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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史觀及其哲學 下篇 第五章 思量能變識(人生論)

唯識史觀及其哲學

第五章思量能變識(人生論)

第一節敘言

一、人類社會所要求的是自由平等,西洋人說:「不自由毋寧死。」當然不平等之奴隸生活,也毋寧死。因此,近世人類競相斗爭者,沒有不以自由平等相呼號。但是實際上,今日之世界人類,弱者仍然是不自由、不平等,過著奴隸生活,在強者們的意識上沒有真的自由平等,自由平等是他們的,不是他們所統治的人民。不論講什麼政治主義,舊民主也好,新民主也好,國家主義也好,民族主義也好,都應該以真正的自由平等來對待他的人民。中國古時,有天下為公的大同思想,近來美國人提倡四大自由和天下一家,是極美善的,若能徹底實行,對于人類是有著實際利益的。

但是人類自從有史以來,從未能實行真正自由平等,這原因在那里?這是因為人類中的每個人,都有一個自私的「我」。從自私的「我」上,經歷種種學習的經驗,而有「我見」,這「我見」是所謂每個人對每種事物的知識、見解。這些知識、見解,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有了思想系統(即所謂見解)、組織具體化,在政治上就曰什麼主義、什麼政策,在文化思想上就說是什麼理論思想。這些主義或理論,能在社會之上、人類之中,生起一種信仰的力量的時候,他那見解,即成為一種時代的潮流或洪流了。因此,世間上一切的知識見解,都是依據其個人的智能和社會的經驗而產生的。其智能的出發點,就是那「私我」。因為有了「私我」,就必有私我相對待的「你」與「我」;有了你我,就有「我是你非」;「我們是你們非」;「我們的見解正確,你們的見解不正確」;「我們是民主,你們是不民主」。于是引起煩惱,引發感情,引發行動,創造出一切人類社會的痛苦,自由平等快樂從此就永遠不能得到。此中所謂「私我」的來源,依唯識學說,就是末那識的妄執。

二、人生在社會中,總要有人格,有人格的人,在社會上才能為人所尊重;沒有人格的人,就為人所卑視,故云:「人格要偉大」,可見人格對人生的重要性。但是,什麼是人格呢?那是很難捉摸的,如果他人問你,某人的性情如何?行為如何?聰明如何?人格如何?你可以答復他,那人的性情好,行為不十分好,也還聰明,人格是十分健全的。究竟什麼是人格?依社會心理學說:人格的發展,是順適家庭社會等環境而發展的。換句話說:人格是社會環境養成的;而另一方面又是以個己行為為主的發展。若依生理學說:人的體格、性情、健康等,可以影響他的人格。依心理學家說:人格是氣質,中國古書上說的氣節就是人格。所謂氣節、人格,內心上究竟是什麼使其如此呢?佛學上說就是「我」。具有個性的我性,在某一方面的發展、表現,就是人格或氣節。私欲(或私我)個性特重的人,一定是小氣、自私,作官是貪污、害民,人人曰此人無人格。私欲(或私我)個性輕微的人,一定是寬宏大量、清廉愛民,人人曰此人有人格。又如我們忠于國家民族,古時說忠于皇帝,如果為國家民族而犧牲,人人曰此人有氣節、有人格;如若反國家民族,人人曰此人無人格無氣節。信宗教的人為其教而犧牲,世人亦曰有人格,如果反教,人曰此人無人格、無靈魂。這私我、人格、靈魂,在佛學上又是以第七識的我執為基形的。這種私欲是本能的,不是學習的。但另一方面說,人格可以由環境養成。

三、第七末那的特性有二:一恆審思量「我」,及恆常以我為出發點,而活動而影響第六意識。二它的特別心理現象是煩惱:我見、我慢、我癡、我愛。四煩惱又都以「我」為主體而各別活動。第八識之所以成為阿賴耶識,就因為此識的我愛心理所執持:以為第八識就是那個生死而不滅的「我體」義。其它的意義,都不算是主要的意。

四、人生之目的,在求得真自由真平等,而能發展其個性天才與高尚人格。但是,這是次要的,首要的是要達到個人內心上的真自由真平等。禪宗與理學的參悟,就是為達此種境界,這個人內心上的真自由真平等,必須打破「我執」,即宋儒所謂私欲。這我執或私欲不能破除,必定隨物轉而不能轉物。佛學要入見道才能進入平等性智(第七識)。故在見道以前,是絕不能有真的自由和真的平等心境的。

