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學 六、宗派鼎立(十)藏傳佛教
(十)藏傳佛教
佛教自印度和漢地傳入藏區之後,便在青藏高原這樣一個特定的區域的地理氣候環境、政治條件和思想文化氛圍之中孕育滋長和興盛起來了。這就決定了藏傳佛教從內容到形式都以其濃郁的雪域氣息和獨特的藏族風格迥異于印度佛教。作為中國佛教的重要支系之一的藏傳佛教的這一變化,自然是佛教中國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佛教傳入藏區的時間晚于漢地、西域以及克什米爾、尼泊爾等相鄰國家和地區,因此,藏傳佛教在其形成和發展過程中同時受到了包括印度在內的以上國家和地區佛教的巨大影響。根據藏文資料《青史》,吐蕃第二十七代讚普拉托托日年贊在位時(約公元五世紀),有印度僧人將佛經和佛塔等佛教用品帶到了吐蕃。後來許多藏文史書以此為佛教傳入藏區的標志,但考慮到當時尚未出現書寫、翻譯、念誦、講經等佛事活動,因此,學界慣于以松贊干布在位時期(公元七世紀)作為佛教正式傳入的開端。松贊干布在位期間,曾經迎請過印度、尼泊爾、克什米爾、漢地的佛教大師來吐蕃傳播佛教。但是由于松贊干布並未將佛教當作唯一的宗教信仰加以支持,所以,從松贊干布到赤德祖讚(703—754年在位)期間,佛教在吐蕃雖然時斷時續地傳播著,但佛教卻沒有能夠真正地立足。據《巴協》等藏文資料記載,在赤松德贊(775—797年在位)才開始親自參與佛教活動,佛教由此在藏區有了重大發展。赤祖德讚(815—841年在位)時期是吐蕃佛教發展的鼎盛時期。贊普敕令核定舊譯佛經和編纂佛經目錄,為藏文大藏經的形成奠定了基礎;在拉薩河中游南岸建立了歷史上最著名的九層金頂的烏香多宮殿(兼作寺院);贊普還親自擬訂了僧侶在烏香多等寺院時常念誦經的制度。從這些事蹟看,吐蕃佛教在赤祖德贊時期出現了空前盛況,至此,「藏傳佛教」已經形成。
然而,不幸的是,朗達瑪贊普(841—846年在位)發動了有史以來藏區最大的法難,對吐蕃佛教,尤其是教團組織是一次毀滅性打擊,僧眾不僅失去了昔日朝廷的保護,而且還被剝奪了所有財產和享有的所有一切政治權利,使佛教在吐蕃的整個組織都被徹底粉碎,僧眾不得不從寺院逃往民間,又重新加入世俗生活。後來史家以此為界將藏傳佛教史分為「前弘期」和「後弘期」。
佛教在藏區的再次傳播,由于得不到一個強有力的勢力的資助與扶植,因而走過了一個漫長而曲折的道路。根據藏文資料,公元十世紀末,在藏族地區又出現了大批出家僧侶和重建寺院的熱潮。由此可以將公元十世紀末視為「後弘期」的開端。「後弘期」在傳教范圍之廣、群眾興佛之熱情等方面,皆遠遠超過「前弘期」,因此,「後弘期」成為藏傳佛教的發展時期。「後弘期」的突出特徵就是宗派的出現,而藏傳佛教的絕大多數宗派都是從公元十一世紀中葉到十二世紀初之間產生、形成的。值得一提的是,格魯派在藏傳佛教中脫穎而出,逐漸成為藏族社會上勢力最強大、影響最深遠的一支教派。而宗喀巴就是一位創立格魯派的佛學大師和宗教改革家。
格魯派的創始人宗喀巴(1357—1419年),本名羅桑扎巴,公元1357年生于青海省湟中縣塔爾寺地方。他生于官僚家庭,其父是元末的「達魯花赤」,父母都是虔誠的佛教徒。「宗喀巴三歲時,法王迦瑪巴游戲金剛應元順帝邀請,由西藏去內地,途經塔爾寺地方,見到宗喀巴天資聰慧、器宇非凡,因此授給他近事戒,賜號慶喜藏,由此他開始了僧侶生涯的歷程。在這一年,附近夏瓊寺著名的喇嘛頓珠仁欽施舍給宗喀巴父親很多馬羊等財物,請求把這個小孩送給他,其父很高興地應許了。從此直至入藏以前,宗喀巴依止頓珠仁欽而住,學了很多經論,並且受了密教的灌頂,他的密號叫不空金剛。7歲時,依頓珠仁欽受沙彌戒。17歲以前,在藏文、密法、顯教經論等方面打下了比較扎實的基礎。」(班班多傑《藏傳佛教思想史綱》第289頁) 「1372年宗喀巴告別把他教養成人的頓珠仁欽,踏上赴藏的路途。次年秋到達前藏的止貢寺,開始了漫長的學經生活。從1373年到1393年,這二十年間,宗喀巴遍訪衛藏各地佛學家,系統地學習顯密經論和修習教法,完成了作為一個佛教思想家和宗教改革家所需要的教育。」(王堯、褚俊傑《宗喀巴評傳》第9頁)
