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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業未除 終歸墮落 (民國 繼祖)

僧繼祖,湘陰人。中年出家,至寧波阿育王寺燃指供佛,又在揚州高旻寺習禪定,修持苦行,飲食粗劣,毫不介意。可惜貪業未清除,常以經懺收入作私蓄,他師父生前也曾多次告誡。他將所得的積蓄,拿給兒子買田宅。不到幾年,家產還是一無所存,兒子媳婦先後死亡,俗家已沒有後人。自己疾病纏身,一度垂危。後來住茅蓬,因多病,發願朝普陀,供眾結緣。又將修建的私庵賣掉,用這筆錢放瑜伽燄口。但是,舍了以後又放不下,心緒起伏不定,病情也時好時壞;有時平地跌倒,神志不清;甚至切齒怒駡,偶然流露一兩句,都是說的從前營謀失敗,因而歸怨別人的話。又喜吃蔥蒜,並在寺內養貓,毫不在乎。我曾經笑問他:“世間上做什麼事能夠發財 “回答說:“只有出家當和尚最容易發財。“雖是開玩笑的話,正反映出末法時期的現實情況。唉!從前的出家人是為”了生死”,現在的出家人說是謀生活,真是距離十萬八千里!出家人被稱為佛門眷屬,應該以斷愛為本。施主的布施,功德如同須彌山,只能用于弘揚佛法,利益眾生,怎能看作私人儲蓄,用來供家養口呢 !他的神經錯亂,也是小小的業報。過不幾年,胸部生一突出的瘡,痛苦而死。這還是眼前的業報,死後墮地獄受的惡報就嚴重了!

(出《芬陀利室筆記》)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