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地上不執著金錢,為了生存不守金錢戒可以嗎?
問題一、
第一個問題:對于金錢戒,末學認為在心地上是有一定原則持的,不貪著金錢,不依賴金錢,而在事相上也應該可以因時因地做權宜的變通。如果能有眾居士的護持和供養,能真正做到不摸金錢是再好不過的了。但是如果在供養不足,護持不具,不摸金錢不足以生存的情況下,利用一下金錢來修道又何妨呢?只要在心地上真正地不執著金錢,只是在非常時刻把金錢作為延續肉體生命,進而更好地修持的一種手段,我想是不違佛意的吧?
這個問題我給大家解答一下。金錢戒,這是從佛在世,有了僧團開始,那時候僧團就不摸金錢。這個金錢戒它是對僧人而言的。什麼叫金錢戒呢?就是不允許僧人去儲備金錢、手持金錢和觸摸金錢,這都不允許。過去波斯匿王,對于有個別僧人使用金錢的問題產生了疑問。有了疑問以後,就派個大臣去問佛,說:「你看看,有摸金錢的僧人,也有不摸金錢的。」佛就給做了回答,佛說:「僧人是不允許捉持金錢的。如果在末法時期,有人手持金錢而自稱我的弟子,當知絕非是我弟子。」佛當時就把這條戒律定下來了,就是僧人絕對不允許摸金錢。所以說從佛在世的時候就不允許僧人摸金錢,這樣僧團就很快地清淨了,而且在正法時期有很多的人證道。這個證道的原因都和嚴持不摸金錢戒有關。所以說金錢戒對于學佛人來講,對于僧人來講,如同自己的生命。
特別是在佛涅槃後一百年,那時候僧團又出現了一個變化,有摸金錢的,有不摸金錢的,甚至有用缽去乞金錢的。這時候有個羅漢(耶舍長老)去勸阻這件事情,但是這個摸金錢的僧團不聽,並給羅漢做了非法羯磨,讓他懺悔。于是這個羅漢就召集了七百羅漢來結集戒律,最後做出了十項判決。判決的結果就是:手捉金錢不是佛法。
為什麼這條戒律我能跟大家講?因為佛特別規定,對這一條戒律必須讓俗人知道,也就是白衣知道,要居士知道,好護持佛法的戒律。因為多少年來在中國,這條戒律一直沒有真正地行持下去,雖然過去祖師大德確實有行持過,但終歸是少數。然而在泰國現在的僧人還是在持這條戒律,不允許手捉金錢。
這個金錢戒是佛制。僧人是不允許摸錢的,這里沒有什麼疑問。但是在中國來講,對這條戒律有的人認為是有開緣的,在特殊情況下是可以摸的。這個問題是由于我們雖然學戒律,可能還是理解不透。那我的理解就是:作為僧人寧死也不要摸,死也不要摸。
雖然金錢在某些時候甚至能讓你活命,但也堅決不要碰。為什麼這麼講?因為一個人既然修道就要嚴持戒律。什麼叫嚴持戒律?只要我們認為這條戒律是佛的戒律,可以讓我們成佛,我們就應該用生命來護持。所以說持每條戒律都要準備付出自己的生命,這樣去嚴持戒律你才能把握住自己。否則的話,因為違緣有很多都是和你的生命有關。這個和我們生命有關,我們破了;下一個和生命還有關,那我們又破了。最後,那戒律就剩下寥寥無幾了,恐怕就是做個居士都很難。
如果沒有居士護持,我們不捉金錢能不能生存下去?我的體會:「能,而且生存得更好,更自在。」以前我跟大家講過,在五台山那時我要行腳回東北,有個老師父(比丘尼)要給錢,我不要。她說:「給你過河錢,遇到強盜的時候,你把錢給他,他就放你一條命。」我說:「我不要,寧可舍了這命,我也不摸金錢。」後來這個老師父又進一步說:「如果佛給你,你要不要?」我說:「佛給我也不要。」說完以後我就走了。後來聽說這老師父就給我們念了五百聲佛號,給我們這倆人回向。
回來的這一路上我們也沒遇到強盜,可能一個是不摸金錢的關系。另外再一個就是老師父給的回向,可能對我們也有加持力,就沒遇到強盜。不但沒遇到強盜,而且感受到了不摸金錢的好處。過去聽他們講,五台山周圍的人不好,對出家人他們不會照顧你,你乞食生活他們不會給你飯吃。說你在這個范圍乞食是不行的,你得離開五台山才能乞到食物。
當我們下山的時候,從北台往下走,還沒走到底下,當然那塊沒有住家乞食。等到走不遠就有個山西人來問我們,說:「師父,你們坐不坐車下山?我用車拉你們。」就是無條件的,他要用車來送我們。就好像他知道我們沒有錢似的,要用車送我們。我們說不坐,我們要行腳走。這件事就過去了,因為我們也不認識,是吧?
