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古代比丘生活器具 (手巾)
手巾 手巾(梵snatra-sataka),比丘所常用的十八物之一。又稱拭手巾、淨巾,即拭手及臉的布巾。 《善見律毗婆娑》卷十四中說:「手巾畜二。」《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下說明手巾的用處:「當用手巾有五事。一者當拭上下頭;二者當用一頭拭手,以一頭拭面止;三者不得持拭鼻;四者以用拭膩污當即浣之;五者不得拭身體,若澡浴各當自有巾。若著僧伽梨時,持手巾有五事。一者不得使巾頭垂見,二者不得持白巾,三者當敗色令黑,四者不得拭面,五者飯當用覆膝上,飯已當下去。」 在中國,手巾自古即被使用,後禪林備之于僧堂、浴室、後架等供大眾使用。如《敕修百丈清規》卷六中說大坐參條中說:「聖僧侍者,牽堂內手巾轆轤,驚酣眠者。」又,卷四知浴條中說:「鋪設浴室,掛手巾,出面盆、拖鞋、腳布。」此外,《毗尼母經》卷八提出淨體巾、淨面巾、淨眼巾之別。《四分律行事鈔》卷下之一列舉拭身巾、拭手巾及拭面巾三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