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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願心學處,分舍與退二種,應如何抉擇?

【第一四八則】   問:菩提願心學處,分舍與退二種,應如何抉擇?   答:有說犯四黑法,即舍菩提願戒,宗喀巴大師則以舍菩提心,及舍有情心,生起此二種,乃舍菩提願心條件,其余犯四黑法,及與四白法相違者,但退而非舍。余諸誓受學處,因攝于十八重四十六輕,然若尚未受菩提行戒,故不犯戒。然乃誓受學處,故成惡行(如未受五戒居士,曾于佛前,誓不殺生,以未受戒,故不犯戒,然是惡行)。依寂天軌則屬于已受菩提行戒,不僅成惡行,于戒有所犯。故明燈頌最後說:總于十八根重罪,四六輕罪毫勿染,舍命亦護戒清淨,直至菩提願守護。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