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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相與意境

白云禪師著述

  事相:情識的分別。

  意境:理性的認識。

  譬如:

  「你為什麼痛哭?」

  「他打我!」

  第三者以為:「為什麼打他?」

  旁觀者發現:「為什麼被打?」

  這些都是事相上的分別,總不離是非或者是對錯;但,如果深入的認識:

  打者,有一個我。

  被打者,有一個我。

  第三和旁觀者,分別有一個我。

  倘若:

  「我為什麼要打他?」

  「我為什麼會挨打?」

  那末,第三者,旁觀者的「我」便不會生起;同時,「我」不打,「我」不被打,則「我」亦不會生起。

  如是,我無我,是非和對錯俱不起。

  如是,沒有事相的發生,自然無從分別。

  即使,事相已經生起;如果,不從分別而計較,反爾,從分別中認識;同樣,諸我亦將消失,是非和對錯亦不會生起。

  這就是從事相而知自我的意境,從意境而覺自我的真義。

  這也是:

  沒有問題,不制造問題。

  有了問題,化解問題。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