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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理經》簡讀之二

《正理經》   這是經題。「正理」,就是正確的道理。在古印度,各個派別都是強調解脫的,認為解脫是絕對真實的,聖者解脫了,聖者之所以為聖者,就是不單單顧自己,還要顧別人,他們在自己解脫之後,還要回過頭來解救眾生。為了解救眾生,他們就得說法,聖者的說法可以幫助我們解脫,他們的說法都是正確的道理,稱之為正理。「經」就是線、線索,憑經可以把自己的理論給貫穿起來,使它不紊亂。比如佛教,其理論體系很是龐大,但有經做線索,就可以把整個體系搞清楚,正理派也是這樣,憑這個《正理經》就可以把整個正理派的理論體系貫穿起來。「經」還有一個意思就是最具權威性的著作,就是說,這個《正理經》是正理派的根本大典,容不得一絲一毫的褻瀆,我們在讀的時候就要正心誠意地來讀,可別吊兒郎當的。   說到「經」了我就補充一下「論(疏)」。「經」是一個理論體系的原典,它是歷史的陳跡,是一個寶藏。我們知道,現實是在不斷地演化著的,但是「經」卻是一成不變的。這就要求在「經」與現實所需之間架起一條通道,以便將你的信仰、教義與現實需要聯結起來,這就是「論(疏)」。「論(疏)」就是對「經」的現實化解釋。「經」僅僅是提供了一種資源、權威,而不是現成的答案,「論(疏)」則是為現實提供可用的理論、思想工具,是現成的答案,也就是說,「經」與「論(疏)」有著不同的功能。在通常情況下,「經」是教主的言論和行跡,「論(疏)」是論師們闡釋並被公眾認可的權威教義。比如佛教,佛教經典的博雜是都知道的,它們實際上只是借用了佛陀的名義而已,既非一人之作,又非一時所成,內部有許多的不同,正是這不同引發了論師之間的爭論和佛教的興旺。當然了,對「經」的闡釋也不是隨意的,而是有一定的規則的。「論(疏)」有兩種屬性,一種是權威,一種是理論思辯,前者要求人們順從,後者要求人們思考。這就意味著,宗教都是需要思考的,以便在不斷變化的現實與一成不變的「經」之間經常協調,但是,人們的思考得以不危害「經」的權威為前提。   下邊兒看第一卷第一章。第一節是序論。

  1.1.1大樂的獲得來自于對量、所量、疑、目的、見邊、宗義、論式、思擇、決斷、論議、詭論議、壞義、似因、曲解、倒難、墮負(等十六種句義)的真相的認識。   這個呢,就是正理派的十六句義。在正理派的觀點中,這十六句義就含括盡了宇宙萬有,你把這十六個范疇搞清楚了,就可以得到解脫。現代人的翻譯,比較忌諱用解脫之類的詞,這是現在咱中國的國情,所以用了「大樂的獲得」,「大樂」就是最究竟的快樂,什麼是最究竟的快樂呢?其實還是解脫。沈劍英先生是譯作「證得至高的幸福」,「至高的幸福」還是解脫。姚衛群先生是譯作了「至善」,「至善」還是解脫。   這十六句義下邊詳細說,現在先簡說一下。   所謂量,就是認識事物的手段、方法,當然,錯誤的認識不能叫量,必須是正確的認識,這里只指正確的認識,也指認識的手段。所量,就是認識的對象,認識對象的范圍就很廣了。疑就是疑惑,就是對一個需要做出判斷的事物不能夠判斷,猶豫不決,這到底是對還是不對呢?你拿不定主意。目的就是動機,這就是咱們平時說的目的,你做這件事的目的是什麼?你準備達到一個什麼樣的效果?就是這個。見邊就是實例,就是例子、例證,象咱們常說的「聲無常,所作性故,如瓶」,這個如瓶就是實例、見邊。宗義就是要證明的結論、判斷。論式是指正理派的五支作法,其實五支作法不單單是正理派的,當時好多派都是用的五支作法,甚至佛教也是。思擇就是推理論證。決斷,就是經過論辨之後知道了對還是不對,知道了你剛才的宗義是正確還是錯誤。論議就是討論,就是你這麼說我那麼說,你這麼說你立個五支論式,我這麼說我立個五支論式,這個就是。詭論議,就是詭辯,這個呢,在佛教中是不得詭辯的,是禁止的,但在正理派中是可以詭辯的,而且說,在有的時候為了捍衛真理必須詭辯。詭辯實際上是一個技巧,詭辯都是在辯論以後才知道是詭辯的,在辯論的當下你沒有看出是詭辯。壞義,就是只破不立,只說對方不對,但什麼才是對的?不給你說!也就是說,我只是一心打倒對方,別的什麼都不管,這顯得很不厚道!按說呢,在古印度,各家學派都表現出宗教形態,宗教形態是應該有宗教悲情的,宗教悲情的基本表現就是慈悲、寬厚,可這正理派在這兒的表現就不象宗教。似因是指似是而非的論據,咱們學過佛教因明,對似因都不陌生。曲解,就是故意把對方的話作其他理解。為什麼要這樣呢?就是為了辯倒對方而不擇手段。倒難,這是為了辯倒對方,就模仿對方的論式形式,以提出與對方相反的觀點。墮負就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被判為失敗。   當你把這十六句義都弄得清清楚楚了,就沒有什麼可以難倒你了,一切都可以隨心所欲了,就得大自在了,這就解脫了。大家看,量是認識方法,所量是認識對象,其他的都是輔助認識的。量、所量是自己用的,其他的辯論之類的是幫助別人的,這按佛教說法就是自利利他,就是宗教形態。   往下邊兒看――

