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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林組織 四、職事任免

四、職事任免

  「春期」與「冬期」:叢林規定自農歷正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春期。自農歷七月十六日至次年正月十五日為冬期,新進堂的參學僧,如不願留堂長期參學,期尾可以起單離寺,但不滿一期,中途私自逃跑者,作不名譽之逃單論處理。

  放香期:放香期即叢林例假日,農歷每月初八、十四、二十三、三十、(月小即廿九)堂內停止坐香念佛,名曰放香期。各人剃頭、洗衣、沐浴、縫補等。均在放香期料理。

  祟皮出坡即到寺內外搞集體勞動,如搬柴、運水等,亦在放香日期。聽僧值師通知,倘遇特殊情況,需在提人幫忙,亦由僧值通知悅眾,在東單派出。

  請職:期頭前幾天,住持邀同兩序頭首職事,協商決定,開具名單通知客堂,掛牌公布于眾三天(自期頭掛牌日起)。

  退職:叢林規定農歷正月初八日、七月初八日為退職期,凡屬書記以上擔任的列職,不論任職成績好壞,一律著好衣袍持具于晚殿回堂齊到方丈室向住持和尚行退職儀式(頂禮)。同時書記號以下擔任的各列職,同樣著好衣袍持具,齊到客堂向知客行退職儀式(頂禮)。

  圓職:叢林規定農歷正月十三、七月十三為圓職期。本期任職成績好的請繼續發心任職,或另請任新職。同住持開具名單邀請至方丈吃圓職茶,作圓職式的表示。在書記號以下各列職,如要他繼續任職,亦由客堂知客邀請至客堂作同樣圓職的表示。

  已掛書記號代首領職事而成績不好未經圓職的,則在期頭將本職轉交新職後,由住持親自送往本寺間寮房。但仍須對其飲食、醫藥、臥具等四事供養無缺,中途請假離寺二年三年以後回寺消假,得繼續享有住寮房、四事供養之待遇,不需再至客堂重行討單,住持不得藉故作拒絕。叢林制度稱「千年書記,萬年板首」顯示了叢林寺院是佛教僧徒的公有制。倘如職期長而又具有優異成績者。則由住持提名通過兩序首領要職。選為本寺受記拉法人,或推薦他寺受記接法,以資鼓勵。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