五、無我是佛教基本的學理。得無我的解說,就是轉第七識成平等性智的境界,故第七識不轉變,絕不能得到真正的無我境界。

第二節舉頌釋名

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

四煩惱常俱謂我癡我見並我慢我愛及余觸等俱

有覆無記攝隨所生所繋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

頌云:「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說過了知識論的了境能變識,其次說人生觀的第二能變識,此能變識名曰末那。所以說「是識名末那」,末那譯為意。在梵文上有二末那:一指第七識,此中譯音,他處譯曰意;一指第六識,譯曰意識。因為恐怕兩個識名相混,故第七識只譯音。

在唯識學未發展完成時,佛學上只說六識,第七、第八都攝在第六識中。《成唯識論》亦說:「意及意識,名意識故。」就第六識上的特別作用,大乘學者遂別立為第七識,末那特別的含義是「思量」。所以名思量者,是示別于第八和前六識而言的。如云:「心意識三」,這三種名詞本可通名八個識的,但有各別偏勝的意義,所以分別而立。「心」為集起義,指第八識,它能收集一切法的種子,又能起一切法的現行而發生作用,這特殊效能他識沒有。「意」是思量義,指第七識,它是恆審思量第八識為我故,即念念不斷在執著第八識為我。雖在夢中,仍執有我,這行相很微細,我們平常很難覺察得到。故《八識規矩頌》云:「恆審思量我相隨,有情日夜鎮昏迷。」它這種特別效能也是他識所無。「識」是了別義,指前六識,各別了知外境作用最強,這又是七、八二識所不及的。了別就是于所緣境界上去認識、去分別,吾人平常活動的都是這前六識;前六識的主體是第六意識。末那的意義,特別表示思量,對于集起和了別,就不如八、六二識了。

第三節所依與所緣

「依彼轉緣彼」五字,就是說明第七識所依與所緣的意義。「彼」是代名詞,指第八阿賴耶識。「依」有仗托義和不離義。「轉」也有二義:一流轉義,第七識本身相續不斷的流轉。二隨轉義,第七識跟著第八識轉現,故說「依彼轉」。這是說明第七識與第八識的關系。末那是心識,屬能緣;其所緣的唯一對象就是第八識。在末轉依前,即吾人末覺悟無我真理以前,它只取第八識為所緣境而執以為「我」;到了轉成平等性智時,則可緣一切境界了。換句話說:就是打破私我,悟契真理,獲證高尚的智慧。

就末那識與阿賴耶識的關系上說,第七識為能依,第八識為所依。實則八個識的心、心所皆有所依的,若無「所依」即不生起。故這所依性在唯識學上,是很重要的觀點,這里略為申說:

一、所依概觀:所依有三種:㈠種子依,又名因緣依,論云:「諸有為法皆托此依,離自因緣,必不生故。」每一法的生起,各有其自類的種子,依了自類的種子方得生起,這是親因,其它的助緣算是疏緣。如我們苦樂不同,都是自類的業種子所招感:㈡增上依,又名俱有依,又名增上緣依。「增上」是扶助義,謂增加其助緣,促進其發展之意。「俱有」是互為因果,謂彼此互相為助,相依不離之義。論云:「增上緣依,謂內六處,諸心、心所皆托此依,離俱有依必不轉故」;㈢等無間緣依,又名開導依。「等」是相似義。「無間」謂時間上相續無間斷義,空間上無第三者參入。識心前後相似生滅轉變而無間斷,名曰等無間。心、心所法,前念為後念依,曰等無間緣,這緣是特別屬心、心所法的。心、心所法若無等無間緣,即不生起,不能轉動,故必要前念滅已,後念方生,前念與後念無別法問,故云無間。又名開導依者,前念為後念開導故。論云:「等無間緣依,謂前念滅意;諸心、心所皆托此依,離開導根必不起故。」近人有謂外境諸法也是自體剎那生滅,故亦應有等無間緣(見《新唯識論》)。

二、有所依:一切心、心所法具有這三種依的,名曰有所依。若諸心品,無有所依,則不生故。一切外境如色聲等,皆無所依。

三、末那識之俱有依:此中第七識以何為所依呢?這有兩種說法:一說它是以第八識中所藏的第七識種子(親因緣)為所依而生起的,不是依現行的「異熟」,第八藏識而起。故論云:「有義,此意以彼識種而為所依,非彼現識。此無間斷,不假現識。」另一說:這第七識是依第八識中的種子和現行為俱有依。依種子是因緣依,依現行識是俱有依,或曰增上緣依。所以頌說:「依彼轉」,謂依彼種現而轉生轉起也。

四、七八互依:究竟什麼法是俱有法呢?論說:「謂內六處」(六根);此即是增上緣——俱有依,一切心、心所法都要依此內六處,才能生起來。因此,唯識學是心境合一論。內六處即是六根,依陳那說:根即種子,這種子是一切心、心所的俱有依。不過,依護法說:第七識的俱有依是第八識,第八識的俱有依是第七識,是旋轉式,這二識是相依為命的。俱有依和等無間依,在唯識論還有多種說法,這里只好從略了。