等再走不遠的時候,又有車來,就是咱們現在叫的小客,就那種拉人的車過來,那個服務員就喊:「師父你們上車吧!」我說:「我們不上車。」他說:「不跟你們要錢!」我們也沒跟他講,說我們沒有錢,也沒跟他說我們持金錢戒,他就說:「我不跟你們要錢,你們就上車吧!」我們說不上,就一連問了兩三次,汽車邊走他邊問,就是戀戀不舍,非要勸你上車不可,要拉你走。
所以說不摸金錢哪,它有一個感應。你只要不摸金錢,那就是佛的弟子,所有的眾生都願意幫助你,用不著你為金錢去操心。你拿著錢,他可能還不拉你呢,是不是啊?弄不好他還跟你多要點錢,或說點閒話。就算他拉你,也不如他主動讓你上車,又不要金錢好啊,你說這個多好,是不是?這是從五台山剛一下來的第一天,就有一個不要金錢的感應。
那時候我身邊還有一個師父,我們一共兩人,也沒有居士護持,就我們倆走。所以說這個誰來護持?不一定說,就跟前有人給你拿錢護持,那就叫護持了。只要你不摸金錢,天下所有的居士和所有的眾生都護持你,因為法界是無相的。但如果你的心又想摸又想不摸,我想就不會有這種效果。如果你真想不摸,舍命也不摸金錢,佛菩薩肯定會加持你。
還有說「不摸金錢會供養不足」。比如說我在本溪閉關期間,那時也是不摸金錢,也從來沒有一頓缺過吃的,缺過燒的(做飯的柴禾)。而且吃的東西,那粉條都堆那一大堆,吃不了,再有十個八個人閉關都夠用了,根本不缺東西。關鍵是我們有時候心里放不下金錢,你真放下,所有的居士都能去供養你,不存在供養不足的問題。所以說這個問題啊,咱們最好讓事實來講話。
「不摸金錢不足以生存」,實際上這要看我們是想生存在世間里,還是想生存在佛法里?如果我們想生存在世間里,那確實需要金錢維持一下生活,需要應付買菜、買鹽、看病等等的事情。如果我們要想生存在佛法里,佛法的戒律就是不摸金錢,那不摸金錢就是我們的糧食,就是我們需要的一切甘露,就是我們的生命。所以說,我們應該生存在戒律之中。如果生存在戒律之中,那我們肉體的生存是不是會受到障礙呢?我剛才講了那兩個例子,說明那是不可能的。而且在特殊情況下,它更具備有不摸金錢的大利益。
比如說,那一年(一九九五年)行腳,走到(遼寧省大石橋市)博洛堡鎮。我前幾天從那經過時,我還跟司機說:「你看這個博洛堡,就是我原先乞食的地方。」其中就有一個感人的事情。我去乞食的時候,一個老者——信士正在院里種地,收拾院子。他一看出家人去了,馬上就從兜里掏出錢來。我說:「我們出家人不要錢。」他一聽說不要錢當時就愣住了,就非常直地瞅著我,瞅了一會兒,告訴家里:「你趕緊給盛飯,多盛一點。」他女兒就喊:「不給他。」他就用非常堅定的口氣說:「多給一些!」最後盛出一碗小豆干飯。我還記得很清楚,這小豆干飯非常甜,味道也不一樣。所以說僧人不摸金錢,眾生才會更真心地護持你。而且它這個飯的質量也有改變,它吃著非常清涼。
咱說從五台山走回來,這一路上我們在哪吃飯呢?就在那個村口等處,北風吹著,外面的河都凍成冰了。小北風吹著非常冷的,而且乞來的飯有很多都是涼的。有時候沒有菜,涼飯啊,涼面啊都是這些東西,然後往嘴、往肚子里就是一放,但是沒有生病。也沒有說吃完飯了肚子疼啊,或難受啊,它沒有這種情況。
原先,在我的思惟中也擔心,說不準哪天就要生病。就著涼風吃飯,你說能好嗎,是不是?哪有這種道理?然而不但沒有病,而且這個飯吃得也非常好。更主要的是能把佛法帶給這些信眾,讓他們知道什麼是僧人?什麼是佛的戒律?怎樣來對待人生?
