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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僧眾物 變牛償報 (唐 法愛)

唐朝五台山的北台後黑山寺釋法愛,當監院二十年,用十方僧眾的財物,在南原購置許多田產,私下留給他的徒弟釋明誨。法愛死後,就投生他家變牛,獨力耕田長達三十年。牛老了,又有病,庄頭打算用牛向別家換油。當夜,明誨夢死去的師父哭著對他說:“我私用僧眾的財物,為你購買田產。今生變牛,現已衰老。希望你剝我的皮做鼓,把我的名字寫在鼓上,供僧眾禮誦時使用,這樣我的罪苦才有了脫的日期。否則,縱使南原變成滄海,我也脫不了苦!“說完,舉身向地上撲去。明誨驚醒,正是半夜,立即敲鍾集合全寺僧眾,向大家宣布這樁事。第二天,庄頭來報說,老牛撞死在樹下。明誨照他的話,剝皮做鼓,把名字寫上。並將南原田產全部賣掉,用所得價款,在五台供僧。同時變賣自己所有衣物,為師父禮懺。後來把這鼓送至五台文殊殿。

(出《文殊大士靈應錄》)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