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品 不放逸
一、略說不放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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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佛子既如是 |
身為佛子的菩薩, |
| 堅持菩提心, |
既已如此堅定地受持願、行菩提心, |
| 恆勤勿懈怠, |
就應該經常努力不懈, |
| 莫違諸學處。 |
千萬不要違越六度四攝等菩薩學處。 |
二、廣說不放逸
(一)慎持菩提心
1.不應舍菩提心之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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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遇事不慎思、 |
一件事情,如果沒有經過仔細的思考, |
| 率爾未經意, |
或者毫不考慮就輕率地答應去承辦, |
| 雖已誓成辦, |
那麼那件事情是否該做,當然值得考慮。 |
| 後宜思舍否。 |
不過,發心受持菩薩戒的情形就不同了。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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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諸佛及佛子, |
因為曾以廣大智慧作深入觀察的諸佛菩薩, |
| 大慧所觀察, |
都一致肯定發心受戒有無邊的功德; |
| 吾亦屢思擇, |
而我自己也是一再考慮才立誓受戒的。 |
| 云何舍誓戒? |
既然誓戒對我有益,為什麼要舍棄呢? |
2.舍菩提心過患
(1)墮惡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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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若誓利眾生 |
如果有人發誓要為眾生而修道成佛, |
| 而不勤踐履, |
可是卻不肯努力實踐, |
| 則為欺有情; |
那不就等于欺騙了所有的眾生嗎? |
| 來生何所似! |
這種後果會使人投生何等的惡趣啊!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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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意若思布施 |
如果一個人曾經想作布施, |
| 微少凡常物, |
後來卻因為慳吝而沒有施舍出去, |
| 因慳未施與, |
僅管想要布施的東西根本微不足道, |
| 經說墮餓鬼。 |
但是經說:這種人將會墮落餓鬼道。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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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況請眾生赴 |
何況有人曾經誠懇地邀請眾生 |
| 無上安樂宴, |
前來享受無上菩提的安樂喜宴, |
| 後反欺眾生, |
後來卻出爾反爾,欺騙了眾生, |
| 云何生善趣? |
那麼這種人怎能投生到善趣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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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有人舍覺心, |
不見得;曾經舍棄菩提心的舍利子, |
| 卻辦解脫果? |
不是也成辦了解脫的四果聖位嗎? |
| 彼業不可思, |
沒錯。不過這種特殊的業緣法則不可思議, |
| 知唯一切智。 |
只有一切智的佛陀才能洞徹幽微。① |
(2)損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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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菩薩戒墮中, |
在菩薩律儀的罪墮中, |
| 此罪最嚴重; |
舍棄菩提心的罪墮是最嚴重的; |
| 因彼心若生, |
因為一旦生起這種唯求自利的心態, |
| 將損眾生利。 |
一切眾生的利益將會損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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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雖僅一剎那 |
同樣,如果有人障礙了菩薩的福德善行, |
| 障礙他人德, |
雖然只是短短一剎那頃的時間, |
| 因損有情利, |
但因間接虧損了有情的利益, |
| 惡趣報無邊。 |
所以他在惡趣受報的次數將難以估計。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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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毀一有情樂, |
再者,如果只損壞一個有情生命的安樂 |
| 自身且遭損, |
就會使自己遭受不好的報應, |
| 況毀盡空際 |
何況是毀壞浩瀚的虛空際中 |
| 有情眾安樂。 |
無量有情眾生的安樂呢? |
(3)遲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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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故雜罪墮力、 |
因此,時發時舍菩提心的菩薩, |
| 菩提心力者, |
既犯罪墮,又具有菩提心力; |
| 升沉輪迴故, |
由于間雜著這兩種互相抵制的力量。 |
| 登地久蹉跎。 |
