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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三

卷三 第二節 六入本如來藏性

【「復次,阿難,云何六入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義貫】

佛言:「復次,阿難,云何」 眼、耳、鼻、舌、身、意「六入本」 為 「如來藏」 的「妙真如性」之所現?

1.眼入本如來藏性

【「阿難,即彼目睛瞪發勞者,兼目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因于明、暗二種妄塵,發見居中,吸此塵象,名為見性。此見離彼明、暗二塵畢竟無體。

如是,阿難,當知是見非明、暗來,非于根出,不于空生。何以故?若從明來,暗即隨滅,應非見暗;若從暗來,明既隨滅,應無見明。若從根生,必無明、暗;如是見精本無自性。若于空出,前矚塵象,歸當見根;又空自觀,何關汝入?」】

【注釋】

「即彼目睛瞪發勞者」:「勞」,病也。就是把雙眼瞪直了所發生的勞相(勞累之相——亦即錯覺現象)。

「兼目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兼」,連同。「菩提」,本有菩提真性。此言,不但是在眼勞中所見的勞相(幻覺之象)是勞相(病相),連能見的眼根及所見的空華,一切能所之相,悉是正覺自性所發生的錯覺幻化之相。

「發見居中」:「發見」,發為勞相之見。「居中」,黏居于眼根之中。

「吸此塵象,名為見性」:「見性」,能見之性。此言,心再去攀緣而吸取此因錯覺而產生的明暗二種虛妄塵象,如磁石吸鐵一般,然後再去分別之,因而名為有能見之性。

「歸當見根」:「根」,眼根。回來時應可看見眼根。

【義貫】

佛言:「阿難,即彼目睛瞪」 直所「發」 生之「勞」 累錯覺現象「者,兼」 以能見之「目與」 所見之空華「勞」 相,一切能所之相,「同是」 本具「菩提」 真性中,因「瞪」 直雙眼所「發」 生之塵「勞」 妄見之「相」:

「因于明」 與「暗二種」 虛「妄」 之「塵」 黏于湛然之體,「發」 為勞相之「見」 而黏「居」 于眼根之「中」,然後心再攀緣而「吸」 取「此」 因錯覺而產生的明暗二種虛妄之「塵象」,繼而分別之,因而「名為」 有能「見」 之「性」 (見精)。事實上,「此」 能「見」 之性若「離」 于「彼」 因錯覺而產生的「明、暗二」 種虛妄之「塵,畢竟無」 有自「體」可得。故知見精離塵無體。

「如是,阿難,當知是」能「見」 之性「非」 從「明暗」 二塵「來」 (不他生),「非于」眼「根」 中「出」(不自生),亦「不于空生」(非無因生)。「何以故」?此能見之性「若」是「從明」 塵中「來」 者,遇「暗」 之時「即」 應「隨」 著明塵滅去,也跟著「滅」 去;如是,見性既已滅了,「應非」 復能「見暗」 塵(然而明去暗來時,我們實復能見暗,故知見精並不隨著明塵而滅;是故可知見精不隨明塵來去)。「若」 言見精為「從暗」 塵中「來」,則遇到「明」 塵來時,「即」 應「隨」 著暗塵而跟著「滅」 去;見精既如是滅去,「應無」 復能睹「見明」 塵。(而事實不然,今則于明來時能見明,暗來又能見暗;明暗之塵有來去,而見性並不跟著來去、生滅;故知見性並非從明暗中來。結論:見精非從塵來。)「若」 言見性為「從」 眼「根」 中「生」 出者,則「必無」 須與「明、暗」 二塵有關(然而此見精實又非離于明暗二塵而能有,故知見精不能與明暗二塵無關;是故見精並非單從眼根就能獨自生起),「如是」 可知「見精本無自」 體「性」,乃依他起性,非離塵而能自生。「若」 言見精為「于空出」 者,當其出時,在面「前矚」 見諸「塵」 境之萬「象」,而當其回「歸」 之時,應「當」 可自「見」 其眼「根」才對(然而實不能自見其眼,故知見精非從空出);「又」,虛「空」 若「自」己能「觀」,則「何關汝」之眼「入」?(虛空自觀,你應不覺。而實不然;故知見精非從空出。)

【是故當知:眼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義貫】

佛言:「是故當知」:一切眾生之「眼入」,體本「虛」 寂,循業「妄」 現,「本非」 由能造之「因緣」所造,亦「非」 無因之「自然性」( ——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本如來藏妙真如不生滅性,隨業緣而幻現之相,相妄性真)。

2.耳入本如來藏性

【「阿難,譬如有人以兩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勞故,頭中作聲。兼耳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因于動、靜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象,名聽聞性。此聞離彼動、靜二塵,畢竟無體。

如是,阿難,當知是聞非動、靜來,非于根出,不于空生。何以故?若從靜來,動即隨滅,應非聞動!若從動來,靜即隨滅,應無覺靜!若從根生,必無動、靜,如是聞體本無自性。若于空出,有聞成性,即非虛空;又空自聞,何關汝入?」】

【注釋】

「兼耳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連能聞的耳與所聞的塵勞相,全都是菩提真性中,緣心瞪直所發的勞相。前面眼入之勞相可說是「瞪發」,現在「耳入」為何也就是「瞪發」呢?因為于權教中,因隨順凡夫境界,故六入是區隔的,但在實法之中,六入是通的,是同源的,故其「理」與「用」實同。又按「瞪」字本義為直視,若通用在六入,即表示一直維持某個姿勢,或不停地作同一個動作之義。

「發聞居中,吸此塵象,名聽聞性」:動靜二塵發為勞聞,居于耳根之中,心再攀緣而吸取此二妄塵之象而分別之,名為聽聞之性。

【義貫】

佛言:「阿難,譬如有人」 以無明力驅使而無端起妄,「以」 其「兩」 只「手指急」 速地「塞」 入「其耳」,致使令「耳根」 由于被戮得過「勞故,頭中作聲。兼」 能聞之「耳與」 所聞之「勞」 相音聲皆「同是菩提」 真性中,緣心「瞪」 直所「發」 之「勞相」(錯覺幻化之相),其道理為:

「因于動、靜二種」 虛「妄」 之「塵」 黏于湛然之體,以致「發」 為勞「聞」 之相「居」 于耳根之「中」,然後心再攀緣而「吸」 取「此」 二妄勞之「塵象」,更進而分別之,因而「名」 為有能「聽聞」 之「性」,而事實上乃是托塵妄現,故「此」 能「聞」 之聞精若「離」 于「彼」 因瞪勞所產生的「動、靜二」 種幻「塵,畢竟無」 有自「體」可得——故知聞精離塵無體。

「如是,阿難,當知是」 能「聞」 之性(聞精)「非」 從「動、靜」 二塵「來」(不他生),「非于」 耳「根」 中「出」(不自生),亦「不于空」 而「生」(非無因生)。「何以故?若」 言此聞精為 「從靜」 塵中「來」,若遇「動」 塵時,見精「即」 應「隨」 著靜塵滅而「滅」 去;如是聞精既已滅去,「應非」 復能「聞動」 塵!「若」言聞精為「從動」 塵中「來」,遇「靜」 塵之時,聞精「即」 應「隨」 著靜塵滅而「滅」 去;聞精既已滅去,「應無」 復能再「覺」 知「靜」 塵!(然而今則靜塵來時可以聽靜,動塵來時又能聽到動;是故動靜二塵有來有去,而聞精並不隨之來去生滅;故知聞精並非從動靜二塵中來。結論:聞精非從塵來。) 「若」 言聞精為「從」 耳「根」 中「生」 出者,則「必無」須與「動、靜」 二塵有關;然而聞精實非離于動靜二塵而能有,「如是聞」 精之「體本無自性」而能離塵自生,故知聞精非從耳根中離塵自生而來,「若」 言見精為「于空出」 生,則虛空既「有」 聽「聞」 之能力,虛空便「成」 為有情之根「性」,如是「即非」 為無情之「虛空」 (然虛空實非有情,亦無聽聞之能,故知聞精不從空來。)「又」 若虛「空自」 己能「聞」 聲,則「何關汝」 之耳「入」?(虛空聞聲之時,你應無覺;而事實不然;故知虛空不能聞聲,是故聞精不從空來。)

「是故當知:耳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義貫】

佛言:「是故當知」:一切眾生之「耳入」,體本「虛」 寂,循業「妄」 現,「本非」 由能造之「因緣」 所造,亦「非」 無因之「自然性」(——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本如來藏妙真如不生滅性,隨業緣而幻現之相,相妄性真。)

3.鼻入本如來藏性

【「阿難,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勞,則于鼻中聞有冷觸;因觸分別通、塞、虛、實,如是乃至諸香臭氣。兼鼻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因于通、塞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象,名嗅聞性。此聞離彼通、塞二塵畢竟無體。

當知是聞非通、塞來,非于根出,不于空生。何以故?若從通來,塞則聞滅,云何知塞?如因塞有,通則無聞,云何發明香、臭等觸?若從根生,必無通、塞。如是聞機本無自性。若從空出,是聞自當回嗅汝鼻;空自有聞,何關汝入?」】

【注釋】

「急畜其鼻」:「畜,音(處)或(序);抽搐,收縮之義。

「嗅聞性」:「齅,(xiù)」即嗅。

「如是聞機」:「機」即根。「聞機」,即嗅精。

「若從空出,是聞自當回嗅汝鼻」:如果聞精是從空而出,此聞精回去虛空時,應當能回頭而嗅到你自己的鼻子才對。

【義貫】

佛言:「阿難,譬如有人」 由于一念無明而起虛妄造作「急」 速抽「畜其鼻」,抽「畜久」 了便「成」 過「勞」 錯覺之相,「則于」 其「鼻中」 嗅「聞」 到「有冷」 氣吸入的幻嗅之「觸;因」 有此嗅「觸」 便虛妄「分別」 出鼻中有「通、塞、虛、實」 的現象,「如是乃至」 嗅到「諸香」 或「臭」 之「氣」 味。然而「兼」 能嗅之「鼻」 根「與」 所嗅覺的通、塞、虛、實、香、臭等「勞」 塵之相,皆「同是菩提」 真性中,因妄心「瞪」 直所「發」 生之「勞相」(錯覺幻化之象),其道理為:

「因于通」 與「塞二種」 幻 「妄」 之「塵」 黏于湛然之體,「發」 為勞「聞居」 于鼻根之「中」,心再攀緣而「吸」 取「此」 二幻「塵」 之「象」 而妄分別之,因而「名」 為有能「嗅聞」 之「性」。然此嗅性乃托塵妄現,以「此」 能「聞」 之嗅精若「離彼」 因嗅勞而產生的「通、塞二」 種虛妄之「塵,畢竟無」 有自「體」可得——故知嗅精離塵無體。

「當知是」 能「聞」 之性(嗅精)「非」 從「通塞」 二塵「來」 (不他生);亦「非于」 鼻「根」 中「出」 生(非自生);亦「不于空生」 (亦無因生)。 「何以故?若」 言此能嗅之性為「從通」 塵中「來」,若遇「塞」 塵生時「則」 此能「聞」 嗅之性應隨通塵之滅而「滅」,此時嗅精既已滅去,「云何」 尚能覺「知塞」 塵?(然而,通滅塞生之時,我們實復能嗅到塞塵,故知嗅精實不隨通塵之滅而滅;是故可知嗅精實不從通塵中來。)「如」 言嗅精為「因塞」 塵而「有」,如是,「通」 塵生時「則」 應已「無」 能「聞」 嗅之性存在,因為嗅精已隨塞塵之滅而滅故,此時既已無嗅精,則「云何發」 覺「明」 了「香、臭等觸」 塵?(然而我們實能再聞香臭等塵,故知聞精並不隨塞而滅,是故可見嗅精並不從塞塵中來。結論:嗅精非從塵來。)「若」 言聞精為「從」 鼻「根」 中「生」,則「必無」 須與「通、塞」 等塵有關; 然而「如是聞」 精之根「機本無自」 體「性」 而能離塵自生,故知嗅精非從根中離塵而生。「若」 言嗅覺精為「從空」 而「出」 生來入于鼻中,則「是聞」精回虛空去時,「自當」 能「回」 身而「嗅汝鼻」 才對!(然而事實不然,嗅精並不能回嗅自鼻,故知嗅精並非從空而生。)又,若虛「空自有」 能「聞」 嗅之性, 「何關汝」 之鼻「入」?(虛空嗅時,你應無覺,而事實不然,故知嗅精非從空出。)

【「是故當知:鼻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義貫】

佛言:「是故當知:」眾生之「鼻入」 ,體本「虛」 寂,循業「妄」 現,「本非」 能造之「因緣」 所造,亦「非」 屬無因之「自然性」(——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本如來藏妙真如不生滅性,隨業緣而幻現之相,相妄性真。)

4.舌入本如來藏性

【「阿難,譬如有人以舌舐吻,熟舐令勞。其人若病,則有苦味;無病之人,微有甜觸。由甜與苦,顯此舌根不動之時,淡性常在。兼舌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因甜苦、淡二種妄塵,發知居中,吸此塵象,名知味性。此知味性,離彼甜苦及淡二塵,畢竟無體。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嘗苦、淡知,非甜、苦來,非因淡有,又非根出,不于空生。何以故?若甜、苦來,淡則知滅,云何知淡?若從淡出,甜即知亡,復云何知甜、苦二相?若從舌生,必無甜、淡及與苦塵。斯知味根本無自性。若從空出,虛空自味,非汝口知;又空自知,何關汝入?」】

【注釋】

「以舌舐吻」:「舐」,舔也。「吻」,嘴唇。

「熟舐」:「熟」,久也。

「斯知味根」:「斯」,此。這個能嘗知諸味之舌根。

【義貫】

佛言:「阿難,譬如有人」 由無明起妄為造作而忽「以舌」 自「舐」 其唇「吻」,因「熟舐」 而「令」 舌發生由于「勞」 累而產生的錯覺現象:「其人若」 是有「病」 之人,「則」 覺「有苦味」;若是「無病之人」,則覺「微有甜觸。由」 此久舐而妄生「甜與苦」 二妄塵,便對「顯此舌根不動之時,淡」 然無味之「性」 (非甜非苦)「常在。兼」 能嘗之「舌」 根本身「與」所嘗之甜苦等「勞」 塵之相,「同是菩提」 真性中,因妄心「瞪」 直所「發」 之「勞」 幻之「相」,其道理為:

「因」 舌動時之「甜、苦」 與舌不動時之「淡二種」 幻「妄」 之「塵」 黏于湛然之體,「發」 為勞嘗之覺「知」 性,「居」 于舌根之「中」,心再攀緣而「吸」 取「此」 等勞「塵」 之妄「象」 而分別之,即「名」 之為有能覺「知味」 之「性」。其實此能嘗之性乃托塵妄現,故「此」 能嘗「知味」 道之「性」,若「離」 于「彼」 勞幻之「甜、苦及淡二」 種妄「塵,畢竟無」 有自「體」 可得——故知嘗精離塵無體。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 能「嘗苦」 味與「淡」 味之覺「知」 性(嘗精),「非」 從「甜、苦」 二塵中「來」;亦「非因」 不甜不苦之「淡」 味而「有」 (不他生);「又非」從舌「根」中「出」,(不自生);也「不于」虛「空」 中「生。何以故?若」言嘗精為從「甜、苦」 二塵中「來」,遇「淡」 味時「則」 能覺「知」 味道之嘗精必隨甜苦二味之滅而「滅」,嘗精既已滅去,則「云何」 復能覺「知淡」 塵?(然而,我們實能于甜苦滅去,淡味來時,復能嘗知淡味,故知嘗精並未隨甜苦二塵之滅而滅;因此可知嘗精非從甜苦之塵中來。)「若」 言嘗精為「從淡」 塵中「出」 者,遇「甜」 味時,「即」 能覺「知」 味道之嘗精必隨淡塵之滅而「亡」,嘗精既已亡失,「復云何」 能覺「知甜苦二」 塵之「相」?(然而淡去甜來之時,我們確實仍能嘗知甜苦之昧,是故嘗精並未隨淡塵而滅,故知嘗精非從淡塵中來。結論:嘗精非從塵來。)「若」 言嘗精為「從舌」 根中「生」,則「必無」 須與「甜、淡及與苦塵」 有關,然而嘗精實非離于味塵而能有,「斯」 嘗「知味」 道之舌「根本無自性」,故實不能離塵而自生,是故嘗精非從舌根中生。「若」言嘗精為「從空」 而 「出」 生者,則「虛空自」 能嘗「味」,必「非汝口」 所能「知」 覺其所嘗之味;「又」 虛「空自」 嘗「知」 諸味,「何關汝」 之舌「入」?(虛空嘗味,你定無知覺;然而事實不然;故知嘗精非從空來。)

【「是故當知:舌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義貫】

佛言:「是故當知:」眾生之「舌入」,體本「虛」 寂,循業「妄」 現;「本非」 能造之「因緣」 所造,亦「非」 無因之「自然性」(——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本如來藏妙真如不生滅性,循業幻現之相,相妄性真。)

5.身入本如來藏性

【「阿難,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觸于熱手,若冷勢多,熱者從冷;若熱功勝,冷者成熱。如是以此合覺之觸顯于離知,涉勢若成,因于勞觸。兼身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因于離、合二種妄塵,發覺居中,吸此塵象,名知覺性。此知覺體離彼離、合違順二塵,畢竟無體。

如是,阿難,當知是覺非離、合來,非違順有;不于根出;又非空生。何以故?若合時來,離當已滅,云何覺離?違順二相亦復如是。若從根出,必無離、合、違、順四相,則汝身知元無自性。必于空出,空自知覺,何關汝入?」】

【注釋】

「若冷勢多,熱者從冷」:如果冷的勢力較強,熱的那一方便跟從冷勢而變冷。

「合覺之觸顯于離知」:兩手相合而覺知冷熱互侵所生的勞觸,便對顯于兩手相離時亦復有能知覺觸塵之功能。

「涉勢若成」:「涉」,交涉。「勢」,趨向,情況。這兩手冷熱互相交涉之勢若成。

「因于勞觸」:「因于」,便成為……之因。就成為勞觸之成因。

【義貫】

佛言:「阿難,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觸于熱手,若冷」 之「勢」力較「多,熱者」 即跟「從冷」 勢多的而轉冷;「若熱」 之「功」 用較「勝」,則「冷者」 即從熱者而轉「成熱。如是以此」 兩手相「合」 而「覺」 知冷熱互侵所生「之」 勞「觸」 之塵,即可對「顯于」 兩手相「離」 時亦復有能覺「知」 觸塵之功用,這兩手冷熱互相交「涉」 之「勢若成」,即可「因于勞觸」 (成為勞觸之因)。「兼」 能覺知之「身」 入「與」 所覺知的冷熱幻「勞」 之塵,「同是菩提」 真性中,因妄心「瞪」 直所「發」 之幻「勞」 之「相」,其道理為:

「因于離、合二種妄塵」 黏于湛然之體,「發」 為勞觸之妄「覺」 而「居」 于身根之「中」,然後心再攀緣而「吸」 取「此」 等勞「塵」 之妄「象」 而分別之,即「名」 為有能「知覺」 觸之「性」,然而「此」 能「知覺」 身觸之「體」 若「離彼離、合」 及其所生之「違順」 (苦樂)「二」 種妄「塵,畢竟無」 有自「體」 可得——故知覺精離塵無體。

「如是,阿難,當知是」 身入之觸「覺非」 從「離、合」 二種妄塵中「來」,亦「非」 由「違、順」 之受而「有」 (不他生);「不于」 身「根」 中生「出」 (不自生);「又非」 從虛「空」 中「生」 (非無因生)。「何以故?若」 言此覺精為于兩手相「合時來」,則當兩手相「離」 時此覺精應「當已」 隨合塵之滅而「滅」,此覺精既已滅去,則「云何」 復能「覺」 知兩手相「離」 之離塵?(然而我們實能于兩手合時知合,離時亦知離,故知此覺精並不隨離合二塵而生滅;因此可知,此覺精不從離合二塵中生。)至于「違、順二」 妄受之「相亦復如是」:(若從違受生,順受來時必不能知順;然事實不然,違受生時知違,順受生時知順;故知此覺精並不隨違順二受而來去,故知此覺精不從違順二受中生。結論:覺精非從塵來。)「若」 言此覺精為「從」 身「根」 中「出」,則「必無」 須有「離、合、違、順四」 塵「相」,身根就自己能生;(然而事實不然,若無離、合、違、順等塵,則身非自有彼等覺知,故知彼覺知性非自從身根中出。)「則汝身」 入之覺「知」 性「元」 來並「無自性」而能離塵自生,是故覺精不從身根出。若言此覺知性為「必于」 虛「空」 中生「出」 者,則虛「空自」 能「知覺,何關汝」 之身「入」?(虛空覺時,你身心無覺;然而事實不然,故知此覺知性非從空生。)

【「是故當知:身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義貫】

佛言:「是故當知:」眾生 「身入」之覺知性,體本「虛」 寂,循業「妄」 現;「本非」 能造之「因緣」 所造,亦「非」 無因之「自然性」(——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本如來藏妙真如不生滅性,循業幻現之相,相妄性真。)

6.意入本如來藏性

【「阿難,譬如有人勞倦則眠,睡熟便寤;覽塵斯憶,失憶為忘。是其顛倒,生、住、異、滅,吸習中歸,不相踰越,稱意知根。兼意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注釋】

「寤」:醒。

「覽塵斯憶」:「覽」,見。「斯」,即是。醒時若能回顧而見到夢中種種前塵,便稱為是有記憶。

「失憶為忘」:若對夢中之情境失去記憶,便稱為忘。

「是其顛倒,生、住、異、滅,吸習中歸」:「其」,指意根。「生住異滅」,指上面所說的眠、寤、憶、忘,此四勞相亦皆各有生住異滅四相。如始睡為「眠之生」,深睡為「眠之住」,將醒為「眠之異」,醒覺為「眠之滅」。但此四相都是勞相的更加顛倒之相。「吸」,為吸取、吸納。「習」,為現習。「中歸」之「中」為內之義。亦即,意根將此等勞業之現習,吸納而歸之于意地之中,而加以一一分別了知。

「不相踰越」:這些現習,其生生滅滅皆次第井然,此滅彼生,不會互相逾越,此即相宗所說的「等無間緣」。

「稱意知根」:意根將現習歸入意地,一一加以了別之後,便稱「意」為「有能知之根」。

【義貫】

佛言:「阿難,譬如有人」,其意根「勞倦」 之時,「則」 因其意根暫現沉滯之相,而名之為「眠」;此人「睡熟」 之後意根再開始活躍,「便」 稱之為醒「寤」;此人于醒後回「覽」 夢中之「塵」 境,若有所知,「斯」 名為「憶」;若「失」 其「憶」 即名「為忘」。然以實而言,本性實無眠、寤、憶、忘等相,如是之相皆「是其」 意根「顛倒」 所生的諸塵「生、住、異、滅」 之相,後由意根「吸」 納此等現「習」 而「中歸」 于意地,其前後次第「不相踰越」,且皆一一加以分別了知,而「稱」 此「意」 為能「知」 之「根」。然而「兼」 能知之「意」 根「與」 其所知之種種「勞」 相,如眠寤憶忘等,「同是菩提」 真性中,因妄心「瞪」 勞所「發」 之「勞相」。

【「因于生滅二種妄塵,集知居中;吸撮內塵,見、聞逆流,流不及地,名覺知性。此覺知性,離彼寤、寐生滅二塵,畢竟無體。」】

【注釋】

「集知居中」:聚集能知之性居于意根之中。

「吸撮內塵」:「撮」,取。「塵」,法塵。吸取內之法塵。

「見、聞逆流,流不及地」:「見聞」,代表見聞覺知四者,此四者即是六根之用。「逆流」,即反緣,或向內緣。蓋六根之中,只有意根既可以向外緣,又可以向內緣,而其他五根只能向外緣外塵。此言,見聞覺知等其他五根即使要逆流反緣,也無法逆流到意地。

「名覺知性」:承上,唯有意根能逆流反緣到意地中之法塵,而加以分別,即名此分別為有覺知之性。

【義貫】

佛言:「因于」 五塵落謝之「生、滅」 影像之「二種」 幻「妄」 法「塵」 黏于湛然之體,心再攀緣聚「集」 能「知」 之性「居」 于意根之「中」;意根「吸撮內」 之法「塵,見、聞」 等其他五根雖欲「逆流」 反緣,然反緣之「流」 亦「不」 能「及」 于意「地」 之處,意根即于此處吸收、分別法塵,而「名」 為有能「覺知」 之「性」。然「此」 能「覺知」 之「性」,若「離」 于「彼寤、寐」 等法之「生滅二塵,畢竟無」 有自「體」,是故意入覺知之性,離塵無體,托塵妄現。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覺知之根,非寤寐來;非生滅有;不于根出;亦非空生。何以故?若從寤來,寐即隨滅,將何為寐?必生時有,滅即同無,令誰受滅?若從滅有,生即滅無,誰知生者?若從根出,寤寐二相隨身開合,離斯二體,此覺知者同于空華,畢竟無性。若從空出,自是空知,何關汝入?」】

【注釋】

「將何為寐」:「將」,以。將復以何者(何人)為睡寐?亦即:又是誰在睡覺呢?

