相」,簡稱「現相」。所以本經下面有偈說:「迷妄有虛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這都是從真起妄,而妄有之虛空、世界、及眾生,實皆自心現量。又,此處的虛空、世界、與眾生,都指的是細境,那麼與粗境有何差別呢?這些細境,只在本識中結暗為色,即根身、器界與種子三類的「性境」,作為粗境之胚胎而已。依此細境之胚胎,再長養出六種粗境,所以《起信論》稱之為「境界為緣長六粗」,即是此義。《起信論》所示者,可與本經對照發明。
3.境界為緣長六粗
【「如是擾亂,相待生勞。勞久發塵,自相渾濁,由是引起塵勞煩惱。起為世界,靜成虛空,虛空為同,世界為異,彼無同異,真有為法。」】
【注釋】
「如是擾亂」:「如是」指上面所說異、同、無同無異及其所衍生的三細相等,如是等諸法在原本寂靜的心體中自生擾亂。
「相待生勞」:原本的心體是一相寂靜,本無對待,然而一起同異之相後,即熾然而成有對待之二法。此等二法互相對待、相對、相抗,有如敵體,因此待久即生勞相。此「勞」者,慮也。以慮故勞。這就是第七識,俱生法執。以第七末那之性為恆審思量,恆審思量即是勞慮也。《起信論》將此勞慮相稱為第一粗相的「智相」,因俱生法執依審思勞慮而分別諸法,妄為有智,故稱智相。
「勞久發塵」:「發塵」,為引發依塵分別之第六識。「勞久」,為勞慮持續久了,《起信論》名此為「相續相」,是六粗中的第二粗,這是分別法執。「發塵」為第三粗的「執取相」,因為第六識周遍計著,執我我所,所以是執取相,屬于俱生我執。
「自相渾濁」:這是第六識心,又更進一步,于前面的顛倒執著的我、我所相上,更立假名言相,又循名取實,因此令心水更加渾濁。這也就是《起信論》所說的第四粗,計名字相,屬于分別我執。
「由是引起塵勞煩惱」:「由是」,有兩個意義,一指遠因,一指近因。遠因指從一開始的無明所起之「三細、四粗」,一念生迷,由真起妄,迷上加迷,妄上加妄,重重疊疊之因。近因則指前面的計名字相。「塵勞」,即是煩惱。以諸塵可令心勞累,故是煩惱。又,塵勞可作為譬喻,以喻煩惱如塵、如勞。如塵之多無量,如塵之能染、能覆本心。如勞,則如勞役,役使其心令之勞累;亦如勞役,無盡地驅使,令不得脫。故稱煩惱如塵如勞。若起煩惱塵勞,即《起信論》所說之「起業相」,這是第五粗。
「起為世界,靜成虛空,虛空為同,世界為異,彼無同異,真有為法」:這就是說佛終于正面答復富樓那的問題:「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這一切有為相,就是這樣,由于自心一念迷,于是一切就好象無端忽然生起一樣。就好象人于睡時作夢一樣,夢境亦是猶如無端忽然生起,你要那夢境消失,唯一的辦法,就是喚醒他。你若問為什麼會有夢中那些境界呢?答案即是:因為你作夢呀!而那些境界從那里來的呢?你自己制造的呀!故有言:「人生一大夢」,乃至「三界一大夢」——于此大夢、小夢中,夢中人自造境、自受用,但一心造,故無別法——然而世人卻偏愛作夢,認為作夢是好的,夢是美的,乃至將遙不可期的事美名之為「尋夢」。然此大夢何時醒呢?——書歸正傳。這「起為世界」到「真有為法」,即是《起信論》所說的「業系若相」,為第六粗。由于上面的起業相,于是猶如忽然生起世界、虛空、及眾生,依報、正報于焉具足在自心妄現,一至于此,則「業」已成就,系縛已難免,若亦難脫,如是循環往復,于幻化相中,枉受如幻大苦,如夢中人,虛受驚嚇、勞累。然夢境非無、亦非有,但一心成。
【義貫】
「如是」同異等諸法于心體中自生「擾亂」,互「相」對「待」而轉「生勞」慮之第七識(俱生法執)。「勞」慮既「久」(分別法執)即引「發」依「塵」分別之第六識(俱生我執),計我我所,更而假立名言,循名取實,「自相渾濁」其心水(起分別我執),「由是引起」根本之「塵勞煩惱」(第五粗、起業相);于是猶如忽然而「起」,有相之處即成「為世界」山河大地,「靜」而無相之處即「成虛空」;「虛空」即「為同」相,器「世界」則「為異」相,而「彼無同」亦無「異」之相即是諸眾生,因而世間之「真有為法」于焉完全顯現。
【詮論】
此節經文即《起信論》所說的「境界這緣長六粗」;歷來諸家注釋此節經文,皆配合《起信論》之三細、六粗而究論,唯澫益大師雖獨排眾論,但終不能「免俗」,亦依而早論之。余意以為,此二經若配合起來探討,對于多聞、審問之人,于此甚深法相之理解,則有所裨益,更能深入且觸類旁通。為方便初學,茲將三細、六粗表列于後:
三細相(第八識):①業相——相分;②轉相——見分;③現相(境界妄現)
六粗相:①智相(俱生法執);②相續相(分別法執);③執取相(俱生我執);④計名字相(分別我執)⑤起業相;⑥業系苦相。其中:①②為第七識;③④為第六識。
4.世界相續
【「覺明空昧,相待成搖,故有風輪執持世界。因空生搖,堅明立礙,彼金寶者明覺立堅,故有金輪保持國土。堅覺寶成,搖明風出,風金相摩,故有火光為變化性。寶明生潤,火光上蒸,故有水輪含十方界。」】
【注釋】
「覺明空昧」:「空昧」,變真空為晦昧。此謂,由真覺之體起妄,遂將真空變成晦昧。
「相待成搖」:「相待」,指明、昧相對待。「成搖」:搖,搖動,指風相。變成搖動之風相。此言,明與昧相待,互為侵奪而成搖動之風相。
「因空生搖」:因空昧覺明,明昧相傾而生搖動之風大。
「堅明立礙」:「堅明」:「堅」,堅執。堅執一定要明晦昧之空體。「立礙」:「立」,建立。「礙」,質礙,指金性。此謂,再由堅固執著之心,欲明晦昧之空體,而建立質礙。
「明覺立堅,故有金輪」:依無明妄覺所立之堅相,堅執不休,積而成輪,故有金輪之成立。
「堅覺寶成,搖明風出」:堅執妄覺所立之金寶既成,搖動妄明所感之風大既出。
「寶明生潤」:「寶明」,金寶之體明淨。「生潤」,能生潤澤之性。此謂,金寶之體明淨,能生潤澤,如五金之屬遇熱則出水一樣。
【義貫】
由真「覺」之體起妄「明」 遂將真「空」 變成晦「昧」 之空,明與昧「相待」 互相侵奪而「成搖」 動之風相,「故有風輪」成就,「執持世界」(故世間諸風為妄心動盪之業感所成)。「因空」 昧覺明,明昧相傾而「生搖」 動之風大;次由「堅」 固執著之心,必欲「明」 晦味之空體而成「立」 質「礙。彼金寶者」 為依無「明」 妄「覺」 所「立」 之「堅」 相,堅執不休,積而成輪,「故有金輪保持國土。堅」 執妄「覺」 所立之金「寶」 既「成,搖」 動妄「明」 所感之「風」 大亦已「出,風」 與「金相摩」 擦,「故有火光為變化性」 (——風金相摩而變化出火。世間之諸火,不離妄心之摩盪所成,可見火大之種乃是無明妄心之熱相的業感。)金「寶」 之體「明」 淨、遇熱能「生潤」 濕之氣,以「火光上蒸」 于金,「故有水輪含十方」 世「界」。
【「火騰水降,交發立堅,濕為巨海,乾為洲潬。以是義故,彼大海中火光常起,彼洲潬中江河常注。水勢劣火,結為高山,是故山石擊則成焰,融則成水。土勢劣水,抽為草木,是故林藪遇燒成土,因絞成水。
交妄發生,遞(dì遞)相為種,以是因緣世界相續。」】
【注釋】
「火騰水降,交發立堅」:火性上騰,水性下降,水火一騰一降,交互發生,因而成立堅礙之質,而為器界之本。
「乾為洲潬」:「洲」,浮土乾處可居之處。「潬(tān灘)」,水中積沙,沙渚,沙洲可棲人獸之處。
「土勢劣水,抽為草木」:若土之勢劣于水,則土隨水而成潤澤之處,因而草木于中抽拔而出(有土有水,則有草木抽生。)
「是故林藪遇燒成土」:「林」,樹林。「藪(sǒu)」,草野。因此樹林草野之處,遇火燒即成土,(以草木是由土隨水之潤澤而成,故草木本身即含有水土之成份,因此遇燒即成土,遇絞即成水。)
「交妄發生,遞(dì遞)相為種」:「妄」,指妄心與妄境。謂妄心與妄境交互發生,遞相為萬化出生之種。
【義貫】
「火」 之性為上「騰,水」 之性為下「降」,水火一騰一降「交」 互「發」 生,因而成「立堅」 礙之質,而為器界之本,其卑「溼(shī濕)」 之處積水而「為巨海,乾」 燥之處則「為」 土「洲」 或沙「潬。以是義故,彼大海中」 以本質含有火之氣分,故「火光常起」,而「彼洲潬中」 因本質含有水之氣分故,「江河常」 于其中流「注」 (水性相近故)。
若「水」 之「勢」 力「劣」 于「火」,則「結為高山,是故山石」 以本質中含有火之氣分,故相「擊則成燄(yàn 同焰)」,若「融則成水」, 以本質中含有水之氣分在故。若「土」 之「勢」力「劣」 于「水」,水勢強盛,則「抽」 拔泥土之精華而「為草木,是故」 樹「林」 草「藪」 (草木聚處),若「遇」 火「燒」 即「成土」,以草木本質中含有土之氣分故;草木若「因絞」 榨則「成水」,以草木之本質中含有水之成分故。
如是,「交」 互不斷的「妄」 心與妄境疊相「發生」,更「遞相為」 萬化發生之「種」 子,「以是因緣」 而令「世界相續」 不斷。(以上為器世間相續之源。)
5.眾生相續
【「復次富樓那,明妄非他,覺明為咎。所妄既立,明理不踰;以是因緣聽不出聲,見不超色。色、香、味、觸六妄成就,由是分開見、覺、聞、知。」】
【注釋】
「明妄非他,覺明為咎」:「明妄」,須明了眾生之妄。「非他」,不是別的。「覺明」:「覺」,此指妄覺,而非真覺;「明」,有明;妄覺自己有明之能(有能明之力)。此謂,欲明了眾生所起之妄處並非由于他物,即是妄覺自己有能明之力,這便是它的過咎之處。
「所妄既立,明理不踰」:「所妄」,即能明與所明二妄。「不踰」,不能超越,指不能超越業相的范疇,亦即為業相所局限。此言,能明與所明二妄既已成立,其所明之理體,並不能逾越業相之范疇。
「以是因緣,聽不出聲」:由于此因緣,因而所聽的范疇不出于聲塵(在聲塵范疇之內——亦即聞性被聲塵所拘)。
「六妄成就」:六種「所明」之妄塵皆成就其各自之畛(zhěn)域。
「由是分開見、覺、聞、知」:「見、覺、聞、知」為代表包含「嘗」與「嗅」在內的六用。由是而將一精明之體,分開為見、聞、覺、知、嘗、嗅之六用,各各相別;如此即是由一精明,分隔成六和合。
【義貫】
「復次富樓那」,欲「明」 了眾生所起之「妄」 因,並「非他」 物,乃是妄「覺」 自己有「明」 之能,此即「為」 其「咎」 之所在。
能明及「所」 明二「妄既」 已成「立」,其所「明」 之「理」 體並「不」 能超「踰(yú同逾)」 業相之范疇;
「以是因緣」 能聞之性所「聽」 聞者便「不出聲」 塵之恨,能見之性所「見」 者即「不超色」 塵之局。于是乎,「色」、聲、「香、味、觸」 、法「六」 種所妄明之「妄」 塵皆各「成就」 其各自之畛域,互不相通,「由是」 將一精明之體「分開」 為「見、覺、聞、知」 、嘗、嗅六用,是為由一精明分隔成六和合之原由。
【「同業相纏,合離成化。見明色發,明見想成。異見成憎,同想成愛,流愛為種,納想為胎。交遘發生,吸引同業。故有因緣生羯羅藍、遏蒲曇等。胎、卵、濕、化,隨其所應。卵唯想生,胎因情有,濕以合感,化以離應。
情、想、合、離更相變易。所有受業,逐其飛沈。以是因緣,眾生相續。」】
【注釋】
「同業相纏」:此指胎生與卵生二類眾生,以同業而相纏。
「合離成化」:「成化」,成就、變化。此指濕生與化生二類眾生,以合、離二法而成就、變化。化生者,例如天道及地獄道眾生,皆是化生。
「見明色發,明見想成」:「想」,欲想,即男女欲愛之想。此指中陰身,于父母有緣之處,見有一點微明之色相發出來,由于此明而見妄境,遂成妄惑,而性欲之想便成。
「異見成憎,同想成愛」:若與父母知見相異,便成相憎之怨親,若與父母之想法相同,便成為互愛之眷屬。
「吸引同業」:吸引過去共同業緣者來入胎。
「羯羅藍」:胎兒受胎初七日之位,義為「凝滑」。
「遏蒲曇」:義為「皰(pào同皰),為受胎二七日。依《俱舍論》,處胎共有五位,今以此二者代表其余。其他三者依次為:三、閉戶(凝結、軟肉);四、鍵男(凝厚、硬肉);五、缽羅奢佉(形位)。
「卵唯想生」:卵生者唯隨亂思不定之想而生。
「胎因情有」:胎生則因親愛迷戀之情而有。
「濕以合感」:濕生之有情則以與外境暖濕之氣和合而感生。
「化以離應」:化生則為喜新厭舊、離此托(tuō托)彼而應。
「所有受業,逐其飛沈」:「所有」,指四生。「受業」,受業報。四生所有受業報之眾生,皆隨其善惡業而或飛、或沉。
【義貫】
卵生與胎生類之眾生以「同業」 而互「相纏」縛,而濕生與化生類之眾生則以「合、離」 而「成」 其變「化」。中陰身于有緣父母處「見」 到一點微「明」 之「色」 相「發」 出,由于此「明」 而「見」 妄境,其欲「想」 便「成」。
此中陰身若與父母有互「異」 之「見」則「成憎」 恚,而為怨親之種;若與父母為「同想」 則「成愛」,而為互愛之眷屬之種。
「流」 注此「愛」 意「為種,納」 受此愛「想為胎」 之親因,以父母肉體「交遘(gòu)」 之「發生」 為助緣,因而「吸引」過去有共「同業」 緣之中陰身入胎,「故有因緣」 而「生羯羅藍、遏蒲曇等」 五胎位之相。是故「胎、卵、濕、化」 皆各「隨其」 業感「所應」:「卵」 生之眾生「唯」 由亂思之「想」 而「生,胎」 生之有情「因」 親愛迷戀之「情」 而「有,濕」 生之有情「以」 與外境暖濕之氣分和「合」 而「感」 生;「化」 生之眾生「以」 喜新厭舊、「離」 此托彼相「應」 而生。
此中,于累劫之中,眾生之「情、想、合、離」 的狀態「更相變易」,並非一定。四生「所有受業」報之眾生,皆隨「逐其」善惡業感,或「飛」 或「沈,以是因緣,眾生相續」 而生滅不斷。
6.業果相續
【「富樓那,想愛、同結,愛不能離,則諸世間父母子孫相生不斷。是等則以欲貪為本。貪愛同滋,貪不能此,則諸世間卵、化、濕、胎、隨力強弱遞相吞食,是等則以殺貪為本。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噉,惡業俱生,窮未來際,是等則以盜貪為本。」】
【注釋】
「想愛、同結,愛不能離」:以同想成愛,同為結縛,因此相愛而有能分離。
「是等則以欲貪為本」:「欲貪」,即淫欲之貪。謂此等眾生之生死根由,則是以淫欲之貪為本。
「貪愛同滋」:一群眾生由于有相同的貪愛,必取相同的食物來滋養其身命。
【義貫】本節從略。
【詮論】
這一節為開示眾生之根本,由于三種貪:淫貪(欲貪)、殺貪、及盜貪。以此三種貪,眾生于六道中來往生死不斷。
【「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
惟殺、盜、淫三為根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富樓那,如是三種顛倒相續,皆是覺明,明了知性,因了發相,從妄見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次第遷流,因此虛妄,終而復始。」】
【注釋】
「我憐汝色」:「憐」,即愛義。
「皆是覺明,明了知性」:皆是于真覺而起「妄明」,此由無明而有之妄明,系妄有了知之性,非為真了知。
「因了發相」:「相」,即業、轉、現三相。因此妄了之無明,而引發了業、轉、現三相。
「從妄見生」:從妄覺妄明之三細起粗惑,而見種種粗境生。
【義貫】
有時「汝負我命」而還我命,有時則我欠你債故「我還汝債」,「以是」 相報「因緣」,雖「經百千劫」,仍「常在生死」 輪迴之中。有時「汝愛我心」,有時「我憐汝色」,「以是」 愛憐「因緣」,縱「經百千劫」,亦「常在」 愛欲「纏縛」 之中,而不得脫。
是故眾生 「惟」以「殺、盜、淫三」 種貪習種子「為」 其生死之「根本。以是」 種子為「因」 現行之業為「緣」,因緣相資,致令「業果相續」 不斷。
「富樓那,如是」 世界、眾生、業果「三種顛倒相續」 不斷,「皆是」 于真「覺」 而起妄「明」,此妄 「明」 之無明妄有「了知」 之「性,因」 此妄「了」 之無明而引「發」 業、轉、現之三「相」,復「從」 此三細之妄相「妄見」 有六粗境「生」,因而起「山河大地,諸有為相」 生住異滅「次第遷流,因此」 種種「虛妄」 之相得「終而復始」 ,相續不斷。
7.富樓那執因疑果
【富樓那言:「若此妙覺,本妙覺明,與如來心不增不減;無狀忽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如來今得妙空明覺;山河大地,有為習漏,何當複生?」】
【注釋】
「無狀」:無因無故。
「山河大地,有為習漏,何當複生」:「何當」,何時還會。意即,如來現在已證得了妙空明覺,返妄歸真,可是在此如來所證的真如法性,什麼時候還會再出生山河大地及眾生有漏的業果?換句話說,既然一切眾生本具的本妙覺心,會以一念無明妄動,而忽然生出山河大地及一切有為業果。而如來今日既已證入此本妙覺心,會不會有一天也忽然再一念妄動,再從真起妄,又墮為凡夫?
【義貫】
「富樓那言:若此」 眾生本具之「妙」 明「覺」 體,「本妙」 本「覺」 本「明」,且「與如來」 所證究竟之「心」相比,實「不增不減」(如來究竟之心未曾增,眾生本具之心亦無滅),無有高下。然眾生于本具真心中,以最初一念無明,「無狀」 (沒有由地,而妄欲加于本覺,以致)「忽」 然「生」 出「山河大地」,及「諸」 有漏「有為」 依正諸「相」。眾生既是如是忽然從真起妄,而「如來今」 已證「得妙空明覺」 之本真,然于此真中,眾生有漏依報之「山河大地」,與「有為」 的「習漏」 之業果等,「何」 時「當」 會「復生」?
【詮論】
這是很大的一個問題,也是很多人(不論初心或久學)常有的疑問。佛在《圓覺經》中也回答過這問題。之所以會有這個疑問,完全是宿昔于如來藏等第一義諦的薰修不夠,故不思議地無法起信,致有此疑。大凡人若于第一義諦薰習力不足,信根不具,通常就只能退而修習次一等的余諦,如聲聞諦、緣覺諦,及大乘權諦,乃至凡夫之人天諦,這是勉強不來的,以善根力不足,根器如是故。除非因緣成熟,得佛菩薩、大祖師、大善知識開示、接引,否則這是累劫的業習力及修行所致,很難突破、超越。又以本是二乘行人而言,阿難就比較具有第一義之善根,所以雖未斷煩惱,但一蒙佛慈悲開示,即心開悟解,獲本心明;更不會懷疑說:佛會不會哪一天又墮為凡夫,起這樣的妄想分別!(當然,像富樓那這樣的大弟子,亦非「實法聲聞」,而是為護釋迦牟尼佛的法,來權現聲聞,代眾生發問,以示眾疑。)
【佛告富樓那:「譬如迷人,于一聚落,惑南為北;此迷為復因迷而有?因悟所出?」
富樓那言:「如是迷人,亦不因迷,又不因悟。何以故?迷本無根,云何因迷?悟非生迷,云何因悟?」
佛言:「彼之迷人,正在迷時,倐(shū同倏)有悟人指示令悟。富樓那,于意云何?此人縱迷于此聚落,更生迷不?」
「不也,世尊。」
「富樓那,十方如來亦復如是。此迷無本,性畢竟空,昔本無迷,似有迷覺;覺迷迷滅,覺不生迷。」】
【注釋】
「譬如迷人」:「迷人」,迷失方向之人。「迷」,在此指無明,亦即最初一念無明。
「于一聚落」:「聚落」,喻如來藏或一真法界。人乃存在于真如本性中,而猶自生迷惑,如人騎牛背上而找牛。
「惑南為北」:因為心迷惑,而把南方當作北方。他雖這樣迷惑,以妄為真(以南為北),但南方實不會因他的迷惑而轉為北方。這比喻:迷時雖從真起妄,以妄為真,但此妄決不會變成真,因為妄性本空。就好像此人迷南為北,但他的迷惑並非實有,亦無實體——其「迷」本空,其「惑」無體。
「此迷為復因迷而有?因悟所出?」:此人的這個迷惑,是從迷而生的呢?還是從悟而生的?——若是從迷而生,則此人心中原先就有迷,那就不是本妙覺明,而且這個迷也不是「最初一念無明」;因此可知,說這個迷是「從迷中生」,不能成立。如果說這個迷是「從悟中生」,悟何能生迷?如鴨何能生老鼠?故說「此迷為從悟中生」,不能成立。如是則知,此迷既不是「從迷生」,也非「從悟出生」;結論:因此可知,此迷實不生!迷無本體、無性、亦無生,迷體不可得。
「迷本無根,云何因迷?」:本」,原本。「根」,根由。「此迷」(無明)原本無根由,若有根,即在本覺明心中便已有迷,若已有迷,即不能稱為本覺明心。又,若有根由,即不迷惑,以無根由,故稱迷惑。沒來由的,胡里糊涂的,故稱為迷;若是有來由,清清楚楚的,即不叫作迷。故此云,「迷」本來即無根由,怎麼可說迷是由迷而來,從迷而生?因為既「無根由」,即沒有前因後果可尋,有如從空而降,令人摸不著頭腦,搞不清楚,故叫作迷。
「悟非生迷,云何因悟?」:悟雖與迷正相反,然亦非生迷之因,以物皆自類相生。因此如何能說迷是從悟中生的呢?此比喻,真如本體並不會真正「生」妄,雖然從相上說,無明是「依」真如本體而起,所謂「依真起妄」,但這不等于說:「真能生妄」。就好像樹影是依樹而有,但樹並不真能生影,樹是樹、影是影,從來兩不相干:樹中無影,影中無樹——然而影還是依樹而有,而樹非影,樹不成影。同樣的,無明依真如體而起,但真如體實不生妄,真如亦非妄,真如亦不成妄。無明起時,真如依舊;無明滅時,真如依然。如樹影生時,樹仍是樹,樹影滅時,樹亦不短少增減。是故迷自有起滅,而真性常然,不動、不染。
「倏有悟人」:「倏」,忽然;此指因緣成熟時。「悟人」,悟了之人,比喻佛如來。
「此人縱迷于此聚落,更生迷不?」:這個人縱使先前曾經在聚落中迷失方向,經指示令悟後,還會不會再迷?比喻佛開悟後,會不會再起無明?
「昔本無迷,似有迷覺」:「無迷」:「迷」,指無明。「似有」,相似有,好像有。「迷覺」,迷時的妄覺。此言,昔在眾生位中,本來就沒有無明,然卻相似有迷時的妄覺,因而惑南為北。「似」為相似,既是相似,即不是真實的。迷中並非完全沒有覺知——迷中還是有覺知,只是其覺非真,其覺知是一種妄覺,是一種情執,非真覺,故稱之為「迷覺」,即迷中之覺。然連此迷中之覺也不是真的有,而是虛妄的,故說此迷中之覺為「似有」,彷彿有,恍惚中若有,雖若有而實無;以此「迷中之覺」之體不實,故其相虛幻,不能確定。
「覺迷迷滅」:「覺」,覺了,覺知。「迷」,無明。若覺知無明,無明即滅。如人若覺知自己走錯了路,即不會再走錯路的,或如人已醒,即不復在夢中。
「覺不生迷」:真覺之體是不會再生迷的,亦即,佛心不會再起無明。
【義貫】
「佛告富樓那:譬如迷」 失方向的「人,于一」 人煙「聚」 集的村「落」 中(一真法界),「惑南」 方「為北」 方(迷妄作真);「此迷為復因迷而有」?還是「因悟所出」?
「富樓那言:如是迷人」 心中之迷,「亦不」 是「因迷」 而起,「又不」 是「因悟」 而生。「何以故」?此「迷」原「本無」有「根」由可尋,「云何」說是「因迷」 而生迷?「悟」與迷正相反,固「非生迷」之因,因此「云何」可說此迷是「因悟」 而生的呢?
「佛言:彼之迷人,正在迷時,倏有悟」 了之「人指示」 而「令」 得開「悟。富樓那,于意云何?此人縱」 使先前「迷,于此聚落」 中,經人指示令悟後,還「更生迷不」?
「不也,世尊。」富樓那答。
佛言:「富樓那,十方如來」 三覺圓滿,「亦復如是」,悟後不復更迷也。「此迷」 實「無本」 體,其「性畢竟空」,無實相可得;「昔」 在眾生位中「本」 即「無迷」 體生,然卻相「似有迷」 時之妄「覺」,(以此妄覺而惑南為北,迷妄作真;然彼雖自生惑,而南並不成北;彼人雖迷,然妄並不因而成真,真亦不成妄。)當一念「覺」知往昔之「迷」時,此「迷」之幻相即「滅」,以本非有故,但覺知而已,亦非有迷滅;以真「覺」之體本「不生迷」故。
【「亦如翳人見空中華,翳病若除,華于空滅。忽有愚人,于彼空華所滅空地,待華更生。汝觀是人為愚為慧?」
富樓那言:「空元無華,妄見生滅。見華滅空已是顛倒,敕令更出,斯實狂痴,云何更名如是狂人為愚為慧?」
佛言:「如汝所解;云何問言:『諸佛如來妙覺明空,何當更出山河大地?』」】
【注釋】
「忽有愚人,于彼空華所滅空地,待華更生」:「于彼空華所滅空地」,在那空華已經滅了的地方,比喻如來證于至真,諸惑已盡。「待華更生」,等待已滅了的空中華再生起。比喻妄想分別如來還會再忽然無明又起。
「空元無華,妄見生滅,見華滅空已是顛倒」:空中本來就沒有華,以心虛妄而見有空華或生或滅。見華于空中「生起」,已是一虛妄;又見空華于空「滅去」,便是二度虛妄,顛倒又顛倒。
「敕令更出,斯實狂痴」:要叫已經滅了的空華又生出來,這實在是接近瘋狂的愚痴。
「如汝所解」:正如你所了解的那樣,不錯。
【義貫】
「亦如」 患眼「翳」 之「人」 妄「見空中」 有「華」 相,俟其「翳病若除」,其空「華」即「于空」中「滅」 去。但是,「忽有」一「愚人」,卻「于彼」人原先所見「空華所滅」 之「空地」,期「待」 彼空「華更生。汝觀是人為愚」 癡呢?抑「為」 有智「慧」 呢?
