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臨災禍,不求幸免
宋朝的范純仁,曾經在討論政事時,與司馬光意見不合。 後來,王安石當上宰相,推行新政,朝廷到處捉拿司馬光的同黨治罪。韓維藉口在執政時期,與司馬光不合,而幸免于難。 有人勸范純仁也沿用韓維的例子。范純仁說:「從前我跟司馬光同朝討論政事,有時意見不合是真的,可是今天以這藉口來苟免于難,我認為不可以這麼做。與其懷著羞愧心而生,不如沒有羞愧心地死去!」 于是,范純仁便被貶到很遠的地方。魯子晉說:「不當免而幸免,叫做『苟免』。這是我們自己所應該深深感到愧咎和斥責的!」有一些人計謀成功後,反而譏笑忠良和節義人士的被殺。這些人雖然苟全性命,心已經死了,有什麼臉面對世人,更不必談到身後的唾罵了。至于有些小人,為非作歹,幸免于刑禍,不知道上天將來會加深他的刑禍,而仍然做一些沒有羞恥的惡事,始終不改,直到不可避免時才毀于更大的刑禍,那不是很可悲嗎?(《感應篇彙編》第三卷第五十五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