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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宗簡論 第四章 華嚴宗的思想體系 第二節 四法界

第二節 四法界   宗密大師說:「統唯一真法界,總該萬有。然心融萬有,便成四種法界: 一、事法界:界謂分義, 一一差別,有分齊故。二、理法界:界是性義,無盡事法,同一性故。三、理事無礙法界:具性分義,性分無礙故。四、事事無礙法界: 一切分齊事法, 一一如性融通,重重無盡故。」現將四法界分述如下:   一、事法界   事法界是指統攝千差萬別的事物與現象。在森羅萬象的事物中,一一差別之事相,皆超不出色心、依正、境智、相用。在佛學里一般稱之為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七十五法,百法,以統攝形殊異狀的諸法,在《華嚴》一乘圓教中,將此分為教義、理事等十對,來談圓融無礙之理,現將十對的含義介紹如下:   (一)、教義一對:教是能說言教,義是所解的義理。   (二)、理事一對:理是永恆不變的理體,事是由緣而起的幻化事象。   (三)、境智一對:境是所觀的對象,智是能觀的智慧。   (四)、行位一對:行是實踐的遇程,位是所得的階位。   (五)、因果一對:因是成佛之前的種種修行法門,果是佛位的境界。   (六)、依正一對:依是依據,為有情所依處的國土,正是正根,依住正根國土的佛,菩薩和一切眾生事。   (七)、作用一對:體是不變的體性,用是隨順外物的作用。   (八)、人法一對:人是能知能觀的主體,法是所知所觀的客體。   (九)、逆順一對:逆是違反法性的現象,順是順應法性的作用。   (十)、感應一對:感是召來感應的當機眾生,應是隨應眾生不同的根機,而有種種不同的門。   以上十對,每一對中皆有十對,這十對又能同時相應,圓融無礙,所以事法界,攝差別界無不窮盡。如久華嚴經移說:「諸佛知過去一切法界,盡無有余。」   二、理法界   理法界指統攝萬物的理體。物質世界的森羅萬象,光怪陸離,令人眼花目眩,但其理體不變。此指事法界,因緣生起的差別現像,它的生滅變化,都歸于空。但就物的本體的來說是無生減,無增減,為永劫不變的絕對理體。這個宇宙萬有如如不動的本體,就是理法界。這個理法界超出吾人語言文字,心緣等相,不可名狀,強名曰空。所以《華嚴經》說:「遍觀法界,唯是一味清淨真如,本無差別事相」。又說:二切法無生: 一切法無減,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法性本空寂,無取亦無見,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   三、理事無礙法界   華嚴宗認為現象與本體是具有相即相入的關系。因為「理」指事物抽象的理性而言;「事一指理性統攝之事相而言。二者交相融貫,事若無理則不成;理若無事則不顯。事理即空有,性相的異名,由于理事融貫交徹,而成為理事無礙法界。理與事的關系如同水與波,波即是水,水能變波,水與波本來就是同一性質的東西。如《心經》說:「色(現象)即是空(體性),空即是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氣空為色的體,色為空之相,換言之,現象實際就是本體,本體實際就是現象,只是現象界的萬物都是虛妄假有,而理體是絕對不變的,所以我們常說差別的事相與平等的理體是一物的兩面。我們應從生滅無常的現象中去體認亙古不變的本體。是以古德說:二氣不言含萬象,萬靈何處謝無松。夾路桃花風雨後,馬蹄無處避殘紅。」「萬松參天,觀之而無色,群音揭地,聽之而無聲。」是說性相交融,心物一如的境界。   四、事事無礙法界   事事無礙乃法界一大緣起,是華嚴最」咼境界。此緣起稱性而遍事,為事理交相涉入的因陀羅網境界。由于緣起稱性故而能常,世間萬法雖皆無常,而稱性之理唯常。由于緣起遍事而相依存,故生減與不生減而得和合,和合之事即法界緣起之妙用。宇宙萬象,皆是法性的理體所顯現,其所顯現的諸法也應該是融通無礙的。因為事事既皆依理,則事無大小,都具有全體的理性。理性因遍于每一事物,則事摯皆因遍而不相妨 。理若融于事,則事必理化,事同于理,則事無往而不具足融圓。事融于理,理必事化,理同于事,則理無往而不具諸妙用。譬如離波無水,離水無波,水波無礙,而水和水,波與波也應無礙。如《華嚴經》說:「如來觀一毛孔,一切眾生悉入其中,眾生亦無往來想。」「佛剎微塵數,如是諸剎土,能于一念中,一一塵中觀。」「一塵中有塵敷剎,一一剎有難思佛。」都是申明事事無礙的思想。好似天空一輪明月,映在萬江千水之中,一一之法,都不孤起,而相互圓融無礙。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