「富樓那言:空」中「元」本即「無華」,以自心虛「妄」故「見」 ,有華于中「生、滅」若「見華滅」于 「空,已是顛倒」了,若于華滅之後,還「敕令」 本來即無之華「更」從空生「出,斯實」近于瘋「狂」 的愚「痴」之徒,「云何更名如是狂人為愚」 癡或「為」 有智「慧」 呢?實乃愚不可及!
「佛言:如汝所」了「解」的,不錯。你的了解既能如是無誤,「云何」 還會「問言:諸佛如來」于所證「妙覺明空」 之真如體中,「何」時「當更出」生有為習漏之「山河大地」 等三種相續,因而復墮為凡夫?
【詮論】
若問如來什麼時候還會再起無明,再墮為凡夫,實是褻瀆神聖。而富樓那在前面的問答中,亦說這種人實為癡狂,富樓那在此的表現,顯示兩件事:一、此皆由于如來善于誘導,令富樓那起正知見之智慧;二、這也表示,如前所說,富樓那亦是為護佛法及利益眾生故,大權示現。
【「又如金礦雜于精金,其金一純,更不成雜;如木成灰,不重為木。諸佛如來菩提涅槃,亦復如是。」】
【注釋】
「又如金礦雜于精金」:「精金」,純金。又譬如金礦中,雜有純金。
「其金一純,更不成雜」:這是指金礦開采出來,經提煉後,便是純一真金,不會再含有雜質。
「諸佛如來菩提涅槃,亦復如是」:諸佛如來既已轉煩惱為五智菩提,轉二種生死為無上大涅槃,也是一樣的:既轉煩惱為菩提,此菩提就不會再生煩惱;既轉生死為涅槃,引涅槃就不會再成為生死。如同煉礦成金,不復為礦。是故《圓覺經》亦云:「如銷金礦,金非銷有,既已成金,不重為礦,經無窮時,金性不壞。」又云:「雖復本來金,終以銷成就,一成真金體,不復重為礦。」等,都是發明此義:諸佛如來所證之菩提、涅槃,乃金剛不壞,猶如真金。
【義貫】
「又如」 于「金礦」 中「雜于精」 純之「金」,此礦若開采出來,煅鍊之後,「其金」 即復「一純」 之性,「更不成雜」;又「如木」 已燒「成灰」,便「不重為木。諸佛如來」 于證無上「菩提涅槃」 之後,「亦復如是」,不會再變回去成為有煩惱生死的具縛凡夫。
第三節 開示三如來藏
1.空如來藏——一切皆非
【「富樓那,又汝問言:地、水、火、風本性圓融,周遍法界。疑水、火性不相陵滅,又徵虛空及諸大地,俱遍法界,不合相容。
富樓那,譬如虛空,體非群相,而不拒彼諸相發揮。所以者何?富樓那,彼太虛空,日照則明,云屯則暗,風搖則動,霽澄則清,氣凝則濁,土積成霾,水澄成映。」】
【注釋】
「又徵虛空」:「徵」,問。
「譬如虛空,體非群相,而不拒彼諸相發揮」:「虛空」,喻如來藏。「群相」,指下面所說的明、暗、動、清、濁、霾、映七相,用以比喻七大之相。虛空喻空如來藏,以其中無有相故。「不拒諸相發揮」,此則比喻「空而不空」之如來藏,以此如來藏本體雖空無相,然亦能隨緣含容諸相于其中發揮,是故此如來藏體雖空,其中亦宛然有相,故亦不空,是故得名為「空不空如來藏」。然而,此諸相雖在如來藏中現,卻仍非如來藏所具有之物。
「云屯則暗」:「屯」,屯積。
「霽(jì)澄則清」:「霽」,雨後天晴。雨後空中的積塵被雨水沖刷,故空中一片清新。
「土積成霾」:「霾(mái)」,陰霾不開。塵土積聚于空,則空中一片陰霾之相。
【義貫】
「富樓那,又汝問言」:如來所言「地、水、火、風」四大之「本性圓」 滿互「融」 無礙,其體則「周遍法界」,于是你便生出這樣的「疑」 惑:「水」 與「火」 之「性」 本來是相剋的,為何能「不相陵滅」,你「又徵」 問「虛空及諸大地」,空大與地大二者之性,一通一礙,若「俱遍法界,不合」(不應)「相容」 能互納。
「富樓那,譬如虛空」,其「體」 雖「非」 由「群相」 構成,「而」 卻「不」 會「拒」 斥「彼諸相」于其中「發揮」(比喻如來藏體雖非七大,但並不拒七大發揮)。「所以者何?富樓那,彼太虛空」 當「日照」 之時「則」 隨日緣而現「明」 相,「云屯」 積時,「則」 隨云緣而現「暗」 相,「風搖」 時「則」 隨風緣而現「動」 相,「霽澄」 時「則」 隨霽緣而現「清」 新之相,地「氣凝」 聚時,「則」隨氣凝之緣而現「濁」 相,塵「土」 紛飛「積」 于空中則「成」 陰「霾」 不開之相,江湖等「水澄」 清時則「成映」 現之相。
【詮論】
虛空中雖常有此等七相顯現,然而虛空本體中實不染著此等相,雖則如是,但它還是任此七相隨緣而現、隨緣而滅。又,因為地、水、火、風、空、識、根等七大在如來藏中所發揮之事,無法直接指陳,所以如來便藉用肉眼現前看得到的現象來比喻,易于理解。
【「于意云何?如是殊方諸有為相,為因彼生?為復空有?
若彼所生,富樓那,且日照時既是日明,十方世界同為日色,云何空中更見圓日?
若是空明,空應自照,云何中宵云霧之時不生光耀?當知是明非日非空,不異空日。」】
【注釋】
「殊方」:各方。
「為因彼生」:「彼」,指緣。是從緣而生的嗎?這是破「相從緣生」。
「為復空有」:還是從虛空而有的呢?這是破「相從無因生」。
「且日照時既是日明,十方世界同為日色,云何空中更見圓日」:如果太陽照耀的時候,此虛空既為日所明,則十方世界應該是同一日光之色,因為此日之光明可遍至十方世界。日之光明既從日中「出」已,則日中應不復有光明。然則為何我們仍能于空中見一圓日呢?
【義貫】
「于」 汝「意云何?如是殊方諸有為」 法之「相,為因」 從「彼」 緣而「生?為復」 從「空」 而「有」 的呢?
「若」 說是從「彼日之緣」「所生」 的話,「富樓那,且」 看「日照」 之「時」,此虛空「既是」 為「日」 所「明」,則「十方世界」應「同為」 均一之「日色」 (然而十方世界于日照之時,並非同一均平之日色;結論:可知彼諸有為相非從因緣而生。)再者,日照之色既已從日而出,均布于十方虛空,日中既不應再有光明,「云何」我們于「空中」猶「更」可「見圓日」?(結論:是故言虛空之明相為從日出,不能成立。)
「若」 言「是」 從「空」而「明」(明從空生),則虛 「空應」 能 「自照」,(空既自照自明,即應時時皆明,以空性是恆常,其明亦應恆常)然而「云何」 于「中宵」 (中夜)及「云霧之時」,虛空即「不」 能「生」 出「光耀」 呢?(結論:故說虛空之明相為由虛空自生,不能成立。)
是故「當知,是明」 相既「非」 從「日」 中出生,亦「非」 從「空」 中來,亦「不異空日」 (不離空日)而能有。(乃如來藏中,循眾生業緣幻化而現,非因緣生,非無因生。)
【「真妙覺明亦復如是。汝以空明,則有空現;地、水、火、風各各發明,則各各現。若俱發明,則有俱現。云何俱現?富樓那,如一水中現于日影,兩人同觀水中之日,東西各行,則各有日隨二人去,一東一西,先無準的。不應難言:此日是一,云何各行?各日既雙,云何現一?宛轉虛妄,無可憑據。」】
【注釋】
「真妙覺明亦復如是」:真妙之如來藏,因覺之緣而現明相,也是像這樣的。
「汝以空明,則有空現」:「明」,此為動詞;前人訓為循業而明之,意義上較接近。你若循空之業去明之,則有空之相現。
「各各發明」:「各各」,一一、各別之義。
「東西各行」:喻各循其業。
「則各有日隨二人去」:喻各發現其本業所現之大相(諸大之相)。
「一東一西,先無準的」:「準」,定。「的」,實。「先」,本也。此謂,則此二人各自發現各自之日:一在東、一在西,本無定實可得。亦即,並不能確定哪一個人所見的水中之日影才是真日,且其日所處的方位哪一個才是正確、實在的。(水中的第一個日影本就不實、虛妄。現在兩人又各循自業,于第一日影,又別見不同位置之二日影;第一日影已自虛妄,今若再去論究此第二對日影,到底哪一個才是真的、及處于正確的位置,豈不愚癡至極?!)
「不應難言」:不應作這樣的問難,或質問。亦即,不應有這樣的問題或疑問。也就是說,關于這點,下面這樣的問題實不須要問——因為根本沒什麼問題:本自虛妄,還在那上面找什麼問題?!(正如,兩個人一同去看一個偵探片的電影,回家後,此二人對于其中某些情節爭論不休一樣:電影銀幕上所發生的事,本無其實,還有什麼好爭辯探究其實的?又如有人探究解析夢境,亦復如是。)
「此日是一,云何各行」:此水中的日影之本體,原來只是一個,為何卻各有一個日影隨二人而去?有智之人實在不應問這樣的問題。然而,這問題看來雖粗淺,道理卻很深;若非入于佛智,一般眾生,乃至凡外權小,皆不免被此誑惑。依于佛智以解此惑即是:眾生各自「循業發現」,不相妨礙;而且亦非此實彼虛。
「各日既雙,云何現一?」:此二人所見之日加起來,既成雙日,為什麼由第三者看來,在水中還是只有一個日影呢?這豈不怪哉?
「宛轉虛妄,無可憑據」:「宛」,曲也。「轉」,展轉。指彎彎曲曲、輾轉變化,並非循一直道,因此虛妄不實,諸人所見者,都不能拿來當作依憑之據。以諸人所見俱皆妄相,既是妄相,如何能以虛妄之事來作為定奪之憑據?
【義貫】
一切眾生「真妙」 之如來藏因「覺」 之緣而現「明,亦復如是。汝」 若循「以空」 之業去「明」 之,「則有空」 之相「現」;若循「地、水、火、風」 四大「各各」 業、一一去「發明」 之,「則」 四大「各各」 一一呈「現」 其相;「若」 循「俱」 起之業去「發明」之,「則有」 同時「俱現」 之現象,(循一,則一現;循多,則多現)。「云何」 為「俱現」 之義?「富樓那,如」 在「一水中現于日影,兩人同觀水中之日」,然後「東西各行」 (各循其業),「則各有」 一「日隨二人去」 (各自發現其業報所現之日),「一」 在「東、一」 在「西,先無」 定「準的」 實可言。
「不應」 作如是「難言:此」 水中之「日」 影原只「是一」 個,「云何各」 有一日影隨二人「行」 而去?這豈非變成有兩個日影?又,隨「各」 人行去之「日既」 已成 「雙,云何」 由第三者來觀,水中還只是「現一」 個日影呢?(到底水中的日影是一?是二?還是三?)如是循業俱時而現,並不相沖突、並不相妨礙,互不相干,亦非絕對無乾,如此眾相,實「宛」 曲輾「轉虛妄」 不實,各人循業所見,「無」 一「可」 為真實論斷之「憑據」,以皆循其自業而妄現故。
【詮論】
水中日影之體已非實,眾生再循各自之業(東西各行),則其所見之日影之方位又各不同。如此則在本已虛妄之上又加虛妄;接著,你又要據此一連串虛妄所現之相去探究到底那一個才是真的日影?正確的方位應在那是?確實有幾個日影?于諸虛妄相上,又去探討其真偽、數目、方位、豈非又妄上加妄?這正好可用來比喻富樓那要探究如來藏中,循眾生業所現的七大,究竟是不是真的一一都遍于法界?如果是,為什麼這七大不會互相重疊、互相沖突、或互相凌滅?這情況與如來在此所舉的水中觀日影的例子,幾乎完全一樣——水中要無日,如來藏體中亦本無七大,這些七大只是眾生循業所現的幻相,既是幻象,怎會互相凌滅?藏性中之火,實非火;藏性中之水,亦實非水。是故天道眾生所見之水為水晶(固體),且可于此水上行走;人道眾生所見之水為液體,可飲用、可沐浴,但不可能于其上步行;餓鬼道所見之水現為火,連飲用亦不能。是故于一水體,各道眾生皆循自本業而發現不同之相。是故諸聖于證入如來藏本體之後,便能幻化諸大,即是所謂的示現神通,而其實是因契入如來藏本體之性,故能盡其隨緣幻化之用,因而能隨意變化七大所現之相,而成凡夫所謂的神通。例如阿羅漢能騰空作十八變、于自身上出水、火、履水、穿壁而過等。而這些只不過是如來藏少分之用而已,因為那只是在一己的報身之上所起的作用,若以全體如來藏而言,則有如大海之一浮漚體而已。至若佛世尊及大菩薩,以得盡如來藏全體之用故,故能震動三千大千世界,或以一毫光便可遍照法界,或可移動一佛世界並其中所有眾生至另一佛世界,或可納一佛世界于另一佛世界,乃至可納一佛世界于一毫端,亦不迫促,其中眾生亦不知覺而驚駭。凡此等等,及本經下文所示,佛世尊之大神通境界,其實亦皆只是如來藏本體不動隨緣幻化之用而已。是故如來教敕弟子修行皆不可以此用為務,須求其體,以有體自然可以起用,方不致舍本逐末。而此所謂體者,即如來密因也;若得信解悟入于此密因,則是如來真子,諸佛之所護念,將愁何事而不成辦?
【「觀相元妄,無可指陳;猶邀空華結為空果,云何詰其相陵滅義?觀性元真,唯妙覺明;妙覺明心,先非水火,云何復問不相容者?
富樓那,汝以色、空相傾相奪于如來藏。而如來藏隨為色、空,周遍法界。是故于中風動、空澄、日明、云暗。眾生迷悶,背覺合塵,故發塵勞,有世間相。」】
【注釋】
「觀相元妄,無可指陳」:觀一切因緣所現之相原是虛妄,以彼一切相皆是眾生循業發現,似有而非實,無有實體可以指示陳現。
「猶邀空華,結為空果」:「邀」,求也,待也。正如同要求空華還要結出空果。這比喻:實在虛妄至極!因為見空有華已是虛妄,然而由于凡夫妄想無盡:既然有花,必定有果,開花結果,理之當然:空中既已生出花來,此花何不結果呢?——吾且待之!這個比喻實是精妙無比。喜好文學之士,一閱及此,豈不擊節讚歎曰:「妙哉,妙哉,神來之筆!」始知如來真一切智人也,能善以種種因緣譬喻教化眾生,無不曲盡其妙。例如上文,二人觀日,東西各行之喻,亦是世間無有比之「絕妙好辭」也。筆者剃染前,于世間專業本為文學,然見佛經中之諸多絕妙之譬喻,以吾所閱世間一切文、史、哲典籍中,實無有能相與並論者。故言佛世尊乃「世間無有等」,及「天上天下無如佛,十方世界亦無比,世間所有我盡見,一切無有如佛者」,誠其然也。
「云何詰其相陵滅義」:「詰」,究詰,質問。為什麼還質問說:如來藏中所現之諸大,怎麼不會互相陵奪而消滅呢?
「觀性元真,唯妙覺明」:「性」,指諸大之性。「元」,同原。此謂,至于觀諸大之性,原來是一真,本無諸相,諸相之體唯是一一妙覺圓明之真心(如來藏心)。
「妙覺明心,先非水火」:「先」,原本。此妙覺圓明之如來藏心,本即非有水、火等諸大。
【義貫】
「觀」 一切因緣所現之「相元」 是虛「妄」,並無實體,故「無」 有實體「可」 以「指陳」,若欲作種種指陳或探究,即「猶」 如「邀」 求翳眼所見之「空華」 更「結為空果」,毋乃虛妄至極?(是故若了現前所觀諸現象,原為如來藏中所現空華之相,非有非無,不可究詰,)「云何」 還「詰」 問「其」 互「相陵」 奪消「滅」 之「義」?然若「觀」 諸大之「性」 則「元」 是一「真」,本非諸相,「惟」一「妙覺」 圓「明」 真心,此「妙覺」 圓「明」 之如來藏「心」 之中,元「先」 即「非」 有他「水火」 風諸大,諸大尚無,「云何復問」 它們彼此為何不會有「不相容者」?
「富樓那,汝以」執「色、空」 等諸大體性為實有,故誤認以為其必然「相傾相奪于如來藏」中;「而」實「如來藏」則「隨為色空」 等之緣,而現色空等之影相,「周遍法界」,以眾生不達如來藏深法,不知諸相幻相,執為實有,執則成礙,「是故于」 一真法界「中」,妄見實有「風」 之「動」 搖、「空」 之「澄」 寂、「日」 之光「明」 、及「云」 之昏「暗」 等相,皆執為定實,(于是地與空不相容、水與火相陵相克等便一時俱現),凡此皆是因「眾生」 其心「迷」 昧昏「悶」 不通(以迷故昧于藏性真空之理;以悶故不通達諸相非實),「背」 棄本有之「覺」 性而妄「合」 于諸「塵」 影幻法,「故」 從而「發」 起「塵勞」,而妄見實「有世間」 諸「相」。
【「我以妙明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是故于中,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小中現大,大中現小。不動道場遍十方界;身含十方無盡虛空;于一毛端現寶王剎;坐微塵里轉大法輪。滅塵合覺,故發真如妙覺明性。」】
【注釋】
「一為無量,無量為一」:能化一為無量,或化無量為一。此為理事無礙之境界。
「小中現大,大中現小」:此為事事無礙之境界。
「不動道場」:此為如來藏不動之理體。
「于一毛端現寶王剎」:寶王剎「,寶王剎土,即佛土,亦即佛世界。此為廣狹無礙門。
【義貫】
「我以」 真覺「妙明不滅不生」 之體性為本修因,而「合」 于「如來藏」 性,因「而」 證于「如來藏」 本體「唯妙覺明,圓」 滿遍「照」一真「法界。是故于」 其「中」能現化「一為無量」、或化「無量為一」 之理事無礙境界,或于極「小中現」極「大」,于極「大中現」 極「小」之事事無礙境界;坐于如來藏本體「不動道場」 中,不起于座,而能「遍」 現于「十方」 世「界」;如來三「身」 皆能遍「含十方無盡虛空」;能「于一毛端」 中「現寶王剎」 之廣狹無礙境界;及「坐」 于一「微塵里轉大法輪」,廣度無量眾生。凡此皆是以如來「滅塵合覺,故」 能「發」 起「真如」 之「妙覺明性」 不可思議力用,一切無礙。
【「而如來藏,本妙圓心。非心、非空、非地、非水、非風、非火;
非眼、非耳、鼻、舌、身、意;
非色、非聲、香、味、觸、法;
非眼識界,如是乃至非意識界。
非明、無明、明無明盡,如是乃至非老、非死,非老死盡。
非苦、非集、非滅、非道、非智、非得。
非檀那、非尸羅、非毗梨耶、非羼提、非禪那、非般剌若、非波羅密多。
如是乃至非怛闥阿竭、非阿羅訶、非三耶三菩、非大涅槃,非常、非樂、非我、非淨。」】
【注釋】
「非心」:「心」,即識大。如來藏體非識大。
「非眼、非耳、鼻、舌、身、意」:如來藏體非六根。
「非明、無明、明無明盡,如是乃至非老、非死、非老死盡」:如來藏體非緣覺法。
「非智、非得」:如來藏非小乘之無我智,亦非四雙八輩果位之證得。
「般剌若」:亦即般若。如來藏非即菩薩般若法。
「怛闥阿竭」:又譯為多陀阿伽度,義即如來,佛十號之一。如來藏乃至非即如來法。
「阿羅訶」:應供。佛十號之一。如來藏乃至亦非即十號具足相之法。
「三耶三菩」:又譯為三藐三菩提,正等覺,或無上正等正覺方義。亦佛十號之一。如來藏乃至非即如來等正覺相之法。
「非常、非樂、非我、非淨」:「常、樂、我、淨」為如來無上大涅槃之相。如來藏乃至亦非即如來無上大涅槃相之法。
【義貫】
「而如來藏本妙圓」 滿之「心」,其體「非心」 (識大)、「非空、非地、非水、非風、非火」 等世間七大;
如來藏亦「非眼、非耳、鼻、舌、身、意」 六根;
如來藏亦「非色、非聲、香、味、觸、法」 六塵;
如來藏亦「非眼識界,如是乃至非意識界」等十八界;
如來藏亦「非明、無明、明無明盡,如是乃至非老、非死、非老死盡」 等出世緣覺乘法;
如來藏亦「非苦、非集、非滅、非道、非智、非得」 等聲聞乘法;
如來藏亦「非檀那、非尸羅、非毗梨耶、非羼提、非禪那、非般剌若、非」 諸「波羅密多」 等菩薩法;
「如是乃至」 如來藏亦「非怛闥阿竭」 (非如來)、「非阿羅訶」 (非應供)、「三耶三菩」 (非無上、非正等菩提)、「非大涅槃、非常、非樂、非我、非淨」等如來大涅槃相法。如來藏其體究竟清淨,本無迷、悟及世間、出世間、凡聖、染淨一切有為、無為相法。
【詮論】
本節為明示「空如來藏」,一切俱非;如來藏體究竟清淨,本無迷悟,故無凡聖、染淨、十界之法,而為空如來藏。如來藏體雖無迷悟,然能為迷悟之所依,而有聖凡等十界于中顯現,于焉成「不空如來藏」,此即下文所說。
又,此處之「非眼、非耳、鼻、舌、身、意。非色、非聲、香、味、觸、法。非眼識界,如是乃至非意識界。非明、無明、明無明盡。如是乃至非老、非死、非老死盡。非苦、非集、非滅、非道、非智、非得。」與《般若心經》中之「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到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兩者名相完全相同,只是「非」字與「無」字,意義稍微不同而已。《心經》中是以般若觀照之功,而照見真空實相之中,無有世、出世間諸法。本經則是以本心,不假功用,當下直體「空如來藏中」(與《心經》之「空中」二字之旨相同),本非七大、四科、有為諸法,及三乘、佛乘一切無為諸法。
【附及,鄙人于昔所著《心經系列》中所闡述,《心經》中空有之旨(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于其中釋言:此為如來藏之境界:乃依于如來藏而得如是觀照、了悟。今對本經,即可知鄙人所說乃有所本,系「以經證經」,足見吾言不謬。又,余以《心經系列》初版三刷附錄中之「空義再示」一文中發揮《心經》中所隱示之「空如來藏」、「不空如來藏」、「空不空如來藏」之密義,今證之本經,亦可見吾非空言。走筆至此,同道大德請詳。】
2.不空如來藏——一切皆即
【「以是俱非世出世故,即如來藏元明心妙;
即心、即空、即地、即水、即風、即火;
即眼、即耳、鼻、舌、身、意;
即色、即聲、香、味、觸、法;
即眼識界,如是乃至即意識界。
即明、無明,明、無明盡;如是乃至即老、即死,即老死盡。
即苦、即集、即滅、即道、即智、即得。
即檀那、即尸羅、即毗梨耶、即羼提、即禪那、即般剌若、即波羅密多。
如是乃至即怛闥阿竭、即阿羅訶、三耶三菩、即大涅槃、即常、即樂、即我、即淨。」】
【注釋】本節從略。
【義貫】
如來藏「以是俱非世、出世」間六凡、四聖一切諸法「故」。而為清淨本然之空如來藏,是故「即如來藏」 而能起「元」 本「明心」 之無窮「妙」 用:
是故如來藏「即心、即空、即地、即水、即風、即火」 ——七大即如來藏隨緣所現;
如來藏「即眼、即耳、鼻、舌、身、意」 ——六根即如來藏隨緣所現;
如來藏「即色、即聲、香、味、觸、法」 ——六塵即如來藏隨緣所現;
如來藏「即眼識界,如是乃至即意識界」 ——十八界即如來藏隨緣所現;
如來藏「即明、無明,明無明盡;如是乃至即老、即死、即老死盡」 ——一切緣覺法即如來藏隨緣所現;
如來藏「即苦、即集、即滅、即道、即智、即得」 ——一切聲聞法即如來藏隨緣所現;
如來藏「即檀那、即尸羅、即毗梨耶、即羼提、即禪那、即般剌若、即波羅密多」 ——一切菩薩法即如來藏隨緣所現;
「如是乃至」 如來藏「即怛闥阿竭、即阿羅訶、三耶三菩、即大涅槃、即常、即樂、即我、即淨」 ——一切如來法即如來藏隨緣所現;
【詮論】
本節所彰顯「如來藏即一切法」,而成所謂「不空如來藏」。然而,讀者必須注意,所謂「空如來藏」,並不是說「真如之體是無」,而是說真如之體性畢竟空寂,不著、不染、亦不息止一切染淨之法,如實空故。《起信論義記》云:「言如實空者,此以如實之中、空無妄染故,云如實空,非謂如實自空。」換言之,「空如來藏」的「空」字,是指無染、無著,不是說沒有體。又,《大乘止觀》云:「此心性,雖復緣起建立生死、涅槃、違順等法,而復心體平等,妙絕染淨之相;非直心體自性平等,所起染淨等法,亦復性自非有。」至于「不空如來藏」,義即真如之性,具足一切萬德,德無不備、法無不現。簡言之,「空如來藏」即是表示如來藏「不變」之性;而「不空如來藏」即表示如來藏「隨緣」之性,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故成就如來藏隨緣而不變、不變而隨緣之義。
然而,請注意,並非有「兩個如來藏」,一個空、一個不空;也並非有「兩種如來藏」:如來藏只有一個,只有一種;空與不空只是用來描述如來藏的兩種性能。如同一輛車,用牛拖即稱牛車,用馬拖即稱馬車,用驢拖即稱驢車;同是一車,從用得名。又,同是一瓶,用來裝水,即稱水瓶,用來裝牛奶即稱奶瓶,用來裝油即稱油瓶。如來藏亦如是,體本是一,用即差別,從用得名;名用雖殊,而體本一。以如來藏本體究竟寂靜不染,稱之為「空如來藏」;若隨緣起用,現世出世一切相,即稱之為「不空如來藏」:同一如來藏,在不同的作用、情況下,得不同之名。
3.空不空如來藏——皆非皆即、離非離即
【「以是俱即世出世故,即如來藏妙明心元;離即、離非,是即、非即。
如何世間三有眾生,及出世間聲聞、緣覺,以所知心測度如來無上菩提。用世語言入佛知見?」】
【注釋】
「離即、離非」:這句是省略句法,具說應為:「離即、離非即」。「即」,即一切法之義。此謂,如來藏之體實離于「即一切法」,亦離于「非即一切法」,也就是「雙離」,即是離一切相,這就是如實空的「空如來藏」。
「是即、非即」:這也是也省略的說法;具言應為:「是即、是非即」;義為:如來藏是「即一切法」,亦是「非即一切法」,這便是「一真」之義;亦即「不空如來藏」之「如實不空」。以上兩者合在一起,即是所謂「空不空如來藏」。
「三有眾生」:「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亦即是三界。
「以所知心」:以所知的意識妄心。
「用世語言」:用世間的語言,如因緣、自然、和合、不和合、互相凌滅、相容等。
【義貫】
如來藏「以是俱即世、出世」 間凡聖十界「故」,此「即如來藏妙明」 覺「心」 之本「元」 本具之性,其體實「離」 于「即」 一切法,亦「離」 于「非」 即一切法,究竟離一切諸相,然亦「是即」 一切法、是「非即」 一切法,一切諸法相妄而性真,如來藏以真空故不礙妙有,妙有故不礙真空——空有互不相礙。
「如何世間三有」 之「眾生,及出世間」 之「聲聞、緣覺,」欲「以所知」 之意識妄「心」,來「測度如來無上菩提」 所行境界呢?又要「用世」 間凡夫的「語言」 去思議分別,想要「入佛」 所證無上之如來「知見」?