「誰知生者」:誰為能知覺生相法塵者?

「隨身開合」:「身」,指身根之肉團心。心開為寤,心合為寐。

【義貫】

佛言:「如是,阿難,當知如是」 能「覺知之」 意「根」 之性,「非」 從「寤寐」 二相中「來」;亦「非」 從「生滅」 而「有」;亦「不于」 意「根」 中自「出」; 「亦非」 從虛「空生。何以故?若」 言意根之覺知性為「從」 醒「寤」 中「來」,則睡「寐」 之時此覺知性「即」 應「隨」 著寤相之滅而「滅」,如是則「將」 以「何」 而「為」 睡「寐」 者?(是誰在睡覺?)(然而我們寤時、寐時,覺知性皆不失,故知此覺知性非從寤中來。)若言此覺知性「必」 為在「生時」 才「有」,如是則「滅」 相起時,此覺知性「即」 應「同」 生相之滅而俱「無」,若覺知性既已滅去,則「令誰」 領「受滅」 相?「若」 言此覺知性為「從滅」 相而「有」,則當「生」 相起時,此覺知性「即」 應隨「滅」 相之滅而成「無」,如是則「誰」 為能「知生」 相法塵「者?若」 言此覺知性為「從」 意「根」 中「出」,然則「寤、寐二」 虛妄「相」 乃「隨」 著屬于「身」 根之肉團心之「開合」 而現有寤寐之相:心開則寤,心合則寐;若「離斯」 心之開合「二」 相之「體」,則「此」 能「覺知者」 實「同于」 虛「空華,畢竟無」 有自體「性」。是故此覺知性非從根中離塵自出。「若」 言此覺知性為「從」 虛「空」 中「出,自」 然「是」 虛「空」 自「知」,如是則「何關汝」 之意「入」?(然而事實不然,故知此覺知性非從空出。)

【「是故當知:意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義貫】

佛言:「是故當知」:眾生之「意入」 (之覺知性),體本「虛」 寂,循業「妄」 現;「本非」 能造之「因緣」 所造,亦「非」屬無因之「自然性」(——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本如來藏妙真如不生滅性,隨循業幻現之相,相妄性真。)

第三節  十二處本如來藏性

【「復次,阿難,云何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詮論】

佛為「迷色」重于「迷心」的眾生,開色法為十一個(五根、六塵),而將心法合為一意根,共十二法,稱為十二處。照權教及相宗所說,根一定是在內,而塵一定是在外的。且「入」有二種:一、「取境」之時為以根入塵;二、「受境」(或受塵)時,為以塵入根。故根或塵都可說是能入或所入,所以根、塵都叫作「入」。下文說根塵同源、縛脫無二,同歸藏性,如是發明便得無上解脫。

1.眼色處本如來藏性

【「阿難,汝且觀此祗陀樹林及諸泉池。于意云何?此等為是色生眼見?眼生色相?

阿難,若複眼根生色相者,見空非色,色性應銷,銷則顯發一切都無;色相既無,誰明空質?空亦如是。若復色塵生眼見者,觀空非色,見即銷亡,亡則都無,誰明空、色?」】

【注釋】

「色生眼見?眼生色相?」:「色」,色塵。「眼見」,眼根的能見之性。此謂,是從色塵生出眼根能見之性的呢?還是從眼根生出所見的色相?

「見空非色,色性應銷」:「見空」,眼見到虛空。「非色」,虛空非有色相。此謂,若眼見空之時,則非有色相,根塵相接所生之色相既是無,則生色之性應即銷亡。

「觀空非色,見即銷亡」:觀空之時,非有色相;既無色相,則無能生見之塵,能生既無,則所生之見應即銷亡。

【義貫】

佛言:「阿難,汝且觀此祗陀樹林及諸泉池。于」 汝「意云何?此等」 景象「為是」 從「色」 塵「生」 出「眼」 根能「見」 之性?還是從 「眼」 根「生」 出所見的「色相」呢?

「阿難,若復」 言內之「眼根生」 出外之「色相者」,則當眼「見空」 時,此時「非」 有「色」 相,所見既無色相,則眼根所生之「色性應」 即「銷」 亡,色性既已「銷」 亡「則顯發一切」 有為法「都無」;(然而事實不然,眼見空時,雖不見色相,色性不亡;結論:故知色不從眼出。)又若「色相既無」,則「誰」 來襯托以「明」 現「空」 之性「質」?(因色空相對,相顯;無色不足以顯空,無空亦不足以顯色——若無色,則空亦不得名為空,以對色說空故;是故色亡,空亦不得立。然而事實不然,現見色、空一切熾然現在,是故色相非無,空亦對顯;結論:故知色相非從眼根中生。)「空亦如是」:(若眼見色時,此時所見非有空相,所見既無空相,則眼根所生之空性應即銷亡,空性若銷亡,則顯發一切有為法皆無;然而事實不然,眼見色時,空性不亡;結論:故知空相非從眼根生。又若空相既亡,則無法顯示色之性,以色空是相對而顯,空相既亡,色亦不成;且空相既亡,一切色相何處容納?然而現見色空熾然而立,故知眼見色時,空相不亡;結論:是故知空不從眼根中出。)「若復」 言為從「色塵生」 出「眼」 根之能「見」 之性「者」,則當眼「觀空」 時,此時所見「非」 有「色」 相,是則無能生見之塵,能生之塵既無,則所生之 「見」 塵「即銷亡」,若能見之性已銷「亡,則」 一切法「都無」 (因無能見,即無所見;能見所見都無,即一切法皆成無——然而事實不然:觀空之時,色不銷亡;結論:故知能見之性不從色生。)又,能見之性若亡,則「誰」 來 「明」 了「空」 性與「色」相?(若無能見之性,則所見之空色亦亡;然而事實不然;結論:故知能見之性非由色塵生。)

【「是故當知:見與色、空俱無處所。即色與見二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注釋】

「見與色、空俱無處所」:能見之眼根,與所見的色、空,都無所生之處所可得。

【義貫】

佛言:「是故當知:」能「見」 之眼根「與」 所見之「色、空,俱無」 所生之「處所」 可得,既無生處,既無有體。「即」 所見之「色」 塵「與」 能「見」 之眼根「二處」,體本「虛」 寂,循業「妄」 現,「本非」 由能造之「因緣」 所造,亦「非」屬無因之「自然性」(——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本如來藏妙真如不生滅性,循業幻現之相,相妄性真。)

2.耳聲處本如來藏性

【「阿難,汝更聽此祗陀園中,食辦擊鼓,眾集撞鍾,鍾鼓音聲前後相續。于意云何?此等為是聲來耳邊?耳往聲處?

阿難,若複此聲來于耳邊,如我乞食室羅筏城,在祗陀林則無有我;此聲必來阿難耳處,目連、迦葉應不俱聞。何況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門,一聞鍾聲同來食處。」】

【注釋】

「如我乞食室羅筏城,在祗陀林則無有我」:「無有我」,無有我身之存在。此謂,例如當我在室羅筏城乞食的時候,在祗陀林中就沒有我身存在,因為我身只有一個,不可能同時到兩處去。這用來比喻音聲之體只有一個,若到了甲處,便不能同時也到乙處。

「此聲必來阿難耳處,目連、迦葉應不俱聞」:如果說必定是這鍾聲去到你阿難的耳朵而讓你聽聞,而非你的耳去就那鍾聲,則因鍾聲之體只有一個,比音體既到了你耳邊,便不能同時也到目連、或迦葉那里,(正如同我到大城去乞食,祗陀林便沒有我身存在一樣);依如是理,則目連及迦葉便不能與你同時聽到鍾聲。

【義貫】

佛言:「阿難,汝更聽此祗陀園中,食」 物已「辦」 時即「擊鼓」,大「眾集」 合時即「撞鍾,鍾」 與「鼓」 的「音聲,前後相續」。阿難,「于」 汝「意云何?此等」 情況「為是」 鍾鼓之「聲」 自己跑「來」 人們的「耳邊」讓他們聽到的呢?還是人們的「耳」 朵的聽覺奔「往」 去就那鍾「聲」 所在之「處」, 才聽到的呢?(這聽覺到底是如何產生的?)

「阿難,若復」 為「此聲」 自己「來于」 聽者「耳邊」,那麼譬「如我」 正「乞食」 于「室羅筏城」 的時候,此時「在祗陀林」 中「則無」 復「有我」 身在,因我只一體,我到甲處、乙處便無我在。同樣的道理,此聲之體亦只有一個,若言「此聲必」 定是自己「來」 入于「阿難」 之「耳處」,此一聲體既已入于阿難之耳,必不能同時亦到別處去,因此「目連」 及「迦葉」 二人「應不」 能同時「俱聞」 到此鍾聲。且不說目連與迦葉,更「何況」 在祗陀林「其中」 之「一千二百五十」 名「沙門」,卻也都能「一聞鍾聲」 即「同」 時都「來食處」。(因此可知,此鍾聲非自己來到阿難耳處;結論:是故說聲來耳邊而能有聞,不能成立。)

【「若復汝耳往彼聲邊;如我歸住祗陀林中,在室羅城則無有我。汝聞鼓聲,其耳已往擊鼓之處,鍾聲齊出,應不俱聞!何況其中象、馬、牛、羊種種音響?

若無來往,亦復無聞。」】

【注釋】

「如我歸住祗陀林中,在室羅城則無有我」:「住」,止之義。我若回到祗陀林中,室羅城中便不再有我身存在了,因我只一體。此外則是以佛身為一身,來比喻耳根之體唯有一個;若此耳體前往某處去采取某聲,則此耳體必不能同時也到別處去采取聲音。

「若無來往,亦復無聞」:這是以防阿難一聽如來破斥「聲來」、「耳往」,于是便計說:那就一定是「聲亦不來、耳亦不往」了!為防此反計,于是如來說,如果說必定是聲既不來、耳亦不往;那就沒有人能聽到任何聲音了。所以,總結論是:耳之聞聲(聽覺之產生),既不能說是「聲來耳邊」,也不能說是「耳去聲處」,更不能說「聲既不來,耳亦不去」,三者都不能成立。

【義貫】

佛言:「若復」 言為「汝」 能聞之「耳」 根「往彼」 鍾「聲邊」 而取其聲;這就譬「如我」 于乞食畢回「歸」 而止「住」 于此「祗陀林中」 此時,「在室羅城」 中「則無」 復「有我」 身在,因我身只有一個,不能同時到兩地去。同樣的道理,若言耳往聲處,而你的耳根之體只有一個,當「汝聞鼓聲」 之時,「其耳」 根之體既「已」 前「往」 于「擊鼓之處」 以領納彼鼓聲,但是如果「鍾聲」 與鼓聲同時「齊出」 的話,你「應」 該「不」能同時「俱聞」 鍾鼓之聲。因你的耳根之體既去了鼓聲之處,便不能同時也到了鍾聲之處。更「何況」 在祗陀林「其中」 還有「象、馬、牛、羊」 等「種種音響」同時俱作,(你的耳根怎能來得及同時跑那麼多地方,以同時俱聞這麼多聲音?然而你確實能以一耳根同時聽到許多種聲音;結論:因此可知聽聞之時,並非耳根跑到聲塵邊處去領受此聲。因此非聲來耳邊,亦非耳去聲處;聲亦不來入于耳,耳亦不去入于聲;因此耳非「能入」,聲亦非「所入」;能入所入只是托緣妄理;一切法體本不動。)

但你若因此計著說:那麼就絕對沒有聲來、耳往,「若」 如是計著言絕「無來往」,則眾生「亦復無」 有能聽「聞」 之事。

【「是故當知:聽與音聲俱無處所。即聽與聲二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

【義貫】

佛言:既然耳入與聲入實不來不往,「是故當知」:能「聽」 之性「與」 所聽之「音聲」 二者「俱無」 所生之「處所」 可得,既無生處,即無有體。「即」 能「聽」 之性「與」 所聽之「聲二處」 (耳聲二入)體本「虛」 寂,循業「妄」 現;「本非」 權教之 「因緣」 所生,亦「非」外道無因之「自然性」 (——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本如來藏妙真如不生滅性,循業幻現之相,相妄性真。)

3.鼻香處本如來藏性

【「阿難,汝又嗅此爐中旃檀,此香若復然于一銖,室羅筏城四十里內同時聞氣。于意云何?此香為復生栴檀木?生于汝鼻?為生于空?

阿難,若複此香生于汝鼻,稱鼻所生,當從鼻出,鼻非栴檀,云何鼻中有栴檀氣?稱汝聞香,當于鼻入,鼻中出香,說聞非義。」】

【注釋】

「旃檀」:即牛頭旃檀,出于北俱盧洲之牛頭山中。《博物志》云:「漢武帝時,西國遣使,獻異香四枚于朝,漢制香不滿斤不得受。使乃將其香,取如大豆許,著在宮門上,香聞長安四十里,經月乃歇,帝乃受之。後長安瘟疫流行,博士奏請焚香一枚,四十里門,民疫皆愈。」又,《法華經》去:「此香六銖,價值娑婆世界。」可見此香之珍貴,及其功用之殊勝。

「一銖」:二十四銖為一兩;所以一銖為二十四分之一兩,又約等于四分之一釐(釐l同「釐」)。又佛舉燃旃檀香,可使室羅筏城四十里內皆聞,為表此香是有,非無;且是眾生共聞,並非阿難一人獨聞,故可用來作為例證。

「稱鼻所生」:「稱」,言也,說也。既然說是鼻中所生的。

【義貫】

佛言:「阿難,汝又嗅此」 香「爐中」 正在燒的牛頭「旃檀」 香,「此香若復」 只「然于一銖」,即令「室羅筏城四十里內」 之人「同時」 皆得俱「聞」 其香「氣」。「于」 汝「意云何?此香為復生」 于「栴檀木」 之中?抑是「生于汝鼻」 根之中?抑「為生于」 虛「空」 中?

「阿難,若複此香」 氣為「生于汝鼻」 根中者,即「稱」 言為「鼻」 根中「所生」,則此香應「當」 是「從鼻」 中冒「出」 來的才對;然而 「鼻」 子並「非」 是「栴檀」 木,「云何鼻中」 能「有栴檀」 之「氣」 味生出呢?而且,既「稱」 說是「汝」 在「聞香」,則香氣應「當」 是「于」 汝「鼻」 中而「入」 才合道理,若反而說是從「鼻中出香」 氣的話,而「說」 是「聞」 到香氣便「非」 合「義」 理。(亦即,所謂聞香,應是香從鼻入,而非香從鼻出。因為是香從鼻入,才稱鼻根與香塵二處為「鼻香入」——因此,若從鼻中出,就不能稱「入」了。)

【「若生于空,空性常恆,香應常在,何藉爐中爇此枯木?若生于木,則此香質因爇成煙,若鼻得聞,合濛煙氣!其煙騰空未及遙遠,四十里內云何已聞?」】

【注釋】

「爇」:依東漢許慎所著《說文解字(段玉裁注本)此字發音為(弱)。其意為燒也。

「若鼻得聞,合濛煙氣」:「蒙」,受。如果鼻子聞到香氣,也應受到煙氣燻才對。因為照一切凡俗的了解而言,香氣是籍著煙的負載而傳播的。

【義貫】

佛言:「若」 言此香氣為「生于」 虛「空」 中的話,因為「空性」 是「常恆」 不滅的,則此「香」 氣「應」 與虛空性一樣「常在」 (以此香既然是虛空所生,亦應有如是恆常不滅之屬性才對,此其一;又,虛空之性既恆常,而又說香是從空而生,則虛空便可不斷地生出香來——常住、又能生,則應能「常生」不斷;常生不斷則香氣常在。)如是則「何」 須再假「藉」 于香「爐中爇此枯木」 呢?(然而事實不然,香氣非常在;結論:故知香非從空中生。)

「若」 言此香為「生于木」 中,「則此香」 所在之木「質因爇」 而變「成煙」 才能達到鼻子之中,因此「若鼻得聞」 此香氣之時,亦「合」 當「蒙」 受「煙氣」 所薰才對。(然而現今鼻子只聞其香,而並未受其煙燻,因此可見香氣並非在煙中;結論:故香氣亦不從木中生。)又當燒香之時,「其煙騰」 飄至「空」 中,尚「未及」很「遙遠」,即消散不見了,「四十里內云何」 (為何)皆「已聞」 此香氣?(但四十里內並沒有煙霧瀰漫。可見此香氣並不在煙中;結論:故知此香氣亦非從木中生。)

【「是故當知:香、鼻與聞,俱無處所、即嗅與香二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義貫】

佛言:「是故當知:香」 塵、「鼻」 根、「與」 能「聞」 之性,「俱無」 所生之「處所」 可得;既無生處,即無有實體,如是「即嗅」 入「與香」 入「二處」,體本「虛」 寂,循業「妄」 現,「本非」 權教所說之「因緣」 所生,亦「非」 外道所計無因生之「自然性」 (——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本如來藏妙真如不生滅性,隨業幻現,相妄性真。)

4.舌味處本如來藏性

【「阿難,汝常二時眾中持缽,其間或遇酥、酪、醍醐,名為上味。于意云何?此味為復生于空中?生于舌中?為生食中?

阿難,若複此味生于汝舌,在汝口中只有一舌,其舌爾時已成酥味,遇黑石蜜,應不推移?若不變移,不名知味;若變移者,舌非多體,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注釋】

「二時」:早、午兩個食時;亦即早齋及午齋時。

「眾中持缽」:至信眾或民眾所居之城中、村中持缽乞食。

「其間」:于乞食中;有時;間或。

「其舌爾時已成酥味」:你的舌頭的味覺在那時已成為酥之味覺。

「遇黑石蜜,應不推移」:「黑石蜜」,據《行事鈔資持記》卷十云:黑石蜜是用蔗糖和糯米煎成,其堅如石。「推移」,變遷。

「若不變移,不名知味」:「知味」,辯明而知覺眾味。如果舌的覺知不改變遷移的話,就不能稱為能辨知眾味,而只能覺知單一的味道。

「若變移者,舌非多體,云何多味一舌之知?」:然而,如果舌的覺知確有改變的話,因為舌的覺知體只有一個,而非有多個覺知體,因此此覺知體既然已經接受某一種食物而產生了味覺,若把此覺知體變換掉,便沒有別個覺知體可以取代(接替)其功能,因此第二種食物的味道,還是無法嘗知;除非一個舌頭具有多個能覺知之體。然而一舌並非有多個能覺知之體,如是則一個舌頭的一個覺知體,怎能同時嘗知多味?

【義貫】

佛言:「阿難,汝常」 于早、午 「二」 食「時」,至于信「眾」 之聚落「中持缽」 乞食,「其間或」 得「遇」 人施與「酥、酪、醍醐,名為上」 等之美「味。于」 汝「意云何?此」 食物之美「味為復生于空中」?抑或 「生于」 汝「舌」 根「中」?抑「為生」 于「食」 物之「中」?

