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就解決「僧俗混亂現象」對僧團建設的幾點建議

《內強素質,外樹形象》

——就解決「僧俗混亂現象」對僧團建設的幾點建議

中國佛學院講師 體恆法師

內容提要:

「僧俗混亂現象」指的是出家僧眾中那些身著僧裝而實非獨身的現象,這一現象在中國有日趨嚴重之勢,特別影響僧團的清淨和合與佛教的外在形象。「僧俗混亂現象」能否合理解決,決定著中國佛教的興衰。因此,針對這一問題,本文嘗試尋求解決辦法,以此為中國佛教的素質建設提供些許建議。本文認為,解決這一問題,應從三個方面入手:一是加強僧眾的教育,二是完善僧制的建設,三是正確對行僧還俗。其中,加強僧眾教育包括戒律實踐、佛法修學、道德品質、傳統文化的教育等,加強僧制建設包括統一戶籍、網絡管理、完善僧人醫療保障與養老制度等。

關鍵詞:僧俗混亂僧眾教育僧制建設僧還俗僧團僧人

僧團是佛教的法身慧命之所系,是佛教存在世間的傳承主體,僧團的質量決定著佛教的興衰,所以不斷加強僧團的建設非常重要。本文主要對當前僧團中存在的「僧俗混亂」現象試作理論解決。

這里所言「僧俗混亂」指的是出家僧眾之中那些名不符實的現象,即身著僧裝而實非獨身。中國佛教僧俗混亂的錮疾,非今日始有。自幾百年前教團的衰落開始,就已有這種現象的發生。近些年來,在社會開放、經濟發展的社會大環境影響下,在個別寺廟管理松馳的情況下,這種現象似有暗流回潮之勢。2006年,國外有家報紙對這一現象的報道,雖然對實事有很大夸張,但所述現象並非空穴來風,這足應引起我們的警覺與思考。

那麼,采取什麼樣的因應措施,才能有效根除這種現象呢?筆者認為,應多方面配合,從不同角度同時下手解決。以下是幾點思考:

一、加強僧眾的教育

教育可以從內心改變人的思想、認識與觀念,所以教育才是最徹底的,最根本的辦法。

首先,最重要的是戒律實踐的教育。

戒是一切修學的根本,「戒定慧」三學中,戒能防止身口意造作惡業,並可令人修習善行。佛陀非常重視戒律的建立,他在《涅槃經》說:「戒是一切善法之梯蹬,亦是一切善法之根本也。如地,悉是一切樹木所生之本也。」 這是說戒是一切善法的根本,由它可以通向所有的善法。佛陀指出,制定戒律可以為比丘帶來重大利益。《五分律》中說因有十條重要的利益,所以為諸比丘制定戒律。

正是由于戒律有這樣大的利益,所以佛陀特別重視戒律的存在與守持,直到入滅之前,他還一再叮囑比丘要以戒為師。 世尊說有戒律的存在就如同佛在世間。 可見、戒律是佛法住世的根本,戒律是僧團清淨的保證,戒律是定慧解脫的基礎,戒律是成佛道路的明燈。一個沒有戒律的僧團,難以想象會變成什麼樣!

但是今日的佛教,戒律的守持同樣面臨很大危機。有些人不願意談戒律,更不願意守持,甚至還有人對于他人的守持嗤之以鼻,認為是老土、不開竅。于是,寺院中出現了一種怪現象,不諳佛事的人大行其道,老實本份的人反受排擠。行非梵行無人責備,修行用功卻遭人譏誹。相互攀比的是吃喝享受,相互學習的是非法非律。更有甚者身現僧相而實非獨身。這都是腐化墮落的表現!

