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舍與交換
——一種談論財富的可能方式
吳忠偉
時下,「財富」已成為一個使用頻率頗高的詞彙,無論是在大眾媒體,還是在街坊里巷,「財富」都被人津津樂道,寵愛有加。故有財富全球論壇的舉行、《福布斯》雜志「全球財富排行榜」的發布、知識經濟學的風靡、乃至電視台「才(財)富大考場」的熱買。財富不再遮掩和避諱,而開始主動地展示自我。 談論財富並非是一件不好的事情,關鍵是如何談論。事實上,對于財富的無所顧忌進而大談特談,自然是國人正視人生、求真務實的表現,但更是當代中國社會日漸商品化、商業化的結果。沒有後者,財富也許仍停留在「國王的新裝」階段。 其實,國人向來不缺乏對財富及富貴生活的向往。正史中就白紙黑字地記載著,剪徑好漢陳勝不甘居于人下,遂輟耕壟上,揚言要成王成相,且誓言「苟富貴,毋相忘」。陳勝言必行,行必果,其鴻鵠之志終以遂成。從此,勝哥便成為無數無產者心中的英雄與偶像,指引著他們為理想而前行。被史記以夸張筆法描繪的高祖劉邦,是最早的成功仿效者,這位勇不如霸王、智不及張良的鄉間亭長憑藉其曼德拉式的長者風度贏得了天下。當其衣錦還鄉時,心中念叨的還是要在老父面前證明自己:與老大、老二相比,我劉季(老三)的財富多否? 同對財富的追求一樣,國人亦向來不缺乏拒絕財富之理論與實踐。從夫子的「不義而富且貴,于我如浮云」,到孟子的「不飲盜泉之水,不食嗟來之食」,乃至宋明理學家向往的「孔顏樂處」,恪守的「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等等,歷代儒家聖賢向我們充分展現了他們對待財富的態度:「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舍生而取義者也。」在道義面前,生命尚且可以放棄,何況財富。 儒者是可愛而可敬的,因為他們敢于對財富說「不」,且這力量是來源于「道義」。但儒者並非禁欲主義者,他們只是少欲而已,所謂「不患寡而患不均」,因此並不絕對拒絕財富。儒者可以輕視財富,但並不以之為可有可無。因為儒者所尚之「禮」、所重文飾之物質基礎即是財富。禮者,國之大體。夫子重禮,尤重禮之精神,即「敬」,故「人而無仁,如禮何?」但既然要用「禮」來溝通人事,便涉及到禮「物」,無論是通神祭祖,還是朝聘燕樂,所行之禮總要有相應之禮「物」來匹配,故破費是少不了的。于儒者而言,這項開資並不奢侈,恰恰是得其所(正對應于其哲學理論上的心物平行論)。墨家對此則頗不以為然,認為文飾過度是一種浪費,墨家巨子亦身體力行,過著近乎苦行的生活。可見儒者雖無強烈的致富理論,但對財富的拒絕並不徹底,當道義對財富的制約失效時,財富的淺滋暗長一不留神就成為可能。 儒家理論與財富滋長的關系,自然未可比擬于馬克斯·韋伯所描繪的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之間的互動關系。因為就後者來說,強調的是入世苦行對財富激增的積極、主動意義。但即便這樣,儒家理論還是為財富的增長與安頓提供了較大的可能空間,只要看一看明清江南私家園林的豪華裝潢,就知道「有恆產者而有恆心」不僅是針對「小人」,也同樣適用于士人。 如此,儒者非但難以清高于濁世紅塵之外,且多少成全了新儒學與東亞經濟奇蹟相關聯的論斷,這在當下知識經濟學甚囂塵上的今天,于儒者而言,未嘗不是一絲遲到的安慰、一份意外的驚喜,但這對儒者的安身立命並無裨益。因為若對財富仍有掛念,則無論是自詡清高還是執著追求,均被財富所羈絆。民間故事時常給我們講述貧者幸福、富者煩惱的故事,似乎富裕是一種罪惡,而貧窮反倒是人的本真狀態,這自然是無數民間故事編撰者所處的弱勢地位所致。