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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四講

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四講)

上智下敏上師 講授

本講科目(課文):

將釋本文,以三門辨

初顯教時機教攝分齊 分三

一辨 時

初于鹿苑,說阿笈摩,有四諦教,破我有執。

次于鷲嶺,說大般若,空二取教,破法有執,雖空有教,能離斷常,然未盡理,會于中道。

後于七處八會,方說三界唯心,雙離有空,契中道教,即是華嚴解深密等,空心外二取,破初有執;有內識一心,遣後空見。

故今此論,正處中道,是第三時勝義教也,如解深密、瑜伽等說。先時所說一時五時,皆無經教,不可依也,如別章中已廣敘說。

[名相注釋]:阿笈摩:謂《阿含經》。七處八會:謂說《華嚴經》也。此指晉譯《六十華嚴》,若唐譯《八十華嚴》有七處九會。

二辨 機

有情根性總有五種,謂三定性、一不定性、一總無性。

于此五中,唯大乘定及不定性之所聽受,非余聲聞獨覺等性之所依信。

成唯識云:無性有情,不能窮底;趣寂種姓,不能通達;所辨教理,無上乘故;

說唯有一心,無心外境故;舍利弗等,如聾盲故。如成唯識義疏中說。

[名相注釋]:次辨機者,有情根性總有五種,謂三定性(菩薩、聲聞、緣覺),一不定性,一總無性(即一闡提):《成唯識論》(二卷十六頁)云:「有情本來種性差別,不由無漏種子有無,但依有障無障建立。如《瑜伽》說:『于真如境,若有畢竟二種障者,立為不般涅槃法姓。若有畢竟所知障種,非煩惱者,一分立為聲聞種姓,一分立為獨覺種性。若無畢竟二種障者,即立彼為如來種姓。』」

三辨 攝

于三藏中,對法藏攝;于二藏內,菩薩藏收;十二分教,論議經攝;于五乘中,大乘所攝。此等教理,如別章說。

[名相注釋]:

  ┌ 菩薩乘 ── 修六度萬行

  │ 緣覺乘 ── 觀十二因緣

五乘┤ 聲聞乘 ── 觀四諦

  │ 天乘 ── 修十善

  └ 人乘 ── 持五戒

二明論宗體造論所由 分三

一辨論宗

所明唯識,唯識為宗,離自所明,更無宗故。

二辨論體

體有四種,如余處說。攝相歸性,真如為體;攝境歸識,以心為體;攝假歸實,以聲為體。

性相別論,即有二種:

一增上緣,許佛說法,以佛無漏聲名句等為其教體;佛不說法,大定智悲,為其教體。

二親因緣,隨佛說不說,皆于能聽者耳意識上所變聲等為其教體。

今論之本,謂即佛經,故出體者,應如經說。然造論主,唯有說法,為增上緣,令聞者變。

總合疏親所緣緣為論,皆以聲名句文為體。十地論說:說聽俱以二事究竟,一者聲,二善字。

此下文云:輾轉增上力,二識成決定。成唯識說:法詞二無礙,解境有差別等。

廣引教理,明此體性,如余處說。

[名相注釋]:

  辨體:《成唯識論述記》(第一本四右)云:「明論體者,依《瑜伽論•攝釋分初第八十一》說,經體有二:一文,二義,文是所依,義即能依,由能詮文,義得顯故。龍軍論師、無性等云:謂佛慈悲本願緣力,其可聞者自意識上文義相生,似如來說;此文義相,雖自親依善根力起,而就本緣,名為佛說。佛實無言。此若依本,乃無文義,唯有無漏大定智悲。若依自識,有漏心現,即似無漏文義為體;無漏心現,即真無漏文義為體。此即如來實不說法。故《大般若(四百二十五)》、《文殊問經》等,佛皆自說:我成佛來,不說一字,汝亦不聞。論說聚集,顯現為體。此即無性,佛地一師,作如此解。護法、親光等云:或宜聞者,本願緣力,如來識上文義相生,實能所詮文義為體。若依本說,即真無漏文義為體。《二十論》說:『輾轉增上力,二識成決定。』是故世尊實有說法,言不說者,是密意故。」

  法詞二無礙,解境有差別:《成唯識論》(卷九.三十四頁)云:「……法無礙解,即于能詮總持自在,于一名、句、字中,現一切名、句、字故。……詞無礙解,即于言音,輾轉訓釋,總持自在,于一音聲中,現一切音聲故。」

三辨造論所由

然此無文,準余論說,令法久住,利益有情,故造論也。

或為令知第三時教,契會中道,造斯論焉。或執外境如心是有,如薩婆多師等;

或執內心如境是無,如空見外道等;或執諸識用別體同,如一類菩薩等;

或執離心無別心所,如經部等;或執獄卒等是實有情,如大眾部等;

或說獄卒等非實有情,業生大種,大種相異,如薩婆多等;

或說獄卒等雖非有情,然薰習所起,非是識變,如經部等;

或執外境體是一物,如吠世師等;或執境多念,心唯一剎那,如正量部等;

或執極微,有相資相,為五識境,如眾賢師等。

此諸論師,皆由邪知無知二種,于義不了,遂于二果覆障不證。

今為遮此種種異執,令于唯識深妙理中,得如實解,故作斯論。

隨下破中,一一別顯,故不預釋。

二三十論意差別

問:此與三十意有何差別,乃更造論以明唯識?

答:彼三十論廣顯自宗,此中二十廣破外難,雖俱明唯識,二論有別也。

又彼三十廣顯正義,此中二十廣釋外難。

又彼三十天親後造,有頌無釋;此中二十天親先作,有頌有釋。

又明唯識二論雖同,開設千門令隨一入,故須別造二部論也。

又妙理幽玄,叮嚀始顯;宗趣雖一,二論重明。是謂二論緣起各別。

三依論所明判文別釋

菩提鶻露支此云覺愛.先云覺熹,即魏時菩提流支法師;或云魏時有居士,

名般若流支此云慧愛所譯。梁末陳初,有拘那羅他此云家依.親依亦得,即真諦三藏也,

並各翻此唯識二十。覺愛法師,文多頌少;家依三藏,文少頌多;今此所翻,文頌折中。

且如覺愛法師,有二十三頌,一十八紙;

家依法師,乃有二十四頌,總有九紙;今者新譯,有二十一頌,乃總八紙。

覺愛所翻第二十一引經之頌,余二本無;家依所翻初首二頌歸敬之偈,余二本無,

故知皆是譯家增取釋文翻之于論本也。其次最初立宗之偈,舊二論有,唯新論無。校三梵本,

及勘題目,都不合有。名唯識二十,何得有焉?覺愛增初一頌及第二十一偈,家依乃增初之三頌。

故知所余二十一頌,三論皆有,是根本文。

以二十頌顯暢唯識,是故名為唯識二十;末後一頌,結嘆歸能,非明宗義。

  甲一 正辨本宗,破計釋難 分二

  乙一 正辨本宗……………………………初立論宗,大乘三界唯識無境 分四

  丙一 初立論宗,諸法唯識………安立大乘三界唯識

  丙二 顯由經說,以經為證………今明唯識,但成大乘唯識之義;或顯論所明,為成經義,

   成立大乘是佛所說唯識不虛(以契經說三界唯心)

  丙三 釋外伏難,簡擇唯言…………心意識了,名之差別,

    此中說心,意兼心所,

      唯遮外境,不遣相對。

  丙四 顯唯識義,舉喻以成…………內識生時,似外境現。

      如有眩翳,見發蠅等。

        此中都無少分實義。

      (或分為三:初立論宗;第二立因,以經成論;第三舉喻)

[名相注釋]

初立論宗,第二立因,第三舉喻。 宗因喻,例如:

 ┍─所立為宗──────聲是無常

┤   ┍因──────所作性故

 ┕─能立┤ ┍─同喻──若是所作,見彼無常,如瓶等。

   ┕喻┥

   ┕─異喻──若是常見非所作,如虛空。

  乙二 破計釋難……後即于此義有「設難」言下,釋外所徵,廣破異執

  甲二 結己所造,嘆深推佛

初顯教時機教攝分齊者,于中有三

一辨時 二辨機 三辨攝

  昨天我們把窺基大師的序講了。先是釋題——梵文的《唯識二十論》,如何翻成漢語的。今天要講本文了,三門(科):「將釋本文,以三門辨:一顯教時機,教攝分齊;二明論宗體,造論所由;三依論所明,判文別釋。」今天講第一門(科),唯識宗的判教,是如何判(三時,三時教)。

  先看第一門:「初顯教時機教攝分齊者,于中有三。」第一科又分三小科:「一辨時,二辨機,三辨攝。」辨時,佛說教分有幾個時?辨機,所對的是哪些機?辨攝,三藏里邊是哪一藏所攝?這麼三個科。

