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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反對自殺

佛教首戒便是戒殺。 無論殺的理由如何充足,方法如何人道,殺的本質還是殺。 殺,在佛教中,得難懺悔罪。 自殺也是殺,為佛教所反對,為佛教界所譴責。 佛教制殺戒的因緣,便是為了防止自殺。因為當時有些僧俗,聽到佛法中的苦空道理後,便自暴自棄,生起自殺的心,想以此了結自己,以為這樣便可解脫自己。 人乃有佛性,當成佛,有成佛的希望。自殺,剝奪了現世成佛的希望,亦出了佛身血。何況,佛說:人生難得。 人的成長,是社會成就的結果。為此,對社會負有責任和義務。自殺,等于放棄了這種責任和義務,也是對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尤其是,放棄了對父母培養之恩的報答,非中國的孝道所為。 自殺,否定了人的存在價值,也否定了社會的正義與合理性,並且,導致許多社會問題。 自殺的動機雖各不同,但有一點,卻基本上相同,即自殺者的利己主義作祟。除非他是利他型自殺、失范型自殺、宿命型自殺,但這些不是我這要探討的。 利己主義者永遠不會是集體主義者,他不會有整體意識、大局意識。在他自私思維中,從來就沒有世界一體、眾生一體、互相聯系、共生共榮的觀念。他永遠認為,他是他,他的生死存亡與榮辱禍福與別人無關,他屬于他自己,他主宰他自己,他有權支配他自己的生命、榮譽、人格、身體,乃至靈性。但他錯了。他應知道,既然他被賦予生命,就被賦予使命,完成使命才是生命到來的本質,他無權也無由因「自殺」一念的無法控制,導致生命和靈性的提升進程又被誤了一生,甚至,由此自私行為,向下沉淪。 我在這,不是表達我對自殺者的憤怒,而是表達我對他們的同情。因為同情,必須譴責。否則,中國高校優秀師生跳樓事件不會停止,日本少年兒童的自殺消息還會頻傳,世界各地農村婦女自尋短見不會減少。 同情與譴責之余,我們必然關注:解決的辦法。 解鈴還須系鈴人,我不相信還會有因為物質原因而絕望者,他們的輕生,絕大多數因為精神原因:心理焦慮、情感孤寂、思想困惑、前程無望,以及種種心理壓力與社會壓力逼迫,以致無法承受。由此可見,問題來自心理來自社會,但心理問題和社會問題是那麼容易解決嗎? 社會于矛盾中發展,矛盾是恆常的,想徹底解決矛盾和消滅壓力是不可能實現的,為此,首先一定要培養在矛盾中適應矛盾,在壓力中適應壓力的能力。其次,再以適當方法對矛盾和壓力進行疏解。而宗教,尤其是佛教,為此提供了千百年來被驗證為行之有效的傳統途徑。 有勇氣自殺,難道會沒有勇氣戰勝自殺?有勇氣放棄生存,難道會沒有勇氣生存?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