懺悔的理論與方法 第四章 禮佛持咒的懺悔功用
第四章 禮佛持咒的懺悔功用
第一節 禮佛的懺悔功用
在佛門寺院的晚課中,有一篇“大懺悔文”。大懺悔文主要的內容,就是稱頌、禮拜八十八佛;然後,念上一篇懺悔文,以表示發露懺悔;最後是發願迴向。經文是採自《華嚴經》的普賢行願品,也就是十大願王中的第八願。
為什麼這篇以“八十八佛”為主的功課,可以稱為“大懺悔文”,成為佛門住眾每天晚課時必唸的功課之一呢?這篇大懺悔文是宋朝時代,西夏一位從西域來的法師,號“不動”者所編集;因為他是修密教金剛部的,所以又被人稱為“金剛”法師。大懺悔文裡面的八十八佛名,是引自《佛說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和《佛說決定毗尼經》。前者有五十三佛名,後者有三十五佛名,加起來共八十八佛名;最後的“南無法界藏身阿彌陀佛”,則是另外加入的,不在前二經的佛名之內。
這五十三佛名和三十五佛名,真得具有那麼大的作用,使得依它們而組成的功課,被稱為“大懺悔文”嗎?我們來看經中怎樣說。
在《佛說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中,有一段經文是:
“時藥上菩薩說是過去五十三個名已,默然而住。爾時行者即於定中,得見過去七佛世尊毗婆尸佛而讚歎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所宣說五十三佛,乃是過去久遠舊住娑婆世界、成熟眾生而般涅槃。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及餘一切眾生,得聞是五十三佛名者,是人於百千萬億阿僧祇劫不墮惡道;若復有人能稱是五十三佛名者,生生之處常得值遇十方諸佛;若復有人能至心敬禮五十三佛者,除滅四重、五逆及謗方等,皆悉清淨。以是諸佛本誓願故,於念念中即得除滅如上諸罪,”(注一)
這段經文,對於想懺悔的人來說,相信是具有極大的吸引力。因為,只要恭敬的禮敬五十三佛,就是造了四重罪——殺、盜、淫、妄;或者造了五逆罪——殺父、害母、殺害阿羅漢、破和合僧團、惡意出佛身血,以及誹謗大乘經典等最重的罪業,都可以滅除,內心重獲清淨。既然四重五逆的大惡大罪,都可以因敬禮五十三佛而消滅了;其他無意間所犯的小罪,則只要敬禮五十三佛,便能獲得滅除,更是不用疑問了。
再來看《佛說決定毗尼經》中,如何解說“三十五佛”的功用:
“若有菩薩,成就五無間罪,犯於女人、或犯男子、或故犯塔犯僧,如是等餘犯,菩薩應於三十五佛前,所犯重罪,晝夜獨處,至心懺悔……。菩薩如是現此三十五佛,如在目前;思惟如來所有功德,應作如是清淨懺悔。菩薩若能淨此罪已,爾時諸佛為其現身,為度眾生亦說種種諸行,成就愚惑諸眾生故。”(注二)
從這段經文可以看出,稱念(或觀想)、敬禮三十五佛,也可以滅除五無間的重罪,功用和五十三佛是一樣的;不動法師將它們排列在一起,加上普賢行願品的發願迴向,稱之為“大懺悔文”,實在是無可厚非。因為,稱念、敬禮這八十八佛,可以懺除四重、五逆、五無間地獄的重罪,自然可以說是功用最大的懺悔文了。
禮佛、唸佛既然有這麼大的懺悔功用,那麼,我國佛教徒的愛好禮佛唸佛,以拜佛為懺悔的正途,也就不足為奇。
除了八十八佛為寺院晚課必須稱念、敬禮之外,一般佛教徒也有隻禮拜一尊佛或菩薩的。像釋迦牟尼佛、阿彌陀佛、藥師佛、當來下生彌勒尊佛,以及觀世音菩薩、文殊菩薩、普賢菩薩、地藏菩薩……等,都深受我國佛教徒的恭敬與禮拜。經典上也都有記載敬禮這些佛菩薩的功德,除了能消業障滅罪,也能增長福德智慧。
總之,禮佛對一般佛教徒來說,是有它重大且廣泛的意義。因此,懺悔時自然就少不了禮佛。
第二節 持咒的懺悔功用
咒語的懺悔功用,似乎跟禮佛不相上下,也有它不可思議的功效。
在佛門的早晚課中,咒語的誦唸,佔了很大的比例。尤其是早課,從楞嚴咒到大悲咒、十小咒的持念,已經佔了一半的功課;晚課雖然咒語較少,但仍然安排有大悲咒;同時,蒙山施食,也多靠咒語的加持,就是念完了阿彌陀佛經,也要念上三遍的“往生咒”來消業障。大乘佛教似乎離不了咒語,有顯就要有密,顯密配合,已成了大乘佛教的特質之一;不僅中國祖師所編的早晚課有顯有密,就是印度大乘經典,也常常在經文之間,含有一篇或多篇的咒。
咒語究竟有什麼奧秘?持咒會予人怎樣的作用呢?我們單就懺悔方面來探討它,其他方面不談。
