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常
寧一
陪了我多年的鎮紙,被我在無意中壓斷,愣了很久,發現在它的身上,早已有了裂痕。是不是它形成之時,便注定了斷滅之時?世事無常,世間無物可以永恆,石頭也是如此,何況人呢? 佛法中常說的空是不是就是事物無常的本質,既無常,那還執著什麼呢? 人們常說: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之間這千年而來的緣分究竟是上天注定,還是執念了千年?若為執念,修行千年才換得一世共枕,然而這一世之後呢?還會繼續執念嗎?若這一切都是無常,那麼這千年的執念還有什麼意義呢?放不開的究竟是所思念的人,還是那已執著了千年的思念?若是其人,滅盡後還剩什麼?所謂枯骨紅顏,任何人最終不過是一捧黃土,若是如此,還思念什麼呢?若是執念,執念的結局既已注定是分別,分別亦會痛苦,既然會痛苦,還執念什麼呢?難道只是為了痛苦而執念嗎? 曾經總會為是否會被背叛而痛苦,如今卻明白:你若犯錯,自有果報,非我左右,古井無波,何必庸人自擾?你若成道,是你因緣,非我能用,臨淵羨魚,不若退而結網。 前段時間看了不少關于穿越的書籍,忽然在想:若穿越到別人的身上,我還是我嗎?如果我還是我,那麼這個身體又是誰?如果我不是我,那為什麼還會有感覺?所以明白:身體所感不過是過眼煙云,一旦靈魂離身體而去,那麼這具肉軀不過仍然是一捧黃土罷了。佛家講果報,如果穿越到別人的身上,那麼是我承受了別人的果報,還是這本身就是我的果報?如果是別人的,那麼我的哪里去了?如果是我的,那麼我之前承受的又是誰的?那麼這具身體本身的果報又哪里去了?驀然明悟:果報只會隨人的心念所感,若不執著,果報本質亦是虛幻不實,也就無所謂有無果報了。 佛經說,人之所以會痛苦,就是因為看不破世間萬物無常的本質,即「無明」。無明的本質就是執念,執著于物質,執著于情感,執著于自己,執著于不舍。人們常說舍得,其實舍本身並不是舍棄某樣物質或某樣情感,而是舍棄執念的本身。
(壬辰年乙酉月,于家中讀《心經》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