【「譬如琴、瑟、箜篌、琵琶,雖有妙音,若無妙指,終不能發。汝與眾生亦復如是。寶覺真心各各圓滿,如我按指,海印發光,汝暫舉心,塵勞先起。由不勤求無上覺道,愛念小乘,得少為足。」】
【注釋】
「琴、瑟、箜篌、琵琶」:琴有七絃(xián同弦)、瑟有二十五弦;箜篌有十四弦;琵琶有四絃。此四種樂器用來比喻凡夫、外道、聲聞、緣覺,皆各具一心三如來藏,體中具足無量妙用。
「雖有妙音,若無妙指,終不能發」:「妙音」比喻自心本具之妙用。「妙指」,善于彈琴之技比喻如來之妙智。此謂:世間凡外權小之人,雖有本具之妙心,可當妙用,然若不入如來妙智,其妙用亦終不能現起,如空有一把好琴,若無好的琴技,亦不能顯出此琴所具有的美妙音色、音質。眾生懷寶不能用,亦復如是。
「如我按指,海印發光」:「海印」即海印三昧,為如來所入的三昧之一。于此三昧之中,定心智慧澄徹,廣大無量,猶如大海,普能印現一切十界萬象,並眾生心行、因緣、業果。《華嚴經·賢首品》云:「眾生形象各不同,行業音聲亦無量,如是一切皆能現,海印三昧威神力。」此謂,如來于入海印三昧之際,一按手指,即能發出光芒,照亮十方。
「汝暫舉心,塵勞先起」:二乘人由于不發究竟大心,故未得如來密因,因此即使阿羅漢亦只能斷分段生死,得有余依涅槃,端賴其定力壓伏六識,令不起現行,而止于化城之清淨不生境界,名之為涅槃境界;然以八識習氣種子完全不斷,故若起于定,一近于緣,塵勞之心隨起。「暫」,短暫之時間,稍微之義。「舉心」,起心。
「愛念小乘,得少為足」:只愛念小乘自求解脫、自得清淨的境界,不希求大果,不求利益無量眾生之廣大福德智慧,所以于如來法海中,只證得少許便已滿足。此少許指四諦八道及有余依涅槃。
【義貫】
「譬如琴、瑟、箜篌、琵琶」 (喻凡夫、外道、聲聞、緣覺),這些樂器「雖」 本身具「有妙音」 (皆具如來藏妙真如性),「若無妙指」 (若不契如來妙智,以達藏性理體),「終」 究是「不能發」 出其本具之妙音(藏性之無盡妙用不得顯發)。「汝與眾生亦復如是」,「寶覺真心各各」 本自「圓滿;如我」 一「按指」,便可使所入的「海印」 三昧「發」 出此三昧之「光」,而遍照塵世界;然而「汝」 若「暫」 一「舉心」,即有「塵勞先起」 (光是心動即如是,更何況身動?)此為「由」 于汝等「不」 發究竟之心「勤求」 諸佛「無上覺道」,而只「愛念小乘」,于菩提道,以證「得少」 法為滿「 足」。
【詮論】
此經中言,如來一按指,即發出海印三昧之光,即表示如來于靜中則有靜用,于動中亦成動用。相對的,二乘之人,以不求究竟,故不能離于有相定,因此一起座,一舉心,塵勞即起,是故不堪,以此之故二乘之人皆須沉空滯寂,方能維持其定心。是故其離于如來的動用一如之境界遠矣。為何會這樣呢?因其修學並示得如來來藏作為根本,故其定力並非從藏心發起,而是依六識心而起,依六識心分別染淨,苦樂等而起,故其定心與佛菩薩相較,只是浮面的,未深入八識根本,是故不堪任何些許動亂。若如是者,如何談得上于動中起用呢?然而這都與無始來有否發無上大心有關;若發大心,即與佛同心,與佛心相應,速能悟入本心;因此為佛弟子,修學佛道,切不可但發自利、自求度脫的自私心,因而只「愛念小乘,得少為足」,否則即是負佛深恩。
第四節 諸妄之因
1.又起疑惑:寶覺妙明,何因起妄?
【「富樓那言:「我與如來寶覺圓明、真妙淨心,無二圓滿。而我昔遭無始妄想,久在輪迴,今得聖乘,猶未究竟;世尊諸妄一切圓滅,獨妙真常。敢問如來:一切眾生何因有妄,自蔽妙明,受此淪溺?」】
【注釋】
「無二圓滿」:「無二」,平等也,以皆一如,故是平等。
「今得聖乘,猶未究竟」:「得」,證得。「聖乘」,指聲聞四果。「究竟」,指無上菩提。謂今世雖遇如來,而得修學覺道,現已證得無學之聖位,斷分段生死,然以上無明細惑猶在,故不能證究竟之無上菩提,永斷變易生死。由此可見小乘亦自知未達佛之境界,只是未能發起大心趣求而已。
「世尊諸妄一切圓滅」:謂佛于一切無明妄惑,都已經圓滿寂滅,永不再生。《圓覺經》云:「永斷無明,方證佛道」。
「獨妙真常」:「獨」,不共之義,謂不與三乘共,唯佛能證。「真常」,真如常住之體。
【義貫】
「富樓那言」:我今如是信解:「我」及一切眾生「與如來」 皆具「寶覺、圓明」、正「真」 微「妙」、清「淨」之「心」,平等「無」 有「二」 致、皆悉「圓滿」,我已如是了知。然「而我」往「昔」由「遭」遇「無始」 無明「妄想」,故令我「久」 遠以來長「在輪迴」之中,「今」世有幸得遇如來,依教修行,雖已證「得聖乘」,達于無學,然以無明種子仍在,故「猶未」 達「究竟」 之菩提道果;
而「世尊」 于「諸」無明「妄」惑皆已「一切圓」滿寂「滅」,于十界中,「獨」 契微「妙」 之「真」 如「常」 住本體。故我「敢問如來:一切眾生何因」 而「有」 無明「妄」 惑生起,以致「自蔽妙明」 之真心,而「受此」 三界「淪溺」 之苦?
2.有因非妄,妄即無因(無因故妄)
【佛告富樓那:「汝雖除疑,余惑未盡,吾以世間現前諸事今復問汝:汝豈不聞:室羅城中演若達多,忽于晨朝以鏡照面,愛鏡中頭眉目可見,嗔責己頭不見面目,以為魑魅,無狀狂走。于意云何?此人何因無故狂走?」
富樓那言:「是人心狂,更無他故。」】
【注釋】
「汝雖除疑」:此「疑」是指五上分結中之疑結,也就是五鈍使(貪、嗔、痴慢、疑)的疑使。是為六大根本煩惱之疑煩惱。疑煩惱是猶豫為性,令人于法遲疑不決,故令人不能起修。阿羅漢于法決定,故疑結已除。
「余惑未盡」:「余惑」,指殘余的細惑;以細惑未盡,故于第一義諦猶不能照了、通達、決定。
「演若達多」:義為祠授,因為他的父母祈禱于神祠而生,故以此為名。
「忽于晨朝」:「忽于」,亦是比喻無端造作之義。
「愛鏡中頭眉目可見」:喜愛鏡中所現的頭之影像,因為這鏡中的頭,其眉目都清晰可見。
「嗔責己頭不見面目」:反過來卻嗔怒責怪自己身上的頭,怎麼看不見其面目(亦即,不能自見己面、己目、己耳等。)
「以為魑魅」:「魑魅」,山林中的鬼怪,山精木怪,即俗稱之妖怪。此言,以為自己身上的這個頭是妖怪的頭著于自己身上,不是他自己原來的頭,所以它才不能令他自見己面目。
「無狀狂走」:「無狀」,無故。無故忽然起而瘋狂四處奔跑。比喻最初根本無明,而令眾生于六道場中狂走不休。
【義貫】
「佛告富樓那:汝雖」 已「除」 去根本之「疑」 煩惱,然而殘「余」 之細「惑」 猶「未盡,吾」且「以世間現前諸事,今復問汝:汝豈不聞:」此「室羅城中」 有個人叫「演若達多」,他有一天「忽于晨朝以鏡照面」,喜「愛」 其「鏡中」 所現之「頭」,因為彼頭「眉目」 清晰「可見」,接著他反而「嗔」 怒「責」 怪自「己」 身上之「頭」,因為此身上之頭「不」 能「見」 己之「面目」,遂「以為」 此頭系「魑魅」 精怪之頭著己頸上,于是驚怖「無狀」 (無故)瘋「狂」 奔「走。于」 汝「意云何?此人何因無故狂走?」(而想要去掉這個鬼魅之頭,要找回自己本來的頭?)
「富樓那言:是人」 即因「心狂,更無」 其「他」 緣「故」。
【詮論】
「演若達多怖頭狂走」這是一個很生動,也是很有名的譬喻及典故,常被引用。「愛鏡中頭眉目可見」比喻妄取幻境。「嗔責己頭不見面目」比喻迷背真性。當知凡夫受著妄有,而不見真空,二乘則愛著偏空而不見妙有;凡此皆是「狂走」之相也。
【佛言:「妙覺明圓,本圓明妙,既稱為妄,云何有因?若有所因,云何名妄?自諸妄想,展轉相因,從迷積迷,以歷塵劫,雖佛發明,猶不能返。如是迷因,因迷自有,識迷無因,妄無所依。尚無有生,欲何為滅?得菩提者,如寤時人說夢中事,心縱精明,欲何因緣取夢中物?況復無因,本無所有。如彼城中演若達多,豈有因緣自怖頭走?忽然狂歇,頭非外得;縱未歇狂,亦何遺失?富樓那,妄性如是,因何為在?」】
【注釋】
「既稱為妄,云何有因」:「妄」,虛妄,假的,不實在的。「因」,生因;生起之因。指最初無明、乃至種種無明,以及怖頭狂走等,既稱為虛妄不實的,虛假的,怎麼會有生因呢?既無生因,便是無生;既本無生,其相便是虛幻。
「若有所因,云何名妄」:「所因」,所成之因,所從來之因,亦即成因或生因。如果有其成因,怎麼會稱它為虛妄不實呢?
「自諸妄想,展轉相因,從迷積迷」:「自」,自從。「相因」,相互為因。此謂,自從無始的無明妄想以來,展轉相互為因,即于無明又起無明,于妄想又起妄想,前念之妄想又為後念妄想之因,後念之妄想復為其後妄想之因,于是從最初之迷上,又不斷地積無窮之迷。
「如是迷因,因迷自有」:這樣的迷惑,猶如虛空華:空實無華,乃翳眼所見而認為實有。此心中之迷惑亦如是,實無生因,只是因為心迷,自認為有,于是宛然而有,實乃自心迷惑幻現。
「識迷無因,妄無所依」:「識」,識得,知道,了知。「因」,生因。「所依」,所依之實體。謂若識知「迷」本無生因,其妄相即無所依。蓋諸妄從迷(無明)而起,若「無明」無有生因,則一切虛妄皆無有依靠。無明既無因,即無明本不生;無明若無生,則一切妄想亦皆無生矣。
「尚無有生,欲何為滅」:「欲何為滅」,欲滅何者。一切妄相若尚且無生,你想要滅除什麼?以無生必無滅;有生方須滅。是故無明不須滅,若了知無明無生,無明即滅;一切迷惑與自心妄想亦復如是:若了知迷惑與自心妄想實不生,迷惑與自心妄想即滅。反之,若不了知,任何人亦滅它不得。例如鬼影幢幢,于黑暗中欲捕風捉影,欲捉鬼、殺鬼,云何能得?云何有盡——怎能捉得完、殺得盡?況且若自覺有捉到鬼,有殺到鬼,而云:我捉到了煩惱鬼、妄想鬼、雜念鬼、惡念鬼、生死鬼、輪迴鬼,如是等鬼,我把它們都押起來了(「伏煩惱」)、我把它們都殺了(「滅煩惱」),亦只是自心鬧鬼。是故達摩祖師云:「若見相,即處處見鬼。」
「得菩提者,如寤時人說夢中事」:「得菩提者」,覺悟之人,指諸佛。「寤」,醒覺。證得無上菩提的諸佛,于開示眾生時,就好像醒過來的人,向你述說夢中所見之事。
「心縱精明,欲何因緣取夢中物?」:「精明」,精純明了。此時醒寤之人,其心縱使精純明了,毫無迷惑,但要用什麼因緣(方法),才能把夢中所見的事物(指迷惑、妄想,及因迷惑、及因迷惑、妄想所見之物)拿出來給人家看?迷中猶如夢中;眾生于迷位中所見之種種物事,亦如夢中所見一樣,本自無實,本無所有,唯自心所現。
「況復無因,本無所有」:何況夢本無生因,夢境本無所有,唯自心現量。
「如彼城中演若達多,豈有因緣自怖頭走」:像演若達多,哪有任何實在的因緣,令他害怕自己現有的頭,以為自己本頭已失,變成鬼怪的頭,因而瘋狂而走?
你若問說:他「照鏡」不是因緣嗎?
答:「照鏡若是真實令人狂走的因緣,你每天照鏡時為何不狂走?
你若又問說:他看到鏡中頭不是因緣嗎?
答:看到鏡中頭若能令人狂走,你每天看鏡中頭,怎麼不每天狂走?
你又問說:他看到鏡中頭,故起妄想,這不是因緣嗎?
答:若看到鏡中頭,便能令人起如是妄想,因而狂走,你看鏡中頭時,為何不起如是妄想,也令你狂走?可知看鏡、乃至看鏡中頭、起妄想,乃至狂走本身,這一切都沒有充分必要的關連,亦即都非狂走的充分必要條件,因此皆非狂走的實在的因緣——是故「狂走」並無實因,本是虛妄。
「忽然狂歇,頭非外得」:「狂歇」,狂心歇息。有朝一日,忽然狂心頓歇下來,才發現本頭原來就在自己頸子上,于是以為自己終于找到了本頭,其實此頭並未曾真正失去;因此瘋勁過了以後,這個頭也不是從外而得——並非真正找到,因為從來也沒失去過。眾生悟得真如本性時亦復如是;這真如本性在迷位(怖頭狂走)時,並未曾有一刻真正失去;及至悟時,只見自己本來頭,其頭非從外來著于自己頸上;真如本性亦如是:迷時雖不見;悟時,本性亦非從外來著于自心上。
「縱未歇狂,亦何遺失」:退而言之,即使愚夫在狂心沒有歇下的時候,雖不自覺本頭,這本頭亦何嘗有遺失掉過?同樣的,眾生在迷位時,雖不自見如來藏真如本性,此本性亦不因迷而有暫時遺失——它永遠是在那里,故說是「常住真心」。
【義貫】
「佛言:妙覺明圓」 之本心,「本」即「圓」滿「明妙」,眾生之無明乃至狂走「既」 被「稱為」 是虛「妄」,自然非實,非實即非實有;既非實有,「云何」 會「有」 成「因」 呢?「若有所」 成之「因」,即是有生,有生即是實有,如是「云何名」為虛「妄」 無實?眾生「自」 無始來之無明「諸」 不實「妄想,展轉」 互「相」 為「因,從」 最初之「迷」上又「積」 無量之「迷,以」至于經「歷塵」 沙「劫」 數,「雖」 蒙「佛」 開「發」 闡「明,猶不能返。如是迷」 惑之起「因」,乃「因」 心「迷」 不明而「自」 認為「有」 若能;「識」 得「迷」 本「無」 生「因」,故迷本無生;若了知迷本無生,諸「妄」 相即「無所依」,妄相既無所依,妄體即實無生;迷與妄「尚無有生」,你「欲何為滅」?(你要怎麼滅它?)
諸佛為已證「得」 無上「菩提者」,佛之說法度眾生,令滅無明斷煩惱生死者,正「如」 已醒「寤時」之「人」敘「說夢中」所見之「事」一般,此醒寤人之「心縱精」 純「明」 了,毫無迷惑,然「欲」 以「何因緣」 (方法),而可「取」 得「夢中」 之「物」 以示之于人?
「況復」 夢本「無」 生「因」,夢境「本無所有」,唯自心現,「如彼城中演若達多,豈有」 任何實在之「因緣」 令他「自怖頭走?」(純是自心妄想)。若「忽然狂」 心「歇」 息,還見本頭,然其本「頭」 並「非」 從「外」 而「得」,乃自本有。甚至退而言之,「縱」 使他始終「未歇」 其「狂」 心,仍不斷在狂走之時,其本頭「亦」 有「何遺失」 呢?「富樓那」,無始無明「妄」 想之「性」 本來即「如是」 不可得,其生「因何為在」 (在哪里)呢?
【詮論】
這一段最重要的道理,在于:「迷無生因」。今嘗試論之:為何迷無生因?因為:一、悟不生迷;二、迷亦不生迷;三、迷亦不自生。
一、「悟」不生「迷」(「悟」即本來覺了之心)。若「悟」會生「迷」,這個「悟」即不能名為「悟」,應名為「迷」!以同類相生故(悟生悟;迷生迷);是故「悟」決不生迷。
二、「迷」不生「迷」。若「迷」會生「迷」,則此心本自己有「迷」在其中;若此心本自己有「迷」,則應無「本覺」(因為「覺」與「迷」為敵體,故「覺」與「迷」不應同時同處存在);然事實非然,因為一切眾生皆有本覺,然亦以種種因緣,而妄生種種迷惑。又,縱若此心本自己迷,則既已是「迷」了,何須更生「迷」才成為迷人?是故「迷」不生「迷」。
三、「迷」不自生。若于此本覺之心中,「迷」為自生起者,斷無是理,以物不自生故;例如「某甲」絕對不能生「某甲」,是故言「迷自生」者,不能成立。又,若言「迷自生」,則表示「迷」已經有了自體,才能又從這自體生出「迷」來。再者,「迷」既然已經有自體了,即表示「迷」已經存在;既已有「迷」,則他何必再自生「迷」呢?是故不應言:「迷自生」。
綜上而言,既然悟不生迷,迷亦不生迷,迷亦不自生——前兩種是「迷不從他生」,第三種即「不自體自生」——既然「不從他生」,亦「不自生」,如是,「迷」即無「生因」;以無生因,故知「迷」實「無生」。「迷」既如是,無明亦如是,妄想亦如是,一切眾生之所有虛妄皆悉如是:「不他生、不自生,本實無生」。若了如是理,即得速體「無生法忍」。
3.頓歇即菩提
【「汝但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三緣斷故,三因不生。則汝心中演若達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勝淨明心本周法界。不從人得,何藉劬勞肯綮修證?」】
【注釋】
「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不隨分別」,不隨相而起分別。若能不隨相而分別世間、業果、眾生這三種相續,分別心則斷;分別心斷,無明即不生。以無明之生因為起念分別,若不起念作意分別,即無無明。故知起念分別即是無明之因,亦即法執之因。若無分別,則法執之生因即無,生因既無,則法執不生。阿羅漢雖已斷我執。然法執猶在,故佛今告富樓那以頓斷法執之法。
「三緣斷故,三因不生,則汝心中演若達多狂性自歇」:「三緣」、指殺、盜、淫三緣。此為佛告訴富樓那,說他殺、盜、淫三緣本來已斷(已無我執),現在若再加上不隨分別,則三相續之因(法執,虛妄分別心)亦不再生起,三因三緣既皆不生,則你心中如演若達多的狂性自然歇息。因為演若達多見鏡中相,妄作分別,妄生怖畏,而奔走呼號;小乘人則見三界,妄作分別,而生忻厭,奔走求取出離,是故亦是一種演若達多式的狂性。
「歇即菩提」:狂性一息,即是菩提。狂性即是根本無明,無明若滅,心中自明,心明即是菩提。又,無明心息有兩種,一種是伏,一種是斷。伏無明是十信滿心;以無明心伏而不起,故心不虛妄動亂,因此得登初住,于佛法中住。斷無明是等覺後心,以等覺後心永斷無明,故成佛道。在這「伏」與「斷」的中間,則是分斷無明,即是于三賢、十聖位中一分一分斷除,直到等覺後心,以金剛喻定斷最後一分無明。
「不從人得」:此謂菩提妙明元心不從人得,即使是由人指示而得悟知,所悟知的本妙覺心也是自身本有的,不是此善知識給我的,而善知識則如同傳燈照見而已,寶藏則吾自有之。
「何藉劬勞肯綮修證」:「藉」,假借、利用。「劬勞」,勞苦,辛苦。「肯綮」,筋肉相結之處。出于《莊子·養生篇》:說有個庖丁,他解牛十九年,可是所用的刀跟新的一樣,沒有純過,也不用磨。梁惠王問他說:怎麼能如此呢?他回答說:「肯綮之未嘗,何況大骷(kū)」他說,因為他解牛的時候,不是用利刃硬砍,而是游刃于骨縫與筋縫之中,所以不用蠻力,亦不硬碰硬,因此解牛十九年,連硬一點的筋肉(肯綮)(qìng)都不曾砍得一個,更何況骨頭,當然不會直接去砍它了。所以他解牛,一向快、又輕松,又不傷刀,亦不用蠻力,完全是快刀加巧勁。「肯綮」在此作筋骨之義。本句之義:何必假藉(依靠)勞苦筋骨、苦苦追索無明之因,然後斷它,而謂我能修證佛道?因為只要不隨分別,無明即無生因,無明既不生,則不用更斷。如此所得之頓修頓證即猶如庖丁解牛,以般若方便智而行之;若堅執一定要追索無明的蹤跡然後修斷它,則有如用利刀、以蠻力直接硬砍骨頭。難怪《楞嚴正脈》說「不隨不別」是「頓家最省力之修也。」話是不錯,省力是很省力,不過須大技術:所云技術者,般若為導也;若無般若之智,實無省力之方,亦無從「頓」也。
【義貫】
「汝但不隨」 諸相而「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則因你于殺、盜、淫「三」 種業「緣」 已「斷故」,如今再加上不隨分別,則「三」 種相續之「因」 即「不生」,如是「則汝心中」 如「演若達多」 之「狂性自歇」;狂性「歇」 已,自心「即」 是「菩提.」而此人人本具的殊「勝」 清「淨」 妙「明」之「心,本」 來「周」 遍「法界」 之性,即得現前,「不從人得」(不是誰給你的),「何」 須憑「藉劬勞肯綮」 苦苦追索以為「修證」?
【詮論】
澫益大師于《楞嚴文句》中說:「富樓那等既已證無漏,已斷三緣,只因法執未破,不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全無實性,是故隨此虛妄分別,便謂有三界可出,有涅槃可證,還似達多怖頭狂走。今但須不隨此虛妄分別,則三緣己先斷,三種相續妄因亦復不生,而狂性自歇,歇即菩提。」又說:「雖斷三緣,而仍隨分別,則成人天偽果,不斷三緣而駕言于不隨分別,則墮善星比丘覆轍,故須事理並進也。」按:善星比丘為釋尊為太子時所生之子(經云:「佛有三子,一、善星;二、優婆摩耶;三、羅喉羅。」《涅槃經》云:「善星比丘,菩薩在家之子。」)善星出家後,斷欲界之煩惱,發得第四禪,後因親近惡友,退失所得之解脫,反起邪見,說無涅槃解脫之法,起否定因果之邪見,且對佛起惡心,以生身墮于無間地獄。所以澫益大師在此之意為:修行若已斷殺盜婬三緣,但還是隨于分別,最多只能得到人天果報及二乘的化城之果,而無法深造佛乘。反之,如果不斷殺盜婬三緣,而大言不隨分別,這就會墮入善星比丘的覆轍,因為那樣等于是謗因果——修行者妄造殺、盜、淫,而人家如果問他:「你是出家修行之人,怎麼可以作殺、盜、淫之業呢?」他就回答:「我不隨分別。」這就等于是就:我雖造惡業、犯四重禁、五逆、十惡有惡報、謗佛毀法等重罪,都沒有關系,因為我只要「不隨分別」就不會有問題!這無異于說:「造惡業不會有惡報!」因此是破壞因果。又,這不但是錯解經義,且是歪曲經義,謗佛毀法,誤導眾生者,莫此為甚。以其罪業特重,故善星比丘就以父母所生之身,直接墮地獄。很不幸的是,值此末法之際,眾生如是之邪見越來越多,舉如:有人喝酒說是冬天冷,喝一點保暖,沒有關系;又有人吃肉喝酒,人家問他:「你怎麼吃肉喝酒呢?」他說:「沒關系,我在吃之前,只要先念一個咒,就把它『解』掉了!」既然還要「解」,即表示不應當吃;既如是,為什麼仍然要吃?又有人回答說:「沒關系,我在吃肉之前,念個咒,便那肉的眾生超度了——因此我吃肉也是在與眾生結緣,並且也是度眾生的一個方式!」真是自欺欺人之談:稍微有點智慧的人,一聽就知道這是托辭、遁詞、合理化、偽善之言,說得不錯:「與眾生結緣」,,正是如此,依本經中佛所示:互相吞啖,這正是與眾生「結生死緣」(結相生相殺之緣)!更有習邪密者,恣行淫欲,托言「在刀口上修」,更是在造無間重業。凡此皆是犯了善星比丘一類的撥無因果之過咎。末法行人宜特別留意,莫受其誤導。
復次,「不隨分別」是很高的不分別智,但並不是不分別善惡是非;若不分別善惡、是非,則是愚痴、迷妄;然而「無分別智」則是于諸法相不起「虛妄分別」,從而生愛憎等。所以,當知「分別」有兩種,一種是「虛妄分別」,一種是「善分別」。「虛妄分別」是依于我執、我見、我愛等,以自我為中心而起的分別,因此虛妄分別是煩惱的來源,是無明的根本。然而「善分別」則是依法、依理去思維而判斷、揀擇,故是「七覺支」中「擇法覺支」之所依,亦是無漏真智的來源,也是開發般若與解脫的根本。因為能判辨揀擇世間諸法,故能舍惡從善,斷惡修善;以斷惡修善故,增長福德、智慧;廣說甚至一切世出世善根,乃至得證道果、菩提,全都是依善分別之智而來;所以「善分別」為得正知見,一切修行之根本,令人不落惡道、邪道、魔道,令行者得趨正道,入于佛道,如人有眼,得見前路。所以經中云:「能善分別諸法相,于第一義而不動」。所以「善分別」是修大乘人、修無上乘人無始修來的智眼、慧眼、乃至道眼所依的根本,這其中即含無量世修行的般若種子在內,不是容易的事,更不是一般人所容易企及的。與此上上根人的「善分別」相對的,則是「虛妄分別」。除了上上根人的「善分別」,其他一切世間凡夫、外道、權教、小乘所作的分別,依佛之義,都入于「虛妄分別」之列,故都是「言說戲論」。至于現下流行的口頭禪「不分別」,則是愚癡再加惡知見。例如有人作犯戒或破戒之行,別人問他,他就回答說:「哦,我不分別!」這「不分別」等于是「不分別善惡」——不能分別是非善惡,則是愚癡無明;造了惡業居然不知悔愧,卻又大言不慚地企圖以無上法來遮掩、文過飾非,冠冕堂皇地合理化,而且還自以為高,如是轉為邪慢,成就惡知見。
所以,末世行人見此經文「汝但不隨分別」,切不可斷章取義,一定要往下看,直到「三緣斷故、三因不生」,才不致扭曲佛義。而且切不可造惡業或犯戒,而妄言「不隨分別」,否則罪愆極重;其結果是,本要修佛道,反落魔道,豈不可惜、冤枉?