先來談“楞嚴咒”。在《楞嚴經》卷七中,佛說:
“阿難,是善男子持此咒時,設犯禁戒,於未受時,持咒之後,眾破戒罪,無問輕重一時消滅。……若造五逆無間重罪,及諸比丘比丘尼四棄八棄,誦此咒已,如是重業,猶如猛風吹散沙聚,悉皆滅除,更無毫髮。
“阿難,若有眾生,從無量無數劫來,所有一切輕重罪障,從前世來未及懺悔,若能讀誦書寫此咒,身上帶持,或安住處、莊宅、園館,如是積業猶湯銷雪,不久皆得無生忍。”(注三)
這是楞嚴咒的滅罪功用。從經文中來看,它的功用之大,與敬禮五十三佛是不相上下的,同樣能滅五逆等五無間重罪;並且,還能滅除被稱為斷頭罪的比丘四棄(四波羅夷)和比丘尼八棄罪,似乎已超過五十三佛了;至少對出家眾來說,楞嚴咒是比五十三佛來得有意義。因此,楞嚴咒被古代祖師安排在早課的第一篇誦唸中,或許是含有特別的意義吧?大概也跟佛說此咒的因緣,也有關係。
楞嚴咒之外,大悲咒在中國佛教界,也是很受重視的。由於楞嚴咒長,持誦就比較不容易;尤其是背誦。因此,除了早課時誦唸外,其他的時間就少有人念;大悲咒便不同了,它比楞嚴咒短,背起來容易,念起來也方便。於是,大悲咒流傳的廣泛,就不是楞嚴咒所可以相比的了;而大悲咒的受重視程度,也是在楞嚴咒之上。
大悲咒何以受到佛教徒如此的重視呢?我們仍然只從懺悔方面來探討。
《大悲心陀羅尼經》中說:
“若諸眾生侵損常住飲食財物,千佛出世,不通懺悔,縱懺亦不除滅;今誦大悲神咒,即得除滅。若侵損食用常住飲食財物,要對十方師懺謝,然始除滅;今誦大悲陀羅尼時,十方師來為作證明,一切罪障悉皆消滅。一切十惡五逆,謗人、謗法、破齋、破戒、破塔壞寺、偷僧祇物、汙淨梵行,如是等一切惡業重罪,悉皆滅盡;唯除一事——於咒生疑者,乃至小罪輕業亦不能滅,何況重罪。雖不即滅重罪,猶能遠作菩提之因。”(注四)
這是大悲咒的滅罪功用;所滅的也是最重的十惡五逆等罪。佛門早晚課中,都安排有大悲咒的誦咒;拋開大悲咒在其他方面的功用不談,單就滅罪方面來說,無形中,誦唸者已得了極大的利益。
幾乎大部份的咒語,都有滅罪、消業障的功用,譬如:廣為淨土宗信徒所持誦的“往生咒”,也有“於佛像前,胡跪合掌,日夜六時各誦三七遍,即滅四重五逆;十惡、謗方等罪,悉得滅除。”(注五)所滅的也是重罪。再如早課十小咒中的“準提咒”,也有滅罪的功用。《準提經》說:“若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受持讀誦此陀羅尼滿八十萬遍,無量劫來所造五無間等一切諸罪,皆悉消滅,所在生處皆得值遇諸佛菩薩。”(注六)此咒跟其他咒不同的是:規定要誦滿八十萬遍,一切重罪就能滅除。
另外,“七佛滅罪真言”更是為滅除佛教四眾所犯的四重、八重等罪而說。《大方等陀羅尼經》卷四載:
“爾時文殊師利,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而白佛言:‘世尊,若比丘於世尊去世之後,毀犯四重;若比丘尼毀犯八重;若菩薩,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毀犯如是一一諸戒,所犯重罪,當云何滅?’佛言:‘善哉!文殊師利,乃能請問如是等事,汝慈悲勝故,能發是問;汝若不發是問,我終不說彼惡世比丘所犯之過。善哉!善哉!文殊師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我去世後,若有惡律儀比丘毀四重禁,默然而受檀越供養而不改悔,當知是比丘必受地獄苦而無疑也。我今當出良藥救彼比丘重病……,”(注七)
於是,佛陀說出了七佛滅罪真言。這真言乃是過去七佛所宣說的,它主要的功用,就是在滅犯禁戒的重罪。因此,叫做七佛滅罪真言。
從上面的引例,持咒所能產生的懺悔功用,就不難了解了。《金剛經》中,佛說:“如來是真語者、如語者、不誑語、不異語者。”(注八)佛經都源於佛說,經中既然說咒語和禮佛能夠滅罪,自然是真實不虛、無可懷疑的了。
注一:見大正藏第二十冊六六四頁上。 注二:同上第十二冊三八頁下及三九頁上中。 注三:同上第十九冊一三七頁中。 注四:同上第二十冊一○七頁上。 注五:同上第十二冊三五二頁上。 注六:同是第二十冊一八五頁上。 注七;同上第二十一冊六五六頁中。 注八:同上第八冊七五○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