  1.1.2 當苦、生、行為、過失和錯誤的認識被一一滅除時,大樂就會從它們的依次滅除中產生。   這一句是說,要想解脫,就是要把這苦、生、行為、過失、錯誤的認識一一滅除,在古印度的各個學派、各個宗教中,有一個共同點兒,就是對人生、對世間的基本判斷都是苦,苦就是不如意。在正理派看來,苦是怎麼來的呢?就是因為生,這個生怎麼說?就是指從無到有,本來沒有這個事兒,現在因為某個因緣有了這個事兒,這就是生。也有人說生是指眾生,我覺得這說法不好,所以不取它。行為就是指造作,你干這、你干那的,都是行為。過失,是指行為的不當、就是煩惱。錯誤的認識主要是指對人生的錯誤認識,不是指小事上的錯誤認識,而是世間的根本大原則。我們知道,我們活在世上,不如意事十八九,那麼,面對這麼多的不如意我們怎麼辦?想躲是沒門兒的,只能勇敢地面對它,解決它,對這許多的問題一個個地解決,當我們要解決的時候,看見問題這麼多,你要是悶著頭憨弄,就沒個窮盡,于是呢,磨刀不誤砍柴工,我們就先審視這些問題,看看這許多的問題中間是不是有些內在的聯系,經過審視,我們發現這許多的問題其實都是從某個根子上派生出來的,于是我們就在這根子上動手,把這問題解決了,其它問題就樹倒猢猻散,一下子全部就瓦解了。這就是根本的問題。   經文中間說了,這苦、生、行為、過失、錯誤認識,得一一滅除,而且滅除時得依次序滅除,亂不得,有人說是從苦開始,有的說從錯誤的認識開始,說實在的,對于正理派的奧秘咱們還沒有探到,對于這次序一下子還沒有明白,到底該從苦開始還是從錯誤的認識開始呢?先放放。還有人說,這次序不是固定的,苦、生、行為、過失、錯誤認識是互相聯系的,反正都得除,你當下能除哪個就除哪個。就象咱們佛教說的十二因緣一樣,十二因緣是一條鏈,其實你從哪兒入手都可以,但在一般情況下,我們都從愛、取、有三支入手,但我們並不要求你都從這兒入手,最能干的你從無明入手也可以,但大都不行。正理派說的這苦、生、行為、過失、錯誤認識也是一樣,從哪兒入手都可以,但一般來說是有次序的,這次序按我的理解應該是從錯誤認識入手,不過我的理解就不一定合于正理派的理念了,我是按佛教理念來托的。   下邊兒呢,就開始具體講十六句義。就是第二節。

  1.1.3 量有現量、比量、譬喻量、聖言量(四種)。   這是十六句義的第一句,量。在佛教中,先是三種量,現量、比量、聖言量,到陳那論師的時候,他給做了修整,就成了現量、比量。在正理派這里是四種量,現量、比量、譬喻量、聖言量。現量指感官對事物的直接認識,又叫知覺。比量就是由推理而得到的認識。譬喻量是比喻、類比。聖言量又叫聲量,就是指權威人物的話。下邊兒經文對四種量有說明,咱看經文的說明。