一辨時

  先辨時者。如來說教總有三時:初于鹿苑,說阿笈摩,有四諦教,破我有執。次于鷲嶺,說大般若,空二取教,破法有執,雖空有教,能離斷常,然未盡理,會于中道。後于七處八會,方說三界唯心,雙離有空,契中道教,即是華嚴解深密等,空心外二取,破初有執;有內識一心,遣後空見。故今此論,正處中道,是第三時勝義教也,如解深密、瑜伽等說。先時所說一時五時,皆無經教,不可依也,如別章中已廣敘說。[名相注釋]:

  阿笈摩:謂《阿含經》。七處八會:謂說《華嚴經》也。此指晉譯《六十華嚴》,若唐譯《八十華嚴》有七處九會。

  這個「判教」,各個宗派都有各自的判教。天台家的五時教,大家都知道;這里法相宗是三時教,把佛的一代時教分成三個時期。

  第一個時期,是在鹿野苑的時候「說阿笈摩(《阿含經》)」,講的是「四諦教」,破什麼?「破我有執」,破補特伽羅我。這是初轉法輪。

  第二時教,是在靈鷲山「說大般若」。「空二取教」,那時講空了。空什麼?能取、所取。這個我們在講義上講過了。能取的是根,所取的是境;能取、所取都是自性空(就是龍樹菩薩的受用緣起說)。「破法有執」,第一時教僅僅是破補特伽羅我,這里不但是把「我有執」破掉,還要破「法有執」,就是「法我」也破掉了。我們學過《百法》,那里邊講的就是破這兩個有。從唯識教的觀點來看,第二時講《大般若經》的時候,「雖空有教」,雖然把有教(能取所取,人我有法我有)空掉了——第一時教講四諦法僅僅是破人我,到第二時,破法我了,把有教里邊執有的那一部分空掉了,「能離斷常」,也離開斷邊、離開常邊,「然未盡理,會于中道」,但是對中道的道理沒有全部發揮出來。

  到第三時,「七處八會」——這是講《華嚴經》了。《華嚴經》分兩部:一是《六十華嚴》,一是《八十華嚴》。七處八會,七個地方講了八次的法會,一共就是《六十華嚴》;而《八十華嚴》是七處九會,多了二十卷。總的來說,在講《華嚴經》的時候,「方說三界唯心,雙離有空,契中道教」,三界唯心,既離有邊,也離空邊,這才真正地契入中道。「即是華嚴解深密等」,就是在講《華嚴經》、《解深密經》的時候。空什麼?「空心外二取」,心以外的根境、取執(能取所取,我執法執),把它空掉,「破初有執」,把最初(第一時教)執有的那個執(法執)破掉。但是不是空得什麼都沒有了呢?「有內識一心」,內識還是有的——「唯識」,所執的外境是空掉了,但內識並不空、還是有的;「遣後空見」,後邊(第二時)講空,把什麼都空完了,而他這里說,識還是有的。既破有又破空,取中道。「故今此論,正處中道」,所以講這部《唯識二十論》,正處于中道。「是第三時勝義教也」,這第三時教,是我們法相宗最殊勝的中道教。這是法相宗的判教,是根據《解深密經》來判的,第三時是圓滿的中道教。

  當然,中觀宗是以《大般若》為究竟,它講緣起性空,說空有不二,它有它的道理,這里我們暫且不辯。現在先把法相宗的看法講好,將來我們學到中觀的時候再比較。那時就要辯論了,《了不了義論》,這些就要來了。現在還是把瑜伽行派的學說先介紹,以後再比較。

  依據瑜伽行派的判教,分三個時期。第一時教,說《阿含經》的時候只是破人我,很多地方還是執有實在的法。第二時教,在靈鷲山講《大般若》的時候,把二取空、什麼都空掉,把法也破掉了。雖然有的那一邊破掉了,能離斷、常兩邊,但是還沒有全部匯入中道,所以到講《華嚴經》、《解深密經》的時候就說第三時的中道教,「三界唯心」,既離空也離有,契入中道。

  「雙離有空」,怎麼叫「離有」「離空」?就是說,佛初于鹿苑說阿笈摩、講四諦教的時候,「破我有執」,把人我破掉了,而法我還沒有破,所以,把第一時教里執法我有的那個「有」——「有四諦教」——去掉,就是「破初(第一時教)有執」,把執著有的那個法我破掉。這就叫「離有」。到第二時教講《大般若》的時候,「空二取教、破法有執」,把什麼都空掉了,我們瑜伽行派認為也不是這樣,而是仍然「有內識一心」,「唯識」這個東西並不空,「遣後(第二時教)空見」,把第二時教什麼都空的那個見也它破掉,這就叫「離空」。既破有又破空,「雙離有空」,那就是中道了,「契中道教」 ,正處中道。所以這部論是處于中道的,是第三時的最殊勝的勝義教。「如解深密、瑜伽等說」,《解深密經》、《瑜伽師地論》等經論中是這麼說的。這是瑜伽行派的判教。

  (5A)「先時所說一時五時,皆無經教,不可依也」,在唐朝,就是在玄奘法師之前,就有一時判教、五時判教,但是他們都沒有經教作依據;既然沒有經教作依據,那就是錯誤的了,不可依靠的。「如別章中已廣敘說」,在其它的論疏(如《成唯識論》等)里邊已經廣說,這里就略了。

  這里我們可以補充一點關于五時教、一時教的問題。在玄奘法師之前的人判教,有判一時教的——菩提流支,判一時教;有判五時教的(不是天台的五時,是當時有另外一個居士判的五時教),那都是他們憑自己的判斷判下來的,都沒有經教的依據。而法相唯識宗的這個三時教是有經教依據的,就是《解深密經》,所以是可靠的,其余的「一時、五時,皆無經教,不可依也」。這個里邊,對天台的五時教,法相唯識宗也是加以否定的,不過沒明文地說。這個講義沒有帶來,下一次可以寫一點。

  這里是說判教的問題。下邊是「辨機」了。

二辨機

  次辨機者,有情根性總有五種,謂三定性、一不定性、一總無性。于此五中,唯大乘定及不定性之所聽受,非余聲聞獨覺等性之所依信。成唯識云:無性有情,不能窮底;趣寂種姓,不能通達;所辨教理,無上乘故;說唯有一心,無心外境故;舍利弗等,如聾盲故。如成唯識義疏中說。[名相注釋]:

  次辨機者,有情根性總有五種,謂三定性(菩薩、聲聞、緣覺),一不定性,一總無性(即一闡提):《成唯識論》(二卷十六頁)云:「有情本來種性差別,不由無漏種子有無,但依有障無障建立。如《瑜伽》說:『于真如境,若有畢竟二種障者,立為不般涅槃法姓。若有畢竟所知障種,非煩惱者,一分立為聲聞種姓,一分立為獨覺種性。若無畢竟二種障者,即立彼為如來種姓。』」

  「有情根性總有五種」,這是標準的瑜伽行派的說法,有五種性。根據瑜伽行派的這個說法,依護法菩薩的體系,他認為五個種性是不可動搖的;而難陀一方的古學,他們認為五個種性是可以轉移的,這個我們前面在《講義》里學過了。而玄奘法師的法流,是從護法菩薩那里來的,所以他的根據,五個種性是不能動搖的。哪五種性?「謂三定性」,三種是定的,三種定性:聲聞定(種)性、緣覺定(種)性、菩薩定(種)性,就是三乘,這三乘是定的。「一不定性」,不定的有一種,這個可以轉變的。「一總無性」,無性的也有一種,就是一闡提,他是不能夠解脫的——這一種眾生,沒有涅槃的種子,沒有辦法解脫,連聲聞、緣覺的果都證不到,菩薩的佛果更證不到,永遠流轉生死。有這麼一種人。

  這五種性里邊,哪些是對機的?瑜伽行派這個法,「唯大乘定及不定性之所聽受」,只有大乘種性、定的大乘性(菩薩定性),這是正對機的;以及「不定性」,他本身是不定的,可以轉成大乘,那也可以聽受、也能接受。「非余聲聞獨覺等性之所依信」,其余的聲聞定性、緣覺定性,他們就信不過,如聾如啞,聽不進去;總無性的那一種,更談不上,他根本連無漏種子都沒有。

  所以講這一類的大乘經,開講之前乃至正講的中間,總會有魔障。就是說,他本身的根性不行,不能接受這個大乘的教義。我們講《二十唯識》,也是經過多次的磨折。第一次講是在南普陀,僅僅開了個頭,就停下來了,中間就起一些糾紛。後來在廣化想講,把《俱舍》勉強講完了,下一個學期準備開《二十唯識》的課的時候,又是起魔障,又得停下來,沒有講、一個字也沒有講。在南普陀還講了個簡單的、略的——沒能仔細講,只是念完了就算數。那麼在這里講的時候,當然也會有魔障,或者是來自大眾的,或者是來自個人的,這個大家可以看出來,有魔障的人就是沒有辦法聽的,接受不了。

  這里他說所對的機,五個種性里邊,大乘的菩薩定性決定是能接受的,這是肯定的;不定性,他可以轉過來,也能夠信受;而聲聞定性、緣覺定性以及一闡提,他們根本就不能接受。所以五種性里邊,只有兩種是對機。

