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親債主不可結
公元一九九一年八月二十日,在美國發行的國際日報第二十七版,有一則標題為「偷竊丑事被父揭發送警處理」、「十四歲女童槍殺父親洩憤」的新聞,其報導說:
【美聯社沙加緬度電】一名十四歲女童因謀殺其四十五歲父親,周日被扣押在沙加緬度青少年罪犯局,這名殺父女童的十七歲男友亦因這宗謀殺案而接受調查。
沙加緬度警方的調查人員表示,死者戴維斯是一名鰥寡,與其女兒相依為命,他在周四于其位于沙加緬度市中心以南的寓所被槍殺,當時他正步行進入屋內。
探員表示,這名殺父女童是一名中學輟學生,她曾因偷竊罪被拘捕,在案發前一日剛被青少年罪犯局釋放,而她懷恨于心,歸咎她的父親告發她偷竊,將她交給當局。
這名女童周六在附近的錫馬鎮,與其男友一同被警方拘捕,而死者戴維斯的一部小型貨車,則在周五晚的一次意外後,被棄置于錫馬區,這部貨車從死者的寓所失蹤。
當局目前未有公布這兩名少年的身分,不過,探員表示,死者的女兒承認謀殺自己的親生父親。她對調查人員表示,她遷怒于其父親,指他將她偷竊的事情揭發,並將她送交警方處理,因此在獲釋後,與男友合謀將父親槍殺,以洩心頭之憤。她聲稱一直與父親相依為命,父女感情本來不錯,她是因今次事件而動殺機。當局目前仍未發表任何詳情,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而這名女童的男友仍接受警方的盤問,以求找出這宗凶殺案件的確實動機。
在佛教中,有超度「冤親債主」的事,何謂「冤親債主」?許多人都不明了,因為冤就是親,親就是冤,互相有了虧欠,就叫「冤親債主」。依據上述報載事實,父親發現女兒有不法的行為,應當予以勸導,鼓勵其自首,方為上策,而他竟貿然報警拘拿,如此一來,女兒當然會生怨恨的。也許在他們前世,亦曾有怨懟于心,今世相報,如果不知學佛修行求解脫,來世又將冤怨相報,無有了期,這就是「冤親債主」。