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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法名

19、關于法名

有居士問關于法名的問題。

所謂法名,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修行名字。在佛陀時代,所有的佛弟子出家或者皈依後,大多仍繼續使用自己原來的名字。祖師們之所以出家後啟用法名,是為了令出家人能和在家人明顯的區別開來,到後來皈依弟子也開始逐漸沿用。

在佛教中沒有所謂輩分的說法,之所以禪宗祖師把法名排出字符,是為了表徵法脈傳承,而不是家譜的概念。在佛教中身份的區別,是以所受戒律的不同來加以區別,如所說的「七眾弟子」、「四眾弟子」、「僧俗二眾」等等,現在人們經常提到的「師叔」、「師伯」、「師公」的稱呼,都不是佛教的稱謂,甚至還有違佛制。而「師兄」、「師弟」的稱呼卻是如法的,在《四分律》中就可以看出這一點。祖師說:同一念佛無別道,通乎四海皆兄弟。大概就是如此吧。

出家眾在給在家居士傳授三皈依時,是代表佛法僧三寶為居士作個見證。絕不應有收私家徒弟的概念,取法名時如果願意按法脈傳承固然很好,就是另行選擇吉祥之字取法名也都是如法的。一次我在濟南為一個居士傳授三皈依,居士問我,我的法名也叫「清淨」可以嗎?我說可以。但為了方便,就給她取名「清靜」。也有在場的提出異議,我就告訴他,觀世音菩薩的師父就叫觀世音佛,妙音菩薩的師父就叫妙音如來。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