所以必須在輪迴中耽擱很久才能登地。① |
(二)慎守學處
1.慎防罪惡
(1)放逸定墮惡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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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故如所立誓, |
因此,我應當遵照所立的戒誓, |
| 我當恭敬行; |
恭恭敬敬地去實踐; |
| 今後若不勉, |
今後如果不勉力而行, |
| 定當趨下流。 |
將來一定會逐漸趨向惡趣。 |
(2)放逸佛不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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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饒益眾有情 |
為了饒益一切有情眾生, |
| 無量佛已逝; |
無量諸佛都已經先後降生又逝世了; |
| 然我因昔過, |
而我,卻因為自己的放逸和罪行, |
| 未得佛化育。 |
至今仍無福成為佛陀親自教育的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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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若今依舊犯, |
如果今後我依然明知故犯, |
| 如是將反復 |
那麼我一定會重蹈覆轍; |
| 惡趣中領受 |
沉淪在惡趣里, |
| 病縛剖割苦。 |
遭受疾病、捆縛、劈剖和割殺等痛苦。 |
(3)放逸易失暇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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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若值佛出世、 |
既僥幸獲得人身,又逢如來出現世間, |
| 為人信佛法、 |
對佛法有信心,又適合修習善法, |
| 宜修善稀有, |
如果這樣難得的機緣一旦失去了, |
| 何日復得此? |
那麼哪一天才能重新獲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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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縱似今無病, |
即使我這一生都像今天這樣, |
| 足食無損傷, |
沒有病痛、豐衣足食、毫無損傷, |
| 然壽剎那逝, |
但是壽命卻在不知不覺中剎那飛逝; |
| 身猶須臾質。 |
人身就像短暫的替代品,不久世間。 |
(4)暇滿失已難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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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憑吾此行素, |
憑我這樣放逸的作為, |
| 人身難復得; |
來世恐怕連人身都沒份,何況是暇滿呢? |
| 若不得人身, |
如果得不到暇滿人身而失去修善的機緣, |
| 徒惡乏善行。 |
那就只能為非作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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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若具行善緣 |
如果今生有修習善法的機緣 |
| 而我未為善, |
而我卻不利用它來修善, |
| 惡趣眾苦逼, |
那麼一旦墮落惡趣被眾苦所困惑, |
| 屆時復何為? |
那時,除了受苦我還能做些什麼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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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既未行諸善, |
既然在惡趣里沒有機會行善, |
| 復集眾惡業, |
而且還會集聚許多罪業, |
| 縱歷一億劫, |
那麼縱使經歷了一億劫, |
| 不聞善趣名。 |
也聽不到善趣的名稱,何況得生善趣呢? |
(5)暇滿難得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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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是故世尊說: |
因此,世尊在《雜阿含經》中說: |
| 人身極難得; |
要獲得暇滿人身是非常不容易的; |
| 如海目盲龜 |
就像汪洋大海中一只盲龜的頸子 |
| 頸入軛木孔。① |
碰巧伸入一個漂浮不定的軛木孔一樣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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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剎那造重罪, |
如果犯下剎那的重罪 |
| 歷劫住無間, |
其惡報就可能使人陷在無間地獄受苦一劫, |
| 何況無始罪 |
那麼無始輪迴以來所積的惡業 |
| 積重失善趣。 |
又怎能使我們趨入善趣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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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然僅受彼報, |
再者,僅僅受完上述的那些惡報, |
| 苦猶不得脫; |
這個人並不能因此就解脫惡趣的痛苦; |
| 因受惡報時, |
因為正當遭受惡趣報應的同時, |
| 復生余多罪。 |
煩惱又將引生出許多新的罪業來。① |
2.認真修善
