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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輪回原理與事實

[斯]比亞達西長老著 妙 中譯

  譯者按:本文是據斯里蘭卡比亞達西長老的一次講演稿整理而成,他1981年應邀在「V. F. Gunaratna 系列講座」上作首席發言,對佛教輪迴的特質以及教理依據作了比較清晰的闡述,並輔以大量事實,其中不少來自不信仰佛教的地區和家庭。開頭一段是敘述這次講演緣起的,與主題關系不大,所以在此不譯。譯文對個別重複之處有節略。

  有沒有前生?有沒有來世?這些問題都應該認真而公正地對待。如此具有哲學意義的問題,每個有頭腦的人都應當客觀地、不受個人信仰左右地加以思考。他不應當很功利地輕率否認或者斷然接受,先核查事實再做出結論是必要的。我們親眼見到的許多超常心理現象,科學家們無法解釋。然而,他們並未因無法解釋就輕率批駁這些現象,而在人們內部的身心交感中,有一些未曾探尋的奇蹟,多年來已日益引起科學工作者的重視。

  一、關于輪迴的觀點   有沒有上帝?靈魂存在嗎?有無前生後世?當這一期短暫的生命結束時會發生什麼?來世在哪里?什麼樣子?諸如此類的問題,從古至今一直困擾著善于思考的人們。

  對「有沒有來世」這個問題,在給出佛教的解答之前,得先澄清一個佛教的根本立場,因為不恰當理解這一立場,談佛教的輪迴便失去了意義。佛陀的整個教法是絕對否認有一個對萬物可以生殺予奪的永恆造物主——上帝的觀念,絕對否認有一個永恆的自我或不可分割的自體存在,無造物主和無我是佛教的本質特徵,南傳佛教和北傳大乘佛教都是如此。

  「有無來生」並非新出現的問題,古今宗教以及除了主張死後斷滅的唯物論之外的各個哲學流派,都從不同角度、以不同方式涉及到這一重要問題。佛教主張的是一種鏈式存在,佛教術語稱之為輪迴(samsara),這不是一世論。關于生命的存在方式,邏輯上有四種可能的觀點:1、人死為鬼,即一世論;2、人死如燈滅,即唯物論,唯物論者完全否認死後的存在;3、難以找到圓滿答案,或根本就沒有圓滿答案,即懷疑論;4、重新在人間或其它空間生活,即輪迴說。上述四種理論,每種在佛典中都能找到不同形式的多處記載。自古唯物論者都認為一切存在無非物質。依據其預設信條,他們不談前生、後世的問題,對他們而言,即使意識也不過是物質的產物。他們認為一旦肉體分解,個體的人也就不存在了。

  佛教的輪迴說,或叫「復有」(punabhava),源自佛陀的覺證,而不是什麼印度傳統的信仰。正如佛典所載,在佛陀徹悟的那個夜晚,他獲得了宿命智通[1]。這即是說,在他心如止水、澄靜明徹、淨無瑕穢、柔順穩固時,便獲得了這種記憶前生的能力。佛陀又以自己的天眼智通(dibbacakku),還能觀見處在不同生存狀態下的眾生因業受報的狀況。

  有意思的是,心靈學方面的最新研究證明了所謂超常現象的存在。實驗心理學在超感官感覺方面的研究逐漸獲得成功,其成果似乎超出了常人的想象。關于兒童記憶前生的事例,不只是緬甸、印度、斯里蘭卡這樣的亞洲國家多有公開報導,在西方國家也是如此。前不久,美國弗吉尼亞大學的醫學博士伊安·史蒂文森(Ian Stevenson)發表了他的調研成果,其中的兩部書是:《顯示轉世二十例》及《斯里蘭卡型轉世案例》。值得注意的還有兩本書:約瑟夫·海德與克蘭斯頓(Joseph Head and S.L.Cranston)合編、紐約朱利安出版公司1961年出版的《轉世——東西方集萃》,和由他們合編、該公司1967年出版的另一本書《世界知識階層的轉世——不同時代轉世的實地研究》,該書選錄范圍涵蓋了古今宗教界、哲學界、科學界以及思想界的名流。古希臘哲學家如恩培多克勒和畢達哥拉斯都傳授過輪迴說,柏拉圖更是將其作為他的哲學的重要前提。

