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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宗簡論 第四章 華嚴宗的思想體系 第四節 六相

第四節 六相   六相謂一真法界之體,有六種相。然法界同體,本無異相,由法義入,遂有六名。名雖有六,不離一體,交徹融通, 一多無礙。傳二祖智儼大師,禮杜順和尚為師, 一日偶遇異僧謂曰:汝欲得華嚴一乘法界宗旨,《十地品》中六相之義,慎勿輕視。當一二月間,靜攝思之。師遵教研究,不一月豁然貫通。六相之義,說明如下:   (一)、總相:   一含多德。謂一真法界之體,能具有多種功能。如人之身,能具眼耳等諸根為一體。   (二)、別相:   多德非一。謂理體雖一而有種種差別之義。如人身體雖一,而有眼耳鼻舌諸根各各不同。   (三)、同相:   義不相違名同。謂義雖有種種差別,而同一法界緣起。如眼耳等諸根,同在一身不相違背。   (四)、異相:   多義相望為異。謂種種差別之義同處一體,各適其宜,不相混濫。如眼耳等根的作用,不得雜亂。   (五)、成相:   一多緣起和合為成。謂種種緣起之義,共成法界總相之體。如眼耳等根共成一身。   (六)、壞相:   諸法各住本位為壞。諸法各住本位,則總相不成。如一座房屋,梁柱各自獨立,即一屋不成。   六相中總、同、成三相,是無差別門。別、異、壞三相,是差別門。宇宙間一切事物,皆具有此差別與無差別二義六相。差別與無差別二義,表里不相離。即現象與本體柏依不離,現象即本體,本體即現象。   如由體義而分為六相。總別一對,是就體立名。同異、成壞二對,是就義立名。其中同異一對,是就「義相」而立,成壞一對,是就「義用」而立。   如就體,相、用來分別六相。總別一對,是就體而立。同異一對,是就相而立。成壞一對,是就用而立。

  六相要旨,說明法界大緣起「總則一舍,別則諸緣。同則互不相違,異則諸緣各別。成則就緣辨果,壞則各住自法」。六相互為圓融,說明世界是一個多元聯系,重重統攝而又和諧的洪流。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