(1)不修善實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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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既得此閒暇, |
既然獲得了如此寶貴的閒暇人身, |
| 若我不修善, |
如果我依舊放逸懈怠而不去修善, |
| 自欺莫勝此, |
那麼再沒有比這更可怕的自欺了, |
| 亦無過此愚。 |
也沒有比這更堪慮的愚蠢了。 |
(2)臨終起憂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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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若我已解此, |
如果我已經了解了暇滿難得的道理 |
| 因癡復怠惰, |
卻依然癡頑怠惰而不肯修善, |
| 則于臨終時, |
那麼在臨終惡相現前的時候, |
| 定生大憂苦。 |
一定會生起極大的憂愁和痛苦。 |
(3)後世更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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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難忍地獄火, |
再者,當惡業的果報完全成熟的時候, |
| 長久燒身時, |
難忍的地獄火焰將會長久灼燒我的身體。 |
| 悔火亦炙燃; |
那時,懊悔的心火必然也跟著一起燃燒; |
| 吾心必痛苦。 |
因此,我的內心一定非常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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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難得有益身, |
人身是非常難得而有益的。 |
| 今既僥幸得, |
現在既然已經僥幸得到了人身, |
| 亦復具智慧, |
而我又具有辨識利害的智慧, |
| 若仍墮地獄, |
如果來生依然被引入地獄受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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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則如咒所惑, |
那麼我豈不像被咒術所迷惑的人一樣, |
| 令我心失迷; |
成了一具行尸走肉的無心之軀而已? |
| 惑患無所知, |
到底被什麼迷惑了竟然連自己都不知道! |
| 何蠱藏心耶? |
究竟是什麼潛伏在我的內心作祟呢? |
(三)盡力斷煩惱
1.思煩惱過患
(1)令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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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瞋貪等諸敵, |
瞋恨、貪愛和愚痴等煩惱敵, |
| 無手亦無足, |
既沒有強壯的手腳等肢體, |
| 非勇非精明, |
也沒有英勇賢明的膽識;但是, |
| 役我怎如奴? |
它們怎能把我當奴隸一般地役使呢? |
(2)引惡趣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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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惑住我心中, |
煩惱一直潛伏在我內心中, |
| 任意傷害我, |
並且任隨它們高興地傷害著我; |
| 猶忍不瞋彼, |
而我竟然甘心忍受,毫不介意; |
| 非當應訶責。 |
這種懦弱之忍是可恥的,應該譴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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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縱使天非天 |
即使所有的天神和阿修羅 |
| 齊來敵對我, |
都起來和我敵對, |
| 然彼猶不能 |
但是他們頂多只能殺害我而已, |
| 擲我入無間。 |
還不至于把我拋進無間地獄的熊熊烈火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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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強力煩惱敵, |
可是煩惱敵的勢力卻非常強大, |
| 擲我入獄火, |
它能在剎那間把我投入地獄的火焰中; |
| 須彌若遇之, |
遇上這熊熊的獄火,縱使是須彌山, |
| 灰燼亦無余。 |
也將被燒得連灰燼都不剩。 |
(3)為害無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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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吾心煩惱敵, |
如果我不努力對治心中的煩惱敵, |
| 長住無盡期; |
那麼它們必定會長住久安,無始無終; |
| 其余世間敵, |
而其它一切世間的仇敵, |
| 命不如是久。 |
卻不能活得那麼長久。 |
(4)友彼徒自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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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若我順侍敵, |
如果我溫順地侍奉世間的敵人, |
| 敵或利樂我; |
他們還可能會饒益我,並使我安樂; |
| 若隨諸煩惱, |
但是,如果我一味奉承內心的煩惱, |
| 徒遭傷害苦。 |
那麼只會遭受更多的傷害和痛苦而已。 |
2.不應忍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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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無始相續敵, |