  二、輪迴說的證據   近來心理學研究新發現證明:在深度催眠狀態下,受試者重回童年時代,重新體驗在潛意識中埋沒已久的經歷。用這種方法能追憶到嬰兒期,乃至胎兒期。受試者的回憶已能回溯到初生時,有些個案則可回溯到前世,這些事例均已能得到證實。其中最為著名的一個例子,要數美國的布利德·漠斐(Bridey Murphy)了,幾年前當消息被媒體披露時,一度引起激烈爭論。事過不久,英格蘭又出現類似的例子,主人公是奴米·亨利太太,她在催眠狀態下記起了前兩生的事。實驗是在催眠專家亨利·布萊斯先生的部署下完成的,有多人在場,有錄音記錄,醫生威廉·米尼菲博士監督,他做證催眠狀態是真實的。他們提供的這些錄音材料被認為在這一領域「肯定是所能提供的最具思想挑戰性、最為迷人,也是最具爭議性的角度」。目前此類事例在美國及其它西方國家已被搬上熒屏。

  當今最不可思議的人物之一愛德加·凱西(Edgar Cayce)獲得的證據更加典型。他1877年生于美國肯德基一個信奉基督教的鄉村里,凱西年輕時因神經疾患而失語,醫治不見效,但發現他在催眠狀態下卻能正常講話,凱西還能夠反觀自己的身體,描述其症狀並開出藥方,這藥方事後證明有效。他實際上在催眠狀態下給自己的疾患做了診斷,並使用了他清醒時根本不知道的醫學名詞。當拿他的診斷記錄給他看時,他起初簡直不相信自己曾用過這些聽都沒聽過的術語。當人們知道他成功治好自己的病時,便勸他用同樣的方法為別人治病。治療遵循同樣的程序:凱西自己先進入催眠狀態,然後回答與病人有關的問題,就用給自己治病時相同的方法給出治療方案,每個病人按他給的方案去治,結果都康復了。如果是不治之症,他會講明,他的診斷無一例外的準確。有一天,一個對宗教和哲學感興趣的朋友在凱西進入催眠狀態時問輪迴是不是真的,凱西立即回答說是真的,並描述了自己的前世,還在講述中使用了「羯磨」(karma,業)一詞。他在回答另一問題時說,如果有人要求他做,他也能看到其他人的前生,並能追究疾病的業因。在回答人們的追問時,他說,向他求助的病人中有不少是因為前世造下的惡業而受苦,正因為如此,常規治療無效[2]。1945年,在他去世前,由朋友和熱心人幫助,他在弗吉尼亞設立了一個叫「凱西基金會」的機構,現在成為一個由其同仁主持的研究機構。凱西生前留下大量的案例史及其它資料,多年累積的記錄超過兩萬份,目前仍由「凱西基金會」的人進行分析比對。關于愛德加·凱西的詳細情況及其披露輪迴的工作,可以參看吉娜·瑟密那寫的《許多高樓大廈》,里昂·德尼斯著的《生命及其歸宿》和約瑟夫·米拉德著的《愛德加·凱西——充滿奇蹟的神秘人物》,以及「凱西基金會」出版的大量讀物。

  還有一些兒童不需借助催眠而生來記得前生事的例子。在伊安·史蒂文森博士的著作《有關明言記得前生的輪回事實》一書中,調查核實了好幾例生來記得前世的情況。這些由他詳細記述的例子分別來自哈瓦那(古巴)、印度、法國、西西里(意大利)等不同地區。該書的第二部分是對這些個案的分析,以便決定這種對前世的記憶是否能夠解釋,比如說,弄虛作假,種族記憶,超感,知前世以及知來世等。關于輪迴的事實還有來自靈派的研究。佛教指出,根據一個人的業力,他也可能轉生到意識世界,那麼離開肉體的精神在多大程度上存在呢?這是可以證明的事實嗎?有人或許要問我們怎麼知道有來世,有誰從陰界回來告訴我們那里是什麼樣子嗎?問者還不了解諸如「倫敦心靈研究會」這樣的機構所做的科學研究,以及他們已經取得的成果。該研究會是由一群劍橋人于1882年創立的。

