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密教的法器 (丸香)
丸香 丸香是密教修護摩法時所用的供物之一。 在《建立曼荼羅護摩儀軌》中說:「丁香、白檀、沈、薰陸、龍腦香、荳蔻、白芥子及以蘇合香,半末半為丸,丸以蘇蜜和。」于修護摩法時,投入爐中,以為供養。 密教護摩法中之供物,各自象徵不同的意義,此丸香象徵總集煩惱,投入火中燃燒表示智火燒盡貪煩惱。在與貪、瞋、癡三毒的配置方面,有人將切花、散香配屬貪、癡;而由于丸香其體各別,無和合之相,因此被取與瞋相配。或有說散香表散亂的煩惱,而丸香表結使之煩惱。或云丸香表煩惱、菩提和合一體之義。在與六度相擬配時,則與散香共表精進度。一日三時燒百八丸,意為燒盡百八煩惱。 除了丸香之外,還有所謂的「五香」,又可分為以下幾種: 1、密教作壇時,與五寶、五谷等一同埋于地中的五種香:指沈香、白檀香、丁香、郁金香及龍腦香。《建立曼荼羅及揀擇地法》中說:「又取五種香,所謂檀香、沈香、丁香、郁金香、龍腦香。已上寶谷香藥等各取少許,共置一瓷合中,或于瓷瓶中,或金銀器中盛之,以地天真言加持一百八遍,埋于壇中心。」 2、為成就諸真言所備辦的五種堅香:指沈水香、白檀香、紫檀香、娑羅香、天木香。 3、通用于三部(即佛部、蓮華部、金剛部)的五種香:《蘇悉地羯囉經》卷上中說:「復有五香,所謂砂糖、勢麗翼迦、薩折囉娑、訶梨勒、石蜜,和合為香,通于三部一切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