「阿難,若複此」 美「味」 為「生于汝舌」 根之中,然而「在汝口中只有一舌」,故在一時應只能嘗知一種味道,「其舌」 之知覺「爾時已成酥」 之「味」 覺、若再「遇黑石蜜」 之時,其覺知「應不」 能再「推移」 改變而成甜味才對;但「若」 真的「不變」 遷推「移」,則舌就「不」 能「名」 為能辨「知」 眾「味」 了,而只能嘗知一種味道。(然而事實不然,舌並非只能嘗知一種味道;結論:故知舌之覺知體並非不變遷推移。)然而「若」 說舌之覺知體為有「變」 遷推「移者」,而一個「舌」 頭並「非」 有「多」 個覺知「體」,故此覺知體若推移,即無接替者,如是則「云何多」 種「味」 道能受「一舌」 同時「之知」?(故知,說舌之覺知體有遷移,不得成立。結論:是故可知,「食物之味不在舌中生」。)

【「若生于食,食非有識,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即同他食,何預于汝,名味之知?

若生于空,汝啖虛空,當作何味?必其虛空若作咸味,既咸汝舌,亦咸汝面,則此界人同于海魚!既常受咸,了不知淡。若不識淡,亦不覺咸,必無所知,云何名味?」】

【注釋】

「又食自知,即同他食」:「他」,他人,別人。又如果是食物本身能自知其味,那就如同別人在吃的東西一樣,並非你在嘗味。

「何預于汝,名味之知」:「預」,參預,相干。這麼一來,嘗味一事與你有什麼相干,而能說你的舌頭有嘗味之知覺呢?(因為是食物自知其味。)

「若不識淡,亦不覺咸。必無所知」:如果說不能識別淡味(沒什麼味道的味道),那麼應該也不能覺知咸味才對,如此一來,就必然變成于一切味皆無所知覺。

【義貫】

佛言:「若」 言此味為「生于食」 物,然而「食」 物本身並「非有」 能分別之「識,云何」 能「自知」 其味?「又」 退而言之,「食」 物既「自」 能「知」 味,則「即」 如「同他」 人在享用此「食」 物一般,而非你在吃,如是則此食物之味「何預于汝」 (與你何干)而可「名」 汝舌為有嘗「味之知」 覺?(然而當食之時,你確實能知味,故非食物本身能自知其味;結論:是故可知「味不從食物中生」。)

「若」 言此味為「生于」 虛「空」 者,則虛空一定有味道,那麼當「汝啖」 食「虛空」 之時,「當作何」 等之「味」?(會嘗到什麼味道?然而虛空中實非有食物之味;結論:故知「食物之味非從虛空中來」。)退一步講,若虛空真的有味,且你若「必」 言「其虛空若作咸味」,那麼,此虛空之味「既」 能「咸汝」 之「舌」,則「亦」 應能「咸汝」 之「面」,如此一來,「則此」 世「界」 上之「人」 類,便都「同于海魚」!一直都浸泡在咸味的虛空中。(然而事實不然,此世界的人類並沒有泡在咸味的虛空中;結論:故知「味不從空來」。)再者,如是「既常」 時不斷地領「受咸」味,便變成「了不知淡」 味了;「若不」能「識」 別 「淡」 味,則「亦」 應「不」 能「覺」 知「咸」味才對,如是則于一切味「必」 成「無所知」 覺,既然于味無所知覺,「云何」 還能「名」 為「味」?則一切食物皆當無味才對。(然而非一切食物皆成無味,我們于食物之味亦非無覺知;結論:故知「食物之味非出于虛空」。)

【「是故當知:味、舌與嘗,俱無處所。即嘗與味,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義貫】

(食物之味既然不從舌生,不從食物生,亦不從空生,)「是故當知:味」 入、「舌」 入「與」 能「嘗」 之性,三者「俱無」 所生之「處所」 可得;若無生處,即無有體。如是,「即」 能「嘗」 之舌入「與」 所嘗之「味」 入,「二」 處「俱」 體本「虛」 寂,循業「妄」 現,「本非」 權教所說之「因緣」 可生,亦「非」 外道所計無因之「自然性」(——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本如來藏妙真如不生滅性,隨業幻現,相妄性真。)

5.身觸處本如來藏性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于意云何?此摩所知;誰為能觸?能為在手?為復在頭?

若在于手,頭則無知,云何成觸?若在于頭,手則無用,云何名觸?若各各有,則汝阿難應有二身?

若頭與手,一觸所生,則手與頭當為一體!若一體者,觸則無成。若二體者,觸誰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應虛空與汝成觸?」】

【注釋】

「汝常晨朝以手摩頭」:佛教弟子于晨朝起時,要以手摸頭,而思維「我為何剃度隨佛出家?」

「誰為能觸」:哪一個為能覺知此觸者?

「若頭與手,一觸所生」:「一觸所生」,只生一觸。

「若二體者,觸誰為在」:「在」,屬于。如果頭與手的覺知為二體(有兩個覺知體),那麼所生的觸塵應當是屬于哪一個覺知體呢?

【義貫】

佛言:「阿難,汝常晨朝」 依佛所教「以手摩頭」思維出家本懷。「于」 汝「意云何?此摩」 頭「所」 生之「知」 覺,「誰為能」 覺知此「觸」 者?「能」 覺知者「為在」 于「手」 呢?抑「為復在」 于「頭」?

能覺知之體「若在于手,頭則」 變成是「無知」 覺的,「云何成」 就頭被手「觸」 之事?(結論:是故言能覺知體在手上,不能成立。)「若」 言能覺知體「在于頭,手則無」 觸摸之「用」 (就不用手來摸了,而頭卻能自觸自覺),如是則「云何名」 為能「觸」 所觸?能觸所觸一事即當無。(然而事實不然,仍有能觸所觸之事;結論:故知言此覺知體在于頭,不能成立。)「若」 言頭與手二者「各各」 皆「有」 一覺知體,「則汝阿難」 一身便有二能知者,則「應有二身」 才對!(然而事實不然,阿難一人非有二身,故知非有二覺知體;結論:是故言頭手各有一覺知體,不能成立。)

「若」 言「頭與手」 之覺知,唯「一觸所生」 (只生一觸),「則手與頭當為一體!若」 手與頭為「一體者」,能「觸」 所觸之事「則無」 法「成」 就(然而實有能觸所觸,故知手與頭非一體;結論:是故言手與頭之觸覺為一體者,不能成立。)「若」 言頭與手之覺知為「二體者」,則所生之「觸」 塵「誰為在」 (應是屬于哪一個呢?)若言「在」 于「能」 觸之手,即「非」 屬于「所」 觸之頭;若「在」 于「所」 觸之頭,即「非」 屬于「能」 觸之手;你若說既不屬于能觸之手,亦不屬于所觸之頭;若如是者,「不應」 是「虛空」 來「與汝成觸」 吧?(結論:是故言觸覺有二體者,不能成立。)

【「是故當知:覺觸與身,俱無處所。即身與觸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義貫】

「是故當知」:所「覺」 知之「觸」 入「與」 能覺知之「身」 入, 「俱無」 所生之「處所」 可得,既無生處,即無有體,「即身與觸」 二入,「二俱」 體本「虛」 寂,循業「妄」 現,「本非」 權教所說之「因緣」 所生,亦「非」 外道所計無因之「自然性」(——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本如來藏妙真如不生滅性,循業幻現,相妄性真。)

6.意法處本如來藏性

【「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無記三性,生成法則。此法為復即心所生?為當離心別有方所?

阿難,若即心者,法則非塵,非心所緣,云何成處?」】

【注釋】

「意中所緣善、惡、無記三性」:「意」,意根。此言,于意根中,由所緣之五塵落謝之影子,而起善、惡、無記三性之分別。「無記」,非善非惡,因為于善、惡性無可記別,故稱無記。

「生成法則」:「法則」,法塵之規則。此言,由于三性而生成法塵之規則,亦即法塵之性即由此三性而決定。

「若即心者,法則非塵」:如果法塵為即心而有,此法便非外塵,而是心內之法;心內之法即是心法、便不是塵。

「非心所緣,云何成處」:承上,若不是塵,就不是心所緣的法塵,如是則如何能成就意法處?

【義貫】

佛言:「阿難,汝常」 于自心「意」 根「中」 由「所緣」 五塵落謝之影像而生起「善、惡、無記三性」,因而「生成法」 塵之規「則」,于是成就法塵;「此法」 塵「為復即心」 (意根)「所生?為當離心」 而「別有」 所生之「方所」?

「阿難,若」 法塵為「即心」 而生「者」,此「法則非」 為外「塵」,而是心法,故「非」 為「心所緣」 之法塵;若無法塵,則「云何成」 意法二「處」?(結論:故知言法塵為即心而有,不能成立。)

【「若離于心別有方所,則法自性為知、非知?知則名心,異汝非塵,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若非知者,此塵既非色、聲、香、味,離、合、冷、暖,及虛空相,當于何在?今于色、空都無表示,不應人間更有空外。心非所緣,處從誰立?」】

【注釋】

「若離于心別有方所」:「別有方所」,另有所生之處。此謂,如果說法塵是在心外另有生處。

「則法自性為知、非知?」:「法」,法塵。此謂,那麼這個在心外生起的法塵,是有覺知性的呢?還是非有覺知性?

「知則名心,異汝非塵,同他心量」:若此法塵是有覺知性,則應名為心(不應名為塵)。「異汝」,離于汝,不同于汝。既異于汝心,且又非塵,那就是如同是他人的心量。然而明明是你心中的法塵,怎麼會變成他人的心量呢?

「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第一個「即」是在之義,第二個「即」是就是之義。「更二于汝」,與你不同。「二」,有別,不同。此謂,既在你的身上,就是你的心,為何你的心還與你身有別?

「此塵既非色、聲、香、味、離、合、冷、暖,及虛空相」:「離合冷暖」即是觸塵之相,故「色聲香味」加「離合冷暖」即是五塵,五塵即是色法。「虛空相」即空。一切世間法,不是色法,便是空法。此言:此法塵既非五塵,又非虛空相。

「當于何在」:應當屬于何種類別?此謂,若法塵是非有覺知性,但它因為是心外之法(離心而生),可是它又不是屬于五塵之色法,又非虛空之法,那麼此法塵應該是屬于何種類別的呢?

「今于色、空都無表示,不應人間更有空外」:現在既然用五塵之色法及空法,都無法表示此法塵之類別及處所,不應說這世間在虛空之外,還別有一個處所,容納著這個法塵吧?

「心非所緣,處從誰立」:又,此法塵既然離于心,為心外之法,即非心所緣之法塵;法塵既非心所緣,如是則意法二處如何而得成立?

【義貫】

「若」 言法塵為「離于心」 之外「別有」 一「方所」 為此法塵之生處;若如是者,「則」 此「法」 塵之「自性為」 有覺「知」 性?還是「非」 有覺「知」性呢?若此法塵為有覺「知」 性,「則」 應「名」 為「心」,而不應再名為塵,且其既「異」 于「汝」 身(離于汝身)又「非」 是「塵」,此法塵就變成如「同他」 人之「心量」 了(然而你自心中的法塵,怎會變成他人之心量呢?結論:故知法塵非離心而有。)又「即汝即心」 (既然是在你身上,就是你的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 (既然不同于你,必定與你有別——結論:是故言「法塵離心而有,且是有知」,不能成立。)「若」 言此法塵為離心而有,然「非」 有覺「知者」,(既是法塵,則非是前五塵,故必定有別于五塵),「此」 法「塵既非色、聲、香、味」 四塵及觸塵之「離、合、冷、暖」 相以「及虛空相」 (既非五塵色相,又非虛空相),則此法塵之地位與類別「當于何在?今」 既然「于」 五塵之「色」 法及虛「空,都無」 法「表」 顯指「示」 此法塵之歸屬與所在,「不應」 (應當不會)在此「人間更有」 一個「空外」 之處為此法塵之生處吧?又,此法塵既在心外,即是屬于「心非所緣」 之法,如是則意法二「處從誰」 而「立」?(結論:是故言「法塵為離心而有,且非有知」,不能成立。)

【「是故當知:法則與心俱無處所;則意與法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義貫】

「是故當知:法」 塵生成之規「則與」 意根之「心,俱無」 所生之「處所」 可得;生處既無,即無有體,「則意」 處「與法」 處「二」 處之體「俱虛」 寂,循業「妄」 現,「本非」 權教所說之「因緣」 所生,亦「非」 外道所計無因生之「自然性」 (——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本如來藏妙真如不生滅性,循業幻現,相妄性真。)

第四節  十八界本如來藏性

【「復次,阿難,云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注釋】

「十八界」:六根、六塵、六識合稱十八界:十八界亦可用來代表一切世間法。又,界者,范圍、類別也。以佛眼觀之,一切世間法大略可分為這十八個范疇,故稱十八界。

1.眼色識界本如來藏性

【「阿難,如汝所明,眼色為緣,生于眼識。此識為復因眼所生,以眼為界?因色所生,以色為界?

阿難,若因眼生,既無色空,無可分別;縱有汝識,欲將何用?汝見又非青、黃、赤、白,無所表示,從何立界?」】

【注釋】

「眼色為緣,生于眼識」:以眼根及色塵為緣;「緣」,在此指「增上緣」及「所緣緣」二種緣:眼根為增上緣,色塵為所緣緣,此二緣和合,識生其中;這是小乘教及大乘權教的教法,是為如來之「化城」之教,非攝大根之究竟寶法。如來在此為示導一乘無上之旨,故開示最究竟寶法,因而慈悲破除權法之執,普令聞者舍筏登岸;以如來說法如筏喻故也。

「若因眼生,既無色空,無可分別」:「空」,空間,即距離,此為眼識生起的四緣之一;四緣為眼、色、空、明。此言,如果眼識是從眼根生的話,如是則單依眼根便能令識生起,才叫作眼能生識;既然單依「眼根」即能生識,就不需要「色塵」與「空」這二種緣了。然而如果沒有「色塵」與「空」二緣,便沒有可以被了別的東西了。

「汝見又非青、黃、赤、白,無所表示,從何立界?」:「青黃赤白」代表色塵。承上,既無色塵,則你所見的便沒有青黃赤白等色,因此就無從表示你所見、所識別的范疇,如此則怎能建立「眼色識界」呢?

【義貫】

佛言:「阿難,如汝所明」 了的權教教理:以「眼」 根及「色」 塵「為緣」,則得「生于眼識。此」 眼「識為復因眼」 根「所生,以眼」 根「為界」?或是「因色」 塵「所生,以色」 塵「為界」 呢?

「阿難,若」 言眼識為「因眼」 根而「生」,則不需色、空二緣便能生,才能這麼說。然「既無色」 塵與「空」 間,便「無可」 被「分別」 者,如是則「縱有汝」 能了別之「識,欲將何用」?(眼識即成無用,因為既無「所分別」之色,「能分別」者便成無用。然而事實不然,識還是有用于分別,是故並非無「色、空」二緣參與其中;結論:因此可知「眼識非只依眼根即能生」。)退而言之,若無色、空,則「汝」 所「見」 者「又非」 屬「青、黃、赤、白」 等色,便「無所」 (無從)「表示」 你所見的范疇,如是則「從何」 而建「立」 眼色識「界」 呢?(然而,眼色識界事實上是有被建立的,因此並非無「色、空」參與其中;結論:是故知言眼識為單獨依眼而生,不能成立。)

【「若因色生,空無色時,汝識應滅,云何識知是虛空性?若色變時,汝亦識其色相遷變,汝識不遷,界從何立?從變則變,界相自無;不變則恆;既從色生,應不識知虛空所在。」】

【注釋】

「若色變時,汝亦識其色相遷變,汝識不遷,界從何立」:如果眼識是從色塵生的話,則當色塵變異的時候,你一定也能識別它在變遷,此時,你的眼識如果不也跟著色塵一起變,則一變一不變,兩者不一致,這個界就無法建立了。

「從變則變,界相自無」:「變」,有變異與變滅之義,因色法生、住、異、滅,既開始變異,接著便是走向滅的路;是故一起「變異」,即將「變滅」。故此言,若識隨從色塵變異,則兩者皆勢將變滅;色與識既變滅,則界相自然就沒有了。因此,識從色變也是行不通的。

「不變則恆」:但若說識並不隨著色塵變滅,那麼此識便是恆常不滅的了?而且是固定不動的了?然而事實不然。

「既從色生,應不識知虛空所在」:又,此眼識既然說是從色塵而生的,而色塵是無情物,沒有認知性,故此識也應如色塵一樣是沒有認知的無情性,故應無法識知虛空之所在了。

【義貫】

再者,「若」 說眼界是「因色」 塵而「生」,如是則眼見虛「空無色時」 (見空不見色時),「汝」 之「識」 體「應」由于無生識之色而「滅」;若如是者,「云何」 見空之時仍能「識知是虛空性」?(可見,見空之時,雖無生識之色,然而眼識猶得生起而識知此空;結論:故知眼識並非從色塵而生。)又,若眼識為從色塵而生,則「若色」 塵「變」異之「時,汝亦識」知「其色相」之「遷變」,如果此時「汝」之眼「識不」隨著色塵而變「遷」,則色與識一變一不變,兩者即不一致,如是則此眼色識「界從何」而得成「立」?(亦即,此界便不得成;然而確是有眼色識界;結論:故知眼識從色塵生,不得成立。)若眼識真的隨「從」色塵而「變」異,「則」二者勢將「變」滅,色與識若皆變滅,則此眼色識「界」之「相自」然「無」存。若你轉計說色塵雖變,而識並「不」隨著色而「變」 若識能不變,不變者「則」應是「恆」 常。(然而事實不然,諸識無常,沒有任何識是恒常不變的;結論:故言色變而識不變,不能成立。)又,「既」然此眼識是「從色」塵中「生」,便是物性,既是物性便無知覺之性,如是眼識「應不」能「識知虛空」之「所在」才對。(然而事實不然,眼識確能識知虛空所在,故此眼識非無覺知性,故此識並非物性;結論:因此知此識非從色塵中生。)

【「若兼二種,眼、色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性雜亂,云何成界?」】

【注釋】

「若兼二種」:「二種」,指二種生因。此謂,若眼識並非只有一個生因,而是兼有二種生因。

「眼、色共生」:由眼根與色塵二因合起來共同生眼識。

「合則中離」:「離」,即縫隙。如果是兩種東西合在一起的,其間不論再怎麼緊密,都一定有個縫隙在。

「離則兩合」:若有縫隙則因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東西湊合在一起的結果。

「體性雜亂」:因為眼根是有情物,而色塵則是無情物;若勉強將有情與無情兩者湊合在一起,則有情體與無情體之性便會相雜相亂了。

「云何成界」:體性一雜亂,便不再是一個和合體,如何而得成為一個界呢?

【義貫】

「若」言眼識之生因非只一個,而是「兼」有「二種」生因,亦即為由「眼」根與「色」塵二者「共」 同和合而「生」;若是二法如此「合」在一起,「則」其「中」定有「離」隙;若有「離」隙「則」是「兩」種不同性質之物雜「合」在一起,如是即眼根之有情體與色塵之無情體性,兩種「體性」即成互相「雜亂」;體性若雜亂則如何成為一和合體?若非一和合體,「云何」能「成」為一整體的「界」?(然而眼色識界實為一界,而非雜亂體;結論:故知眼界並非從眼根與色塵二者共同和合而生。)

【「是故當知:眼色為緣,生眼識界,三處都無。則眼與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注釋】

「三處都無」:「 三處」,指眼根、色塵、及眼色共同和合處。「都無」,都無能生界者。此言,于此三處推求都無能生界者。

「及色界三」:省略了眼與識二字,具言應為眼色識界。

【義貫】

「是故當知」:權教中所說的為「眼」根與「色」塵「為緣」,而「生眼識界」;然現以究竟實理言之,則于眼根、色塵及眼色共同和合「三處」 推求之,實「都無」 能生眼識之因可得。如是「則」 知「眼」根「與色」塵「及」 眼「色」識「界三,本非」權教所說之「因緣」所生,亦「非」外道所計無因生之「自然性」(——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本如來藏妙真如不生滅性,循業幻現,相妄性真。)

【詮論】

在這一節里,如來之意,即是要破十八界世間假相,以此假相一破,眾生對此假相即不迷惑、執著;若不迷執世間假相,即得入第一義諦實相。而如來如何破除此等假相呢?其方法即剖析十八界悉皆「無生」——沒有能生之因:即非單獨一法能生,亦非二法共同和合能生。譬如以眼色識界為例,探求此界為單從眼根生,還是單獨從色塵生,或是眼色二法和合共同而生,然而于此三處探求,能生之因悉不可得;然除此三處之外,更無別的處所是能生的了,因此得知眼色識界畢竟無生;畢竟無生則畢竟無滅;如是,其他三科:五陰、十二處、及七大(地、水、火、風、空、根、識)亦皆如是,畢竟不生不滅,本如來藏妙真如性,隨緣幻現,相妄性真。

2.耳聲識界本如來藏性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為緣,生于耳識。此識為復因耳所生,以耳為界?因聲所生,以聲為界?

阿難,若因耳生,動靜二相既不現前,根不成知,必無所知,知尚無成,識何形貌?若取耳聞;無動靜故,聞無所成;云何耳形雜色觸塵,名為識界?則耳識界復從誰立?」】

【注釋】

「若因耳生,動靜二相既不現前,根不成知」:「動靜二相」,聲塵即動靜二相;動即有聲、靜即無聲;依佛法而言,「無聲」與「有聲」皆是聲塵,無聲之時是塵之「靜相」,並非無塵;有聲之時則是塵之「動相」。此言,如果耳識是因耳根單獨即能生,如是則應不需聲塵便能生。若不需聲塵,則聲塵之動靜二相(有聲與無聲)既不現前,耳根便沒有所知的對象;若無所知,則耳根亦不能有所知覺。

「必無所知,知尚無成,識何形貌」:既然耳根都無所知,則耳根之知覺尚且不能成就,那麼耳識是個什麼樣子,怎能知道?——如此則當然也不可能成就耳識了。

「若取耳聞」:「聞」,能聞之性。如果轉計說:單單只要耳根的能聞之性便能成就耳識。

「無動靜故,聞無所成」:承上,但是因為沒有所聞的聲塵之動靜二相現前,所以能聞之性也無法顯現出來。因此,此轉計(只要有耳根的能聞之性單獨便可成就耳識)並不得成立。

「云何耳形雜色觸塵,名為識界?」:「耳形」,即肉體卷葉形之耳朵,非指淨色之耳根。此有形之耳為屬身根之一,而不是耳根。「色」,身根之色相。「觸塵」,身觸之塵。因為有形之耳是身根,身根所對的外塵是觸塵,不是聲塵。這里是如來為防阿難于心中轉計有形的耳朵能生耳識,因此如來說:為何有形的耳朵雜上身根之色相與觸塵,而能生耳識界呢?(身根若能生的話,應該是生身觸識界才對。)

【義貫】

佛言:「阿難,又汝所明」了的權教所示「耳」根與「聲」塵「為緣」則能「生于耳識。此」耳「識為復因耳」 根「所生,以耳為界」?還是「因聲」塵「所生,以聲為界」呢?