  1979年7月8日,「心靈研究會」在斯里蘭卡成立,該會的任務之一便是考證格魯瓦拉季奇先生(Mr.P.Kaluarachchi)在其家鄉米里格姆(Mirigama)所主持的通靈會上采集的事實。格氏通靈會保存有許多例與亡靈接觸的記錄,對亡靈們生前的生活情況都做了記錄、研究和核實,其中最典型的幾例已由「心靈研究會」的副主席阿摩·威拉拉那先生編成小冊子。美國阿肯色的「E。S。P基金會」已派人來斯研究這些案例,其中不少例子將寫進即將于美國問世的《死者復生》一書中。

  三、無常之定律——輪迴的原理   「轉世」(reincarnation)是一個西方人更常用的字眼,意思是由一個精神存在重新托付肉身;而「轉投」(transmigration)則是指同一個不滅的「靈魂」從一肉體傳遞給另一肉體。這兩個詞都不能恰當地表達佛教的概念,因為佛教不承認有不變的精神實體,不承認永恆的「自我」或「靈魂」。「再生」(rebirth)是佛教徒寫文章常用的字眼,儘管這是個最切近、最易于接受的詞,但也不是十分確切,此處「再生」不是說死後有一個不變的東西再換個肉體。佛經中使用的巴利詞匯是「復有」(punabbhava),意思是「相續有」(renewed becomig)或「相續存在」(renewed existence)。

  要領會輪迴的原理,應先明了一些法則,第一個基本法則是「無常律」(anicca),即世間沒有任何東西是永恆不變的,換言之,一切事物都處在無常變化的普遍規律之中。看到河流,有人也許會認為還是老樣子,儘管他所看到的每一滴水都在一刻不停地流動著,即使看者本人也在瞬息不停地變化著。我們生活在一個無常變動的世間,而我們自己也每時每刻都在變,這是定律。正如佛陀明確指出的,「一切因緣所生物,有情或無情,都是無常的」。(sabbe sakhara anicca,諸行無常)。無常律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儘管一切都處在變化之中,卻沒有什麼東西失掉或消滅。變化的只是形態,固體可以變成液體,液體變成氣體,但並未曾徹底失掉什麼。物質是能量的表現,根據科學上的能量守恆定律,它不可能消失。無常律的另一特點是,在兩個相續的狀態之間並沒有明確的分界線,是上一個融入下一個之中,就如同海洋中波浪的起伏,後浪推動前浪,前浪接著後浪,波波相扣,相鄰的波浪之間並無邊界,世間的變動狀態也是如此。因此,變化是一個相續的過程,是遷流變化,這點與當今科學思想完全一致。

  領會輪回需要說明的另外兩個法則是「有律」和「相續律」。無常律說明的是沒有恆常的事物,永遠在變化中,有律則說明一切事物時刻處于向他事物的轉化過程中,有律是從無常律得出的必然結果。沒有哪一刻事物不是處在向他事物的變化過程中,生生不息是一切事物的特點,是與無常永遠相伴的特點。從有律衍生相續律。「有」(becoming)導致相續,因此,相續律是從有律得出的必然結果。正是因為相續,人們才看不出從一種狀態到另一狀態之間的明確界線。

  「施動與受動律」是領會輪回要明確的另一基本法則,即每一行為都必然有其結果或叫反作用。這一原則適用于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一切活動領域,也是適用于物質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普遍原則。這一法則又叫作「因果律」(the Law of Cause of Effect),當它用來指人類的行為時,又叫「業果律」(the Law of Kamma),我們在此討論的便是這一重含義。

  如果說生命從這一生開始,而死亡便是生命的完結,我們就不必急于探討苦(或稱不自在、不完美)的問題,天地間的道德律、是與非的實相也許對我們就無關緊要了;利用這短暫的一生,不擇手段地享樂避苦也許就成為合情合理的事了。然而,這種見解無法解釋人類的不平等,而且一般而言,人類具有道德因果意識,所以有必要「治病求本」。

