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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經(明法比丘譯)

吉祥經

明法比丘 譯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于後夜分,容貌絕妙的天人,光明遍照祇園精舍,他向世尊接近,親近世尊後,頂禮,站在一邊。站在一邊的天人,請問世尊:「許多天人及人類,思考吉祥,祈求平安,請開示,最上吉祥。」( 佛陀說:)

「1勿親近愚者,2應親近智者,3敬可尊敬者,此事最吉祥。

4住處應適宜,5昔時曾作福,6自願行正道,此事最吉祥。

7博學.8善工巧,9善學諸律儀,10口出善言語,此事最吉祥。

11孝順父母親,12愛護妻與子,13做事不雜亂,此事最吉祥。

14布施15行正道,16扶助諸親戚,17行為無可責,此事最吉祥。

18遠離.19禁諸惡,20勿飲食酒類,21不放逸正法,此事最吉祥。

22恭敬與23謙遜,24知足與25感恩,26適時聞佛法,此事最吉祥。

27忍耐及28恭順,29參訪諸沙門,30適時論正法,此事最吉祥。

31熱心與32梵行,33證悟諸聖諦,34親自證涅槃,此事最吉祥。

35雖接觸世法,心寂不動搖,36、37無憂.染. 38安穩,此事最吉祥。

若人.天遵行,處處皆不敗,隨處得安樂,此等最吉祥。」

(《【吉 祥 經 】 三十八種吉祥事》請見嘉義新雨雜志)第34期)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