「阿難,若」言耳識「因耳」 根而「生」,即無需聲塵便能生,如是則聲塵之「動靜二相既不現前」,則耳「根」 便「不」 能「成」 就覺「知」之事,若耳根「必無所知」,則覺「知尚」且「無」法「成」就,其所生之耳「識」 是「何形貌」呢?(如是即無耳識之相可得;若無耳識,便不能成就耳聲識界。然而實有耳聲識界;結論:故知耳識非從耳根中生。)「若」你轉計而「取耳」 根之能「聞」之性為耳識之生因,然而以「無」聲塵之「動靜」二相「故」,則能「聞」之性尚「無所成」,如何能成就耳識?(結論:是故言「耳根能聞之性為耳識之生因」,不能成立。)若你更轉計有形的耳朵為能生耳識,「云何」肉「耳」之「形,雜」上身根之「色」相與「觸塵」而可「名為」能生耳「識界」 呢?若以上皆不能作耳識之生因,「則耳」聲「識界復」能「從誰」而「立」呢?(是故,耳聲識界即不得成立;故知耳識非從耳根生,亦非從耳根能聞之性生,亦非從肉耳之形生——結論:實畢竟無生。)

【「若生于聲,識因聲有,則不關聞。無聞則亡聲相所在。識從聲生;許聲因聞而有聲相;聞應聞識!不聞非界;聞則同聲;識已被聞,誰知聞識?若無知者,終如草木。不應聲、聞雜成中界。界無中位,則內外相復從何成?」】

【注釋】

「識因聲有,則不關聞」:「聞」,指能聞之耳根。此謂,若耳識是因聲而有,則與能聞之耳根無關。

「無聞則亡聲相所在」:若無能聞,則所聞的聲相便亡失其所在,亦即,不能知聲相在哪里;以無「能聞」則無法覺知「所聞」。既無所聞,則耳識便不得生。

「識從聲生,許聲因聞而有聲相」:若你堅持說:耳識一定是從聲塵中生,而且轉計許此聲塵因為本身即有能聞之性,故可覺知所聞之聲相。

「聞應聞識」:「聞」,聽聞。「識」,指耳識。此謂,如是則聲塵于聽聞之時也應能聽聞到耳識!這便變成無情體(聲塵)反而倒過來覺知有情體(耳識)了!

「不聞非界」:反而言之,你若言聲塵並不能聽聞,如是則不能成立耳識界。

「聞則同聲」:「聞」,被聽聞。此言若識被聞,便如同聲塵。

「識已被聞,誰知聞識?」:「知」,覺知。「聞識」,能聞之耳識。此謂,耳識既已成為被聞者,則誰來覺知而成為能聞之耳識?

「不應聲、聞雜成中界」:「中界」指耳識界。不應說聲塵與能聞之耳根混合交雜,而成就中間的耳識界:因為混雜在一起便無中界可得。

「界無中位,則內外相復從何成」:此界既無中界之位可得,則內耳界、外聲界之界相,又怎能成立?因為無「中」則無「內外」可得。

【義貫】

「若」 言耳識為「生于聲」 塵者,那麼「識」 既「因聲」 塵而「有,則不關」 能「聞」 之耳根。既「無」 能「聞則」 必「亡」 失所聞之「聲相所在」 (亦即,便不能覺知聲塵何在;既無聲塵所在,則「耳聲識界」從何而立?結論:因此可知「耳聲識界」非從聲塵生。)若你堅持說耳「識」 定「從聲」 而「生」,不過轉計而「許聲」 塵「因」 本身即有能「聞」 之性,因此「而有」 所聞之「聲相」,是故耳聲識界仍得建立。若你所計是實,則此聲塵于聽「聞」 之時「應」 能「聞」 到耳「識」!(然而豈有無情之聲塵反而倒過來聽聞有情之識的?如是則有情、無情成顛倒雜亂。)退而言之,若此聲塵並「不」 能聽「聞」 耳識,則「非」 能建立耳聲識「界」 (如是即無耳聲識界):然而耳識若被「聞則同」 于「聲」 塵,如是則耳「識」 既「已」 成為「被聞」 者,「誰」 復來覺「知」 此「聞識?若無」 復有能覺「知者」,則此身「終如草木」,同于無情。(結論:是故言耳識從聲塵生者,不能成立。)【——以上破根塵和合而生】

「不應」 說「聲」 塵與能「聞」 之耳根混合交「雜」 而「成」 就「中」 間之耳識「界」 吧?因為交雜混合則必無中界可得。此「界」 既「無中」 界之「位」 可得,「則內」 耳界與「外」 聲界之界 「相,復從何」 而得「成」 立?(以若無中,則無內外可得。結論:是故耳識非從耳識非從耳根與聲塵交雜和合而生。)【——以上破根塵和合而生】

【「是故當知:耳聲為緣,生耳識界,三處都無;則耳與聲及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義貫】

「是故當知」:如來于權教所示以「耳」 根與「聲」 塵 「為緣」 能「生耳識界」,今以實教之智觀之,于根、塵及二者和合「三處」 求之「都無」 能生之因可得。「則耳」 界「與聲」 界「及」 耳「聲識」「界三」 者,「本非」 權教中所說之「因緣」 所生,亦「非」 外道所計無因之「自然性」 (——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本如來藏妙真如不生滅性,循業幻現,相妄性真。)

3.鼻香識界本如來藏性

【「阿難,又汝所明,鼻香為緣,生于鼻識。此識為復因鼻所生,以鼻為界?因香所生,以香為界?」】

【義貫】

佛言:「阿難,又汝所明」 了的如來在權教中的開示的:以「鼻」 根與「香」 塵「為緣」,便能「生于鼻識。此」 鼻「識為復因鼻」 根「所生」,而「以鼻為界」 呢?還是「因香」 塵「所生」 而「以香為界」?

【「阿難,若因鼻生,則汝心中以何為鼻?為取肉形雙爪之相?為取嗅知動搖之性?

若取肉形,肉質乃身,身知即觸,名身非鼻;名觸即塵,鼻尚無名,云何立界?

若取嗅知,又汝心中以何為知?以肉為知,則肉之知元觸非鼻。以空為知,空則自知,肉應非覺;如是則應虛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難應無所在。以香為知,知自屬香,何預于汝?」】

【注釋】

「為取肉形雙爪之相」:你是把具有雙爪形相的肉體之鼻當作鼻嗎?

「為取嗅知動搖之性」:「動搖」,指香塵之相。此言,還是把能嗅知香塵的動搖之相的覺知性,當作是鼻?亦即,是取其有相的形體,還是取其無相的功能?

「身知即觸,名身非鼻」:身根所能覺知的是觸塵,既已稱為身根,就不能再稱為鼻根了。

【義貫】

「阿難,若」 鼻識是「因鼻」 根而「生,則汝心」 目「中」 所想的,是「以何為鼻」?(把什麼當作是鼻?)「為取」 具有「肉形雙爪之」 形「相」 的當作鼻?抑「為取」 能「嗅知」 香塵「動搖」 相「之」 覺知「性」 當作鼻?

「若」 你是「取肉形」 為鼻,然「肉質乃」 是「身」 根之一,而「身」 根所覺「知」 的「即」 是身「觸」 之塵(故你所取的肉形之鼻,只能覺知身觸之塵,並不能覺知香塵),且既已「名」 為「身」 根,就「非」 是「鼻」 根(便不可再稱為鼻根);又其所知覺者既「名」 為「觸」 塵, 「即」 非是香「塵」;在這種情況下,「鼻尚無」 處可安其「名,云何立」 鼻識「界」?(結論:因此可知,鼻香識界非從鼻根生。)

「若」 你是「取」 能「嗅知」 香塵之覺知性為鼻,「又汝心」 目「中」 是「以何為」 能覺「知」 者?你若是「以肉」 體之鼻「為」 能覺「知」 者,「則肉」 體「之」 覺「知元」 來是「觸」 塵,而「非鼻」 所聞之香塵。(結論:故知以肉鼻為能覺知者,不能成立。)若「以空為」 能覺「知」 者,「空則有(書在此為誤,應為「自」)」 覺「知」,而「肉」 體「應非」 有「覺;如是則應虛空」 即「是汝」 身。且若「汝身非」 有覺「知」,則「今日阿難應無所在」。又,你若「以香」 塵「為」 能覺「知」 者,則覺知之性「自屬」 于「香」 塵,「何預于汝」?(與你何干?)

【「若香臭氣必生汝鼻,則彼香、臭二種流氣不生伊蘭及栴檀木。二物不來,汝自嗅鼻為香為臭?臭則非香,香則非臭;若香、臭二俱能聞者,則汝一人應有兩鼻?對我問道,有二阿難,誰為汝體?若鼻是一,香臭無二,臭既為香,香復成臭,二性不有,界從誰立?」】

【注釋】

「香臭二種流氣」:香與臭兩種流動的氣味。

「伊蘭」:樹名,屬蓖麻類,有惡臭,與栴檀木之香氣正好相反,其惡臭及于四十里。經論中多以伊蘭喻煩惱,而以栴檀之妙香喻菩提。《觀佛三昧經》云:「末利山中有伊蘭樹,臭若胖尸,薰聞四十由旬,其花紅色,甚可愛樂,其有食者,發狂而死。」

「二物不來」:「二物」指香與臭二種氣味。「不來」,不從外來。

【義貫】

「若」言「香」與「臭」的「氣」味「必」定是「生」于「汝鼻」 (從汝鼻中生),「則彼香、臭二種流」 動之「氣」 味應「不」 須「生」 自「伊蘭」 樹「及栴檀木」 (因為即使是此二種極香與極臭的氣味,你的鼻也應自己能生。)若此香臭「二物」 之氣味「不」 從外「來」 時,「汝自嗅」 汝「鼻」 所生之味「為香、為臭」?若你所聞到的氣味是「臭」的,「則」你的鼻中定「非」能生出「香」味;反之,若你所聞到的是 「香」的,則你的鼻中便「應非」 能生出「臭」氣。「若」你說你「香、臭二」 者「俱能聞」 到「者,則汝一人應有兩鼻」,所以才能產生兩種氣味,並聞到兩種氣味。你若有兩鼻,即成兩人;若如是者,則現前「對」 著「我」在請「問」佛「道」的,便「有二阿難」;要是這樣的話,「誰為汝」 之真「體」?(哪一個才是真的阿難?)「若」你辯說你的「鼻」 只「是一」 個,不是兩個;那麼你所聞的「香」 與「臭」 即「無二」 味,沒有差別,「臭既」 可「為香,香復」 可「成臭,二」者之「性不」 能確定「有」;既不能分別香臭,則鼻識「界」 要「從誰」 而「立」 ?(是故可知,香臭之氣不從鼻生;結論:因此,言鼻識是從鼻生者,不能成立。)【——以上破「識因根生」】

【「若因香生,識因香有,如眼有見不能觀眼;因香有故,應不知香。知即非生,不知非識。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識不知香,因界則非從香建立。既無中間,不成內外,彼諸聞性畢竟虛妄。」】

【注釋】

「知即非生。不知非識」:「知」,能識知香塵。「非生」,非從香塵生。此言,若言鼻識能識知香塵,就不是從香塵生的,因為香塵是無情,識是有情;無情的香塵所生的識,應也是無情物,沒有覺知性才對;所以,反過來說,若此識既能覺知香塵,便知它一定不是從無情物中生出來的;結論:故此識非從香塵生。「不知」,沒有覺知性。「非識」,不能稱為識。此謂:可是,如果此識沒有覺知的性能,而不能覺知香塵,那它就不能夠稱為識了。

「香非知有,香界不成」:「知」,能覺知的識。「有」,所涵有,指所覺知。此謂,香塵若非能知的識所有(所覺知),則香識界自然不能成立。

「識不知香,因界則非從香建立」:「因界」,因香塵而成立之界。此謂,若鼻識不能覺知香塵,則所說的因香塵而立的界,就實在不是從香塵而建立的了。亦即,則所立之界並非「香識界」。

【義貫】

「若」 言鼻識為「因香」塵而「生」,則此鼻「識」即是「因香」塵而「有」(存在);譬「如眼有」 能「見」 之性(能見之性因眼而有),卻「不能」 自「觀」 其「眼」;同樣的道理,鼻識是「因香」 而「有故,應不」 能覺「知」其「香」(這是違理之說)。若言鼻識確能識「知」 香塵,此識「即非」 從香塵「生」,因為香是無情,識是有情。然而,鼻識若實「不」 能覺「知」 香塵,即「非」 可稱為「識」。又,「香」 塵若「非」 為能「知」 之鼻識所「有」(所覺知),則「香界」自「不」能「成」 立;若鼻「識不」能覺「知香」塵者,則所言「因」 香而立之「界則」 實「非從香」 塵而「建立」(亦即,所立之界並非香識界,是故香識界仍不得立,因此香識界不可得;結論:故知鼻識非從香塵而生。)【——以上破「識從塵生」】

「既無中間」 的識界可得,則「不」 能「成」 立「內外」 根塵二界和合生識,「彼諸」能「聞」、所聞之「性,畢竟虛妄」 從本無生。【——以上破「根塵和合共生識」】

【「是故當知:鼻香為緣,生鼻識界,三處都無。則鼻與香及香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義貫】

「是故當知」:如來于權教所示之以「鼻」 根與「香」 塵「為緣」,即能「生鼻識界」,今以第一義諦觀之,則于內根、外塵及和合中「三處」 求之,「都無」 能生識之因;「則鼻」界「與香」界,「及香」識「界三」者,「本非 權法所說之「因緣」所生,亦「非」外道所計無因「自然性」 (——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本如來藏妙真如不生滅性,循業幻現,相妄性真。)

4.舌味識界本如來藏性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為緣,生于舌識。此識為復因舌所生,以舌為界?因味所生,以味為界?

阿難,若因舌生,則諸世間甘蔗、烏梅、黃連、石鹽、細辛、姜、桂,都無有味;汝自嘗舌,為甜為苦?若舌性苦,誰來嘗舌?舌不自嘗,孰為知覺?舌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

【注釋】

「若因舌生,則諸世間甘蔗、烏梅、黃連、石鹽、細辛、姜、桂、都無有味」:「黃蓮」,味苦。「石鹽」即岩鹽。「細辛」藥名,味辛。「桂」,肉桂,味甘辛。這些東西即代表世間一切味;依次為甜、酸、苦、咸、辛、辣、甘。此言,如果舌識是從舌頭生的,則舌頭便自能生味、知味,如是則世間一切食品都不須有味了。

「若舌性苦,誰來嘗舌」:如果此舌識之性是苦的,則誰又能來嘗知這舌識的味道,而說它是苦的?

「舌性非苦,味自不生」:反之,嘗的結果,若舌之性並非有苦等味,則味自然不是從你舌中生,是故舌中無味;舌中既無味,則味實無生。

【義貫】

佛言:「阿難,又汝所明」 了的如來權法中所示:以「舌」 根與「味」 塵「為緣」,即能「生于舌識」 (現在來更深入探討一下)「此」 舌「識為復因舌」 根「所生」,而「以舌為」 識體的畛(zhěn)「界」 (識體的范圍就在舌上)呢?還是「因味」 塵「所生」,而「以味」 塵「為」 識體之「界」 域?

「阿難,若」 舌識為「因舌」 而「生,則諸世間」 之食物如「甘蔗、烏梅、黃連、石鹽、細辛、姜、桂」 等的味道(甜、酸、苦、咸、辛、辣、甘)等,「都」 變成「無有味」 了(因為你的舌自己即能生出味道來,世間食物便不須有味),若如是者,則當「汝自」 己「嘗」 你自己的「舌」 時,其味「為甜為苦」?「若舌」 識之「性」 是「苦」 的,「誰」 又能「來嘗」 知這「舌」 識之味?「舌」 識既然「不」 能「自嘗」,則「孰為」 能「知覺」 此舌識之昧而言其為苦?反之,若言此「舌」 識之「性」 並 「非」 有「苦」 等味,則「味自」 然「不」 是從你舌中「生」,舌中若無味,即無味覺,如是「云何」 能成「立」 舌識「界」?(結論:故知舌識不從舌中生。)【——以上破「識從根生」】

【「若因味生,識自為味,同于舌根,應不自嘗,云何識知是味非味?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識應多體。識體若一,體必味生。咸、淡、甘、辛和合俱生諸變異相,同為一味,應無分別。分別既無,則不名識,云何復名舌味識界?」】

【注釋】

「若因味生,識自為味」:若說舌識為因味塵而生,則舌識本身即是味塵,如此則能嘗者與與所嘗者便為同一個。

「同于舌根,應不自嘗」:那就如同前面所說的一樣;舌根不應能自嘗其舌,如眼之不能自見其眼。

「云何識知是味非味」:既然不能自嘗,怎麼知道是有味,還是沒有味呢?

「識體若一,體必味生,咸、淡、甘、辛和合俱生」:「味生「,從味塵而生。舌識之體若說是只有一個,而其體又說一定是從味塵而生的,那麼咸、淡、甘、辛等味一定是和合且一時俱生。

「諸變異相同為一味,應無分別」:眾味既然是和合一時俱生,則眾味的各種不同之味相變化就都不會有了,因此眾味便是同一味,而無分別。

【義貫】

「若」 說舌識為「因味」塵而「生」,則舌「識自」身即「為味」塵,如是則能嘗與所嘗便為同一體,即與前面所闡明的道理一致;「同于舌根應不」能「自嘗」,既不能自嘗,則「云何識知是」 有「味」或「非」有「味?又一切味非」只從「一」種「物」 體「生」,能生識之「味」塵「既」是從「多」物「生」,則所生之「識應」有「多體」 (然而識體實非多個,故舌識非從味塵生。)「識體若」是只有「一」個,且其「體」又「必」 是從「味」 而「生」,那麼「咸、淡、甘、辛」 等味一定是「和合」且一時「俱生」,而眾味的「諸」多「變異相」,便混「同為一味」而「應」變成「無分別」了;「分別既無,則不」得「名」為「識」,如是則「云何復」能「名」為「舌味識界」?(結論:是故言舌識從味塵中生,不得成立。)【——以上破「識從塵生」】

【「不應虛空生汝心識?

舌味和合,即于是中元無自性,云何界生?」】

【注釋】

「舌味和合,即于是中元無自性」:「和合」,指和合而生識。「于是中」,于此根塵和合體中。此謂,若說舌根與味塵和合而生舌識,因為舌有知,而塵乃無知,根塵一經和合,其體性即成紛雜,而失去根塵本自有之自性;此和合體若無自性,便不能成立界。

【義貫】

「不應」說「虛空」能「生汝」之「心識」吧?(若是虛空生識,虛空自知,與汝何關?結論:故知舌識不從虛空生。)【——以上破「識從空中生」】

若言「舌」 根與「味」 塵「和合」 而生舌識,「即于是」 有情與無情的和合體「中,元無」 一實「自性」;自性若無,「云何」 能令「界生」?(結論:故知舌識不于舌根與味塵和合中生。)【——以上破「識從根塵和合中生」】

【「是故當知:舌味為緣,生舌識界,三處都無。則舌與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義貫】

「是故當知」,如來于權教中所示者:以「舌」根與「味」塵「為緣」,則能「生舌識界」,今以實法言之,則于根、塵與根塵和合「三處」求之「都無」能生識之因。如是「則」知「舌」界「與味」界「及舌」識「界三」者,「本非」權教所示之「因緣」能生,亦「非」外道所計無因 「自然性」(——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本如來藏妙真如不生滅性,隨緣幻現,相妄性真。)

5.身觸識界本如來藏性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為緣,生于身識。此識為復因身所生,以身為界?因觸所生,以觸為界?

阿難,若因身生,必無離合二覺觀緣,身何所識?若因觸生,必無汝身,誰有非身知合離者?」】

【注釋】

「若因身生,必無合離二覺觀緣」:「離合」,離與合,即是塵觸。「覺觀」,這是唐朝以前的舊譯;唐以後的新譯為「尋伺」。「覺觀」(或尋伺)為四個「不定心所」(悔、睡、尋、伺)中的兩個。「覺」(尋),為心之粗相;「觀」(伺),為心之細相,亦即是心識的動相。此言,如果說身識是因身根而生的,則既然身根能生識,就不須再有觸塵了,因此觸塵的離、合二相,以及依此二相而產生的能緣的覺、觀二種心所,也都不需要了。

「身何所識」:既然沒有觸塵,也沒有能緣的心所法,那麼身根所識者為何?那就必然沒有身識產生了。既無身識產生,就不能說身識是因身根而生。

「若因觸生,必無汝身」:如果說身識是因觸塵而生的,那就一定不須有你的身根,就能產生身識。

「誰有非身知合離者」:「非身」,無身。哪一個人能不須要身根,就能覺知離合的觸塵呢?定無此理。

【義貫】

佛言:「阿難,又汝所明」 了的權法所示之以「身」 根與「觸」 塵「為緣」,則能「生于身識」。然而,「此識為復因身」 根「所生,以身」 根「為」識體所在之畛「界」 呢?或是「因觸」 塵「所生,以觸」 塵「為」 識體所在之疆「界」?

