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中論》大意之五
第三頌: 無分非見故至極同非有 但由惑亂心智者不應執
論曰。若復執云,諸有假事,至極微位不可分析,復無方分是實有者,此即猶如空花,及兔角等,不可見故,無力能生緣彼識故,所執極微,定非實有。所以須說不可見因,由彼不能安立極微,成實有故。所以者何?由有方分事差別故。猶如現見有瓶、衣等物,東、西、北等方分別故,斯皆現有支分可得。若言極微是現有者,必有方分,別異性故。是則應許東、西、北等支分別故,此實極微理不成就。亦非一體,多分成故,見事別故。一實極微,定不可得。如是應舍極微之論。是故智者,了知三界咸是妄情,欲求妙理,不應執實。 第一個頌子說,在前邊兒不遠不分明處,我看見一條蛇,可仔細一看,只是一段繩子而已,又仔細一審察,發現其實它的本質只是一縷縷的麻而已。第二個頌子說了,說,實際上世間的東西都是這樣,比如瓶、衣,都是給不遠不分明處看到的蛇一樣,其實它們的本質只是泥、線而已,人們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所以以虛妄心給假立了一個個的名字。雖然如此,按世俗諦來說,千萬不能說瓶、衣等沒有,若按勝義諦來說,又不能說它有。 第三個頌子呢?則是把組成繩子的麻、組成瓶的泥、組成衣的線等進一步地分,一直分到小得不能再小,到那時候成了極微,頌子中的「無分」,就是沒法子再往下分了,在《二十頌》中,「分」是方位,就是東、西、南、北等方位,那麼「無分」就是沒有方位,什麼東西才沒有方位?只有小到極微的程度才沒有方位。「非見」就是不可見(聞、覺、知)。第二句中的「至極」,就是分析到極微位。 在長行中說,「若復執云」,這是有人這麼說,怎麼說呢?說繩、瓶、衣等物,可以往小處分析,因為它們可以往小處分析,所以說繩、瓶、衣等物是不實在的,只有假名,這還能說得過去,但是,我們把它們往下分,一直分個不停,分析到最後,分析到不可再分的時候,就沒有了可分性,這時候就是極微,既然到這時候不能夠再分了,那就應該是實有的了。陳那論師說,這個說法是有毛病的。其實在《二十頌》中,世親菩薩就破了極微,現在陳那論師又來說一遍,其實這個就是說明了這個觀念的影響力之大。現在我們再看陳那論師的破法。 陳那論師是從兩方面來破的。首先是從不可見方面來破。 陳那論師是著名的因明大師,我們不妨以因明三支的方法來說陳那論師的破法。這會兒我就把陳那論師的這段長行用三支表示--
宗:所執極微必不可見 因:無方分故 喻:無方分者必不可見,如龜毛、兔角、空華 可見者必非無方分,如瓶、衣。 這是一個最完整的三支論式。式中加「所執」兩個字,表示極微是論對者的主張,因為因明論式要求前、後宗依必須是雙方共許,而極微恰恰是陳那論師不承認的,在《二十頌》中,世親菩薩明確地說,「極微不成故」,陳那論師是世親菩薩的弟子,他繼承了世親菩薩的學說,也是不承認極微的,這時候式子中就加上了簡別語「所執」。「不可見」是說不是五識現量可知。 還有一個式子-- 宗:所執極微定無力能生緣彼 因:不可見故 喻:諸不可見者,定無力能生緣彼識,如龜毛、兔角、空華 這個式子沒有異法喻,但在因明規則中,異喻只是起止濫的作用,所以缺異喻雖然不好,但也不算過失。 這個式子的宗後陳「無力能生緣彼識」的意思是,五識要想生起現行,必須具備所緣緣,不然的話四緣不夠,根本現行不了,而極微不可看、不可聞、不可嗅、不可嘗、不可觸,這就決定了它沒有資格作為所緣緣,這樣呢,四緣就缺一種,只剩三緣,三緣是不能夠讓識現行的!這就叫「無力能生緣彼識」。說通俗點兒就是極微是不能夠使五識生起現行的,因為它不可見,就象龜毛、兔角、空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