  四、業果律   佛教的業果原理應當和佛陀時代及佛陀前後的其他宗教師所傳授的業果理論區分開來,業果律是塑造有情命運以及導致輪迴的道德律。「業」之一詞在佛陀所用的巴利語中寫作kamma,梵文拼作karma。從語源學來看,字面意思是「行為」或「做事」,但並非所有的行為都視為「業」,比如發爪生長、食物消化也屬行為,但不稱為「業」,條件反射是不具善惡意義的活動,也不稱為「業」。

  作為術語,「業」在早期佛經中是用來表示「願行」,依據道德上的善、惡和非善非惡,業分善業、惡業與無記業;業又可分作身業(kayakamma)、口業(vacikamma)和意業(manokamma)。換言之,行為可以指身體方面的、言語方面的和心理方面的。是我們自己的願行稱作業。這樣「業」用來表達身、口、意方面的願行,有善惡之分,能產生可部分地確定其行為善惡的後果。業指行為,行為的後果叫業報(karma-vipaka),人們有目的地造作了身、口、意業之後,到一定時候就會產生結果,「一切眾生都有自體業、俱生業、引業、共業、滿業」[3]。業與報、施與受、因和果、種和收相續不斷,這就是「有」,一種存在的心—物現象之相續變化過程(輪迴)。現在我們明白了,業是一種願力,有願的人通過身、語、意行為而導致結果。欲望導致行動,行動產生結果,結果又相應地帶來新的欲求。這種因和果、施與受的過程是一種自然法則。

  業的運作具有絕對公正的特點,業恰似一個嚴謹的會計師,因此每個人都只能得到其應得到的賞罰。這在吉娜·瑟密那女士(Miss Gina Cerminara)所寫的兩本十分有趣的書中可以找到許多令人信服的記述,現從她的《許多高樓大廈》中撮取一例:

  「凱西生命透視記錄令人著迷,因為它們將人們的苦難以及今生局限追溯到前世的特定行為,這樣就把業的抽象概念推到一個更清晰、更生動的焦點上……一個生來就雙目完全失明的大學教授聽說了凱西……並請求做生命透視……粗略描述了前生的四次轉世……他今生失明的因是他(前世)在波斯種下的,他曾是一個野蠻部落的成員,該部落有個傳統,那就是用燒紅的烙鐵弄瞎敵人的眼睛,這酷刑就是由他的部門來執行的。」[4]

  業是自然法則,無需判官。一個外部機關,一種看不見的賞善罰惡的力量在佛教思想中是找不到的。人們總是處在不是向善、就是向惡的變化之中,這種變化在所難免,並完全由自己的意願或行為決定。這不過是自然的能量守恆定律向道德領域的延伸罷了。

  雖然有因必有果的業果律得到廣泛認可,須知外緣也起著重要作用,通常是因和緣的共同作用決定了結果。單純的因難以產生果,更不必說產生多果了。在佛教看來,事物不是無因而生,也不是單純由一因而生,人們的經驗是眾緣和合的結果。事物是緣生的,人們可以通過自己的知識和本能去了解、掌握和運用它們。

  業果聯系不是決定論,不是宿命論。業因只是規定經驗性質的眾多因素之一,舊業可以通過目前的努力而改變乃至消除。很明顯,佛教的業果理論不是宿命論,可以說,佛教反對一切形式的決定論:宿命論(svabhava vada)、神定論(issarakarana vada)以及業定論(pubbakamma vada)——把一切都歸咎為過去的別業或共業。佛教認為,左右著人的有生物規律、外部自然規律,還有人的心理規律,包括其業習(kamma-niyama)。一個人的命運並非由其中一個或所有的規律所決定了的,他還有自由意志(attakara)或個人努力(purisakara)的因素在起作用。通過努力,他能夠改善自身狀況及外部環境,從而自利和利他。

  五、有情的輪轉   不需要多少科學知識也能理解,有行為便有痕跡,有果必有因,種瓜得瓜。可是,這種強大的業力、這種願行是如何在身死之後的另一生導致結果的,並不容易理解,現在就來談這個問題。