「阿難,若」言身識為 「因身」根而 「生」,身根既自能生識,則 「必無」需觸塵之「離、合」 二相、及依此二相所起的「二」種「覺、觀」(尋、伺)能「緣」 之心所;然而,既無外塵與能緣之心所,則「身」 根為「何所識」?(則身根必無能識與所識,既無能識之心所又無所識之塵,是故必無身識生起;結論:因此即不得言「身識因身根而生。」)【——以上破「識因根生」】

「若」言身識為「因觸」塵而「生」,則塵自能生覺,「必無」 需「汝」之「身」根;然而,「誰有非」 須「身」 根即能「知合、離」 之塵「者」?(必無是理;結論:是故言「身識為由觸塵生」,不能成立。)【——以上為破「識由塵生」】

【「阿難,物不觸知,身知有觸。知身即觸,知觸即身;即觸非身,即身非觸。身觸二相元無處所,合身即為身自體性;離身即是虛空等相。內外不成,中云何立?中不復立,內外性空,則汝識生從誰立界?」】

【注釋】

「物不觸知」:無情之物體不能自觸而自有覺知。

「身知有觸」:而是有情的身根才能覺知有觸。

「知身即觸」:眾生之所以能覺知自己有身根存在,是因為有身觸產生;換言之,若在完全無內外「觸「的狀況下,眾生便會覺得彷彿身根都不存在了。

「知觸即身」:能覺知觸塵者,即名為身根。

「即觸非身」:「即」,在之義。然而在觸塵的體中,非有身根可得,(亦即,觸中無身)。

「即身非觸」:而且在身根之中亦非有觸塵可得,(亦即,身中無觸)。

「身觸二相元無處所」:身根與觸塵二者之相,原無內外對立之處所可得;亦即,並非根在內,而塵在外。

「合身即為身自體性」:若觸塵來合于身根中,此觸塵就應成為身根的體性之一,而不再維持它自己的體性。因此,身中應無塵——亦即:「即身無塵」。

「離身即是虛空等相」:觸塵一旦離于身,即成虛空之相,亦即,即不再有相可得。因此,「離身亦無塵」。

「內外不成,中云何立」:「離身」與「即身」既然皆無觸塵可得,則「內根」、「外塵」便不得成立;內外既不成立,「中間」(識)如何能成立?

【義貫】

「阿難」,無情「物」 體「不」 能自「觸」 而自有「知」,而是有情之「身」 根方能覺「知有觸」 塵。有情若能覺「知」 己「身」 根之存在,「即」 是因為有「觸」 產生(若無內外觸即不能覺知己身存在),是故能覺「知觸」 者「即」 名為「身」 根;然而,「即觸」塵之體中「非」有「身」 根可得——(觸中無身);「即身」 根之中「非」有「觸」塵可得——(身中無觸)。「身」 根與「觸」 塵「二相元無」 內外對立之「處所」 (並非根在內、塵在外)。若觸塵來「合」于「身」,此觸塵「即」成「為身」根之「自體性」,(因此觸塵並無實自體性。)觸塵若「離」于「身即是」與「虛空等」同之「相」(即成空相,因此離身亦無塵可得。)若離身與即身皆無觸塵可得,則「內」根「外」塵即「不成」 立;內根外塵既不成立,「中」 間之識 「云何」 而得成「立」?「中」 間既「不復」 能「立」,則所謂「內、外」 之「性」 即「空」 無自性;如是「則」 即使有「汝識生」起欲「從誰」 而「立界」?(因此,內、外、中之界相不可得。結論:因此可知,身識非從內外根塵和合而生。)【——以上破「識從根塵和合中生」】

【「是故當知:身觸為緣,生身識界,三處都無,則身與觸及身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義貫】

「是故當知」,如來于權教中所示之:以「身」 根與「觸」 塵「為緣」則能「生意識界」,今以第一義諦而言,于身、觸及二者和合「三處」 求之,「都無」 能生意識之因。 「則」 知「身」界「與觸」界「及身」識「界三」 者,「本非」 權教所說之「因緣」 能生,亦「非」 外道所計無因之「自然性」 (——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本如來藏妙真如不生滅性,隨緣幻現,相妄性真。)

6.意法識界本如來藏性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生于意識。此識為復因意所生,以意為界?因法所生,以法為界?

阿難,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意;若無前法,意無所生。離緣無形,識將何用?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為同為異?同意即意,云何所生?異意不同,應無所識。若無所識,云何意生?若有所識,云何識意?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云何立?」】

【注釋】

「于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意」:「所思」,所思慮之法塵。在你的意根之中,必定有所思慮的法塵存在,才能依之而發明你的意識。

「若無前法,意無所生」:「前法」,指前面所說的法塵。如果沒有前述之法塵,則意識便無法生起。

「離緣無形」:「緣」所緣之法塵。「形」,形顯。意根若離于所緣之法塵,則無法形顯其體;亦即,若無塵,根亦不顯。

「識將何用」:若無法塵,連意根都不顯了,更何況意識能有什麼作用?

「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識心」,此指意根之心,亦即是意根,以此意根為意識之所依,故稱為識心。「諸思量與了別性」為指意識之作用,亦即是意識。故此句簡言之即意根與意識二者。

「若有所識,云何識意」:「若有所識」,若能了別。「云何識意」之「識」為意識,「意」為意根。則如何分別意識與意根?

「唯同與異,二性無成」:不論是同或異,根與識二法之性皆無法成立。

【義貫】

「阿難,又汝所明」了之權法中所示:以「意」根與「法」塵「為緣」,則能「生于意識」。然而,今依第一義諦言,「此識為復因意」根「所生」而「以意」根「為」識體所在之畛「界」呢?還是「因法」塵「所生」,而「以法」塵「為」識體所在之「界」域?

「阿難,若」言意識為「因意」根而「生」,則「于汝意」根「中必」須「有」 其「所思」 慮之法塵存在,依此法塵而「發明汝」之「意」識;「若無前」述之「法」塵,則「意」根即「無所生」(亦即,不能生識)。意根若「離」 所「緣」之塵,則「無」能「形」顯;無塵而根又不顯,則意「識將」有「何」作「用?又,汝」 意「識」所依之「心」(意根),「與」 意識之「諸思量兼」其 「了別」之「性」,二者「為同為異」?意識若「同」于「意」 根「即」是「意」根,「云何」還說意識是意根「所生」?若「異」于「意」根而「不同」,則為無知之塵,「應無所識。若無所識,云何」可名為「意」根所「生」之識?「若有所識」,則「云何」分別意「識」與「意」根?是故,「唯同與異」(不論同或異),意根與意識「二性」皆「無」 能「成」立,根與識二性既不成立,則意識「界云何」 得「立」?

【「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汝觀色法及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非意所攝。汝識決定依于法生,汝今諦觀法法何狀?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得。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狀不有,界云何生?」】

【注釋】

「汝觀色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你且看看這色、聲、香、味、觸五塵之法,每一法都各有其明確的相狀,且于五根亦各有所對,如色對眼、聲對耳、香對鼻、味對舌、觸對身。

「非意所攝」:但這五塵之中,卻沒有任何一法是直接為意根所攝受的。附及:意根所攝、所緣之法,乃是前五塵在意地落謝的「影像」,即以此影像,名之為「法塵」,而法塵實在並無實物,亦無實體。

「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得」:「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為五塵之相,而味塵之甜淡乃涵攝在其中(省略的說法)。「生滅」則為一切塵相之總相。「越」,離去之義。此謂,你的法塵,只不過是前五塵的影像,如果離去了前五塵的色空、動靜等生滅之相,終無法塵之影像可得。故法塵實無自體,乃依五塵影像之生滅而得其體。

「生、則色空諸法等生」:「生」,指法塵生。若法塵生時,其實是五塵之色空等諸法之影像于心中生。

「滅、則色空諸法等滅」:而法塵滅時,其實亦是五塵之色空等法之影像于心中滅。是故法塵之生滅,實非法塵本身生滅,而是五塵之影像在心中生滅;易言之,所謂法塵生滅,實並無一法生滅!乃至亦非五塵生滅,而只是五塵在心中的「影像」生滅——故此生滅,實無一法可得,實無生滅——實無法「生」,亦無法「滅」。

「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所因」,指意識所依而生之因,亦即意識之生因,即指法塵。「因生」,因之而生,依之而生。此言,意識所依而為生因之法塵,既無實自體,則因之而生的意識,確實是生作什麼形相呢?能生之因既無體,所生之果有何形相?例如母是無形,則此母所生之子,究竟是何形相?(亦即,不可能有何形相!)此則有如「石女兒」一般(——石女如何能夠生兒子?)。故知「能生」之法塵及「所生」之意識實都無所有;因此,法塵與意識皆無實體性,本無所生。

【義貫】

「若」言意識為「因法」 塵而「生」,然而「世間諸法」 皆「不離五塵,汝」今且「觀色法及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這五塵之「相狀」 各自「分明」,並各「以」其相而「對」前「五根」,然此五塵均「非意」根「所攝」之法(意根所攝者,乃五塵落謝之影像,並非五塵本身)。若說「汝」之意「識決定」是「依于法」塵而「生」者,則「汝今諦觀」 這五塵之法,每一「法」每一「法」是「何」相「狀」?意識所依的法塵「若離」于「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等五塵 「生滅」之相,「越」于「此諸」塵「相,終無」法塵「所得」。且法塵「生」時,實「則」 是五塵之「色空諸法」之影像「等」于心中「生」,(非實法塵生);法塵「滅」 時,實「則」 是五塵之「色空諸法」 之影像「等」 于心中「滅」,(非實法塵滅;故知法塵本自無生,今亦無滅,以其無實自體故。)意識「所」依為生「因」 之法塵「既無」 實自體,則「因」之而「生」而「有」之意「識」,確實「作何形相」?(能生之塵既無體相,所生之識之體相定非有。)意識之體「相」形「狀」既「不有」,則意識「界云何」得「生」?(結論:故知「意識不從法塵生」。)

【「是故當知:意法為緣,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義貫】

「是故當知」,如來于權教中所說之以「意」 根與「法」 塵「為緣」,則能「生意識界」;今以第一義諦而言,則于意根、法塵及意法和合「三處」 求之「都無」能生意識之因。如是「則意」根界「與法」塵界「及意」識「界三」 者,「本非」權教所示之「因緣」 能生,亦「非」外道所計無因之「自然性」 (——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本如來藏妙真如不生滅性,隨緣幻現,相妄性真。)

第五節  七大即如來藏性周遍法界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來常說和合因緣:一切世間種種變化,皆因四大和合發明。云何如來因緣、自然、二俱排擯?我今不知斯義所屬;惟垂哀愍,開示眾生中道了義無戲論法。」】

【注釋】

「如來常說」:指如來往昔在開示權教之法時常說。

「和合因緣」:即因緣和合,生一切法。

「一切世間種種變化」:「一切世間」,即一切世間之法,包括蘊、界、處及七大(合稱四科)。此一切法之種種變化。

「云何如來因緣、自然、二俱排擯」:為什麼如來現在卻把因緣性與自然性,兩種能生的法則,都排斥掉了?

「開示眾生中道了義無戲論法」:中道了義為第一義究竟之法,超越遠離凡、外、權、小一切戲論名言之不究竟法。

【義貫】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來」 往昔于開示中「常說和合因緣」 生法的道理,而言「一切世間」 蘊處界等「種種變化,皆因四大」 之「和合」 而顯「發明」 了其性相。「云何」 現今「如來」 卻把「因緣」 性與「自然」 性「二」 種能生法之法則「俱排」 除「擯( bìn)」 斥了?「我今」 實「不知,斯義」 理「所屬」 (所在);「惟」 願如來「垂」 示「哀愍,開示」 我及「眾生中道」第一義究竟 「了義」 之教,令得超越遠離一切凡外權小之言說而入于「無戲論」 之「法」。

【詮論】

阿難在前面七處破妄之中,已知妙覺明性非因緣和合,但對于世間法則,還是計著它們是因緣和合之法。阿難之意以為:妙覺明性可說是非因緣、非和合,但世間法之法性與之不同,故阿難之見為世間法與本性為有差別,而不知世間法與本性非二,世間法乃本性中事也。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汝先厭離聲聞、緣覺諸小乘法,發心勤求無上菩提。故我今時為汝開示第一義諦。如何復將世間戲論、妄想因緣,而自纏繞!汝雖多聞,如說藥人,真藥現前不能分別,如來說為真可憐愍!汝今諦聽,吾當為汝分別開示,亦令當來修大乘者通達實相。」阿難默然,承佛聖旨。】

【注釋】

「如說藥人」:依藥書而論說藥方之人;亦即,只是依文解義,不達實際。

「亦令當來修大乘者通達實相」:「大乘」,即佛乘。「修大乘者」,即志求無上菩提者。「實相」,實者,非虛妄了;實相即如來藏清淨莊嚴之相。

【義貫】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我是因為「汝」已「先厭離」了「聲聞、緣覺、諸小乘法」,而「發」大「心勤求無上菩提,故我今時」方「為汝開示」究竟佛道的「第一義諦」。你既已聽受了第一義諦法,「如何復將」 虛妄的「世間」 之「戲論、妄想」 分別不究竟之權教「因緣」 之法,「而自纏繞」 不肯放舍?「汝雖多聞」 第一(然而,我已經應你所請,而為你詳細開示了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一切法皆非因緣、非自然,乃如來藏妙真如性,這樣至高至深最了義的第一義諦之法——你卻不能識得,還要請我開示無戲論的第一義諦法!殊不知因緣、自然即是戲論,離于此戲論即是第一義諦。)你這樣的情形,正「如」 依著藥書而論「說藥」方之「人」,當「真藥」之草「現」在其「前」時,卻「不能分別」了知是真貨,反而疑而棄之,這樣的人「如來說為真可憐愍」者!

「汝今」再好好地「諦」實而「聽,吾當為汝」更進一步廣「分別開示」一切法非因緣生、非自然有,本如來藏妙真如性的無上諦理,令你開悟,「亦令當來修大乘」 法「者」也都能「通達」如來藏清淨、莊嚴之「實相」。于是「阿難默然」 而「承」 聽「佛」 之「聖旨」。

【「阿難,如汝所言:『四大和合,發明世間種種變化。』阿難,若彼大性體非和合,則不能與諸大雜和,猶如虛空不和諸色。若和合者,同于變化——始終相成,生滅相續;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輪,未有休息。阿難,如水成冰,冰還成水。」】

【注釋】

「若彼大性體非和合,則不能與諸大雜和」:四大之本體,乃如來藏,而非其余。此如來藏體自然是非和合性的;既是非和合性,則不能與其他諸大種相雜和。

「猶如虛空不和諸色」:就如同虛空一樣,虛空雖能容納諸色法(色、聲、香、味、觸),但是虛空並不與諸色法和合。

「若和合者,同于變化」:「變化」,變異遷化。若言四大之體是和合性的話,那麼四大便與其他物類一樣變異遷化;如是則一切法便只有和合生滅,無止盡的變化,如是則法將斷滅:因為前法不至後法,後法異于前法,故法法相異,不得相續;法若不相續,即是斷滅。而實不然,世間之法並不斷滅;世間之法雖有種種變化,但在其變化的同時,其中亦有不變之體性存在,所以世間之法在無情界,與有情界兩方面,才能現出在變化中有不變而相續的現象。

「始終相成,生滅相續」:這是指無情界方面。「始」,指成;「終」,指空。「始終」亦即代表成住壞空。此言,無情界雖有成住壞空,但始與終皆相銜相成,生與滅也相接相續;不會說歷經了成住壞空,一到空以後,就不再繼續,就什麼都沒有了——而是「空」了以後,又有下一個「成」,「成」後復「空」,「空」後復「成」。生滅也是一樣,生後復滅,滅後復生,不會說滅了就永遠什麼都沒有了。這是指外四大(無情界),之所以能如此,完全是因為四大之本體是如來藏性之故,以此「一線牽」,故外四大雖現生滅之相,但總不致斷滅——以其以如來藏為本體故,而如來藏之性,非和合而成,故不斷、不滅。

「生死死生,生生死死」:這是指有情世間(內四大),雖然現有生死,然生死相續,而不斷滅;不會說死後就什麼都沒有了。之所以能如此的原因,亦是由于眾生內四大是以如來藏而為其本體,故能歷無量生死而相續不斷。

「如旋火輪,未有休息」:「旋火輪」,為點燃火把,旋之成輪。火輪雖見之成輪,然實在並無「輪」,只是一支火把在轉動,然而以此火把旋轉之因緣,而得相似相續成就輪之幻相:輪實非有,火體是真。這用來比喻四大生滅相續之相。「火把」比喻四大之體;「輪相」比喻四大生滅之相。四大之如來藏體(火把)是真,其生滅相續相(火輪)則為幻化所現,並無實體。

「如水成冰,冰還成水」:又如水之性,遇冷緣則成冰,再遇熱緣則成水。當水成冰時,水流動之性不復見(流性滅去);冰遇熱又成水時,冰之堅硬之性滅去。此中水之相雖有來去生滅,然而水體之本性,雖經百千萬次如是之變化,終不改異,亦不失去。水之本性比喻如來藏,冷熱等外緣可比喻染淨等緣,成流體相及固體相,則比喻六道果報之相。眾生因以如來藏為其本體,故雖經歷無量世染淨善惡之緣,而于六道百千生死,改頭換面,然其如來藏性始終如一,未曾改異——以如來藏性不和合故!水性亦如是,雖會受冷熱之緣而改變其相狀,但水始終不與冷或熱之緣相和合:冷是冷、熱是熱,水還是水——水體與冷熱相各不相干!

【義貫】

佛言:「阿難,如汝」方才「所言:」由于「四大和合」,才能顯「發明」了「世間」法之「種種變化」(然而你但見有變化,而不知有不變者;而且,實際上既無和合,亦實無變化;和合變化皆是幻現之相。)「阿難,若彼」四「大」之「性」其「體」本「非和合」性(以其體是如來藏故),「則不能與」其他「諸大」相「雜和」,這情況就「猶如虛空」之性一樣,實「不和」于「諸色」法。「若」言四大之性為能與他物「和合者」,則四大便與他物「同于變」異遷「化」,如是終至斷滅。然而世間實不斷滅,以現見一切無情器世間雖有無量變化,然而在此等變化之中,其「始」與「終」總是「相」銜相「成」,其「生」與「滅」總是相接「相續」,而不落斷絕滅盡;在有情界亦然,有情眾生雖歷無量生死,「生」而後「死,死」後又「生」,如是「生生死死」,生死總是相續不斷,不致滅絕;如是世間有情與無情之生滅、生死,猶「如旋」轉「火」炬而成「輪」相,「未有休息」(然而,雖現有輪相,而實無輪,只是一火真。同樣的,四大雖現有和合生滅不斷之相,此等和合生滅,實在非有,只是四大之本體,隨緣動轉所生之幻相,是故實無和合,亦無生滅,只是本體轉動之相。)

「阿難」,真如之體「如水」之性,遇冷緣則「成冰」,逢熱緣「冰還成」為「水」。(水性體無二致,逢緣而現液體、固體、氣體等幻化之相,雖歷千百次變化,而水性不失、不變;眾生本具之如來藏性亦復如是,雖于無量劫中,由染淨緣,經百千生六道現身,改頭換面,無量生死變化,然其如來藏體始終如一,亦不與染淨、善惡等法和合而變異,故無生滅,究竟清淨、堅固。)

1.地大即如來藏性周遍法界

【汝觀地性:粗為大地,細為微塵。至鄰虛塵,析彼極微色邊際相,七分所成。更析鄰虛,即實空性。阿難,若此鄰虛析成虛空,當知虛空出生色相。汝今問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間諸變化相』。汝且觀此一鄰虛塵,用幾虛空和合而有?不應鄰虛合成鄰虛。又鄰虛塵析入空者,用幾色相合成虛空?若色合時,合色非空;若空合時,合空非色;色猶可析,空云何合?】

【注釋】

「析鄰虛」:新譯為極微;系色法的最小單位;七極微為一微;七微為一金塵;金塵以上為:水塵、兔毛塵、羊毛塵、牛毛塵、隙游塵、蟣、虱、(麥廣)(kuang)麥、指節等,以上皆為七進位之容積單位。詳見《俱舍論》及《楞伽經》。

「更析隣(同「鄰」)虛,即實空性」:若還要理一步再分析鄰虛塵,那就要變成真正的空性了(因為鄰虛塵太小了,再分析就沒有了,即如虛空性一樣。)這是小乘的「分析空」,以證明色法之空性。然佛在此之意,並非贊成此說,以此說為佛往昔為開悟鈍劣之小根智人,令其信解空性,而作此說。今則不然,以究竟之實智觀之,物之空性,非以分析故空,本性空故。又,分析並不能令任何一法之性成空,不管再怎麼分析,即令再小,它還是有,只是人力無法再加以分析而已,人力無法再加以分析,並不表示它就沒有了、空了。所以「分析空」是不究竟的,是方便化導鈍根人用的一時之權教。

「若此鄰虛析成虛空,當知虛空出生色相」:如果鄰虛塵可以分析而成為虛空(所謂「析入虛空」),那麼反過來說,則虛空也應能聚合成色相才對。因為色法一旦析入虛空,則色法便散化在虛空中,亦即虛空的體中,即含有色法的極小質素在;若如此,則應能再從虛空中,將這些色法的質素聚合起來,而還原成色法。

「不應鄰虛合成鄰虛」:不應說是由幾個鄰虛可以合成一個鄰虛吧?

「又鄰虛塵析入空者,用幾色相合成虛空」:又如果鄰虛塵可被析入虛空,這又等于表示鄰虛塵中有虛空的質素,亦等于是說:「空由色生」(以「析色成空」,故「空由色中來」;亦即,「聚色成空」。)若如是者,則是用幾個色相可以合成一個虛空呢?然而實無是事:不論多少色相,都不能合成一個虛空,故知鄰虛塵中並無虛空之質素存在;因此亦可知,析色實不能成虛空。

「若色合時,合色非空」:承上言,若將幾個色相聚合起來,所合成的仍是色法,而非虛空。

「若空合時,合空非色」:這又是承上面所說的「一鄰虛塵,用幾虛空和合而有?」如果真的能將幾個虛空聚合起來,則所聚合成的,仍還是空,而非是色。亦即:「合空成空,合色成色」;反之,即「合色不能成空,合空不能成色」。

【義貫】

「汝觀地」大之「性」:其最「粗」者「為大地,細」者「為微塵」,其「至」 細者為「鄰虛塵」;因此若分「析彼極」其「微」小之塵,至于「色」法的「邊際」(最小最小)之「相」,則得「七分」極微塵「所成」之色,依如來權教所說,若還要「更」 進一步分「析」 此「鄰虛」塵,「即」得真「實」之「空性」,而色性即亡。【以上為小乘之分析空】

「阿難,若此鄰虛」 塵可分「析」 而「成虛空,當知」 反過來說,「虛空」 亦應可「出生色相」,才對。(然而虛空生出色相,斷無此理;結論:故知析色入空不得成立。)【以上為破析色成空——小乘之分析空】

「汝今問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間諸變化相』」。那麼,「汝且觀此一」 個「鄰虛塵」 到底是「用幾」個「虛空和合而有」 的呢?(然決無是理,不論用幾個虛空,亦不可能合成一個鄰虛塵;是故,合空不能成色;結論:故知:「色非和合而有」。)且「不應」 說是由幾個「鄰虛」 塵可「合成」 一個「鄰虛」 吧?

