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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屈无争,还米不受

汉朝时,有一个人姓锺名离牧,字子干,是会稽那地方的人。   他年轻时,住在永兴(今浙江肃山县南方),亲自耕种二十多亩田地。当田里的稻子成熟时,有人来冒认领走,锺离牧也不和他们争夺,完全让给对方。   县官知道这件事,就把那个冒认稻子的人捉了起来,要用国法办他的罪。锺离牧竭力去救他,於是他的罪才能被赦免。   那个人免了罪以後,带领妻子把起初冒领来的稻子,舂打成三十多石米,就把米送还锺离牧。   锺离牧关门不肯收,那个人只好把米放在道路旁边,也没有人去拿取。锺离牧因此而出了名,被聘请去南海做太守,而且被封「都乡侯」。   (评)许止净说:「锺离牧的无诤三昧,固然令人千秋景仰,然而,如果没有县长对不法之徒的拘捕和惩治,那些顽冥不化的人,未必能立即回心改过。所以古人说:『要绳之以法,建立法治才会使人知恩,如果国法不建立,则无赖之徒,尚且以掠夺而自鸣得意,怎麽会知恩呢?』」(《古八德全书》四六六页)

开佛知见,示佛知见,使悟佛知见,入佛知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