五、末那所緣:前說第七識依第八識轉,同時也緣第八識。前面說「緣」,是觀察義,是分別義,也可說是執取義。末那緣第八識的什麼執為「我」呢?印度古師對這也有好幾種的解釋:一說緣第八心王的自體執以為「我」,緣第八識相應的心所執為「我所」。又一說:第七識緣第八識的見分執為「我」,緣第八識的相分執為「我所」。第三說:緣第八現行(異熟報)執為「我」,緣第八識中之種子執為「我所」。實則末那是緣第八識的見分,即是緣第八識之自體作用,總執為「我」,這是護法的意思。總而言之,這第七識只是執「我」而已。

六、我執的根源:研究佛學的人,特別是修學佛法者,都要打破我執(我見)。因有了主觀的我,無明煩惱,人我是非,都從此生起了,人倫社會,也都從此建立了。故「我」是人的主體,社會的主體,所以佛教重視無我的學理,無我則無煩惱。佛陀看透了眾生生死輪迴,都從一個「我」產生,故說無我之教。若能觀察無我,體驗無我,則能不造生死之因。但是要修學無我,先要找到這個「我」的病根是從那里來的,然後才好下手,才好改造。《八識規矩頌》云:「有情日夜鎮昏迷。」這是說明「我」是人生的主體,一切人類,日夜都是迷著在唯我主義的人生觀中。但是第八識見分本來不是我,為什麼第七識這樣顛倒執著呢?因為,第八識體似常似一,它以此為主宰,故執為「我」。在心理學上說,人類從生下來,總以為有一個自主的「我」。這東西隨便你說它是什麼名字,都不成問題,當然也可以說為阿賴耶識。由此,若不把第七識之我相斷掉,人我是非,社會斗爭,水遠得不到合理的解決;也不會了脫生死。斷即轉義,把第七識轉成平等性智,即成無我。

第六意識上也執有「我」,但那是受了七識的影響而起的。這我執有兩種:一是俱生的,即是本能的;二是分別,就是學習的或是習慣養成的。習慣養成的比較易斷,本能的難斷。因此,我說這第七識的特點在執「我」,執我就是人生,也就是一切社會組織的核心,無論什麼社會,什麼團體,都是從此而來,因此而有所謂社會意識、民族意識、國家意識等。這里所謂意識,就是較大的「我」的核心。一個人的自我發展、自我享受,這是太偏狹的「我」,往往因此而害及他人。由于同情心的作用,擴展而成以群眾利益為發展的目的,這就是所謂「大我」。佛學上並不反對此「大我」主義,大我可說為無我,這是打破私我之後的境界。

第四節體性、行相、相應

以思量為特殊効能(體性)的第七識,是恆審思量而執我的,恆是恆常不斷義,審是審察,即深刻的觀察。第六識雖然也審思「我」,卻是不恆。第八識雖是常恆,而根本不審察有「我」。前五識則既不審也不恆。只有此第七識既是恆常,又是審察。故有頌云:「恆審思量我相隨。」不過這種行相,是我們平常意識所覺察不到的;因此識是潛意識。其實,第七識安立是多余的!在《攝論》中第七識名染污意,因為此識有四煩惱相應。又名恆行意,因為第六意是間斷的。其實,間斷只是作用,間斷染污只是煩惱作用,應該意識只有一個。如《成唯識論》云:「意及意識,同名意故。」就證知意識只有一個沒有兩個。若依《起信論》說,意與意識也是沒有明白的界說的。

這第七識有四個煩惱心理恆常與它相應(俱),時時刻刻與第七識俱行不離。論云:「此中俱言,顯相應義,謂從無始至未轉依,此意任運,恆緣藏識與四煩惱相應。」因此,此識名染汚意。那四種呢?