「又」 若能將「鄰虛塵」 分「析」 而「入」 于「空者」,即表示色中有虛空之質素;若如是者,則「用幾」 個鄰虛之「色相」 可以「合成」 一個「虛空」 呢?(然而亦無是理,合鄰虛定不能成空;結論:是故可知「析色不成空」,以合色不成空故。)進而言之,「若」將「色」 法和「合時,合色」 即應成色,而決「非」 成虛「空」;「若」 虛「空」 真能和「合時」,則「合空」 亦應只能成空,而決「非」 能成「色」;再說,「色」 法雖「猶可」分「析」,虛「空云何」 可被和「合」 呢?【以上為破色有和合】

【詮論】

佛在此破和合之計,而說從虛空生出色相,斷無此理。「虛空生出色相」,換句話說,也就是「無中生有」,以佛智觀之,此說是虛妄的,「無」既然是無,即無能生之因,何能生「有」?又,「無」要真能生,只能生「無」,何能生「有」?如驢只能生驢,不能生豬。然而古今中外這種「無中生有」的謬論,在許多世間所謂偉大的哲學,所在多有,印度當然很多,而中土的儒、道二教,亦是以此而立其宇宙論與本體論。如道家的「從無生有,有生一,一生二,二生萬物」,以及前德所論:「儒宗所執『虛以生氣,氣以成形,而世間萬物皆從陰陽之氣所成』等偽」皆一併破了。世間之妄想戲論,實是無盡。

【「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現。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注釋】

「汝元不知」: 「元」,同原;本來。

「性色真空」: 「性」,指如來藏性;「色」,所現之色。「性色」,如來藏性所現之色。此言,如來藏性所現之一切色法,實是真空,非同于析色歸空之假空。以此真空乃本性空,非分析而空。「本性空」者,無有自體性故;以無自體性,乃如來藏依緣幻現,如空中華,如水中月;空華與水月,其相非無,然無實體,故言其空,如是之空,名為真空,非分析所得。又,以其體空故,實不可分析。

「性空真色」:以如來藏性所具之空,乃能成真色,非同于和合所成之假相之色。

「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如是,由如來藏所成之真空與真色,能隨九法界眾生之心之勝劣,相應于其所知量之大小而現。

「循業發現」:世出世間九法界眾生之依正二報之色,皆各循其本業顯現其業報之色(地大)。

「皆是識心分別計度」:「識心」,指第六識。此言,世間所謂之因緣性或自然性,皆是第六識心妄生分別、周遍計度者。(按:此句古德講注時,有把它置于「世間無知」一句之上者;亦有將之置于「應所知量」一段之末者,如長水之《楞嚴義疏注經》、藕益大師之《楞嚴文句》,及近德海仁老和尚之《楞嚴經講記》,皆屬後者。余意以為後者于文義似較暢,故從之。讀者請詳。)

【義貫】

「汝元不知」,于眾生本具「如來藏中」,如來藏「性」 所現之「色」 實是「真空」,而非同于析色歸空之假空;而如來藏「性」 所具之「空」 為能成「真」 實之「色」,非同于和合所成之假相之色,其性「清淨」 從「本」 而「然」 (不假功用,並非澄之使清,滌之使淨,乃本來清淨,無有垢濁。)其體則「周遍」 十方「法界」,且能「隨」 九法界「眾生心」 之勝劣,相「應」 其「所知量」 之大小而顯現。(若以勝心大量致之,則應之以妙廣之色。)世出世間九法界眾生,皆「循」 其本「業」 而開「發」 顯「現」 如來藏中如幻業報之地大。

然而「世間」 之眾生以「無知」 故,而迷「惑」 以「為」 諸法為「因緣」 所生,「及」 外道之人昧于藏性隨緣之用,而計地大為無因「自然」 而有之「性」;凡此「皆是」 依第六意「識心」 而妄生「分別」 周遍「計」著「度」 量,「但有」 虛妄名相「言說,都無實」 在之「義」 理。

2.火大即如來藏性周遍法界

【「阿難,火性無我,寄于諸緣。汝觀城中未食之家,欲炊爨(cuàn)時,手執陽燧日前求火。」】

【注釋】

「火性無我」:「無我」,我者,自體也;無我即無自體性,非謂無火。

「寄于諸緣」:「寄」,托也。「諸緣」,如鑽木、執鏡、擊石等因緣。謂火之生、住、為寄托在種種因緣中。

「陽燧」:取火之鏡,亦即聚光鏡,也就是凸透鏡。

【義貫】

「阿難,火」 大之「性」 實「無」 自「我」 之體性,而是「寄」 托「于諸緣」 方得顯現。「汝觀城中未」 餐「食之」 人「家,欲炊爨時」,以「手執」 取「陽燧」 (聚光鏡),于「日前求火」。【此明火大依緣無體】

【「阿難,名和合者,如我與汝、一千二百五十比丘,今為一眾;眾雖為一,詰其根本,各各有身,皆有所生氏族名字:如舍利弗,婆羅門種;優樓頻螺,迦葉波種;乃至阿難,瞿曇種姓。

阿難,若此火性因和合有,彼手執鏡于日求火,此火為從鏡中而出?為從艾出?為于日來?

阿難,若日來者,自能燒汝手中之艾,來處林木,皆應受焚。

若鏡中出,自能于鏡出然于艾,鏡何不鎔?紆汝手執尚無熱相,云何融泮?

若生于艾,何藉日鏡光明相接,然後火生?

汝又諦觀:鏡因手執,日從天來,艾本地生,火從何方游歷于此?日、鏡相遠,非和非合。

不應火光無從自有。」】

【注釋】

「詰其根本」:「詰」,究詰,推究。

「鎔」:同熔;熔化。

「紆」:彎曲。

【義貫】

「阿難,」所「名」 為「和合者」,例「如我與汝」 及「一千二百五十比丘,今」 合「為一」 大「眾」;大「眾」之體「雖為一」,然究「詰其根本」,則其份子「各各有」 其自「身,皆有」其各自「所生」之「氏族名字」 來源:例「如舍利弗」 為「婆羅門種;優樓頻螺」 為「迦葉波種;乃至阿難」系「瞿曇種姓」,各人種姓來源各自不同,而合為一眾,這就是所謂的和合之義。

「阿難,若此火」 之「性」 為「因和合」 而「有」 者,當「彼」 人以「手執鏡」,且取艾草,而「于日」 光下聚光「求火」,則「此火為從鏡中而出」 呢?抑「為從艾」 草中「出」?或「為于日」 中「來」?

「阿難,若」 火為從「日」 中「來者」,則此日來之火「自」 己即「能燒」 著「汝手中之艾」 草,便不須用鏡照之緣了;且日「來處」 之「林木皆應受焚」,以日中之光不須用鏡聚光即能燒,故凡被日光照到的林木皆應燃燒(然而事實不然,林木雖被日光照射,亦不燃燒;結論:故知此火非從日光中來。)【以上為破日光單一之緣能生火】

「若」 言火為從「鏡中出」 者,則火便「自能」 從「于鏡」 中「出」 來而「然」 燒「于艾」 草,果真如此,則鏡中便有火;鏡中若有火,則「鏡」 子本身為「何不」 會被燒「鎔」 掉?而且當你「紆」 屈「汝」 之「手」 指而「執」 此鏡時,「尚」 且「無」 覺知鏡子有「熱相」,既然鏡子連熱都不熱,「云何」 會「融泮」 (融化)呢?(故知鏡中實無火;結論:是故火實非從鏡中出。)【以上為破鏡子單一之緣能生火】

「若」 說火是「生于艾」草,則艾草自能生火而且自燒,如是則「何」 須再「藉日」 光與「鏡」,而令日之「光明」 與艾草「相接,然後」 才令「火生」 起呢?(故知,火不從艾草中生——如是,于生火之三緣;日光、鏡、與艾草中,三處推求,皆無能生火之因;結論:故知火非從此三緣中之任何一緣中生。)【以上為破艾草單一之緣能生火】

既然單緣不能生,那麼「汝又諦」 實「觀」 察一下:此「鏡」 是「因」 你的「手執」而在此處,「日」 光則為「從天」 上而「來」,至于「艾」 草則「本」 為「地」 所「生」,那麼究竟而言,此「火」 是「從何方」 而來「游歷于此」 的呢?若說是三緣和合而有,則「日」 與「鏡」兩者 「相」去天地之「遠」,且二者之體性迥然不同,故「非和」 (性質不同故),「非合」 (相距太遠故),日與鏡既實無和、亦無合,則不能言火為從日鏡和合中生。【以上為破和合生火】

更「不應」 言此「火光」 為「無」所「從」 來而「自」然「有」者。(無因而生——因為既然連單緣與多緣和合皆不能生,則無因更加不能生;若無因能生火,則此世間豈非早都燒光了?)【以上為破無因自然生】

【「汝猶不知;如來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當知世人一處執鏡,一處火生;遍法界執,滿世間起。起遍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注釋】

「當知世人一處執鏡,一處火生」:須知世間之人,若在某一處執鏡取火,便有火在那一邊生起。

「遍法界執,滿世間起」:若遍法界都有眾生執鏡取火,則整個世間到處都有火如是而起。

「起遍世間,寧有方所」:「寧」,怎麼,哪里。若取火之因緣多,火亦多,應心隨量,無有極限,整個世間到處都有火生,怎能說那些火都有一定的來處呢?

【義貫】

「汝猶不知」:眾生本具之「如來藏中」,其如來藏「性」 所現之「火」 實是「真空」,無實自體,乃托緣妄現,非分析之假空;而如來藏「性」 所具之「空」 乃能成就世間之「真火」,而其性「清淨」 從「本」 而「然」,不受染污,其體性則「周遍法界」,故能「隨」 九法界「眾生心」 之勝劣,相「應」 于其「所知量」 之大小,而現其業感之火。

「阿難,當知」 若「世」 間「人」 于「一處執鏡」 取火,則于此「一處」 隨緣而有「火生」;若「遍法界」 到處都有眾生「執」 鏡取火,則「滿世間」 到處都有火隨緣而「起」,此業火,應心隨量「起遍」 于「世間」 各處,如來藏中眾生幻化之業感如是,此火「寧有」 一定之來源「方所」?實乃九法界眾生皆各「循」 其本「業」 而開「發」 顯「現」 如來藏中如幻之火大。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義貫】

然而「世間」 之愚夫以「無知」 故,昧于藏性不變之體,而自迷「惑」 以「為」 是「因緣」 和合所生,「及」 外道人昧于藏性有隨緣之用,而妄計火大為無因「自然」而生之「性」;凡此「皆是」 第六「識心」 妄為「分別」 周遍「計」著「度」 量,「但有」 虛妄名相「言說,都無實義」。

【詮論】

世間之火,乃眾生循其本業報而發現者,正如人間之水,餓鬼道眾生見之則為火。又餓鬼道因飢火熾然,故口吐火焰,頂發生煙。又,大心菩薩修行,亦循其出世善業而發現其勝妙之火,如烏芻瑟摩明王,化淫心為智慧之火,而稱火頭金剛。再如不動明王入火三昧,能燒盡一切垢染。又,釋尊涅槃之後,荼毘(pí同毗)之時,弟子舉火不能燒其體,以釋尊之體乃金剛不壞之身,非世間之火能燒,是故釋尊以大慈悲故,于自體上起三昧真火而燒自身,並且碎身舍利。是故可知,十法界中,各有其火,循業而現,非因緣和合能生,亦非無因能生,乃如來藏隨緣循業幻化。

3.水大即如來藏性周遍法界

【「阿難,水性不定,流息無恆。如室羅城迦毘羅仙、斫迦羅仙、及缽頭摩、訶薩多等諸大幻師,求太陰精用和幻藥,是諸師等,于白月晝手執方諸,承月中水。」】

【注釋】

「流息無恆」:「恆」,常。水之流動與止息無常。如河水填之,則其流止息;池水決之,則其流動。

「迦毘羅仙」:「仙」,修仙從之義,非此方所說之仙。此為黃發外道,或金頭外道。

「斫迦羅仙」:「斫迦羅」,輪也。由于此外道以為自己所見之理圓滿如輪,且能摧伏他宗,故稱為圓輪外道。

「缽頭摩」:即蓮花,以此外道常住于蓮花池,故名。

「訶薩多」:此為「阿迦薩謨多羅」之略,義為海水。此為事水外道(拜水外道)。

「大幻師」:以其善用幻術,不但能幻化人、物,且常能奪陰陽造化之工,故稱為大幻師。「幻」者,咒術、魔術之類。

「太陰精」:「太陰」,即月。太陰精即月中之水。

「用和幻藥」:以月中水來和合幻術之藥,作成藥丸。

「白月晝」:白月的月亮,其光明有如白晝之時。

「方諸」:許慎《說文解字》:「方,石也;諸,珠也。」按,方諸即水晶珠也。

【義貫】

「阿難,水」 之「性不定,流」 動止「息無」 有「恆」 常。 「如室羅」 伐「城」 中之「迦毘羅仙」 (黃發外道)、「斫迦羅仙」 (圓輪外道)、「及缽頭摩」 (蓮花池外道)、「訶薩多」 (事水外道)「等,諸大幻」術之「師,求」 取「太陰精」 (月中水),「用」 以「和」 合「幻」術之「藥」 作成藥丸。「是諸」 幻「師等,于白月」 月明如「晝」 之時,「手執方諸」 (水晶球),以「承」 接「月中」 之「水」。

【「此水為復從珠中出?空中自有?為從月來?

阿難,若從月來,尚能遠方令珠出水,所經林木皆應吐流;流則何待方諸所出?不流,明水非從月降。

若從珠出,則此珠中常應流水,何待中宵承白月晝?若從空生,空性無邊,水當無際,從人洎天,皆同滔溺,云何復有水、陸、空行? 汝更諦觀:月從天陟,珠因手持,承珠水盤,本人敷設,水從何方流注于此?月、珠相遠,非和非合;不應水精無從自有!」】

【注釋】

「所經林木皆應吐流」:「吐流」,吐水若流。此言,則月光所經過的林木(所照射到的林木),皆應出水如流。

「流則何待方諸所出」:如果林木皆能流出月中之水,那麼何待持水晶珠來取水?

「月從天陟」:「陟(zhì)」,降也。

「承珠水盤,本人敷設」:「本人」,指幻師本人。承托水晶珠的水盤,是幻師本人準備的。

「月、珠相遠」:月與珠,一在天,一在地,相去極遠。

【義貫】

「此水為復從珠中出?」還是「空中自」然而「有」(無因無緣)?抑「為從月」 中「來」 的呢?

「阿難」,此水「若」 是「從月」 中「來」 者,則此月「尚能」 自遙「遠」 的天之一「方令」 此地上之「珠出水」,如是則月光「所經」過之「林木皆應吐」 水若「流」;林木皆能「流」 出月中水,「則何待方諸所出」?(便不用持水晶珠于月下取水了——然而事實不然。)又,若月光所照射的林木並「不」 能「流」 出月中之水,這就表「明」 了「水非從月」 而「降」。【以上為破水因月生】

「若」 言水為「從珠」 中「出,則此珠中常應流」 出「水」 來,如是則「何」 必「待」 于「中宵承」藉「白月」 如「晝」之緣方能得水?(然而事實上,此珠自身並不能流出水來,故知水非從珠生。)【以上為破水從珠而生】

「若」 言此水為「從」虛「空」中「生」,然而「空性」 實「無邊」 際,則其所出之「水」 亦「當無」 有邊「際」;如此則「從人」 道「洎」 于「天」 道,「皆」 當「同」 受水之波「滔」淪「溺」,遍于世間皆浸在水中;然而現今「云何復有水、陸、空行」 之差別存在?(是故可知,此水非從空生。)【以上為破水從空生】

(既然于水晶珠、虛空、及月三處推求,單緣皆無有能生水之因,則)「汝更諦」 實「觀」 察一下:「月」 光為「從天」 而「陟」 降者,「珠」 乃「因手持」 而有者,「承珠」 之「水盤」 為幻師「本人」 所「敷設」 者,那麼此「水」究竟是「從何方」 而來「流注于此」 呢?若說是因緣和合而有,則「月」 在天、「珠」 在地,「相」 隔遙「遠」,且性相迥異,應「非」 可「和」 亦「非」 可「合」 (月與珠既不能和合,則知水並非從月珠和合中生)。【以上為破水由因緣和合而生】

(若單緣之三處皆不能生水,並且和合因緣亦不能生,) 「不應」 說此月「水」 之 「精」 為「無」 所「從」 來「自」 然而「有」 的!(以有因尚且不能生,更何況無因怎能夠生?是故知此水亦非從無因自然而生)【以上為破水從無因中生】

【「汝尚不知:如來藏中,性水真空,性空真水,清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一處執珠,一處水出;遍法界執,滿法界生,生滿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義貫】

「汝尚不知」:眾生本具「如來藏中」,其如來藏「性」 所現之「水」 大實為「真空」 無實自體,故不生滅【此為顯如來藏隨緣不變之性】。然以如來藏「性」之真「空」乃能現出世間之「真水」,其體本真,究竟「清淨」 從「本」 而「然」,其性「周遍法界」 【此為顯如來藏不變隨緣之性】。

以如來藏具如是不思議性業用,故能「隨」 九法界「眾生心」 之勝劣,且「應」 其「所知量」之大小,而現其如幻業報之水大;是故,若于「一處執珠」求水,則于「一處」有「水」 如幻而「出」;若于「遍法界」 各處皆有眾生「執」 珠取水,則「滿法界」 各處皆有水如幻而「生」,此水既能「生滿世間」 各處,則「寧有」 一定來源之「方所」 可得?實乃九法界眾生各「循」 其本「業」 而開「發」 顯「現」 如來藏中幻化業報之水大。

然而「世間無知」 之人,因昧于藏性不變之體而生迷「惑」 誤以水大「為因緣」 和合而生,「及」 外道之人昧于藏性隨緣之性,而計水大為無因「自然」 而生之「性」,凡此「皆是」 愚人依第六「識心」 虛妄「分別」 周遍「計」 著測「度,但有」 虛妄名相「言說,都無實義」。

4.風大即如來藏性周遍法界

【「阿難,風性無體,動靜不常:汝常整衣,入于大眾,僧伽梨角動及傍人,則有微風拂彼人面。

此風為復出袈裟角?發于虛空?生彼人面?」】

【注釋】

「僧伽梨」:即大衣,有二十五條,四長一短(即于縫制時,每四長條加一短條),為袈裟中之最莊嚴者,佛弟子分衛(即乞食)時,常披此衣。

【義貫】

「阿難,風」 大之「性」 本「無」 自「體」 可得,隨著外物的「動、靜」 而現出其生滅「不常」 之相:例如「汝常整」 理法「衣」,然後「入于」 城村之「大眾」 處百乞食,當你行動之時,你的「僧伽梨」 的衣「角」 若「動及傍人」,此時「則有微風」 生起,「拂彼」 傍「人」 之「面」。

「此風為復出」 自于「袈裟角」 呢?還是「發」 生「于虛空」?或者「生」 自「彼」 傍「人」 之「面」?

【「阿難,此風若復出袈裟角,汝乃披風;其衣飛搖,應離汝體。我今說法,會中垂衣,汝看我衣,風何所在?不應衣中有藏風地?

若生虛空,汝衣不動,何因無拂?空性常住,風應常生;若無風時,虛空當滅;滅風可見,滅空何狀?若有生滅,不名虛空;名為虛空,云何風出?

若風自生被拂之面,從彼面生,當應拂汝。自汝整衣,云何倒拂?

汝審諦觀:整衣在汝,面屬彼人;虛空寂然,不參流動;風自誰方鼓動來此?風、空性隔,非和非合。不應風性無從自有。」】

【注釋】

「此風若復出袈裟角,汝乃披風」:如果此風是袈裟角生出來的,那麼你實是在披「風」,而非披「衣」;因為袈裟若能生風,袈裟即是風作的,才能生風,例如雞才能生雞。

「其衣飛搖,應離汝體」:既然袈裟是用風作的,則當衣體飛搖的時候,你應抓不住,應會離你的身體而飛去才對。

「汝看我衣,風何所在?」:你看我現在把衣垂下不動,此時風到底在哪里呢?——若衣能生風,就為何獨獨行動之時才能生?而身靜之時就不能生風?若是行動之時,才能生風,就不能說此風是從衣所生。如果風真是從衣而生,則應任何時候都能生才對,不應只在行動時才能生,而靜止時就不能生。

「若生虛空,汝衣不動,何因無拂?」:如果說此風是從虛空中生的,那麼當你的衣靜止不動時,為什麼沒有風生起而拂傍人之面?亦即:既然空能生風,則何必假藉(藉)衣動而生?衣靜之時,虛空亦應自能生風,才能稱為「虛空能生風」。

「若無風時,虛空當滅」:既然風從空生,則虛空為「能生」,風為「所生」;若無「所生」,則「能生」亦無。所以說,如果沒有風的時候,那時虛空應該也滅去了才對——因為虛空若還在,則一定一直有風生出,既無風生出來,可知虛空已經滅去。

「滅風可見,滅空何狀」:不過話說回來,若說風滅了,這是可以知見的,但是說虛空滅去了,這到底是什麼樣的一個相狀呢?

「若有生滅,不名虛空;名為虛空,云何風出」:虛空如果有生滅,就不能再稱為虛空了;反之,既然稱為虛空,就不應有生滅;然而既無生滅,便是既無「能生」,亦無「所生」(亦即,自己本身不生滅者,也應不能生他。)既無能生、所生,為何又說「風是從虛空中出生」的呢?