  在佛教看來,離開業或願行便沒有來世前生,業與輪迴不可分,二者互為前提和基礎。但是,要知道,佛教的業果原理並非這樣一種哲學理論:說什麼人類的行為不是隨意的,而是由一種所謂的外部力量加諸意願的動機所決定了的,或稱由上帝或外部機關預先設定的。佛教思想中不存在永恆的天堂或地獄,生—死,死—生,生死相續不斷,而且,從生至生,並沒有一個永恆的自我或固定的實體。雖說人是由意識和物質組成的心物有機體,但人的「靈識」(psyche)並非指實體意義上的靈魂或自我,不是什麼天造地就的恆常東西。意識(心)是一種力量,是一種能夠保存往世今生記憶的動態相續體。

  其它宗教所謂不變的「靈魂」或「自我」在佛典中巴利語稱為Atta,梵文是Atma,否定詞(「無我」)則是Anatta(巴)或Anatma(梵)。佛法中的「無我」(Anatta)是指沒有主宰或「靈魂」,不是否認個體人的存在。佛教認為沒有常恆不變的個體、自我或靈魂。在佛教看來,個體的人並非一個實體,而是一種生滅過程,一種蘊聚、消耗、執取的過程,這和不變的實體是兩碼事。

  佛教思想中不存在無因而生。一切有情或無情都是從因而生,一切事物待緣而有,但佛教不談第一因。如果有人說這就是「第一因」,人們就有理由問:你那「第一因」是從哪里來的?因為一切都逃不過因果律,有情生命之流的開端是不可想象的,正如佛陀所說「存在之輪,循環相續,不見終端」;有情初始,初始之因,不可了知[5]。伯特蘭·羅素所說與佛陀的開示遙相呼應:「根本沒有理由去假設世界有個開端,什麼都必然有個起點的想法實在是由于我們思維的局限性所致。」[6]又如阿爾竇·赫胥利所說:「那些錯誤地設想所謂第一因的人注定永遠成不了科學中人……將種種現象歸結到第一因的做法,無論如何,在西方已經過時了。」[7]

  對科學家而言,物質不過是能量處于密集的狀態,變化而沒有真正的實質;對心理學家來說,「意識」或者「心」也不是固定不變的實體。美國心理學家威廉·詹姆士在談及意識時說:「它是流動的,『河』、『流』是最能形容它的比喻了……我們叫它念流、意識流或者主體生命好了。」[8]當佛陀明白教示:所謂的「生命」、「個體」只不過是一種心物力量的結合體,或能量,是一種無常相續。這不是領先了現代科學和現代心理學兩千五百年嗎?這個心物有機體不間斷地變遷,每時每刻產生新的心物過程,並因此為下一個有機過程準備了條件,上下之間沒有間斷。我們的生命時刻進行著生滅變化,生命僅僅是一個生與滅的過程,就像大海里水波的升沉。這種無常相續,這種心物流程在我們今生是顯而易見的,它並不因死亡而停止,而是相續不斷。這種動態的意識遷流常稱作願、渴、欲、愛,而構成業能(Karmic energy)。這股強大的力量,這種求生的願望使生命相續。在佛教看來,不單是人類的生命,整個有情界都為這一巨大力量,這種含有善惡精神種子的意識所牽引。

  上文已述,唯物主義認為人死如燈滅,而佛教不然,認為這種力和能並不因死亡而終止,因為能量守恆,永遠處于流變之中。能量雖不移動,但能夠在甲處消失而在乙地開始自現。就人類而言,最大的力量莫過于這種求生存、求不斷相續的願望。這種力量死亡時不會消失,它在適當的新環境下而顯現、而重新聚合成形,這種生命之流在新環境下的「重組」就稱為再生、復有或相續存在。

  業感(Karmabhava)是能量在此世消失而構成來生這樣一種無休止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並沒有什麼東西在甲地死亡而在乙地出生,既非同一個人又不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個人。這種非靈魂的人格認證,其邏輯可能性是由邏輯分析家、牛津大學教授阿耶(A.J.Ayer)解釋的,他說:「我認為我們應當能夠接受轉世的邏輯可能性,只要規定這樣一條原則:如果一個生活在晚期、在肉體上可被認證的人,確實具有一個生活在早期、在肉體上可被認證之人的明顯記憶和特徵,便可認為是一個人而非兩個。」[9]

