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緣中愛與修慈心所要求的感情有何異同?
答:十二因緣中的「愛」叫做「taõhà」,是「貪愛」,而修慈所要求的感情那是慈愛。它們的相同之處都是對別人好,都是一種情感的成分。它們不同的地方就是,貪愛是一種占有,是一種自私欲在那里支配著,而慈愛沒有自私的欲,它只是希望他人快樂、希望眾生快樂,它沒有占有的心。但是如果是作為貪愛來說,只要你有權利占有他,一旦別人對他好,你生起的就是什麼了?就是嗔恨了。或者當你貪愛的對象一旦對別人好,你生起的是什麼?你就可以知道,「慈愛」和「貪愛」有區別嗎?慈愛必定是善的,貪愛必定是不善的,這是它們的區別。慈愛是衷心地、毫無條件地祝願一切的眾生,希望眾生快樂,它不會講究條件。但是貪愛,它付出往往要得到回報:「我愛你、你要愛我,你不愛我,我就恨你。」所以,慈愛不會變成恨,貪愛會變成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