又,交光法師于《楞嚴正脈》中云:「不隨二字但是頓修、頓斷工夫。」又于解釋「何藉劬勞肯綮修證」時說:「依管見,(肯綮)作勞筋苦骨、克(刻)苦修行之意。『何藉』者,言不須作意苦求修證也。良以頓入悟處高妙,了達妄本空、而真本有,但息顛倒分別,一念入無分別,本空者無依而何所留,本有者無覆而何所隱哉,故不假于苦修證也。」接著又說:「而欲希頓修者,當先求于頓悟,如其悟未大徹,而妄撥事修,自成陷墮,亦愚惑之甚也,甚之!」交光法師此段之意為:「不隨」二字便是頓修、頓斷的工夫(法門);所以修行不一定要所謂「若修」,只要法門對,法門巧妙,是可以頓修、頓斷的;但是要這樣頓修、頓斷的人,卻要有條件、夠資格,那就是要先「頓悟」。頓悟以後,才能談得上「頓修」、「頓斷」。交光法師之意,如果還沒有頓悟,便不能廢掉事修,而光侈談頓修、頓斷,那是不相應,也不濟事的,只會變成言說戲論,都無實義。若以本經的經文內容之發展來看,交光法師的看法是十分符合經義的:因為從一開始到現在,世尊所一直諄諄教誨的目的,就是引導阿難等人及末世眾生,入于一念相應、頓悟玄旨之境;于頓悟之後,又再一次宣說大佛頂神咒,令依神咒不可思議威神加持,而頓修、頓證菩提。這也是本經的主軸大義所在。
又,關于「頓悟、頓修、頓證」,有些人頗有懷疑,而執一定要三大阿僧祗劫漸修。漸修法門是有的,但那是以漸根人說的,什麼是漸根人?漸根人善根較淺,不堪頓受無量大法,不能發起無量猛利大心,凡事皆溫溫吞吞、拖拖拉拉的,甚而苟且延宕,貪著依戀,不能頓舍。佛為攝受成熟此種根器人,為令不驚、不怖、不退,故說種種漸修漸證法門。若依諸佛祖師度眾的實例,則多數都是「頓教」式的頓悟與頓證的。例如佛世時,經上所載,佛為弟子講經說法,弟子在聽法的當時,或在家、或出家、甚或是外道,這些弟子常于佛講經之間、或講經後,即于座上或開悟、或證初果、乃至證四果,或發無上道心,或發五戒、十善等心。這些通常都是在講經會上當場發生的事。所以可知,佛度眾生,多半是「頓教」、頓悟、頓證的。釋迦佛如是,將來彌勒菩薩下生成佛,龍華三會說法度生,也都是頓悟、頓證的。不但釋迦如來是,連當來的彌勒如來亦如是,乃至其他十方諸佛也都是這樣;所以這可說是諸佛度生的通例。至于宗門的祖師,多半也是頓教、頓悟、頓證的。當然,諸佛祖師度生,令得頓悟頓證,除了以大智法門循循善誘之外,還必須有加持力在內,才得如是。(佛在講各種大經前、或講經中放光,那是干什麼呢?那就是在加持眾生呀!——並不是作秀、或顯威風!)
關于「何藉劬勞,肯綮修證」,還有一點必須注意的是:佛意並非說修行不用努力、不用精進,而只是要強調:用功要講究方法,要知門道,亦即須以般若為導,不是不勤求法要、以及諸佛無上心要,就光靠自己凡夫俗眼所見,一意瞎闖、蠻干,那是徒勞無功的(君豈不見世間無量外道,他們的修行豈非精進、萬般刻苦?)眾生如果有福德聽受諸佛無上心地秘要,再加上勤勉努力,即不難「游刃有余」,一切困難、煩惱業障不難「迎刃而解」。是故莫錯解佛意,而謂修行不用努力,然後就拿著羽毛當令箭,當作自己不精進、懈怠、放逸的藉口。
最後,關于經文中「不隨」這二字訣,于日常之實修,亦有三門差別:一、身不隨;二、語不隨;三、意不隨。
經中的「不隨分別」,屬于第三種:「意不隨」,這是最主要的「不隨」,是善根成熟的上上根人修無上禪及首楞嚴三昧之前的入手工夫。但對于一般初學,于修「意不隨」之前,仍須先用功致力于「身不隨」及「語不隨」之修習,以長養道力。
何謂「身不隨」?就是不論于日常生活中,或靜坐及其他修行中,如念經、持咒等時,心中忽然有一念頭起,很想去作一些不相干的、或染污之事,此時即須立刻覺知,而且堅決住于正念,不要隨著那些意念而去造作染污或有害之事,這叫作「身不隨」,換言之,即是身不隨著惡念、邪念、染念,而去作惡事、邪事、染污事。例如在家人(乃至出家人)于靜坐中,忽有邪念或欲念起,絕對不要因此而立刻起座,隨其念而去行不當之事。凡夫之人就是這樣:若有惡念起,很容易隨著去作;一想到就毫不遲疑、馬上去做;隨想隨作。反之,若是善念起,便很少能隨之而做,通常都是拖拖拉拉,盡量往後延,最後此善念即冷卻下來,不了了之。因此,修「不隨」者,便要用這個策略:正好與以前倒過來:善念一起,馬上去作,不稍遲疑;若惡念起,盡量住後拖,不要馬上去實施。有時或許妄念很強,無法完全克制,即取其輕者而為之,漸漸便能改善。例如一向有在外吃宵夜的習慣,于修行中忽然想跑出去吃館子,如果此念頭實在太強,便在家中吃點東西以轉化之。這只是舉個例子而已,行者可自活用之。如此即是修行「身不隨」。
至于「語不隨」,則與「身不隨」類似。心中忽然起念想講一些妄語、兩舌、惡口、綺語、及其他無意義的話、不當的笑話,或想大聲罵人、喝斥人、或講些傷害他人的話等,心中有如是等念頭閃現之際,即須修「語不隨」,即不隨此念而造作語業;這就是在修行「語不隨」。
「身不隨」及「語不隨」實是「意不隨」的前方便。禪者行禪必須于如是處多加用功,增進心之明覺,不隨無明妄念而妄造諸業,如是才可稱為是真正習禪之人。行者于此二「不隨門」中自精勤修習醇熟之後,便可進而修習「念不隨」。此是習禪之腑臟肝心。「念不隨」者,為于坐中,及日常行住坐臥中,若有念頭瞥然而起,此時行者當即覺知此念,了了知,但只是靜觀之,並不去執取它,亦不去詳審分別它,亦不去撲滅它,只是冷眼觀之(此名為「內觀」,或者祖師所說的「觀心」),善念、惡念、無記念、散念、妄念、邪念、亂念、污念;一切念,悉皆如是;念生時不迎、不拒;念住時不捕不捉、不執、不取;念滅時不追、不逐、不憶、不念。如是即不會「隨念」而「念念相續不斷」;若念不相續,即相續斷;相續斷者,即無系縛,如同無念。是故此法門就是直指人心、頓知、頓覺、頓修、頓斷之無上法門。
禪者若于此三門「不隨」都能精勤用功,至于醇熟,則定力、覺知力,及心明之程度,自然與日俱增,速得契入真心本性。
【「譬如有人于自衣中系如意珠,不自覺知,窮露他方,乞食馳走,雖實貧窮,珠不曾失。忽有智者指示其珠,所願從心,致大饒富,方悟神珠非從外得。」】
【注釋】
「于自衣中」:「衣」,喻五蘊身心。
「如意珠」:喻本具佛性。
「窮露他方」:貧窮孤露流落他鄉外里。「窮」比喻眾生不悟本性而致窮困,沒有福慧莊嚴。「露」比喻沒有涅槃法可以依止庇護。「他方」喻六道,以六道生死輪轉,非真如不生不滅之「本家」、「本處」故。
「乞食馳走」:比喻凡、外、權、小向外馳求。
「珠不曾失」:比喻雖經無量劫輪轉六道,而本具之佛性並未曾失去。
「忽有智者指示其珠」:「智者」喻佛。「指示其珠」,聞示直指令悟本性,還得本心。
「所願從心,致大饒富」:喻證獲本心,全體起用,任運自在,一切具足,稱為「大饒富」。
【義貫】本節從略。
【詮論】
這一段經文與《法華經》的「浪子懷珠」那一章意義相近,可互相發明。又《楞伽經》中亦云:「如來藏自性清淨,轉三十二相入于一切眾生身中,如大價寶,垢衣所纏,如來之藏常住不變,亦復如是,而陰界入垢衣所纏,貪欲恚痴不實妄想塵勞所污,一切諸佛之所演說。」(卷第二)頗值得參考。
第五節 阿難起疑
1.未解佛語而執因緣
【即時阿難在大眾中頂禮佛足,起立白佛:「世尊,現說殺、盜、淫業三緣斷故,三因不生,心中達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不從人得;斯則因緣皎然明白,云何如來頓棄因緣?我從因緣心得開悟。世尊,此義何獨我等年少有學聲聞;今此會中大目犍連、及舍利弗、須菩提等,從老梵志聞佛因緣,發心開悟,得成無漏。今說菩提不從因緣,則王舍城拘舍梨等,所說自然,成第一義。惟垂大悲,開發迷悶。」】
【注釋】
「從老梵志」:這是指目犍連及舍利弗兩人,未從佛出家之前,都是跟著外道沙然梵志出家修行。沙然梵志死後,遺命將其座下二百弟子,分由目犍連與舍利弗繼續率領。
「聞佛因緣,發心開悟」:後來,舍利弗與目犍連在乞食途中,遇到佛弟子馬勝比丘于道上唱言:「諸法從緣生,諸法從緣滅,我佛大沙門,常作如是說。」這個偈子。二人一聞此偈即心開意解,即問馬勝他從何人修行;馬勝答說我師即釋迦世尊,于是二人便率二百徒眾去隨佛出家。不久二人即證聖果。
「拘舍梨」:為外道之無因論者,倡言八萬劫後,自然成道,不假修證。
「所說自然,成第一義」:現在世尊也說菩提之性不從人得,亦不用假藉劬(qú)勞肯綮的修證,豈非與外道所說的不用修行,只要等到時間一到,自然成道一樣?如此一來,則外道的不用修行、自然成道的說法便成為第一義諦了,則佛與外道何別?這是阿難把世尊的不假修證、非從人得與外道相濫,不能分辨。
【義貫】
「即時阿難在大眾中頂禮佛足」,然後「起立白佛:世尊,現」 在「說」由于「殺、盜、淫業」 之「三緣」 已「斷故」,再加上法執的「三因不生」,而「心中」 的演若「達多」的「狂性自」然「歇」 息下來,狂性一「歇,即」 得自性「菩提」 現前,以菩提自性本自有之,「不」 是「從」他「人」而「得」 ——然而「斯則」 其實還是有「因」有「緣」在其中,「皎然明白」,並非全無因緣(例如狂性歇息,即是菩提現前之因緣),「云何如來」 反而「頓棄因緣」 之說呢?再說「我」 自己實在也是「從」 佛開示之「因緣」,才「心得開悟。世尊,此義」 理「何獨」 于「我等年少」 的「有學聲聞」為然,「今此會中」,即使如「大目犍連及舍利弗、須菩提等」,原先本是「從」 外道沙然「老梵志」 修行,後來也是由于得「聞佛」 開示之「因緣」 之理,而能顯「發」 本「心」 乃至「開悟」 真諦,「得成無漏」 道果。世尊您「今」 卻「說菩提」 是「不從因緣」 而有,「則」 此「王舍城」 中的「拘舍梨等」 外道「所說」 的不用修行、八萬劫後「自然」 成道,這種外道之說反變「成第一義」 諦了。「惟」 願世尊「垂大悲,開」 示啟「發」 我等之「迷悶」。(令能辨別正法,而不落于外道之自然論、及權教之因緣,從而入于中道極理。)
2.三狂緣斷,即菩提心
【佛告阿難:「即如城中演若達多,狂性因緣若得除滅,則不狂性自然而出;因緣、自然,理窮如是。
阿難,演若達多頭本自然,本自其然,無然非自,何因緣故怖頭狂走?若自然頭,因緣故狂,何不自然,因緣故失?
本頭不失,狂怖妄出,曾無變易,何藉因緣?
本狂自然,本有狂怖,未狂之際,狂何所潛?
不狂自然,頭本無妄,何為狂走?
若悟本頭,識知狂走、因緣、自然,俱為戲論。是故我言:三緣斷故,即菩提心。」】
【注釋】
「因緣、自然,理窮如是」:「窮」,窮究,窮盡。你所計執的因緣及自然性,其理窮究起來,不過如此。
「頭本自然」:頭本來就是在出生的時候自然而有的。
「本自其然」:「自」,由于。「然」,如是。本來就是出于其然;意即:它如今之狀貌是出于其本然。
「無然非自」:「無然」,不是這樣。「非自」,不自然。若不是這樣(亦即,若非生來有頭),就反而變成不是自然了;亦即,就違反自然,反成個怪物了。
「怖頭狂走」:駭怕他本有之頭而狂走。
「若自然頭因緣故狂」:「因緣」,如照鏡等因緣。如果說這個自然本有的頭,是由于照鏡等因緣,而能令他發狂駭怕,以致狂走。
「何不自然,因緣故失」:「自然」,指天生自然本有之頭。那麼為何此天生自然本有之頭,不由于此照鏡之因緣,而真的失去呢?此意即,其實他的頭並沒有真的因為照鏡的因緣,而真的失去,所以這照鏡的因緣,並非什麼真正的「因緣」,因為它實在並沒有促成任何事情「真正發生」——頭並沒有真正失去,你在發什麼狂?你駭怕什麼?你狂走個什麼勁兒?——全都是虛妄;發狂的因、發狂的緣、發狂的果、全都是虛妄不實!眾生在世間、三界六道所作種種瘋狂的追求、盲目的追求,而每個人都自以為是在追求所謂的「理想」,及「實現自己的夢」,亦復如是,皆是失頭狂走。
「本頭不失,狂怖妄出」:本有之頭實在從未失去,但是其瘋狂與恐怖卻無端、虛妄而現出。
「曾無變易,何藉因緣」:「曾」,乃。「藉」,利用。本頭實在從無變易,也沒失去過,何須藉著什麼因緣再把它找回來呢?若真的有「失去」,可說是「找回來」;若實沒有失去,卻找什麼?正如有人把錢放在衣服的內袋中忘了,以為是丟了,到處遍尋無著,後來他往自己內袋一摸,才發現:「哦,原來在這里!」于是他便跟別人說:「我的錢找到了!」其實他並沒有丟,怎能說是「找到」呢?
「本狂自然,本有狂怖」:若說本狂是純屬自然,(亦即,此瘋狂是本來就有,且屬正常現象),則可說是本來就有狂怖時時都存在著,而非後來才產生。
「未狂之際,狂何所潛」:承前,如果瘋狂是本自有之,那麼當它還沒發出來時,這狂相是潛藏在哪里呢?
「不狂自然,頭本無妄,何為狂走?」:若說「不狂」才是自然現象,才是正常的,如是則知頭中本來是沒有狂妄存在的;既然如此,那麼為何還會如瘋狂一樣地奔馳呢?——因此可知,這「奔走」實在是毫無道理,虛妄之極!故知這狂走實非因緣、亦非自然性。
【義貫】
「佛告阿難:即如」此「城中」之「演若達多」,其「狂性」之無明「因緣若得除滅,則」 其原本「不狂」 之覺「性,自然而」 現「出」,你所執的「因緣」 與「自然」,其「理窮」 究起來不過「如是」。
「阿難,演若達多」他的 「頭本」于其生時「自然」就有,故「本」出「自其然」,反之,若「無然」(若不是這樣:不是生來就有頭)即變成「非」合于「自」 然,而違反自然了。他以「何因緣故,怖」 畏其本有之「頭」 而「狂走?若」 說天生「自然」 本有之「頭」,則照鏡之「因緣故」 令他驚怖而發「狂」;那麼為「何不」 會此天生「自然」 本有之頭,即由此照鏡之「因緣故」,真的「失」 去了?(本頭非真失去,故知瘋狂之因緣並非真的因緣)。
「本」 有之「頭」 其實「不」 曾「失」 去,但其瘋「狂」 驚「怖」 卻無端而「妄出」,然而當他正發狂時,本頭亦實「曾無變易」,故狂之起、狂之歇,皆非關本頭,如是則「何」 須「藉」 任何「因緣」 去把頭找回來呢?
若說「本狂」 純屬「自然」 (此瘋狂本來就有,且是正常現象);既然「本」 來就「有狂怖」 時時存在著,那麼他尚「未」 發「狂之際」,此「狂」 究竟是在「何」 處「所潛」 藏著呢?(然而遍尋各處,實無此狂性可得,故知此狂實非本有,亦非自然——本無狂性。)
因此可知,「不狂」 之性才是「自然」 (正常現象),而且「頭」 中「本無」 狂「妄」 存在,那麼他究竟「何為」 而「狂走」 呢?實在沒道理,故此狂走實在是虛妄至極。
「若」 一旦真的「悟」 了「本」 有之「頭」,實在從來未失、未變,則「識知」 彼「狂走」 之性相與頭之有無,實不相關,如是則「因緣」 與「自然」 等「俱為」 言說「戲論。是故我言:」殺盜淫「三」 種狂亂之「緣斷故」 再加上無明之三因不生,「即」 得獲本具「菩提」 之「心」。
【詮論】
若一旦悟了本失,則識知狂走與頭之有無,實無關系。本不失頭,故狂無實在之因;狂既無因,則其狂非實(若實狂者,則永不得瘥(chài)矣)。狂既非實,寧有真的「狂歇」?本自無起,怎有歇相可得?故知狂起、狂歇俱皆虛妄,本無有生。眾生無明之起,與無明之滅,亦復如是。「無明」與「迷」本無有起,哪有「無明」滅去而得「明」,及「迷」滅去而得「悟」?「無明」與「迷」本自無生,哪有生因?若無生及無生因,則哪有「滅」、及滅之因緣?故阿難所說的開悟之因緣,俱是戲論。心本無迷悟,悟非從外入,非從外得。
3.因緣自然皆是戲論
【「菩提心生,生滅心滅,此但生滅。滅生俱盡,無功用道。若有自然,如是則明自然心生,生滅心滅,此亦生滅。無生滅者,名為自然;猶如世間諸相雜和成一體者,名和合性;非和合者,稱本然性。本然非然,和合非合,合然俱離,離合俱非,此句方名無戲論法。」】
【注釋】
「菩提心生,生滅心滅,此但生滅」:「菩提心」,指證得究竟菩提時之心,亦即究竟聖智、清靜之心,而非所謂初發心求佛道的「發菩提心」。「生滅心」,指輪迴生死之心,亦即凡夫染污之心。此謂,如果說有證到菩提之淨智心生起,及有輪迴生死的染污心滅去,此種境界還只是生滅的境界,非真菩提的不生不滅境界。
「滅生俱盡」:「滅」,指生滅之心完全滅去。「生」,指菩提之心生。若得「生滅之心」滅及「菩提之心」生,此二種生與滅都滅盡,究竟不起。
「無功用道」:「功用」,施功、作用,指造作之義。無功用道即為完全不假造作,任運(任真如之性及法性之運作)而行,亦即完全沒有我,沒有我能、我所的參與,完全契入、融于真如法性之中,循于真如法性而起用,故一切施為皆毫無我相造作,是故皆能隨真如法性而達圓滿、普遍、無作而作、作而無作,以第一義,入于一切諦,即稱此境界為「無功用道」。
「若有自然,如是則明自然心生」:「明」,表明。此謂,行者于無功用道中,若有自然之想生(亦即,自己如是作念、如是思維,說:我這樣的功用相當自然,一點也不假造作),如果還有這樣的念頭或分別之心,則表明猶有自然之想(自然之心)生,而非真正的無功用道。亦即,真正的無功用道是:亦不作念:「我能行無功用道」。以一有此念即有我能、我所;一有能所,即落生滅道,非無功用道。
「生滅心滅,此亦生滅」:即使自覺生滅之心已滅,這還是生滅的境界,非為無生滅的境界。
「無生滅者,名為自然」:「自然」,在此指不假造作的無功用道。要真正完全皆無一法生滅,才是真正的自然任運真如之無功用道。
「本然非然,和合非合」:「非然」,非本然。「非合」,非和合。本然與非本然,和合與非和合。
「合然俱離,離合俱非」:「合」,和合。「然」,本然。「離」,遠離,不執。「離合」的離字,即是上面的遠離不執。「合」,為與「離」相反之義,也就是「即」,故「離舍」之義就是:離與即。這是指:「離于」和合與本然,及「即于」和合與本然。「非」,不執、不取,亦即所謂的「遣」;「遣」的意思是:送、流放、不用。此二句之義:「和合」與「本然」俱離而不執,甚至連「離」(離于和合與本然)及「即」(即于和合與本然),也都不用。
「此句方名無戲論法」:「句」,法句。離于一切名字言語論說、乃至世間之觀念,及其辨析,這一切俱都不用,俱都放下,如是句法才能稱為是無戲論法。
【義貫】
若說有證到「菩提」 智覺之「心生」 起,及有輪迴「生滅」 染污之「心滅」 去,以有生有滅故,「此但」 是「生滅」 之境界,非真菩提。若得生滅心「滅」 與菩提心「生」 二者「俱」 都滅「盡」,方能達于契入法性「無」 有造作「功用」 之真如「道」。
行者于無功用道中,「若」 仍「有」 我能任運「自然」 之想生,「如是則」 表「明」 仍有「自然」 想之「心生」 即非真無功用道。即使自覺有「生滅」 之「心」 已「滅,此亦」 仍是「生滅」 境界。真正完全「無生滅者」 (全無染滅、淨生,亦無迷滅、覺生),方得「名為」 不假造作「自然」 任運之無功用道。「猶如世間」 法中,若「諸相雜和」 而「成」 為「一體者」,才「名」 為「和合性」;
而「非和合者」,則 「稱」 為「本然」 之「性」。修佛乘者,若于「本然」 與「非」 本「然、和合」 與「非」 和「合」,和「合」 與本「然俱離」 而不執,甚而連「離」 與「合」 (離與即:離于和合本然、即于和合本然)「俱非」、俱遣,一切名言、世間既定的概念及辯證,俱皆不用,如「此」 之法「句方」 得「名」 為「無戲論法」。
4.斥離戲論,勤修無漏
【「菩提、涅槃,尚在遙遠,非汝歷劫辛勤修證;雖復憶持十方如來十二部經,清淨妙理如恆河沙,只益戲論。
汝雖談說因緣、自然,決定明了,人間稱汝多聞第一;以此積劫多聞薰習,不能免離摩登伽難。何須待我佛頂神咒,摩登伽心淫火頓歇,得阿那含?于我法中成精進林。愛河乾枯,令汝解脫?
是故阿難,汝雖歷劫憶持如來祕密妙嚴,不如一日修無漏業,遠離世間憎愛二苦。」】
【注釋】
「十二部經」:為如來所說之法,依其敘述之形式與內容,分成十二種類,又稱為十二部經,或十二分教:
1.契經——又作長行,為以散文直接記載佛之教法。
2.應頌——(梵文geya,音譯祇夜),又稱重頌,為與契經相應,即是以偈頌重複闡釋長行所說之教法。
3.記別——(梵文,音譯和伽羅那),又作授記,為佛對眾生之未來所作的證言。
4.諷頌——(梵文,音譯伽陀),又作孤起頌。全部經文皆以偈頌體來記載佛之教說。此與「應頌」不同,應頌是重述長行的經文之義,而孤起頌則無長行,為偈頌單獨存在之經文。
5.自說——(梵文,音譯優陀那),為佛未待他人問法,而自行開示之教說。
6.因緣——(梵文,音譯尼陀那),記載佛說法教化之因緣。
7.譬喻——(梵文,音譯阿波陀那),以譬喻宣說法義。
8.本事——(梵文,音譯伊帝曰多伽),載「本生」以外之佛與弟子過去生之行誼。
9.本生——(梵文,音譯奢陀伽),載佛過去生修行之種種大悲行。
10.方廣——(梵文,音譯毘佛略),宣說廣大深奧之教義。
11.希法——(梵文,音譯阿浮陀達磨),又作未曾有法。載佛及諸弟子稀有之事。
12.論議——(梵文,音譯優波提舍),載佛論議抉擇諸法體性,分別明了其義。
「摩登伽心淫火頓歇,得阿那含」:「淫火」,淫欲屬火,凡多淫之人,其火必旺,淫心一動,淫火熾燃。因為摩登伽宿昔淫女,其淫火更旺。「頓歇」,為摩登伽女乘佛咒力,一時邪思頓息,故心中淫火頓歇,頓斷欲界八十八使見惑,更進而斷欲界九品思惑,而頓證三果阿那含;阿那含名為不來,即此身報盡更不再來欲界受生,而于色界無頂天證阿羅漢道。摩登伽女亦非實聲聞人,之所以依小乘果取其名位者,為令凡小根人生敬信而已。
「成精進林」:以依神咒威神,證解多而速,故以「林」比喻之。
「愛河乾枯」:淫火頓歇,愛欲頓斷,得超欲界,故稱為愛河乾枯。
「憶持如來祕密妙嚴」:你雖有聞持之力,能憶持記誦如來祕密微妙莊嚴的無上乘法。
「不如一日修無漏業」:光是多聞憶持無量妙法,而不務心地上實修,縱使經歷無量劫,也不能實得受用,反而不如一日修無漏業。「無漏業」,在此為指「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
問:前面不是說「何藉劬勞肯綮修證」嗎?現在怎麼又說要修無漏業?