  為什麼只有這兩個種性能接受?《成唯識論》里講了幾個原因:「無性有情,不能窮底;趣寂種姓,不能通達;所辨教理,無上乘故;說唯有一心,無心外境故;舍利弗等,如聾盲故。如成唯識義疏中說。」

  這個「無性有情」(一闡提),他很膚淺,對這些甚深的法,「不能窮底」,根本就不能了解;「趣寂種姓」,僅求個人解脫的二乘人(聲聞、緣覺),「不能通達」,這個無上乘的廣泛教義,他們不能通達。他們為什麼通達?我們所辨的教理是無上乘(最高的大乘),這個道理不是他們所對的機。「說唯有一心,無心外境故」,講的法,跟他們二乘的有不同。我們說只有一個心(識)——唯識,心外的外境是沒有的;二乘則認為心、色都是有的,所以他們接受不了。「舍利弗等」,聲聞弟子中智慧第一的是舍利弗,舉他的名字,「如聾盲故」,他聽了這些甚深的法,如聾如啞,看也看不到、聽也聽不到,因為不是機、不對機。「如成唯識義疏中說」,《成唯識論》的述記里邊就廣講這個道理。

  這就把三時教(辨時)及其所對的機(辨機,唯大乘根性和不定性者可以接受)講好了。接著講第三,「辨攝」。

三辨攝

  後教攝者:于三藏中,對法藏攝;于二藏內,菩薩藏收;十二分教,論議經攝;于五乘中,大乘所攝。此等教理,如別章說。[名相注釋]:

  ┌ 菩薩乘 ── 修六度萬行

  │ 緣覺乘 ── 觀十二因緣

五乘┤ 聲聞乘 ── 觀四諦

  │ 天乘 ── 修十善

  └ 人乘 ── 持五戒

  《唯識二十論》在三藏(經律論)里邊是哪一藏所攝?「于三藏中,對法藏攝」,屬于論藏。對法藏就是阿毗達磨藏,阿毗達磨是三藏里邊的一種,就是論藏。在經、律、論三藏里邊,是論藏所攝。「于二藏內,菩薩藏收」,二藏就是聲聞藏、菩薩藏——二藏里邊,是菩薩藏所攝。這是交待它屬于哪一藏。

  「十二分教,論義經攝」,十二分教資料①里邊,有一個是「論義」,它是「論義」里邊所攝。

  「于五乘中,大乘所攝」,五乘:人乘、天乘、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人乘是持五戒的;天乘是修十善的;聲聞乘修四諦法;緣覺乘修十二因緣;菩薩乘修六度四攝。在這五乘里邊,它屬于大乘(菩薩乘)所攝。

  「此等教理,如別章說」,這些教理,廣泛地詳,「如別章說」,還在其它的著疏(也是窺基大師的書,主要就是《成唯識論》)里邊詳述、廣講,這里就提一提。

  這一段的重點,首先是說它的判教,判的是三時教資料②。第一時教是《阿含經》的四諦教,單是破人我;第二時教是《大般若經》空二取的教,把能取、所取都空掉,把法我也破了。這兩個時教里邊,唯識宗的看法,一個是執有,一個是執空,都沒有會于中道,一直到第三時,講《華嚴經》、《解深密經》的時候,才說唯心的道理,「雙離有空」,既不執空、又不執有,這時才契合中道,所以我們這個《唯識二十論》屬于第三時的中道教,判在第三時。第二,辨機——所對的機,一共有五個種性,其中哪一些種性能接受我們這《唯識二十論》的教理呢?只有兩種:一是定性的菩薩乘,一是不定性。這兩種能接受。其余的,就接受不了。第三,辨攝——這個教,攝于哪一藏?在三藏里邊是論藏所攝;在菩薩、聲聞藏里邊是菩薩藏所攝;十二分教里邊是論義所攝;五乘里邊是大乘所攝。這些道理,在其它的著疏里邊有廣泛的闡述。

二明論宗體造論所由 分三

  一辨論宗 二辨論體 三辨造論所由

   二三十論意差別

第二明論宗體造論所由

第一,辨論宗

  第二明論宗體,造論所由者。于中亦三:一辨論宗,二辨論體,三辨造論所由。初辨宗者,所明唯識,唯識為宗,離自所明,更無宗故。

  「第二明論宗體,造論所由者」,這部論是以什麼為宗旨?它的體是什麼、為什麼要造這部論?這一科就是講這個。「于中亦三」,也分三科:「一辨論宗,二辨論體,三辨造論所由。」第一是辨論的宗旨,第二辨論的體,第三說造論的緣由(為什麼要造論)。

  先講「辨宗」。「所明唯識,唯識為宗」,既然我們說的是唯識,當然是以唯識為宗。一切法都是只有識,其它的都是不實在的,只有識是實在有的。「離自所明,更無宗故」,離開我們自己所說的之外,當然沒有其他的宗了。我們的宗,開宗明義,題目上已經顯出來了,就是「三界唯識」,只有識,我們的宗是唯識,其它的都是不實在的。一切法都是唯識,三界唯識,這就是我們的宗。

第二,辨論體

  次辨體者,體有四種,如余處說,攝相歸性,真如為體;攝境歸識,以心為體;攝假歸實,以聲為體。性相別論,即有二種:一增上緣,許佛說法,以佛無漏聲名句等為其教體;佛不說法,大定智悲,為其教體。二親因緣,隨佛說不說,皆于能聽者耳意識上所變聲等為其教體。今論之本,謂即佛經,故出體者,應如經說。[名相注釋]:

  辨體:《成唯識論述記》(第一本四右)云:「明論體者,依《瑜伽論•攝釋分初第八十一》說,經體有二:一文,二義,文是所依,義即能依,由能詮文,義得顯故。龍軍論師、無性等云:謂佛慈悲本願緣力,其可聞者自意識上文義相生,似如來說;此文義相,雖自親依善根力起,而就本緣,名為佛說。佛實無言。此若依本,乃無文義,唯有無漏大定智悲。若依自識,有漏心現,即似無漏文義為體;無漏心現,即真無漏文義為體。此即如來實不說法。故《大般若(四百二十五)》、《文殊問經》等,佛皆自說:我成佛來,不說一字,汝亦不聞。論說聚集,顯現為體。此即無性,佛地一師,作如此解。護法、親光等云:或宜聞者,本願緣力,如來識上文義相生,實能所詮文義為體。若依本說,即真無漏文義為體。《二十論》說:『輾轉增上力,二識成決定。』是故世尊實有說法,言不說者,是密意故。」

  其次,「辨體」,本論的體是什麼。「體有四種,如余處說」,這在很多的經論里邊到處都有講到,論的體有四種。我們在講《百法明門論》的時候也說這個「論體」,那里的四種是名、句、文、聲,以這四種為體。而這里,除了名句文聲之外,又另外有它的四種,下邊接著就說。

  第一種,「攝相歸性,真如為體」。一切法有相有性,如果把這個相歸納到性里來說,就是以「真如為體」,它的體是真如,一切法以真如為性。

  第二種,「攝境歸識,以心為體」。一切境是識所變,是派生出來的,那麼回到它的本源(就是識)來說,就是「以心為體」。

  第三種,「攝假歸實,以聲為體」。一般說,在《百法》里邊就說了,以名句文及聲音為體,其中名句文是假的、是安立出來的,聲音才是實在有的法,它是一個色法。我們以前講過,名句文是心不相應行,是心王心所與色法它們的分位差別而產生的,是沒有實體的;而聲音是色法,是有實體的。所以從假(沒有實體)的歸納到真(有實體)的來說,名句文是假的,它的聲音是實在的,「以聲為體」。

  第四種,「性相別論,即有二種」,性、相兩個的差別、分開來說就有兩種:「一增上緣,二親因緣」。第一種(增上緣)里邊又牽涉到佛到底說不說法的問題,也有兩種:一「許佛說法」,二「佛不說法」。一種認為佛是說法的,另一種則認為佛是不說法的。這兩種都有依據。這里兩種都講,我們先把文銷了,然後另外的再補充一些資料。

  「增上緣」里邊,第一種「許佛說法」的,「以佛無漏聲名句等,為其教體」,這一派人認為佛是說法的,佛自己說的無漏的聲音、名、句、文等等,是它的增上緣。我們就是因為聽到佛的這個聲名句文之後,我們耳識里邊就生起了這個相分,然後我們的意識跟耳識的見分,把它收納到自己心里邊來了解,產生一個理解。其增上緣即是佛所說的無漏的聲音跟名句文,這個是它的教體。第二種,認為「佛不說法」的,以佛的「大定智悲,為其教體」。佛的「大定智悲」,就是他菩提心下邊所發的大智大悲,這個是它的教體,從這個里邊產生我們自己聽到的音聲。這個音聲是怎麼產生的?我們以後再補充。

這是第一種,「增上緣」,是隔了一層的。

  第二種是「親因緣」,「隨佛說不說,皆于能聽者耳意識上所變聲等為其教體」,不管佛說法也好,佛不說法也好,在能聽的那些佛弟子他們的耳識、意識里邊所產生的聲音、法(耳識所緣的是聲,意識所緣的是法,「等」字指的就是 「法」),這些名句文聲就是它的教體。

  「今論之本,謂即佛經」,我們這部論的原本依據,就是佛的經。「故出體者,應如經說」,所以出體應當根據經所說的來說。經上怎麼說?「經體有二」,經上說的體有兩種,「一文二義」,一是文、二是義。「文是所依,義即能依,由能詮文,義得顯故」,我們作了文字之後,它所詮的道理(義理),這個「文」跟 「義」就是我們的教的體;文是所依靠的那些名句文身,義是依靠名句文身里邊所闡發的道理。經上說的體就是文、義兩個。這里窺基大師說,一般的論有四種體,即「攝相歸性」乃至「性相別論」四種,或者是名句文聲四種,但是根據經上說的,就是兩種(一文二義),所以出體應當根據經所說的來說。

  這里我們要補充一點,佛說法不說法的問題。

  第一種,認為佛是不說法的。那麼我們聽經的人,聽到的是什麼?