不光僧人不應該摸金錢,就是在家居士和一般的在家人,也要遠離這些東西。它是一種毒藥。為什麼說是一種毒藥?因為我在閉關的時候,有一個比丘尼曾經來供養金錢,我不要金錢。這金錢叫她拿走了以後,我這個頭啊,就疼了一天零一宿吧,不滿一整天,大約這麼一天一夜的時間。這個疼起來還特別的不一樣,就是持續地疼痛,而且發作得很緩慢的,又惡心又疼,也沒有緩解的辦法。
後來堅持到第二天早晨,我尋思早晨打坐也好啊,或是休息一下,它應該能緩解,但是不行。我就看她拿金錢,而且拒絕她拿金錢,就看見她拿錢這一念,我頭都疼。也沒有緩解的辦法。後來就到衛生間,衛生間這種臭氣突然進入鼻孔以後,哎,這個頭疼馬上就緩解了,很快就沒了,就像那個著了火,往上澆一盆水,馬上就熄滅了一樣。
因為學中醫的知道,有那麼一個藥方。如果一個人要喝了砒霜,在古代救人的時候要灌「金劑」,也叫「金汁」。金銀的「金」,汁液的「汁」。用這個金汁來治這個砒霜。什麼是金汁?咱們說就是糞便。所以說這個糞便能解除砒霜的毒。
所以說通過這個我們就知道了,這個金錢和砒霜是一樣的,也得需要金汁來解毒,因為它毒性太大。砒霜能把人身命奪走,這金錢能把人慧命奪走,而且都要靠金汁來解毒。所以說金汁雖然很臭,但遠遠地比金錢要香得多得多。實際上金錢比這個金汁更臭,它的害處更大,只不過人們對它已經不了解,麻痺了,不再認識了。所以說,不摸金錢在修道上是非常必要的。作為一個出家人,如果再去摸持金錢,在道業上確實影響非常大。
他這提的問題里,「在特殊情況下,利用一下金錢延續肉體生命是一種更好的修持手段。」這種說法表面聽來很有道理,是一種方便。但是我們知道佛在世的時候,有兩個比丘去見佛,一個為了想見佛,喝了有蟲的水。另一個為了護持佛的戒律不肯喝,寧可渴死也要護持戒律。最後兩人,一個死了一個活著。活著的人見到佛的時候,佛這麼講,說:「你見我如同未見。」因為你不能持我戒,所以你見我也等于沒見。那個因持我戒,不喝水而死的人比你早來了。他是當時就升天,後來來到佛所,聽佛講法,當時就證果位了,證到羅漢果。所以說我們要知道,嚴持戒律最後的結果是成佛。
我們知道南傳佛教有很多的例子,都是為一條小戒而去嚴持不犯,最後證到羅漢果的。還有一個故事叫草系比丘。什麼意思呢?就是說有一群強盜看到比丘以後,把他們的衣服都搶走了。搶完了本來要殺的,但是有個強盜說:「這些僧人啊,他們持不破生草戒,所以不必殺他們,用草把他們捆起來就行,他們不敢把這個草給掙斷了。這樣我們就可以跑得很遠。」因為他們持這條戒律就保住了生命,同時又護持了佛的戒律。而第二天遇到了國王,把他們解救了。這個故事就叫「草系比丘」。
寧死守戒的這些人都是很難得的,而在這個問題上,證道的人就太多了。所以說我們想成就,想真正地修行,就不要考慮生命的問題,要考慮佛的戒律,戒律為第一。我們出家人應該隨時隨地的要用生命去換取戒律,這才是我們應該做的。當然了,我們不是說生命就不管了,不是這個意思。但是,要在戒律和我們的生命之間作選擇的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要的是戒。我是這麼想的:只有戒律存在,我們的慧命才存在。有時候我們為了要身體,把戒律棄之不顧,身體存在了,但是慧命沒了。
因為人生很短,另外我們所謂的人生也就百十來年,天上一天就頂我們五個人生或是六個人生,所以說就沒有什麼意義。另外人不能為了吃、穿、生兒育女活著,應該為了佛法、為了早日解脫活著,不能老活在虛妄里。如果為了延續生命去摸金錢,他就是違犯佛意。只有為了佛的戒律寧舍生命,他才不違犯佛意。所以說,我們要想持戒就得這麼做才行,何況這條戒律對于我們修行太重要、太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