僧團的清淨特徵決定了個體出家僧人必須嚴淨毗尼、堅守戒律,這是寺院生活的特點對我們所提出的重要要求,也是佛教在世間存在的根本保證,失去了這一層特質,佛教也就喪失了它在人間度化的力量。

就具體的落實而言,準時參加寺院的半月半月誦戒,時常學習戒律典籍,以戒律的要求規范自己的行為,參加寺院的佛事時莊重嚴肅,出門在外衣著整齊,與人交往溫文爾雅,不講粗話,不攀緣,不化緣……這都是持戒習律的表現。

只不過,今日的戒律學習不能食古不化,不能望文生義,不能照搬教條,而須要把其要點,側其重點、聯系現實、結合實際。在學習的方法上也不能因循守舊,大可生動活潑,方便善巧。這樣才契合現代人的學佛根機。須知佛法是圓融的,能把戒律的守持精神深植內心深處,這才是最重要的。

其次,是加強佛法的學習。

佛法是世界上最廣博、深邃的哲理、思想,可以說沒有任何其它的哲學、思想能夠相比。就連英國歷史學家湯因比先生都認為佛教是一個超前的宗教,只有未來的社會才完全屬于它。 還有一個著名的科學家說科學愈進步,就越能證明佛法的真實性。披剃出家,就是到了聽聞佛法的「近水樓台」,如果不能認真學習佛法,可以說與懷中掛餅身餓死、衣藏寶珠口乞討的愚人幾乎沒有區別!

然而,現實就是有一些人身在寶山而不知利用。有些出家人,寺院里住了許多年,還對佛法一無所知。有個居士進一寺院,問一僧人:「阿彌陀佛是什麼意思?」哪知他竟然說:「就是見面的問候語,如同先生、小姐的稱呼一樣。」僧人無知到這樣的地步,怎麼能不遭人恥笑!

現在不少寺院都設有小型的佛學培訓班,這是很好的條件,作為出家僧人,尤其是年輕的僧人,在這個民眾素質日益提高的時代,只要有機會,就應該好好地學習佛法,否則極易陷入被人嘲諷的地步。如果沒有佛學班,閱覽室或圖書館也可以利用,每天的工作完成之後,或閒暇之際,不妨常去看看書。日積月累,積少成多,漸漸地就可以在佛法的義理上通達,通達義理是修行實踐的前提條件。

學習佛法最好有一定的計劃,而且要持之以恆的堅持下去,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當然,在寺院中學習不同于佛學院,可以采取靈活的方式,也不必拘泥于時間、科目,自己可以隨意選擇,適時、適機、適意地學。

再者,是增進道德品質的學習。

佛教自古有重視道德建設的優良傳統,歷代祖師、大德,多為持戒精嚴、學修精進、博學廣聞、心懷天下、情系六道的「人天師表」。他們為法忘軀、為教獻身、為眾生點盡自己的生命之燈。這些都是後世佛子可以世代相承的精神,是每個僧眾可堪比學的楷模。寺院的修學中,也應該多學習歷代祖師、大德的優秀品德、高尚人格、偉大僧格,以此增強信心、增進品德、完善人格、提升僧格。要知道,只有偉大的人格魅力,才是攝服眾生的重要力量。

太虛大師說:「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現實。」這是將人格的圓成與佛格等同,人格的完成實際就是道德的完善。太虛大師還說學佛要先從做人開始,成了一個完善的好人,然後才能談得上學佛。如果人都不能做好,還怎麼去學超凡入聖的佛陀? 可見道德對于學佛是多麼重要!

道德的學習不能停留在口頭或理論上,必須落實于寺院僧團的日常生活中。不浪費財物、不奢侈腐化、不互相攀比,關愛同參、勤于勞作、尊重師長、言語柔和、照顧病患、謙讓忍耐……這些都是有道德、高品格的表現。

還有,是促進文化知識的學習。

文化學習首要的是傳統文化。中國固有的傳統文化是一筆珍貴的財富,作為初入佛門者的一種引導,可以從道德品質與文化素質上使人更好契入佛法。比如儒家所倡之「修身」,「養德」,「仁、義」、「禮、智」等,其實就是佛法中「人天乘」佛法的一部分,儒學可以作為學佛的基礎,為學佛提供階梯與便利。所以,《牟子理惑論》中說儒佛二家是金玉不相傷,精魄不相妨。 荷蘭學者許里和說孔子為佛教的傳入奠定了基礎,孔佛兩位聖人是相通的。 佛法修學的余暇,若能讀些「四書」、「五經」及老、莊之類的傳統文化書籍,相信會對佛法的學修有極大的助益。