答:不勞肯綮修證,並非說都不用修,而是說要修得對,要修最高、最究竟的無相無上法門,亦即「不隨分別」之心地法門,如此方能頓斷一切妄想顛倒,頓獲本心,頓證菩提。否則便是漸教,只是在繞路,不能直指、不能一門頓超。
「遠離世間憎愛二苦」:「憎愛」之本即貪嗔二法,貪嗔二法來自虛妄分別,故欲斷愛憎煩惱苦本,須斷貪嗔;欲斷貪嗔,須斷虛妄分別取著;欲斷虛妄分別取著,須斷法執,欲速法執,須修「不隨分別」之心地要門。
【義貫】
(佛言:阿難,你的顛倒之想雖已銷,但細惑之無明猶在,戲論習氣未除,是故)「菩提、涅槃」 離你「尚在遙遠」 之境,此並「非汝歷劫辛勤」 但求多聞,所能「修證」。你「雖復」 多聞而能「憶持十方如來」 所說的「十二部經」 之「清淨妙理如恆河沙」 之多,若不頓修無生之心地,頓斷一切虛妄分別,則「只」 是徒「益戲論」 而已。
「汝雖」 也「談說因緣、自然」之理,「決定明了」其義,「人間」皆「稱汝多聞第一」,雖「以此積劫」 之「多聞薰習」,然只有多聞而無道力,故「不能免離」 遭受「摩登伽」女之「難」。若光多聞即有功,則「何須待我」 以「佛頂神咒」 之力,使「摩登伽」 女「心」 中之「淫火頓歇」,頓斷愛欲,頓超界,頓證「得阿那含」 果,不再來欲界受生,頓時「于我法中,成精進林」。以其「愛河」 之水已「乾枯」,不再纏縛著你,故「令汝」 得以 「解脫」 此次淫難。
「是故阿難,汝雖」 以「歷劫」 的時間記誦「憶持如來祕密」 微「妙」 莊「嚴」 之無上乘法,而不悟不修,如此則「不如一日修」 圓頓離分別、究竟「無漏」 之「業」,而能頓令你「遠離世間憎愛二」 種「苦」 因。
【詮論】
在此必須一提的是:多聞本非過,多聞本來是三慧的基礎,為何如來于本經中一再喝斥阿難以多聞為務?這有兩層意義:
其一、多聞本是三慧之基,但須知,多聞在修行中亦只是工具、手段,而非目的。若「把手段當目的」,便成舍本逐末,且于菩提道便止于此,而停滯不前,而以此為滿足,如此則有如數他人財寶,自不能受用;然而又因為知解眾多妙理與法門,會讓自己誤認為已達妙境,已通達一切法,因而「以解作證」,產生這樣的幻相,于是便生慢心,凡事不肯下心如實修行;然而實際上,于所知的一切法中,實在沒有一法可以真正派上用場,所以不僅境界現前時一敗涂地,連日常中,也常灰頭土臉,于煩惱障難境界,只有挨打的分,毫無自衛、或還擊之功,對于煩惱障難,可說是手無縛雞之力。
其二、為了對顯徒務多聞而不務實修之弊,佛物顯威神,以神咒力加持,而令摩登伽女頓息淫火、頓證三果。這是由于摩登伽雖淫欲熾盛,但她與阿難相比,並沒有阿難堅固難破的妄想戲論習氣,因此愛火一熄,頓超欲界。反觀阿難,則粗惑雖止,但細惑之疑正在無量;而粗惑雖易止,但細惑卻難伏、難斷。莫說阿難有學之人,即使富樓那,及其他定性聲聞也都難調此惑。佛力加持令摩登伽女頓證三果,有意在于令阿難了知:佛雖有意成就于你,但你自己若不肯發心斷除分別,即不能與如來的加持力相應(須知:如來加持也須雙方面配合才行,不是單方面的事,而這配合(相應)的條件,主要在于「願力」——即行者須有:「我願斷除」之心願,而一切如來皆有本誓願欲加持成就眾生。)故佛咒加持摩登伽,令頓證三果,即是在透露這個訊息:為何如來能有如此之威神力?這完全是由修行而來,不是妄想言說戲論境界。因此,摩登伽女頓證三果之例,便更加凸顯修行與戲論之間的差距。
所以,綜上兩點,如來即是在以一種特殊的「激降法」來激發阿難頓舍分別思議境界,期能頓證無生——「你看,連摩登伽女,她雖然業障深重,但她不務戲論,所以如來一加持,便能頓超欲界生死。而你阿難,雖出身高貴,且已出家,為如來弟子,但只務貪執戲論;若自不求度脫,如來神力亦莫奈你何,愛莫能助。」
這一點,當今之世,尤其非常值得我們引為借鏡。末法之世,不務真修,只務言說戲論之文字禪,乃至掉幾個禪學名詞或公案的口頭禪,所在多有;這且不說,近世尤有許多佛學家,提倡佛學的討論、研究、考據,成為學術,且據彼所作研究、對佛經及佛所說之理,提出很多的「疑點」、及「修正」的意見,最後甚至廣疑諸經、乃至疑整個宗派,及疑整個大乘佛法,于是佛教界喚起一陣大風,大家競相效學、推行世間法及種種世間之業務;于是佛法便亟劇地俗化、或庸俗化,乃至墮為世俗事業的附庸,眾生的信根受到嚴重的摧殘,幾乎蕩然無存。這一來固由于專務言說戲論的結果,二來也是由于不善學般若而侈言中觀,因而墮入惡取空、斷滅空,所起之魔事。有心真修,欲護教、護法者,其三致意乎!
【「如摩登伽,宿為淫女,由神咒力銷其愛欲,法中今名性比丘尼。與羅睺母耶輸陀羅,同悟宿因。知世因,貪愛為苦,一念薰修無漏善故,或得出纏,或蒙授記。如何自欺,尚留觀聽?」 】
【注釋】
「法中今名性比丘尼」:于如來法中,已列于僧寶之數,法名為性比丘尼。
「羅睺(睺hóu :半盲。)」:義譯為覆障。為佛弟子中密行第一。羅睺羅未出世前,于母胎中住胎六處,因為他往昔為比丘,在山路修行時,曾堵塞老鼠洞,令不得出,故感得住胎六年之報。《法華》會上得佛授記,將來成佛,名七寶華如來。
「耶輸陀羅」:義為花色,以其貌美如花故名。耶輸陀羅已證四果,在《法華》會上得佛授記將來成佛,名具足千萬光相如來。
「同悟宿因」:都悟了宿世輪迴之因。
「知歷世因,貪愛為苦」:悟知累世受生死之因,都是以貪愛為苦本。
「或得出纏」:指摩登伽斷欲界生死,及耶輪陀羅得四果,斷三界纏縛。
「或蒙授記」:指耶輸陀羅于《法華》會上蒙佛授記,將來成佛,號具足千萬光相如來。
「如何自欺,尚留觀聽」:「自欺」,指以戲論之法自欺。「留」,留戀不舍。「觀聽」,見聞,即依見聞覺知之分別。見聞覺知已是虛妄,再依之而作種種分別,然後更起戲論,則妄上加妄,迷之又迷,不可復加。此謂摩登伽與耶輸陀羅俱為女身,身為女身已是劣器,再加摩登伽又是婬女,此二女以此劣報之身都能速證果位,頓斷生死,何況阿難出身高貴,又為大丈夫,怎麼還在以言說戲論自欺,留戀于見聞覺知之虛妄分別之中。佛舉二女,是為了激勵阿難及與會其他眾人。
【義貫】
「如摩登伽」 女,雖「宿」 昔「為淫女」,今「由」 如來密「咒」 之「神力」 加持,頓「銷其愛欲」,于如來「法中」 入僧寶數,「今名」 為「性比丘尼」,而「與羅睺」 之「母耶輸陀羅」 皆「同悟宿」 世輪迴之「因」,悟「知」 令其「歷世」 受生死之「因」,無非以「貪愛為苦」 本,以「一念」 相應、反「薰」 諸識而頓「修無漏」 之「善」 法「故」,頓斷、頓證,即「或得出」 欲界生死及三界之「纏,或蒙」 佛「授記」 當來作佛;彼二女尚得如是,阿難,汝等比丘「如何」 至今仍以戲論之法而「自欺」 自暴、「尚留」 戀于「觀聽」 (見聞)覺知之分別?
第四章 捐舍小乘、入佛知見
第一節 初心行者之二決定義
【阿難及諸大眾,聞佛示誨,疑惑銷除,心悟實相。身意輕安,得未曾有!重復悲淚,頂禮佛足,長跪合掌而白佛言:「無上大悲清淨寶王,善開我心,能以如是種種因緣方便提獎,引諸沉冥出于苦海。
世尊,我今雖承如是法音,知如來藏妙覺明心遍十方界,含育如來十方國土清淨寶嚴妙覺王剎;如來復責多聞無功,不逮修習。」】
【注釋】
「心悟實相」:此悟為心開悟解之「解悟」,而非證語。解悟為聽聞、思維、疑惑消除,信受理解的正解、乃至得勝解之相。而證悟則是依所解悟之法,如法修行、納法于心,達心法不二,入法境界,而能起用,稱為證悟。簡言之,解悟是「知」的境界;證悟是「行」的境界。「實相」,指如來藏之相,亦即如來藏的三種相用:空如來藏、不空如來藏、及空不空如來藏。通達如來藏之本體,及其三種相用,稱為通達實相。所以,實相不只是無相而已,那是般若的初門之教。甚深般若則為空、不空、空不空俱時而現,法界森然,萬法皆真,而不相礙。
「身意輕安」:「意」,即心。「輕安」,為心舍掉粗重的煩惱之後,如釋重負的感受,在此則為舍對無上法粗重之疑與惑,身心頓時蕩然清爽、安適,如人洗了熱水澡之後一樣,身無垢染,輕松安適之狀。又,輕安在唯識五位百法里,是屬于「善心所」中的「輕安心所法」。故知輕安是一種修得的善法。心中若有輕安心所的善法生起,即表示修行已達到某種境界,通常中在心開悟解、或大悟,或得「未到地定」,或得初禪,或修法懺悔而罪滅等時,那時便有輕安之相發生。修行之人,若有輕安之相發生,心自知之,莫與他人說,除非是你的善知識,以求印證,否則只宜所謂「自修、自證、自知」、佛知、你知,便好。更不可大事宣揚、欲令廣為人知,如是貪著名聞,即速招魔族、魔障。此于末世修行,魔強法弱之際,不可不知。
「方便提獎」:「方便」,即依智慧觀察,知眾生之根器、性、欲,而采取令他易解、易懂、易信、易受、易行的方式化導、教授他,令他生信、得益、歡喜奉行,稱為方便,亦稱「善方便」,或「正方便」。除此之外,亦有一種方便,稱為「邪方便」,或「不正方便」。此為無智之人,欲使用佛法以外的方法來引導眾生,如用外道法、或用犯戒、破戒之法,而自稱為「方便」。故「正方便」與「邪方便」的差別在于:「正方便」雖講求善巧,然而完全是如法、如理的,完全是清淨的、不犯佛律儀的,而且完全沒有不良的副作用,並且結果一定是好的。「邪方便」則是完全不講原則,常是不如法、不如理、不如律,且常壞佛律儀,毀法犯禁,且有極大不良副作用,並且其結果常是變成誤導眾生至于退沒善根、福德。凡此稱為「邪方便」或「不正方便」。末法時期這種現象特別多,種種不如法、毀法犯禁之事,皆托言「方便」,可不知歟?「提獎」,提攜接引、獎勵誘發。
「引諸沉冥」:「沉」,指凡夫沉淪三界分段生死。「冥」,闇冥,指二乘本心本性之光明未開,其心闇鈍、滯于變易生死之若海。
「知如來藏妙覺明心遍十方界……」:阿難此「知」,只是心中疑悔已除的「信知」,並非親證、親見的「證知」。
「多聞無功,不逮修習」:「逮」,及。光是多聞並無「起用」之功,如數他人財寶,自不能受用,遠不及依聞起修之利。
【義貫】本節從略。
【詮論】
此處經文中說:阿難及諸大眾,聞佛開示及教誨,而「疑惑銷除」。這里所說的疑惑共有五個,其中富樓那有四疑,阿難有一疑。先說富樓那的四疑:
一、疑「清淨本然,云何忽生三種相續?」——為除此疑,佛開示言:萬法之生續,起于一念無明,故有世間諸相。
二、疑「五大之性,各不相容,為何能互遍無礙?」——為除此疑,佛開示說:由于全相即性,唯一不變妙體,故得隨緣自在。
三、疑「諸佛如來,何時還會再起無明妄念?」 ——為除此疑,佛開示說:妄本不生,如翳眼見空華,空華本不生,空華起滅,虛空寂然,不生不滅,真如之性亦復如是,終無變異。又如銷礦為金,既已成礦,不復為金。
四、疑「一切眾生何因有妄,自蔽妙明?」——為除此疑,佛開示說:既稱為妄,怎麼有真因?若有真因,怎麼會成為妄?
以上皆是富樓那之疑。
阿難則疑佛是頓然舍棄因緣之說,而有與外道無因之自然說相濫之虞——為除此疑,佛開示說:若知真為本有,達妄本空,則因緣與自然之說,俱為戲論。若不離戲論,則終難入真,與道乖隔。
再者,富樓那之四疑,歸類則為:執因疑果,以因地的知見來判斷果地的境界,他又疑「妄」有因。阿難則執權教以濫外道。總的來說,兩人都是耽著戲論。故佛教誨說:戲論不但無功,且有礙真如、真修。若不舍戲論,則歷劫徒勞,終無實證;若能舍戲論,則狂心頓歇,歇即菩提。佛雖對著阿難說這些話,但此言之對象實則包括富樓那,以及諸與會大眾。又,戲論之習氣,即是依于言說思議;故若能離于戲論,即是頓離一切言說、思議,而頓入不思議、離念、無念之境界,如是即契入真如法性,而入于諸佛境界矣。所以離戲論之境界,實是頓悟一切凡夫、外道、二乘、權教菩薩之頓教直指之大法門;以上上根人一聞此教,即能契入,故稱彼上上根人為如來種性。
【「我今猶如旅泊之人,忽蒙天王賜與華屋;雖獲大宅,要因門入。惟願如來不舍大悲,示我在會諸蒙暗者,捐舍小乘,畢獲如來無余涅槃本發心路。令有學者,從何攝伏疇昔攀緣,得陀羅尼,入佛知見。」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在會一心,佇佛慈旨。】
【注釋】
「旅泊之人」:旅行漂泊之人,行無定處,不知所之。比喻眾生于六道漂泊,不知終于何所。
「天王」:比喻如來。「佛」一詞,較古的翻譯也有譯成「天中天」的。
「華屋」:比喻如來藏之無上理。
「雖獲大宅,要因門入」:雖然有了目標,但還是要有方法。譬如雖知寶藏之處所,若無方法及工具,亦不能開采、提煉而得其寶。
「捐舍小乘」:「捐」,棄。棄舍小乘,回小向大,不住化城,發大菩提心,趣求無上菩提。您看,阿難以小乘人都要回小向大,求大菩提;而當今之世,卻有許多人反而勸人修學小乘,甚至以受小乘戒為高、為榮,實在是「回大向小」,如是愚癡顛倒,辜負如來最重要的苦心——所謂一切如來皆為「一大事因緣」而出世之苦心。
「一大事因緣」者何也?——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眾生畢竟成佛也!然而若不依止如來而修學大乘,如何堪作佛?倘若依止小乘,或依止外道,或依止世間法,或雜修外道法、雜行世間事業,或佛道不分、儒佛不分,如是等不正知見,如何能入佛知見?如何堪作佛?為今之計,唯有一時息心,將小乘、外道、邪道、世間等的演若達多狂心,一併歇去,方得「本頭」。否則即使歷劫勤苦,也只如蒸沙,欲成佳饌,了不可得。
「畢獲如來無余涅槃本發心路」:「畢」,畢竟,究竟之義。「如來無余涅槃本發心路」,即如來無上菩提之密因。
「有學者」:即小乘未證阿羅漢者。阿羅漢稱為「無學」,其實只是在小乘中得如是名稱而已,阿羅漢若回小向大,趨向無上菩提,則非無學矣!因為光是一項等空遍界的平等大悲就不是那麼容易學得的,更何況佛的十力、十八不共法等。
「從何攝伏疇昔攀緣」:「攝伏」,收攝降伏。「疇昔」,往昔。「攀緣」,指六識心,以六識心皆攀緣諸塵境界而起。苦得攝伏攀緣,亦即同于狂心頓歇。
「得陀羅尼」:總持,在此為指如來藏,以如來藏能總持一切法。承上,若得攝伏攀緣心,狂心頓歇,不往處馳,故能返觀內照,得自本心;若得本心,即能總持一切法,故稱為得陀羅尼門,總持門。
「入佛知見」:若得本心之總持門,即能速入佛知見,而不住二乘知見。
「在會一心,佇佛慈旨」:「在會」,與會者。「佇」,等待。
【義貫】本節從略。
【爾時世尊哀愍會中緣覺、聲聞,于菩提心未自在者,及為當來佛滅度後末法眾生,發菩提心,開無上乘妙修行路,宣示阿難及諸大眾:「汝等決定發菩提心,于佛如來妙三摩提,不生疲倦,應當先明發覺初心二決定義。」】
【注釋】
「于菩提心未自在者」:于修證無上菩提秘密之因地心,尚未得自在者。因為雖然已得圓解,但仍未得修門,未起真修,故尚未真正入于菩提密因的境界,故未能自在無礙,遇逆境、逆緣亦仍難免退失。
「當來」:將來。然而當來與將來有所不同,將來為中性之詞,當來則有必然之義在內。
「汝等決定發菩提心」:決定發求無上菩提心,不願終止于化城。
「應當先明發覺初心」:「覺」,菩提。應當先明了發起菩提最初的因地心。
「二決定義」:此二義為:一、應決定依不生滅心而求菩提,不應依生滅之心而求。二、應決定棄舍諸有為相,以此發心而求菩提。下文佛即詳示此二義。
【義貫】本節從略。
1.初心之第一決定義——
A.決定不以生滅心求佛果
【「云何初心二義決定? 阿難,第一義者:汝等若欲捐舍聲聞,修菩薩乘,入佛知見,應當審觀因地發心與果地覺,為同為異?阿難,若于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
以是義故,汝當照明諸器世間,可作之法,皆從變滅。
阿難,汝觀世間可作之法,誰為不壞?然終不聞爛壞虛空。何以故?空非可作,由是始終無壞滅故。」】
【注釋】
「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以生滅心求不生不滅,無有是處,為什麼?因為「如是因、如是果」故。「因」若是生滅,絕不可能得不生不滅之「果」,因果之性不相當故。所以欲求無上菩提不生不滅的境界,決不能以生滅心去求,否則決求不到。什麼是生滅心呢?簡言之即妄想分別之心,或是依于六識之心,或是依于見聞覺知之心;詳言之,即以凡夫(貪著塵俗)、或外道(計著邪因)、或聲聞、緣覺(計著能所)等的戲論之心,皆是生滅心。若依于如是等心去求無上菩提,了不可得。
「可作之法」:「可作」,即有能作、所作者。
「然終不聞爛壞虛空」:「終」,始終,後來之義。「爛壞」,即變異而壞滅之義。但我們從來也沒聽說過有爛壞的虛空。
「由是始終無壞滅故」:「始終」,從始至終。所以虛空從頭到尾也不會壞滅。
【義貫】
「云何」 為「初」 發菩提 「心」 于「二義」 (兩個方面)須作「決定」 不能含混?「阿難,第一義者」 (第一方面):「汝等若」 真誠「欲捐」 棄「舍」掉「聲聞」 乘,而進「修菩薩乘」,以求能「入佛」 之「知見」,則「應當審」 細「觀」 察你們自己「因地」 之「發心」 究竟 「與」 如來的「果地覺,為同為異?
阿難,若」 你們「于因地」 時,「以」 凡、外、權、小「生滅」 攀緣的六識「心」 作「為」 你們的「本修因」,以此,「而」 欲「求佛乘不生不滅」 之無上覺悟境界,「無有是處」。
「以是義故,汝」 等應「當」 觀「照明」 了「諸器世間」 所有「可作之」 有為「法,皆從變滅。阿難,汝」 且「觀」 此「世間」 中,所有「可作之法,誰為不壞」 滅者?「然」 而我們「終不」 曾「聞」 有「爛壞」 之「虛空。何以故?」以虛「空非」 為「可作」 之法,無能作、所作,「由是」 虛空從「始」 至「終」 皆「無壞滅故」。
【詮論】
這一節經文中,佛開示說:發菩提心是要有條件的,並不是說:「我要發菩提心」,或「我已發菩提心」,這就可以了。你已發菩提心?你怎麼發?發對了嗎?如何徵驗你的菩提心是發對了,或你是真正發了菩提心?即用佛在此所說的這「初心二決定義」(亦即,兩種決定應有的條件),這兩個條件若都具備了,才算真正發起菩提心。哪兩個條件呢?
一、不依生滅之心而發菩提心,也就是不依凡、外、權、小妄想攀緣的六識心,而發菩提心,說即是《金剛經》的「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更進一步言,即《楞伽經》所說的「離心意意識」。
二、決定捐棄諸有為相,而發菩提心。捐棄諸有為相,即是不住、不著、不依、不緣諸有為相(五欲、六塵、六根、六識),如是而發菩提心,是真發菩提心。若仍住著有為相,貪戀不舍,是不得名為發菩提心。
是故當知,當今世人皆以為發菩提心很容易,亦不知發菩提心還是有條件的!由此看來,真發菩提心,實在不簡單,無怪乎經中說:「發心畢竟兩無二,如是二心先心難」。若真是如是發心,則是已經與佛同心,與不生不滅相應,是故無上菩提決定當得,不在遙遠。值此末法,亦願冀真修者,皆得如是發心,則如來家業荷擔有人,法燈不絕、佛種不斷矣!
B.決了五濁生因,伏還無生滅性
【「則汝身中,堅相為地,潤濕為水,暖觸為火,動搖為風。由此四纏,分汝湛圓妙覺明心,為視、為聽、為覺、為察,從始入終,五疊渾濁。
云何為濁?阿難,譬如清水,清潔本然,即彼塵土灰沙之倫,本質留礙,二體法爾,性不相循。有世間人取彼土塵投于淨水,土失留礙,水亡清潔,容貌汩然,名之為濁。汝濁五重,亦復如是。」】
【注釋】
「由此四纏」:「四」,四大。由此四大假合互相纏結。
「從始入終」:「始」,指一精明。「終」,指六和合。從一精明而入六和合。
「五疊渾濁」:五種重疊,渾濁不清。
「譬如清水」:喻真純之心。
「塵土灰沙之倫」: 「倫」,類。塵土灰砂喻四大。
「本質留礙」:其本質都是有留滯隔礙之性。
「二體法爾,性不相循」:此二法之體,法爾本然,其性本來就互不隨順。「循」,順也。
「汩然」:「汩(gǔ)」,亂也。「汩」從曰,與汨羅江的汨不同;「汨從日,音覓。
【義貫】
「則汝身中,堅相」 之肌肉筋骨「為地」 大,「潤濕」 之津液精血「為水」 大,「暖觸」 之燥熱溫度「為火」 大,「動搖」 之氣息「為風」 大。「由此四」 大假合,互相 「纏」 結組織成身,「分」 開「汝」 原本「湛圓妙覺」 一精「明」 之「心」,成「為」 眼之「視、為」 耳之「聽、為」 鼻、舌、身之「覺、為」 意根之照「察,從」 一精明之「始」 而「入」 于六和合之「終,五」 種重「疊渾」 然不清而成「濁」 相。
「云何為濁?阿難,譬如清水」 之性,「清潔本然,即彼塵土灰沙之倫」,其「本質」 則為「留」 滯隔「礙」,能障真性,此「二」 法之「體,法爾」 本來即「性不相循。有世間人,取彼土塵,投于淨水」(喻起妄亂真),而令泥「土失」 去「留礙」 之性,「水」 則「亡」 其「清潔」 之相,其「容貌」 變成「汩然」 渾亂「名之為濁」 水。而「汝」 心水之「濁」 相共有「五重,亦復如是」。
【「阿難,汝見虛空遍十方界,空見不分,有空無體,有見無覺,相織妄成,是第一重,名為劫濁。汝身現摶四大為體,見、聞、覺、知壅令留礙,水、火、風、土旋令覺知,相織妄成,是第二重,名為見濁。
又汝心中憶識通習,性發知見,容現六塵,離塵無相,離覺無性,相織妄成,是第三重,名煩惱濁。
又汝朝夕生滅不停,知見每欲留于世間,業運每常遷于國土,相織妄成,是第四重,名眾生濁。
汝等見、聞元無異性,眾塵隔越,無狀異生,性中相知,用中相背,同異失準,相織妄成,是第五重,名為命濁。」】
【注釋】
「空見不分」:「見」,見精。在八識中,所見的虛空(相分),與能見的見精(能見分)交織纏雜不分。
「有空無體,有見無覺」:雖現有虛空之相,而無實體,雖現有能見之相而無真覺;因為此能見之見精(見分)與所見的虛空(相分),皆是第八識中一念無明所起,循業妄現,皆是第八識本識之所變現,是故「能」與「所」雖現有相,然皆無實體.