「若風自生被拂之面,從彼面生,當應拂汝」:如果說這風是從那被拂的人的臉上生出來的,既是從他的臉上生出的,便應能吹拂到你才對。

「自汝整衣,云何倒拂」:然而,整衣的人自然是你,怎麼會說你整衣,而卻從他的面上出風來吹拂你的袈裟,這豈非倒拂?

「虛空寂然,不曾流動」:「參」,參與,參預,有關系之義。虛空本性是寂然不動的,不參與流動之性,故應與流動之風體性不同,因此不動的虛空應該不會生出會流動的風。

【義貫】

「阿難,此風若復出」 自于「袈裟角」,則「汝乃」 在「披風」,而非披衣;若真是在披風的話,則「其衣」 之體本風,若衣「飛搖」,時,應捉不住,早「應離汝」 之身「體」 而去,而汝成赤裸,不應如今還覆在你身上。(然而事實不然。)又,你看「我今」 在此「說法」,于此「會中垂」 下法「衣」 靜止不動,「汝看我衣」 垂下不動之際,此時「風」 到底「何所在?不應」 說于靜止時「衣中」 還「有」 個「藏風」 之「地」 ,暫時將風藏起來吧?(然而衣中實無藏風之地,衣中亦無風;結論:故知風實不從衣中來。)【以上為破風從衣生】

「若」 言此風為「生」 自「虛空」,則當「汝衣不動」 之時,以「何因」故卻「無」 風「拂」 動呢?(若空能生風,何必假借衣動方生?結論:故知風非從空生。)又,虛「空」 之「性」 是「常住」 的,如是則「風」 也「應常生」 不斷才對,因此「若無風」 生起之「時」,則知「虛空當」 已經「滅」 去;「滅」 去的「風」 我們尚「可」 以知「見」,但是已「滅」 去的虛「空」 究竟是「何」 相「狀」 呢?又,「若有生滅」,即當「不名」 為「虛空」;既然「名為虛空」,便應無生滅;若無生滅,「云何」 還可說「風」 自虛空中「出」?(結論:故知風實不從虛空中出。)【以上為破風從虛空生】

「若」 言「風自」 己「生」于「被拂」者「之面」,既然是「從彼」 被拂者之「面生」,也「當應」 能「拂汝」 之面才對。而事實上「自」 是「汝」 在「整衣,云何」 他面上所生之風卻「倒拂」 你的袈裟角?(結論:故知此風非從被拂的人面上自生。)

既然于袈裟角、虛空、及被拂者之面三處推求,都無生風之因,那麼「汝」 再「審諦觀:整衣」 是「在汝」 (然衣中無風),而「面屬」 于「彼」 被拂之「人」 (彼面亦不生風);「虛空」本自」「寂然」 不動,必然「不參」預「流動」 之性,(故空亦不生風);既然三處皆不生,則此「風」 為「自誰方鼓動」 而「來」 至于「此」?

若說是因緣和合而生,則「風」 與「空」 二者之體「性」 迥相「隔」 異,一動一靜,故「非」 能「和、非」 能「合」 (故知風不從和合而有。)【以上為破風從因緣和合中生】

若此風于三處之單緣不生,和合之復緣亦不生,則更「不應」 說此「風性」 是「無」 所「從」 來、無因「自有」 的(既然有因緣都不生了,若無因緣,則更不能生。)【以上為破風大從無因中生】

【「汝宛不知:如來藏中,性風真空,性空真風,清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如汝一人微動服衣有微風出,遍法界拂,滿國土生,周遍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注釋】

「汝宛不知」:「宛」,顯然。

【義貫】

「汝宛」 然「不知」:眾生本具「如來藏中」,其如來藏「性」 所現之「風」 大實為「真空」 之性,以托緣幻現故,無實自體【此為如來藏隨緣不變之性】;然亦以如來藏「性」 之真「空」 方能顯現世間之「真風」 【此為如來藏不變隨緣之性】,其性「清淨」 從「本」 而「然」,其體則「周遍法界」 以如來藏具如是不思議性業用,故能「隨」 九法界「眾生心」 之優劣,且「應」 其「所知量」 之大小而現其如幻業報之風大。

「阿難」,例「如汝一人微動」 你所披「服」 之「衣」,即「有微風」 如幻「出」 生;若「遍法界」 各處皆有眾生「拂」 衣,則「滿國土」 各地皆有風如幻而「生」,故此風大即得「周遍世間,寧有」 一定所出之「方所」 呢?實乃九法界眾生各「循」 其本「業」 而開「發」 顯「現」 如來藏中如幻業報之風大。

然而「世間無知」 之人,以昧于藏性不變之體,而將風大「惑為因緣」 和合而生,「及」 外道之人昧于藏性隨緣之用,而計風大為無因自生之「自然性」,凡此「皆是」 凡外權小之人依第六「識心」 而作之妄想「分別」 周遍「計」 著忖「度,但有」 虛妄名相「言說,都無實義」。

5.空大即如來藏性周遍法界

【「阿難,空性無形,因色顯發;如室羅城去河遙處,諸剎利種及婆羅門、毘舍、首陀、兼頗羅墮、旃陀羅等,新立安居,鑿井求水,出土一尺,于中則有一尺虛空;如是乃至出土一丈,中間還得一丈虛空。虛空淺深,隨出多少。」】

【注釋】

「毘舍」:商賈(gǔ)階級。

「首陀」:農人。

「頗羅墮」:六藝百工,工匠階級。

「旃陀羅」:屠夫。

【義貫】

「阿難」,虛「空」 之「性」 本自「無形」,乃「因色」 塵而「顯」 現「發」 明;例「如」 舍衛國的「室羅」 伐「城去河遙」 遠之「處,諸剎利種及婆羅門」 種,乃至「毘舍」 (商)、「首陀」 (農)、「兼頗羅墮」 (工匠)、「旃陀羅」 (屠戶)「等」 各種姓之人,當他們「新立安居」 之家,于「鑿井求水」 之時,若掘「出土一尺,于」 地「中則有一尺」 之「虛空;如是乃至出土一丈,中間還得一丈」 之「虛空」,其地下之「虛空」 之「淺深」,即「隨出」 土之「多少」 而現。

【「此空為當因土所出?因鑿所有?無因自生?

阿難,若複此空無因自生,未鑿土前何不無礙?唯見大地回無通達。

若因土出,則土出時應見空入,若土先出無空入者,云何虛空因土而出?若無出入,則應空土原無異因;無異則同,則土出時空何不出?

若因鑿出,則鑿出空,應非出土。不因鑿出,鑿自出土,云何見空?

汝更審諦,諦審諦觀:鑿從人手、隨方運轉,土因地移,如是虛空因何所出?鑿、空虛實,不相為用,非和非合。

不應虛空,無從自出。」】

【注釋】

「未鑿土前何不無礙」:土是有質礙的,空則無礙。若說此空是無因自生,則還未鑿井之前,為何地中不現出無礙的空相?

「迥無通達」:「迥」,遠,截然,全然。

「若無出入,則應空土元無異因」:如果空實無于掘土時出入,則應空與土二者並無各異之生因,亦即空即是土,土即是空,空生即是土生。

「無異則同,則土出時空何不出」:既然沒有相異,即是相同,那麼掘土出來時,空為何不也跟著出來,(因為土即是空故。然而,空若跟著出來)則地中便應無空可得;地中若無空在,則掘地出土,亦無井可用——然而斷無是理。)

「若因鑿出,則鑿出空,應非出土」:如果此空為因挖鑿而出生的話,那麼應于鑿地時鏟出空來,而非鏟出土來。

「不因鑿出,鑿自出土,云何見空」:若說此空不是因鑿而出的,那麼鑿時但自出土,應與空無關,為何卻能于土出之後于地中見到虛空呢?可見出土非與空無關。

「汝更審諦、諦審諦觀」:「審」,詳也;熟究,深究也。此處詞句重疊,用以強調,令切實實行也。

「鑿從人手,隨方運轉」:「方」,方便,指器具。「鑿」這個動作是由人的手,隨著所持的器具之運轉而成。

「土因地移」:「土「,指挖出來的土堆。土堆是因為移動所挖的泥土而成。

「鑿、空虛實,不相為用,非和非合」:開鑿的動作與虛空這兩者,一實一虛(開鑿的動作、手、工具是有形有相的,故稱為實。虛空本虛,乃空無一相,固不待言)。以一實一虛,體相完全不同,故不互相為用,亦非和、非合。

【義貫】

「此空為當因土所出」(從土而出)?「因鑿所有」?還是「無因自生」呢?

「阿難,若複此空」 為「無因自生」 的,則「未鑿土」 之「前」 為「何不」 能現出虛空「無礙」 之相?(為什麼一定要等到挖了以後才有?)而未挖之前,我們「唯見大地」 之中「迥無」(全無)「通達」 之相。(可見,地中的虛空,不是無因自然而有的。)【以上為破空從無因生】

「若」 言此空為「因土」 而「出」 生,「則」在「土」 挖「出」 來「時,應」 可「見」 到「空」 進「入」 才對;然而「若土先」 挖「出」,而卻「無空」 進「入」 之相「者,云何」 可言「虛空」 是「因土而出」 呢?「若」 空實「無出入,則應空」 與「土」 二者「原無」 各「異」 之「因」 (亦即,空即是土,土即是空,沒有分別);若二者「無異則」 是「同」 一物;既是同一物,則應同進同出才對;如是「則」 所鑿之「土出時,空」 為「何不」 也跟著土一同「出」來呢?(若空也跟著出來,則地中便無空可得——如是則違于事實。故知空不隨土出;空既不隨土出,亦不于土出後入,是故此空實無出入;空既無出無入,則知空實不從土中來。)【以上為破空從土出】

「若」 言空為「因」 開「鑿」 而「出」 者,「則」 應于開「鑿」 時所鏟「出」 的是「空」,而「應非」 鏟「出土」 來才對。(因此說空是因鑿而出是不對的)。你若因此反過來計著說,那麼空是「不」須「因」 開「鑿」方能現「出」 的;若是這樣的話,則于開「鑿」 時,它便「自」挖「出土」 來,因此不管你怎麼挖,也都應與空無關,可是「云何」 隨著鑿這個動作,便能「見空」 呢?(可見說空不因鑿而出,也是不對的。)【以上為破空因鑿與非鑿而出】

(既然空不因土出,非因鑿有,亦非無因自生,那麼)「汝」 今「更審」 詳「諦」 察,「諦」 實地「審」 察、「諦」 實地「觀」 察:開「鑿」 這件事是「從人手,隨」 所執之器具之「方」 便而「運轉」 所成,井外的「土」 是「因」 所挖掘的「地」 被「移」 出,「如是」 所見之地中「虛空」 究竟是「因何所出」 呢?開「鑿」 之功與所現之「空」 乃一「虛」 一「實」,二者體性完全不同,故應「不相為」 有因果之「用」,亦「非」 可「和、非」 可「合」。(故此虛空亦從人手、工具、鑿的動作及泥土和合而生。)【以上為破空從和合而生】

(既然虛空非從泥土或開鑿之人手、工具等單緣而生,亦非多緣和合而生,)「不應」 說井中的「虛空」 是「無」 所「從」 來(無因而)「自出」 的吧?(若無因能出虛空,則遍法界應皆成虛空,怎還會有水、陸呢?又,有因尚且不能生,若無因則更無法生。結論:故知井中虛空非從無因生。)【以上為破空從無因生】

【「若此虛空性圓周遍,本不動搖,當知現前地、水、火、風均名五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阿難,汝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來藏,當觀虛空為出?為入?為非出入?」】

【注釋】

「汝心昏迷」:你的心自昏闇、迷惑。

「當觀虛空,為出?為入?為非出入?」:「非出入」,即非出非入。你現在是應把虛空看作是由開鑿而從地中出的呢?還是由于移土後而從外面入的呢?(這兩種皆屬有因生);還是無出無入自然而有的呢?(這一種是屬無因生)。此句之意即:阿難,你是把這虛空看成是因緣生的呢?還是自然而有的?

【義貫】

「若此虛空」 其「性」 實「圓」滿「周遍」十方,「本不」 生滅「動搖,當知」 虛空與「現前」 之「地、水、火、風,均名」 為「五大」,其「性真」 實「圓融,皆」 是「如來藏」,從「本」 以來原「無生滅。阿難」,只是「汝心」 自「昏」 闇「迷」 惑,「不悟四大元」 是「如來藏」,故其體非和非合,非不和合;且汝今「當觀虛空,為」 因鑿而從地中「出」 呢?抑「為」 因移土而從外而「入」?(因緣而生?)抑「為非出」 非「入」,無因而自然生?

【「汝全不知:如來藏中,性覺真空,性空真覺,清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如一井空、空生一井,十方虛空亦復如是,圓滿十方,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注釋】

「如一井空,空生一井」:例如鑿一井而成空,則得空生于一井之中。

【義貫】

「汝全不知:」眾生本具之「如來藏中」,其如來藏「性」 所現之種種「覺」 知實為「真空」,以托緣幻現,無實體故,然亦以如來藏「性」 之真「空」乃能現出世間之「真覺」 (此即如來藏雖隨緣而體不變,體雖不變而能隨緣),是故其性究竟「清淨」,從「本」 而「然」,其體則「周遍法界」。以如來藏具如是不思議性業用,故能「隨」 九法界「眾生心」 之勝劣,「應」 其「所知量」 之大小而現其如幻業報中之空大。

「阿難,如」 開鑿「一井」 而成「空」,則得「空生」 于「一井」 之中,由此類推,「十方」 世界之「虛空亦復如是」,空性本即「圓滿」 周遍「十方」 世界「寧有」 (怎有)一定來處之「方所」 可得?實乃九法界之眾生皆「循」 其本「業」 而開「發」 顯「現」 如來藏中如幻業報之空大。

而「世間」 之人愚痴「無知」,如二乘及權教之人,昧于藏性不變之體,而將空大「惑為因緣」 和合而生之性,「及」 外道無智之人則惑為無因而生、「自然」 而有之「性」,凡此「皆是」 凡外權小依第六「識心」 所作之妄想「分別」 周遍「計」 著「度」,量,「但有」 虛妄名相「言說,都無實義」。

6.根大即如來藏性周遍法界

【「阿難,見覺無知,因色、空有。如汝今者在祗陀林,朝明夕昏,設居中宵,白月則光,黑月便暗,則明暗等,因見分析。」】

【注釋】

「見覺無知」:「見」,即見根。在此即代表六根之見、聞、覺、知、嘗、嗅六種性能。「覺」,覺性。此處之根非根指扶塵根,而是八識之見分映在六根者。故此六根之覺知,為因塵而有,是故無有能、所,隨緣幻現而已。

「因色、空有」:因對色與空二境而現有。

「設居中宵」:「設」,假設。「居」,在。「中宵」,半夜。假如在半夜的時候。

「白月則光」:白月之夜則見有光明。

【義貫】

「阿難,見」 根之「覺」 性本身實「無」 能「知」 及所知之別,乃「因」 對「色、空」 等塵境而「有。如汝今者在祗陀林」 平常所見,「朝」 則「明」 亮,「夕」 則「昏」 暗,假「設居」 于「中宵」 (半夜之時),「白月」之夜「則」 見有「光」 明,「黑月」之夜 「便」 見昏「暗,則明」 與「暗等,因見」 性而得「分」 明清「析」。

【詮論】

以上所明為地、水、火、風、空五大。這節是講根大。諸經通常講六大,即地、水、火、風、空、識,本經則再加一根大,成為七大,則更加圓滿。因為地、水、火、風、空是色法,也是塵,故主要是無情的外色,本經為重究竟解脫及圓通,故特立內色之根大,如是于七大中,根、塵、識三者皆圓備明析;否則若是只有六大(地、水、火、風、空、識)則便在前五大中之色法里,含攝了內、外色,如是于闡示六根圓通時,較不周備。又,此根大,亦有稱為「見大」者,蓋為以見根統攝其余,故以為名;然依藕益大師言,見大是舊科之名,新名則為根大,似較明白,故從之。

【「此見為復與明暗相並太虛空為同一體?為非一體?或同、非同?或異、非異?

阿難,此見若復與明與暗及與虛空元一體者,則明與暗,二體相亡,暗時無明,明時無暗;

若與暗一,明則見亡;

必一于明,暗時當滅,滅則云何見明見暗?

若明暗殊,見無生滅,一云何成?」】

【注釋】

「則明與暗二體相亡」:「相」,遞也,代也。明與暗二體是遞相而滅,互相嬗遞的。

「必一于明」:「一」,同也,動詞。若言見性一定是和明塵為一體者。

「若明暗殊,見無生滅,一云何成」:「一」,一體,指明與暗成為一體。如果說見性是與明暗殊別,因而明暗雖有生滅,而見性並無生滅;若如是者,則見性為與明暗成一體之說怎麼能成立呢?

【義貫】

「此見」 性「為復與明暗」 塵「相並太虛空為同一體」 呢?抑「為非」 同「一體?或」 者是亦「同」 亦「非同?或」 是亦「異」 亦「非異」 呢?

「阿難,此見」 性「若復與明與暗及與虛空元」 是「一體者,則明與暗二體」 為遞「相」 而「亡」,互相嬗代,因此若「暗時」 則「無明」,若「明時」 則「無暗」,(不可能明與暗同時出現;明暗若不同在,則不能說是一體;結論:因此說見性為與明、暗、虛空三者同一體,不能成立。)

退一步而言,「若」 言見性為單「與暗」 相為同「一」 體的話,如是則「明」 相現時,「則見」 性應隨暗相之離去而「亡」 (然而事實不然,暗相去時,見性從未隨之而亡,因為暗去明來之時,仍能見明;結論:故知見性不去。)

若「必」 言見性為「一」體「于明」 相,則「暗」相來「時」 見性「當」與明同「滅」,若見性有「滅,則云何」 復能「見明」 與「見暗」 呢?(結論:因此說見性為與明相一體,不能成立。)

「若」 言見性與「明暗」 二相,體有「殊」 別,因而「見」 性並「無生滅」,若如是者,則見性與明暗為「一」 體之說「云何」 能「成」 立呢?(結論:故知言見性與明暗殊別,不能成立。)

【「若此見精與暗與明非一體者,汝離明暗及與虛空,分析見元,作何形相?離明離暗及離虛空,是見元同龜毛、兔角;明、暗、虛空,三事俱異,從何立見?」】

【注釋】

「見元」:即見精。

「明、暗、虛空三事俱異,從何立見」:「異」,離異,分開之義。「立見」,成立見性之事。如果將明、暗、虛空三者各自分開,不聚在一處,這樣怎能成立見性之事呢?

【義貫】

「若」 言「此」 能「見」 之「精與暗與明」 為「非一體者」,那麼「汝」 試著「離」 于「明、暗及與虛空」,而去「分析」 此能「見」之「元」,看看它到底「作何形相」 呢?事實上是,若「離」 于「明」又「離」于「暗,及離」于「虛空,是」 能「見」者「元同」于「龜毛、兔角」,本無所有(以有所見的明暗等塵,能見之性方得顯現。)又,若「明、暗、虛空三事」 皆「俱」 離「異」,而不聚合,則「從何」而得成「立」能見、所「見」?之事?(結論:故知言明暗與見精非一體者,不以成立。)

【「明暗相背,云何或同?

離三元無,云何或異?

分空分見,本無邊畔,云何非同?

見暗見明,性非遷改,云何非異?」 】

【注釋】

「明暗相背,云何或同」:「相背」,相反。「或同」,或,有時;有時而同,亦即:也有相同的時候。明與暗二者之性本即相反,互相陵替,怎能說見性與明暗二者有時而同呢?

「離三元無,云何或異」:「或異」,有時而異(也有相異之時)。見性若離于明、暗、空三者,原無獨立之見,故怎能說見性與此三者有時而異呢?

「分空分見,本無邊畔」,云何非同:「分」,分析。若分析空與分析見,則發現二者本沒有什麼邊畔疆界,各自既無疆界,怎可說見與空非混同呢?

「見暗見明,性非遷改,云何非異?」:見暗與見明之時,明暗二者互相陵奪(侵凌劫奪),然見精之性並無遷改,云何可說見性與塵是「非異」的呢?

【義貫】

再者,「明」 與「暗」 二者之性本「相背」,反,互陵互奪,「云何」 能說見性與明暗二相有時「或同」 一相。

然「離」 于明、暗、虛空「三」 者「元無」 獨立之見可得,「云何」 而得說見性與此三塵之相有時「或異」?

若「分」 析「空」 及「分」 析「見」,則可發現見與空二者「本無邊畔」疆界可得;若無疆界,即無自體,「云何」可說「非同」?

然而「見暗」 與「見明」 之際,明暗二塵雖互相陵奪,能見之「性」 則「非」 有「遷」 變「改」 易,如是則塵與見,一變、一不變,「云何」 可說塵與見「非異」 呢?

【「汝更細審,微細審詳,審諦審觀:明從太陽,暗隨黑月,通屬虛空,壅歸大地,如是見精因何所出?見覺空頑,非和非合。

不應見精無從自出?」】

【注釋】

「壅歸大地」:「壅」,塞,不通之義。壅塞不通之性是歸屬于地大的。

「見覺空頑,非和非合」:見精是有知覺的,而虛空則是頑鈍之塵,體性各自不同,故實不能和、也不能合。

【義貫】

「汝」 今「更」 加詳「細審」 察、「微細」 地「審」 思「詳」察、「審諦審觀:明」 相是「從太陽」 而來的,「暗」 相則為「隨黑月」 而有,「通」 相是「屬」于「虛空」 之性,「壅」 塞不通之質礙則「歸」屬于「大地」之性。在這四者這中,沒有一個是有能見之功的;那麼,「如是見精」 為「因何」 物「所出」 呢?此四者各自既不能生見精之性,而「見」 精為有知「覺」 、虛「空」 是屬「頑」 鈍之塵,體性各自不同,二者「非」 可「和、非」 可「合」。(故知見精非從和合而有。)

(既然明、暗、通、塞各自單獨不能生見性,彼此和合時亦非能生,則)「不應」 說「見精」 是「無」 所「從」 來、無因而「自」 然「出」 生的吧?