傳統文化之外,歷史、地理、教育、哲學乃至自然科學的書籍,都可以適當地閱讀一些,這對于增進知識、開拓視野,都有很大的作用。另外,電腦與網絡技術這些現代的工具也要掌握一些,現今時代是不能漠視先進科技的存在與價值的,否則對自我修學、弘揚佛法,都有相當的局限性。只是,在學習的過程中,一定要有所警覺,不可沉溺于游戲、聊天等無益的生命消耗上,否則就適得其反了。

總之,就加強僧眾的教育而言,寺院應當倡導僧眾認真守持戒律,努力修學佛法,勤奮學習各種文化知識,不斷提升自己的生命品質。

二、完善僧制的建設

教育是從內在改變人的思想,而制度則是從外在對不良現象的一種防范與約束。針對僧俗混亂而言,建議可以由兩個層面在制度上解決這個問題。

首先,是統一僧人戶籍。

現在的中國佛教,僧人戶口大多在原藉,身份證上也多是俗家姓名。能夠辨別是否出家僧眾的證明也唯有一張戒牒而已。戒牒只是受了具足戒的證明,並不能反映一個人家庭狀況的全部。所以、雖說是出家了,可是寺院或佛協很難知道是否所有的人都符合「無牽無掛」這個條件。假如有人「金屋藏嬌」,誰又能夠知曉呢?

但是,如果戶口在寺院,身份證用的是出家法名,哪就是另一番情形了。因為無論任何重大家庭更變的申請,都需要合法身份。這樣,想作弊的人就沒那麼容易了。中國佛學院及北京法源寺等少數寺院,從落實宗教政策後到現在就是這樣做的。從長期以來的實施情況看,效果是良好的,基本杜絕了僧俗兩頭沾的情況。既然如此,其它寺廟不妨可以作為參考。

其次,是進行有效的網絡管理。

大家知道,現在的電腦網絡十分方便快捷。只要某個單位或機構把自己的資料輸入電腦,建立網站。那麼、無論千萬里之遙,輕按鼠標,想了解它們的人就可以不費吹灰之力找到他所要了解的情況。在網絡上,你只要輸入一個名稱,就可以查找到一切與此相關的資料,可謂詳盡快極。其實佛教界完全可以借用網絡管理和網絡管理的思維來形成一個新的行之有效的僧團管理模式。

這套模式可以這樣組成:各個寺院將自己寺院常住僧眾的種種情況,諸如剃度時間、求戒與否、主要職責、掛單何處等等,詳細造冊,輸入電腦,聯接網絡,並且定時更新,隨變而換;各級佛協也建立自己的聯系網站,和下屬寺院互相溝通,而且負責層層相傳,最後將所有信息匯集到最上層的網絡;最上層的網絡將所有信息匯總,分類建檔,形成全面總體反映佛教最新狀況的中央檔案庫。這樣,假如某個寺院出現違背國家法律、清規、戒律的人員或事情,那麼很快就可以反映到最上層的網絡,最上層網絡的消息也能很快反饋給所有下屬系統,那麼違規者就再也不能躲避藏匿,逍遙法外。

再者,是建立完善的僧人醫療保障體系與養老制度。

沒有考察過古代的佛教醫療保障體系與養老制度,不知道那時的情況怎樣。就今天而言,中國佛教協會還沒有針對這一問題而制定明確的規章制度,地方寺院大多也沒有完善的僧人醫療保障體系與養老制度。

就醫療而言,據筆者所知,地方寺院中,個別寺院可以報銷醫藥費,多數不能夠。就可報銷的個別寺院而言,多數只報執事的,少數報執事與老常住的,完全都報的也不多。而且,就報銷的人而言,也不是人人平等的。 有的寺院是大病住院報一部分,有的則是平常報些,大病住院就不管了。另外,報與不報,報多報少,上下任方丈都不相同,可以說是事因人遷,人因事改。

