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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古代比丘生活器具 (缽)

缽 缽(梵patra)比丘六物(三衣、缽、坐具、漉水囊)之一。又稱缽多羅、波多羅、鉢和蘭等。意譯應器、應量器。即指比丘所用的食具。   其種類有鐵缽、瓦缽之別。持缽行乞稱為「托缽」。由于比丘持缽以應受他人的飲食,故缽亦稱應器。   《四分律》卷九中提及缽之種類云:「缽者有六種,鐵缽、蘇摩國缽、烏伽羅國缽、優伽賒國缽、黑缽、赤缽。大要有二種,鐵缽、泥述。」該書卷五十二中說,禁止使用由木、石、金、銀、琉璃、寶、雜寶所作成的缽,並以此簡別在家和外道。《五分律》卷二十六謂不使用金銀七寶、牙、銅、石、木的缽,若使用金銀乃至石缽,則犯突吉羅,若使用木缽,則犯偷蘭遮,若如外道之使用銅缽,則犯突吉羅。僅准許使用鐵缽、瓦缽、蘇摩缽。所謂泥缽、瓦缽、蘇摩缽,皆是同類之物,蘇摩缽是就產地而命名的。   缽的顏色,應薰為黑色或赤色,即《四分律》所說的黑缽、赤缽。《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九中說瓦缽當燻成孔雀咽色,毗陵伽鳥色,或是鴿色。鐵缽則作缽爐,以阿摩勒核、佉陀羅核、巨摩、竹根燻之。關于容量,《四分律》卷九舉出大、中、小三種。大者三斗,小者一斗半。但是根據唐代的量法,應是一斗至五升之間。   戒律中規定比丘不得儲存多缽,護持缽當如護持自己眼睛一般,應當常以澡豆洗淨除去垢膩。   在律制上,規定缽有「體」、「色」、「量」等三法。第一:缽之「體」,材質只准使用瓦、鐵兩物塑鑄,不得使用「金、銀、銅、琉璃、摩尼、白蠟、木、石……」等物制做。第二:缽之顏色,《四分律》限用黑、赤兩色,《五分律》限用孔雀咽色。除此「黑、赤、灰」三色之外,不准薰染其他顏色。第三:缽的容量,《四分律》說:「大者可受三斗、小者可受半斗、中者比量可知。」依個人食量而定。   至于缽的形狀:呈矮盂形,腰部凸出,缽口缽底向中心收縮,直徑比腰部短。這種形狀可使盛的飯菜,不易溢出,又能保溫。   ⊙缽的由來   關于缽的由來,根據《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下所述,佛成道後七日(一說是七十七日)未食,適有提謂、波利二商主始獻面蜜,佛時知見過去諸佛皆以缽受施。四天王知佛所念,各至須頞山上,從石中得自然之缽,俱來上佛,佛乃受四缽置于左手之中,右手按其上,以神力合為一缽,令現四際。《出三藏記集》卷十五:「又于此國見佛缽,光色紫鉗,四邊燦然。」《高僧法顯傳》條云:「雜色而黑多,四際分明,厚可二分,甚光澤。」皆符合此說。   關于其容量,《法苑珠林》卷三十載僧伽耶舍之缽:「釋迦如來在世之時,所用青石之缽,其形可容三斗有余。」另據《高僧法顯傳》所載,可容二斗許。   關于其重量,《大智度論》卷二十六云:「所以不聽比丘畜者以其重要。(中略)問曰:侍者羅陀彌善、迦須那剎、羅多那、伽娑婆羅、阿難等,常侍從世尊執持應器,何以不憐愍?答曰:侍者雖執持佛缽,以佛威德力故,又恭敬尊重佛故,不覺為重,又阿難身力亦大故。」   缽損壞時,若五綴(五種修補方法)而不漏,則不得求新缽,經修補後再用的缽,即稱五綴缽。