  「謂佛慈悲本願緣力」,佛,大慈大悲,是發了願的,只要佛的願力存在、他的悲心智慧存在,「其可聞者自意識上文義相生」,這個要聽法的人,以佛的悲智為體,他起了一個「要聽經」的意樂心之後,他的意識上邊就會產生一些文、義出來,就像是佛說的一樣。這是佛的法身的作用了。「此文義相,雖自親依善根力起」,雖然聽到的法,是根據自己的善根、從自己意識上產生的,「而就本緣,名為佛說」,但是從佛發的願、佛的法身功德來說,就是佛說的。「佛實無言」,這個我們經常聽到,佛沒有說一個字。

  「此若依本,乃無文義,唯有無漏大定智悲」,佛是沒有說,但是佛的無漏的大智大悲、大定力,可以使我們聽經的人耳識、意識上產生出文義來,就好象真的聽到是佛在說法一樣。「若依自識有漏心現,即似無漏文義為體」,假使我們自己是有漏心(沒有證果證道),那麼我們聽到的就好象是無漏的文義為體——因為我們是有漏心,不能有無漏,這個無漏是從佛那里來的,所以在我們有漏心上體現的,「即似無漏」,相近于無漏,但還是有漏,只是這有漏是趨向于無漏的,有這些文義產生。「(若依自識)無漏心現,即真無漏文義為體」,假使本身是無漏,聽者的心是無漏的(已經證果證道),那麼聽到的就是真正無漏的文義,這個文義就是體。

  「此即如來實不說法」,總之,佛不說法,我們聽經的人,也是能聽到佛法,因為佛有那個願、佛有那個慈悲、佛有那個智慧(依佛慈悲本願緣力),可以使我們要聽法的人,就在自己的耳識、意識里邊,產生文義、顯現出來。這個依據什麼?「故《大般若(四百二十五)》、《文殊問經》等,佛皆自說:我成佛來,不說一字,汝亦不聞。論說聚集,顯現為體。此即無性,佛地一師,作如此解。」《大般若經》,還有《文殊請問經》,等等,佛都自己說過:我成佛以來,不說一個字,你們也沒有聽說。佛自己並沒有說法,也沒有人聽到佛說法,你們聽到的,只是依于佛的慈悲本願緣力里邊,在你們自己身上產生的一些文義。這是第一種,認為佛是不說法的。

  另外一種,認為佛是說了法的。「或宜聞者,本願緣力,如來識上文義相生,實能所詮文義為體。若依本說,即真無漏文義為體。」佛說的法,他本身所說的就是無漏的文、無漏的義,這個就為體。以佛的這個無漏的文義為增上緣,我們所聽到的,就是我們聽者自己的耳識、意識里邊產生、顯現出來的那個文義。「《二十論》說:輾轉增上力,二識成決定。是故世尊實有說法,言不說者,是密意故」,就是說,佛是有說法的。

這兩種說法(一認為佛是不說法的、二認為佛是說法的)都可以。

  回到《述記》,再看這一段文。「性相別論,即有二種」:第一種是增上緣,「許佛說法」,佛是說法的,「以佛無漏聲名句等為其教體」,他以佛的無漏聲音、名句文為體。以這個無漏的名句文聲作依據,在我們的耳識、意識上就產生一個相分,這個相分跟佛說的是一模一樣的。我們緣的是自己的相分,真正佛的聲音是緣不到的。「佛不說法,大定智悲,為其教體」。這是增上緣。第二種,親因緣,「隨佛說不說,皆于能聽者耳意識上所變聲等為其教體」,就是自己身上(耳意識)變的名句文聲、文義等等是它的教體。就是說,佛說法也好,不說法也好,聽者的耳(耳識)朵里總是會產生一些聲音,或者意識里邊產生一些文句名,這就是教的體。

  然造論主,唯有說法,為增上緣,令聞者變。總合疏親所緣緣為論,皆以聲名句文為體。十地論說:說聽俱以二事究竟,一者聲,二善字。此下文云:輾轉增上力,二識成決定。成唯識說:法詞二無礙,解境有差別等。廣引教理,明此體性,如余處說。[名相注釋]:

  法詞二無礙,解境有差別:《成唯識論》(卷九.三十四頁)云:「……法無礙解,即于能詮總持自在,于一名、句、字中,現一切名、句、字故。……詞無礙解,即于言音,輾轉訓釋,總持自在,于一音聲中,現一切音聲故。」

  「然造論主,唯有說法,為增上緣,令聞者變。」世親菩薩,他采取的是哪一個說法?佛是說法的,還是不說法的?世親菩薩采取的是,「唯有說法,為增上緣,令聞者變」,佛是親自講了法的——不是不說,是說了的。這個有什麼依據?這部論後面世親菩薩有一句話,說佛是講法的,兩個識互相地增上,聽者的耳朵上就產生一些……佛是說了法的,這個話在後頭,我們學到後頭就會看到,「輾轉增上力,二識成決定」。這里世親菩薩采取的是,佛是說了法的;佛的說法是增上緣,親因緣就是我們自己的耳識里變的那個聲音、意識里邊變的那個名句文。

  「總合疏親所緣緣為論,皆以聲名句文為體」,親的親因緣也好、疏的增上緣也好,都是所緣緣,總的把它們合攏來說,都是以聲、名、句、文這四個為體。這四個,跟《百法明門論》里講的是同樣的四個,那麼大家把它們記住好了。聲,是一個聲音,名句文是不相應行里邊的三個東西。以這麼四個東西為體。

  「十地論說:說聽俱以二事究竟,一者聲,二善字。」再舉一個依據,《十地論》里邊說,不管你是聽的人也好,還是說法的人也好,就是兩個東西:一個是聲音,一個是名句文的字。字就是產生名句文的了。

  「此下文云」,這就是世親菩薩說的原話(原文)了,「輾轉增上力,二識成決定」,《唯識二十論》里邊有這句話,能聽的與所聽的,兩個互相地增上,就「成決定」,聽者就會產生一種理解——就是說,佛是說法的,佛的增上力使聽者的識上產生一個力量,使他聽到佛的講經、說法。即是說,「佛是說法的」,這是一種說法;「佛是不說法的」,這也是一種說法,二者各自都有依據。世親菩薩采取的是「佛是說法的」這一種。佛是說了法的,聽者根據佛的這個增上緣(說法),在自己的耳識、意識上產生一種聲名句文的相,然後了解佛所說的法。他的依據就是論里邊的「輾轉增上力」,兩方面都有增上力;既然兩方面都有增上力,那麼佛是說了法的,並不是佛不說法。

  這里總的是講論體,我們要說的這個教體是什麼。「成唯識說:法詞二無礙解,境有差別等。」《成唯識論》里邊也有一句話,說,法無礙解跟詞無礙解,它們所緣的境不一樣,「法無礙解,即于能詮總持自在,于一名、句、字中,現一切名、句、字故;詞無礙解,即于言音,輾轉訓釋,總持自在,于一音聲中,現一切音聲故。」法無礙解緣的是名句文,詞無礙解緣的是聲。總的說起來,名句文也好,聲也好,就是本論的體。「廣引教理,明此體性,如余處說」,這是引了很多的論,來證明名句文聲就是論的體性。作為一部論,它以什麼為體?就是名句文和聲音。這個問題就到此為止。

第三,辨造論所由

  後辨造論所由者。然此無文,準余論說,令法久住,利益有情,故造論也。或為令知第三時教,契會中道,造斯論焉。或執外境如心是有,如薩婆多師等;或執內心如境是無,如空見外道等;或執諸識用別體同,如一類菩薩等;或執離心無別心所,如經部等;或執獄卒等是實有情,如大眾部等;或說獄卒等非實有情,業生大種,大種相異,如薩婆多等;或說獄卒等雖非有情,然薰習所起,非是識變,如經部等;或執外境體是一物,如吠世師等;或執境多念,心唯一剎那,如正量部等;或執極微,有相資相,為五識境,如眾賢師等。此諸論師,皆由邪知無知二種,于義不了,遂于二果覆障不證。今為遮此種種異執,令于唯識深妙理中,得如實解,故作斯論。隨下破中,一一別顯,故不預釋。