就養老而言,部分大叢林設有專門安置年老僧人的「安養院」等養老機構,絕大多數沒有。有的寺院,非但沒有養老機構,甚至清眾僧人年老的時候,還會想辦法把他排擠出寺院,以便減少麻煩,節省開支。就已有養老機構的寺院而言,多數也僅是給間住房、不再安排公務、不必隨眾上早晚殿而已,真正派人專門照顧生活的少之又少。

總而言之,目前的中國佛教寺院,僧人的醫療保障體系與養老制度建設幾乎還是一片空白。僧人醫療保障體系與養老制度的缺失,帶給出家僧眾(尤其清眾)的是高度的不穩定與不安全感,有病不能治與老而無人管是隨時隨地面臨的現實困境,它們像蛇一樣時時地困擾著大多數寺院的大多數僧人。這種局面造成了他們即便想安心地修行也不太可能,因為他們不得不首先考慮自身的生存問題。長期將身心浸染于生存事務中,難免致使信仰的淡化與行為的俗氣,更難免于世俗的誘惑。

有鑑于此,要想改善僧俗混亂的現象,建立完善的僧人醫療保障體系與養老制度也是十分迫切的事情。其實,今天的寺院,僧人醫保與養老完全可以借用社會已有的資源與力量,比如購買保險、參加養老基金等。這樣,不但省錢省力,而且又穩定了寺院人心,何樂而不為呢?

以上三項內容,統一戶籍與網絡管理是從消極層面對僧俗混亂現象產生條件的扼制與制止,而建立完善的醫療保障體系與養老制度則是從積極層面對僧人修學環境的保障與穩定。三者相結合,就可以從制度上剷除僧俗混亂現象產生的根源,還僧團以清淨和合的本來面貌。

當然,目前關于完善僧制建設的實現,可能還存在很大難度,因為這些措施所觸動的不僅是佛教界眾多僧眾的利益問題,而且還牽扯到國家的政策問題,政府的管理習慣問題等。但是困難並不等于不可能,中國古代不是很多朝代都有僧藉管理制度嗎?唐代佛教興盛發達,這就與唐代嚴格而又開明的僧藉制度分不開。今天的中國穩定發展,佛教界為什麼不去更加有所作為呢?

三、正確對待僧還俗現象

出家為僧的根本目的就是在于修學佛法,解脫生死煩惱。如果出了家不能夠修持佛法,或者不願意守持戒律,或者還戀慕塵世的繁華,那麼脫掉僧裝,還俗歸家應是非常正常的現象。

其實僧還俗現象,早在佛陀時代就已經有了。《中阿含?木積喻經》中佛陀講無上梵行的方法,當時就有六十比丘舍戒還家,因為他們覺得世尊的教誡太深了,太難了,學道也太不容易了。 《佛說未曾有因緣經》中,佛說出家修行之法,當時就有五百比丘叩頭白佛,說他們不堪修出家修道。因為一直以來,他們進入僧團就是為了獲取利養,所行的都是邪法,沒有真實的修行而受人供養,負債越來越多,于是心中常懷憂懼,無法安寧,因此要舍道還家,歸于俗緣。 另外,在《大寶積經》卷八十八中,也有五百比丘,聞法不堪受持而還俗歸去的事例。

在這種情況中,佛陀沒有責罵這些退道還俗者,更沒有輕侮慢怠。相反,卻還讚嘆說:「善哉善哉!吾助爾喜。所以者何?夫人入行,如把刃持毒,不堪觸者,不如不為。何以故?執持不勤,反為害故。汝等今者,信于業報,有慚愧心。慚愧因故,除滅過罪,增長善根……又告比丘,寧割身肉,以用供口,不以邪心受人施也」。 佛陀的意思是說:你們的行為真是很好,我隨喜讚歎!進入僧團修行,就如耍刀槍持毒藥一樣,如果不能勤加練習,不具能力,不如不做,否則極易傷害到自己。你們現在有慚愧之心,相信因果業報,即便還俗也是好事,可以因此滅除罪過,增長善根。出家比丘就是割自身肉用以飽腹,也不能以一念邪心求取供養,讓人布施!