事實上,富裕程度與生命之本真狀況並無必然關系,國王並不比乞丐更煩惱,而農民也並不比總統更幸福,關鍵在于當事人本身對當下境遇的理解:如何把握諸如財富、地位乃至名聲等「名色」?若達如實觀,則貴為太子之佛陀可以棄繁華如敝履;若執著知見,則雖為無產者,仍沉淪世間。 佛陀逾牆而走,棄繁華如敝履頗似「糞土當年萬戶侯」之激烈行徑,但其實不然,因為二者的依據不同。佛教觀照財富,非如常人般肯定財富,但也非簡單地否定財富。後者雖擺脫了常見,卻又落入了斷見,故雖有「富貴于我如浮云」之說,終不免帶有故作清高之嫌。 佛教以超越斷、常二見之如實觀,觀照宇宙諸法皆是緣起性空。財富亦是如此,所以對財富執著之根源在于將財富實體化,從而忘卻了它的緣起空性。因此,要否定財富,並不是簡單地對財富說我不要,而是將財富還原到建構財富的關系網絡中將其解構。 要解構財富,就得知道財富是如何建構起來的。一般而言,財富即有形之財產,如宅院、田園、店鋪、衣物、珠寶等等,同時還包含一些抽象的名稱及符號等等,尤其是在當代社會,擁有某一知名品牌,即意味著擁有這個符號所帶來的商業利潤。雖然財富之表現形態有林林總總之不同,但都具有一個共性:能直接或間接展現「購買能力」的「物」。從財富的流通性來說,財富是公共的;但從財富暫時的歸屬狀態來說,又有公共財產和私人財產之分,而當購買力被少數人壟斷時,富人與窮人就此區分。 可見,財富雖是「物」,指向的卻是自我,購買力的大小可置換成自我成功感的強弱。但要追問的是:我為何要「購買」?所謂購買,就是通過交換獲得所需以填補不足。那麼自我缺乏什麼呢?無非飲食男女、良田美宅、華衣寶馬以及諸如此類。但諸種物欲滿足後,新的物欲又會生起,所謂欲壑難填。可見要填充的不是「物」本身,而是不斷地被填充之過程。也可見自我的真正需求者並非諸物,自我的貧困正在于自我的有限、非自足性。如海德格爾所言,此在是有死者,是向死而在。意識到此點,故自我要通過與世界的交換來彌補自我,也就是說,要通過不斷處于「上手」的狀態來抵御恐懼或麻痺自我。 那麼自我用什麼來與世界交換呢?自我其實是用自我本真狀態(佛性、空性)的闕失或不在場來進行交換。這樣交換者即是「自我」,被交換到的「物」就是財富,而交換出去的則是自我的本真狀態。換言之,自我是通過質當「良知」而獲得財富(類似浮士德與魔鬼梅菲斯特之間的交易)。得出這一結論雖然頗有些駭人聽聞,但這並非是要否定世俗勞動、勤勞致富的意義,恰是要挖掘世俗勞動的神聖性。眾所周知,思想家卡爾·馬克思針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提出了一個「異化勞動」的概念,馬克思從美學角度把握到了人的本質在于「實踐」:一種創造性的勞動。但如勞動者在實踐活動中本身處于非自由狀態,且所創造的反成為壓制本人的東西,這種實踐就發生了異化。 勞動的異化就是勞動的創造性轉變為交換性。作為一種交換方式的勞動控制了到目前為止的人類歷史,無論是在結繩構巢之遠古,還是在虛擬存在之今天,人類始終在交換彼此的勞動。由于交換的存在,財富成為稀缺品,成為「可欲者」。敢于拒絕財富,就要敢于拒絕交換。道家曾經嘗試過這一挑戰:老子以「不窺戶而知天下」、「老死不相往來」而自絕于世界,但最終還是要「雞犬之聲相聞」。至于與老莊思想頗有關聯的神仙家,在樂游于洞天福地的同時,並未忘記人間富貴。 佛家徹底否定了已有之交換,但又沒有放棄交換,只不過將以前之交易轉變為感應:以己心感應他心,這便是布施(施舍)。施舍在當代已經成為一種十分奢侈的行為,一個人要施舍些許銀兩給乞丐是要經受世俗理智足夠力度的拷問:他是真乞丐嗎?他為何不勞而食,坐享其成?我這樣做是不是很傻?