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古代比丘生活器具 (頭巾(僧帽))
頭巾(僧帽) 指比丘所用之帽子。又稱頭袖、僧帽、禪巾、菩薩巾。根據《四分律》卷四十記載,佛陀聽許比丘天寒頭部寒冷頭痛時,以毳或劫貝作裹頭。除此之外,禁止比丘裹頭。《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中說:「不得著帽為佛作禮。」又說,入室禮師之際,應當脫帽等禮節。 相傳我國于南朝蕭齊時代,寶志始冠布帽,後世遂稱志公帽,而廣用于禪林。據《景德傳燈錄》卷十七條之記載,頭巾的大小約長一尺五寸。又,《釋氏要覽》卷對「頭巾」條下記載,頭巾全長五尺三寸,前面長二尺八寸,背後長二尺五寸。 在日本佛教界,自古就使用頭巾,相傳桓武天皇曾贈縹帽給台密的最澄大師,故冠帽之習始自天台,其後廣行于真言、淨土諸宗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