  1.1.4 現量是根與境結合產生的,與名稱概念無關的、確定無誤的。   先看現量。經文中的根就是指感覺器官,境就是認識對象,名稱概念就是指本來沒有而由人們給強加上去的,它是思維的產物,確定無誤就是指如實的反映,是什麼就是什麼,一點兒也不得攙假。咱們以前在說現量的時候說過,既然是確定無誤的,這一「確定無誤」就說明是分別過了,在咱這本《大靈山》上,第一篇文章是李潤生先生的《因明「現量相違」的探討》,其中他把現量分為主觀現量、客觀現量,這個其實不必要,在佛教中說現量是無分別、不錯亂,當時就說過,既然知道是不錯亂,就肯定是分別過了,所以說無分別、不錯亂是不能並列的,為什麼佛教又把它們並列呢?就是因為分別有自性分別、計度分別、隨念分別,佛教的「識」是什麼?就是了別!了別其實就是指自性分別。這里的確定無誤就是指自性分別還是有的。   插話:劉金亮先生本子上是說,「確定無誤」是指不確定的感知不能稱為現量,還舉了例子說,夏天太熱時,地面看起來象有水在波動一樣,說這就不是現量。   我記不得了,不過難道我的說法不對嗎?我的不錯吧~~只不過是給劉金亮先生不一樣而已。這沒有啥。   在咱們佛教中,現量分為五根現量、意識現量、自證現量、瑜伽現量,而正理派的這個現量沒那麼多,它只是根、境接觸而生的,就是說,只有五根現量,不過呢,到下邊兒正理派把現量分成了色現量、聲現量、香現量、味現量、觸現量五種,其實這還是五根現量。

  1.1.5 比量以它(指現量)為先(即有了現量之後才有比量),比量共有三種:有前比量、有余比量、平等比量。   這是說比量的。比量是以現量為基礎,這給佛教是一樣的,如果沒有現量,絕對不會有比量。現量如幾何學的公理,不需要證明,比量是定理,必須得經過證明,但公理、定理都是正確的,現、比量都是這樣。比量就是以現量為基礎而進行推理。   比量有三種情況,有前比量,就是指由原因而推出結果。比如說,現在烏云滾滾、電閃雷鳴,我知道馬上要下大雨了,這就是有前比量。有余比量是由結果而推知原因,常舉的例子就是看見河水瀑漲而知道一定上游下了大雨,注意,應該是看見河水瀑漲而推知曾經下過大雨或者是上游水庫出了問題,我記得有人舉例子就是看見河水瀑漲而說上游下了大雨,這是不對的,因為也不能排除上邊兒水庫出問題的可能性,由因推果是絕對的,但反過來就不行了,由果推因的時候,必須把各種情況都考慮到,就象數學上的原命題成立,逆命題不一定成立。有余比量也是比量,比量就絕對得是正確的,所以,你要用有余比量,你就要考慮周詳。第三種是平等比量。平等比量就是同類推理,兩個事物同時出現。我們常舉的例子就是牛之兩角,它不是獨角獸,所以只要看見這一個,就想到還有另一個,再比如我聽見烏鴉叫聲,我就知道有烏鴉,也就是說,兩個事物是連帶的。我看見這兒桃花已經開了,我想我老家的桃花也快開了,這也是平等比量。

  1.1.6 譬喻量是從與已知事物的相似點中得到關于待認識事物的認識。   這個譬喻量,就是因為不認識某一個事物,而用一個你認識的事物來進行類比。比如說你聽說過卓別林,但不知道誰是卓別林,于是人家告訴你,走路象鴨子的那個就是,你看見銀幕上出現一個走路象鴨子一樣的人,就知道了那就是卓別林。你通過這個「走路就象鴨子一樣」就認識了這事物就是譬喻量。你為什麼說卓別林走路象鴨子一樣,就因為二者在這一點兒上象似。或者說,我想知道野豬是啥,你就告訴我,說野豬給家豬差不多,這都是譬喻量。注意,譬喻量所用的已知事物必須是雙方共知的才行,這是譬喻量成就的基本條件。