因此,這無始以來恆常相續的煩惱敵, |
| 孳禍唯一因; |
正是極速滋長業禍的唯一因素; |
| 若久住我心, |
如果它們一直潛伏在我心中, |
| 生死怎無懼? |
我怎能在生死中快樂無懼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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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生死牢獄卒, |
這些煩惱簡直就是生死牢獄中的守護卒, |
| 地獄劊子手, |
和地獄里行刑的劊子手, |
| 若皆住我心, |
如果它們都住在我內心的煩惱窩中, |
| 安樂何能有? |
那麼我怎能得到安樂呢? |
3.發奮滅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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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乃至吾未能 |
因此,在我還沒有親自消滅 |
| 親滅此惑敵, |
這些罪魁禍首的煩惱敵以前, |
| 盡吾此一生, |
在我這一生當中, |
| 不應舍精進。 |
我都不該放棄斷除煩惱的努力。 |
| 于他微小害。 |
如果別人施加于我們的一點小傷害, |
| 尚起瞋惱心, |
就足以撩起我們的瞋恨心, |
| 是故未滅彼, |
那麼尚未消滅可惡的煩惱敵以前, |
| 壯士不成眠。 |
豪氣干云的壯士應該是睡不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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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列陣激戰場, |
將士們列隊在戰場上激烈地作戰, |
| 奮力欲滅除 |
不過是為了奮力消滅他們的敵人罷了。 |
| 終必自老死 |
而這些敵人即使不被砍殺也會自然死亡, |
| 生諸苦惱敵。 |
並且還會因為死亡而產生極大的苦惱。 |
| 僅此尚不顧 |
儘管如此得不償失,但將士們在作戰時, |
| 箭矛著身苦, |
仍然毫不顧慮敵軍箭矛刺身的痛苦, |
| 未達目的已, |
未達成勝利的目的之前, |
| 不向後逃逸。 |
絕不臨陣棄甲,向後逃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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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況吾正精進, |
何況現在我正發奮著要消滅 |
| 決志欲滅盡 |
那頑強而又不會自然消失的無明煩惱呢? |
| 恆為痛苦因 |
煩惱永遠都是一切痛苦出生的根因, |
| 自然煩惱敵。 |
也正是我們不共戴天的俱生仇敵。 |
| 故今雖遭致 |
因此,現在正精進修行的我, |
| 百般諸痛苦, |
雖然會遭受到百般的痛苦, |
| 然終不應當 |
但是無論如何, |
| 喪志生懈怠。 |
我都不應該懷憂喪志,懶散懈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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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將士為微利, |
戰士們為了微薄的利益而前往作戰, |
| 赴戰遭敵傷; |
有些在戰場上不幸被敵人殺傷了。 |
| 戰歸炫身傷, |
然而解甲歸來的時候,他們炫耀身上的創傷, |
| 猶如佩勳章。 |
竟然就像佩帶勳章一般洋洋得意。 |
| 吾今為大利, |
現在,我正為著極大的利益 |
| 修行勤精進, |
專心致志地修學佛法, |
| 所生暫時苦, |
就算生起一點短暫的小苦,也該以此自勉 |
| 云何能困我? |
怎能被它們給難倒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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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漁夫與屠戶、 |
漁夫和屠戶、 |
| 農牧等凡俗, |
農人、牧者等升斗小民, |
| 唯念己自身 |
雖然只顧慮到自己 |
| 求活維生計, |
一日三餐的生活, |
| 猶忍寒與熱、 |
尚且能忍受寒、熱、風、雨 |
| 疲困諸艱辛; |
和疲憊、困厄等艱苦; |
| 我今為眾樂, |
為了眾生安樂而修行的我, |
| 云何不稍忍? |
為何不能吃點苦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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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雖曾立此誓: |
雖然我曾立下這樣的誓願: |
| 欲于十方際 |
要度盡十方虛空際的眾生, |
| 度眾出煩惱! |
令他們全部脫離一切煩惱! |
| 然我未離惑。 |
然而到現在,我自己卻絲毫未離煩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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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出言不量力, |
說話這麼不自量力, |
| 云何非顛狂? |
怎會不像個顛狂的瘋子呢? |
| 故于滅煩惱, |
因此,對于消滅煩惱, |
| 應恆不退怯。 |
我應該恆常精進,永不退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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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吾應樂修斷, |
我應該熱愛這種斷煩惱的對治之道, |
| 懷恨與彼戰; |
應該要仇恨煩惱並和它決一死戰; |
| 似瞋此道心, |
因為這種類似瞋煩惱的對治心態 |
| 唯能滅煩惱。 |