  六、意識流   前生最後一息之識,此識剛一停,便立即有以它為基礎的今生最初一刻的識生起,這可稱作鏈接或再生識(patisandhi-vin?鄄nana)。與此類似,今生最後一念規定著來生的最初一念。就這樣意識生起,然後消亡,為新識騰出位置。這種不間斷的意識之流相續不已,直到存在終結。從某種意義上說,存在是意識——求生存、求相續之願望。

  按照現代生物學的說法,一個新生命是在當父親的精子細胞與母體內的卵子細胞結合的奇妙瞬間開始的。這便是生的剎那,科學只論及這兩種普通物質因素,而佛教還談到純精神的第三因素(即「識」)。根據《佛說大欲分別經》,「三緣和合方始受胎。如果父母集在一處,母親受孕非時,識神(gandhabba,投生之識)不來投,則不能作胎;父母集在一處,是母親受孕時節,而識神不來投,則不能受孕;父母集在一處,是母親受孕時節,且識神來投,則能作胎。」[10]第三要素「干達巴」(gandhabba,識神),不過是指代「再生識」的一個字眼,也可稱作瀕死者釋放的潛能。然而,此處再生識並非承受善惡業果的不變自我、靈魂或者什麼本體,識也是緣生的,離開諸緣,識無從產生。

  存續之渴求,生之欲望,有意識或下意識地縈繞在每個人的心中,渴愛和其它念頭一樣,是一種能量的表現,它不會失掉或壞滅。這種強大而持久的渴愛,這種生之願望,是能量的強力而持久的表現,並不會隨著死者而死亡。存續之渴求使他再次續存,生之願望使其再生,他于是從精神上去攫取另一存在。既然「有愛」(bhavatanha)幾乎是人們一切行為的主導動機,臨命終時,這渴求極度膨脹以致形成一種攫取意向。正如佛陀自己所言,臨命終時,這居于主導地位的渴求形成一種攫取力(upadana),這力量牽引其自身前往另一次存在,與它相伴的是(生者臨終)最後一念。這是自然法則,並沒有什麼神秘,當我們不理解時才顯得神乎其神。死者臨命終時帶著平生強烈的生之執著,將業的能量像閃電一樣釋放出去,擊中一個正等待受孕的母體子宮,于是開始了新生。

  七、雙胞胎現象   同卵雙胞胎(又稱暹羅雙胞胎)有著共同的遺傳和共同的環境,然而,心理學家卻發現他們性情不同,因此,這種差異可能來自第三因素,即從前世帶來的技能和態度。天才或者神童的卓越表現是難以用遺傳或環境來解釋的,只能看作是從前世攜帶技能的突出例子。就以有名的暹羅雙胞胎「章」和「英」為例,這是個典型的同一遺傳、同一環境案例。專家在研究了他們的行為之後說,他們的情趣大不相同,章嗜酒成性,而英卻滴酒不沾。

  這些情況促使人們思考,除了遺傳和環境因素之外,是否還有其它因素在起作用。將像人這樣如此複雜的心物有機體之產生,簡單說成是兩個純物質的要素——父母精子和卵子的結合是不適當的,只有第三要素——精神(識)的介入,方可導致孩子的產生。兩種純物質要素——雙親的精子和卵子的結合不足以提供胚胎——精神與物質混和體形成的條件,精神要素(識)必須與這兩種物質要素結合起來,方能產生這心物有機體——胚胎。

  八、是什麼在輪迴?   我們將生死、念頭流傳等等統稱作意識流,只有念的瞬間。如上所說,我們將念頭的最後一瞬稱作死,而最初一念稱作生,所以這意識流中的生滅現象不過是一系列相續不斷的念念瞬間,人格中並沒有牢固、持久的實體。只要人還有因無明愛取而生的對存續的執著,對他而言死亡就不是終結,他將繼續他的生死輪迴。這是一個沒有止境的因果相續運動,業為能量,無明為根基,渴愛作推動。既然業行由我們自己所造,我們就有能力打斷這沒有止境的鏈條。只有根除這種驅動力、這種對存續的渴望、這種有愛,輪迴才會終止。通過止觀的次第修習,便可根除這種欲望,通過禪修可以見到輪迴的盡頭,這便是真際、涅槃,即佛教的目標。