  「後辨造論所由者,然此無文」,為什麼要造這部《唯識二十論》?這部論里沒有明文說明。「準余論說」,但是其它的論里所說的,也與我們這部論有同樣的意思,就是「令法久住,利益有情」,最重要的就是令正法久住,「故造論也」。

  所以說我們學法也好、修行也好,最大的目標是正法久住、利益眾生。如果把這個大前提拋掉了,一切努力,都是徒然。哪怕是聲聞、緣覺,也還是住持僧團、令正法久住;如果聲聞、緣覺所做的事情都不做了,你還是什麼?三乘以外!那是流轉生死的凡夫,談不上修行了。所以這個一定要記住,一切論也好、什麼經也好,大的目的,都是令正法久住。

我們在講《律海十門》的時候,這十個門——令僧歡喜、令僧安樂……最後正法久住,還是為了這個大目標。如果我們持戒,卻把正法久住的目標喪失了,丟開了,你再怎樣嚴格地去行持,也是一個沒有方向的亂持戒。最後的目標一定是令正法久住!持戒的總的目標也就是這個。如果離開了這個總的目標,即使你修苦行,修得很艱辛,你還是盲修瞎練,沒有走到正規的路上來。

  我們修行人,有的時候只是看到鼻子底下的一點,忘記了遠大的目標。就是說,有個別一些人,持戒很執著,都是為自己,好象這個也犯不得、那個也犯不得。總的說來,還是怕自己受苦、墮惡道,那麼就什麼都嚴格得不得了。但是如何使正法久住?好象不是他的事情。「與我無干,我的目的就是為了自己不墮惡道就完了」,或者說「我自己要證果證道」,持戒的目的是為自己,並不是為正法久住。這樣子,與真正的修行,已經離開了正軌;恐怕這樣子做,也修不成什麼果、證不到什麼道,因為你的道路已經偏離正道了。所以說,這個大的目的一定不能離開。每一部論,它最大、最高的要求也是要「令法久住、利益有情」,這兩個是相關的、辨證的、統一的,正法久住,才能利益眾生。如果沒有正法,如何利益眾生?正法如果不久住,僅僅曇花一現,當時的眾生是利益了,以後的眾生就利益不到。真正要利益眾生,必定要使正法久住。這兩個是因果關系。

  所以「準余論說」,其余的論都說是為了「令(正)法久住、利益有情」,那麼總的來說,這一部論雖然沒有明文,但根據其它的論,也是同樣的目的,為了正法久住,為了利益有情,「故造論也」。

  (5B)「或為令知第三時教,契會中道,造斯論焉。」或者,也可以說,要使眾生知道這第三時的中道教。因為有的執空、有的執有,都是偏了一邊,那麼把這個最契合中道的殊勝的教,給大家顯示出來,這也是造論的一個目的。

  「或執外境如心是有,如薩婆多師等……今為遮此種種異執,令于唯識深妙理中,得如實解,故作斯論。」這段文是說,總的來說,造論目的是令正法久住、利益有情;具體的來說,就是這里講的,那就很多了。

  上面說具體的一個目的:「或為令知第三時教,契會中道,造斯論焉」。因為佛說的教分有三時:第一時偏于有,第二時偏于空,第三時就是我們最高的非空非有的中道教。那麼要顯示給大家看,真正的中道教,就在這個地方。這是第一個具體目的。下邊再具體的,因為還有很多執著,為了要破這些不正的執著,所以要造這部《唯識二十論》。《唯識二十論》里邊很多的辯論就是針對這些問題而辯論的。就是說,總的目的,跟其它論是相同的;而這部論具體的一些目的,就是針對下面的這些問題而進行辯論的。

  「或執外境如心是有,如薩婆多師等。」薩婆多師就是有部。有部里邊說一切有,心跟境都是有。那麼針對這個,就說唯心,外境是不實在的。

  「或執內心如境是無,如空見外道等。」又如空見外道說:境固然是沒有,心也是沒有。這是墮于空一方面的外道。針對他們,就說雖然境是沒有的,但心是有的——唯識。

  「或執諸識用別體同,如一類菩薩等。」或者有些人,執諸識——六個識,眼耳鼻舌身;阿賴耶識、末那識是唯識宗才說的,前六識其它宗都講——執這六個識,認為它們的體是相同的,但是作用不一樣。這個說法也錯了。就是有這麼「一類菩薩」,有一類的大乘的人,他搞錯了,認為各個識的體是同的,但是作用不一樣。這里我們唯識宗說,體也不一樣,用當然更不一樣。

  「或執離心無別心所,如經部等。」或者有人執著離心別無心所。這是經部。經部說,心所就是心的作用,它跟心是一個體的,並沒有另外一個心所的體。這也是一個錯誤的執著。這里又把它辯掉了,把它駁掉。

  「或執獄卒等是實有情,如大眾部等。」或者有一種說法,說地獄里邊迫害人的那些獄卒,他們是實在的有情。然而實際上他們是不是有情?這個在這本書里就有廣辯。假使說是有情的話,為什麼罪人在大火里燒、燒得死去活來,而那些獄卒,他們同樣在大火的地獄里邊,卻是毫不相干、一點也不受苦,什麼原因?那就是說,獄卒不是真的有情。這個里邊,尤其是大眾部,他們認為地獄的獄卒是實在的有情,為了要對他們的這個不正之見加以駁斥,所以也要造這部《唯識二十論》。

  「或說獄卒等非實有情,業生大種,大種相異,如薩婆多等。」或者有的人說獄卒不是真有情,他生的大種不一樣,他的這個大種特別堅牢,碰到大火什麼的也不會受損。我們以前在學化學的時候,老師也講過,我們地球上的人,身上的物質都是碳水的化合物。如果太陽里邊有有情,那我們若想到太陽里去會見他們,早就燒成灰了;如果說太里陽有有情的話,他們身上的結構,根本是另外一種物質,不是我們身上的這些物質。那就是「大種相異」,不同的大種,獄卒可以在大火的地獄里邊,根本不受損害。這是薩婆多部的執著,他們是這樣子認為。

  「或說獄卒等,雖非有情,然薰習所起,非是識變,如經部等。」還有的說,獄卒雖然也不是有情,但他是在我們身心上薰習的力量而產生的另外一種大種,並不是識變的。這個是經部宗,經部的說法,與唯識宗的唯識有點相近了——也是「薰習所起」,唯識宗說,薰習在識里邊、是識變的;經部則說,雖然是「薰習所起」,但不是薰習在識里;「非是識變」,並不是識變的,是四大種變的。那麼還差一點點。這些錯誤的觀點,也要把它批判。

  「或執外境體是一物,如吠世師等。」這是勝論外道,他們執著外境體是渾然一物(一合相)。這是外道的一種執著,也把它破除。

  「或執境多念,心唯一剎那,如正量部等。」部派里邊,正量部「執境多念」,他們認為境可以連續多念,不是剎那剎那改變的。比如說,這個茶杯,它可以連續地住持一段時間,一直到它老化、變質,才會改變;在沒有老化、變質之前,它是不動的。「心唯一剎那」,而心是剎那剎那都在改變的。就是說,正量部認為,物質(外境)可以持續一段時間存在下去,不必剎那轉變,而心則是剎那轉變的。這個觀點也是錯的。我們說物質也是剎那剎那轉變的。

  「或執極微,有相資相,為五識境,如眾賢師等。」眾賢論師,就是新有部,有部里邊執著「極微」的那一派。極微是什麼?當一切物質把它分到最細,分到物質的極小的一個單位(猶如現在的原子、電子之類),再也不能分下去,再分下去就要變空了,這個就叫極微。極微很細,是五識緣不到的。但是這個眾賢論師(新有部),他說,極微互相資助,可以產生一個相,五識可以緣它,叫合集相(後文會講)。這個也是錯誤的觀點。

  這里舉了很多不正之見。「此諸論師,皆由邪知無知二種」,這些論師,由于他們的邪知(外道)無知(佛教內部),智慧不夠,總的來說就是由于煩惱障、所知障兩種,「于義不了」,對這個道理不能徹底了解,「遂于二果覆藏不證」,正因為于義不了,那麼兩個果——菩提、涅槃也被蓋住了,不能證到。

  所以說我們佛教是著重智慧的。如果你有邪知,當然不能證果證道;無知,也不能證果證道!一般漢人的習慣,總認為一個人假使老老實實的,雖然笨一點,也沒有關系。在我們佛教里邊說,這是不好的,你笨了之後,無知的話,就不能證到果,涅槃果、菩提果都證不到。《成唯識論》(卷九)有一句話:「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把煩惱障去掉之後,得到大涅槃的果;所知障去掉去後,證無上的菩提之果。這兩個果,要把煩惱障、所知障除盡,才能證到。現在因由邪知、無知(煩惱障、所知障)還把它障住,這個「二果」(菩提、涅槃)被它蓋住,那麼就證不到了。所以說像這些,他們的見不正,要證到菩提涅槃,那是做不到的。

  「今為遮此種種異執,令于唯識深妙理中,得如實解,故作斯論。」針對前面例舉的各式各樣不同的執著、不正之見,為使他們在唯識的深妙的道理里邊,能夠得到如實的理解,所以造這部《唯識二十論》。這是這部《唯識二十論》特殊的一個造論的目的。前面是總的,後面是具體的、特殊的目的,就是對外辯論的,駁斥、去除外道、二乘的不同的執著、不正之見。這個我們學下去就看到,這部書幾乎都是辯論。「隨下破中,一一別顯,故不預釋」,再下邊我們就要破了,每破一個外道、二乘的執著的時候,一個一個都要分別地講清楚,所以預先不要講,把名字提一下就行了。

二三十論意差別

  問:此與三十意有何差別,乃更造論以明唯識?