  1.1.7 聖言量是指一個可靠的人說的話。   正理派的聖言量給佛教說的聖言量稍有不同,咱佛教說的聖言量是指佛菩薩等聖人的言教,而正理派說的聖言量不單是聖人的言教,說只要是可靠的人的言教,都是聖言量。只要你相信某個人,則他的話對你來說就是聖言量。可靠的人就是指對某事物具有直接的或者是間接的認識,他也願意把他對這事物的認識教給你,他不但是願意教給你,而且是有能力教給你,那麼,這個人對于這件事所發表的言論就是聖言量。也就是說,正理派的聖言量不但包括聖人的言論、而且包括一般人,劉金亮先生注本上說甚至包括野蠻人。這是佛教與正理派的區別,佛教的聖言量只是經論,不包括一般人,連前輩老和尚的話也不算,這里有個很討厭人的現象,就是現在我們的佛教人士把老和尚們的話凌駕于佛陀經教之上,這個情況若不能得到改變,佛教就沒有希望。正理派的聖言量倒是連野蠻人的話也算。   咱舉個例子吧,比如說我要到祝家莊去,在三叉路口我做了難,我不知道該往哪條叉路上走,這時我見路邊兒田里有個老頭在插秧,我就問道:老人家,請問往祝家莊走哪條道呢?老人告訴說:走最左邊那一條。那麼老人的話對我來說就是聖言量。當然得老人的話是正確的。正確不正確怎麼判斷,就是走走試試。接著的就給佛教一樣了,即使是聖言量也得經過驗證。

  1.1.8 它(聖言量)有兩種,因為有指可見事物的,也有指不可見事物的。   正理派把聖言量分為兩種,一種是指言論說的是可見的事物,一種是指言論說的事物不可見。比如說我是北方人,人家告訴我,說在熱帶雨林有一種東西叫檳榔,檳榔到底什麼樣子,我還真不知道,有一個人就告訴說,檳榔是什麼什麼樣子,因為這個人的家鄉就有檳榔,所以我相信他的話,他的話對我來說就是聖言量,又因為檳榔是可見的,所以這就是第一種聖言量,叫可見聖言量。第二種叫不可見聖言量,這不可見聖言量就太多了,比如說現在有很多的胡鬧佛教徒,有人就告訴他,說你父親死後是往生極樂世界了,因為是老和尚給說的,他相信老和尚,所以他把老和尚的這話也當作聖言量了,這個就是不可見聖言量。因為這話實際上極不可信,有太大的討好成份,所以,到陳那論師時,就把這聖言量給取消了。   聖言量因為一般是通過聲音來表達的,所以又稱為聲量,我說一般是指大多數情況下是通過聲音表述的,有的呢,也不是通過聲音,比如啞巴就是通過手勢來表述的,我們通過看書來知道古來聖人的話、觀點兒,這也是聖言量。   對于量的說法到這兒就完了。下邊兒看第三節:所量

  1.1.9 所量(指認識對象)包括我(約相當于靈魂)、身、行為、過失、再生、果報、苦、解脫。   這一上來先給說了所量的范圍。所要認識的事物很多很多,正理派給分成了這麼幾個類別。我就是靈魂,身就是身體,行為就是活動,過失就是煩惱,再生是轉生、輪迴,果報就是我們說的報應。苦就是不如意。解脫就是得到快樂。下邊兒有說明,不過也不是十分詳細。   在古印度,各個派別之間也是爭斗不歇,與正理派爭斗得最厲害的是勝論派,這兩派總想把對方包容進自己的體系之內,從這里就可以看出來,到下邊兒看得就更清楚了。

  1.1.10 欲、悔、精進、樂、苦、知識等是我(靈魂)的特點。   先看靈魂、我。正理派說靈魂是真有的,他們憑什麼說靈魂是真的呢?就是因為我們有各種各樣的欲望,有對所做的事兒的懊悔,我們做事兒很努力,我們能感受到快樂、痛苦,我們能夠學到知識等等,要是沒有靈魂的話,你的欲望、懊悔、精進、樂、苦、知識是誰在背後支撐呢?這些都是靈魂才有的屬性。因為你找不到任何靈魂之外的事物具有這些性質。這個知識含有認識的意思。   這就象物理上一樣,我發現了一種粒子,其實是根本就沒有看見這種粒子,而是在實驗中我發現了某一種現象,這種現象是在以前的實驗中從來沒有發現過的,我就用了不少精力來研究這現象,終于知道了這現象的規律,于是我就可以宣布我發現了某一種粒子。其實我並沒有看見這一種粒子,而是看見了這一種現象,知道了這現象的規律、性質,我說這現象、這性質是某種粒子的性質。現在我(靈魂)也是這樣,誰都不曾看見過我(靈魂),但是都知道欲、悔、樂、苦等性質,于是就宣布這性質是我(靈魂)的性質。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