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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燈論

敬禮文殊師利菩薩!

敬禮三世一切佛,彼法以及諸僧眾; 賢徒菩提光請故,當善闡明覺道燈。 由下中及上,應知有三士; 為明彼特徵,當書各差別。 任憑何方便,唯于生死樂, 求自利益者,知其為下士。 背棄三有樂,遮止諸惡業, 但求自寂滅,彼名為中士。 于諸勝有情,求大菩提者, 當說諸師長,所示正方便。 對佛書像等,佛塔正法前, 以花香諸物,作豐盛供養, 亦行普賢行,所說七支供; 以至菩提藏,不退轉之心, 淨信三寶尊,雙膝著于地, 恭敬合掌已,先三遍皈依。 次于諸有情,先起慈心觀, 生三惡趣等,及死歿諸苦, 所有諸眾生,為苦所苦惱。 欲度脫眾生,出苦及苦因, 當發菩提心,立誓永不退。 如是發願心,所生諸功德, 如華嚴經中,彌勒廣宣說。 讀彼經或從師聞,了知正等菩提心, 功德無邊為因緣,如是一再發其心。 勇施問經等,廣說此福德, 摘彼唯三頌,今且錄于此, 菩提心福德,其中若有色, 充滿虛空界,福猶多于彼。 若人以珍寶,遍滿恒沙數, 一切佛世界,供世間怙主; 若有人合掌,心敬大菩提, 此供更殊勝,其福無邊際。 既發菩提願心已,應多努力令遍增, 為于他生能憶念,應當遍護諸學處。 除行心體諸律儀,非能增長正願心, 由欲增長菩提願,故當勉力受此戒。 恆俱余七種,別解脫戒者, 乃有菩薩戒,善根非余有。 如來所宣說,七別解脫中, 梵行第一者,即比丘律儀。 當以菩薩地,戒品所說軌, 從具德相師,受菩薩律儀, 善巧律儀軌,自安住律儀, 堪傳律具悲,當知得良師。 努力尋求已,若未得良師, 當解說其余,受律儀軌則。 如妙祥莊嚴,佛土經所說, 昔日妙吉祥,作虛空王時, 所發菩提心,此處當詳述: 我于依怙前,發正等覺心; 筵眾生為賓,解除彼貧乏。 從今至證得,無上勝菩提, 不起忿害心、慳吝與嫉妒。 當修勝梵行,當斷罪及欲, 欣喜戒律儀,常隨諸佛學。 自不樂疾速,取證大菩提, 願為一有情,住到最後際。 當清淨無量,不思議佛土, 普令十方界,稱揚我名號。 一切身語業,我皆令清淨, 意業亦令淨,不作諸惡業。 自身語意清淨因,即住行心體律儀, 善習三種戒學已,將極恭敬三戒學。 故勤習圓滿,菩薩諸淨戒, 當悉能圓滿,大菩提資糧。 一切佛共許:圓滿福智性, 二種資糧因,是引發神通。 如鳥未長翼,不能空中飛; 如是離通力,不能利有情。 俱通者一日,所修諸福德, 諸離神通者,百生不能集。 欲速能圓滿,菩提資糧者, 勤修成神通,非以懈怠得。 若未修成止,不能起神通, 為成就止故,應再三策勵。 止支若失壞,縱然奮力修, 歷經數千載,三昧終不成。 故當善安住,定資糧品中, 所說諸支分;于隨一所緣, 意安住于善。 若成瑜伽止,神通亦當成。 離慧度瑜伽,不能盡諸障。 為徹底斷除,煩惱所知障, 故應具方便,修慧度瑜伽。 智慧離方便,方便離智慧, 俱說為縛故,二俱不應舍。 何慧何方便?為除諸疑故, 當明諸方便,及智慧差別。 除慧波羅蜜,其余施度等, 一切善資糧,佛說為方便。 由修方便力,自善修慧者, 彼速證菩提,非單修無我。 了達蘊界處,皆悉無有生, 知其自性空,說名為智慧。 有則生非理,無亦如空花, 二俱犯俱過,故俱亦不生。 法不從自生,非從他及共, 非從無因故;由體無自性。 又以一及多,觀察一切法, 其體不可得,故定無自性。 空性七十理、中論等皆說: 成立一切法,自性之空性。 因恐文太繁,于此不廣陳, 僅就已成宗,為修故精說。 故所有諸法,自性不可得, 凡修習無我,即是修真性。 慧不見諸法,有任何自性, 說慧如是理;當無別修彼。 分別生三有,其性為分別, 故斷諸分別,是最勝涅槃。 如是佛亦說: 分別大無明,能墮生死海, 住無分別定,無別明如空。 入無分別陀羅尼亦云: 佛子于此法,若思無分別, 越分別險阻,漸得無分別。 由聖教正理,定解一切法, 無生無性已,當修無分別。 如是修真性,漸得暖等已, 當極喜等地,佛菩提非遙。 若欲由咒力,所成息增等, 及修寶瓶等,八大悉地力, 順利得圓滿,大菩提資糧, 及欲樂修習,事行等續部, 所說諸密咒; 為求師長灌頂故,當以承事施寶等, 依教奉行等諸事,使賢善師心歡喜。 由于良師心喜故,圓滿傳授師灌頂, 清淨諸罪為體性,即成修悉地善根。 初佛大續中,極力遮止故, 梵行者勿受,密與慧灌頂。 若持彼灌頂,住難行梵行, 違犯所遮故,壞彼難行律。 彼持禁戒者,將生他勝罪, 且定墮惡趣,故亦無成就。 欲聞說諸續,火供祠祀等, 得師灌頂者;知真者無過。 上座燃燈吉祥見,經等法中所說教, 經由菩提光啟請,已略說明菩提道。

大阿闍黎吉祥·燃燈智所造《菩提道燈》竟。

此論造于象雄托鈴寺,由這位印度大學者本人以及主校譯師善慧共同翻譯審校。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