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禪 第15節 我是不是落後于人 2
第15節:我是不是落後于人(2)
“大概要五百萬韓元左右吧。”(編者注:1萬韓元約為人民幣59元)
“天哪,這麼多?”
“您若是嫌多,就請回醫院去吧。醫院里的檢查是一項接一項,支出五百萬是眨眼間的事兒,結果怕是連病因都搞不清楚。而我保證能治愈您先生,您還覺得五百萬算多嗎?”
“您保證能治好我先生嗎?”
“當然。”
“那怎麼治呢?”
“這個我自有辦法,這錢您究竟願不願出呢?”
夫人沒有跟丈夫商量,急切地回答說她願意。
“只是要治好這病,需要花費多少時日?”
“三個月。”
“這三個月里以什麼方式治療呢?”
“這三個月什麼都不做,住院療養。”
“那我們一家人要喝西北風了。”
“先生平常賺的錢這時候拿出來用吧。”
“我家先生真的沒掙到多少錢啊。”
“真沒有嗎?”
“真沒有。”
“那你們每個月的家庭開支大概是多少?”
“開支很大的。再怎麼勒緊腰帶過,每月也少不了一百五十萬的支出。”
“好,我收您的那五百萬返還給您,用來支撐這三個月的吃穿用度吧。”
這樣達成一致意見後,我讓那位先生每天到都到寺里來。早8點開工,晚6點收工。他問我在寺里要做些什麼活計,我告訴他做自己最拿手的駕駛,不同的是,這是能為他人造福的駕駛。
我請他開著車到路上轉悠,幫那些不識路的人們抬抬行李,送他們至目的地,從而造福于人。既然開著車上路了,能多幫一人,就多幫一人,自然越多越好。可能的話,比起那些腿腳無恙的正常人,盡量多幫助那些身體不方便的朋友;比起身強力壯的年輕人,盡量多載些蹣跚行路的老人。
“您是說載人,但不收錢?”
“造福之事,如何能提錢呢?”
“那就是說連計價器都不必開了?”
“關了它吧。出租車上本就不該有它,添這麼個東西,只會徒增不法行為。”
“可如果乘客仍要給我車費呢?”
“那便是施主的布施,收下便可。”
于是這位先生幫老奶奶載著包裹送到家門,看到行動不便的人便扶至車上送回家中,看到孩子也幫忙去背。這樣忙著造福的人難道不需要去洗手間嗎?當然了,可以從洗手間回來再繼續。雖說是造福,但這樣開著車在路上來來回回,該不會違反交通規則吧?放心,造福的心情再怎麼急切,也會遵守交通規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