「相織妄成,是第一重」:承上,此八識中最初的能所(見、相二分),一為妄色(虛空),一為妄心(見精),兩相夾纏交織,虛妄而成一體,即是最初第一重之渾濁,以其渾濁真性,遮蔽妙明,故稱為濁。
「名為劫濁」:劫濁為五濁之始,也是五濁之總相;為何會有濁相?一切世間為何會成渾濁,完全由于最初一念無明妄動,轉本妙明而為妄能、妄所(見分、相分),而此二妄相又互相糾纏不清,更擾動本明之心水,而令成渾濁之相,此心水一被攪渾,就再也難以平息、澄清,因此就再也無法明鑒一切法了。由于此最初之濁相一生,則長劫難清,令眾生無量劫妙明隱蔽,無法再現,故稱此總相為劫濁。這劫濁相即當于「三細」的無明業相、轉相(能見相)、及現相(境界相)。
「汝身現摶四大為體」:「摶(tuán摶)」,摶取。摶取四大,妄成自體。
「見、聞、覺、知壅令留礙」:于是原來的一精明,就分為見、聞、覺、知、嘗、嗅之六精,而壅塞了精明之體,令成留礙之相。
「水、火、風、土旋令覺知」:「旋」,轉。地水火風本是無覺知的,但因「有知」與「無知」夾纏不分,故轉內四大為有覺知體。
「相織妄成,是第二重」:有知與無知相織,妄成渾濁之相,這是第二重的濁相。
「名為見濁」:「見」,因有見聞覺知等種種虛妄知見,諸見渾濁,故稱見濁。這相當于六麤(粗)的智相及相續相。
「憶識誦習」:「憶」,憶念過去所緣境。「識」,了別目前所緣境。「誦」,言也,論也。「誦習」,猶言思議,謂思議未來之事,而習以為常。
「性發知見」:「性」指六識之性,「知見」,見聞覺知嘗(嘗)嗅六種妄覺。謂,六識之性托于六根,而發為見聞覺知等六種妄覺。
「容現六塵」:「容」,容納。「現」,出現。容納現出六塵之相與境。
「離塵無相」:指六識若離六塵境,即無識相可得。
「離覺無性」:「覺」,指六識之妄覺。「性」,指塵性。謂六塵若離于六識之妄覺,則能取不生,所取亦空,故無塵性可得。
「相織妄成,是第三種」:妄塵與妄覺夾纏相織,成為第三重之渾濁相。
「名煩惱濁」:這相當于六粗相的執取相及計名字相。
「生滅不停」:指末那心中,妄念之生住異滅之相,相續不斷。
「知見每欲留于世間」:「知見」,貪生怕死之見。「留」,長存、常住。謂依于眾生貪生怕死的我相知見,總想恆常留在世間。
「業運每常遷于國土」:「業」,業力。「運」,運行。「遷」,轉生。然而事與願違,由于業力之運行,常常遷移轉生于國土之中其他道上。
「相織妄成,是第四重,名眾生濁」:謂妄身與妄心,一常遷徒、一常欲留,沖突交雜相織,故成眾生六道來往之濁相。
「汝等見、聞元無異性」:汝等的見聞覺知,原來是一體,並無異性。
「眾塵隔越,無狀異生」:「無狀」,無因。然以眾塵于中相隔,令見聞覺知不得互相逾越,因而無端令差異之相產生。
「性中相知」:然以諸法之性而論,六精原是一體,故覺知本是相通、相知的。
「用中相背」:然若據用而言,原本一精之體既已成六用,便有分彼此,而互相違背之處。
「同異失準」:「準」,定準。此六用之「同」與「異」因而失去定準。因性本相同,今由相隔而相異,故說不得它們是同,也說不得它們是異,因此同與異之間便無定準可說,亦即,不能確說。
「相織妄成,是第五重,名為命濁」:六精之體與用,一同一異,交雜相織而成命濁之相。這命濁與前面的眾生濁,即通于六粗之起業相及業系苦相。
【義貫】
「阿難,汝見虛空遍十方界」,在八識中所見的虛「空」(相分)與能「見」的見精(見分)交織「不」能「分」出彼此邊際,雖現「有」虛「空」之相,而「無」實「體」可得,雖現「有」能「見」而「無」真「覺」,如此能見之見精與所見之虛空「相織」而「妄成」一體,渾濁真性,隱蔽妙明,遂成濁相,「是」為「第一重」之濁相,「名為劫濁」。(以妄生能所,故成自心永劫之濁,是為劫濁。)
「汝身現摶」取「四大為體」,本來之一精明分為「見、聞、覺、知」、嘗、嗅之六精,「壅」塞精明而「令」成「留礙」之相。「水、火、風、土」本為無覺知之物,以交雜「旋」轉而「令」成為似有「覺知」之體,有知與無知夾纏「相織妄成」一體,而混亂真性真見,「是」為「第二重」濁相,「名為見濁」。(以妄有見聞覺知,而更生種種虛妄之見,而壞真見,故成見濁。)
「又汝心中」追「憶」過去、「識」別現在、「誦習」未來之境,六識之「性」托于六根、「發」為「知、見」、覺、聞、嘗、嗅六種妄覺,「容」納「現」出「六塵」之相,六識若「離」六「塵」境界,即「無」識「相」可得,六塵若「離」六識妄「覺」,則「無」塵「性」可得,(是故六塵與六識互相依他起,皆無自性,本是虛妄),而妄塵與妄覺「相織妄成」一體,「是」為「第三重」之濁相,「名煩惱濁」(以分別三世六塵故成塵勞煩惱,染濁自心。)
「又汝」從「朝」至「夕」,末那心中,妄念「生滅」相續「不停」,依于眾生貪愛之「知見,每欲」恆常「留于」此「世間」,然以「業」力之「運」行「每常」舍生趣生「遷」移「于國土」之六道之間,如是妄身與妄心,一常遷、一欲住,交雜「相織」而「妄成」生死往來之相,「是」為「第四重」之濁相,「名眾生濁」。(以六道往來生死,其次數眾多,故是眾生濁:終生者,眾多生死也。)
「汝等」之「見、聞」覺知等,「元」是一體,本「無異性」,然以「眾塵隔越」心之一體而成為六精,令「無狀」而差「異生」。然以本「性中」而論,六精原是一體,故其覺知實「相」通而相「知」,若據「用中」而言,一體即已成為六用,便有彼此之分而「相」違「背」,此六精之「同」與「異」因而「失」去定「準」,不得復言是同是異,一同一異交雜「相知妄成」渾濁之體,「是」為「第五重」濁相、「名為命濁」(命者,眾生之總報,即雖具一精明,而成六和合,隔礙不通,故令原本等空遍界之真如,所起之用只如一浮漚體,此乃眾生法身慧命之總濁報之相,故是命濁——非同其他經所說壽命短也。)
【詮論】
「五濁」在其他經上也有,但其解釋的方式與內容皆與本經有所不同,其他經之解釋通常是指外相上的,即所謂「五濁惡世」。而本經的解釋,則是指內在的濁相,亦即是心識上的濁相,因此可說,本經所說之義,是更為根本的意涵。因為一切皆以心為本,而且,一切法皆是自心所現,所以依本經而言,這「五濁」不在別處,乃在自心本識所現,所以自身、眾生、世界等濁相皆源于自心本識。因此可知,本經所示者,真是一乘究竟之旨,一切皆直指本心。
【「阿難,汝今欲令見、聞、覺、知遠契如來常、樂、我、淨,應當先擇死生根本,依不生滅,圓湛性成:以湛旋其虛妄滅生,伏還元覺;得元明覺無生滅性,為因地心,然後圓成果地修證。」】
【注釋】
「應當先擇死生根本」:「擇」,揀擇、挑去。「死生根本」,即五重相織之濁相。
「依不生滅,圓湛性成」:依于不生滅之本來圓滿湛然之性,以成就觀行。
「以湛旋其虛妄滅生」:「湛」,不生滅之圓湛性。「旋」,轉。以不生滅的圓湛之性而轉其五濁虛妄之生滅。
「伏還元覺」:止伏攀緣混濁之識心,令還歸元本之覺性。
【義貫】
「阿難,汝今欲令」六根之「見、聞、覺、知」之性,「還契」十方「如來」所證之「常、樂、我、淨」之德,則「應當先擇」去五重相織之「死生根本」,而「依」于「不生滅」的「圓」滿「湛」然之「性」,以「成」觀行:即「以」不生滅圓「湛」性而「旋」轉「其」五濁「虛妄滅生」之相,止「伏」攀緣奔竟混濁之識心,令「還」歸「元」本「覺」性,「得元」來妙「明」本「覺」之「無生滅性」,以「為因地」修心之「心」(此為十信滿心位)。「然後」自可(歷經五十五位之真菩提路)「圓成果地」之「修證」。
【「如澄濁水,貯于靜器,靜深不動,沙土自沉,清水現前,名為初伏客塵煩惱。去泥純水,名為永斷根本無明。明相精純,一切變現,不為煩惱,皆合涅槃清淨妙德。」】
【注釋】
「明相精純,一切變現」:清明之相已達精純,故能變現一切身、土,以廣化有情。
「不為煩惱」:不為煩惱所覆。
【義貫】:
譬「如」欲「澄」清污「濁」之「水」,先將之「貯」放「于靜」止之「器」中,若「靜」止之程度(定力功夫)「深」而「不動」搖,則「沙土自沉」,砂土沉澱後,「清水」自然「現前,名為初伏」二障現行之「客塵煩惱」。(此為以定力令心水澄清、伏煩惱)。若以慧照破「去」除沉澱心底之無明淤「泥」,而得清「明」之「相」既已達「精純」,故能令「一切」身土自在「變現」,廣度有情,而「不為煩惱」所覆,因心水之中已純淨無雜,故一切變現妙用「皆合涅槃」不生不滅「清淨」之「妙德」。
【詮論】
這一段經文很簡捷扼要地開示定與慧之用:定以伏煩惱,如令渾水沉澱;慧以斷無明,如除水底沉澱之淤泥。即此便是從初發心,以至于成佛,一切修行的要訣。
2.初心之第二決定義——決定捐棄諸有為相
【「第二義者:汝等必欲發菩提心,于菩薩乘生大勇猛,決定棄捐諸有為相,應當審詳煩惱根本:此無始來,發業潤生,誰作誰受?阿難,汝修菩提,若不審觀煩惱根本,則不能知虛妄根塵何處顛倒;處尚不知,云何降伏,取如來位?
阿難,汝觀世間解結之人,不見所結,云何知解?不聞虛空被汝隳裂;何以故?空無形相,無結解故。」】
【注釋】
「煩惱根本」:煩惱之根本,即無始無明,又稱根本無明,由根本無明再生出三細六粗之枝末無明。
「發業潤生」:「發業」,即發業無明。「潤生」,即潤生無明。「發業」即是起惑造業,由七轉識起惑故,發動身口而造諸業。「潤生」即中陰身于求父母投胎時之憎愛等無明之心,相當于十二有支之「愛、取」二支。又發業與潤生合起來既是三細六粗的枝末無明,亦即除了最初一念無明的根本無明以外,所有的起惑、造業、受報之一切過程。
「誰作、誰受」:誰是造業者?誰是受報者?有說是六根自作、六根自受,又有說是六識自作、六識自受。然若無六識,六根本無知,六根怎能自作?又六識虛妄,本自無體,又怎能受?又,《楞伽經》云:六識不流轉。以念念生滅故。故知作者、受者,除了第八識之外,更無其他,一切起自八識,八識自作自受,八識為總報主。此身報盡時,六根、六識壞散,八識不壞,「去後來先作主翁」。故知作者、受者皆是第八識,更無其余,此是根本,莫錯用心,則一切修行枉費工夫。
「不聞虛空被汝隳裂」:「隳(墮)壞也。沒聽說過虛空可被人破壞、碎裂。虛空比喻真如本性。真如本性不可破壞,以其非有相法故。真如本性亦沒有結,雖然六根六識皆現有結(結使),但六根六識只如真如本性虛空中之華,華體本無,更何況此華之大小、顏色,豈有實法可得。是故佛意為欲究竟解結者,即須以此無上智眼去體契,否則有如空華的結,解得了嗎?若悟諸結如空華,則一切結不解自解,所以佛在前面說:「何藉劬(qú勞苦)勞肯啟修證」。若不知根本,即使很勤勞努力地在解空華之結,累劫勤勞,亦無所獲。一念悟時,速至佛地。
【義貫】
初發菩提心「第二」決定「義者」(第二個必定要有的條件)為:「汝等必」須起「欲發」無上「菩提」之「心」,不求他乘,而「于菩薩乘生大勇猛,決定棄捐」一切凡外權小所依之「諸有為相」;「應當審」思「詳」察「煩惱」之「根本」,須詳審「此」煩惱自「無始」以「來」,如何令你「發」起身口意諸「業」?如何令你「潤」蘊無量的受「生」,令你造作無量業,受無量生死?然而你更應進一步推求:這其中,是「誰」在「作」業?「誰」在「受」報?(若真如其中之作者——生死之因,受者——生死之報,才能真正解決問題,否則盲修瞎練不知目標、問題所在,又有何益?)
「阿難,汝」若真的欲「修」無上「菩提,若不審觀煩惱」之「根本,則不能」了「知虛妄」的六「根」六「塵」到底在「何處」生「顛倒」了。若連顛倒之「處尚不知,云何」能「降伏」煩惱、無明,而證「取如來」之聖「位」?
「阿難,汝觀世間」欲「解」繩「結之人」,若「不見所結」的原頭,「云何」得「知解」結的下手之處?我們從「不」曾「聞」說「虛空」可「被汝隳」壞碎「裂。何以故?」以虛「空無形相」,故如同繩本「無結」則今亦無「解故」。(眾生本性及六根六識,亦皆同于虛空,六根六識以無明故現若有結,無明若亡,則見結實無有。)
第二節 諦觀六根與六塵
【「則汝現前眼、耳、鼻、舌,及與身、心,六為賊媒,自劫家寶。由此無始眾生世界生纏縛故,于器世間不能超越。
阿難,云何名為眾生世界?世為遷流,界為方位。汝今當知,東南西北,東南、西南、東北、西北、上下為界;過去、未來、現在為世;方位有十,流數有三。」】
【注釋】
「六為賊媒」:「賊媒」,賊人之媒介,猶如內應,溝通外賊。「六」,為六識。
「世為遷流」:「世」是指變遷流動的時間。
「界為方位」:「界」為界定空間的方向與位置。
「東西南北」:稱為四方。
「東南、西南、東北、西北」:稱為四隅,四個角落。四方加四隅,再加上下二方,合稱十方。
【義貫】
「則汝現前」的「眼、耳、鼻、舌,及與身、心」此「六」識「為賊」之「媒」介,串通外賊,而「自劫」自「家」之財「寶」(功德法財)。「由此」自「無始」來,于「眾生」之有情「世界」妄「生纏縛故」,而將廣大圓滿之心性,變局于四大之中,埋沒于五陰之內,故「于」身心與「器世間」,皆「不能」解脫「超越」。
「阿難,云何名為眾生世界?」所謂「世」,其義「為」變「遷流」動的時間,而「界」之義「為」界定空間的「方」向與「位」置。「汝今當知,東西南北,東南、西南、東北、西北」及「上下」此十方稱「為界」;而「過去、未來、現在」則稱「為世」;故「方位」共「有十」種,而遷「流」不住的時間之大「數」則「有三」種。
【「一切眾生織妄相成,身中貿遷,世界相涉。而此界性設雖十方,定位可明,世間目東西南北,上下無位,中無定方。四數必明,與世相涉,三四四三,宛轉十二,流變三疊,一十百千,總括始終,六根之中各各功德有千二百。」】
【注釋】
「上下無位,中無定方」:因為上下及中間皆是依四方而定,所以都無一定之方位。
「四數必明」:東西南北四數則一定是可明指的。
「三四四三,宛轉十二」:三世乘四方,或倒過來以四方乘三世,不論順轉或逆轉,都是十二,故稱「宛轉」。
「流變三疊」:「三疊」,三重。從本流末,共有三疊。
「一十百千」:第一疊為三世乘四方等于十二;第二疊:于第一疊中的三世,每世皆各具十界,故為十二乘以十等于一百二十。第三疊,再于第二疊中的十界里,每界又各具十界,故為一二○乘以十,等于一千二百。「一十百千」為省文,取其整數而言,確實則應為:一十二、一百二、一千二。
「各各功德」:「功」,能也。「德」,性也。「功德」合言即功能與性德。謂六根之性本是一心,故其功德皆為一心所顯,因此功德皆悉平等。
【義貫】
「一切眾生」乃由四大與六精交相縫「織」虛「妄」而「相成」,于根「身中貿」易「遷」流,時間之三「世」與空間之十「界相涉」相入。「而此界性」之「設」定,「雖」說有「十方」,且其確「定」之「位」置亦「可明」白指出,但「世間」一般「祗目東西南北」四方為準,至于「上下」並「無」定「位,中」央也「無」一「定」之「方」位,以皆依四方來決定。而東南西北「四數」是「必」定可以「明」確指出的,此四方「與」三「世相涉」入,若以「三」世涉入「四」方,或以「四」方涉入「三」世,順逆「宛轉」皆成「十二」。從本「流」末「變」少為多,共有「三疊」,成「一十百千,總括始終,」于「六根之中各各」根之「功」能「德」用皆「有」一「千二百」。
- 審度六根功德優劣
【「阿難,汝復于中克定優劣;如眼觀見,後暗前明,前方全明,後方全暗,左右旁觀三分之二,統論所作,功德不全,三分言功,一分無德,當知眼唯八百功德。
如耳周聽,十方無遺,動若邇遙,靜無邊際,當知耳根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如鼻嗅聞,通出入息,有出有入,而闕中交,驗于鼻根,三分闕一,當知鼻惟八百功德。
如舌宣揚,盡諸世間出世間智,言有方分,理無窮盡,當知舌根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如身覺觸,識于違順,合時能覺,離中不知,離一合雙,驗于身根,三分闕一,當知身唯八百功德。
如意默容十方三世一切世間、出世間法、惟聖與凡無不包容,盡其涯際,當知意根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注釋】
「動若邇遙」:「動」,動塵。「若」,或。「邇」近。「遙」,遠。此謂,動塵若近若遠,耳根皆能得聞。
「靜無邊際」:「靜」,靜塵。至于耳根聞靜塵時,則了無邊際。
「而闕中交」:「闕」,同「缺」。「中交」,中間交接之際。此謂,鼻根之功德缺少了出息與入息中間交接時,因于此交接之際,即有極短暫之中止,彼時沒有息之出入,亦無聞嗅之功。
「言有方分」:「方」,地方。「分」,差別。言語有地方的分別。
「合時能覺,離中不知」:「離中」,離開之時。此謂,觸塵與身根相合時,即能覺知,塵與根相離時,即不能知覺。
「離一合雙」:「一」,一分功德。「雙」,二,即兩份功德。此謂,離時算是一分功德,合時算兩分,合起來共三分功德。
【義貫】
「阿難,汝」應「復于」六根之「中,克定」諸根之「優劣」之性能,「如眼」之功能為能「觀見」,自身之「後」方為「暗,前」方為「明」,在身之「前方」則「全」看得「明」白,在身之「後方」則「全暗」而完全看不見,然「左右」兩「旁」亦能「觀」看得到,故「三分之」中有「二」分可看得到,「統論」眼根「所」能「作」的,其「功德」並「不」完「全」,以「三分」而「言」,眼根之「功」德中,有「一分無」功「德」可顯示,「當知眼」根「唯」有「八百功德」。
「如耳」根之聞性,可「周聽十方無遺」,聲塵有動靜二塵兩種,耳根聽聞「動」塵(有聲之聲)之時,「若邇」若「遙」(或近或遠)皆能得聞;至于聞「靜」塵(無聲之聲)時,則了「無邊際」界限,「當知耳根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如鼻」根「嗅聞」之功德,則「通出」息與「入息」兩者皆有嗅聞之功能,鼻聞之功雖「有出有入,而闕」少「中」間「交」接時的短暫中止,那時即不能嗅聞,故「驗于鼻根,三分」之功德「闕」了「一」分,「當知鼻」根「惟」有「八百功德」(出入息各得四百功德)。
「如舌」根能以言語「宣揚」道理,能究「盡諸世間」及「出世間」之「智」慧;「言」語雖「有」地「方」之「分」別,然「理」則「無窮盡」,無有地域之拘囿。「當知舌根」能「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如身」根之「覺」知「觸」塵,能「識」別「于逆順」二塵,觸塵若與身根相「合時」即「能覺」知,相「離」之「中」既「不」能覺「知」,根塵相「離」時算「一」份功德,根塵相「合」時算「雙」份功德,故加起來共有三份功德,每份各有四百功德,如是「驗于身根」則「三分」之中「闕」了「一」份(以根塵相離時不能覺知,故少一份功德),「當知身」根「唯」有「八百功德」(根塵相合時雙份乘以四百)。
「如意」根于「默」然無言中可「容」包一切法,「十方三世」中「一切世間」及「出世間法,惟聖」人「與凡」夫境界之法,「無不」能「包容」,且皆能窮「盡其涯際,當知意根」能「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 入一解六
【「阿難,汝今欲逆生死欲流,返窮流根,至不生滅。當驗此等六受用根,誰合誰離?誰深誰淺?誰為圓通?誰不圓滿?若能于此悟圓通根,逆彼無始織妄業流,得循圓通,與不圓根,日、劫相倍。」】
【注釋】
「六受用根」:即六根;因六根皆是擷(xié)取外塵而為自身心之所受用,故稱根為受用根。
「誰合誰離」:「合」,合中知;即于根塵相合時能有知覺,便稱此根為「合中知」。「離」,離中知;即必須于根塵分開有些距離時才能覺知,便稱此根為「離中知」。六根之中,鼻、舌、身三根為「合中知」;眼、耳、意三根為「離中知」。很顯然地,合中知的根,其所能知的范圍比較受限制,而離中知之根則較無限制;故以修行來說,合中知比較難修,離中知比較容易入。因此揀擇六根之中,離中知的眼、耳、意三根較易于修行。
「誰深誰淺」:又進一步于此眼、耳、意三根中比較、揀擇,那一根比較深隱莫測,那一根比較淺顯易明?很顯然,此三根相較,意根比較深隱莫測,故不適合初學的人于此根上修行。而眼、耳二根則差不多,皆淺顯易明。
「誰為圓通?誰不圓滿?」:再于眼耳二根中的比較,那一根是功德圓滿通達的(即是具一千二百功德的),那一根為不圓滿的。則可知耳根是圓滿的,稱為「圓通根」,故最適合初發心人修行。
「若能于此悟圓通根」:在此,佛只一步步提示阿難揀擇的標準與方法,而不直接說出答案,令阿難自思自悟,則受用更大。
「得循圓通,與不圓根,日、劫相倍」:「循」,順,依。若依循圓通根與不圓根來修行,其功用與成效之速度,幾乎有一日與一劫的倍數之差一樣。
【義貫】
「阿難,汝今欲」要「逆」溯「生死欲」之洪「流」,而「返」溯「窮」儘此「流」之「根」本源頭,「至」于「不生滅」之本源處,「當」悉心檢「驗此等六」攪塵「受用」之「根」,細察此中「誰」是「合」中知、「誰」是「離」中知?再進而勘察,「誰深」隱難測?「誰淺」顯易明?最後複驗于根之功德中「誰為圓通」根?「誰不圓滿」?「若能于此」勘察揀擇之後,「悟」知「圓通」之「根」,而作「逆」溯「彼無始」以來妄心與妄境互相交「織妄」成之「業流」,此時若「得」依「循圓通」之根,「與」依彼「不圓根」而修者,其功效幾乎是「日」與「劫相」較之「倍」數之差。
【「我今備顯六湛圓明本所功德,數量如是。隨汝詳擇其可入者,吾當發明,令汝增進。十方如來于十八界一一修行,皆得圓滿無上菩提,于其中間亦無優劣。但汝下劣,未能于中圓自在慧,故我宣揚,令汝但于一門深入。入一無妄,彼六知根一時清淨。」】
【注釋】
「我今備顯」:「備(備)」,完全。我現已完全開示了。
「六湛圓明」:六根本自湛然圓明。
「本所功德,數量如是」:即如上文所示的各根之功德數字。
「十方如來于十八界一一修行,皆得圓滿無上菩提」:這就證明了四弘誓願的「法門無量誓願學」之必要性;須知成就佛道必須是發無量大心,誓願廣修無量妙法,方能廣度無量眾生,不是修一個或兩個法門就能成無上菩提的;無始來,沒有一尊佛是只修一個法門而成佛的,諸佛世尊都是修集無量福德、智慧,而乃作佛。是故修行人切忌得少為足、或修少為足;若得少為足,即是隨順聲聞緣覺心態,非大乘根人。
「于其中間亦無優劣」:可見佛于六根,乃至六塵、六識,一一都修行成就,且無分別其功德之優劣,一一門中,皆等心修學,皆悉成就。佛之所以為佛,即在于如是處:如是發心、如是精進、如是智慧平等。
「一門深入」:「一門」,指一根門。這與當今常聽人說的「一門深入」完全不同。今人所說的「一門深入」,大都是指勸人只誦一經、或只念一咒、或只念一佛號就好,而稱為「一門深入」,此等實是修少為足。然以末世眾生根器鈍劣,不堪多修,勉強不來,也是無可奈何的事呀!只不過,若不堪修行,亦不可因此而找合理化的藉口、冠冕堂皇,而欲以此自掩、自高、自大,如是即墮「劣慢」,即如六祖大師所說:「譬如凡夫、自稱國王」,了不可得。而應自覺知,應自懺悔宿業障重、不堪修行,以期業障消除,發起大心,修行無量、無上之法,方是正途。
【義貫】
「我今」已完「備」地「顯」示「六」根本即「湛」然「圓明」,其「本所」具之「功德」之「數量如是」如同上述。「隨汝詳」察後揀「擇其可入者,吾當」開「發」顯「明,令汝」于無上道得「增進。十方如來于」根、塵、識之「十八界」中,其「一一」法皆已「修行」,且「皆得圓滿無上菩提」,然「于其」一一法「中間,亦無優劣」之分別。「但」以「汝」根器「下劣,未能于」其「中」皆得「圓」滿「自在」之「慧,故我」方「宣揚」而「另汝但于一」根「門」中「深入」。若于彼根得「入」于「一」真「無妄」之地,則「彼六」能覺「知」之「根」,即能「一時」俱得「清淨」。
【阿難白佛言:「世尊,云何逆流?深入一門?能令六根一時清淨?」
佛告阿難:「汝今已得須陀洹果,已滅三界眾生世間見所斷惑。然猶未知根中積生無始虛習,彼習要因修所斷得。何況此中生、住、異、滅分劑頭數?」】
【注釋】
「須陀洹果」:小乘之初果,義為入流,或預流。「預」為參與之義。亦即須陀洹已入聖人之流,參與聖人之流。為見道位,因于此初見真諦,故稱見道。
「已滅三界眾生世間見所斷惑」:「見所斷惑」,簡稱見惑,因為是在見道位上一時頓斷之惑,稱為見所斷惑。三界的惑(煩惱),分為「見惑」與「思惑」,依小乘之說,三界之見惑共有八十八使,其中欲界有三十二使,色界與無色界各有二十八使。這八十八使見惑主要的內容為:
一、五利使——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
二、五鈍使——貪、嗔、癡、慢、疑。
「使」,義為役使,驅使,以此等惑能驅使或役使眾生去造諸妄業,故稱為使。這八十八使見惑即是所謂「分別我執」。
「根中積生無始虛習」:諸根中所積集的無始的虛妄之習氣。這便是三界的「思惑」,亦即是「俱生我執」。俱生我執的思惑,依小乘之說,共有八十一品,其主要內容為:貪、嗔、癡、慢。因為疑以及五利使的五見,已于見道位時一時頓斷,故見道位後,于四諦法不在有疑,于世間及外道之種種邪知見(五見),也都不在生起,故初果以上便只要修斷貪、嗔、癡、慢四惑。而這四惑又分為欲界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及色界三十六品(上面的九品乘色界四禪天,9×4=36),無色界三十六品(亦是上中下九品乘無色界四禪天,9×4=36)故三界思惑之總數為:九加三十六加三十六等于八十一品。
三界思惑修斷表(最初九品)
品位 上 中 下
上 上上品初果前二生斷 中上品初果第五生斷 下上品 二果一生中斷→證三果
中 上中品初果第三生斷 中中品初果第六生斷 下中品
下 上下品初果第四生斷 中下品 初果第七生斷→證二果 下下品
「彼習要因修所斷得」:「彼習」,指俱生我執的習氣,亦即三界八十一品的思惑。此八十一品思惑,與八十八品見惑比起來,因為見惑可在見道位一時頓斷,而思惑卻不能一時頓斷,而須在各個果位的修證中,分階段而斷,直到證阿羅漢時才能完全斷盡。例如得須陀洹果後,還須七次到欲界來受生,則于前二生之中,斷一品(上上品)思惑;其他五品惑為從第三生起到第七生(共五生)每生各斷一品:第三生中斷上中品思惑,第四生斷上下品思惑,第五生斷中上品思惑 ,第六生斷中中品思惑,第七生斷中下品思惑——至此六品思惑已全斷,而證斯陀含果(二果)。證了斯陀含果後,即再來欲界受生一次,便不再來,故斯陀含名為「一往來」(其實是:「一來往」)。二果斯陀含來受生時,即于彼一生之中,斷下上、下中、下下三品思惑,而證阿那含。阿那含義為「不還」,亦即不再來欲界受生,此生報盡,即生于色界的無頂天,梵文「阿迦尼吒天」,而于彼天上斷盡最後七十二品思惑無明而證阿羅漢。當然,這是依常途而言,如果他因緣好,得遇佛世尊或大菩薩開示、加持、並不須一定要經歷這麼多生,亦可于當生證得初果後,不久即證阿羅漢,這種情形也是很多的。方知佛世尊威神之力不可思議,善能拔濟眾生出生死泥。
由于須陀洹到阿那含之間的九品思惑之修斷,比較複雜,茲再以表列如下,以俾了解:
「何況此中生、住、異、滅分劑頭數」:「生、住、異、滅」,指法執俱生之生住異滅四相。「分劑」,即分齊,義即四相的分際與齊限(范圍)。「頭數」,即若細而推之,則四相之中,每一相又都各有四相,如生相中有「生相」之生、「生相」之住、「生相」之異、「生相」之滅等,故頭緒紛煩,數量無盡;而此境界非二乘智之所能知。「何況」,是指阿難雖已證初果,斷八十八使見惑(分別我執),但仍舊連最初之九品思惑(俱生我執)的修斷之事尚且不知,更何況九品以上的七十二品,乃至法執俱生無明的生住異滅,更加無從知道。又,法執俱生的生住異滅,依《起言論》而言,則三細中的無明業相為「生相無明」;三細的見分、相分及六粗中的智相、相續相是「住相無明」;六粗中的執取相及計名字相為「異相無明」;六粗的起業相為「滅相無明」。
【義貫】
「阿難白佛言:世尊,云何」得「逆」彼無始織妄所成之業「流」?又如何能「深入一」根「門」?及如何「能令六根一時」皆悉「清淨」?