【「若見、聞、知,性圓周遍,本不動搖。當知無邊不動虛空,併(bìng並)其動搖地、水、火、風,均名六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阿難,汝性沉淪,不悟汝之見、聞、覺、知本如來藏,汝當觀此見、聞、覺、知為生為滅?為同為異?為非生滅?為非同異?」】

【義貫】

「若」 根大之「見、聞」、覺、「知」、嘗、嗅等六精之「性,圓」 滿「周遍」 十方法界,「本不動搖」 生滅,「當知無邊不動」 不搖之「虛空,並其」 有「動搖」 相之「地、水、火、風,均」 得「名」 為「六大」 之屬,其「性真」 常、「圓」 滿「融」 貫無礙,「皆」 是「如來藏」 本體,「本無生滅」 動搖來去之相。「阿難」,但是「汝」之心「性沉」沒「淪」溺于權見,無有真如,因而「不悟汝之見、聞、覺、知」 等六精之根性,「本如來藏」;今「汝當」 更「觀」 汝「此見、聞、覺、知」 之性,「為」 有「生」?「為」 有「滅?為同」 于前五大?「為異」 于前五大?抑「為非」 有「生滅」?或「為非」 有「同異」?

【「汝曾不知:如來藏中,性見覺明,覺精明見,清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如一見根,見周法界,聽、嗅、嘗觸、覺觸、覺知,妙德瑩然,遍周法界,圓滿十虛,寧有方所?循業發現。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注釋】

「汝曾不知」:「曾」,乃,竟然。

「性見覺明」:如來藏性所現之見根,其覺體本明。

「覺精明見」:此本覺之見精乃是妙明之真見。

「嘗觸」:即舌根嘗味之觸。

「覺觸覺知:」「覺觸」為身根知覺之觸。「覺知」,指意根之知。

【義貫】

「汝曾不知」:眾生本具之「如來藏中」,如來藏「性」 所現「見」 根其「覺」 體本「明」,而此能「覺」 之「精」 迺妙「明」 之真「見」,究竟「清淨」,從「本」 而「然,周遍法界」,故能「隨眾生心」 之優劣,且「應」 其「所知量」 之大小,而現其如來藏中幻化之根大。「如」 此六根大中之「一見根」,其「見」 性即本「周」 遍「法界」 , 如是耳之 「聽」 聞、鼻之「嗅」、舌根之「嘗觸」、身根之「覺觸」、及意根之 「覺知,」其「妙」 用之「德」、光「瑩」 潔「然,遍周法界,圓滿十」 方「虛」 空,「寧有」 一定來處之「方所」?實乃九法界眾生各「循」 其本「業」 而開「發」 顯「現」 如來藏中如幻業報之根大。

然而,「世間無知」 權小之人,將根大「惑為因緣」 和合所生之性,「及」 外道凡夫惑為無因自生之「自然性」,凡此「皆是」 依第六「識心」 所作之妄想「分別」,周遍「計」 著測「度,但有」 虛妄名相「言說,都無實義」。

7.識大即如來藏性周遍法界

【「阿難,識性無源,因于六種根塵妄出。汝今遍觀此會聖眾,用目循歷,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汝識于中次第標指:此是文殊,此富樓那,此目犍連,此須菩提,此舍利弗。」】

【注釋】

「識性無源」:「源」,出生之源。識大之性並無所生之源,亦即,並無一法為能生識大者。

「因于六種根塵妄出」:六種根塵「,即六根六塵。識大之生,為由于六根與六塵為緣,虛妄有生,如幻而現。

「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你只要用眼睛向周遭環視一遍;但只是看就好,不要再加任何判別,就好象你用鏡來照一樣:用鏡照時,鏡只現像,不作分別,亦無選擇。

「汝識于中次第標指」:可是上面只是第一步,這種「光照而不作分別」的狀態不會維持太久,很快而且不思議的,你的諸識就會開始依你的所見而運作,進而作種種分別。因此現在你就依所見的次第,一一判別標指出,你所見者為何物、或何人。

【義貫】

「阿難」,六「識」 之了別「性」 實「無」 所生之「源」 (識非任何一法所生),乃「因于六種根」 與「塵」 為緣,幻「妄」而現「出」(塵有則有、塵無則無)。「汝今遍觀此會」 中之「聖眾」,你試「用目循」 序「歷」 覽,「其目」 向「周」 圍巡「視」 之時,「但」 須「如鏡中」 所現一般,「無」 須「別」 作判斷「分析」。(此是以自目覽物時之第一念心,于心中但現其像,無有判別分析,然而于第二念心起時),「汝」 之眼「識」 便會不思議地「于」 其「中」 躍然而起,因而得依所見之「次第」 而作判斷、「標指」 出所見諸像為何人,如判別出「此是文殊,此」 是「富樓那,此」 是「目犍連,此」 是「須菩提,此」 是「舍利弗」等。

【「此識了知,為生于見?為生于相?為生虛空?為無所因,突然而出?

阿難,若汝識性生于見中,如無明、暗及與色、空,四種必無,元無汝見,見性尚無,從何發識?

若汝識性生于相中,不從見生,既不見明,亦不見暗,明暗不矚,即無色空,彼相尚無,識從何發?」】

【注釋】

「為生于見?為生于相?」:「見」,指見根。「相」,指塵相。

「四種必無」:「四種」指明、暗、色、空。

「明暗不矚,即無色空」:「矚」,看。若明與暗都看不到,即無色與空之分別。

【義貫】

「此識」 之能「了」 別覺「知」 之性,「為生于見」 根中?「為生于」 塵「相」 里?抑「為生」 自「虛空」?或「為無所因,突然而」 自「出」 的?

「阿難,若汝」 之「識性」 為「生于見」 根「中」,然而「如無明、暗及與色、空」,此「四種」 塵「必無」 的話,則「元無汝」 之「見」 根可成,如是則能「見」之「性尚無,從何」 而能 「發」 出「識」 來呢?(若無塵,則無所見之塵;若無所見之塵,則能見之性亦不生;既連能見之性都不生,怎能有識于中生起?結論:因此可知,識非生于見根之中。)

「若汝」 之「識性」 為「生于」 塵「相」 之「中」,而「不從見」 根而「生」,如是,以無見根,則「既不」 能「見明」 相,「亦不」 能「見暗」 相,若連「明暗」 都「不」 能「矚」 視,「即無色」 與「空」 之分別,如此則「彼」 塵「相尚無」 從分別確立,則「識」 為當「從何」 而「發」呢?(結論:故知識大非生于塵相之中。)

【「若生于空,非相非見,非見無辨,自不能知明、暗、色、空。非相滅緣,見、聞、覺、知無處安立。處此二非,『空』則同無,『有』非同物,縱發汝識,欲何分別?

若無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別識明月?

汝更細詳,微細詳審:見托汝睛,相推前境,可狀成有,不相成無,如是識緣因何所出?識動、見澄,非和非合,聞、聽、覺、知亦復如是,不應識緣無從自出。」】

【注釋】

「若生于空,非相非見」:「非相」,非是塵相。「非見」,非是見根。如果說識是從空而生,然而虛空既非是塵相,又非是見根。

「非見無辨」:既然不是見根,既無辨別之性能。

「非相滅緣」:「非相」,非有相,指空不是有相之物。此言:而且空也不是相,既不是相,則如同滅了所緣之境;所緣之境既滅,即無所緣境。

「見、聞、覺、知無處安立」:「見、聞、覺、知」是能緣之根。若無所緣之境,則能緣的見、聞、覺、知等根,即無處安立。因為「能緣之根」是緣「所緣之境」而起的。

「處此二非,空則同無」:「二非」,即非相非見(此指虛空為非根、非塵)。虛空既然非根、非塵,處在這樣二者俱非的情況下,等于與無物相同;既是如同無物,則如何能生識?結論:故知識不從空生。

「有非同物」:「有」,即使有:此指虛空縱使有相。即使辯說虛空還是有其相貌,但虛空之相到底還是非同于任何一物,並非如其他物一樣有具體的存在。

「識動、見澄」:「見澄」,見性是澄寂的。此言,識之性屬于動的,而見根之性因為無分別,所以是屬于澄寂之性。

【義貫】

「若」 言識為「生于」 虛「空」,然虛空既「非」 所見之塵「相」 、又「非」 能見之「見」 根,若「非見」 根即「無」 能「辨」 別之性,如是「自不能」 了「知,明、暗、色、空」 等相。又空既「非」 塵「相」 則如同已「滅」 所「緣」 之境,(亦即無所緣境),若無所緣境,則能緣之「見、聞、覺、知」 諸根即「無處安立」,因此無從生識。虛空既是「處」 在 「此二非」的情況下(既非根、又非塵),則能生之「空則」 幾「同」 于「無」 物(又焉能生識?)若辯說空仍是「有」 ,然而此有又「非同」 于一般有實體之「物」,因此「縱」 使它真能「發」 出「汝識」,此識體亦是空無一物,識體既空無一物,「欲」 其如「何分別」 了知?(結論:故知言識從空出,不能成立。)

「若」 言識大為「無所因,突然而出」 生的話,為「何不」 于「日中」 之時「別識」 有「明月」 之相?(結論:故知言識大為無因而生,不能成立。)

「汝」 今「更」 仔「細詳」 察,「微細詳」 思「審」 察;能「見」 之根乃「托」 于「汝」 之眼「睛」,而所見之塵「相」 則「推」 屬于現「前」 之「境」,在此等前境之中,「可」 構成形「狀」 的則「成」 為「有」 相之色,而「不」 能成就形「相」 的即「成無」 相之空,「如是」 生「識」 之「緣」 究竟「因何所」 而「出」 呢?(結論:故知根、塵、色、空單緣皆非能生)。又「識」 之性屬于「動」 ,而「見」 根之性,以其無分別故,屬于「澄」 寂之性,一動一靜,兩者體性不一樣,故「非」 可「和、非」 可「合」,如是「聞、聽、覺、知」 等五根之性「亦復如是」,均非因緣和合之性。(結論:故知識大非從因緣和合而生。)

根、塵、色、空單緣既不能生識,多緣和合不能生,則更「不應」言「識緣」為「無」所「從」而「自出」。(以有因尚且不生,無因則更不能生。結論:故說識從無因而自然生,不能成立。)

【「若此識心本無所從,當知了別,見、聞、覺、知,圓滿湛然,性非從所,兼彼虛空、地、水、火、風,均名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阿難,汝心粗浮,不悟見聞,發明了知,本如來藏。汝應觀此六處識心,為同為異?為空為有?為非同異?為非空有?」】

【注釋】

「性非從所」:「從所」,從因緣和合所生。識大之性本圓滿湛然,非從緣合所生。

「汝心粗浮,不悟見聞」:「粗」則不細,「浮」則不深,故不能細思深思,因而不能悟了見聞等識之性本淨。

【義貫】

「若此識心本無所從」來,則非和合而有;「當知」 此「了別」 之識與上所說之「見、聞、覺、知」 之性,同樣是「圓滿湛然」,故知其「性非從」 緣合「所」 生,故此識大「兼彼虛空、地、水、火、風,均名」「為七大」,其「性」 皆「真」 實「圓」 滿「融」 通,「皆」 是「如來藏」 本體,故「本無生滅。阿難」,以「汝心粗」 糙「浮」 淺,不能細思深觀,是故「不」 能「悟」 了「見、聞」 等識之性本淨,是故不能「發明了知」 此一切法之體「本如來藏」,更無別物。「汝」 今「應」 詳細諦「觀此」 眼耳鼻舌身意「六處」 之「識心」,究竟「為同、為異?」(若言是同,則六用差別,故不得言同;若言是異,則元是一精明,云何是異?)「為空、為有?」(若言是空,則它實在現出有了別之作用,故不得言空;若言是有,則識體全無形相可得,故亦不得言有。)「為非同」 非「異?」(若說非同,則諸識原本一體,故不得說非同;若說非異,則六用又各殊別,故亦不得言諸識非異。)「為非空」非「有?」(若言非空,然諸識若離于根塵,本無所有,故非非空;若言非有,則諸識實現出能分別諸塵境界,故知亦不得言非有。)——【是故諸識之性,不得言同、言異;言空、言有;亦不得言非同、言非異;或言非空、非有。諸識體性乃離于此等名相言說戲論境界,乃如來藏妙真性。是故你今應速疾當下放下這一切愚夫言說思議戲論,方能契入無戲論了義第一義諦。】

【「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識明知,覺明真識,妙覺湛然,遍周法界,含吐十虛,寧有方所?循業發現。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注釋】

「性識明知」:性具之識即是妙明之真知。

「妙覺湛然」:「妙覺」指其性。「湛然」指其體。其性微妙覺了,其體則湛然常寂。

「含吐十虛」:「吐」,現也。含裹吐現十方虛空。

【義貫】

「汝元」 不悟真理故「不」 了「知」:眾生本具之 「如來藏中,性」 具之「識」 即是妙「明」 之真「知」,本「覺」 之「明」 即是性「真」 之「識」,其性微「妙覺」 了,其體則「湛然」 常寂,「遍周法界,含」 裹「吐」 現「十」方 「虛」 空,(既然如是遍法界、虛空界,則)「寧有」 一定點來處之「方所」?實乃九法界之眾生皆各「循」 其本「業」 而開「發」 顯「現」 其如來藏中幻化業報之識大。

然而「世間」 二乘、權教之人,以不悟故「無知」、而將識大「惑為因緣」 和合所生,「及」 外道、凡夫惑為無因之「自然性」;凡此「皆是」 依第六「識心」,妄想「分別」 周遍「計」 著「度」 量,「但有」 種種虛妄名相「言說」 戲論,「都無實義」。

第六節  阿難明心發廣大願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蒙佛如來微妙開示,身心蕩然,得無罣礙,是諸大眾各各自知心遍十方,見十方空,如觀手中所持葉物。一切世間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遍圓,含裹十方。

反觀父母所生之身,猶彼十方虛空之中吹一微塵,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漚,起滅無從。了然自知獲本妙心,常住不滅。】

【注釋】

「身心蕩然」:「蕩然」,清淨開闊。以受如來甘露水洗滌,故清淨、開廓無邊。

「手中所持葉物」:「葉」,貝葉;「物」,其他物件,例如菴摩羅果等。

「猶彼十方虛空之中吹一微塵」:與真如法身(遍法界大身)相比,父母所生之身,就像是十方法界的廣大虛空中,忽然在一陣風中所吹起的一粒微塵一樣,至為渺小。

「若存若亡」:若有若無。

「如湛巨海流一浮漚」:「湛」,湛然。「浮漚」,水泡。又如于湛然的大海中漂流著的一個小水泡。

「起滅無從」:「起滅」,生滅。此水泡在大海中之生與滅,都如無所從: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在浩瀚的大海中,其生與滅皆無聲無響;當處出生,隨處滅盡。其生與滅,對整個大海來講,畢竟毫無影響,直如無物。而所言大海者,乃眾生本具遍法界之大身也;水泡者,父母所生身也。

【義貫】

「爾時阿難及諸」 與會「大眾,蒙佛如來」 慈悲所作如是「微妙」 之「開示」,皆悉悟了,而得「身心蕩然」清淨,開廓無邊,證「得」 自在「無」 所「罣礙」;且不只是阿難一人為然,「是諸大眾」 皆「各各」 了悟,「自知」 無始本具真「心遍」 滿「十方」,而得親「見十方」 虛「空,如」 自「觀手中所持」 貝「葉」 或果「物」,了了照見;頓時悟了「一切世間」 有情、無情、身心、世界「諸所有物,皆即」 本覺「菩提妙明元心」,無二無別。此真「心」 純「精」 普「遍圓」 滿,「含」 容包「裹十方」 世界。

「反觀」 此「父母所生之身,猶」 如于「彼十方」 法界「虛空之中」一陣風所「吹」 起的「一」 粒「微塵」,極其渺小,「若存若亡」,似有還無;又「如」 于「湛」 然不動之「巨海」 中所漂「流」 的「一」 個小小「浮漚」 (水泡),其「起」 與「滅」 皆似「無」 所「從」,當處出生,隨處滅盡。大眾如是覺了,是故「了然自知」 已證「獲本」 覺之「妙心」,悟其為「常住」 不生「不滅」。

【禮佛合掌,得未曾有!于如來前說偈讚佛:

「妙湛總持不動尊, 首楞嚴王世希有! 銷我億劫顛倒想, 不歷僧祇獲法身。

願今得果成寶王, 還度如是恒沙眾, 將此深心奉塵剎, 是則名為報佛恩。

伏請世尊為證明, 五濁惡世誓先入, 如一眾生未成佛, 終不于此取泥洹。

大雄大力大慈悲, 希更審除微細惑, 令我早登無上覺, 于十方界坐道場。

舜若多性可銷亡, 鑠迦羅心無動轉。」】

【注釋】

「妙湛總持不動尊」:「妙」,妙覺。「湛」,湛然不動之法體。「總持」,總持一切智、一切法。「不動尊」,指如來不動本際而能普應十方,依法身本體而起變化。

「首楞嚴王」:「首楞嚴」,佛已健行一切事究竟堅固,一切事與理皆會歸如來藏性,本不生滅,本不動搖,而入自性本具深妙之首楞嚴大定;以此定為法王之定,故稱佛或此定為首楞嚴王。

「不歷僧祇獲法身」:「僧祇」,阿僧祇劫,即無量大劫。按照權教,須三大阿僧祇劫修行,才能證得法身。《大毘婆娑論》云:「三祇修六度行,百劫種相好因,然後獲五分法身。」《成唯識論》云:「地前歷一僧祇:初地至七地,滿二僧祇;八地至等覺是三僧祇,然後究竟法身。」此為權教漸修之通途。然本經為屬圓頓之教,以頓悟圓旨,復蒙如來加持,故可頓獲本具法身。又,達摩祖師云:「阿僧祇劫者,即三毒心也。胡言阿僧祇,漢名不可數。此三毒心,于中有恆沙惡念,于一一念中皆為一劫;如是恒沙不可數也,故言三大阿僧祇。真如之性既被三毒所覆蓋,若不超彼三大恒沙毒惡之心,云何名為解脫?今若能轉貪嗔癡等三毒心,為三解脫,是則名為得度三大阿僧祇劫。末世眾生愚癡鈍根,不解如來三大阿僧祇秘密之說,遂言成佛塵劫未期,豈不誤行人退菩提道?」由此可知,三大阿僧祇劫者,如來密語也;若悟如來密語義,自會本心,即頓悟見性成佛;若不悟者,其奈三大何?

「將此深心奉塵剎」:「深心」,菩薩所發大悲與菩提心,以此二種心甚深,故名為深心。「塵剎」,十方微塵剎土。此言,阿難發願,願以所發無量之深心奉獻于十方剎土,亦即願至十方剎土修菩薩行,度化眾生。

「五濁惡世誓先入」:五濁為:

①劫濁——此為五濁之總稱,亦是其總相,此總相無別體,以下四濁交湊,即是此劫濁之相。

②見濁——眾生依五惡(五利使),而造諸惡業。五利使為: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以此五見令眾生惡濁,故稱見濁。

③煩惱濁——眾生依五毒心(即五鈍使)造諸惡業,而招感三災,即是煩惱濁世之相。五鈍使為:貪心、嗔心、癡心、慢心、疑心。以世有此等煩惱惡濁,故稱為煩惱濁。

④眾生濁——以有如上之見濁及煩惱濁,故令眾生濁惡,更攬五陰見、慢為體,此即是眾生濁之相。

⑤命濁——由于以上三濁,故令眾生福德減少,壽命短促,乃至減至十歲,壽命短促,即福薄之至也,故稱為命濁。

「泥洹」:為涅槃之別譯。義為無生,即不生不滅。

「希更審除微細惑」:「審」,明了。「微細惑」,微細煩惱;有二種:一、三界之思惑,二、出世之無明惑。思惑為證阿羅漢時斷;無明惑為成佛時斷。因為在前面由于頓悟如來藏玄旨,而頓獲法身,此為粗惑已破,然而細惑仍在,故須更審除。細惑悉除,即證聖道。

「舜若多性可銷亡」:「舜若多」,即空。這是假設句,意為:即使空性會銷亡。「舜若多」梵文為「Sunyata」。

「鑠迦羅心無動轉」:「鑠迦羅」,又譯為伐折羅,原義為金剛,此為堅固之義。此承上言,即使空性會銷亡,我的金剛堅固之心願也不會動搖退轉。

【義貫】

于是阿難「禮佛合掌」,因今已悟妙旨,故「得」 從前「未曾有」 之法喜境界!于開悟感動之余,即「于如來」 座「前」,承佛威神及自然流露而「說偈讚佛」 曰:

如來為「妙」 覺「湛」 然、「總持」 一切智、如如之「不動尊」,究竟一切堅固之「首楞嚴王」 為「世」 間「希有」 者。

如來「銷」 除了「我億劫」 以來迷真認妄之「顛倒想」,令我「不」 須「歷」 經三大阿「僧祇」 劫之修證而得頓「獲」 本具之「法身」。

「願」 我「今」 速能「得」 佛「果」 菩提,而「成」 菩提「寶」 之「王」,于一切法得自在。自證以後「還」 以自所覺法而廣「度如是恒沙」 之「眾」 生。

我欲「將此」 菩提與悲願二種 「深心」 回「奉」 十方微「塵剎」 土,利樂無量有情,「是則名為報」 答「佛」 慈悲攝引度化之深「恩」。

「伏請世尊為」 我作「證明」,我今在佛前所發之大誓願:即使是「五濁」 的「惡世」 我亦「誓」 願率「先」 而「入」 其中,以度眾生。

「如一眾生」 尚「未成佛」,尚須人教導、護念加持,我「終不于此」 世自「取泥洹」,自得安樂。

如來為具足智德、能破微細深惑之「大雄」、具能拔無明深根之「大力」 (十力具足)、能與眾生究竟安樂之「大慈」 及能拔眾生死苦大「悲」 者,「希」 求如來「更」 進一步「審除」 我「微細」 之無明「惑」。

而「令我」 及「早登」 至「無上」 大「覺」 之果證,而得「于十方」 世「界」 應機示現「坐道場」 轉法輪、度眾生。

自今為始,縱使「舜若多性」 (空性)「可」 被「銷亡」,而我如金剛堅固之「鑠迦羅心」 亦決「無動」 搖退「轉」 (虛空有盡,我願無窮;金剛堅固,我心亦然。)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