從1400年到1409年的近十年中,宗喀巴開始撰寫著作。1402年寫了《菩提道次第廣論》,1406年寫了《密宗道次第廣論》。這兩部著作系統地論述了顯密二宗,概括了他的全部佛教哲學的思想體系。以後又寫了《菩薩戒品釋》、《密宗十四根本戒釋》,闡釋了顯密僧眾應遵守和如何遵守的戒律的問題。1408年,他寫了《中論廣釋》,闡明了緣起性空思想;同年又寫了《辨了不了義論》,辨析區分中觀、唯識兩派的優劣。
宗喀巴活動和創立宗派時期為西藏帕竹地方政權時期。元朝末年,帕木竹巴萬戶長絳曲堅贊吞併了後藏大部分地區,掌握了前後藏絕大部分地區的統治權,並且得到了元朝政府的認可,成為衛藏之主。在帕竹政權統治下的十三世紀至十六世紀中葉,「藏族社會的封建制度步入了一個上升、發展的旺盛時期,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都呈現出一派勃勃生機。然在西藏佛教界卻弊端叢生,謬種流傳,出現了所謂判經離道的現象。」(班班多傑《藏傳佛教思想史綱》第285頁)這些現象可以概括為三種:其一是理論上的混亂。當時西藏佛教各派對于緣起性空的理解歧異疊出,爭論激烈。有的執性空為畢竟無,否定善惡業果等法,認為其自性本來是空。有的執性空為實有,認為世俗法空,是究竟實際。還有的以「不作意」為修真如的前提。其二,上述理論方面的混亂導致了宗教修行實踐上的許多弊端。很多佛教徒認為,既然一切法都是空的,那麼,因果報應也是空的,行善行惡也不會有報應。這一主張直接導致了戒律松散、教風敗壞、僧人生活腐化的局面。凡此種種,既危害了廣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也降低了佛教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其三,修學次第的混亂。在當時的西藏佛教界,有些佛教徒不注重廣學佛經,甚至譏諷三藏多聞者為分別師或戲論,以為修學一種簡便的法門便能夠得到解脫;也有的人只學一部經論就自以為從事聞思了;有些人則只注重修密,不學顯教。宗喀巴目擊佛教界的這些弊端,于1389年上書帕竹第五代第悉扎巴堅贊進言以佛教治世。所謂以佛教治世就是以戒律為僧俗行為規范,以教義治心,使僧俗群眾遵循釋氏之規,遵守佛教之道。這一主張,得到統治者的贊同。
1409年的拉薩祈願法會為宗喀巴的改革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土牛年的這次法會是經過宗喀巴策劃和充分準備的。早在1407年,他就與帕竹政權的首腦商討在拉薩辦「大祈願法會」之事,並且與其徒弟一起作了多方面的動員和物質準備。1409年正月一日拉薩大祈願法會正式開始,宗喀巴在法會上講聖勇所著的《佛本生經》。法會持續十六天,參加者達萬人之多。「從宗教上說,這次法會以及隨後甘丹寺的建立,標志著西藏佛教史上一個注重戒律約束、修習次第的嶄新的教派集團的誕生,表明西藏佛教已最後成熟,並且通過此後每年一度的法會,這種形式已將宗教活動化為廣大民眾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從政治上說,這一新教派從誕生之日起就以其旺盛的生命力而不斷膨脹其勢力,排斥其他教派,最後成為在西藏一統天下的主流。」(《宗喀巴評傳》第33頁)