  答:彼三十論廣顯自宗,此中二十廣破外難,雖俱明唯識,二論有別也。又彼三十廣顯正義,此中二十廣釋外難。又彼三十天親後造,有頌無釋;此中二十天親先作,有頌有釋。又明唯識二論雖同,開設千門令隨一入,故須別造二部論也。又妙理幽玄,叮嚀始顯;宗趣雖一,二論重明。是謂二論緣起各別。

  這是問題來了。「問:此與三十意有何差別,乃更造論以明唯識?」《三十唯識》講的也是唯識,那麼這部《二十唯識》跟《三十唯識》有什麼差別?為什麼《三十唯識》之後,還要造這部論?——實際上《二十唯識》是先造的,而他是這麼問:有《三十唯識》了,何必還要這個《二十唯識》呢?都是講唯識嘛。就是這麼個問題。

  回答:「彼三十論廣顯自宗,此中二十廣破外難。」兩者任務不同。《三十唯識》廣顯自宗,對自己唯識宗內部,詳細地闡明、建立自宗的道理;而《二十唯識》是破外邊的問難,就是對唯識宗以外(二乘、外道、凡夫)的那些執著、他們的問難,一個一個地都把它們破掉。一個是對外的,一個是對內的。「雖俱明唯識,二論有別也」,雖然它們講的都是說明唯識道理,但是兩部論不一樣,一個是建設自宗,一個是廣破外難,所以說它們任務不同。這是一個回答。

  「又彼三十,廣顯正義;此中二十,廣釋外難。」 這是第二個原因(意思基本上跟第一個回答差不多)。《三十唯識論》詳細地說明自宗的道理,而《二十唯識論》廣釋外難,對外邊的問難一個一個地把它仔細地解釋、駁斥,兩者重點不同,所以在《三十唯識》之外還要說《二十唯識》。

  「又彼三十,天親後造,有頌無釋;此中二十,天親先作,有頌有釋。」這是第三個原因,也是說兩部論的不同之處。《三十唯識論》是世親菩薩最後造的,頌造好了,還沒有解釋就圓寂了;而《唯識二十論》是世親菩薩先造的,轉入大乘之後馬上就造《二十唯識論》,「有頌有釋」,作了二十個頌之後,自己又解釋了長行,所以說這又是一個不同。

  「又明唯識二論雖同,開設千門令隨一入,故須別造二部論也。」這又是一個原因。兩部論說的雖然都是唯識道理,這點是相同的,但是我們要接引眾生,開設的方便之門需要多一些,「開設千門」,隨哪一類眾生、他與哪一個門相應的,就從這個門進去。《三十唯識》開的是一個門,是唯識;《二十唯識》開的也是一個門,也是唯識,哪一個眾生跟哪一部論相應的,就隨他自己從哪一部論進去——亦即「方便有多門」,所以要造兩部論,分別造。就是多開設一些門了。

  最後一個原因:「又妙理幽玄,叮嚀始顯;宗趣雖一,二論重明。是謂二論緣起各別。」前面說了很多原因,最後再說一個原因:這個微妙的道理(唯識)很「幽玄」,很不容易領會(幽,甚深、玄妙),那麼就要仔細地叮嚀(不斷地說),才能夠明顯。說了《二十》,再說《三十》,就是再再地給你們講清楚。「宗趣雖一」,它的宗旨、它的趨向雖然同是一個,都是唯識,但是「二論重明」,這個地方說,那個地方再說,反複地叮嚀,使我們能夠理解、趨入,所以要造兩部論。

  這里舉了很多道理,說明為什麼同樣是講唯識,世親菩薩一個人作了《二十唯識》,又作《三十唯識》,就是因為有那麼多的原因。

  這就是「造論所由」。這一科講了很多。首先,最大的目的(是總的體),一切經論,都是為了正法久住、利益有情。其次,我們三時教的教理,是中道教,有別于先前的二時——初時、二時,講有、講空,都沒有契入中道,為了使大家悟入中道,就把三時教的唯識講出來,使大家聽了之後,對執有執空的初時、二時教,把它放下,趨入非有非空的中道。再次,就是很多的執著、不正之見,那麼世親菩薩一個一個地把它們擊破,這是講《二十唯識》的特殊的任務。所以「造論之由」,就是有這麼多。

  最後提一個問題:「此與三十意有何差別,乃更造論以明唯識?」就是說,世親菩薩作了《三十唯識》,又造《二十唯識》,為什麼要重複地造兩部論?那麼又講了很多理由。《三十唯識》廣顯自宗,是對自己、講自宗的,《二十唯識》是廣破外難的,所以要別造。《三十唯識》廣顯正義,是講正面的,《二十唯識》是解釋外難的,這個又有不同;《三十唯識》是世親後造的,有頌無釋,《二十唯識》是世親進入大乘之初造的,有頌有釋,所以說又是一個不同;再一個原因,雖然兩部論都是講唯識的,但是為了接引眾生,需要開設千門的方便,那麼開這兩門,並不算多。最後一個原因,唯識的道理非常玄妙、非常幽深,那麼你說了一次,恐怕人家還不懂,要再三地叮嚀,才可以把它的道理顯出來,所以說了《二十》,又說《三十》。這是菩薩的悲心,所以要講那麼多。這都是說為什麼要造《唯識二十論》的理由,基本上都講清楚了。

三依論所明判文別釋

第三,依論所明判文別釋

  第三依論所明判文別釋者,菩提鶻露支此云覺愛.先云覺熹,即魏時菩提流支法師;或云魏時有居士,名般若流支此云慧愛所譯。梁末陳初,有拘那羅他此云家依.親依亦得,即真諦三藏也,並各翻此唯識二十。覺愛法師,文多頌少;家依三藏,文少頌多;今此所翻,文頌折中。

  且如覺愛法師,有二十三頌,一十八紙;家依法師,乃有二十四頌,總有九紙;今者新譯,有二十一頌,乃總八紙。覺愛所翻第二十一引經之頌,余二本無;家依所翻初首二頌歸敬之偈,余二本無,故知皆是譯家增取釋文翻之于論本也。其次最初立宗之偈,舊二論有,唯新論無。校三梵本,及勘題目,都不合有。名唯識二十,何得有焉?覺愛增初一頌及第二十一偈,家依乃增初之三頌。故知所余二十一頌,三論皆有,是根本文。以二十頌顯暢唯識,是故名為唯識二十;末後一頌,結嘆歸能,非明宗義。

  「依論所明判文別釋者」,根據我們這部論所講的道理,「判文」,把它的文判一判(就是科判),「別釋」,各別各別地解釋。那就是正式地釋文了。「菩提鶻露支」,這是印度話,翻到漢語叫「覺愛」,或者叫「覺熹」(「愛」跟「熹」是同樣的意思,所以翻過來,翻愛也可以,翻熹也可以),「即魏時菩提流支法師」,他就是魏朝的菩提流支法師。這個我們在前面講過,《唯識二十論》過去有兩種翻譯,第一個就是菩提流支法師翻的。「或云魏時有居士,名般若流支 此云慧愛 所譯」,有人說,並不是菩提流支法師翻的,魏朝的時候有個居士叫「般若流支」,漢語叫「慧愛」(「般若」翻「慧」),是他所翻譯的。一個說是菩提流支法師翻的;一個說是一位叫般若流支的居士翻的。這是第一位,最初翻譯《二十唯識論》的。「梁末陳初」,梁朝末年、陳朝的初年,「有拘那羅他」,拘那羅他是印度語,翻成漢文就是「家依」,或者叫「親依」,「即真諦三藏也」,就是真諦三藏。「並各翻此唯識二十」,他們兩位,都翻過這部《唯識二十論》。「覺愛法師(譯本題名《唯識論》),文多頌少;家依三藏(譯本題名《大乘唯識論》),文少頌多;今此所翻(譯本題名《唯識二十論》),文頌折中」,玄奘法師翻譯的這部論,文句及頌,「折中」,既不多也不少,是最好的。