只會消滅真正的煩惱,不會引生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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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吾寧被燒殺, |
我寧可被人焚燒或殺戮, |
| 或遭斷頭苦; |
甚至被人砍掉頭顱; |
| 然心終不屈, |
但是無論如何, |
| 順就煩惱敵。 |
都不向煩惱賊低頭。 |
4.惑去不復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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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常敵受驅逐, |
普通的敵人在戰敗而被驅逐出境以後, |
| 仍可據他鄉, |
仍然會盤據他方,休養生息。 |
| 力足旋復返; |
一旦能力恢復了,便再度回頭反攻。 |
| 惑賊不如是。 |
可是煩惱幻賊就不同了,它一去不復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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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惑為慧眼斷, |
因為無明煩惱一旦被慧眼識破以後, |
| 逐已何所之? |
就會自然而然地融入無二的心性之中了。 |
| 云何返害我? |
它們怎能移居其它地方再回來傷害我呢? |
| 然我乏精進。 |
奈何懦弱的我依然不肯精進斷除煩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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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惑非住外境, |
無明煩惱不住在外境上, |
| 非住根身間, |
也不住在眼根等身中或二者之間; |
| 亦非其它處, |
此外,也不住在其它任何地方。 |
| 云何害眾生? |
那麼它們到底能住在什麼地方傷害眾生呢? |
| 惑幻心莫懼, |
其實,煩惱是虛幻的,因此根本不用害怕; |
| 為智應精進。 |
應該為生起斷惑的智慧而堅忍精進。 |
| 何苦于地獄 |
我何苦要在地獄等惡趣里面 |
| 無義受傷害? |
毫無意義地遭受傷害呢? |
三、結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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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思已當盡力 |
作了如上種種思惟以後, |
| 圓滿諸學處; |
就該努力去圓滿上述的菩薩學處; |
| 若不遵醫囑, |
如果不遵照醫師的吩咐去治療, |
| 病患何能愈? |
需要醫療的病人又如何能康復呢? |
①此頌參見《學集》(初品大正,32,78下。)
①第4~10頌,參見《學集》初品(大正,32,77下~78上。)
②《學集》初品引《正法念處經》說:「先少思惟已,後竟慳吝不施,墮餓鬼趣。語已(慳吝)不施,墮地獄趣。」(大正,32,77下)。
①《大智度論》中說:舍利弗過去曾經在六十劫中行菩薩道。有一天,當他正想渡河去行布施的時候,遇到有人前來乞求眼睛。于是,舍利弗就慈悲地挖出一支眼睛給他,不料乞者不但不滿意,反而嫌臭,且當面棄地踐踏。這時,古道熱腸的舍利弗,心中為之一涼,感嘆道:「唉!眾生實在難度,不如早日自求解脫算了!」從此以後,便退失了菩提心,轉修小乘道。最後,終于修成了阿羅漢果(大正,25,145上)。如上第4頌所說,舍利弗舍棄了所受持的菩提心,照理應墮三惡道才對,怎麼反而成就了四果聖位呢?譯者認為,除了寂天「業力不可思議」的答覆以外,還可以考慮下面兩個理由:一、舍利弗並非有意出爾反爾,欺騙眾生。實在是眾生難度,舍利弗自忖能力有所不逮。二、舍利弗雖然放棄了成佛的意願和努力,但是並未因此放逸,為非作歹;反而更加精進,勤修三無漏學,力求解脫。修小乘道,證小乘果,法爾如是,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妙瓶》在解釋完第7頌本義之後,又旁引印藏各家注本說:遍照護《入菩薩行難處釋》和《入菩薩行詳注難處釋》說:「知唯一切智,吾等不能知。」這種解釋吻合頌文,而且一般的注本也都如此解釋。《廣釋》說:「『菩提之心雖舍,解脫之心未棄,故得解脫。』如此解說,則無過失。」而善天則主張:「(以方便)舍已復受(而救度有情)。」威月說:「世俗菩提心雖舍,然勝義菩提心未棄。」佛子無著(賢)認為:「上說應理(以利他之心雖舍,然悟無我之慧未捐,故不墮惡趣)。」可是後來卻又說:「費心思索不可思議之事,徒勞無功;何苦來哉!」(《妙瓶》,頁189~190;文中( )內的補充文字譯自《妙解大海》,頁169)
①《學集》第四「空品」中引《寂靜決定神變經》說:「倘若有人障礙菩薩(乃至)以一摶食施予畜生之善行,那麼他所犯的罪過,將遠比掠奪南瞻部洲一切有情財物並殺害其生命還要嚴重無數倍。」(大正,32,92中)賈曹傑在《佛子正道》中,也引用了這段經文解釋第9頌(頁56)。上述經文即根據《佛子正道》譯出。又,這段經文與漢譯《不必定入定入印經》、《入定不定印經》兩個譯本,在意義上略有出入(大正,15,705上;710中)。
①《菩提正道菩薩戒論》論及他勝罪之過患時說:「以要言之,于他勝罪隨犯其一,即便不能于現法中證入初地。謂于先時之所積集將入初地廣大資糧不能增長;先所未集,不能生起……」並引《入行》此頌為證。(《菩提正道菩薩戒論》,頁61)。
①參見《雜阿含》第四○六經(大正,2,108下);另見于《經集》(漢譯《大乘寶要義論》,大正,32,50上)。
①根據經論中一般的敘述:罪大惡極的眾生,命終之後將終會墮入地獄,長期不斷地遭受猛烈痛苦的折磨與摧殘。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是否還有余閒造作惡業(最上一層的等活地獄仍有互相廝殺、死而復活的情形),頗值得懷疑。即使有此可能,新造的惡業想必也是微不足道的。否則,宿昔的業報未消,新積之罪障又起,那麼地獄有情乃至于一切三惡道的眾生,勢必會愈陷愈深而永無翻身之日。果真如此,則不但「六道輪迴」的教法說不通,甚至于連「一切眾生皆成佛道」的大乘根本理念都成了問題。因此,譯者認為:寂天「然僅受彼報,苦猶不得脫;因受惡報時,復生余多罪」的說法,可能只是誡惡勸善的權巧之談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