由此可見,佛陀對待比丘還俗的態度是開明的,他從不對修道學佛勉為其難。當然,對于比丘修道的要求也是嚴格的。

佛陀允許不願意過出家生活的比丘如法舍戒還俗,而且舍戒的方法也很簡單。《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二指出:若舍比丘的具足戒,只要說一聲「我舍具足戒,願做沙彌」就可以了。若舍出家戒法,說「我舍出家戒,願為優婆塞」就可以了。而舍五戒,則唯說「我做三歸依優婆塞」就可以。舍戒之時,如果周圍沒有出家人,只要有任何一個人在,不管信不信仰佛教,能聽懂話的意思就可以。而且,舍戒只用說一聲,不用說三遍就生效。另外,還俗穿上俗家衣服之後,若有世人詢問,回答「我不出家了」就完全可以。這樣的還俗,如法如律,不會有任何的罪責與過錯。 舍戒以後,若還想入僧團,可以再重新出家受比丘戒,這樣的情況以七次為最高限制。

佛教傳到中國以後,對待還俗的認識產生了變化。有些人認為「好馬不吃回頭草」,出了家再還俗是件不光榮的事情,見不得人。有些人認為出了家就不能再還俗,否則就會折福損壽。甚至還有人乾脆說「出家還俗就會墮地獄」。說這些話的,不但有一般對佛法不解的人,有些甚直是很有聲望的僧人。這就對世人誤導很深。由是而產生出了一些極不正常的現象。比如,有人不能守持戒律,不能修學佛法,可是有忌于此而不敢還俗;有人難舍世間富貴榮華,可是有忌于此而不敢公然退出。于是,不能修學又不敢還俗的人,就此萎靡懶散,做起了苟延殘喘的飯食僧;不願學修又不敢退出的人,就開始拼命爭利奪名,積財累物,甚直私蓄家室。這就使僧俗混亂更多了一份參與者。

有鑑于此,我們再不能用不正確的態度來對待僧還俗現象。我們應擯棄以往的誤解、偏見、成見,以正確的態度,用新的思維來處理這類事。

我們不勸人還俗,可是對于那些實在要離開佛門的人,也絕不岐視、不鄙夷,而是以一顆同情之心,給予其慰藉。就像太虛大師《尊重僧界還俗人》中所說的那樣,鼓勵他回去後好好生活,認真做人;勸勉他要常行善事,少造惡業;勸勵他要繼續修學佛法,換裝不換心,有機會就護持佛教。這樣、高高興興地進來,歡歡喜喜地出去,無怨無恨,無惱無悔。

償若這樣,不但還了俗的人還會惦記佛教,護持佛法;而且避免了那些「人在曹營心在漢」,「腳踩兩條船」現象給僧團造成的損傷,給佛教造成的危害。

其實,不要說佛教,就是從法律角度也是允許還俗的。我國《憲法》第二章第三十六條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宗教自由政策》中也明確規定公民「有過去不信教而現在信教的自由,也有過去信教而現在不信教的自由」。由這些規定可見,出家和還俗都是符合國家宗教信仰政策的,過去信教而出家為僧,現在認為自己不適合過出家生活而還俗,這都是屬于公民個人的私事,任何人都不得歧視,否則就是違法行為。所以,即便按國家法律,我們也應當尊重還俗僧人的人格尊嚴。

總之,正確對待僧還俗現象,既是對僧團自身發展的健康疏導,也是對還俗僧人人格與信仰的尊重,將對佛教產生極大的正面作用。

「僧俗混亂」現象猶如僧團的毒瘡,必須引起教內的注意,及早重視及早解決,這樣佛教才能化危為安,健康發展。否則,潰爛下去,必然殃及全體。

就本文而言,「加強學習」是治本,「健全僧制」是治標,「正確對待僧還俗」是自我消毒措施。三者密切結合,標本兼治,相信一定可以使中國佛教更加純淨,更加和合。也只有這樣,中國佛教才能帶給社會持久的正面影響與正面作用。 l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