「佛告阿難:汝今已」證「得須陀洹果,已滅」了「三界眾生世間」的八十八使「見所斷惑。然」你「猶未」能「知」諸「根中」所「積」集「生」長之「無始虛」妄俱生我執之「習」氣(八十一品思惑),「彼」俱生我執之「習」氣「要因修所斷」而「得」除滅;這些你尚且不知,更「何況此」菩提修證「中」,除了我執無明外,還有法執無明之「生、住、異、滅」四相,其「分劑頭數」(大分類及細分類)、四相中又各有四相,頭數無量,實非你及二乘人所能知。(以法執無明四十二品,為菩薩于四十二階位中修斷。)
- 一與六皆由于妄
【「今汝且觀現前六根為一?為六?阿難,若言一者,耳何不見?目何不聞?頭奚不履?足奚無語?若此六根決定成六,如我今會,與汝宣揚微妙法門,汝之六根誰來領受?」
阿難言:「我用耳聞。」
佛說:「汝耳自聞,何關身口?口來問義,身起欽承?是故應知非一終六,非六終一,終不汝根元一元六。阿難,當知是根非一非六,由無始來顛倒淪替,故于圓湛,一六義生。汝須陀洹,雖得六銷,猶未亡一。」】
【注釋】
「頭奚不履」:「奚」,何,為何。「履」,行,走路之意。頭為什麼不能走路?或者:為什麼不用頭來走路呢?
「汝耳自聞,何關身口」:如果光是你的耳它自己便能聽聞,就用不著身體了;既然用不到身體,則聽聞一事便與身或口都毫不相關了。
「口來問義」:如果聽聞真的與身口無關,為何在聽法的過程中,口竟會來問義呢?顯然那口也是在懂了剛才所聽的法義後,而有問題,所以才會開口來發問。因此可知,耳聞之時,口並非完全無知;所以耳聞之事非與口完全無關;因此耳聞之時,不只是耳一根有覺知,身體其他諸根也都有所覺知。因此,即使在凡夫位中,六根也非絕對不相通的;結論:因此說光用耳來聽聞,是不對的。
「非一終六」:六根既非一根,然終究還是現出六用之差別。
「非六終一」:而六根既非真正有六種,是故終究還是歸于一性的。
「終不汝根元一元六」:總不應說你的根元本是一、又元本是六吧?
「由無始來顛倒淪替」:「淪替」,淪溺交替。由于從無始以來,從真起妄,依惑造業,故稱顛倒,又依業受報,故成淪替,淪溺苦海,生死交替。
「故于圓湛,一六義生」:故于原本圓滿湛然常無一六之性中,而有一六之義虛妄生起。
「雖得六銷」:「六」,六用。雖得六用銷止,亦即六用不行(不起現行)。
「猶未亡一」:「亡」,銷除。「一」,根結之全體。
【義貫】
「今汝且觀現前」的「六根」,究竟「為一」抑「為六?阿難,若言」是「一者」,則「耳何不」能「見?目何不」能「聞?頭奚不」能「履」地?「足奚無語?若」說「此六根決定」是「成六」種不同者,「如我今」在此大「會」之中,正「與汝宣揚微妙法門,汝之六根」之中,究竟是「誰來領受」佛語的?
「阿難言:我」是「用耳」來聽「聞」的。
「佛言:汝耳」若「自」能「聞」,則「何關」你的「身」與「口」?若聽聞一事與身口無關,則于聽聞過程中,「口」怎麼會「來問義」,且「身」怎會「起」而「欽承」佛之教旨的?「是故應知」,六根目前雖「非一」體,而「終」究還是現起「六」用之差別;六根既「非六」種,「終」究還是歸于「一」性的。「終不」當言「汝」之六「根,元」本既是「一」,又「元」本是「六。阿難,當知是根」未結之前,本無數量,故既「非一」亦「非六」,然「由無始」以「來」從真起妄,依惑造業,故成「顛倒」,依業受報,故成「淪」溺苦海、生死交「替,故于」原本「圓」滿「湛」然常無一六之性中,而有「一六」之「義生。汝須陀洹,雖」已「得六」用「銷」止,然「猶未亡」根結之「一」全體。
【「汝太虛空參合群器,由器形異,名之異空;除器觀空,說空為一。彼太虛空云何為汝成同、不同?何況更名是一、非一?則汝了知六受用根亦復如是。」】
【注釋】
「參合群器」:「參」,加入、放置。「合」,合于。「群器」,種種器皿。此言在虛空中放置種種容器。
「由器形義,名之義空」:由于所放的容器的形狀不同,我們就把那容器中的空間,賦予不同的名稱;例如圓形的容器之中的空間,我們就稱之為圓空;方形容器之中,就稱為方空。虛空比喻一真本性。種種容器比喻諸根,容器中的空間比喻被分隔起來的一真如性。種種名字比喻諸根之名。諸根雖有種種假名,但其中的一真之性卻永遠如一,絕不會因被隔開而有所改變,亦不會因被賦與種種假名而有所不同。正如容器隔開虛空,且此虛空因而被強加賦與一個假名,但此器中的虛空,既不會因被隔開,而其性有所不同,亦不會因得了假名,而其性有所改變;更進一步說,器中的虛空,看似被隔開,其實並未真正被隔開,眾生妄見以為器物能分隔虛空,然實無隔,(正如抽刀斷流一般,但是眾生妄想,虛費工夫,于流無損。)不但器具實無分隔虛空,甚至連分隔後的假名也是沒有的;故器所分隔之空間,不但無實,而且無名,其名與實俱是虛妄。同樣的,諸根分隔本心一真如性,成為六精明的空間;然此分隔亦實無隔,即使有妄塵黏于湛然一真之體上,令幻成似六根之色,而形成對一真之體恍若有隔之狀,亦得其隔之假名,然實無隔,故其名亦是不實虛妄。然眾生以依無明,顛倒取相,認為實有相隔,並依其隔而賦與各異之名,然後循名取實,認為既有不同的名稱,就應有不同的作用(這就是《起信論》所說的計名字相),就如同世間政治上,先安一個官位名稱,然後再來界定此官位所應有的職權一樣——先有官位,再有職權;職權是從官的名位而來,而非先有職權,再依其職權給他官位。世間許多事率皆如是顛倒。但此顛倒,眾生都視為當然,即所謂「理當如是」。而此顛倒,是從無始無明開始,從自身自心上的六根分隔、賦與名稱,就已經開始了,之後才施行于種種外塵外境。
「除器觀空,說空為一」:謂世間人若將器皿除去再來觀空,這時候就說空是一體的;意即,可是當有器皿在時,他們卻說並非一體,故此實是依相而妄見!事實上,即使有器皿在時,虛空又何嘗不是一?又何嘗有被分割過?這比喻凡小之人,必須等到親見六根盡除、且六識盡伏,這時才能認識心中本具的清淨一相,否則(若根識未銷)他便計乃有所隔礙。
「彼太虛空云何為汝成同、不同?」:「同」,即一。「不同」,即異,亦即分隔之相。那太虛空怎會因為你放幾個盆、幾個桶,就被你分隔成不同的空間了?或因為你拿掉幾個桶,就又回復、變成一個整體、無分隔的空間了?正如你心中一真的虛空,怎會因你攪塵而妄結幾個根,就被你分割成不同的種種心心所?又怎會因你的修證而打通諸跟的隔障,便真的成就了一個清淨通達的心(如是之心名為圓通——然而心本自圓通,乃自心妄想見,而成不通。)
「何況更名是一、非一」:更何況你又硬派給它一個假名,稱為是一個虛空、或非一個虛空。「非一」,即是多,因為若擺的容器多,所見之虛空亦成多。如一心中,由有諸根、諸識,故妄見之心心所法亦成多,而非是一心。例如儒家言人有魂魄之分,死後魂升于天,魄降于地。又道家言人有三魂七魄。凡此皆是于一心體中妄見成多相。
【義貫】
「如」于「太虛空」中「參合群器」(放置各種容器),「由」于所加的各個容「器」之「形」狀相「異」,我們便「名之」為互「異」之「空」;又,世間人若「除」去容「器」後再來「觀」彼無器之「空」間,便「說」那「空」間又回復「為一」體了!(而空,不管有器、無器,都不曾分隔,今雖除器,又怎能說是回復成一體呢?正如你的一真如心,不管有六根、還是沒有六根,都不曾被隔礙過,今雖修證而得除根之障,亦不能說此心是回復到本來通達的一心了!)「彼太虛空云何」可「為汝」以參合幾個容器就「成」為「同」或「不同」之相呢?「何況」你又「更」為之妄立「名」言,而說此虛空「是一」,彼虛空「非一」,豈非妄上加妄呢?然「則汝」能「了知」之「六受用根,亦復如是」(此六受用根,有知自性虛空中,放置六個器皿;雖參合了六器,然彼自性虛空實未被分割,更無得種種名;是故,無論是有六根互異之用,(如在凡位時),或六根不隔而互通,(如在聖位已證圓通時),然真如本心卻始終是一,從未真正被分隔過,亦無種種異名;是故此心,自無始來,無「同、不同」,或「一、不一」。
4.攬諸塵結六根
【「由明暗等二種相形,于妙圓中黏湛發見。見精映色,結色成根;根元目為清淨四大,因名眼體,如蒲萄朵,浮根四塵,流逸奔色。
由動、靜等二種相擊,于妙圓中黏湛發聽。聽精映聲,卷聲成根,根元目為清淨四大。因名耳體,如新卷葉,浮根四塵,流逸奔聲。
由通、塞等二種相發,于妙圓中黏湛發嗅。嗅精映香,納香成根,根元目為清淨四大。因名鼻體,如雙垂爪,浮根四塵,流逸奔香。」】
【注釋】
「由明、暗等二種相形」:「二種」,二種色塵,因為明與暗是一切色法之源。「相形」,相對比、相形顯。由于明、暗這兩種色塵互相對比形顯。
「于妙圓中黏湛發見」:「黏」,黏住。「湛」,湛然之真體。「發見」,發為見精。此謂,于妙覺圓湛性中,黏住湛然之真體,而發為見精。此即是八識之見分。既有見分,則必然欲有所見;欲見則見,故成相分。
「見精映色」:「映」,照。能見之見精(見分)再反照于相分之妄色。
「結色成根」:見分再結相分之妄色,而令色心和合,結成眼根。
「根元目為清淨四大」:「根」,此指勝義根。「元」,最初,元本、本源之義。「清淨四大」,亦是指勝義根而言。此謂:而被看作是清淨的四大所成之勝義根。
「因名眼體」:「因」,依也。依勝義根,而成浮塵根,名為肉眼之體。
「如蒲萄朵」:「蒲萄」,即「葡萄」。「朵」,猶言粒、顆。形狀如同一粒葡萄;指眼球。
「浮根四塵」:「浮根」,即浮塵根,又稱扶塵根。此浮塵根乃四塵所成。四塵為:色、香、味、觸。
「流逸奔色」:「色」,指色塵之境。此謂,循色流轉,縱逸無度,奔馳于色塵之境,以致為塵所局,不能超越。
「由動、靜等二種相擊」:「動靜」,指音聲之動塵(有聲之聲)與靜塵(無聲之聲)。此謂,由動、靜等二種聲塵相擊。
「如新卷頁」:形狀如新卷之荷葉。
「又通、塞等二種相發」:由通、塞等二種香塵互相顯發。
「如雙垂爪」:形狀如同下垂之雙爪。
【義貫】
「由明、暗等二種」色塵互「相」對比「形」顯,而「于妙」覺「圓」湛性「中,黏」住「湛」然之真體,而「發」為「見」精(第八識之見分)。此「見精」對「映」于相分之妄「色」,而「結」此妄「色成」眼之勝義「根」,此勝義「根」即為浮塵根之本「元」,而被「目為」(看作)由「清淨」之「四大」所成,「因」于此勝義根所成之浮塵根即「名」為肉「眼」之「體」,其形「如葡萄朵」(如一粒葡萄):而此「浮」塵之眼「根」乃色、香、味、觸「四」微「塵」所成,此浮塵根于是循色「流」盪、縱「逸」無度,「奔」馳于「色」塵之境,而莫知返。
「由動、靜等二種」聲塵「相擊,于妙」覺「圓」湛性「中黏」住「湛」然之體而「發」為「聽」精。此「聽精」對「映聲」塵,「卷」攝「聽」塵「成」為耳之勝義「根」,此勝義「根」為浮塵根之本「元」而被「目為清淨四大」所成。「因」于此勝義根所成之浮塵根,即「名」為肉「耳」之「體」,其形「如新卷」之荷「葉」,此「浮」塵「根」乃色、香、味、觸「四塵」所成,終日「流逸奔」逐于「聲」塵之境,而莫知返。
「由通、塞等二種」香塵互「相」顯「發,于妙」覺「圓」湛性「中,黏」住「湛」然之體而「發嗅」精。此「嗅精」對「映香」塵,吸「納香」塵而「成」為鼻之勝義「根」,此勝義「根」為浮塵根之本「元」,而被「目為清淨四大」所成。「因」于勝義根而成之浮塵根即「名」為肉「鼻」之「體」,其形「如雙垂」之「爪」,此「浮」塵之鼻「根」乃色、香、味、觸「四」微「塵」所成,終日「流逸奔」逐于「香」塵之境,而莫知返。
【「由恬、變等二種相參,于妙圓中黏湛發嘗。嘗精映味,絞味成根,根元目為清淨四大。因名舌體,如初偃月,浮根四塵,流逸奔味。
由離、合等二種相摩,于妙圓中黏湛發覺。覺精映觸,摶觸成根,根元目為清淨四大。因名身體,如腰鼓顙,浮根四塵,流逸奔觸。
由生、滅等二種相續,于妙圓中黏湛發知。知精映法,攪法成根,根元目為清淨四大。因名意思,如幽室見,浮根四塵,流逸奔法。
阿難,如是六根,由彼覺明,有明明覺,失彼精了,黏妄發光。」】
【注釋】
「由恬、變等二種相參」:「恬」,淡,無味之義。「變」,變遷,有味之義。由于恬淡及有味等二種味塵互相顯發。(「田淡無味」也是一種味道。)
「絞味成根」:「絞」,旋取。嘗精旋取諸味而成嘗根。
「如初偃月」:「初」,月初。形狀如每個月初的月亮,即半月形。
「摶觸成根」:「摶」,摶取。覺精摶取觸塵而成身根。
「如腰鼓顙」:「腰鼓」,又名細腰鼓,是一種樂器,大的用陶制,小的用木制,形狀為頭尾粗、中間細。故細腰鼓的形狀即類似葫蘆一般。(又,西洋的吉他亦即兩頭大、中間細。)「顙sǎng」,鼓腔。
「黏湛發知」:「黏」,黏住。「湛」,湛然之體。「知」,意根之知精。此謂,黏住湛然之真體,而發知精。
「因名意思」:「因」,依于。「意思」,即意根之體,以有思量處即是意根所在,故用「思」字。此言,依于勝義根所成之浮塵根,即稱為「意思」(意根),此即是肉團心。
「如幽室見」:「幽」,暗。猶如人在暗室中見物——暗室中見物,即表示實非有見,而是妄有所見;意根向內照見法塵,亦即如是。
「如是六根,由彼覺明,有明明覺」:「覺明」,一念妄覺,欲有所明。「有明」,必求有所明。「明覺」,妄明之妄覺。此言,這六根,由于最初一念妄覺而欲有所明,以此必求有所明,遂轉真覺為妄明之妄覺。
「失彼精了」:「精了」,真精明了之性。此謂,因而失去了真精妙明之性,而變成了第八識精。
「黏妄發光」:「妄」,即第八識精。「黏」,是被黏之義。于是真性便被第八識精黏住,而發出見分之光。
【義貫】
「由恬」淡、「變」遷(無味及有味)「等二種」味塵互「相參」對,「于妙」覺「圓」湛之性「中、黏」住「湛」然之真體而「發」為「嘗」精。此「嘗精」對「映味」塵,旋「絞味」塵而「成」舌之勝義「根」,此勝義「根」為浮塵根之本「元」,而被「目為清淨」之「四大」所成。「因」于勝義根而成之浮塵根,即「名」為肉「舌」之「體」,其形「如」月「初」之半圓形「偃月」,此「浮」塵之舌「根」乃由色、香、味、觸「四」微「塵」所成,終日「流逸奔」逐于「味」塵之境,而莫知返。
「由離、合等二種」觸塵「相摩」相交,「于妙」覺「圓」湛之性「中,黏」于「湛」然之真體而「發覺」精。此「覺精」對「映」于「觸」塵,並「摶」取「觸」塵而「成」身之勝義「根」,此勝義「根」為浮塵根之本「元」,而被「目為清淨」之「四大」所成。「因」于勝義身根而成之浮塵根,即「名」為肉「身」之「體」,其形「如腰鼓顙」,此「浮」塵之身「根」乃由色、香、味、觸「四」微「塵」所成,終日「流逸奔」馳于「觸」塵之境,而莫知返。
「由生、滅等二種」妄塵「相續,于妙」覺「圓」湛性「中,黏」住「湛」然之真體而「發知」精,此「知精」對「映」于「法」塵,「攪」取「法」塵而「成」勝義之意「根」,此勝義「根」為浮塵根之本「元」而被「目為清淨」之「四大」所成。「因」于勝義根而成之浮塵根,即「名」為「意思」(意根)之體,猶「如」人在「幽」暗的「室」中「見」物一般,意根內照法塵亦復如是,此「浮」塵「根」乃色、香、味、觸「四」微「塵」所成,終日「流逸奔」逐于「法」塵之境。
「阿難,如是六根,由彼」最初一念妄「覺」欲有所「明」,以此必「有」所「明」,遂轉真覺為妄「明」與妄「覺」,因而「失彼」真「精」明「了」之性,而變成第八識精,此「黏」于真性之「妄」覺因而「發」出見分之「光」。
- 離塵無結
【「是以汝今離暗、離明,無有見體;離動、離靜,元無聽質;無通、無塞,嗅性不生;非變、非恬,嘗無所出;不離、不合,覺觸本無;無滅、無生,了知安寄?」】
【注釋】
「離暗、離明,無有見體」:若離于明、暗兩種塵,即無有能見之妄體聚結成根,黏于精明之體。
「元無聽質」:原來亦無能聽之妄質(妄體),聚結成根。
「了知安寄」:能了知之妄體,何所寄托?
【義貫】
「是以汝今」若能「離」于「暗」、又「離」于「明」二種塵,即「無有」能「見」之妄「體」聚結成根,黏于真性;若「離」于「動」、又「離」于「靜」二塵,亦「元無」能「聽」之妄「質」聚結成根,黏于真性;若「無通」又「無塞」二塵,則能「嗅」的妄「性」之體「不」得「生」起;「非」有「變、非」有「恬」二塵,則能「嘗」之妄體「無所」自「出;不離、不合」(無離合二塵)、則能夠妄「覺觸」之體「本無」;「無滅、無生」二塵,則能「了知」之妄覺之體「安寄」(何存)?
【「汝但不循動、靜,合、離,恬、變,通、塞,生、滅,明、暗,如是十二諸有為相;隨拔一根,脫黏內伏,伏歸元真,發明本耀;耀性發明,諸余五黏應拔圓脫。
不由前塵所起知、見,明不循根,寄根明發;由是六根互相為用。」】
【注釋】
「隨拔一根」:「隨」,任,任憑也。「拔」,選拔、選擇。隨你自由選擇一跟去修;意即不用六根齊修。但這並不是說:不可以六根齊修,而是唯恐鈍根人不能堪任。
「脫黏內伏」:「伏」向也。令脫離于所黏之妄覺,而向內照。
「伏歸元真」:伏歸于本元一真之心。
「發明本耀」:開發本明光耀之性。
「不由前塵所起知、見」:「由」,循、依。六根圓脫之後,即能不依循現前十二種塵所起六精之妄知妄見。
「明不循根」:照明一切而不循勝義及浮塵二根。
「寄根明發」:「寄」,藉,由,托只是經由此二根,而令本明發起功用。
【義貫】
「汝但不」依「循」聲塵之「動、靜」相,觸塵之「合、離」相,味塵之「恬、變」相,嗅塵之「通、塞」相,法塵之「生、滅」相,色塵之「明、暗」相,「如是十二諸有為相」,不順流奔塵,即「隨」你選「拔」六根中任何「一根」去修,令其「脫」離于所「黏」之妄覺,而向「內伏」照,因而「伏歸」于本「元」一「真」之心,開「發本明」之光「耀」之性,本具之光「耀」之「性」若得開「發」顯「明」,則「諸余五」根之妄「黏」,即「應」此所選「拔」之根之解脫,而皆一時「圓」滿解「脫」。
六根皆圓脫之後,自此即能「不」循「由」現「前」的十二種「塵」相,「所起」六精之妄「知」、妄「見」,而由本妙明之性照「明」一切,但「不循」浮塵與勝義二「根」,而只是「寄」托于六「根」,令本有之「明發」起功用,「由是」根塵雙脫,無有黏湛阻隔,靈光通耀,故能「六根互相為用」。此為諸黏圓脫後,六根無黏,清淨自在無礙之妙用。
- 證不依根
【「阿難,汝豈不知今此會中,阿那律陀無目而見?跋難陀龍無耳而聽?殑(jìng)伽神女非鼻聞香?驕梵缽提異舌知味?舜若多神無身覺觸?如來光中映令暫現,既為風質,其體元無。諸滅盡定得寂聲聞,如此會中摩訶迦葉,久滅意根,圓明了知,不因心念?」】
【注釋】
「阿那律陀無目而見」:阿那律陀為白飯王之子,從佛出家,多好睡眠,于佛講經時睡著了,被佛訶斥,因而慚愧,發大精進,不眠不休,以致失明;佛憐愍之,而教他「樂見照明金剛三昧」,他依教而修,三昧成就,因而得到半頭之天眼,能觀見三千大千世界(一佛世界),如觀掌中訶摩勒果。這就是「見性」能不依眼根,而寄頭明發。頭本是身根之一,六根通達,則能見之性亦能寄頭發出。故見不一定在眼,能見之性非在眼根,此為明證之一。以下幾個例子:無耳而聽、非鼻聞香,義舌知味,無身覺觸,非意了知,都是以實例證明能聽、能聞、能嘗、能覺、能了等性,都不是六根本身——見、聞、覺、知非是六根之能,只是本性托于六根而發,知是而已:是故勿妄認六根為覺了能知之性。然之所以依于一根而修,亦只是藉路返家而已:目的在家,不在于路。
「跋難陀龍」:為八大龍王之一。與難陀龍王為兄弟,故一般常合稱此二龍王為難陀跋難陀。跋難陀龍王善能順應人心而調御風雨,故深得百姓歡喜,因號之為大喜。據《增一阿含》(卷二十八)載,佛到三十三天為母說法時,難陀、跋難陀龍王見彼諸沙門飛行于天上,遂起嗔心,欲放大風火阻止,後為目鍵連降伏,乃隨眾至佛所聽法。諸龍王于諸經中被視為護法之龍神,多列于說法之會眾中。(八大龍王為:(1)難陀、(2)跋難陀、(3)沙伽羅(又稱娑竭羅)、(4)和修吉、(5)德叉伽、(6)阿那婆達多、(7)摩那斯、(8)優婆羅。)
「殑伽神女」:即恆河女神。恆河為發源于雪山之頂的阿耨達池,從此池之四方流出共有四河,恆河為其中之一。
「驕梵缽提」:(梵文Gavampati),義為牛呞(shī(牛)反芻)。因他過去世曾摘他人田中一莖之禾,試嘗其生熟,以此不與取業,遂于其後五百世中受牛身之報,故于今尚有牛之遺習:以牛有反芻之性,于食後從胃中反吐食物而咀嚼,故驕梵缽提于食後常有如牛之反芻咀嚼的業習。又,驕梵缽提的兩腳,形如牛蹄,故有「牛相比丘」之稱。其態度鈍重,常表現恬淡無爭之氣度。釋尊愍其常遭人譏毀,即命之住于忉利天宮之尸利沙園修習禪定。佛入滅後,大迦葉尊者遣人至天宮迎回,以參加法藏之結集,驕梵缽提尊者此時始知世尊及舍利弗等已入滅:未久,驕梵缽提亦歸寂。
「舜若多神」:(梵文Sunyata),即虛空神。歷劫以無身為苦,佛放光拔其苦,映令暫現有身觸,樂不可言,其質如風,然其體元無,故雖無身,亦能覺觸。
「久滅意根」:已滅了第七意識粗分之意根。
「圓明了知,不因心念」:「心念」,指第六及第七識。因此,大迦葉尊者得以圓明了知,並不因第六及第七識心之念。故可知,雖無意根,亦能了知;因此可證明了知並不在意根。
【義貫】
「阿難,汝豈不知」現「今」在「此會中」的「阿那律陀」雖「無目而」能「見」?「跋難陀龍」王雖「無耳而」能「聽」?還有「殑伽神女非」用「鼻」而「聞香」?又,「驕梵缽提」以「異」于常人之「舌」而「知味」?又,「舜若多神」雖「無身」根而能「覺觸」?這是由于「如來」于三昧「光中」加持「映」照「令」其體「暫」時顯「現」若有身根,然此身根「既為」如「風」之「質」,故「其體元」實「無」。尚有,「諸」已證「滅盡定,得寂」諦之「聲聞」乘人(阿羅漢),例「如」于「此會中」之「摩訶迦葉」不但第六意識不起,且「久滅」第七識之粗分「意根」,故他得以「圓明了知」諸塵,然欲「不因」第六或第七識「心」之「念」。
【「阿難,汝今諸根若圓拔已,內瑩發光,如是浮塵及器世間諸變化相,如湯銷冰,應念化成無上知覺。
阿難,如彼世人聚見于眼,若令急合,暗相現前,六根暗然,頭足相類。彼人以手循體外繞,彼雖不見,頭足一辨,知覺是同。緣見因明,暗成無見;不明自發,則諸暗相永不能昏。根塵既銷,云何覺明不成圓妙?」】
【注釋】
「內瑩發光」:「內瑩」,內在的本自光明之性。「發光」,顯發其本有之光,了無障礙。
「如湯銷冰」:「湯」,熱水、滾水。「銷」,銷融,融化。
「聚見于眼」:聚其能見之性于眼根。
「若令急合」:「急」,很快,突然。「閤」,闔眼。如果教他很快地合眼。
「暗相現前,六根暗然,頭足相類」:他們眼一閉以後,暗相就現在其前,眼前即一片黑暗。此時若有人站在他前面,他對此人的六根就黯然莫別,乃至此人的頭和足對他來講,都是差不多的(相類),因為無法以眼見來分別的緣故。
「循體外繞」:如果他以手在那人的身體繞行一周(亦即觸摸全身一遍)。
「彼雖不見,頭足一辨」:雖然看不到,但頭跟腳一摸即能分辨,何者是頭,何者是足。
「知覺是同」:所以可見,用眼看及用手摸的覺知辨別之性,是相同相通的。
「緣見因明」:「緣」,能緣。「見」,見性。「明」,明相。此言,世人皆以為見性之緣,必須依靠明相,亦即,必須有明相才能有見。
「暗成無見」:若暗時即成「無見」(看不到)。
「不明自發」:但是合眼人,對彼前立之人黯然不明,欲自然能發其他種類的知覺。
「則諸暗相永不能昏」:「昏」,令能見之性昏暗而無覺。
【義貫】
「阿難,汝今諸根若圓」滿「拔」脫「已」,則「內」心一真「瑩」耀之性即得顯「發」本有「光」明,「如是浮塵」六根,「及」映在浮塵六根上之「器世間」如山河大地、萬象森羅等「諸變化」影「相」,皆立時「如」滾湯之「湯銷」融「冰」塊一樣,「應念」即皆「化成無上知覺」。
「阿難,如彼世人聚」集其能「見」之性「于」其「眼,若令」他「急」速閉「合」其眼,其眼一閉即「暗相現」,在其「前」,故此人即見其面前純是一片黑暗。在這時候,若有人站在他面前,他對此面前人之「六根」即因外境之「暗然」而不能辨識,故那人的「頭」與「足」對他來講可說是「相類」,無法分辨。若「彼」閉眼之「人一手循」此面前人之身「體外」圍觸「繞」一匝,「彼雖不」以眼「見」,但對「頭」與「足一」摸即能分「辨」何者是頭、何者是足;可見,身觸與眼見的「知覺」之性「是」相「同」且相通的。世人皆謂能「緣」之「見」必「因」于「明」相,須有明相方能有見,「暗」時即「成無見」;但合眼之人對站在他面前的人,雖黯然「不明」睹,卻「自」然能「發」覺知,「則」可見「諸暗相永不能」令能見之性「昏」暗無覺(亦即:明與暗皆無礙于能見之性)。因此「根」身與「塵」境「既」已「銷」融,不復成礙,「云何」本「覺」妙「明」之性還會「不成圓」滿殊「妙」之用呢?