缽置于地上時,若有轉倒之虞,則當作缽支以安置之,攜帶時則應收入「缽囊」,或稱缽袋、缽絡、絡囊。   ⊙缽的故事   相傳佛成道後,二商主供養面酪時,四天王各奉一石缽,佛受之將缽相疊安置在左手,再以右手按下將四缽合為一缽。佛度三迦葉之時,將毒龍放入缽內。佛入滅後,其缽曾被慎重安置,受信徒供養禮拜。法顯《佛國記》:「佛缽即在此國,昔月氏王大興兵眾,來伐此國欲取佛缽,既伏此國已,月氏王篤信佛法,欲持缽去,故大興供養,供養三寶畢,乃校飾大象置缽其上,象便伏地不能得前。(中略)王知與缽緣未至,深自愧嘆,即于此處起塔及僧伽藍,並留鎮守種種供養。(中略)可容二斗許,雜色而黑多,四際分明,厚可二分,甚光澤。」   同書條下說,佛缽原本在毗舍離,今在犍陀衛,經數百年移至西方月氏國,再經由于闐、屈茨、師子、漢地等國回到中天竺,後至兜率天上,彌勒菩薩見之而深加讚嘆,與諸天一同以香華供養七日。其後又重返閻浮提,由海龍王持入龍宮。彌勒菩薩成道之時,缽分為四,重返原地頞那山上,彌勒成道已,四天王取之奉佛。其情形如先佛一般,即賢劫千佛共同一缽。   玄奘西游之時,此國已無佛缽。《西域記》卷二條下云:「王城內東北有一故基,昔佛缽之寶台也,如來涅槃之後,缽流此國,經數百年式遵供養,流轉諸國,在波剌斯。」   ⊙缽支   與缽配合使用的有所謂的「缽支」。所謂「缽支」,就是支穩缽身以防傾斜、或使易于捧持的「墊子、支架」之類。(梵文pattamalaka),又寫成缽枝、缽鈘、缽搘。《五分律》卷二六中記載:「有諸比丘以缽盛食,著地而翻,佛言:『準作鈘支,用銅、鐵、牙、角、瓦、石、材、木作,然漆樹除外,(中略)亦准結草著于其下。』」   由此可見缽支是因避免缽放在地上翻倒而作,缽支也被列為「隨物」,即比丘、比丘尼所持的用品之一,又稱作「雜物」。   日本的『大乘比丘十八物圖』列有圖示,由此圖示可知其邊緣寬闊,為胴部朝底逐漸變細的容器形態,比缽小。   ⊙鐼子   缽的附助器皿。在《翻譯名義集》中說:「缽中之小缽,今呼為鐼子」。   鐼子也叫做「鍵(左釒右咨)」,大小有三個,形狀如缽。平時小鐼裝在中鐼里、中鐼裝在大鐼里,大鐼裝在缽里。用時取出,分盛不同的飲食。   鐼子的由來,根據《四分律》說:「欲分粥,不知何器分?佛言:『若以鍵(左釒右咨)、若小缽、若次缽、若杓作分』」。《四分律》又說:「乞食比丘,得飯、乾飯麨等,並著一處。佛言:『不應爾雜著一處。若是一缽,應以物隔;若樹葉皮、若鍵(左釒右咨)、若次缽、若小缽,面應手巾里。』」   ⊙缽袋   為包缽的袋子,又稱缽囊。為三種袋(缽袋、藥袋、雜袋)之一。《有部毗奈耶雜事》卷四中說:「時有苾芻手擎鉢去,在路跌倒,遂使缽墮破,因斯事闕。緣以白佛,佛言:『苾芻不應手擎其缽。』便以衣角裹缽而去,又廢闕同前。佛言:『應作缽袋盛去。』苾芻手攜,過招如上。佛言:『不應手持去,應作舉掛轉持行。』」這是說比丘走時以手持缽,不慎摔破,後來佛陀教其以衣角里之,還是又摔破。最後佛陀便教其制缽袋放置。   由于缽必須隨身攜帶,但用畢後持于手中行走,非常不便,因此而制缽袋,用于行路時裝缽,掛于肩上。其材料及大小並沒有特別的規定,被列為尼師壇的特物(隨物)之一。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