  善于發問的人也許會說:如果沒有一個參與轉生的不變靈魂或實體,那又是什麼在輪迴呢?這個問題已事先假定我們臨命終時身內有某種東西能夠轉移,而且還進一步假定這種東西如果要貫穿一生,並在來世繼續存在,那一定是固定不變的。上文已述,人是由「心流」(或「意識流」)和「色流」(即色身生理變遷)組成的。根據無常法則,這種心色合流無時無刻不在變遷,根本不可能有任何東西保持靜止不變,一切都處于流變狀態。因此,說人身內有什麼固定不變的東西是難以想象的。在這個相續之流中,既不存在絕對的同一,也不存在絕對的相異。此所謂生命,不過是五蘊的和合,即:色、受、想、行、識,這些因素構成了人的全部。換言之,色心的作用不過是能量與力量而已,它們瞬息在變。成人與其孩提時代不同,但又不是另一個人,只有一種相繼的關系,「今天」從昨天來看又是「明天」。孩提時說「這是我」,長大了仍然信誓旦旦地說「這是我」,實際上他所指的已經不是同一個「我」了,構成「我」的一切要素都變了樣。顯然是在不知不覺中變的,而最不易覺察的是心理上的變化。40歲的「我」決不可能是12歲兒童的我,其它任何兩個年齡段之間也是如此。

  問:如果沒有什麼東西從一生向下一生轉移,那麼再世的人與死去的那個一樣嗎?是同一個,還是另一個呢?

  答:這個問題上文已作了簡要回答。若說二者根本不同,則有欠妥當;而僅僅說成相同則易導致諸多誤解。正確的回答應是「不一、不異」。

  問:「如果每個死者都會再生,則世上的人口應當是恆定的,然而,人所共知,為什麼世界的人口每年都在快速地增加呢?」

  答:輪迴不僅僅限于此一世間(其人口可以統計),還有佛經所提及的其它世間,死亡並不意味著下一生就在人世,死者輪轉的情況可能不在人道,可以在其它善道,也可能在惡道,依其個人的善惡業而定。

  問:如果人有前生,為什麼記不得前世的事呢?

  答:如上所說,並非絕對不可能,只是記得前世的例子很少,原因不止一個方面。我們的記憶並不完美,是有相當局限的,連今世出生時的情景也記不得了,但我們出生了;追憶往昔,我們記憶所及也只是一些殘片;死時的悲哀,從受孕到出生的漫長妊娠期,可能會抑制甚至抹去往昔經歷的線索。死亡本身是一種抹殺因子,因為再生識必須與新形成的腦組織接續,這不免多少有點「苦澀」。另一方面,是從死亡到再生為人之間的生命屬性問題,根據佛教所說,有可能投生到人道以外的地方去,這期間留下的記憶便不是很分明。所以人的兩世之間如果有幾生淪落他趣,這也許會將連接兩生記憶的線索完全抹去。然而,對兒童早期行為模式研究提供的許多事實表明,兒童帶有並不屬于今生經驗范圍的某些模糊意識,一些兒童在某些領域表現出的突出才能,強烈暗示是對前生的記憶而非今生學習所得。有些事例是兒童記起前生特長的,我們如何解釋在音樂、數學、識字等方面的神童呢?你見過人腦計算器嗎?