頌云:「謂我癡我見,並我慢我愛。」這四種都以「我」為依止,而在心里上是有次序的:即是先對事物真理缺乏理智的了解(無明),次以自己所認識的為正確(我見),根據這種見識而有倨傲(我慢),由此也就愛著于我。這四種煩惱,是一層深著一層。

我痴,痴即愚癡,亦即無明,或名無知,切實一點說:就是無知識、無理智之謂,為一切煩惱的根本。對于我法相及真理不能了解,故曰愚癡。無明有二:一共無明,亦名相應無明,謂與貪慢疑等一切煩惱心理相應而起的。總而言之,無論什麼煩惱心理生起皆雜有無明。二不共無明,又有二種:㈠獨行的無明,是獨起的,也有二種:⑴是有意識的與忿怒等心理現起的無理智狀態,⑵是無意識的與忿怒等心理現起的無理智狀態:㈡恆行無明:這正是此第七識相應的無明,就是不了解我相真理的無理智狀態。因此識是恒行不間斷的,故此無明亦是恆行。列表如次:

無明:共無明

不共無明

共無明—相應無明與貪痴慢疑等一切煩惱相應而起。

不共無明:獨行無明

恆行無明

獨行無明:一與忿(上圭下心)等隨煩惱相應時則自非主(無明不作主)。

二不與忿等同起,無明作主(第六識的。)

恆行無明:即是第七識的無明常常執我,無明恆有,即我痴。

我見,就是我執,人生的肉體與精神,本是因緣所生法,本無我之實性存在其中,但是人們明此非我的法上,妄執為我,而以為這種見解是對的,故名我見。

我慢,慢是倨傲,這是自高自大的心理,這種心理是依我執而有的,故曰我慢。

我愛,等于我貪,對適意的境,生貪愛故,因為愛著我故,名日我愛。《成唯識論》云:「于所執我,深生貪著,故名我愛。」

這第七識是以思量有「我」為體性為作用的,其作用的心理,即此四相應心所,又都是以「我」為出發點,故第七識就是我執論。

「及余觸等俱」。第七識不僅與這四種煩惱相應,並且與其余的觸、作意、受、想、思五徧行相應。還不只此五徧行相應,故《八識規矩頌》云:「八大徧行別境慧,貪痴我見慢相隨。」還有惛沉、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等八種,及一個別境所攝的慧心所。這些心所,了境能變中已說。

「有覆無記攝」。無記性有兩種:前說第八識是無覆無記所攝,這里說第七識是有覆無記所攝。有覆即染義,第七識的本身性質,不是善也不是惡,不會起惡念作惡事,故說無記。但因為有煩惱相應而起,則此識自體被煩惱蓋覆著、染汚著,故說是「有覆的無記性」。因為有這些煩惱相應的緣故。所以這第七末那識,又得一個別名,曰染汚意,即有煩惱染汚的意識。

第五節末那之界繋與伏斷

「隨所生所系」。這是說第七識在三界中是何所繋屬,此第七識隨順第八識轉。「所生」的生,有「趣」義。隨所生就是隨第八識所生之趣類。又這「所生」是指三界的有漏業所感召的第八異熟現識。謂此異熟果識生在那一趣中,這第七識亦隨著它繋屬在那里。譬如第八識生在欲界地的人中,這第七識也隨著繋屬在人中。論云:「任運恆緣自地藏識,執為內我,非他地故,若起彼地異熟藏識現在前者,名生彼地。染汚末那緣彼執「我」,即繋屬彼,名彼所繋。」

「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這是明第七識的伏斷位次。此中說末那識,由三位伏斷:一是阿羅漢位,二是入滅盡定位,三是證出世道位。阿羅漢義總說三乘無學聖果。「滅定」具名滅盡定,又名滅受想定。《俱舍論》說:有法能令心、心所滅,令心、心所不生(不動想念)名曰滅定。滅受想定就是滅此受、想二種心所。「受」是領納的享受,即人世間五欲享受。「想」是意識的分別計著,世間一切科學、哲學、宗教,主義學說,種種思想分別。學出世的人,雖不貪五欲享受,但分別計著特多,有了這兩種心理活動,就不能出輪迴了,故必先以定力滅此二心所。若有此二心所活動,則身心不能寂靜,若滅受想,則能寂靜。故修受想定的目的,即在求得智慧的寂靜。由修定得心自在,煩惱滅盡,必得阿羅漢道果。

「出世道」者,道本是路,出世道是對世間道說的,即是三乘出世的無漏聖道,以無漏智親證真如理,就是真見道。小乘入初果,大乘初地,證此道已,我執即滅,末那即轉。

以上三種位名,阿羅漢位是無學果,若證此果,染汚末那的種子和現行會全部斷除,所以說阿羅漢無有。其次若在有學的位上,入滅盡定時,或于加行道後,證入出世道時,這末那的現行,暫由定道二種勢力而令伏滅,所以說滅定無有和出世道無有。何以滅定可以伏滅此末那識?因為滅定是出世道的等流法,極寂靜故。出世道中以根本智得真無我解,違害我執,所以說此識無有。後得智是真智等流,也害我執。由此而觀,諸有漏道,不能伏此染汚意識。此若永斷,即得平等性智現前。以上這三位所伏的是我執現行,所斷的是我執種現,所證的是無我真理,又都是以「我」為中心而立論的。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