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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一真法界,不與萬物俱,萬物生滅無常,一真法界,如如不動」這話對嗎?

有人說「一真法界,不與萬物俱,萬物生滅無常,一真法界,如如不動」這話對嗎

  這種說法,與理不通。

  「一真法界」一詞,指的是萬物的「法性」。萬物的「法性」,若不與萬物同在(萬物俱),怎麼能稱作萬物的「法性」呢?具體地講,「法性」是指「共性」。

  一切法具有的共性,每一法都該具有,若一法不具其共性,就不成其為一切法的「共性」。這一切法的「共性」,在佛教中被稱作「法性」。「法性」是終極真理,無生無滅,遍及眾生萬物。

  「如如不動」是法性不變之義。「遍及一切」成為萬物的法性,從具體的事物講,人有人的法性,瓶有瓶的法性。若人無人的法性,就不能成為人,若瓶無瓶的法性,就不能成為瓶。

  「生滅無常」是具體存在的屬性,不是抽象存在的屬性。人有生死指的是個體的「人」,具體的「人」。人的法性指的是一切人類,共性的人,抽象的人。作為共性的人,抽象的人,是一總體的抽象的存在,不生也不滅。

  又如瓶中的虛空,與瓶俱在,依瓶而有,瓶破,瓶中的虛空也不存在。法與法性的情況也同瓶與瓶的虛空一樣,法與法性,相依並存,不一不異。「不一」是說,法與法性不是一個東西,法是現實實有,法性是本空。空、有性質怎麼會一樣呢?

  「不異」是說,法與法性並非異體,法不離法性,法性不離法。如「色」是法,「色空」是色的法性。故「色不離空,空不離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正如法性的存在,只是與事物的現象對立的存在,並非實有存在,故「空也空」。在大乘佛教中,「法界」無一例外都指「空性」,從究竟義上講是「法性本空」。

  把「真如法界」看做與「萬物」相離相異的存在,是非常錯誤的,幾乎可以說是對法性空理一竅不通的表現。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