7.離塵無體即斷滅,豈可為因?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說言:因地覺心欲求常住,要與果位名目相應。世尊,如果位中菩提、涅槃、真如、佛性、菴摩羅識、空如來藏、大圓鏡智,是七種名,稱謂雖別,清淨圓滿,體性堅凝,如金剛王,常住不壞。若此見聽離于明、暗、動、靜、通、塞畢竟無體,猶如念心離于前塵本無所有;云何將此畢竟斷滅以為修因,欲獲如來七常住果?」】
【注釋】
「因地覺心」:于因地中發起覺之初心,亦即,初發菩提心。
「欲求常住」:「常住」,常住之佛果。此言:欲求無上菩提常住不生不滅之佛果。
「要與果位名目相應」:謂于初發心時,其心即須要與果位之名目相應。果位心之名目即是不生不滅之心。所以初發心時,其心即須與不生不滅之心相應,故絕不可以生滅之心來求不生滅之菩提。
「庵摩羅識」:義為無垢識,又稱白淨識。迷位之中,本識名為阿賴耶,佛果位中即號為菴摩羅識,此識能善分別一切諸法,而無染著。故密教將菴摩羅識立為第九識,此識唯佛獨有。
「如金剛王」:「金剛」之義為堅固、不可破壞,而能壞他。
「若此見聽」:「見」,能見。「聽」,能聞。「見聽」,即能見、能聞等六根。
「離于明、暗、動、靜、通、塞畢竟無體」:「明暗、動靜、通塞」,即六塵。若見聞等六根,離于明暗等六塵,畢竟無自體可得。阿難在此即指佛在前面所說,根之能見之性若離所見之塵,畢竟無體可得。須要有「所見」才能顯出「能見」之功。
「猶如念心」:「念心」,即第六識心。
「云何將此畢竟斷滅,以為修因」:為什麼要以這畢竟斷滅的「無體」之法,作為本修因呢?阿難以為既言發心,當是依六識心而發,因為小乘權教之所謂「心」,只是涵蓋六識心而已。這是由于小乘之人,以機淺故,如來多不予開示八識深理。以八識之理甚深微妙,唯菩薩方能堪知見修行。故佛在《解深密經》中說:「阿陀那識甚深細,我于凡愚不開演。」阿陀那識即阿賴耶識之別名。「凡愚」指凡夫與二乘;以二乘人無菩提之深智,故稱為愚。因此,阿難一聞佛說「發心」,他便以為當然是依六識心而發,然而他又已知六識心為念念生滅,離塵無體,所以他把六識心稱為是「畢竟斷滅」之心:由是之故,他便質問于佛:怎麼可以無常斷滅的六識心,去求如來常住不生滅之果?這麼說來,佛豈不是自語相違?
【義貫】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先前所「說言」:汝等決定發菩提心,則于「因地」中發「覺」之初「心欲求」無上菩提「常住」不生不滅之佛果,其初發心即須「要與果位」心之「名目相應」(亦即應以不生滅心來求不生滅果。)「世尊,如」佛「果位中」之「菩提、涅槃、真如、佛性、菴摩羅識、空如來藏、大圓鏡智,是七種」菩提果德之「名」目,其「稱謂雖」有「別」,然皆同樣是「清淨圓滿,體性堅」固「凝」然,本不動搖,猶「如金剛王」,于世間一切物中,最尊、最勝、最為堅固,「常住不壞」。但是「若此」能「見」、能「聽」聞等六根,「離于明、暗、動、靜、通、塞」等六塵之相,「畢竟無」自「體」可得,「猶如」前六識之「念心」,若「離于前塵,本無所有,云何」世尊卻教我們要「將此畢竟斷滅」之六識心「以為」本「修因」,而「欲獲」得「如來」所證之菩提、涅槃等「七常住果」?
【「世尊,若離明、暗,見畢竟空;如無前塵,念自性滅。進退循環,微細推求,本無我心,及我心所,將誰立因,求無上覺?如來先說湛精圓常;違越誠言,終成戲論!云何如來真實語者?惟垂大慈,開我蒙恡」】。
【注釋】
「若離明、暗,見畢竟空」:「見」,指見根之性。若離于明、暗二塵,見根之性畢竟空寂。
「如無前塵,念自性滅」:「念」,識心之念。如無諸塵現前,則識之能念之自性即滅去。
「進退循環,微細推求」:我以此理進而思,退而想,前後反復推究,循環不斷,微細的推求。
「本無我心,及我心所」:則發覺本來即無我心,及我的一切心所。「心」為心之本體;「心所」為心之作用,全稱為心所有法,以這些心所之作用是屬于心體的,故稱之為心所有法。
「將誰立因,求無上覺」:既然心、心所法皆是空無,那麼要用什麼來立為初發心之本修因,以求無上菩提呢?
「湛精圓常」:這指六根為湛然、精明、圓滿、常住。
「違越誠言」:「違」,違背。「越」,過,犯,侵犯。「誠」,實。此謂,既說六根圓常,又說離塵無體,豈非自語相違,而違背、超過了誠實之言。
「開我蒙恡」:「恡(同吝)」,執吝不舍,此指不舍愚見。開導我的昏蒙以及執吝不舍之愚見。
【義貫】
「世尊,」如世尊言,「若離」于「明、暗」等塵,「見」根之性「畢竟空」寂;如來又言,「如無」現「前」之「塵」,則識心之「念」之「自性」即「滅」去。我以此理「進」而思、「退」而想,前後反復「循環」不斷,「微細」地「推」究研「求」,則發現「本」來即「無我心」體「及我」之「心所」;然而,若心與心所皆無,則「將誰」來「立」為本修「因」,以「求無上覺」道呢?然而,「如來先」前卻「說」六根體本「湛」然「精」明、「圓」滿「常」住;如是豈非自語前後相「違」背、超「越誠」實之「言,終成」游「戲」之「論」,不能當真?若如此者,「云何」可說「如來」是「真實語者」?我實不解,「惟」願如來「垂」示「大慈,開」導「我」之昏「蒙」執「恡」愚見不舍之心!
- 擊鍾驗聞性不斷
【佛告阿難:「汝學多聞,未盡諸漏;心中徒知顛倒所因,真倒現前實未能識!恐于誠心猶未信伏;吾今試將塵俗諸事,當除汝疑。」】
【注釋】
「心中徒知顛倒所因」:心中徒然知道顛倒因之所在。意即,光是知道,但卻不能應用。
「真倒現前,實為能識」:但是當真正的顛倒現前的時候,你卻不能識得;例如你種種的疑惑常常不斷,這就是真正的顛倒!
【義貫】
「佛告阿難:汝學」偏于「多聞」,不勤修三昧,所以只能斷見惑,而思惑卻全在,因而「未」能「盡諸漏」。以致你「心中徒」然「知」道「顛倒所」在之「因」,然而你對正理的疑惑常不斷生起,此即「真」正之顛「倒現前」,而你「實未能識」得!「恐汝」雖表現得似有「誠心」,然實「猶未」真正「信伏。吾今試將」以「塵俗諸事」作例子,「當除汝」之「疑」。
【即時,如來敕羅侯羅擊鍾一聲;問阿難言:「汝今聞不?」
阿難、大眾俱言:「我聞。」
鍾歇無聲,佛又問言:「汝今聞不?」
阿難、大眾俱言:「不聞。」
時羅侯羅又擊一聲;佛又問言:「汝今聞不?」
阿難、大眾又言:「俱聞。」
佛問阿難:「汝云何聞?云何不聞?」
阿難、大眾俱白佛言:「鍾聲若擊,則我得聞;擊久聲銷,音響雙絕,則名無聞。」
如來又敕羅侯擊鍾;問阿難言:「汝今聽不?」
阿難、大眾俱言:「有聲。」
少選聲銷,佛又問言:「爾今聲不?」
阿難、大眾答言:「無聲。」
有頃,羅侯更來撞鍾;佛又問言:「爾今聲不?」
阿難、大眾俱言:「有聲。」
佛問阿難:「汝云何聲?云何無聲?」
阿難、大眾俱白佛言:「鍾聲若擊,則名有聲;擊久聲銷,音響雙絕,則名無聲。」】
【注釋】
「音響雙絕」:「響」,回響,即回聲。此謂,聲音和回響都沒有了。
「少選」:須臾,一會兒。
「有傾」:一陣子。
【義貫】 本節從略。
【詮論】
當佛問說:「汝今聞不?」(你現在有沒有聽聞?)時,事實上,佛的意思是指有沒有「能聞之性」在?而當佛問:「爾今聲不?」(你們現在聽到有聲嗎?)此時佛的意思是指「所聞之塵」。而阿難等,一律把「所聞」的聲塵當作「能聞」之性來答,故分不清「能聞」與「所聞」。佛在下文即詳細解析。
【佛語阿難及諸大眾:「汝今云何自語矯亂?」
大眾、阿難俱時問佛:「我今云何名為矯亂?」
佛言:「我問汝聞,汝則言聞。又問汝聲,汝則言聲。惟聞與聲,報答無定,如是云何不名矯亂?」】
【注釋】
「矯亂」:「矯」,揉曲、詐、擅、妄、托、強、非其事而居之。故矯亂之義為:矯曲混亂。
「惟聞與聲,報答無定」:「無定」,混亂之義。此言,我問你們的能聞之性、及所聞之聲,結果你們把能聞及所聞都搞不清楚,只是亂答,並沒有確定的了解。
【義貫】 本節從略。
【「阿難,聲銷無響,汝說『無聞』;若實無聞,聞性已滅,同于枯木;鍾聲更擊,汝云何知?知有、知無,自是聲塵或無、或有;豈彼聞性為汝有、無?聞實云無,誰知無者?是故阿難,聲于聞中自有生滅,非為汝聞聲生、聲滅,令汝聞性為有、為無。
汝尚顛倒,惑聲為聞,何怪昏迷,以常為斷?終不應言:離諸動、靜、閉塞、開通,說聞無性。」】
【注釋】
「汝說『無聞』」:明明是「沒有聲音」,你卻說是「沒有聽到」。阿難及大眾于沒有聲音時,答說:「沒有聽到。」這是據一般「常情」而言。豈知常情在此卻是錯誤的,是顛倒的!佛意為:不管外界有沒有聲音,你都是「有聽」!只是所聽的是「無聲」(無聲之聲)而已!因此,不管是有聲也好、無聲也好,問你:「有聞否?」就應該回答:「有聞。」唯有在問你:「有沒有聲音?」時,才可答:「有聲」、或「無聲」。
「若實無聞,聞性已滅,同于枯木」:如果實在沒有聞性,即表示能聞之性已經滅去;若能聞之性真的已經滅去,則人便已經死了,因此你的身體便應如同一塊枯木一般。
「知有、知無,自是聲塵或有、或無」:能知覺有或無,當然是指聲塵之有、無:塵有即知有,塵無即知無。
「豈彼聞性為汝有、無」:豈是說你的能聞之性,可以任你叫它有就有、叫它無就無?亦即,聲音我們是可以要令它有,它就有;要令它無,它就無。但是能聞之性是一直都在的,不能說你要叫它消失或停止片刻,它就消失或停止,這是辦不到的。因為能聞之性一直都在,所以我們是一直都在聽聞的,不管有沒有聲塵現前,聽聞是從來沒有斷過的!——這對凡夫乃至二乘人來講,都可說是「嶄新觀念」,因為從來也沒聽過這樣的道理。所以,我們現在既聽聞了如是甚深微妙的道理,就應好好地去思惟、信解,並把從前的凡情、凡知、凡見、凡解都修正過來,才有可能入于佛知、佛見,且于如來正法得勝解。
「聞實云無,誰知無者?」:「聞」,聞性。「實」,實在,真實。「云」,說,此為假設句,義為:若說能聞之性真的已經不在了的話,那麼,能夠知道「此聞性已經不在了」這件事的人,又是誰呢?因為「能聞之性」即同于「能知之性」、「能覺之性」等,簡言之,「能聞之性」即是心。若能聞之性已不在了,則表示心已經不在了。既已無心,那麼「能聞之性已不在」這件事,也應該沒有人能覺知了才對;結論:所以不應當說:「我已無聞。」
「聲于聞中自有生滅,非為汝聞聲生、聲滅,令汝聞性為有、為無」:所以,事實上是:聲塵在你的聞性之中,它自現出有生滅之相,並非你的聞性隨著那聲塵之生或滅,而現有、或現無。亦即,你的聞性並不隨著聲塵而生滅、或有無;聲塵本身自有來去、生滅,能聞之性並不隨之而來去、起滅,故聞性並非生滅無常。
「汝尚顛倒」:「尚」,猶、仍、還是。
「惑聲為聞」:迷惑而把所聞之聲,當作是能聞之性;亦即把所聞當作能聞;所以是顛倒——亦即,「認塵為心」之倒!(《圓覺經》云:「妄認六塵緣影為自心相」,即是此也。)
「何怪昏迷,以常為斷」:既然你會認塵為心,認物作己,那麼你若進而把常住的心性,當作是斷滅的——你若會達到這樣昏暗迷惑的地步的話,那也就沒什麼可怪的了。
【義貫】
「阿難」,當「聲」音「銷」亡而且也「無」回「響」時,這明明是無聲,「汝」卻「說」是「無聞」(若無聞,即是沒有聞性);「若實無」有「聞」性,才能稱為無聞,然「聞性」若實「已滅」去,則汝身即「同于枯木」一般;此後若「鍾聲更擊,汝云何」能覺「知」之?又,「知有」或「知無」,「自」然「是」由于「聲塵」之「或無、或有」:塵有,即知有;塵無,即知無;「豈」是「彼」能「聞」之「性」能「為」(任)「汝」想令它「有」,它就現有;或想令它「無」,它就成無?能「聞」之性若「實云無」存者,則「誰」又是能「知」此聞性之已經「無」存在「者?」(以聞性若不在,則此身便不應再有任何知覺。)
「是故阿難」,事實上是「聲」塵「于聞」性之「中自」現「有生滅」之相,「非為汝」之「聞」性隨「聲」而「生」、隨「聲」而「滅」,而「令汝」之「聞性為」暫「有、為」暫「無」。
至今「汝尚顛倒,惑」所聞之「聲為」能「聞」之性,則「何怪」乎你竟心「昏」智「迷」乃至于「以常」住之性「為斷」滅者?是故「終不應言:離諸動、靜、閉塞、開通」等諸塵相,「說」能「聞」之性為「無」體「性」,成為斷滅;因為聞性實是常住、不生不滅,不因動、靜、通、塞等塵相之有無,而隨之生滅。
【「如重睡人眠熟床枕。其家有人于彼睡時擣(同「搗」)練舂米,其人夢中聞舂搗聲,別作他物:或為聲鼓,或為撞鍾,即于夢時自怪其鍾為木石響。于時忽寤,遄知舂音。自告家人,我正夢時,惑此舂音將為鼓響。」】
【注釋】
「重睡人」:沈睡之人。
「眠熟床枕」:熟睡于床枕之上。
「其人夢中聞舂搗聲」:可見即使于睡夢中,聞性亦不昧。
「即于夢時自怪其鍾為木石響」:「木」,舂米的杵;「石」,舂米的?。他就在夢中覺得很奇怪,為何他家的鍾聲,會變得跟木石撞擊一樣的聲響?這樣的錯誤分別,是夢中的獨頭意識取身外之境、所作的分別,與能聞之性並無關。
「于時忽寤,遄知舂音」:「于時」,在那時。「寤(wù)」,醒。「遄(chuán)」,速,立即。那時他忽然醒來,醒來後馬上就知道:原來剛才在夢中所聽到的鼓聲,卻是這舂米之音。
【義貫】 本節從略。
【「阿難,是夢中人豈憶靜搖、開閉、通塞?其形雖寐,聞性不昏。縱汝形銷,命光遷謝,此性云何為汝銷滅?」】
【注釋】
「是夢中人豈憶靜搖、開閉、通塞」:「靜搖」,靜止及動搖,亦即聲塵之動靜二相。此謂,這睡夢中的人,他在夢中連自己的身體都忘了,如同死掉一般,怎麼還會去憶念諸塵之動、靜、開通、閉塞等相?亦即,既然連根身都睡忘了!怎還會去憶念諸塵?也就是,于睡夢中實是于內根、外塵都忘了!饒是如此,他還是聽得到!可見于睡夢中,雖然現前根塵並皆暫離,但能聞之性依然清晰覺知——因此可知,能聞之性乃至可以不依諸根!所以佛在上文開示阿那律無目而見、跋難陀龍無耳而聞等,即是此義。故知,即使六根全都壞滅了,聞性仍然不滅。
「其形雖寐,聞性不昏」:他的形體雖然在睡覺,但他的聞性並不因為形體的睡寐而昏昧。
「縱汝形銷」:這是指死後而言。縱使在你死後,你的形骸已經銷散。
「命光遷謝」:「命」,命根。你的命根之光芒也變遷謝滅了。
「此性云何為汝銷滅」:「性」,能聞之性。這個能聞之性怎麼會隨著你的形體之滅,而一起銷滅呢?
【義貫】
「阿難,是」睡「夢中」之「人」沈睡得舉身都忘了,此時他「豈」會去「憶」念諸塵之「靜」止「搖」動、「開閉、通塞」等相呢?(亦即,既連根身都已忘懷,又豈會憶念諸塵?故夢中人在現前法中,實如「根塵皆忘」。)即使根塵兩忘,但他還是可以聽到外界的聲音;可見「其形」體「雖」在睡「寐」之中(于睡寐中根塵並舍)但其「聞性」仍然「不昏」昧。故可知,豈只是人猶活著時在夢中如是,「縱」使于「汝」死後,「形」骸「銷」散,你的「命」根之「光」已變「遷謝」滅了,然「此」能聞之「性云何為」隨著「汝」形而俱「銷滅」?
【詮論】
佛在此舉睡時聞性不昏、不忘、不離為例,來表示死時也是一樣,因為人睡時,除了有識、暖、壽在以外,其他從外表看,就好象死掉一樣。又,通常都認為人在睡時與死一樣,對外在的現象都毫無知覺,而佛在此提出的例子卻指出,即使在如此的狀況下,聞性對周遭環境還是一樣有知覺!雖然人睡著了,但聞性並不「睡」;人在休息,聞性並無休息;聞性不管人在睡時或醒時,一直都靈靈不昧,一直都在作用著!也一直都沒有消散、或忘失。佛舉此例,即是要我們知道:人死後也是這種情形:睡時根塵偕忘,即是六識不執根塵(只是阿賴耶執持著根身,故即使于長時睡眠中,亦能令根身不散壞);人雖已入睡,但其聞性還是繼續在作用。同樣的,人死時根塵俱舍,而聞性仍是繼續再作用下去(只是化為中陰身)——永不歇息,永無止境!身有生滅,聞性不滅!
【「以諸眾生從無始來,循諸色聲,逐念流轉,曾不開悟性淨妙常;不循所常,逐諸生滅,由是生生雜染流轉。
若棄生滅,守于真常,常光現前,根、塵、識心應時銷落。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二俱遠離,則汝法眼應時清明,云何不成無上知覺?」】
【注釋】
「不循所常」:不依循所具之淨妙常住。
「常光現前」:真常之心光現前。
「根、塵、識心應時銷落」:「根、塵、識心」即內之六根、外之六塵、中間之六識心。「應時」,立時。「銷落」,銷融脫落而不再黏于湛然之性。這里的根、塵、識心之十八界,為粗垢。亦即《楞伽經》所說的心的三種生滅相:「相生、相住、相滅」。
「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二俱遠離」:粗垢銷融之後,心中便剩下純一湛然之想,這湛然之想是一種極微細的心相,稱為「想相」,是為「所想」之相。以最究極、純一無雜的真如本心而言,這所想的「一湛之相」,也是一種塵垢,只不過此塵垢極其微細。「識情」即對上面「想相」而言,想相是所想之相,識情即能想之心,但此心又帶情,亦即帶有不舍之情,此即微細法愛。所以綜合來講,不論所想的湛然之相也好,能想此相的識心、以及對此能想、所想的依依不舍之情也好,于精純之真性而言,都是塵、垢。此時以常光所照,一悟此等既為塵,便得立時遠離。又「想相」即是八識相他,「識相」即是八識見分。又,此「想相」及「識情」,亦即《楞伽經》所說的心之三種「流注相」,亦即:心之流注生、流注住、流注滅,是為極其微細的法執。
「則汝法眼應時清明」:因粗垢、細垢都已盡,垢盡明現,因此你本具的法眼便清淨明耀。
【義貫】
「以諸眾生從無始」以「來」,即「循諸色聲」之塵,隨「逐」妄「念」而遷「流」輾「轉」不休,「會不開悟」真「性」本「淨」、本「妙」真「常」;因而「不循所」具淨妙「常」性,反而「逐諸生滅」之塵,「由是」而「生生」世世于六道「雜染」法中遷「流」輾「轉」。
「若」一念迴光,「棄」諸「生滅」無常之相,不緣不取,「首」住「于真常」之性,不令外緣,但令回流,久之,真「常」之心「光」即得「現前」,常光一現前,內六「根」、外六「塵」、中間六「識心」等十八界即「應時」而皆「銷」融脫「落」,不再黏于湛然之性。當即頓悟心中所「想」之湛然之相仍「為」微細之「塵」,能想之「識」及不舍之「情」亦「為」微細之「垢」,此二微細塵垢仍會障蔽真性,如是悟了,是故于此「二」細心垢(法執)「俱」速即「遠離」;粗細二種心垢皆盡,垢盡心明,「則汝」本具之「法眼應時」透徹「清」淨「明」耀,若如是者,「云何不成」如來「無上知覺」?
【詮論】
此處經文說:「若棄生滅,守于真常,常光現前。」這「守于真常」的「守」字訣,即是入道的要門,宗門的要道;此亦即五祖弘忍大師所慈悲開示的「守心」法門。五祖在其《最上乘論》中說:「若解此義,但于行知法要,守心第一。此守心者,乃是涅槃之根本,入道之要門,十二部經之宗,三世諸佛之祖。」可見這「守心」一法多麼重要!五祖又說:「一切眾生清淨之心亦復如是。只為攀緣妄念,煩惱諸見黑云所覆,但能凝然守心,妄念不生,涅槃法自然顯現。故知自心本來清淨。」五祖大師又說:「若識心者,守之則到彼岸。迷心者,棄之則墮三涂。故知三世諸佛以自心為本師。故論云:了然守心,則妄念不起則是無生,故知心是本師。」此「守心」法門好則好矣,但要起修此法門卻有一大困難,即是要先「識自本心」,亦即要先悟了自心本源心地;若不悟本心,即貿然守心,即將守心妙法轉成「空心枯坐」,或沈空滯寂。因此《楞嚴經》下文中說:「悟而後修,不悟復何修」。這也就是說:若是真修(真正起修),則必須是悟了以後才談得上,以悟了本心後,才能在自心地上下工夫,否則連工夫要下在哪里,都懵然不知哩!
又,此段經文中「根、塵、識心應時銷落」,宗門中常說的「身心俱脫」就是如是境界。
又,「想相為塵」的「想相」,是心中仍有湛然之相的心想。本來未到究竟之前,心中常存湛然之想也是好的,是善念、也是淨念;但到此最後、最上境地時,連這微細的清淨之念也都成為塵垢了。同樣的,本來對此湛然的能想之情(「識情」),若能念念鍥而不舍,也是好的,是「念根」、「念力」的表現;然而到此境地,連此識情也都是微細執,都成障礙,俱須割舍、放下,然後才令真如本心真正地毫無情執、塵垢、一法不立、一絲不掛,湛然之性,才將全體顯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