  具體地說,「且如覺愛法師,有二十三頌,一十八紙」,覺愛法師(菩提流支)翻的,頌有二十三個,長行有十八張紙。家依法師(真諦三藏)翻的,頌子多一個,「乃有二十四頌」,就是說前面翻的頌少了;但是總的文,「總有九紙」,只有九張紙,比前面翻的少了一半,就是文少了。「今者新譯,有二十一頌」,現在我們玄奘法師翻的,有二十一個頌,「乃總八紙」,長行有八張紙。

  「覺愛所翻第二十一引經之頌,余二本無;家依所翻初首二頌歸敬之偈,余二本無」,為什麼前面翻的頌有多了?菩提流支翻的有二十三個頌,真諦三藏翻的是二十四個頌,玄奘法師翻的有二十一個頌,為什麼多幾個頌呢?原因就是:菩提流支翻的第二十一個頌(引經的頌)在其它兩個本子(玄奘法師及真諦三藏翻的本子)里是沒有的,可能是添加進去的;而真諦三藏翻的最初兩個歸敬頌,其余兩個本子(玄奘法師及菩提流支翻的本子)也是沒有的。「故知皆是譯家增取釋文翻之于論本也」,三個本子都依靠梵本來的,而這幾個頌(覺愛所翻第二十一引經之頌、家依所翻初首二頌歸敬之偈),僅各自個別有,其他兩個本子都沒有,可見得是翻譯的人加進去的,不是原文。

  「其次最初立宗之偈,舊二論有,唯新論無」,最初立宗的那個偈,先前翻的兩部論都有,而我們玄奘法師翻的卻沒有,那麼這個到底是該有、還是不該有呢?「校三梵本,及勘題目」,校對了印度的原本,並從題目的意思來看,「都不合有」,都不應當有。「名唯識二十,何得有焉?」因為就是《唯識二十》,怎麼還多出一個立宗的頌來了呢?

  「覺愛增初一頌及第二十一偈」,菩提流支開始加了一個頌,第二十一個頌是從經上來的,他又加了進去;「家依乃增初之三頌」,真諦三藏在前面加了三個頌。「故知所余二十一頌,三論皆有」,這樣子校對下來,二十四個頌的,多了三個;二十三個頌的,多了兩個;其余二十一個頌,三部書都有,「是根本文」,那是對的,正規的說,是二十一個頌。

  那是怎麼樣的二十一個頌呢?「以二十頌顯揚唯識,是故名為唯識二十;末後一頌,結嘆歸能,非明宗義」,前面二十個頌講唯識道理,所以叫《唯識二十論》;最後一個頌並不是講唯識的道理,而是讚嘆唯識的深奧。世親菩薩謙虛,說自己不能深刻理解,真正有這個能力、能理解的只有佛一個人,所以以此一頌,「結嘆歸能」。就是說這個頌不是屬于《唯識二十論》的范圍之內的,是多出來的。

  總之,《唯識二十》,以二十個頌來闡明唯識道理,最後一個結嘆的頌是論主自己謙虛而作,「非明宗義」,不屬于《唯識二十》里邊。所以總的二十一個頌,而標的名字是「唯識二十」,就是說只有二十個頌是講唯識道理的。那麼比較了很多,這個大家看也看得懂。

一正辨本宗,破計釋難

  由此于中文總有二:初正辨本宗,破計釋難;後結己所造,嘆深推佛。就初分中大文有二:初立論宗,大乘三界唯識無境;後即于此義有「設難」言下,釋外所徵,廣破異執。

甲一 正辨本宗,破計釋難 分二

  乙一 初立論宗 大乘三界唯識無境 分四

  丙一 初立論宗,諸法唯識……………………… 安立大乘三界唯識

  丙二 顯由經說,以經為證……………………… 以契經說三界唯心

  丙三 釋外伏難,簡擇唯言………………………心意識了,名之差別,此中說心,意兼心所,唯遮外境,不遣相對。

   丙四 顯唯識義,舉喻以成………………………內識生時,似外境現。如有眩翳,見發蠅等。此中都無少分實義。

  乙二 釋外所徵,廣破異執……………………………………………………

甲二 結己所造,嘆深推佛

甲一 正辨本宗,破計釋難

  「由此于中文總有二」,從這個文字里邊歸納下來,這部《唯識二十論》總的分有兩個大科。第一大科,「正辨本宗」,專門講唯識宗的道理;「破計釋難」,解釋那些問難,把他們的執著破掉。就是兩個:一則顯本宗,一則破外難。這是第一大科的內容,內文就是二十個頌。最後一個頌,「結己所造,嘆深推佛」,是論主歸結自己造這個頌,能力不夠,可能是不能深刻理解,真正理解唯識道理的只有佛一個人。那麼這是另外一個問題了(亦即第二大科)。

  所以這二十一個頌里邊,二十個頌是「正辨本宗,破計釋難」,最後一個頌「結己所造,嘆深推佛」,是論主(世親菩薩)歸結,這部論是我造的,但是我自己很膚淺,不能真正地深入到唯識道理,真正能夠徹底了解的只有佛陀一人。那是他自己的謙虛了。所以整個的一部論,可以分成這麼兩大科。第一大科里邊又分很多。我們今天發的科判,大家可以對照一下,整個的《唯識二十論》分了那麼多的科。這是我們以前的范老居士做的,我們就把它歸納攏來給大家做一個參考。

  「就初分中大文有二」,「初分」就是「正辯本宗」那一科,又分兩大科:「初立論宗大乘三界唯識無境;後即于此義有『設難』言下,釋外所徵,廣破異執。」

  第一科,「初立論宗」,即表己自宗,我們的宗是什麼?是「大乘三界唯識無境」,大乘的宗,作如是說: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只有識,沒有外境——唯識無境。這是我們的宗,大乘的宗。

  第二科,「後即于此義有『設難』言下,釋外所徵,廣破異執。」自宗立好之後,下邊有句話:「有『設難』言下」——我們的宗立下來了,那麼有些人就來問難了。「設難」就是說那些論主藉外人的口來非難我們的宗派。這句話的下邊就是對外的辯論了。「釋外所徵」,「徵」就是問難;不是我們本宗的,不管是外道、凡夫或者是二乘,都叫「外」;他們 「所徵」的那些問難,給他們解釋清楚。「廣破異執」,廣泛地把那些不同的執著破掉。

  就立宗中,文有其四:初立論宗,諸法唯識。二顯由經說,以經為證。今明唯識,但成大乘唯識之義;或顯論所明,為成經義,成立大乘是佛所說唯識不虛。三釋外伏難,簡擇唯言。四明唯識義,舉喻以顯。或分為三:初立論宗;第二立因,以經成論;第三舉喻。 [名相注釋]:

  初立論宗,第二立因,第三舉喻。 宗因喻,例如:

   ┍─所立為宗──────聲是無常

  ┤    ┍因──────所作性故

   ┕─能立┤  ┍─同喻──若是所作,見彼無常,如瓶等。

     ┕喻┥

   ┕─異喻──若是常見非所作,如虛空。

  「就立宗中,文有其四」, 「立宗」一科里邊又分四科。

  第一,「初立論宗,諸法唯識」,我們的宗就是「諸法唯識」。

  第二,「顯由經說,以經為證。今明唯識,但成大乘唯識之義;或顯論所明,為成經義,成立大乘是佛所說唯識不虛。」這是說,立一個宗,要有依據。我們這個「大乘三界唯識無境」是根據什麼來的?根據經來的,「顯由經說」,經里邊說的,「以經為證」——以經為教證。立一個宗,要有兩個證:一個理證,一個教證。理證要用因明立量,以道理來證明這個觀點是對的;教證即以佛的聖言量來證明這個觀點是符合佛說的。這里就是以佛的經教的話來證明「三界唯識」是佛說的。「今明唯識,但成大乘唯識之義」,我們說唯識,就是成立「大乘唯識」的道理;「或顯論所明,為成經義」,或者說我們這個論是解釋經的,或者說我們的道理是經里邊作依據的,這一正一反都可以說。成立什麼?「成立大乘是佛所說唯識」這個話是「不虛」的,這是經上這麼說,我們就把它解釋,確實是對、是這樣的。總的來說,是以經為證。因為我們自己說話,恐怕人家不信服,佛也說的嘛,聖言量,那就沒有話說了。

  (6A)第三,「釋外伏難,簡擇唯言。」外邊不信的的人有「伏難」(隱伏在里邊的問難),他們有問難,要給他們解釋,「釋外伏難」;「簡擇唯言」 ,講這個「唯」,為什麼是「唯識」(只有一個識)而不是其它的東西都在里頭;把這個「唯」的道理講清楚。

  第四,「明唯識義」,把唯識道理講清楚,「舉喻以顯」,講清楚道理之後,還要舉一個喻來顯明這個道理。

  這是「立宗」一科里邊又分了這麼四科。

  「或分為三」,或者分三科也可以。「初立論宗;第二立因,以經成論;第三舉喻」,那就是因明的架式來了。

  因明里邊,三個格式。第一是「立宗」,立自己的主張(對方是不承認的)。要成立我們的主張,要講道理,要有依據,所以第二就是「立因」,「因」就是我們立宗的原因——為什麼要立這個宗;這個「因」是「以經成論」,以經的聖言量來證明我們這個宗是對的。「第三舉喻」,道理成立之後,還要用一種淺顯的事實來做一個比喻說明,使我們這個主張更明顯。