等等。其實現代人並非在每件事上都這麼充滿理智,斤斤計較(只要想想那些一擲千金的奢侈行為就不難明白),問題的關鍵還在于「交換意識」:即便是一分錢也是我辛辛苦苦攢來的,憑什麼我要給他?除非他能用什麼與我交換。當施舍不是一種自覺、自發的情感流露,而變成一種利益計較時,施舍也就失去了它的神聖性。所以個體、私人意義上的施舍日漸減少,而公共意義上的施舍反倒在增加,譬如單位組織的賑災義捐、集團性質的公益贊助,其實後者也多少成了一種展示,帶著某種交換的意味。 施舍的本質是神聖的,而真正的受益者也不是受者,恰恰是施者。在古代印度,乞者受到公眾足夠的尊重,因為通常只有出家修道之人才有資格行乞。出家僧侶專心修煉,不預俗事,故往往托缽乞食。而施者則把施與視為一件積累福德之事,故對乞者是恭敬有加,決無有現代人之橫眉冷對或孰視無睹。在這一乞一施的互動過程中,雙方的人格和精神境界都得到了提升。至于佛教,則進一步將施舍發展成為一重要的修行法門:布施。 布施在早期還局限在居士方面,當時佛陀教導居士要以衣、食等物施與大德及貧者以求取福德。後來,佛教發展到大乘階段,主張菩薩行,故布施也成為出家眾的修持之法,並成為六度之首(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所謂「度」,即為梵文的漢語對音波羅密,意為到彼岸。借助此六種法門,眾生得以脫離煩惱生死之此岸,度達解脫自在之彼岸。 看似簡單的布施為何有如此功德呢?因為布施體現了佛教的根本精神:無執、無所得。依《大乘義章》的對「布施」的解釋,以己財事分散與他稱為布,輟己惠人,稱為施。可見布施之目的在于破除個人之慳貪心,進而發起慈悲心,舍己而度脫眾生。佛典中給我們講述了許多感人的布施故事,如佛陀在因地時舍身飼虎的壯舉等等。從這個意義上講,布施就是犧牲。 布施既是犧牲,則施舍財富(包括己身)也就是拒絕「交換」,由此,「我執」得以消解。眾生無始無明,為業力所驅,妄執恆常不變之「我」,故百般思量鞏固之、安頓之、展示之,實則計較之思愈精,離實相之境日遠。依唯識之說,唯識無境,萬法唯識。究實而論,無論「我」,還是山川大地、草木瓦石、莫不為阿賴耶識所變現,並無自性,財富亦是如此。正如恆河之水,餓鬼見為膿血,人執為水,天視為琉璃,而佛菩薩照之皆空。若眾生愚鈍,則會于瓦礫、草木等諸幻化事作寶馬、珠寶種種財富想,堅固執著,猶如癡猴撈月,終墜水中。當然,確認財富的緣起性並非是要否認財富「世間極成真實」的意義,但這主要局限于世間法的范疇,故在《中阿含經》中,佛陀屢屢教導居士要以道求財。 認識到諸法的虛幻性,則布施已攝取了般若精神于其中,故布施乃是無住布施、無相布施,因此布施者應以無貪著、無慳吝心修行布施,達到能施、所施俱空之境。如同《金剛經》所云,菩薩應無所住行于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若布施已達實相空義,則作為施者與受者的眾生非但不會滋生虛無之感,反倒會倍長感激之情。由此我們不妨推而廣之,人類存在之基本活動其實就是布施。人之于天、地、君、親、師要尊重,因為此五者于己為施者,有大恩。但施恩于己者豈止于此,兄弟姊妹、親戚朋友、鄰里同事、熟人陌路甚至一切有情莫非施者,乃至一草一木、一瓦一石亦與我有默契,結緣于我。如此,我是受者,我已是受者,我既承載了太多的施與,則我已是大富裕者,我應是大施舍者。如是,「歷史」于我非是被解構的對象,恰恰是我要回向者。 當「歷史」不再處于被解構狀態時,索取也就消失了,財富就此失去了交換意義。如是,菩薩行于世間,布施無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