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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傳吉祥經

南傳吉祥經

《吉祥經》

自出巴利三藏中之小部阿含。[注一]

法舫法師 譯

‘民國丙戌十月,禮佛聖蹟,閱一月而歸,接星洲慈航兄函,謂中國佛學月刊將更名為人間佛教,囑為文章,憶大醒兄主編海潮音時,曾輯人間佛教專號,自此以後,斯名頗為佛學界所稱用之。本經所說,都十二頌,皆系明人間佛教。決無談玄說妙之語。此經傳誦南方諸國,定為僧伽早晚課誦之一。人間有吉慶事,則延僧誦此經,誦已解說。虛大師久倡人乘佛法,即是人間佛教,與此經意吻合,故譯出之,應慈航法師之請,譯文經徐梵澄先生潤色數處,特此志謝。丙戌臘月法舫謹識於印度國際大學。’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只樹給孤獨園。爾時有一天人,於後夜分,身諸光明遍照只樹園林。來詣佛所。到已頂禮世尊,卻住一面,而以偈白佛言:[注二]

諸天與世人,思維吉祥事,希求於幸福,何謂勝吉祥?

一、[注三]遠離愚痴人,親近智慧者,供養於應供,此事勝吉祥。

二、靜住安適處,由曾作福業,而自修善德,此事勝吉祥。

三、凡學諸律儀,真實與工巧,及善說語言,此事勝吉祥。

四、侍奉於父母,攝受妻與子,所作無繫累,此事勝吉祥。

五、佈施與修持,攝受親眷屬,諸業無過咎,此事勝吉祥。

六、遠離諸惡業,亦不飲諸酒,於法不放逸,此事勝吉祥。

七、尊敬與謙讓,知足常感恩,依時聽正法,此事勝吉祥。

八、忍辱與謙卑,具足正知見,談論於正法,此事勝吉祥。

九、苦行與梵行,而得見對謗,證悟與涅槃,此事勝吉祥。

十、接觸世間法[注四],心寂不為動,無憂離貪慾,此事勝吉祥。

十一、如是修諸行[注五],而能無墮失,隨處得安隱,此諸事吉祥。

十二、[注六]終。

注一:南傳巴利文三藏之經藏,有五部集經,即長部,中部,相應部,小部是也。小部阿含有十五種,此經為第一種集內所收之第一經。

二:依原文,在此句前有‘天人立住一而已’,依中文似嫌重複故略之。

三:此頌末一句,依原文應譯為‘汝說勝吉祥’。其含義乃系一問詞,故改譯如此。每頌下注數目字,以便檢對原文也。

四:此中世間法者即所謂利、哀、毀、譽、稱、譏、苦、樂之八風也。

五:此一句原文直譯為‘作此等已’。按意即是修以上諸行也。

六:此經無流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