  這是因明里邊,總的來說,以三個項目來推論說明的一個方式:第一個是立宗,第二個是因,第三個是喻——宗、因、喻。其中,宗是我們要成立的主張;因是要成立這個主張必須拿出來的道理;喻,使這個道理明顯,需要以淺顯的例子來舉個喻。這個喻里邊又有「同喻」,與它相同的、都是怎麼樣子的;還有「異喻」——不是這樣子的,又是怎麼樣的?一反一正地作比喻。這是因明的一個格式。那麼我們這里開始要用因明了。講唯識道理時候,因明是經常要用到的。

  我昨天曾經講過,大家有這個能力的,借一部因明來看看,不一定要去看很深的,就是近代的那些講義——周叔迦有一本可以看,王恩洋有一本也可以參考,還有……很多,我們以前學的時候,有好幾種參考書,還有虞愚,虞愚也作過一本《因明學》。這些書以前我都有,文革之後都沒有了。那麼我們藏經樓里不曉得有沒有?這個也是水平比較高的才去看,水平低的去看了也是如聾如啞,等于不看,也不必看了,浪費時間;確實有這個水平的,可以去看一看,那對自己有幫助。

  現在時間差不多了,明天要寫個筆記,就是把因明的簡單的格式,宗、因、喻三個東西拿一個例子給大家看一看,把因明大概地了解一下。

  什麼叫因明?「明」就是學問,印度有「五明」(五類學問),因明是五明之一。內明是講佛教的教義,是內求,「莫向外求」。因明是講邏輯,用某種推論的方式達到某種正確的結輪。就是說,不能直接用現量證明的事情,要經過思想考慮、推理推論出來的,就用因明這個東西。用了因明之後,可以使我們推論的結輪不會錯誤;如果離開了因明的法則,我們得到結論,就會犯錯誤。所以說,一定要嚴格地依照因明推論出來,才是可信的。

  整個的因明是講的宗、因、喻,而重要的就在因上,要成立這個主張(宗),必須要有充分的理由來證明它,喻僅僅是把這個道理用淺顯的例子來說明。就是說,「宗」是要成立的,而「喻」僅僅是說明的,重點是在因上,要成立這個主張,必須要有充分的原因(理由)。所以整個的學問就叫「因明」,講「因」的那一套學問,以「因」把這個「宗、喻」包進去了。整個的因明就是說,要講這個道理、如何成立自己的主張。這就相當于現代的邏輯。現代的邏輯也講推論的一些格式,為使我們的思想不犯錯誤,那麼就要依照嚴格的邏輯方式;但是世間上的邏輯,一般都認為不如佛教的因明嚴格,也不如佛教的因明有辯證的因素在里邊。

  我們漢地翻譯的因明只有兩本,一本是陳那菩薩自己作的《因明正理門論》,這個很簡單,很不好懂。第二本是他的弟子商羯羅主作的《因明入正理門論》,是進入這個門的書,這本就講得比較通俗一點,但畢竟是古文,也是不太好懂。其它現代白話大概講的因明,都可以參考一下。漢地的就這二部為止。

  到了後來,文革以後法尊法師翻了一部《集量論》,是陳那菩薩自己作的,還有《釋量論》,是法稱論師解釋陳那《集量論》的。這兩部書是西藏的因明(印度傳到西藏),在古代沒有傳到漢地,卻是非常好的兩部。法尊法師雖然翻譯了,但是沒有講解,所以這兩部書是更難懂,但是也可以參考。這兩部書我們不一定有,圖書館里有沒有也不知道;有的話,也僅僅是某些學得比較高的人可以看一看,否則的話,你是浪費時間了——花了很多時間,而所得是零。為什麼?這個不是你該看的書,你去看了之後,得到的是零(根本就不懂),時間卻花掉了,那還是划不來了。

  我們說參考書,僅你能夠參考、能夠得益的書,你去看,可以得到參考的價值;如果這本書太深了,你根本就看不懂,比你原來原本的書還要深,這個要來參考就失去參考價值了。所謂參考,就是原來的書太深或者太簡略了,看不懂,那就需要去看其它書,幫助我們理解;現在你看的書更深、更略,那你得到的參考價值就沒有了,時間又花掉很多,這就划不來了。所以我勸大家,參考書,不要看這到本書很重要,來不及就把它借了去看——你借去,人家真正需要參考的又看不到了,而你自己呢,那麼深的書,你也看不懂,拿到那里,把腦筋用傷了、失眠了,結果得到的效果是零,那個也不必。參考,就是盡自己的能力、能參考的書看一看,那些看了很吃力、起不了參考作用的書,暫時就不要看。

  好了,今天就講到這里。

本講思考題

  一四、 試述如來說教之三時,『唯識二十論』屬哪時教?

  一五、 何謂五種性?哪種根機能接受唯識教?

  一六、 唯識教于三藏、二藏、十二分教、五乘中,如其所應,歸何所攝?

  一七、 論體有四種,有那四種?

  一八、 云何佛說不說法,分二種說法?

  一九、 世親菩薩為什麼要造此論?

  二〇、 唯識二十,與三十,有何差別?既同明唯識,何以造二部論?

  二一、 唯識二十論,云何有二十一頌?舊論更多,有二十三(菩提流支)、二十四(真諦 ),何以故?

  二二、 本論宗旨是什麼?試要略釋之。

資 料

①三時教

  三時教(名數)有二種:一、空宗智光論師所立,遠受于文殊龍樹,近稟于青目清辯。一第一時教,為小乘說心境俱有者,阿含經是也。二第二時教,為大乘之下根,說法相大乘之境空心有者,深密經等是也。三第三時教,為大乘之上根說無相大乘之心境俱空者,般若經是也。此三次第,智光論師般若燈論釋中引大乘妙智經證之,見華嚴玄談四。二、有宗戒賢論師所立,遠受于彌勒無著,近踵于護法難陀,是玄奘慈恩之所宗也。

  法相宗所立有空中之三時教也。此有年月之三時教與義類之三時教二者。年月之三時教者。一、第一時教,佛成道最初為破外道凡夫實我之執,說四大五蘊等諸法之實有而明人我之為空無。四阿含等之小乘經是也。二、第二時教,佛復為破小乘眾實法之執,說一切諸法皆空之理,即諸部之般若經是也。三、第三時教,佛更為並破菩薩之空執與小乘之有執,說心內之法非空,心外之法非有,而明非空非有之中道。深密法華等之諸經是也。以前二時教,為佛說之方便,以第三時教,為佛說之真實。如此追年月之次第而分別三時之教法,謂之年月三時教。見唯識述記一本。義類三時教者,偏于如上年月次第之時,如于阿含經前說中道教之華嚴經,又如于法華經後說有教之遺教經,此乃恐三時教有漏故立義類之三時教,不拘說時之前後,詮一切有之教為第一時教,詮空之教為第二時教,詮中之教為第三時教。見了義燈一本。(丁福保: 佛學大辭典)

②十二分教

  十二分教,即十二部經。一切經分為十二種類之名。據智度論三十三之說,一、修多羅Sūtra,此云契經。經典中直說法義之長行文也。契經者,猶言契于理契于機之經典。二、祇夜Geya,譯作應頌,又作重頌。應于前長行之文重宣其義者,即頌也。凡定字句之文體,謂為頌。三、伽陀Gāthā,譯作諷頌又作孤起頌。不依長行,直作偈頌之句者。如法句經是也。四、尼陀那Nidāna,此譯因緣。經中說見佛聞法因緣,及佛說法教化因緣之處。如諸經之序品,即因緣經也。五、伊帝目多Itivrtaka,此譯本事。佛說第子過去世因緣之經文。如法華經中藥王菩薩本事品是也。六、闍多伽Jātaka,此譯本生。佛說自身過去世因緣之經文也。七、阿浮達摩Adbhuta-dharma,新云阿毗達磨。此譯未曾有。記佛現種種神力不思議事之經文也。八、阿波陀那Avadāna,此譯譬喻。經中說譬喻之處也。九、優婆提舍Upadeśa,此譯論義。以法理論義問答之經文也。十、優陀那Udāna,此譯自說。無問者,佛自說之經文。如阿彌陀經是也。十一、毗佛略Vaipulya,此譯方廣。說方正廣大之真理之經文也。十二、和伽羅Vyākaraṇa,譯授記。于菩薩授成佛之記之經文也。此十二部中修多羅與祇夜及伽陀三者,為經文上之體裁。余九部從其經文所載之別事而立名。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③法詞二無礙,解境有差別

  《成唯識論》卷二:「然依語聲分位差別而假建立名句文身。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即是字,為二所依。此三離聲,雖無別體,而假實異,亦不即聲。由此法詞二無礙解境有差別。」

④如來有所說法否

  《金剛經》:「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