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念與命運(四)結論
結論
本書的主旨在探討心念與人生各種境遇的關系。心念不但會影響健康、壽命、苦樂、命運、風水、面相、徵兆、夢境、鬼神、功名、前程、官祿、婚姻、子孫、人緣、物感(動物的感恩與回報)、財富、災難、業報、輪迴、人格、改過、修行、智慧、德性、教化等,而且是苦樂、美丑、善惡、損益與禍福的根源。 透過本書各章的實例,我們了解到幾個事實: 一、心念是萬法的根本。宇宙中的森羅萬象無不是從心念變現。一切事物也都隨著心念而改變。 二、心本來是清淨的,因為動了念頭,才有善惡的分別。起初只不過是動一個念頭做一件事情,由于日積月累才有好人與壞人的差別,而他們所得的吉凶禍福,完全決定于一念之間。 三、吉凶禍福本來沒有一定的門路,因為心念的善惡而感召不同的果報。行善自然得樂,造惡自然受苦。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惡之家必有余殃。 四、吉凶禍福經常是相倚相伏或相輔相成的。禍能生福,也能再招禍。福能生禍,也能再培福。通常有下面這四種情形: 禍能生福乃是因為處在危險或苦惱的情境中,能明白因緣果報的道理,逆來順受而不怨天尤人。把不如意的現象或人物當做逆增上緣,心懷感謝和歡喜地接受各種磨練與試探,在逆境中學習和成長。 福能生禍乃是因為在順利和快樂的情境中,不明白眾緣和合的道理,把成功完全歸因于自己,而產生驕傲、怠慢、輕視或侮辱別人的現象,並過著放逸及奢靡的生活。 禍再生禍乃是因為在逆境中,不知自我反省,時常哀聲嘆氣,抱怨他人,破口大罵,或者乾脆以狠毒奸詐的手段,做出損人利己的行為和傷天害理的事,無形中正又害了自己。 福再生福乃是因為在順境和得意時,能夠恭敬而不放逸、謙遜而不驕傲、節儉而不奢侈、施舍而不求名利。將成功歸因于他人,將榮耀分享大眾,取之于社會,用之于社會,不會因為自己的成功或富貴而貢高我慢。 五、吉凶禍福的變化是微細而不易察覺的。所以古人說:「行善如春園之草,不見其長,日有所增。行惡如磨刀之石,不見其損,日有所虧。禍福密移,迷者罔覺。」(《感應篇彙編》第一卷第九頁) 六、人非聖賢,誰能沒有妄念?我們的妄念可以分為三種: 有關過去的妄想-追憶多年前榮辱恩仇、悲歡離合及種種閒情。 有關現在的妄想-事到眼前,可以順應,卻仍然畏首畏尾,猶豫不決。 有關未來的妄想-期望將來榮華富貴,子孫發達,以及各種不一定能成功、不一定能得到的事物。 這三種妄想,有時候生起,有時候消滅,叫做虛幻的心。隨著虛幻的心念生活,叫做「迷惑」。 觀照生滅的心念,明白它是虛妄的,隨念斬斷胡思妄想,叫做「覺悟」。 我們不怕念起,只怕覺遲。如果我們心量大如虛空,煩惱怎麼落腳呢?(《感應篇彙編》第一卷第十一頁) 七、一般人都把重點放在現象與結果,因此看見凶禍就想躲避,看見吉福就立刻追求,做起事來,常考慮到名利和回報。 聖賢把重點放在原因及心念,時常反省自己的起心動念,因為心念是行為和吉凶禍福的根本,有了清淨和善良的心念,自然會感應平安、幸福和吉祥的果報。不因祈福避禍,而後才止惡行善。 所以說:「凡夫畏懼受到不好的果報,賢人害怕造作不好的業因。」 八、人是業報的挑夫,因為他總是在不斷地進行著「惑、業、果」這三部曲。換句話說,人之所以不能解脫,乃是「起惑」、「造業」和「受報」循環不已。 所以,要不受苦報就得先不造惡業,要不造惡業就必須心不迷惑。深信因果和了解事理,自然心不迷惑。 深信因果可以使一個人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甚至當他遇到逆境時,也不會怨天尤人。比方說:在別人欠錢不還時,如果我們明白這可能是前世的業報,因為我們前世欠他錢,所以他今生才會借錢不還,他不還錢,債務就扯平了。越早償還債務愈好,免得將來連本帶利,又增加許多利息負擔。所以有宿命通的人,酬報和受苦時,不會生起怨恨心。 了解事理可以讓我們知道每一位眾生都有清淨光明的本性,他們現在的缺失和污點只是表面一種幻相而已。看見眾生清淨光明的本體,可以使我們產生民胞物與的歡喜心,當我們行善幫助眾生時,比較不會產生傲慢。行善時不執著我相、名利、功德或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