  九、旅程的終點   人類一直難以接受自己肉身一壞、生命便告結束的說法,「死後是否還有來生」一直是人類思考的主要問題,因為這與人類在地球上的存在及其目的等每一個基本問題都緊密相關。

  輪迴相續中真的沒有終點嗎?佛陀指出了途徑:「諸比丘,因為有四法不知不解,我們才長期流轉不休,何為四法?戒、定、慧、解脫。然而,諸比丘,一旦理解、通達這四法,則能根除存續之渴愛,摧毀『復有』之因,就不再有生。」[11]無戒則無定,無定則無慧,戒、定、慧三學是教法的核心。我們不折不扣地依之而修,就能使精神境界不斷提升,由黑暗走向光明,從欲貪至無貪,從躁動到安寧,從系縛到解脫。

  因此,追求解脫者修習正語、正業、正命(戒學),修習正精進、正念、正定(定學),進一步修習正思惟和正見(慧學),佛陀稱之為八正道或中道。因為它避免兩個極端:沉溺于欲樂,卑俗下賤,多生過患,此為一端;極端苦行,自殘其身,痛苦下劣,多致過惡,是另一極端。修行者正確精進,突破通往真理的道道屏障,直到有一天,煩惱盡除,精神升華,頓超三界。當他死時,所作已辦,不生後有。這樣便終止了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從而一切苦盡。流轉之輪戛然而止,無明之軸,貪欲之輻,瞋恚之胎轟然散壞,最終灰飛煙滅。這就是解脫、涅槃,「不生,不起,無作,無依」[12]。

  注 釋:

  [1]Maha-saccak sutta,Majjhima Nikaya,No.36。

  [2]Francis Story,Reberth as Doctrine and Experience,Buddhist Publication Society,Kandy,Sri Lanka。

  [3]Cula Kamma Vibhanga Sutta,Majjhima Nikaya,No.135。

  [4]Gina Cerminara,Many Mansions,p.50,William Sloane Associates Inc.New York,1950。

  [5]Samyutta Nikaya III,pp.149,151(見《相應部》第三冊,P149,151)。

  [6]Bertrand Russel,Why I am not a Christian,p.4,London,1958(羅素,《為何我不做基督徒》,p.4,倫敦,1958年)。

  [7]Aldous Huxley,Ends and Means,pp.14,15,London,1945(《目的與手段》,P14,15,倫敦,1945年)。

  [8]William James,Psychology,chapter「Stream of Consciousness」(參見:詹姆士《心理學》,「意識流」一章)。

  [9]A.J Ayer,The Concept of a Person,p137,London,1963(《人的概念》,P137,倫敦,1963年)。

  [10] Maha-tanha-samkhaya Sutta,Majjhima Nikaya,No.38。

  [11]Digha Nikaya,No.16(《長部》第十六經)。

  [12]Udana, VIII-1,also of Sara Sutta,Devata Samyutta。

  參考書目

  1、Ayer,A.J.,The Concept of a Person,p137,London,1963。

  2、Bloxam,Arnoll,Who was Ann Okendon?

  3、Blythe,Henry,The Three Lives of Naomi Henry。

  4、Canon,Dr.Alexander,The Power Within。

  5、Gina Cerminara,Gina,Many Mansions。

  6、Gunaratna,V.F.,Rebirth Explained。

  7、Huxley,Aldous,Ends and Means。

  8、James,William,Psychology。

  9、Jayatilleke,K.N.,Survival and Karma in Buddhist Perspective。

  10、Martin,ven.A.R.,Recent Researches in Reincarnation。

  11、Rodney,Dr.Jonathan,Explorations of a Hypnotist。

  12、Roohas,Col.Albert de,The Successive Lives。

  13、Russel,Bertrand,Why I am not a Christian。P.4,London,1958。

  14、Stevenson,Ian,Twenty Cases Suggestive of Reincarnation(2nd Edition,Revised and Enlarged),1974。

  15、Stevenson,Ian,Cases of the Reincarnation Type,Vol.I,Ten Cases in India,1975。

  16、Stevenson,Ian,Cases of the Reincarnation Type,Vol.II,Ten Cases in Sri Lanka,1976。

  17、Stevenson,Ian,Cases of the Reincarnation Type,Vol.III,Fifteen Cases in Thailand,Lebanon and Turkey。

  18、Story,Francis,Reberth as Doctrine and Experience,Buddhist Publication.Society,Kandy,Sri Lanka。

  19、Wilson,Ian,The After Death Experience,Corgi Books,England,1987。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