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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別二諦之數?

【第二八六則】   問:如何分別二諦之數?   答:應于所知境,分別非一非三,二數決定。可安立為心之境者,稱為所知,故攝一切法盡。如中論說:「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謂所知境分世俗勝義二諦決定,更無第三。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