在大法會之後,宗喀巴得到帕竹地方政權下屬的貴族仁青貝和青隆布父子的大力贊助,在拉薩以東偏北約三十公里的卓日窩切山腰創建了甘丹寺。從此,以甘丹寺為主道場的格魯派正式形成了。1416年,宗喀巴大師命其弟子降央曲傑在拉薩西郊修建哲蚌寺;1419年,宗喀巴的另一名弟子強欽曲傑在拉薩北郊修建了色拉寺。拉薩三大寺的建立奠定了格魯派蓬勃發展的堅實基礎。
以上是宗喀巴創立格魯派的基本情況。不僅如此,宗喀巴大師對于藏傳佛教的貢獻還在于對藏區佛教的整頓與改革:其一,宗喀巴從宗教實踐上提倡嚴持戒律。規定凡是出家為僧者都必須嚴守戒律,反對其他各派僧人追求利祿、權勢以及追求放蕩的生活的做法,禁止僧人娶妻生子和從事世俗勞作,規定僧人不許干預世俗事務。這些規定,打擊了那些假借密法胡作非為的人。更為可貴的是,宗喀巴不但著述立說,宣傳自己的主張,而且身體力行,于1388年改戴黃色僧帽,以示嚴守戒律。1395年,在精其寺供奉彌勒菩薩像比丘衣具一套,意在說明不論大小顯密一切僧眾都須受戒。其二,宗喀巴明確規定了學習、修習的次第。抱著整治西藏佛教的宏偉願望,宗喀巴提出了先顯後密,戒、定、慧三學並重的修習方法。據《青史》說:「他意識到清淨的解脫道,只有大部分經藏,尤其是慧學而無他途,須依賴于中觀諸論。他察知此要後,勤奮修學。對于密宗方面來說,宗喀巴大師見到《吉祥集密根本續》是一切經續之首要,遂尋求其心要而無誤地鑽研深入。他又想到廣大的密法教主是布頓一切智,于是從貢松鄧清哇·卻吉哇和穹波特巴等師前求取正法。又意識到成為一切佛教的根本,是正法的毗奈耶,于是從大堪布覺隆巴座前勤奮修學毗奈耶法類。」(轉引自索南才讓著《西藏密教史》第532-533頁)宗喀巴規定,學習密法首先必須通達顯教,之後才可以學密,而密教只有少數合格的人才能修習。格魯派規定,學顯之後學密法必須遵守一定的程序,系統地學習四部密法的經釋,結合修行,循序漸進。宗喀巴將其佛學思想貫徹到密法修行實踐中,通過觀想而修行龍樹在《集密五次第論》中提出的「幻身」。其三,在理論方面,宗喀巴針對當時西藏佛教中各種對于中觀學的不同理解,提出了自己的正解,其要點據《宗喀巴評傳》研究為:「一、在承認有自性實事于勝義、名言二諦均不可許的前提下,承認無自性緣起的因果、生滅等安立均可受許;二、應區分加『自性成立』等限定『生起等』和『唯生起』以及『無自體成立的自性』和『本無』等不同概念,中觀派所破的是『自性成立』的生起等,不破『唯生起』,主張『無自體成立的自性』,不主張『本無』; 三、堅持名言中能許無自性的一切安立,而不必唯就他許;四、應遵守思維規律,維護『正理』和『量』。由于名言能許,所以依正理該破的要破,由量能成的則成。」(《宗喀巴評傳》第148-149頁)宗喀巴通過宗教改革到達了很好的社會效果,「佛教在人們的心目中不再像以前那樣黯然無光了,人們對佛教的崇拜心理更加濃厚了。因為藏族人民在對佛教舊宗派所作所為心懷不滿的同時,把希望寄托在宗喀巴的宗教整頓上,他們以為通過宗喀巴整頓了的佛教才是佛教的正統傳承,而宗喀巴的宗教整頓在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制定了一整套把僧人就范在廟宇里的講釋經論、著述授徒、與世隔絕、不問俗事的清規戒律,這就使那些不法僧人不能在民間為非作歹、任意妄為,給人民帶來了一個安定的社會環境,從而恢復了佛教在人民群眾的聲譽,振興了陷入頹勢中的藏族佛教。」(班班多傑《藏傳佛教思想史綱》第316頁) 「在西藏佛教史上,宗喀巴大師聲譽之隆,千古一人,為後世佛教徒奉為圭臬。」(同前,324頁)從此,西藏佛教走向了獨立自主的發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