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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言相似現為幻之理,及舉相似如幻之例。

【第二七二則】   問:試言相似現為幻之理,及舉相似如幻之例。   答:相似如幻者:謂一類于有應斷界限(應斷界限,謂不須分別安立于彼,而彼自能成就之實有成就法,須先于此,善能了知),未能善知,只知以理分析(彼亦知以一異理分析),觀于理析除(一異二中皆無)。或觀瓶口、瓶腹、瓶底、瓶中皆非是瓶,如是見瓶為無;又回觀自我與蘊,為一為異,或觀頸、目、手、足皆非是有。若說我無,又恐墮斷,于是不執是有是無,不論為是為非。次覺現境杳茫無實,似于空中現不可觸摩之相,彼等遂以為已見如幻之理。實非如是。其過患在不知自性有、名言有及自性無、名言無之分別,而混淆為一。如是修空,乃壞滅緣起之空。   舉例而言,或據凡有所執,即非空見之言,謂應不執有,不執無,一無所執,方是修空。如是薰修時久,即見牆壁杳茫,如煙如霧,或能見牆外物,或即此身能穿過牆壁,遂謂已證空性。或以任何不作意而修空,或以無分別而修空,凡此等等,皆非如幻義。彼之所修所證,不惟非善,且有過患。如是修證者,因彼不善分別自性有無,與世俗有無,遂將世俗一切有無,並皆遮斷,乃壞緣起之斷空。彼將瓶之自性有(此應遮破者),與瓶之有(此名言有,不應空者),混而為一,一併破除,故其最大過患,在壞緣起。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